民商法(知识产权法、民法、商法)大纲
常识判断法律常识第五节民商法

常识判断法律常识第五节:民商法民商法是指民法和商法的结合体,是规定民事和商事关系的法律法规。
民商法的主要内容包括民事法律关系和商事法律关系。
下面将分别介绍。
民事法律关系民事法律关系是指个人或组织之间的法律关系,包括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的产生需要满足以下三个条件:•客体条件:必须是合法的物或者是不动产权利•主体条件: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目的条件:法律上保护的权利和利益在民事法律关系中,合同是其中最为重要的法律形式之一。
合同是指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是构成民事法律关系的基础。
欺诈、威胁、恶意串通等行为都会导致合同无效。
此外,在民事法律关系中,保护个人信息也是必不可少的。
个人信息指可以用来识别个人身份的信息,如姓名、住址、电话号码等,应受特别保护。
未经授权的个人信息的收集、使用和公开行为都是违法的。
商事法律关系商事法律关系是指商业活动中形成的法律关系,包括合同关系、公司组织关系、知识产权等。
商事法律关系一般受到商业规律的制约,但也需要依照法律规定来进行。
在商事法律关系中,合同依然是其中最为重要的法律形式之一。
合同不仅要遵循民事合同的规定,还需要遵循商法的规定。
商事活动中产生的所有合同都应该依照《合同法》的规定来进行。
此外,在商事法律关系中,知识产权也是重要的法律形式。
知识产权主要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是保护创新和知识产出的重要手段,也是构成商事法律关系的内容之一。
结论民商法作为民事法律关系和商事法律关系的结合体,扮演了维护人民权益和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角色。
在日常生活与商业活动中,我们必须要明确民商法的规定,以便自身权益得到最大的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法则(民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1986年4月1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4次会议通过1986年4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七号公布自1987年1月1日起施行)目录第一章基本原则第二章公民(自然人)第一节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第二节监护第三节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第四节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第五节个人合伙第三章法人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企业法人第三节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第四节联营第四章民事法律行为和代理第一节民事法律行为第二节代理第五章民事权利第一节财产所有权和与财产所有权有关的财产权第二节债权第三节知识产权第四节人身权第六章民事责任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第三节侵权的民事责任第四节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第七章诉讼时效第八章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第九章附则第一章基本原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公民、法人的合法的民事权益,正确调整民事关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发展的需要,根据宪法和我国实际情况,总结民事活动的实践经验,制定本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第三条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的地位平等。
第四条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五条公民、法人的合法的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六条民事活动必须遵守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应当遵守国家政策。
第七条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破坏国家经济计划,扰乱社会经济秩序。
第八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民事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本法关于公民的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外国人、无国籍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返回第二章公民(自然人)第一节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第九条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第十条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
第十一条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民商法》考试大纲

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民法和商法》考试大纲《民法和商法》考试大纲适用于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民商法学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
民法、商法是民商法学专业的基础理论课程,包括民法学、商法学两大部分。
要求考生对民法学和商法学的一些基本概念和基本原理有较深入的了解,能够系统地理解和掌握民法学和商法学的重要理论框架,对民法通则、合同法、物权法、担保法、公司法、破产法有较深入的认识,了解票据法、保险法的框架结构和基本法律规定。
要求考生在掌握上述理论和法律规定的基础上,具有一定的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案例的能力。
一、考试内容及要求(一)民法学1.熟悉和掌握民法的基本概念、民法的性质、民法的调整对象、民法的基本原则。
2.熟悉和掌握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特征与要素、民事法律事实、民事权利及其客体。
3.掌握民事主体的概念和种类。
掌握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和侵权行为能力。
掌握法人的性质、类型、法人机关和法定代表人的含义。
掌握合伙的概念、合伙的类型、普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
掌握国家的民事法律地位、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4.熟悉和掌握法律行为的概念、意思表示、单方法律行为、双方法律行为、法律行为的成立、生效、条件和期限。
5.熟悉和掌握代理的概念和分类、代理权、有权代理、无权代理和表见代理。
6.熟悉和掌握诉讼时效的概念和诉讼时效期间的中止、中断和延长。
7.熟悉和掌握民事责任的概念、特征、分类、形式、竞合和聚合。
掌握违约责任、缔约过失责任和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和归责原则。
8.熟悉和掌握人格权的基本内容、基本类型和法律保护方法。
掌握一般人格权的内容、功能和保护。
掌握各种具体人格权的含义、内容和法律保护。
9.掌握物权的概念和本质、物权与债权的关系、物权的分类、物权的效力和物权法的基本原则。
熟悉我国物权法关于物权变动的制度。
掌握物权保护的方法。
熟悉所有权的类型。
掌握相邻关系、共有、善意取得、取得时效的相关法律制度。
民法学大纲(超完整版)

民法学教学大纲一、课程说明本大纲适用于法学本科专业,总学时为126学时。
本课程的重点难点是,民法的调整对象和基本原则、民事主体制度、民事法律行为和代理制度、时效制度、物权的基本原理和基本制度、债权的基本制度、合同制度、继承制度、人身权制度、民事责任制度。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系统地掌握民法的基本原理和基本制度,培养学生的民法理念、权利意识以及运用所学理论分析和解决民事问题的能力,同时为商法、经济法、民事诉讼法等课程的学习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本大纲以刘志刚主编《民法学》(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中国致公出版社)为基础,参照王利明主编《民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魏振瀛主编《民法》(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等教材编写。
力求内容与体系的科学与完整。
随着我国民事立法及其理论的发展,本大纲将及时修订、完善,以适应教学的需要。
本课程参考书目除上述所列以外还包括:《民法学》江平主编,中国政治大学出版《民商法原理》(一)(二)(三)郭明瑞、房绍坤、唐广良等,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年2月版《中国民法案例与学理研究》王利明主编,法律出版社,1998年8月版。
《案例教学丛书》民法总论、物权、合同、著作权、侵权行为分册,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3月。
二、课程内容绪论(2学时)教学目的与要求:通过本部分的教学,了解民法与民法学的联系和区别,了解民法学的体系内容,透过民法的历史沿革,发现民法与商品经济的关系,结合我国市场经济的确立和发展,充分认识制定中国民法典的必要性。
一、民法与民法学民法是法律体系中的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居于基本法的地位。
民法是民法学体系中的一个主要学科,是以研究我国民法理论与实践及其发展规律为主要对象的一门独立的法律科学。
民法与民法学是既有密切联系又有严格区别的两个概念。
二、民法的历史沿革民法不是从来就有的,它是社会商品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
从世界各国立法的历史沿革和现实情况来看,民法与一定社会的商品经济密切联系,息息相关,它是伴随着商品经济而产生、发展起来的。
2024年法考大纲

2024年法考大纲近几年来,法律行业一直备受瞩目,更是吸引了越来越多的人投身其中。
对于法学专业的学生和从事法律工作的人来说,法考是一道门槛,也是事业发展的重要一步。
为了帮助广大法学学子和从业人士更好地备考,2024年法考大纲应运而生。
一、考试概述2024年法考大纲的出现,标志着法治建设的不断深化,并从整体上对法学知识进行了系统化和规范化的总结。
本次考试分为笔试和口试两个环节,旨在全面评估考生对法律理论和实践能力的把握程度。
整个考试重点聚焦于法律基础知识、法律实务能力以及法律伦理道德等方面。
二、考试科目2024年法考大纲涵盖了多个科目,包括《宪法》、《民法》、《刑法》、《行政法》、《经济法》等核心科目。
此外,还涉及到《民商法诉讼法》、《知识产权法》等具体的分论题,以期准确评估考生对法学知识的熟练掌握以及其在实际案例中的应用能力。
三、考试要求2024年法考大纲强调综合应用能力的培养和评估。
考生需在笔试环节展示扎实的法学基础知识、理论分析能力和案例解决能力。
在口试环节,考生需要通过辩论、模拟庭审等方式,展示自己的口头表达能力和法律实务能力。
此外,法律伦理道德也是评估考生综合素质的重要指标。
四、备考建议针对2024年法考大纲,以下是一些建议帮助考生更好地备考和应对考试:1. 熟悉大纲:详细阅读并理解2024年法考大纲的要求和考试科目,准确把握考试重点和知识点。
建议制定合理的学习计划,并分配时间进行重点复习。
2. 多维学习:法学考试需要广泛了解各个法律领域的知识。
除了参考教材和辅导书籍,建议考生多读一些法学期刊、学术论文和经典案例,拓宽知识面,提高综合应用能力。
3. 深入实践:法律是实践性强的学科,光靠死记硬背是远远不够的。
考生需要通过参加模拟庭审、法律论坛、实习等途径,将理论知识与实际案例相结合,提高案例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4. 多样复习: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复习,如做练习题、参加集中培训班、小组讨论等。
讲义法律基础宪法民法商法

讲义法律基础宪法民法商法对于学习法律的同学来说,讲义是一种非常重要的学习材料。
它是教授法律知识的基础教材,为我们提供了法律基础知识的系统学习。
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重点讨论讲义的法律基础,包括宪法、民法和商法。
一、宪法宪法是一部国家的根本大法,是国家的最高法律法规,也是国家政治权力的基本制度安排。
宪法规定了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国家权力机关的组织形式、国家权力机关的职权范围和行使方式等。
宪法的形成和修改一般都经过国家的最高权力机关批准,具有相对固定的级别。
在学习讲义的过程中,我们需要深入理解宪法的精神和内容。
宪法为人民群众赋予了基本权利和自由,保障了国家的政治稳定和社会发展。
学习宪法可以帮助我们了解国家的根本法律制度,增强法治意识,提高法律素养。
二、民法民法是一部调整民事关系的法律体系。
它规定了个人和民事主体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以及行为人应当遵循的规则和原则。
民法是一部具有普遍适用性的法律,几乎涉及到我们日常生活中的方方面面。
在学习讲义的过程中,我们需要掌握民法的基本原则和规则。
民法是我们解决日常生活中各种法律问题的重要依据,比如合同的签订与履行、侵权责任的认定和赔偿等。
了解民法可以帮助我们规避法律风险,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商法商法是一部专门调整商业活动的法律体系。
它主要包括公司法、合同法、商标法、专利法等相关法律规定。
商法是一门涉及商业运作以及经济发展的重要法律学科,对于企业家和从事商业活动的人来说具有重要意义。
在学习讲义的过程中,我们需要了解商法的基本原则和规则。
学习商法可以帮助我们熟悉商业活动的法律环境,了解各种商业活动的法律要求和处理方式。
同时,学习商法也能够提高我们的商业素养,增加商业风险的识别和应对能力。
总之,学习讲义中的法律基础包括宪法、民法和商法。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律制度,民法是调整个人和民事关系的法律规范,商法是专门调整商业活动的法律体系。
通过学习这些法律基础,我们可以增加法律素养,提高法律意识,更好地适应社会发展的需求。
民商法概述

第一节 我国民法的调整对象
一、民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 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的特点: (1)民事主体在民法上的地位平等。 (2)当事人意思表示自由。 (3)等价有偿。 平等主体间的财产关系包括: (1)财产所有关系: (2)财产流转关系:
二、民法调整人身关系 所谓人身关系,是指没有财产内容但有人身属性 的社会关系。人身关系是基于一定的人格和身份 产生的,体现的是人们精神上和道德上的利益, 它包括人格关系和身份关系两类。 所谓人格关系,是指因民事主体的人格利益而发 生的社会关系。 所谓身份关系,是指基于一定的身份而产生的社 会关系。包括亲属、监护等关系,这些关系表现 为民事法律关系则为身份权关系。
第五节
诚实信用原则
应忠诚、守信,做到谨慎维护对方的利益、满足 对方的正当期待、给对方提供必要的信息等。民 法上的诚实信用原则是最低限度的道德要求在法 律上的体现。 《民法通则》第4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实 信用原则。 我国《民法通则》将诚实信用原则规定为民法的 一项基本原则,具有适用于全部民法领域的效力。 诚实信用原则作为一般条款,对当事人的民事活 动起着指导作用,确立了当事人以善意方式行使 权利、履行义务的行为规则,如果当事人行使权 利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要求,即构成权利的滥用。
案例分析
案例1.甲乡人民政府为建造办公大楼,向
该乡乙工商银行贷款300万元,后来因为各 种原因,到期未能清偿,于是乙银行以甲 乡人民政府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案例2.某甲夜间驾驶汽车在公路上行驶, 因事先饮酒过量,精神恍惚,汽车失去控 制,将相向而行的路人乙撞死。 分析上述两则案例中所述社会关系是否属 于民事法律规范的调整范围?并说明理由。
《民商法》教学大纲免费下载

“本电子书仅供读者预览丆请在下载24小时内删除丆不得用作商业用途”《民商法》教学大纲课程名称:《民商法》英文名称:《Civil and Commercial Law》学分: 3 总学时: 60实验(上机)学时: 无开课专业: 物业管理专业一、课程性质、目的和培养目标:《民商法》是物业管理专业的必修课程和学位课程之一。
设置本课程的基本目的是,系统掌握我国民商法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概念,系统了解我国民、商事法的法律规定,对遇到的问题能查阅有关的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能运用所学理论和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案件,以便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提高学生的法制意识,使学生能够系统了解我国民、商事法的基本结构、掌握民商法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概念,并能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
二、预修课程:法律基础三、课程内容和建议学时分配:(60学时。
含教学54学时,复习、考试6学时)章节内容学时第一章绪论3课时第一节民法的概念、演变及作用民法的概念。
民法原则的演变。
民法的作用。
第二节民法的基本原则私权神圣原则。
意思自治原则。
平等原则。
公平原则。
诚实信用原则。
禁止滥用权利的原则。
公序良俗原则。
第二章民事法律关系3课时第一节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与特征。
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
民事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和终止。
第二节民事权利的概念及分类民事权利的概念。
民事权利的分类。
民事权利的行使与保护。
民事权利的得丧变更。
第三节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物。
行为。
人格利益。
智力成果。
第三章民事主体3课时第一节民事主体概述民事主体的概念。
民事能力。
民事权利能力。
民事行为能力 。
民事责任能力。
第二节公民(自然人)公民的概念。
公民的民事能力。
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
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
公民的民事责任能力。
监护的概念。
监护人的设立。
监护人的职责。
监护的解除和撤销。
宣告失踪。
宣告死亡。
第三节法人法人的概念。
法人的分类。
法人的成立条件。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876民商法(知识产权法、民法、商法)考试大纲
一、考试目的
本考试是测试考生的民商法学基本概念、基础理论、基本知识掌握的程度,以及运用民商法学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基本技能和综合分析民商法问题的能力。
二、考试的性质与范围
本考试是全日制民商法学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的专业课程考试。
考试范围包括本大纲规定的民商法学领域的基本概念、规则、理论及其应用。
三、考试基本要求
1. 掌握民法、商法、知识产权法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综合知识。
2. 能够运用民商法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实务问题。
四、考试形式
本考试采取主观试题的方法,满分为150分,考试时间为180分钟。
五、考试内容
(一)民法
1.民法总论:民法概述、民法基本原则、民法律关系、民事主体、民事权利、物、民事行为与代理、期限与诉讼时效。
2.物权:物权概述、物权变动、所有权、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相邻关系、共有、用益物权、担保物权、占有。
3.债权总论:债的概述、债的履行、债的保全和担保、债的移转和消灭。
4.债权分论:合同概述、合同订立、合同的内容与形式、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各有名合同的基本内容、不当得利之债、无因管理之债。
5.人身权:人身权概述、具体人格权。
6.继承权:继承权概述、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遗产的处理。
7.民事责任:民事责任概述、缔约过失责任、违约责任、侵权民事责任、民事责任的承担。
(二)商法
1.商法总论:商法概述、商法的基本原则、商法的调整对象、商事主体、商事登记、商号、商事账簿、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2.公司法:公司的概念与特征、公司法的概念与特征、公司法的原则、公司设立、公司章程、公司能力、公司资本制度、股东出资制度、股东与股权、公司组织机构、公司债、公司财务会计制度、公司合并分立、公司终止于清算。
3.破产法:破产法概述、破产程序、破产财产管理、破产债权人、重整与和解、破产清算、破产法律责任
(三)知识产权法
1.知识产权总论:知识产权概念、知识产权法律特征、知识产权性质、知识产权制度体系、知识产权制度的民法定位。
2.著作权:著作权制度概述、著作权客体、著作权主体、著作权内容、著作权的取得和期限、邻接权、著作权限制、著作权利用、著作权管理、著作权的保护。
3.专利权:专利制度概述、专利权客体、专利权主体、专利授权条件、专利申请及审批制度、专利权内容及限制、专利权的保护。
4.商标权:商标与商标法概述、商标注册条件、商标权的取得、商标权及其限制、注册商标的无效、商标权的利用、商标权的保护。
5.其他知识产权:植物新品种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商业秘密权、地理标志权、商号权、与知识产权有关的不正当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