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学知识点小结
自考大专法理学知识点总结

自考大专法理学知识点总结引言法理学是法学的一个重要分支,主要研究法律的本质、规律和原则等。
对于自考大专学历的学生来说,学习法理学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它可以帮助学生更深入地理解法律,提高法律素养,为将来的法律理论和实践工作打下基础。
本文将从法理学的基本概念、法律的本质、法律的解释和适用、法律的效力和变迁以及法律制度等方面进行总结,希望可以为自考大专学生提供一定的学习参考。
一、法理学的基本概念1. 法理学的含义法理学是法学的一个重要分支,主要研究法律的本质、规律和原则。
它包括了对法律起源、发展和效力等方面的研究,是法学理论的基础。
2. 法理学的特点法理学是一门较为抽象的学科,它强调对法律的本质和逻辑的研究,需要学生具备较强的逻辑思维和分析能力。
此外,法理学还具有继承性和创新性的特点,需要学生不断吸收前人的研究成果,同时也能够进行独立思考和探索。
3. 法理学的研究对象法理学的研究对象主要包括法律的本质、法律的理论基础、法律的效力和变迁等方面。
同时,法理学还研究了法律的逻辑结构和法律的规范性质,以及法律体系的建构和演进等问题。
二、法律的本质1. 法律的定义法律是国家制定并公布的,以国家强制力作为保证的一切社会规范的总称。
它是国家权力的具体体现,是社会生活和经济活动的重要规范。
2. 法律的功能法律的主要功能包括规范社会行为、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权益和解决社会矛盾等。
通过法律,社会可以达到规范化、有序化和公正化。
3. 法律的属性法律具有强制性、普遍性、稳定性和明确性等属性。
这些属性决定了法律对社会的影响程度,也决定了法律的实施和执行方式。
三、法律的解释和适用1. 法律的解释法律的解释是指对法律文字所含义的诠释和阐明。
法律的解释主要包括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和行政解释等。
立法解释是指对法律的文字解释,司法解释是指对具体案件适用法律的解释,行政解释是指对行政法规的解释。
2. 法律的适用法律的适用是指在具体案件中,根据法律规定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进行确定的过程。
2023年上半年司考法理学知识点总结

2023年上半年司考法理学知识点总结一、法理学概述法理学是研究法律的本质、原理和方法的学科,它主要包括法律哲学、法律逻辑和法律形式学三个部分。
1. 法律哲学法律哲学研究法律的普遍原理、价值观和理论基础,包括法律与道德的关系、法律的正当性和合理性等内容。
2. 法律逻辑法律逻辑研究法律的逻辑结构、规则和推理方法,包括法律概念的定义、法律规则的推演和法律推理的合理性等内容。
3. 法律形式学法律形式学研究法律的外部表现形式、组织结构和形式特征,包括法律的形式分类、法律的文字解释和法律的适用方法等内容。
二、法理学基本原理法理学的基本原理是法治原理、公正原则和合理原则。
1. 法治原理法治原理是指国家和社会的一切事务都必须依法进行,并通过法律实施和加强法律的监督,保证国家和社会的正常运行。
2. 公正原则公正原则是指法律应当公正、公平、公开,保护公民的权益,维护社会的公共利益,实现社会的公正和平等。
3. 合理原则合理原则是指法律应当符合理性的要求,满足社会的需要,具有合理性和可行性,以保证法律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三、法理学基本理论法理学的基本理论包括自然法学、权利法学和规范法学。
1. 自然法学自然法学认为法律具有自然本质,是正义的体现,人人平等的前提,法律应当以人的本性和道德为基础,追求公正和正义。
2. 权利法学权利法学认为法律是共同行为的规范,着重保护人们的权利和自由,法律应当保护个人和社会的权利,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3. 规范法学规范法学认为法律是社会规范的体现,法律应当依据客观事实,符合社会的需要,适应社会的发展,具有可操作性和实施性。
四、法律解释与法律适用法律解释是指根据法律的字面意义理解法律的具体内容和法律的真实意图,包括文字解释、隐含解释和系统解释等方法。
法律适用是指将抽象的法律规则应用到具体的案件中,根据事实和证据判断适用的法律规则,并作出具体的裁决。
五、法律权利与义务法律权利是指个人或集体依法享有的权益,具有合法性和法定性,包括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和知识产权等。
法理学总结(五篇范例)

法理学总结(五篇范例)第一篇:法理学总结一.简答题1、法: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由特定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以确认保护和发展对统治阶级有利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为目的行为规范体系。
2、司法:指国家司法机关依据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具体应用法律处理案件的专门活动。
3、法律解释:指对法律的内容和含义所做的说明。
4、守法:指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依照法的规定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活动。
5、法的溯及力:指新法颁布后对在此之前的行为和时间是否适用的问题,即是都溯及既往的问题,如果适用,则该法有溯及力,反之则没有溯及力。
6、法律思维:法律职业者的特定从业思维方式,是法律人在决策过程中按照法律的逻辑来思考,分析,解决问题的思考模式。
7、法律行为:一切具有法律意义或能够引起法律效果的行为。
可以作为法律事实而存在,能够引起法律关系的形成,变更和消灭。
8、法律关系:被依法确认和调整,表现为权利和义务关系的社会关系。
9、免责:指行为人实施了危害社会的行为,应承担法律责任但法律特别规定可以部分或全部的免除法律责任。
10、法律推理:法律人将逻辑运用于处理案件过程的思维形式。
二.法律谚语1、法无明确禁止即自由:对于私法(民法等)领域来说,只要相关法律法规中无明确的禁止性规定,公民或者法人就可以自行约定或者为一定行为;对于公法(刑法、行政法等)领域来说,法律法规中没有明确规定,就是禁止的,比如说法律没有授权某行政机关具备强制执行权的,该行政机关就不能行使强制执行权,还有“罪刑法定”也是法无授权即禁止的一种形式。
2、没有无权利义务,也没有无义务的权利:权利和义务是互相关联的,即对立统一的。
权利与义务一个表征利益,另一个表征负担;一个是主动的,另一个是受动的;就此而言,它们是法这一事物中两个分离的、相反的成分和因素,是两个互相排斥对立面。
同时,它们又是互相依存、相互贯通的。
2023年上半年司考法理学知识点总结范文

2023年上半年司考法理学知识点总结范文司法考试法理学是司法考试中的一门重要科目,对于考生来说,掌握法理学的知识点是取得好成绩的关键。
下面是2023年上半年司法考试法理学知识点的总结,供考生参考。
一、法理学的基本概念和任务法理学是研究法律存在、法律适用和法律效力等法律问题的学科,它的任务是揭示法律的本质、规律和功能,为司法实践提供科学的理论指导。
二、法律的基本属性1. 法律的客观属性:法律是客观存在的社会现象,是社会规范的一种形式。
2. 法律的规范属性:法律是具有强制力的社会规范。
3. 法律的社会属性:法律是为了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共利益而存在的。
4. 法律的历史属性:法律是历史发展的产物,具有历史传承性。
5. 法律的价值属性:法律是体现社会公正、公平、公正、公共利益和人权保护的有价值的规范。
三、法律与道德的关系1. 法律与道德的联系:法律和道德都是社会规范,它们在一定程度上有着相互依存、互相支撑的关系。
2. 法律与道德的区别:法律是规范群体外部行为的规范,而道德是规范个体内心行为的规范。
3. 法律与道德的关系问题:在实际操作中,法律和道德可能出现矛盾,这时应该如何处理?四、法律的效力与法律的权威1. 法律的效力:法律的效力是指法律对行为的规范能力。
2. 法律的权威:法律的权威是指人们普遍承认并遵守法律的现象。
3. 法律的效力与法律的权威的关系:法律的效力是法律的一种基本属性,而法律的权威是法律在社会当中的地位和作用。
五、法律的解释和适用1. 法律的解释:法律的解释是指对法律条文的含义和适用范围进行阐明和解释的过程。
2. 法律的方法:文义解释、历史解释、制度解释、精神解释等。
3. 法律的适用:法律的适用是指在具体案件中根据法律的规定来判断事实和法律关系,并根据判断结果提出适用的法律规范。
六、法律责任与法律制裁1. 法律责任:法律责任是指因违法行为而对行为人作出一定限制和制裁的一种制度。
2. 法律制裁:法律制裁是指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所受到的法律制止和限制。
法理学知识点总结

法理学第一章法的概念和本质一、“法”概念的语义解析1.古今汉语的“法”、“法律”现代汉语中的“法律”一词有广义和狭义两种用法:广义的“法律”指法律的整体。
就我国理论而言,它包括宪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地方权力机关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等狭义的法律仅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
2.西文中“法”、“法律”及相关概念客观法与主观法:欧陆各国“法”的词源包括两种含义(法律是客观的权利,权利是主观的法律)所谓客观法是指抽象的、不以个人的主观意志和行为而客观存在的法律规范;主观法则指属于主体的并需要通过主体的活动而实现的合法权利。
自然法与实在法:西方法律文化特有的二元对立结构自然法:理想法、正义法、应然法实在法:现实法、国家法、实然法二、法的本质1.资产阶级法学家关于法的本质的论述意志说:法不过是“意志的记录”。
——卢梭命令说:法是国家对人民的命令,用口头说明,或用书面文字,或用其他方法所表示的规则或意志,用以辨别是非,指示从违。
——霍布斯规则说:法是一个社会为决定什么行动应被公共权力处罚或强制执行而直接或间接地使用的一批特殊规则。
——哈特判决说:当法院作出判决时,真正的法才被创造出来。
——格雷行为说:法存在于可以观察的行为中,而非存在于规则中。
——布莱克社会控制说:法是“一种统治方式”。
——庞德事业说:法是使人们的行为服从规则治理的事业。
——富勒2.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法的本质的论述本质与现象:一对哲学范畴·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法的本质的论述揭示了法与统治阶级的内在关系。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法的本质的论述揭示了法与国家的必然关系。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法的本质的论述揭示了法与社会生产方式的因果关系。
3.法的阶级本质: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法是“意志”的体现。
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反映。
法理学整理知识点汇总

引言:法理学是法学的重要分支,研究法律的理论基础和原则。
本文将系统整理法理学的相关知识点,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应用法律。
概述:法理学是通过研究法律的本质、内容和适用原则来解释和评判法律现象的学科。
它关注的主要问题包括法律的定义、法律规则的解释、法律原则的确定和法律解释的方法等。
在本文中,我们将详细讨论法理学的五个大点,并进一步分析每个大点下的小点。
正文:一、法律的定义1.法律的概念和特征2.法律与道德的关系3.法律的目的和功能4.法律的分类及其特点5.法律与其他规范体系的关系二、法律规则的解释1.法律解释的基本概念和原则2.法律解释的方法和途径4.法律解释的权威和效力5.法律解释的争议和处理方式三、法律原则的确定1.法律原则的概念和内涵2.法律原则的种类和功能3.法律原则的确定方法和途径4.法律原则的权威和效力5.法律原则的适用和解释四、法律解释的方法1.文本解释法2.逻辑解释法3.历史解释法4.制度解释法5.预期解释法五、法律解释的争议1.法律解释的权威性2.法律解释的一致性和稳定性3.法律解释的公正性和合理性5.法律解释的纠错和修正总结:法理学作为法学的重要分支,研究法律的理论基础和原则,对于理解和应用法律至关重要。
本文从法律的定义、法律规则的解释、法律原则的确定、法律解释的方法和法律解释的争议等五个大点,详细阐述了每个大点下的相关知识点。
通过系统整理,读者可以更深入地了解法理学,提高对法律的理解能力和运用技巧。
希望本文能够对读者学习和研究法律起到一定的帮助作用。
法理必背知识点总结

法理必背知识点总结一、法律体系1. 法律的分类法律按照颁布和制定的主体可以分为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和地方性法规等;法律按照适用范围可以分为普通法和专门法;法律按照时间来分可以分为现行法和过去法;法律按照立法内容可以分为行为规范法和制度安排法等。
2. 法律的效力法律有强制力,各种法律都是有约束力的;法律有具体的适用范围,法律只在其适用范围内有效;法律有时效力,对法律有有效期限的规定。
3. 法律权威法律权威是指法律是国家授权的强制性规范,是以国家名义制定和实施的规范,具有国家强制性和广泛适用性的特征。
二、法律解释1. 法律权法律权是国家授予法律机关和司法机关解释法律的权利,是宪法法律和法律规章规定的权利。
2. 法律解释方式按照法律解释方式可以分为直接解释和间接解释,包括文字解释、系统解释、历史解释、情境解释等。
3. 法律解释效力具体情况与法律原则相矛盾时,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法律原则来解释法律;社会实践和立法宗旨相矛盾时,要根据社会实践和立法宗旨来解释法律;因法律结构和法律条文不明确造成的矛盾时,要根据法律结构和法律条文来解释法律。
1. 法律责任的认定法律责任是指国家与个人、社会组织和行政机关等主体在特定法律关系下自觉遵守和执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和责任。
2. 法律责任的形式法律责任包括刑事责任、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政治责任等。
3. 法律责任的主体法律责任的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等。
四、法律程序1. 法律程序的适用法律程序是在特定的法律关系中实施的按照一定的程序规则来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的程序。
2. 法律程序的原则法律程序的原则包括公开原则、公正原则、合法证据原则、法定程序原则、诉讼独立原则、审判公正原则、施政透明原则等。
3. 法律程序的实施法律程序包括行政程序、司法程序和仲裁程序等。
五、法律体系1. 民事法律体系民事法律体系包括物权法、合同法、侵权责任法、继承法、婚姻法和家庭法等。
2. 刑事法律体系刑事法律体系包括刑法、刑事诉讼法和刑事执行法等。
2024年上半年司考法理学知识点总结范文

2024年上半年司考法理学知识点总结范文【____年上半年司法考试】法理学知识点总结第一章法理学的基本概念法理学是法学的一门基础理论学科,主要研究法的本质、法的规则以及法律适用等问题。
下面将简要介绍法理学的基本概念、研究方法以及法的本质问题。
一、法理学的基本概念法理学是研究法的逻辑体系的学问,是法学的一部分。
它主要包括法的本质、法的规则以及法律适用等方面的问题。
它从哲学、社会学、心理学等多学科的角度出发,对法进行研究和分析。
二、法理学的研究方法法理学主要采用逻辑分析法、比较研究法、历史研究法以及实证研究法等方法。
逻辑分析法主要是通过逻辑推理,研究法的逻辑结构和内在规律;比较研究法主要是对不同法系的比较,以及对不同国家法律制度的比较;历史研究法主要是通过对法的历史发展过程的研究,揭示法的本质和发展规律;实证研究法主要是通过实践经验和实证数据的研究,探讨法的适用和效果。
三、法的本质问题法的本质问题是法理学中的核心问题。
根据不同的理论观点,可以分为自然法学派、功利主义法学派以及实证主义法学派等。
自然法学派认为法是客观存在的规律,它具有固有的道义价值;功利主义法学派认为法是为了实现社会利益而设立的;实证主义法学派认为法是由国家立法机关创造的规则,具有强制力。
在实际运用中,需要根据具体问题选取合适的观点进行分析和判断。
第二章法律的规则法律的规则是法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对法律领域的行为和关系进行了规范和约束。
下面将介绍法律规则的分类、属性以及构成要件等问题。
一、法律规则的分类法律规则可以分为直接规则和间接规则。
直接规则是指对行为或关系直接进行规范的规则,如《刑法》等;间接规则是指通过其他规则对行为或关系进行规范的规则,如法律解释等。
二、法律规则的属性法律规则具有条命性、连续性以及相对稳定性等属性。
条命性是指法律规则具有强制力,必须被遵守;连续性是指法律规则的作用具有持续性,不受时空限制;相对稳定性是指法律规则的内容相对固定,不会轻易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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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学的概念法学,就是研究法律现象或法律问题的学问或者理论知识体系,是一门关于社会共同生活的规范科学。
**法理学的概念法理学是研究作为整体的法律的共同性问题和一般性问题的理论法学,它注重揭示法律的基本原理和基本规律三、法律一词在现代中国的所指广义的法律:(法)法的整体,包括由国家制定的宪法、法律、法令、条例、决议等规范性文件和国家认可的判例、习惯等。
*狭义的法律:(法律)拥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依照立法程序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四、法的现象与本质的含义法律的本质与法律的现象是相对应的概念,是沿用哲学上的本质与现象这对认识论范畴分析法律问题的一个逻辑思路。
基本观点:法律的现象是法律表面的外部联系,法律的本质则是隐藏在现象背后的法律的深层次的内在联系。
*五、法的特征(一)国家创制性*(二)特殊规范性*(三)普遍适用性*(四)国家强制性*法的本质就是指法的内部联系,是法区别于其他一切事物的根本属性。
*国家意志性*阶级意志性*物质制约性理解阶级意志性应注意的三个问题:1.2.3理解法的终极本质应注意的三个问题:1.2.3*第一节法的价值概述*第二节法的基本价值*第三节法的价值冲突*法的价值是法律作为客体对于主体-----人的意义,是法律作为客体对于人的需要的满足,是人关于法律的超越的绝对指向。
五、法的价值体系1.秩序2.效益3.自由4.平等5.人权6.正义第二节法的基本价值*一、法与秩序(一)秩序对人类的价值意义1.秩序的基本概念2.秩序是人类生存的必需3.秩序是人类发展的要求二)秩序是法律的基础价值*1、法对秩序的意义主要表现在,法为秩序提供预想模式、调节机制和强制保证。
社会政治秩序(权力运行秩序)社会经济秩序社会生活秩序2、秩序是法的基础价值二、法与效益1. 法的效益价值是指能够使社会或人们以较少或较小的投入获得较大的产出,以满足人们对效益的需要的意义。
法的效益价值包括资源利用上的效益价值与资源分配上的效益价值法的效益价值是包括经济效益价值和社会效益价值2. 法对于效益的价值意义达到实际效果的优化减少社会代价确保效益优先和兼顾公平三、法与自由法律自由,是指一定社会中人们受到法律保障或得到法律认可的按照自己的意志进行活动的人的权利。
*四、法与平等1.平等是人与人对等对待的社会关系。
*平等不是平均平等和特权、歧视相对平等不反对适当的区别2.法律对平等的保护法律将平等权利化法律为平等提供统一标准法律保护被确认的平等五、法与人权1、人权:humanrights一定时代作为人所应当具有的,以人的自然属性为基础、社会属性为本质的人的权利。
*属性:时代性、应然性、自然性、社会性、平等性、属人性、阶级性、共同性、国内性、国际性六、法与正义*(一)正义是法律的先导(二)法律正义的意义分配权利义务以确立正义惩罚违法犯罪以保障正义补偿受害损失以恢复正义第三节法的价值冲突一、法的价值的冲突1、法律价值冲突的普遍性自由与秩序自由与民主公平与效率正义与平等正义与利益综合测评论*适当成本原则最佳效益原则补偿有余原则(一)法律规则—法律要素的主体1.具体规定人们权利义务并设定相应的法律后果的行为准则。
*(二)法律原则1.概念构成法律规则的基础的原理和准则。
*《布莱克法律辞典》:法律的基础性真理或原理,为其他规则提供基础性或本源的综合性规则或原理,是法律行为、法律程序、法律决定的决定性规则。
3.分类公理性原则和政策性原则基本原则和具体原则4.法律原则的作用协调一致指导适用补充漏洞(三)法律概念1.定义对各种法律事实进行概括,抽象出它们的共同特征而形成的权威性范畴。
*第二节法的程序一、法的程序的概念人们进行法律行为所必须遵循或履行的法定的时间和空间的步骤和方式。
*三、程序的分类选举、立法、行政、司法、监督、一般法律行为程序一、概念*法的功能指法内在具有的功用与效能。
法的作用是法在社会中所产生的各种影响的总称。
二、特点(不同)*内在性应然性有益性外在性实然性中性一、指引功能授权性指引禁止性指引义务性指引二、评价功能评价的标准合法与不合法违法与不违法三、预测功能四、强制功能五、教育功能法的社会作用是指法作为社会关系调整器对社会所产生的影响。
二、法对经济的作用1、确立活动主体的法律地位2、调整经济活动中的各种关系3、解决经济活动中的各种纠纷4、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二、*法对政治的制约作用在内容上反映着政治要求服务于统治阶级的政治政治的发展变化直接导致法律的发展变化一、科学技术对法的影响*1、丰富和完善了法律的内容2、影响法律的运行机制3、提出了新的挑战二、法对科学技术的作用*引导规制三、法与道德的相互作用*(一)道德对法的作用指导、保障、弥补(二)法对道德的作用通过立法,赋予部分道德有强制力弘扬道德原则和观念一、法的演进阶段的划分*法的起源--法的发展(一)历史类型的演进奴隶制法封建制法资本主义法社会主义法第二节法起源的原因与过程二、法起源的过程与形成的标志(一)法的起源阶段的划分萌芽--雏形--形成(二)法形成的标志*1、法律概念的产生2、体系的发达和规则的出现3、专门裁判机关的出现4、诉讼程序的形成5、监狱的建立第三节法的起源的形式和规律一、法起源的不同形式(一)希腊雅典法的产生(二)罗马法的产生(三)日耳曼(德意志)法的产生二、法起源的一般规律*(一)长期的、渐近的发展过程(二)自发到自觉、个别到一般(三)氏族习惯--习惯法--成文法(四)与国家的起源密不可分(五)多种手段一体到相对独立二资本主义法的基本特征(一)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二)契约自由绝对契约自由向相对契约自由转变(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第十二章法的传统一、法的传统与法律文化法的传统是指世代相传、辗转相承的有关法的观念、制度的总和。
*法律文化是指一个民族在长期的共同生活过程中所认同的、相对稳定的、与法和法律现象有关的制度、意识和传统学说以及由此产生的与法律活动相关的器物的全部内容。
*二、中国法的传统和法律文化中国古代法的传统*(一)礼法结合,以礼为主(二)等级有序,家族本位(三)恭行天理,执法原情(四)民刑不分,重刑轻民(五)无讼是求现代中国法律文化的渊源*(一)本国经验(二)西方影响(三)古代传统定义法律意识是人们关于法的现象的思想、观点和心理的总称。
*二结构*法律心理是人们对法律现象认识的感性阶段法律观念感性与理性之间的阶段法律思想体系理性阶段法律心理--表层法律观念--过渡法律思想体系--高级一法系的概念根据法的历史传统和外部特征的不同而对法律做的分类。
*二两大法系*民法法系普通法系三两大法系的区别*(一)法律思维(二)法的渊源(三)法的分类(四)法的程序(五)法律编撰❖法国民法典和德国民法典以及罗马法是大陆法系的三大代表性渊源,自由大宪章,1215年英国资产阶级革命过程中颁布的一部宪法性文件,在渊源上属于英美法系。
大陆法系的主要法源是制定法,英美法系的主要渊源是判例法。
英国没有成文宪法,而美国有成文宪法法律移植,是指一国对同时代的其他国家、地区或民族法律的借鉴和吸收。
*第十三章法的现代化第一节法的现代化一、法的现代化概念现代化,指在科学技术革命的冲击下,各个社会业已进行或正在进行的转变过程。
现代化不仅仅是物质生活方式的改变,而是物质、精神、制度到观念的社会总体变迁的过程。
法作为社会关系的调整和符号系统,自身的现代化是现代化宏伟工程的一部分。
二、法的现代化因素公开性、自治性、普遍性、层次性、确定性、可诉性、合理性和权威性。
*总结:1、形式标准来看以非人格化的权威否定人格化的权威法律成为社会的主要调控手段法律规则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法律体系的完备与统一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形成2、程序标准来看立法民主化、科学化、法治化;立法、司法的过程具有公开性和程序性;司法独立。
3、价值标准维护自由、人权、平等、正义为目标;协调公平与效率的关系,协调权力与权利的关系。
三、法律现代化和传统*第二节法律继承一、法律继承的概念*在法律的发展过程之中,新法在审查、批判旧法的基础上,有选择地吸收旧法中的合理因素,使之成为新法的有机组成部分。
二、法律继承的理由和依据(一)社会生活条件的历史延续性决定了法律继承现象的客观存在思考:为什么美国在独立战争后未能改变普通法的传统?(二)法律的相对独立性使得法律继承成为可能(三)法律作为人类文明成果所具有的科学性决定了法律继承的必要性*第三节法的移植一、法律移植*指一个国家或地区有选择地引进、吸收、同化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法律,使之成为本国法律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以弥补本国法律的不足。
移植应当思考的问题:1、所移植的是整个国家或地区的法律制度,整个法典、法律,还是个别或部分法律制度、法律原则、规则、概念?2、所移植的是与社会基本制度、意识形态、价值观念密切联系的法律,还是指这种联系很少,甚至没有联系的法律?3、移植法律规则时,是为了实现它的政治目的还是它的社会功能?4、是倾向于移植国国际化的法律还是倾向于移植民族或地区文化传统的法律?二、法律移植的具体形式从动力看:1、外力强加(英国殖民地)2、自愿移植(德国民法典传播)3、外力强迫加自愿移植(清末法律改革运动)具体表现形式:1、相互融合和趋势2、直接采纳三、法律移植需要注意的问题1、注意同构性与兼容性2、注意本土化3、注意优选性❖法的继承体现时间上的先后关系,法的移植则反映一个国家对同时代其他国家法律制度的吸收和借鉴。
法的移植以供体和受体之间存在着共同性为前提,即二者受同一规律支配,互不排斥,可互相吸纳。
移植工作应当考虑本国法与外国法之间的同构性和兼容性,注意法律体系的系统性,同时法的移植要有适当的超前性。
第四节中国法的现代化一、法的现代化模式内发型法的现代化外源型法的现代化被动性、依附性、反复性二、中国法的现代化及其特点1、被动到主动2、模仿到自建3、立法主导型4、变革前、观念后第十四章社会主义法制与法治*第一节社会主义法制与法治第二节社会主义法制与民主第三节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一法制广义的法制,认为法制即法律制度。
*二法治中国在现代意义上比较早使用“法治”一词的是梁启超先生。
西方最早使用法治一词并给它以科学定义的是亚里士多德,他在《政治学》中指出:“法治应当优于一人之治”。
“法治应包含两重含义: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是良好的法律。
社会主义法治,就是社会主义国家的依法治国的原则和方略.它与人治相对立. *人治所强调的是个人的作用;而法治所强调的则是法律的权威。
三法制与法治“法治”与“法制”的主要区别在于:法治表达的主要是法律运行的状态、方式、程序和过程(治国方略);而法制主要是一个静态的概念,是法律制度、法律和制度的简称。
❖法治要求全面地、全方位地介入社会生活,但这并不意味着法律取代了道德、习俗、宗教等其他社会调整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