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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知识点总结精编WORD版

行政法知识点总结精编W O R D版IBM system office room 【A0816H-A0912AAAHH-GX8Q8-GNTHHJ8】行政法知识点总结001.行政法基本原则(一)1.合法行政,即行政机关的行政管理行为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在没有立法授权的情况下,行政机关不得作出行政管理行为。
(1)此考点的关键是“法”。
法律优先,“有法”的,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即“法已规定不可违”。
法律保留,“无法”的,不得作为,即“法无规定不可为”。
(2)a合法行政是首要原则,其他原则是其延伸。
b法律保留是行政机关的公权和公民私人的私权之间最大的区别;公权力是“法无授权即禁止”,私权利是“法无禁止即自由”。
c法律具有优先性,行政具有从属性。
d合法行政关注的是“有法”还是“无法”,属于形式上的行政法治。
2.合理行政,即行政机关实施的行政管理行为必须符合理性,即公平公正对待,考虑相关因素,比例原则。
(1)公平公正对待,即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中对同样情况应当同样处理,不同情况应当区别对待。
本知识点的题眼在于案件中的当事人为多数,这是适用本原则的前提。
(2)考虑相关因素,即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中只能考虑与案件相关的法律因素,而不得为了追求不正当利益而考虑无关因素。
此知识点的题眼在于判断案中的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行为时是否滥用职权。
(3)比例原则,具体包括符合目的性,适当性和损害最小。
关键考点是适当性和损害最小。
关联考点:如果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中明显违反适当性要求,法院将有权启动对行政行为的合理性审查和裁判,一般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予以撤销,行政处罚明显不当的予以变更。
002.基本原则(二)1.程序正当原则(1)行政公开,即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公开,以实现公民的知情权。
(2)公众参与,即行政机关作出重要决定,应当充分听取公民的意见,保障公民的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3)回避,即行政机关履行职责,与相对人存在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法律学行政法重点知识点整理

法律学行政法重点知识点整理一、行政法的概念行政法是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行政管理职权、管理行政组织和实施行政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是一门研究国家法与行政法律关系的学科。
二、行政行为的分类行政行为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政管理范围内,以行使行政权力为目的,对特定对象作出的具体行动。
按照行为的内涵和表现形式,行政行为可分为以下几类:1. 命令行政行为:是行政机关依据法律规定对特定对象发布具有普遍适用性的强制性规定的行为。
2. 管制行政行为:是行政机关对特定对象采取监督管理和限制的行为。
3. 许可行政行为:是行政机关对特定对象提供权限,准许其从事某些需要行政许可的事项。
4. 支付行政行为:是行政机关依据法律规定,将相关款项支付给特定对象。
5. 补偿行政行为:是行政机关在行政活动中,依法向特定对象提供一定的物质利益或具体权益的行为。
6. 征收行政行为:是行政机关根据法定程序,以公共利益为目标,对特定对象的财产采取的剥夺性行为。
三、行政许可的要素行政许可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对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某种法定行为或法律关系中的某种约定行为,提供许可和许可条件的行政行为。
行政许可具备以下要素:1. 许可主体:即行政机关,是行使行政许可权的主体。
2. 许可客体:即受许可的行为、行为主体或者法律关系。
3. 许可对象:即行使许可权的过程中涉及到的特定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
4. 许可事项:即法律规定需要行政机关审查同意的行为或法律关系。
5. 许可条件:即行政机关对于许可事项所作出的要求。
四、行政监督的方式行政监督是行政机关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适当性、效果性及作出行政决策过程中的合法性进行监督的一种行政活动。
行政监督的方式主要有:1. 监察:通过巡视、视察、检查等方式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进行监督。
2. 处分:对违法失职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进行纪律处分。
3. 报告和检举:通过向上级行政机关或有关监督部门提交报告、检举来揭发和举报违法行为。
行政法学知识点汇总

1.行政法的概念:调整行政过程中行政关系以及监督行政关系的公法规范的总称2行政的概念:行政法上的行政是指国家行政机关等行政主体为主动实现公益目的,依法对国家事务和社会事物进行的组织, 管理, 决策, 调控等活动。
3法治主义(理解)法治主义以法治国思想为基础,体现了“以法律的合理性抑制行政的恣意性”的理念。
在行政法学中,法治主义就表现为“依法行政原理”,即要求行政活动必需依法进行。
这是行政法赖以存在的基础,也是行政法学的基本原理。
一.“法治主义”以“法治国”为基础而成立。
从“法治国”概念的形成过程来看,最初仅仅将“法治国”概念作为一种治国理念,而后期才在“法治国家”的意义上运用“法治国”的概念,但两者都包含有“法治主义”的概念。
二.一般将法治主义理解为依法行政或依法行政原理。
但严格来说,法治主义是较为广发的概念,法治主义除了作为行政法治主义的依法行政原理外,带包括作为立法法治主义的“依据宪法立法的原理”及作为司法法治主义的“依据法律被裁判的原理”。
三.法治主义以人权保障为目的,要求依法进行国家活动,因此,法治主义不仅要求依法行政,而且要求依法司法, 依法立法。
法治主义的形成分为三个阶段:(一)“依法裁判”——法治主义的萌芽期;(二)“依法行政”——法治主义的形成期;(三)“对立法内容的拘束”——法治主义的成熟期。
四.行政法的理论基础——法治主义:(一)法治主义及行政法的互为前提关系;(二)行政法的理论基础——法治主义。
五.法治主义的内容,存在着“依法行政原理”及“发的支配原理”两种不等同的观点。
两者都是对公权力形式进行法律统制得原理,但历史背景及内容各不相同。
4.行政治基本原则概念:是指贯穿及整个行政法之中,对于行政法理论, 行政法律法规的制定及执行以及行政救济具有指导意义的基本准则。
5.行政法基本原则的内容一行政法基本原则及依法行政原理二6.行政合法性原理:是指行政主体必需以及法律进行行政活动,而不是违反法律,行政主体对于其违法行为必需担当相应的法律后果。
行政法知识重点总结

一、行政法的调整对象是行政关系。
二、行政法是指调整行政关系,规范和控制行政权的法律规范系统。
三、行政关系主要包括四类:1、行政管理关系;2、行政法制监督关系;3、行政救济关系;4、内部行政关系。
四、我国行政法源: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法律解释、条约与协定五、行政法基本原则是:指导和规范行政法的立法、执法以及指导、规范行政行为的实施和行政争议的处理的基本性规则。
六、行政法治原则:1、依法行政;2、控制滥用自由裁量权;3、政府对违法、侵权行为承担法律责任;4、保护人权,维护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
七、行政效率原则:1、严格遵循行政程序和时限;2、行政机构组织精干;3、加强行政决策、行政行为的成本—效益分析。
八、行政主体,是指能以自己名义行使国家行政职权,做出影响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的行政行为,并能由其本身对外承担行政法律责任的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九、行政机关与其他国家机关比较,具有下述特征:1、行使国家行政职权,管理国家行政事务;2、行政机关在组织体系上实行领导——从属制;3、行政机关在决策体制上一般实行首长负责制;4、行政机关行使职能通常是主动的、经常的和不间断的;5、行政机关最经常、最直接、最广泛的与个人、组织打交道。
十、被授权组织的法律地位:1、被授权组织在行使法律、法规所授行政职能是,是行政主体,具有与行政机关基本相同的法律地位。
2、被授权组织以自己名义行使法律、法规所授职能,并由其本身就行使所授职能的行为对外承担法律责任。
3、被授权组织在非行使行政职能的场合,不享有行政权,不具有行政主体的地位。
十一、国家公职关系是指国家公务员因担任国家公职,执行国家公务而与国家(直接相对主体为行政机关)发生的法律关系。
十二、行政相对人的法律地位:1、行政相对人是行政主体行政管理的对象;2、行政相对人也是行政管理的参与人;3、行政相对人在行政救济法律关系和行政法监督关系中可以转化为救济对象和监督主体。
行政法重点知识归纳

行政:行使国家权力的活动;机关、企业、团体等内部的管理工作。
就行政的主体与性质来看,行政可概括为:公共行政(公行政):国家行政机关及法律规范授权组织对公共行政事务的组织与管理活动;社会组织内部行政或“私行政”:是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等对其内部事务的组织与管理活动。
公共行政与私行政的区别:性质不同:国家职能活动,鲜明的公共性质/只具有局部或个别的非公共性质。
目的不同:在于实现公共利益/为了自身的利益。
手段不同:享有许多特权和手段/任何一方都不具有超越他方的特权,不能将自己的意志强加于对方。
行政权力:行政主体执行法律,采用各种方式以达到行政目的的法定权力。
执行性、法律性、强制性、公益性、不可处分性。
为什么要对行政权力加以控制和规范:和其他公权力一样,行政权力作用具有两重性;与其他国家公权力相比,他与公民个人、组织有更经常、更广泛、更直接的联系;现代社会行政权有膨胀、扩张的趋势。
行政关系:行政法的调整对象是行政关系,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在行政活动中同被管理者所发生的各种关系的总称。
行政法:是调整行政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主要规范承担国家行政权力的组织,行政权力的活动以及对行使权力后果如何补救,其目的在于实现依法行政,确认或建立行政法律秩序。
行政法的渊源:成文法源: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法律解释、国际条约和协定。
不成文法源:行政惯例、典型案例、法理与行政法的一般原则。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1依法行政原则:指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力、管理公共事务,必须有法律授权,并依据法律规定。
(包括法律保留原则和法律优位原则)。
2行政合理性原则:指行政机关在法律规定的范围之内行使行政职权要客观、适度、符合公平正义等法律理性,防止行政权力滥用。
包括比例原则(妥当性原则、必要性原则、均衡原则)、平等原则。
3信赖保护原则指当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及其管理活动已经产生信赖利益,并且这种信赖利益引起具有正当性而应当得到保护时,行政机关不得随意变更这种行为,如果变更必须补偿相对方的信赖损失。
行政法基础知识

行政法基础知识行政法,这个听起来有些“高大上”的名词,其实与我们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
无论是政府的管理行为,还是公民与政府之间的关系,都受到行政法的规范和调整。
接下来,让我们一起走进行政法的世界,了解一些基本的知识。
一、行政法的概念与特征行政法是调整行政关系以及在此基础上产生的监督行政关系的法律规范和原则的总称。
那什么是行政关系呢?简单来说,就是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职权过程中与行政相对人、行政法制监督主体等之间发生的各种关系。
行政法具有以下几个显著的特征:首先,行政法的内容广泛而多样。
它涵盖了行政组织、行政行为、行政程序、行政监督等诸多方面,几乎涉及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
其次,行政法具有很强的变动性。
因为社会在不断发展,行政管理的方式和手段也需要不断更新和调整,这就导致行政法需要及时跟上时代的步伐,做出相应的变化。
再者,行政法在形式上没有统一、完整的法典。
与刑法、民法等不同,行政法通常是由众多分散的法律文件组成。
二、行政法的渊源行政法的渊源,指的是行政法规范的表现形式。
主要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等。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其中有关行政权力的设定和运行的规定,是行政法的重要渊源。
法律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比如《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等。
行政法规是国务院为执行法律而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其效力仅次于宪法和法律。
地方性法规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是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部门规章是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地方政府规章是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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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行政法知识点总结归纳,推荐文档预览说明:预览图片所展示的格式为文档的源格式展示,下载源文件没有水印,内容可编辑和复制行政法知识点总结(详细版)第一部分行政法概述一、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一)合法行政原则:法律优先(法已规定不可违);法律保留(法无规定不可为、法无授权即禁止)(二)合理行政原则:公平公正对待;考虑相关因素;比例原则(合目的性、适当性、损害最小)(三)程序正当原则:行政公开(知情权);公众参与(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公务回避(实体程序回避)(四)高效便民原则:行政效率(积极履行职责、及时履行职责);便利当事人(减轻当事人程序负担)1.(1(2A.B.C.D.(3A.B.(4ABC的一部分。
E、行政机关与国家机关:所谓国家机关,系指行使国家权力、管理国家事务的机关。
包括国家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
所以,行政机关是国家机关的一种类型。
F、行政机关与行政机构:从严格的宪法和组织法的规定看,行政机关是指国家机构中行使行政职权,承担行政事务的机关,是由各行政机构组成的整体;而行政机构则是指构成各行政机关的个体。
行政法上的行政机关是指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编制、预算,能够对外行文,并独立行使行政职权的机关整体,与行政机关含义不同。
2、行政主体的类型:(1)中央行政机关A、种类:国务院、国务院组成部门、国务院直属特设机构、国务院直属机构、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国务院办公机构、国务院办事机构、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B、国务院行政机构的设立、撤销、合并C、国务院行政机构的编制管理(2)地方行政机关A、行政区域的层级:四级(省、市、县、乡)B、类型:各级地方政府、地方政府的工作部门、地方政府的派出机关、地方政府的内设机构和议事协调机构、工作部门的内设机构和派出机构。
(3)被授权组织A、特征:a、授权的对象为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b、权力的来源为法律、法规、规章授权c、法律地位:在被授权范围内相当于行政机关,具有行政主体资格,以自己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自己独立承担由此引起的行政法律责任1.(1(22.(1A.a.b.c.B.(2A.B.C.1.2.3.(二)委任:自上而下任命;委任制公务员遇有试用期考核合格、职务发生变化、不再担任公务员职务以及其他情形需要任免职务的,按规定进行任免;非政府组成人员主要是委任制的公务员(三)选任:自下而上选举,选举结果生效时即当选职务。
行政法主要知识点

什么是行政法1是规范政府行为的法2是保护相对人不受政府侵犯的法3是确定民告官制度程序的法行政法与宪法的关系(采用司考三大本第二卷555 页2011年半)行政法与宪法的关系,有两个相互关联的方面。
首先,宪法是国家根本法,行政法是普通部门法,宪法是建立和发展行政法的根据和基础,因此宪法与行政法是根本法与部门法之间的从属关系。
其次,他们之间的关系又有特殊性的一面。
国家行政机关活动的基本原则,基本制度和基本职权,需要直接由宪法和宪法性法律规定,这主要是从建设国家民主制度着眼的。
由于近代宪政制度历史发展的原因,行政制度历来都是宪法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
行政法渊源(三)法律渊源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但很少在司法活动中得到适用法律分为基本法律与普通法律,但实际上效力没有差别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制定,在我国目前往往能起到法律的作用地方性法规由省级或者较大的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自治条例与单行条例由民族自治地方(区州县旗)的人大制定并报批后施行部门规章由国务院组成部门(部委行署)或国务院直属机构制定地方性规章由省级或者较大的市的政府制定国际条约和协定原则上需转化成国内法方能成为法律渊源,但存在例外法律解释目前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解释法律,其效力等于法律司法解释司法解释不是正式的法律渊源,但实际上作用巨大不成文法的法律解释也是我国行政法的法律渊源。
什么是行政法律关系及其特点含义:指经行政法规划和调整的,因实施国家行政权而发生的行政主体与相对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特点:1主体的特殊性:双方的当事人必有一定是行政主体2权利和义务的不对等(1)意思表示不对等(2)地位不对等行政主体形式权利过程中享有特权特权包括1先行处置权2推定有效权3社会协助权4 物质帮助权3解决争议方式的特殊性行政法律关系构成要素1主体行政主体和相对人之间具有行政人(管理关系)2客体行政法律关系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客体包括1物质2精神性(专利,著作权,商标)3行为(1作为,不作为)3内容权利与义务的总和行政主体的含义和特点含义:以自己的名义实施国家行政全,并对自己行为效果承担责任的组织特点:1行政主体职能是组织而不是个人2是试试国家行政全的组织3能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管理(能以自己的名义对外发文,做决定,承担责任(应诉))4能独立的承担自己行为引起的法律后果行政主体职权(内容,特点)1行政主体职权的内容固有职权(立法权,决定全,命令和经营权,行政强制权,行政处罚权,行政救济权,行政委托权,行政司法权)授予职权(法律,法规才能授权,其他均视为委托)特点1具有强制性2具有单方性3具有优益性(职务上的优先权,物质上的收益权)4权责统一5不可处分性行政人含义,相对人含义行政人含义:指享有实施国家行政管理法律资格的个人特征1行政人是个人而不是组织2享有行政管理资格享有职权和责任3以所属行政主体的名义不是以个人的名义进行行政管理4所引起的效果由所属行政主体承担,行政主体对行政人的过错连带(求偿)相对人含义:指具体的行政管理关系中被管理一方的当事人特征书本版{1是处于行政法律关系中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2是行政法律关系中作为与行政主体相对应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3是权益收到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影响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4是不具有或不行是国家权利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笔记版{1相对人具有相对性2与行政主体想对应,不一定是个人,也有可能是组织3相对人拥有权利}公务员行政人资格的确认1根据时间确认2根据职权确认(是否有职权、是否超越职权)3从行为名义(行政主体的名义)区分行政行为特点,行政行为分类特点1具有单方性2具有裁量性3具有强制性4具有法律从属性分类:1内部行政行为外部行政行为2羁束行政行为自由裁量行政行为3依职权的行政行为依申请的行政行为4抽象行政行为具体行政行为5单方行政行为双方、多方行政行为6作为行政行为不作为行政行为7要式行政行为不要是行政行为8附款行政行为不附款行政行为9侵益行政行为授益行政行为行政行为构成要件(1)主体合法1看是个有主体资格2看主体的权限3看合议制主体的资格4看行为实施人员的资格(2)内容1看行为的依据2看法律依据(法律适用的位阶有效期,关联性,法律的全面性)3要有事实证据4行政行为适当(目的具有正当性,考虑到相关因素,不能反复无常)(3)程序上1过程要合法2步骤要正确3处罚的时限要确定处理4处罚方式得当行政行为生效要件行政行为的生效就是指行政行为的公定力,确定力,拘束力,执行力等各种法律效果的产生1公定力:具体行政行为一经做出,就推定有效2确定力:具体行政行为已经做出,行政主体不能随便变更,撤销,废止超过一定期限,相对人不能再提异议3拘束力:指行政行为一经做出,对相对人,行政主体以及其他人都具有行为的拘束力4执行力:指具体行政行为生效后,有权机关可以采用一定的手段迫使具体行政行为的内容得以实现的权利行政立法的概念,特点概念:特指国家行政机关依照标准立法程序制定行政规章和法规的活动特点1主体:是特定的行政主体2内容关于行政管理行政执行的立法3对象:不特定4效力:反复适用5形式:规范性6程序:准立法性西方国家委任立法1委任立法有另一个名词(授权立法)2中西行政立法的差别(1权利来源不同(议会,宪法与组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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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行政法1是规范政府行为的法2是保护相对人不受政府侵犯的法3是确定民告官制度程序的法行政法与宪法的关系(采用司考三大本第二卷555 页2011年半)行政法与宪法的关系,有两个相互关联的方面。
首先,宪法是国家根本法,行政法是普通部门法,宪法是建立和发展行政法的根据和基础,因此宪法与行政法是根本法与部门法之间的从属关系。
其次,他们之间的关系又有特殊性的一面。
国家行政机关活动的基本原则,基本制度和基本职权,需要直接由宪法和宪法性法律规定,这主要是从建设国家民主制度着眼的。
由于近代宪政制度历史发展的原因,行政制度历来都是宪法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
行政法渊源(三)法律渊源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但很少在司法活动中得到适用法律分为基本法律与普通法律,但实际上效力没有差别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制定,在我国目前往往能起到法律的作用地方性法规由省级或者较大的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自治条例与单行条例由民族自治地方(区州县旗)的人大制定并报批后施行部门规章由国务院组成部门(部委行署)或国务院直属机构制定地方性规章由省级或者较大的市的政府制定国际条约和协定原则上需转化成国内法方能成为法律渊源,但存在例外法律解释目前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解释法律,其效力等于法律司法解释司法解释不是正式的法律渊源,但实际上作用巨大不成文法的法律解释也是我国行政法的法律渊源。
什么是行政法律关系及其特点含义:指经行政法规划和调整的,因实施国家行政权而发生的行政主体与相对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特点:1主体的特殊性:双方的当事人必有一定是行政主体2权利和义务的不对等(1)意思表示不对等(2)地位不对等行政主体形式权利过程中享有特权特权包括1先行处置权2推定有效权3社会协助权4 物质帮助权3解决争议方式的特殊性行政法律关系构成要素1主体行政主体和相对人之间具有行政人(管理关系)2客体行政法律关系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客体包括1物质2精神性(专利,著作权,商标)3行为(1作为,不作为)3内容权利与义务的总和行政主体的含义和特点含义:以自己的名义实施国家行政全,并对自己行为效果承担责任的组织特点:1行政主体职能是组织而不是个人2是试试国家行政全的组织3能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管理(能以自己的名义对外发文,做决定,承担责任(应诉))4能独立的承担自己行为引起的法律后果行政主体职权(内容,特点)1行政主体职权的内容固有职权(立法权,决定全,命令和经营权,行政强制权,行政处罚权,行政救济权,行政委托权,行政司法权)授予职权(法律,法规才能授权,其他均视为委托)特点1具有强制性2具有单方性3具有优益性(职务上的优先权,物质上的收益权)4权责统一5不可处分性行政人含义,相对人含义行政人含义:指享有实施国家行政管理法律资格的个人特征1行政人是个人而不是组织2享有行政管理资格享有职权和责任3以所属行政主体的名义不是以个人的名义进行行政管理4所引起的效果由所属行政主体承担,行政主体对行政人的过错连带(求偿)相对人含义:指具体的行政管理关系中被管理一方的当事人特征书本版{1是处于行政法律关系中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2是行政法律关系中作为与行政主体相对应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3是权益收到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影响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4是不具有或不行是国家权利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笔记版{1相对人具有相对性2与行政主体想对应,不一定是个人,也有可能是组织3相对人拥有权利}公务员行政人资格的确认1根据时间确认2根据职权确认(是否有职权、是否超越职权)3从行为名义(行政主体的名义)区分行政行为特点,行政行为分类特点1具有单方性2具有裁量性3具有强制性4具有法律从属性分类:1内部行政行为外部行政行为2羁束行政行为自由裁量行政行为3依职权的行政行为依申请的行政行为4抽象行政行为具体行政行为5单方行政行为双方、多方行政行为6作为行政行为不作为行政行为7要式行政行为不要是行政行为8附款行政行为不附款行政行为9侵益行政行为授益行政行为行政行为构成要件(1)主体合法1看是个有主体资格2看主体的权限3看合议制主体的资格4看行为实施人员的资格(2)内容1看行为的依据2看法律依据(法律适用的位阶有效期,关联性,法律的全面性)3要有事实证据4行政行为适当(目的具有正当性,考虑到相关因素,不能反复无常)(3)程序上1过程要合法2步骤要正确3处罚的时限要确定处理4处罚方式得当行政行为生效要件行政行为的生效就是指行政行为的公定力,确定力,拘束力,执行力等各种法律效果的产生1公定力:具体行政行为一经做出,就推定有效2确定力:具体行政行为已经做出,行政主体不能随便变更,撤销,废止超过一定期限,相对人不能再提异议3拘束力:指行政行为一经做出,对相对人,行政主体以及其他人都具有行为的拘束力4执行力:指具体行政行为生效后,有权机关可以采用一定的手段迫使具体行政行为的内容得以实现的权利行政立法的概念,特点概念:特指国家行政机关依照标准立法程序制定行政规章和法规的活动特点1主体:是特定的行政主体2内容关于行政管理行政执行的立法3对象:不特定4效力:反复适用5形式:规范性6程序:准立法性西方国家委任立法1委任立法有另一个名词(授权立法)2中西行政立法的差别(1权利来源不同(议会,宪法与组织法。
)2法理不同(三权分立,议行和一)3效力不同(等同法律,不同于法律)行政许可的含义含义:指行政主体针对相对人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许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政行为行政处罚种类,设定 1.种类(6+n )①警告 ②罚款③没收(违法所得、非法财物) ④责令停产停业⑤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执照⑥行政拘留 通报批评 n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种类 劳动教养驱逐出境2.设定创设权具体规定权 法律 6+n上位法有设定的,下位法不得再设定,但是下位法可以在上位法设定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行政法规 6+n - 限制人身自由地方性法规 6 - 限制人身自由(=行政拘留)-吊销企业营业执照 部门规章 警告、一定数量罚款(国务院规定上限) 地方规章警告、一定数量罚款(省级人大常委会规定上限)★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适用原则 ①处罚法定原则 ②公正公开原则2.原则 ③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④保障当事人程序权利原则听证程序行政许可听证 事项 ①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应当听证的事项(依职权)②行政机关认为需要听证的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事项(依职权)③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事项(依申请)事前告知/5日申请/20日组织 听证 程序7日前通知或公告公开进行 但涉密除外案外人主持 审查人≠主持人质证 审查人v 申请人、利害关系人 听证笔录 案卷排他性原则行政处罚听证程序条件①责令停产停业;②吊销许可证或执照;③较大数额罚款程序告知→3日申请→7日通知→公开进行(涉密除外)→案外人主持→质证→听证笔录★不说明理由or不听取陈述申辩,行政处罚决定不成立。
行政复议的管辖国务院┠┈┈┈┈┈┈┈┈┈┈┈┈┈┈┈工作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作部门地区行署→市(自治州、设区的市)┠┈┈┈┈┈┈┈┈┈┈┈┈┈┈┈工作部门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工作部门┃区公所街道办乡(镇、民族乡)居委会村委会一般管辖(一级政府和工作部门作为被申请人)①一级政府→上一级政府业务指导→同级政府②工作部门→上级部门垂直领导→上级部门(安全、海关、国税、外汇管理、金融)★省级以下垂直管理:工商、质监、地税、国土≈业务指导③省级政府、国务院部门→省级政府、国务院部门→行政诉讼→国务院二级复议终局裁决(2)特殊管辖(其他行政主体作为被申请人)①派出机关≈一级政府→设立部门②派出机构→部门所在政府③被授权组织→行政主管机关④两个以上的行政机关→共同上级行政机关⑤行政机关被撤销→继承权力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特殊管辖→具体行政行为发生地的县级政府(7日内转送复议申请)行政复议参加人1.申请人=相对人+相关人资格转移:①公民死亡→近亲属《行诉解释》;②组织终止→继承权利的组织2.被申请人=行政主体①独立的一个行政机关②共同的几个行政机关③派出机关④行政机关被撤销→继承权力的行政机关→撤销机关⑤被授权组织⑥派出机构⑦法定批准机关:上级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规章,批准下级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的3.第三人=其他利害关系人例:关于行政复议第三人,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09/45/单选)A.第三人可以委托一至二名代理人参加复议B.第三人不参加行政复议,不影响复议案件的审理C.复议机关应为第三人查阅有关材料提供必要条件D.第三人与申请人逾期不起诉又不履行复议决定的强制执行制度不同4.行政复议机关=被申请人的上一级行政机关行政复议的范围1.概括式: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合理性①具体行政行为(包括事实行为)②合法性、合理性③合法权益2.列举式肯定性列举①行政处罚②行政强制措施③行政许可④行政确认⑤侵犯企业经营自主权(分立合并、撤换法定代表人、改变性质隶属关系、变卖责令破产)⑥行政合同⑦违法要求履行义务(乱罚款、乱收费、乱摊派)⑧不履行保护公民人身权、财产权、受教育权的职责⑨行政给付⑩其他具体行政行为否定性列举①内部行为②行政调解③行政仲裁3.部分抽象行政行为——附带审查可以附带:4规定不可以附带①国务院部门的规定(部门规章除外)②县级以上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定(地方政府规章除外)③乡镇政府的规定④被授权组织的规定①行政法规②部门规章③地方政府规章④国务院的规定复议不停止执行的例外1被申请人要求停止执行的2法律法规停止执行的3复议机关裁定停止的4申请人要求停止执行,复议机关同意的行政诉讼基本原则(1)与民诉、刑诉共有的原则1人民法院独立行驶审判权的原则2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3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的原则4当事人诉讼地位平等的原则5使用本名族语言或文字的原则6辩论的原则7人民检察院对诉讼进行法律监督的原则(2)个性的原则1行政诉讼的客体仅限与具体的行政行为2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不审查合理性的原则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的区别(问题不是很清楚哟)性质主体等司法行政行政诉讼管辖中级人民法院一审的条件确认发明专利权海关处理2.中级法院国务院部门被告为县级以上政府,但以县级政府名义办理不动产物权登记的可以除外其他社会影响重大的共同诉讼、集团诉讼重大涉外及涉港澳台其他(国际贸易、部分反倾销反补贴)行政赔偿范围行政赔偿范围:具体行政行为(事实行为)的合法性、合理性!!人身权人身自由权: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生命健康权: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死亡的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财产权违法行政处罚的违法行政强制措施的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其他违法行为不赔偿加害人个人行为受害人过错不可抗力、紧急避险、第三人过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