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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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噪声检测标准

工地噪声检测标准

土等作业;在施工现场,有自始至终频繁进行的材料和构件的运输活动;还有各种敲打、撞击、旧建筑的倒塌、人们的呼喊等。

二、工地噪声检测标准1. 国际标准:《声学——环境噪声测量方法》(ISO 1996-1:2003)。

2.国家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 - 2011)三、工地噪声检测方法仪器选择:通常使用声级计进行噪声检测。

声级计应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并定期进行校准。

根据不同的检测需求,可选择不同类型的声级计,如普通声级计、精密声级计等。

测量位置:在施工场地边界外 1 米处设置多个测量点,一般应包括靠近噪声源、敏感区域(如居民区、学校等)以及不同方向的位置。

对于大型施工场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测量点的数量和分布范围。

测量时间:分为昼间和夜间两个时段进行测量。

昼间一般为6:00 至22:00,夜间为22:00 至次日6:00。

在每个时段内,应选择具有代表性的时间段进行测量,如施工高峰期、非高峰期等,测量时间不少于20 分钟。

测量数据记录:记录每个测量点的等效连续 A 声级(Leq)、最大声级(Lmax)、最小声级(Lmin)等参数,同时记录测量时的气象条件(如温度、湿度、风速等)、施工活动情况等信息。

四、工地噪声限值《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二十八条在城市市区范围内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建筑施工噪声的,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昼间”是指6:00至22:00之间的时段;“夜间”是指22:00至次日6:00之间的时段。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的需要(如考虑时差、作息习惯差异等)而对昼间、夜间的划分另有规定的,应按其规定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相关规定:(一)各类工地噪声限值1、建筑工地的白天施工噪音不得超过70分贝,夜间不得超过55分贝;2、夜间噪声最大声级超过限值的幅度不得高于15分贝;3、当场界距噪声敏感建筑物较近,其室外不满足测量条件时,可在噪声敏感建筑物室内测量,并将数据进行调整。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 BThe following text is amended on 12 November 2020.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1、适用范围适用于周围有噪声敏感建筑物的建筑施工噪声排放的管理、评价及控制。

市政、通信、交通、水利等其他类型的施工噪声排放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本标准不适用于抢修、抢险施工过程中产生噪声的排放监督。

2、规范性引用文件GB/T 15173 声校准器GB/T 17181 积分平均声级计3、术语和定义建筑施工(construction)建筑施工是指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生产活动,是各类建筑物的建造过程,包括基础工程施工、主体结构施工、屋面工程施工、装饰工程施工(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进行室内装修活动除外)等。

建筑施工噪声(construction noise)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

A 声级(A-weighted sound pressure level)用A计权网络测得的声压级,用A表示,单位dB(A)。

等效连续 A 声级(equivalent continuous A-weighted sound pressure level)简称为等效声级,指在规定测量时间T 内A 声级的能量平均值,用LAeq T表示(简写为Leq),单位dB(A)。

除特别指明外,本标准中噪声值皆为等效声级。

根据定义,等效声级表示为:Leq =10lg(1T ∫100.1×T TTdt)式中:L A——t 时刻的瞬时A 声级;T ——规定的测量时间段。

建筑施工场界 (boundary of construction site)由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建筑施工场地边界或建筑施工过程中实际使用的施工场地边界。

噪声敏感建筑物(noise-sensitive buildings)指医院、学校、机关、科研单位、住宅等需要保持安静的建筑物。

最大声级(maximum sound level)在规定测量时间内对测得的A声级最大值,用A max表示,单位dB(A)。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Hessen was revised in January 2021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1、适用范围适用于周围有噪声敏感建筑物的建筑施工噪声排放的管理、评价及控制。

市政、通信、交通、水利等其他类型的施工噪声排放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本标准不适用于抢修、抢险施工过程中产生噪声的排放监督。

2、规范性引用文件GB/T 15173 声校准器GB/T 17181 积分平均声级计3、术语和定义建筑施工(construction)建筑施工是指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生产活动,是各类建筑物的建造过程,包括基础工程施工、主体结构施工、屋面工程施工、装饰工程施工(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进行室内装修活动除外)等。

建筑施工噪声(construction noise)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

A 声级(A-weighted sound pressure level)用A计权网络测得的声压级,用A表示,单位dB(A)。

等效连续 A 声级(equivalent continuous A-weighted sound pressure level)简称为等效声级,指在规定测量时间T 内A 声级的能量平均值,用LAeq T表示(简写为Leq),单位dB(A)。

除特别指明外,本标准中噪声值皆为等效声级。

根据定义,等效声级表示为:Leq =10lg(1T ∫100.1×T TTdt)式中:L A——t 时刻的瞬时A 声级;T ——规定的测量时间段。

建筑施工场界 (boundary of construction site)由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建筑施工场地边界或建筑施工过程中实际使用的施工场地边界。

噪声敏感建筑物(noise-sensitive buildings)指医院、学校、机关、科研单位、住宅等需要保持安静的建筑物。

最大声级(maximum sound level)在规定测量时间内对测得的A声级最大值,用A max表示,单位dB(A)。

厂房噪声标准

厂房噪声标准

厂房噪声标准摘要:一、工业厂房噪音标准概述1.社会生活噪声排放源边界噪声排放限值2.结构传播固定设备室内噪声排放限值二、工业厂房噪音投诉途径1.向当地安监部门投诉2.向环保局投诉3.向当地政府投诉,拨打民生热线电话4.施工单位申报制度三、工作场所噪声卫生标准1.每天连续接触噪声8小时,噪声声级卫生限值为85dB(A)四、噪声污染投诉与管理部门1.环保部门管理商铺噪音2.居民区噪音标准与物业管理责任3.扰民投诉归口部门及解决办法正文:工业厂房噪音标准是关乎企业生产环境、员工健康及周围居民生活质量的重要议题。

根据我国相关规定,工业厂房噪音标准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把握:一、工业厂房噪音标准概述1.社会生活噪声排放源边界噪声排放限值根据GB 12523-2011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工业厂房的社会生活噪声排放源边界噪声排放限值如下:- 0类:疗养区,昼间50分贝,夜间40分贝- 1类:住宅医疗区,昼间55分贝,夜间45分贝- 2类:商住区,昼间60分贝,夜间50分贝- 3类:工业区,昼间65分贝,夜间55分贝- 4类:城市公路、轨道交通,昼间70分贝,夜间55分贝2.结构传播固定设备室内噪声排放限值根据相关规定,工业厂房的结构传播固定设备室内噪声排放限值为:- A类房间:昼间40分贝,夜间30分贝- B类房间:昼间55分贝,夜间45分贝二、工业厂房噪音投诉途径1.向当地安监部门投诉如厂房噪声影响到周边环境及居民,可以向当地安监部门投诉,要求对其进行噪音检测和治理。

2.向环保局投诉噪音污染属于环保部门的监管范畴,市民可向环保局投诉,要求对其进行查处。

3.向当地政府投诉,拨打民生热线电话市民还可以拨打当地政府民生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政府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理。

4.施工单位申报制度在城市市区范围内,建筑施工过程中使用机械设备,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单位必须在工程开工十五日以前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该工程的项目名称、施工场所和期限、可能产生的环境噪声值以及所采取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1、适用范围适用于周围有噪声敏感建筑物的建筑施工噪声排放的管理、评价及控制。

市政、通信、交通、水利等其他类型的施工噪声排放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本标准不适用于抢修、抢险施工过程中产生噪声的排放监督。

2、规范性引用文件GB/T 15173 声校准器GB/T 17181 积分平均声级计3、术语和定义3.1 建筑施工(construction)建筑施工是指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生产活动,是各类建筑物的建造过程,包括基础工程施工、主体结构施工、屋面工程施工、装饰工程施工(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进行室内装修活动除外)等。

3.2 建筑施工噪声(construction noise)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

3.3 A 声级(A-weighted sound pressure level)用A计权网络测得的声压级,用A表示,单位dB(A)。

3.4 等效连续 A 声级(equivalent continuous A-weighted sound pressure level)简称为等效声级,指在规定测量时间T 内A 声级的能量平均值,用LAeq T表示(简写为Leq),单位dB(A)。

除特别指明外,本标准中噪声值皆为等效声级。

根据定义,等效声级表示为:Leq =10lg(1T ∫100.1×L ATdt)式中:L A——t 时刻的瞬时A 声级;T ——规定的测量时间段。

3.5 建筑施工场界 (boundary of construction site)由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建筑施工场地边界或建筑施工过程中实际使用的施工场地边界。

3.6 噪声敏感建筑物(noise-sensitive buildings)指医院、学校、机关、科研单位、住宅等需要保持安静的建筑物。

3.7 最大声级(maximum sound level)在规定测量时间内对测得的A声级最大值,用A max表示,单位dB(A)。

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最新版

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最新版

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最新版1. 引言建筑施工中产生的噪声对周边环境和人们的生活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为了保护城市环境和居民的健康,制定了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标准。

本文旨在介绍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的最新版,包括依据、适用范围以及各项具体限制要求。

2. 依据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最新版的制定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2.1 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标准的制定基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包括《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

2.2 建筑施工噪声特点和影响分析进行了大量对建筑施工噪声特点和影响的分析研究,包括噪声源类型、噪声传播路径、噪声强度和频谱分布等。

2.3 国内外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参考了国内外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的制定情况,综合各方面要求和经验,结合建筑施工场界噪声特点,制定出最新版的噪声限值标准。

3. 适用范围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最新版适用于建筑施工中的各类施工场地,包括住宅小区、商业区、工业园区等。

限制施工场界噪声对周边环境和居民的影响程度,保护环境和人们的健康。

4. 具体限制要求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最新版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具体限制要求:4.1 白天限值白天指施工场界噪声限值应在工作日的早上7点至晚上10点之间。

根据具体施工场地的不同,白天限值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一般情况下,白天限值不应超过60分贝。

4.2 夜间限值夜间指施工场界噪声限值应在工作日的晚上10点至第二天早上7点之间。

根据具体施工场地的不同,夜间限值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一般情况下,夜间限值不应超过50分贝。

4.3 安静区域限值对于临近居民区或其他需要保持安静环境的区域,施工场界噪声限值应进一步降低。

具体限值标准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但一般不应超过45分贝。

4.4 临时施工设备噪声限值临时施工设备产生的噪声是建筑施工场界噪声的重要组成部分。

对于临时施工设备的噪声限值,可根据具体设备类型和使用情况进行调整,但一般不应超过80分贝。

建筑现场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1、适用范围适用于周围有噪声敏感建筑物的建筑施工噪声排放的管理、评价及控制。

市政、通信、交通、水利等其他类型的施工噪声排放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本标准不适用于抢修、抢险施工过程中产生噪声的排放监督。

2、规范性引用文件GB/T 15173 声校准器GB/T 17181 积分平均声级计3、术语和定义3.1 建筑施工(construction)建筑施工是指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生产活动,是各类建筑物的建造过程,包括基础工程施工、主体结构施工、屋面工程施工、装饰工程施工(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进行室内装修活动除外)等。

3.2 建筑施工噪声(construction noise)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

3.3 A 声级(A-weighted sound pressure level)用A计权网络测得的声压级,用A表示,单位dB(A)。

3.4 等效连续 A 声级(equivalent continuous A-weighted sound pressure level)简称为等效声级,指在规定测量时间T 内A 声级的能量平均值,用LAeq T表示(简写为Leq),单位dB(A)。

除特别指明外,本标准中噪声值皆为等效声级。

根据定义,等效声级表示为:Leq =10lg dt)式中:L A——t 时刻的瞬时A 声级;T ——规定的测量时间段。

3.5 建筑施工场界 (boundary of construction site)由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建筑施工场地边界或建筑施工过程中实际使用的施工场地边界。

3.6 噪声敏感建筑物(noise-sensitive buildings)指医院、学校、机关、科研单位、住宅等需要保持安静的建筑物。

3.7 最大声级(maximum sound level)在规定测量时间内对测得的A声级最大值,用A max表示,单位dB(A)。

L3.8 昼间(day-time)、夜间(night-time)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昼间”是指6:00 至22:00 之间的时段;“夜间”是指22:00 至次日6:00 之间的时段。

施工现场噪音控制措施完整版

施工现场噪音控制措施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
施工现场防噪声污染的各项措施
在声源处、界墙周边设置噪音监测点,实施动态监测,及时进行调整,安排专人进行监控和记录。

噪声控制指标需符合下表限值:
应采用先进机械、低噪音设备进行施工,机械、设备应定期保养维护。

塔吊作业指挥,使用对讲机传达指令。

施工过程中,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尽量减少夜间施工。

(1)人为噪声的控制?
施工现场提倡文明施工,建立健全控制人为噪声的管理制度。

尽量减少人为的大声喧哗,增加全体施工人员防噪声扰民的自觉意识。

?
(2)强噪声作业时间的控制?
凡在居民稠密区进行强噪声作业的,严格控制作业时间,晚间作业不超22时,早晨作业不早于6时,特殊情况需连续作业(或夜间作业)的,应尽量采取降噪措施,事先做好周围群众的工作,并报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后方可施工。

?
(3)强噪声机械的降噪措施?
1)牵扯到产生强噪声的成品、半成品加工、制作作业(如预制构件,门窗制作等),应尽量放在工厂、车间完成,减少因施工现场加工制作产生的噪声。

?
2)尽量选用低噪声或备有消声降噪声设备的施工机械。

施工现场的强噪声机械(如搅拌机、电锯、电刨、砂轮机等)要设置封闭的机械棚,以减少强噪声的扩散。

?
(4)加强施工现场的噪声监测?加强施工现场环境噪声的长期检测,采取专人管理的原则,根据测量结果填写建筑施工场地噪声测量记录表,凡超过《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标准的,要及时对施工现场噪声超标的有关因素进行调整,达到施工噪声不扰民的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


70
55
65
55
2.2 表中所列噪声值是指与敏感区域相应的建筑施工场地边界线处的限值
2.3 如有几个施工阶段同时进行 以高噪声阶段的限值为准
3 监测方法
本标准的建筑施工场地边界线处的等效声级测量应按 GB 12524 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测
量方法 进行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局提出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任文堂 何应慈 孟娟 李旭 由鹏举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
Noise limits for construction site GB 12523 90
1990 年 11 月 9 日国家环境保护局批准 1991 年 3 月 1 日实施
为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
控制城市环境噪声污染 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建筑施工期间施工场地产生的噪声
2 标准值
2.1 不同施工阶段作业噪声限值列于下表
Hale Waihona Puke 施工阶段主要噪声源土石方 打桩 结构 装修
推土机 挖掘机 装载机等 各种打桩机等 混凝土搅拌机 振捣棒 电锯等 吊车 升降机等
等效声级 Leq[dB(A)]
噪声限值
昼间
夜间
75
55
85
禁止施工

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

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
1990年11月9日国家环境保护局批准 1991年3月1日实施)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控制城市环境噪声污染,特制定本标准。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建筑施工期间施工场地产生的噪声。

2 标准值
2.1 不同施工阶段作业噪声限值列于下表:
等效声级Leq[dB(A)]
2.2 表中所列噪声值是指与敏感区域相应的建筑施工场地边界线处的
限值。

2.3 如有几个施工阶段同时进行,以高噪声阶段的限值为准。

3 监测方法
本标准的建筑施工场地边界线处的等效声级测量应按GB12524《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测量方法》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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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
Noise limits for construction site
GB 12523-90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

控制城市环境噪声污染,特制定本标准。

1、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建筑施工期间施工场地产生的噪声
2、标准值
2.1 不同施工阶段作业噪声限值列于下表。

[dB(A)]
等效声级L
Aeq
2.2 表中所列噪声值是指与敏感区域相应的建筑施工场地边界线处的限值。

2.3 如有几个施工阶段同时进行,以高噪声阶段的限值为准。

3、监测方法
本标准的建筑施工场地边界线处的等效声级测量应按GB 12524《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测量方法》进行。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局提出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任文堂、何应慈、孟娟、李旭、由鹏举。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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