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企业签订“对赌协议”的风险控制
如何签署对赌协议,核心点是什么

如何签署对赌协议,核⼼点是什么对赌协议中如果约定的条件出现,投资⽅可以⾏使⼀种权利;如果约定的条件不出现,融资⽅则⾏使⼀种权利;所以,对赌协议实际上就是期权的⼀种形式。
下⾯就由店铺⼩编为⼤家整理相关的对赌协议资料,希望对⼤家有所帮助。
⼀、对赌协议-四重风险1.不切实际的业绩⽬标第⼀重风险:企业家和投资者切勿混淆了“战略层⾯”和“执⾏层⾯”的问题。
“对赌机制”中如果隐含了“不切实的业绩⽬标”,这种强势意志的投资者资本注⼊后,将会放⼤企业本⾝“不成熟的商业模式”和“错误的发展战略”,从⽽把企业推向困境。
2.急于获得⾼估值融资第⼆重风险:企业家急于获得⾼估值融资,⼜对⾃⼰的企业发展充满信⼼,⽽忽略了详细衡量和投资⼈要求的差距,以及内部或者外部当经济⼤环境的不可控变数带来的负⾯影响。
3.忽略控制权的独⽴性第三重风险:企业家常会忽略控制权的独⽴性。
商业协议建⽴在双⽅的尊重之上,但也不排除有投资⽅在资⾦紧张的情况下,向⽬标公司安排⾼管,插⼿公司的管理,甚⾄调整其业绩。
怎样保持企业决策的独⽴性还需要企业家做好戒备。
4.忽略对赌后果的严重性第四重风险:企业家业绩未达标失去退路⽽导致奉送控股权。
⼀般来说,国内企业间的“对赌协议”相对较为温和,但很多国外的投资⽅对企业业绩要求极为严厉,很可能因为业绩发展过于低于预期,⽽奉送企业的控制权。
近⽇国内太⼦奶事件就是已出现了⼀起因业绩未达标⽽失去控股权的经典案例。
⼆、对赌协议的意义通过条款的设计,对赌协议可以有效保护投资⼈利益,但由于多⽅⾯的原因,对赌协议在我国资本市场还没有成为⼀种制度设置,也没有被经常采⽤。
但在国际企业对国内企业的投资中,对赌协议已经被⼴泛采纳。
在创业型企业投资、成熟型企业投资中,都有对赌协议成功应⽤的案例,最终企业也取得了不错的业绩。
研究国际企业的这些对赌协议案例,对于提⾼我国上市公司质量,也将有极为现实的指导意义。
三、避险三招对于已经签订对赌协议或者急于融资不得不签类似协议的企业,应该有效控制这类协议的“魔性”。
2023对赌协议法律风险解析及防范

对赌协议法律风险解析及防范引言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对赌协议在商业交易中的应用日益普遍。
对赌协议是指在合同中约定一方获得某种利益的条件,并以此为基础对另一方进行赌博式的赔偿。
然而,对赌协议涉及到法律风险,一方面可能导致合同无效,另一方面可能引发诉讼和其他法律纠纷。
本文旨在对对赌协议的法律风险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关防范措施。
一、对赌协议的法律风险1. 合同无效风险对赌协议因其赌博性质,涉及到合法性的问题。
根据我国的法律法规,对赌协议一般被认为是违法的。
根据《合同法》第53条规定,违背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违约金、赔偿金等约定无效。
因此,对赌协议的合法性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
一旦对赌协议被认定为无效,可能导致合同无法执行,损害合同双方的利益。
2. 赌博违法风险根据我国的法律法规,赌博属于违法行为。
根据《刑法》第303条规定,非法组织赌博,情节严重的,处三年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十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对赌协议涉及赌博性质,一旦被认定为赌博行为,将面临刑事责任和相应的法律制裁。
3. 法律纠纷风险对赌协议涉及的法律风险不仅限于合同无效和赌博违法,还可能引发其他法律纠纷。
例如,在履行对赌协议过程中,一方未能达到约定的条件,导致另一方提起诉讼要求赔偿;或者在对赌协议的约定不清晰,导致双方存在理解和解释的分歧。
这些法律纠纷不仅会给合同双方造成经济损失,还会耗费大量的精力和时间解决。
二、对赌协议的风险防范1. 合法性确认在签订对赌协议之前,双方应当进行严格的法律合规性评估。
可以请律师参与,对对赌协议的合法性进行评估和确认,避免违规约定导致合同无效。
2. 风险合理分担在对赌协议的设计中,双方应合理分担风险。
可以约定在对赌目标未实现的情况下,实行分担责任或损失的机制,以减少一方承担全部损失的风险。
3. 条款明确清晰对赌协议中的条款应清晰明确,避免存在歧义和争议。
可以明确约定对赌的目标、条件、时间、赌注等关键要素,并约定解释和执行的方式,以降低法律纠纷的风险。
干货!对赌协议风险解读

干货!对赌协议风险解读对赌协议风险解读一、前言对赌协议是一种重要的商业合同,甚至在投资领域也应用广泛。
通过对赌协议,双方当事人可以规避投资风险、分摊经营风险,实现投资回报的最大化。
然而,对赌协议也存在一定的风险,并且最终效果还要取决于合同的具体条款和执行情况。
本文的主要目的是介绍对赌协议的主要内容、风险以及法律解读,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运用对赌协议。
二、对赌协议的主要内容对赌协议是一种针对风险的商业合同,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交易标的对赌协议的交易标的可以是任何形式的资产或者计算单元。
例如,股票、股份、权证、期货、外汇、石油等。
对于同一交易标的,不同对赌协议的条款可能有所不同。
2. 对赌结构对赌结构是指一种双方当事人在商定的情况下,按照约定的标的价格设置赌注,在未来某个时间点比较标的价格赌输赢的一种方式。
对赌结构可能包括以下几种:a. 现金对赌:双方当事人根据约定的标的价格,先将预付款或押金存入指定账户,待约定的时间到期后比较标的价格,将剩余的预付款或押金划分给胜利方。
b. 股票对赌:双方当事人根据约定的标的价格划定一个股票价格区间,在约定的时间到期前,将标的资产转移至指定账户或者作为质押再次交易。
在约定时间到期后,比较股票的市价与约定价格区间,按照胜利方拿到或支付差价来结算。
c. 结构化对赌:结构化对赌是指在约定的时间到期前,除了比较标的价格以外,双方当事人约定多项条件,如股票价格走势、财务状况、部分业务附加条件等。
在满足约定条件的基础上,胜方可以拿到对应的资金。
3. 时间周期和条件约束对赌协议的时间周期和条件约束是指合同规定的对赌结构的时间期限及相应的条件限制。
例如,对赌协议中规定的结构化对赌条件、股票价格走势规律等。
4. 对赌的赌注对赌的赌注是指协议中双方当事人设定的赌注金额或者数量。
双方当事人应该确定赌赢或赌输的代价,以便在结算时计算。
5. 协议解决风险的方式对赌协议中有多种风险管理方式,如保证金、风险控制条款、追加或降低赌注等。
“对赌协议”的风险与控制研究

“对赌协议”的风险与控制研究作者:赵爽来源:《财讯》2019年第05期摘要:在2014年11月中国证监会颁发了《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其中要求采用收益法对拟购买的资产进行定价的上市公司必须与交易对方签署对赌协议。
在企业并购重组中,并购方与被并方签订“对赌协议”的初衷是规避并购中的高溢价风险,然而在现实中该方法却导致风险的频发,给并购之后的重组整合带来诸多后患。
基于此,透过“对赌协议”在我国并购重组中的应用现状,进而分析并购重组中运用“对赌协议”的风险并提出相应风险控制措施,为以后并购重组中运用“对赌协议”的公司提供一些可以借鉴的经验。
关键词:对赌协议;并购重组;风险识别;风险控制“对赌协议”这一名称易让人有一种神秘、猎奇的初印象,其英文直译“估值调整机制”能够更好地诠释这一金融工具,尽管“对赌”会让人联系到比较“负面”的赌博,但对“对赌协议”实际上是一种规避风险的新型金融创霎,可以理解为一种创新的契约形式。
程继爽和程锋(2007)深入剖析“对赌协议”的实质,认为”对赌协议”其实是。
一科有附加条件的企业价值评估工具。
“对赌协议”初期往往作为我国企业引入大型投资机构的投资时需要履行的附加协议。
如今,“对赌协议”作为一种风险管理工具越来越多的出现在我国的资本市场,近年来更是在企业并购重组中得到重用。
一、“对赌协议”在我国并购重组中的应用现状近年来,随着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活动日益活跃,特别在2015年,证监会、财政部、国资委、银监会等四部委联合发布《关于鼓励上市公司兼并重组、现金分红及回购股份的通知》,通过多种方式大力推进上市公司并购重组。
得益于政策鼓励和红利补助两方面的支持,我国的并购市场呈现出井喷式增长态势。
与此同时,并购重组后企业的发展往往受到市场环境和行业竞争的影响,未来的盈利情况有很大的不确定性,为了让标的公司自己披露合理的盈利能力从而实现公平合理的投资交易,于是越来越多的企业在其并购活动中运用“对赌协议”这一风险管理工具。
对赌协议法律风险解析及防范

对赌协议法律风险解析及防范引言对赌协议是指参与双方约定在特定条件下进行一场赌博,通过一方胜利和另一方失败来决定协议的成败。
虽然在某些情况下对赌协议可以促成合作,但是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
本文将对对赌协议的法律风险进行解析,并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
对赌协议的法律风险解析1. 违法性问题首先,对赌协议的一方或双方所承担的赌博性质可能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
在某些国家或地区,赌博被视为非法活动,并且对此类活动有着严厉的法律制裁。
因此,当参与对赌协议时,需对当地的法律法规进行充分的了解和评估。
2. 不确定性问题对赌协议所涉及的结果通常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双方约定的赌博结果可能受到无法预测的因素影响,例如自然灾害、政策变动或其他突发事件。
当不确定因素发生时,对赌协议的有效性可能会受到影响,导致一方或双方的权益受损。
3. 强制执行问题在某些情况下,一方可能会违反对赌协议并拒绝履行相关责任。
这可能导致对赌协议的强制执行变得困难或不可能。
即使有法律程序可以追求违约方的责任,但是实际上能够获得赔偿的机会也很低。
4. 合法证据问题在一些国家或地区,对赌协议通常被视为非法活动,因此对赌协议的效力可能会受到质疑。
在法律诉讼中,对赌协议可能无法作为合法证据使用,从而影响双方维权的能力。
这也是一种法律风险,需要在签署对赌协议之前认真考虑。
对赌协议的防范措施1. 法律咨询在签署对赌协议之前,建议请专业律师进行法律咨询。
律师可以提供关于当地法律法规的详细信息,并帮助评估对赌协议的合法性和风险。
通过与律师的沟通,参与方可以更好地了解自己的权益和责任。
2. 缩小不确定性为了减少不确定性对对赌协议的影响,参与方可以在协议中约定明确的条件和赌博结果。
通过准确定义条件和结果,可以降低因不确定因素导致的争议和纠纷的风险。
3. 引入第三方仲裁机构为了增加对赌协议的强制执行性,参与方可以引入独立的第三方仲裁机构。
这样,在一方违约时,可以通过仲裁机构来解决争议,并执行相关的裁决。
创业公司对赌协议(2024精)

创业公司对赌协议1. 引言创业公司对赌协议(venture capitalagreement),也被称为创业风险分担协议(risk-sharing agreement),是创业公司和风险投资者之间的一种约定,旨在明确双方在企业发展过程中分享风险和利益的方式。
创业公司对赌协议的主要目的是为了确保风险投资者在创业过程中的投资安全性,并激励创业团队尽最大努力推动企业的发展。
本文将介绍创业公司对赌协议的基本原则、内容和重要条款等。
2. 创业公司对赌协议的基本原则2.1. 风险共担原则创业公司对赌协议确立了风险共担的原则,即创业公司和投资者在企业的发展过程中共同承担风险。
这意味着,如果创业公司在一定的时间内达到了预定的里程碑和目标,投资者将获得相应的回报;反之,如果创业公司未能达到预期,投资者可能会承担一部分损失。
2.2. 激励机制创业公司对赌协议通过设定奖励机制来激励创业团队和关键员工。
通常,协议中会规定一系列的激励措施,如股权激励、期权激励等,以鼓励创业团队在企业发展过程中付出更多的努力。
2.3. 信息披露原则创业公司对赌协议要求创业公司向投资者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披露。
这样可以确保投资者了解企业的经营状况和发展进展,从而更好地参与企业决策和风险分担。
3. 创业公司对赌协议的内容3.1. 股权结构和份额创业公司对赌协议会明确创业公司的股权结构,包括各方的股权比例、份额和投资金额等。
这样可以确保每个股东在企业发展中拥有相应的权益。
3.2. 退出机制创业公司对赌协议会定义退出机制,即投资者何时可以出售股权或将其转让给其他股东。
这是投资者回收投资的重要方式之一。
3.3. 里程碑和目标创业公司对赌协议会制定一系列的里程碑和目标,用于衡量创业公司的发展进展。
如果创业公司能够在规定的时间内达到这些里程碑和目标,投资者将获得相应的回报。
3.4. 保护条款创业公司对赌协议通常包含一些保护条款,用于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这些保护条款可以包括Veto权、优先股份、财务审计等,以确保投资者的利益不受到损害。
对赌完整协议常用条款及风险控制

对赌协议常用条款及风险控制引言对赌协议是一种常见的商业合同,在许多交易中被使用到。
对赌协议通过设立赌注或利益分配机制,对参与方进行约束和激励,以保证交易的执行和目标的实现。
然而,对赌协议同时也存在一定的风险,需要合同参与方在签订协议之前充分了解并进行风险控制。
本文将介绍常见的对赌协议条款以及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1. 条款一:赌注金额和支付方式对赌协议第一个常见的条款是赌注金额和支付方式。
该条款规定了参与方需要支付的金额以及支付的方式。
通常情况下,赌注金额相对较高,以确保参与方对交易的认真与投入。
在签订对赌协议之前,参与方应该对自己的财务状况进行评估,并确保能够承担相应的支付金额。
同时,支付方式也需要谨慎选择,参与方应该选择相对安全的付款方式,以降低支付风险。
2. 条款二:约束力和争议解决机制对赌协议的第二个常见条款是约束力和争议解决机制。
该条款规定了对赌协议对参与方的约束力和争议解决的方式。
在签订对赌协议之前,参与方应该清楚理解约束力的范围,并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自身权益。
争议解决机制也应该得到足够的关注。
常见的争议解决机制包括仲裁和诉讼等,参与方应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最适合自己的解决方式,并明确在协议中规定。
3. 条款三:履行义务和奖惩机制对赌协议的第三个常见条款是履行义务和奖惩机制。
该条款规定了参与方的履行义务以及相应的奖惩机制。
通过设立奖惩机制,对赌协议可以更好地激励参与方的履约意愿和积极性。
在签订对赌协议之前,参与方应该仔细阅读和理解履行义务,并确保自身能够履行相应的义务。
同时,奖惩机制也应该合理设定,以保证对参与方具有一定的激励效果,同时又不会过于严厉导致不必要的风险。
4. 条款四:风险提示和免责条款对赌协议的第四个常见条款是风险提示和免责条款。
该条款用于向参与方提示潜在的风险,并明确相关的责任和免责情况。
风险提示和免责条款帮助参与方更好地了解交易的风险,并在协议中规定相应的责任分配。
在签订对赌协议之前,参与方应该仔细阅读和理解风险提示和免责条款,并评估自身能够承担的风险范围。
“对赌协议”中的风险及其防范

7 0 Y 美元 ,如果太子奶在注 资的3 3 0Y 年后业 绩增长超过 5 %, 0 三家投行 降低 股权 ; 完不成3 %的业绩增 长 , 如果 0 太子奶集 团的管理层则丧失控 制权 。在20 年 , 0 8 由于经 济危机和三聚氰胺事件 的影响 , 太子 奶集 团最终没有达
到业绩 目标 , 子奶集 团的管理层不得不交 出控 制权 。 太
上是期权的一种形式 , 是带有附加条件 的价值评估方式 。 目前 , 对赌协议在我 国资本 市场也开始 了尝试 和推 广 。 国的一些知名企业如蒙牛、 我 雨润、 徐工集 团等都借 助对赌协议 获得 国外 投行 的巨额融资从 而使 企业高速 发展 。但是 , 也有许多企业 由于对 赌协议而 出现危机甚 至丧失控制权 。 比如 , 由于国际国内经济 环境 的变化 , 永 乐 电器 、 太子奶 、 碧桂 园、 深南 电A 等企业 由于对赌协议 而使 得企业 陷入危机 , 的被 收购 , 的丧失 了控制权 , 有 有
三、 对赌协议” 险防范措 施 “ 风 针对对赌协议中存在的风险 , 笔者认为企业 可以采 取以下措施 降低风险。
( ) 一 合理确定业绩 目标 , 分析业绩差距 管理层必须 明确企业 和行业 的发展前景 , 制定稳健 的战略 目标和 细致 的经 营规 划 。对 于未来业绩 的预期 ,
有的深受损失 。 由此可见 , 企业在利用对赌协议融 资的同时还需 防 范其 内在 的风 险。 本文从企业角度分析 了对赌协议 的风 险, 并如何采取措施规避风险。 二 、对赌协议” “ 风险分析
市后 , 分资金 都闲置在银行存 款上 。 大部 由此可见 , 永乐 电器的发 展瓶 颈主要不 在于资金 , 而在 于其 它问题 。而 永 乐管理层 在签订对赌 协议后 把 自己逼上 了业绩 “ 跳跃 式” 增长 的不归路 。 最后 , 在对 赌协议 中 , 为投资方 的投资机构 决不 作 是企业 的战略投资者 , 不太 可能在战略上关注企业 的长 远发展 , 他们 主要关 注投入资 本的流 动性 , 尚快速获 崇 利。 因此 , 当投资机构达到盈利 目标时就会退 出投 资。 而 当企业面 临困境时 , 这些投资机构 只会关 注其资本 的回 收和盈利 目标 , 而不会与企业管理层共度难关 。 比如 , 当 永乐 电器在签 订的对赌 协议后顺 利上 市后 ,摩 根士丹 利、 高盛等投行在第一个股票锁定期 当天减持 了一半 的 股票( 另一半还在锁定期 内) 当永乐 电器难 以达到对 赌 ; 协议业绩 目标时 , 摩根士丹 利开始 减持永乐 , 并公开 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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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企业签订“对赌协议”的风险控制
近几年来,对赌协议在我国创业投资领域得到了广泛的运用。
在投资创业企业时,创业投资机构往往与企业的创始股东、控股股东或管理层等签订对赌协议或者在投资协议中设置了对赌条款,以此来锁定投资风险,确保投资收益,而对于创业企业来讲,虽然可立即获得大笔资金,但是一旦失败,损失将十分惨重。
2005年永乐电器与摩根士丹利、鼎晖投资签订对赌协议,结果永乐未能完成目标,导致控制权旁落,最终被国美电器并购;2007年太子奶与高盛、英联及摩根士丹利签订对赌协议,结果2008年太子奶销售额只完成了年计划的26.75%,对赌协议被迫提前履行,李途纯失去控股权。
因此创业企业控制对赌协议的风险就尤为重要。
一、对赌协议的概念及成因
对赌协议的英文名称是Valuation Adjustment Mechanism(VAM),翻译成中文就是估值调整机制,它是国际创业投资机构在创业投资过程中常用的一种金融工具。
对赌协议是投资方与融资方在达成投资协议时,双方对于未来不确定情况的一种约定。
如果约定的条件出现,投资方可以行使一种权利;如果约定的条件不出现,融资方则行使一种权利。
在投融资双方签订的对赌协议中,对赌的标尺(即触发对赌的条件)通常包括融资企业的净利润、销售收入等财务指标或其他非财务指标,而对赌的筹码则包括融资企业的股权、投票权、董事会席位、新股认购权、股息优先分派权、清算优先权甚至现金等等。
根据对赌协议,赌赢的一方可以增加或维持其所持企业的股权、获得现金补偿,或在投票权、董事会席位分配、新股认购、股息分派、公司清算财产的分配等方面获得某些优惠。
对创业企业的估值从来都是一个仁者见人,智者见智的事。
要准确地对成长过程中的创业企业给予恰当的估值殊非易事。
在创业投资实践中,投融资双方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融资方是信息的优势方,投资方则是信息的劣势方。
另一方面,融资企业方经常过分美好地描述自己的价值和前景。
许多企业在融资时为了提高要价,为企业融得尽可能多的资金,往往以投资后一年或两年的业绩作为
估值基础。
比如要求估值水平要达到以投资后一年或几年的利润为基数的多少倍。
面对这样的出价,投资方往往会提出对赌要求,如果将来企业经营未能实现该业绩目标,则调整企业的估值,从而调整投资方和创业企业原股东所持企业的股权,或重新分配企业的其他权益。
二、对赌协议的主要内容
对赌的核心是股权出让方和收购方对企业未来价值的不同预期,具体情况不同对赌双方所关心内容也不尽相同,双方根据各自的预期对协议条款进行设计。
对赌协议通常涉及财务绩效、非财务绩效、赎回补偿、企业行为、股票发行和治理层去向六个方面的条款。
1、在财务绩效方面,若企业的收入或者净利润等指标未达标,治理层将转
让规定数额的股权给投资方,或增加投资方的董事会席位等。
2、在非财务绩效方面,若企业完成了新的战略合作或者取得了新的专利权,
则投资方进行下一轮注资等。
3、在赎回补偿方面,若企业无法回购优先股,投资方在董事会将获得多数
席位,或提高累积股息等。
4、在企业行为方面,投资者会以转让股份的方式鼓励企业采用新技术,或
者以在董事会获得多数席位为要挟,要求企业重新聘用满足的CEO等。
5、在股票发行方面,投资方可能要求企业在约定的时间内上市,否则有权
出售企业,或者在企业成功获得其他投资,且股价达到一定水平的情况
下,撤销对投资方治理层的委任。
6、在治理层方面,协议可约定投资方可以根据治理层是否在职,确定是否
追加投资,治理层离职后是否失去未到期的员工股。
可以看出对赌协议约定的范围非常广泛,既有财务方面的,也有非财务方面的,涉及企业运营治理的多个方面。
除了以“股权”为“筹码”外,治理层和投资方之间还以董事会席位、二轮注资和期权认购权等多种方式来实现对赌。
三、“对赌协议”四重风险应警惕
从上面的失败案例我们可以看到创业企业签订对赌协议风险性很大,公司管理对赌失败会丢掉公司的控股权,甚至被投资机构控制并出售给其他公司,那么对赌协议的巨大风险来源于哪里呢?
第一重风险:对赌机制中容易隐含“不切实的业绩目标”。
这种强势意志的投资者资本注入后,很容易导致管理层不惜采取短期行为,使企业潜力过度开发,将企业引向过度追求规模的非理性扩张,这将会放大企业本身“不成熟的商业模式”和“错误的发展战略”,从而把企业推向困境。
第二重风险:企业家急于获得高估值融资,又对自己的企业发展充满信心,而忽略了详细衡量和投资人要求的差距,以及内部或者外部当经济大环境的不可控变数带来的负面影响。
第三重风险:企业家常会忽略控制权的独立性。
商业协议建立在双方的尊重之上,但也不排除有投资方在资金紧张的情况下,向目标公司安排高管,插手公司的管理,甚至调整其业绩。
怎样保持企业决策的独立性还需要企业家做好戒备。
第四重风险:企业家业绩未达标失去退路而导致奉送控股权。
一般来说,国内企业间的“对赌协议”相对较为温和,但很多国外的投资方对企业业绩要求极为严厉,很可能因为业绩发展过于低于预期,而奉送企业的控制权。
一旦经营环境发生变化,原先约定的业绩目标不能达到,企业将不得不通过割让大额股权等方式补偿投资者,其损失将是巨大的。
四、怎样降低“对赌协议”中的风险
1、配合投资方做好尽职调查。
企业管理层必须是非常了解本企业和行业的管理专家,能够对企业的经营状况和发展前景做出较为准确的判断。
企业管理者公开透明的向投资方开放企业信息,在双方共赢的前提下设定“对赌”。
同样,投资方应认真的尽职调查,而不是仅凭“对赌”机制来保护自身利益,规避风险,这样反而会面临更大风险。
2、合理定价,了解目标差距。
启明创投创始合伙人邝子平曾表示,他签的“对赌协议”里面起码80%左右是达不到的。
企业家有一个很大的优点,很有激情。
但投资人给出预测确实比较难,他们对企业的限定也许不只是盈利数字,有的还有用户量的指标。
这种情况下,应早些把价格定得比较合理。
对于融资方的企业管理层来说, 全面分析企业综合实力, 设定有把握的对赌标准,是维护自己利益的关键渠道。
企业管理层除了准确判断企业自身的发展状况外, 还必须对整个行业的发展态势, 如行业情况、竞争者情况、核心竞争力等有良好的把握, 才能在与机构投资者的谈判中掌握主动。
3、管理层控制权需明确细化。
签署对赌协议后,投融资双方的互信,除了用商业道德来束缚,更重要的是用协议细化,其中最重要的问题是管理层控制权的独立性。
高管层、董事会、全体股东这三层权力与义务必须界定。
这些全部需要在协议中写明,不能只写一句“公司的实际控制者仍然是原拥有者”。
从风险防范的角度出发,企业在同私人股权资本的谈判中应掌握主动权,把握好自己的原则和底限,要通过合理的协议安排锁定风险,以保证自身的对企业最低限度控股地位。
4、审计问题事前规定。
审计机构的选择对于“对赌协议”的执行至关重要,一定要保证得到双方认可,协议中不能仅写明“需使用双方都认可的审计机构”,最好规定好审计单位。
5、事先约定弹性标准。
“对赌”企业未来业绩,可以约定一个向下浮动的弹性标准。
另外,在上市时间上,企业也应该与投资人做一个较为宽松的预期。
而且即使在上市方面,也可以跟投资者谈弹性的约定,比如企业达到上市条件,但不愿上市,可以讨论增加利息允许企业回购股权。
在“对赌协议”中一定要主动调低双方的预期,尽可能为目标企业多留足灵活进退、自主经营的空间才是明智之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