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理)18-GB12523-90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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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新版)GB 12523-2011
国家环保部与国家质检总局共同颁布的《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简称新标准)将于7月1日起实施。

原有的《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测量方法》(GB12524-90)同步废止。

新标准主要有以下调整和变化:
一是修改了标准的适用范围。

新标准适用于周围有噪声敏感建筑物的建筑施工噪声的管理、评价及控制,同时明确了不适用于抢险、抢修施工过程产生中的噪声排放监管,与过去“一刀切”的城市建筑施工场地适用范围相比更加合理。

二是修订了场界噪声排放限值。

原标准根据施工阶段的不同,昼间噪声限值从65至85分贝不等,夜间噪声限值为55分贝。

新标准昼间场界标准为70分贝,夜间场界标准为55分贝。

同一个施工场地往往多个施工阶段同时进行,新标准场界限值的统一提高了实际可操作性,昼间标准更加严格有利于鼓励施工单位使用低噪音设备。

三是补充了测量方法、测量位置及测量时间的相关规定。

噪声测量方法的细化及测量设备检定要求的完善保障了数据采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新标准的实施有利于更好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有利于防治建筑施工噪声污染,改善声环境质量。

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测量方法GB12524-90

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测量方法GB12524-90

《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测量方法》GB12524-90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建筑施工作业期间,由建筑施工场地产生的噪声测量。

1 名词术语1.1 建筑施工场地的边界由政府有关部门限定的建筑施工场地最外面的边界线。

1.2 建筑施工场地 指工程限定的边界范围以内的区域,以及规定界线以外的确实用于建筑或拆毁的其他中间准备区域。

1.3 噪声敏感区域受到建筑施工噪声影响的住宅区、机关、学校、商业区以及公共场所等,其背景噪声比建筑施工场地产生的噪声级低的区域。

1.4 背景噪声当建筑场地停止施工时,上述区域的环境噪声。

2 测点的确定2.1 根据城市建设部门提供的建筑方案和其他与施工现场情况有关的数据确定建筑施工场地边界线,并应在测量表中标出边界线与噪声敏感区域之间的距离。

2.2 根据被测建筑施工场地的建筑作业方位和活动形式,确定噪声敏感建筑或区域的方位,并在建筑施工场地边界线上选择离敏感建筑物或区域最近的点作为测点。

由于敏感建筑物方位不同,对于一个建筑施工场地,可同时有几个测点。

3 测量条件3.1 测量仪器测量仪器为积分声级计,其性能至少应符合GB 3785《声级计的电、声性能及测试方法》中对Ⅱ型仪器的要求。

在测量前后要对使用的声级计进行校准。

如有条件,也可以使用环境噪声自动监测仪,但仪器的动态范围应不小于50dB,以保证测量数据的准确性。

3.2 传声器设置测量时声级计或传声器可以手持,也可以固定在三角架上,传声器处于距地面高1.2m的边界线敏感处。

如果边界处有围墙,为了扩大监测范围也可将传声器置于1.2m以上的高度,但要在测量报告中加以注明。

3.3 气象条件 测量应选在无雨、无雪的气候时进行。

当风速超过1m/s时,要求在测量时加防风罩,如风速超过5m/s时,应停止测量。

3.4 测量时间分为昼间和夜间两部分,时间的划分可由当地人民政府确定。

4 测量参数的定义测量参数为等效连续A声级L eq,单位为dB(A)。

等效连续声级代表声级的能量平均值,即随时间变化噪声的等能量稳态声级。

工程施工噪声限值

工程施工噪声限值

工程施工噪声限值是指在建筑施工现场内产生的噪声所应遵守的最高允许噪声水平。

为了控制城市环境噪声污染,我国制定了一系列标准来规范建筑施工噪声排放。

本文将介绍工程施工噪声限值的相关知识,包括标准规定、各施工阶段的噪声限值以及控制措施。

一、标准规定我国现行的主要标准是《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该标准规定了适用于城市建筑施工期间施工场地不同施工阶段产生的作业噪声限值。

此外,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施工噪声排放进行规定。

二、各施工阶段的噪声限值1. 土石方阶段:昼间噪声限值为75分贝,夜间噪声限值为55分贝。

主要噪声源包括推土机、挖掘机、装载机等。

2. 打桩阶段:昼间噪声限值为85分贝,夜间禁止施工。

主要噪声源包括各种打桩机等。

3. 结构阶段:昼间噪声限值为70分贝,夜间噪声限值为55分贝。

主要噪声源包括混凝土搅拌机、振捣棒、电锯等。

4. 装修阶段:昼间噪声限值为65分贝,夜间噪声限值为55分贝。

主要噪声源包括吊车、升降机等。

三、控制措施1. 噪声源控制:采取技术措施,改善机械设备的结构,减少噪声源的发射。

例如,对噪声较大的设备进行隔声、减震处理,选用低噪声型设备等。

2. 噪声控制措施:采取屏蔽、吸收、消声等技术措施,减少噪声的传播。

例如,设置隔音墙、隔音窗等,使用吸音材料,对噪声传播路径进行隔声处理。

3. 环境控制措施:采取环境改善措施,改善环境条件,减少噪声的传播。

例如,合理规划施工现场,避免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环境监管,确保噪声控制措施的落实。

总之,工程施工噪声限值是为了保护城市环境和居民生活品质而制定的。

施工单位应严格遵守相关标准规定,采取有效的噪声控制措施,降低施工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同时,环保部门要加强监管,对违反噪声限值的施工单位进行处罚,确保施工噪声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在我国,随着环保意识的不断提高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工程施工噪声限值将更加严格,施工噪声污染问题将得到更好的解决。

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测量方法GB12524-90

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测量方法GB12524-90

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测量方法GB 12524-90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建筑施工作业期间,由建筑施工场地产生的噪声测量。

1 名词术语1.1 建筑施工场地的边界由政府有关部门限定的建筑施工场地最外面的边界线。

1.2 建筑施工场地指工程限定的边界范围以内的区域,以及规定界线以外的确实用于建筑或拆毁的其他中间准备区域。

1.3 噪声敏感区域受到建筑施工噪声影响的住宅区、机关、学校、商业区以及公共场所等,其背景噪声比建筑施工场地产生的噪声级低的区域。

1.4 背景噪声当建筑场地停止施工时,上述区域的环境噪声。

2 测点的确定2.1 根据城市建设部门提供的建筑方案和其他与施工现场情况有关的数据确定建筑施工场地边界线。

并应在测量表中标出边界线与噪声敏感区域之间的距离。

2.2 根据被测建筑施工场地的建筑作业方位和活动形式,确定噪声敏感建筑或区域的方位,并在建筑施工场地边界线上选择离敏感建筑物或区域最近的点作为测点。

由于敏感建筑物方位不同,对于一个建筑施工场地,可同时有几个测点。

3 测量条件3.1 测量仪器测量仪器为积分声级计,其性能至少应符合GB 3785《声级计的电、声性能及测试方法》中对Ⅱ型仪器的要求。

在测量前后要对使用的声级计进行校准。

如有条件,也可使用环境噪声自动监测仪,但仪器的动态范围应不小于50dB,以保证测量数据的准确性。

3.2 传声器设置测量时声级计或传声器可以手持,也可以固定在三角架上,传声器处于距地面高1.2m的边界线敏感处。

如果边界处有围墙,为了扩大监测范围也可将传声器置于1.2m以上的高度,但要在测量报告中加以注明。

3.3 气象条件测量应选在无雨、无雪的气候时进行。

当风速超过1m/s时,要求在测量时加防风罩,如风速超过5m/s时,应停止测量。

3.4 测量时间分为昼间和夜间两部分,时间的划分可由当地人民政府确定。

4 测量参数的定义测量参数为等效连续A声级L eq,单位为dB(A)。

等效连续声级代表声级的能量平均值,即随时间变化噪声的等能量稳态声级。

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测量方法GB12524-90

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测量方法GB12524-90

《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测量方法》GB12524-90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建筑施工作业期间,由建筑施工场地产生的噪声测量。

1 名词术语1.1 建筑施工场地的边界由政府有关部门限定的建筑施工场地最外面的边界线。

1.2 建筑施工场地 指工程限定的边界范围以内的区域,以及规定界线以外的确实用于建筑或拆毁的其他中间准备区域。

1.3 噪声敏感区域受到建筑施工噪声影响的住宅区、机关、学校、商业区以及公共场所等,其背景噪声比建筑施工场地产生的噪声级低的区域。

1.4 背景噪声当建筑场地停止施工时,上述区域的环境噪声。

2 测点的确定2.1 根据城市建设部门提供的建筑方案和其他与施工现场情况有关的数据确定建筑施工场地边界线,并应在测量表中标出边界线与噪声敏感区域之间的距离。

2.2 根据被测建筑施工场地的建筑作业方位和活动形式,确定噪声敏感建筑或区域的方位,并在建筑施工场地边界线上选择离敏感建筑物或区域最近的点作为测点。

由于敏感建筑物方位不同,对于一个建筑施工场地,可同时有几个测点。

3 测量条件3.1 测量仪器测量仪器为积分声级计,其性能至少应符合GB 3785《声级计的电、声性能及测试方法》中对Ⅱ型仪器的要求。

在测量前后要对使用的声级计进行校准。

如有条件,也可以使用环境噪声自动监测仪,但仪器的动态范围应不小于50dB,以保证测量数据的准确性。

3.2 传声器设置测量时声级计或传声器可以手持,也可以固定在三角架上,传声器处于距地面高1.2m的边界线敏感处。

如果边界处有围墙,为了扩大监测范围也可将传声器置于1.2m以上的高度,但要在测量报告中加以注明。

3.3 气象条件 测量应选在无雨、无雪的气候时进行。

当风速超过1m/s时,要求在测量时加防风罩,如风速超过5m/s时,应停止测量。

3.4 测量时间分为昼间和夜间两部分,时间的划分可由当地人民政府确定。

4 测量参数的定义测量参数为等效连续A声级L eq,单位为dB(A)。

等效连续声级代表声级的能量平均值,即随时间变化噪声的等能量稳态声级。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体结构施工、 屋面工程施工、 装饰工程施工(巳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进行室内装修活动除外) 等。
。 3.2 建筑施工噪声 constructi n noise
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
3.3
A 声级 A-weighted sound pressure level
用A计权网络测得的声压级, 用LA 表示, 单位dB。
4 环境噪声排放限值
4.1 建筑施工过程中场界 环境噪声不得 超过表l规定的排放限值。
表 1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
昼间
70
j
夜间 55
单位:dB
4.2 夜间 噪声最大声级超过限值的幅度不得高于15dB。 4.3 当场界距噪声敏感建筑物较近, 其室外不满足测量条件时, 可在 噪声敏感建筑物室内测量, 并将 表l中相应的限值减10dB作为评价依据。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Emission standard of environment noise for boundary of construction site
目次
目U 吕.......................…·········…..........................................….........….“.................................................….........…IV 1 适用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环境噪声排放限值.........................….......….......…........................................................................................ 2 5 测量方法….......….......….......…··….......….......….............................................................................................. 2 6 测量结果评价..........….......….......…··…·········································咀……………………~….......….......…............. 4 7 标准的监督实施........…·…….......…...............................................”................................................................ 4

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

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

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
1990年11月9日国家环境保护局批准 1991年3月1日实施)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控制城市环境噪声污染,特制定本标准。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建筑施工期间施工场地产生的噪声。

2 标准值
2.1 不同施工阶段作业噪声限值列于下表:
等效声级Leq[dB(A)]
2.2 表中所列噪声值是指与敏感区域相应的建筑施工场地边界线处的
限值。

2.3 如有几个施工阶段同时进行,以高噪声阶段的限值为准。

3 监测方法
本标准的建筑施工场地边界线处的等效声级测量应按GB12524《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测量方法》进行。

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测量方法GB12524-90

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测量方法GB12524-90

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测量方法Measurement method for noise from construction siteGB 12524-90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建筑施工作业期间,由建筑施工场地产生的噪声测量。

1 名词术语1.1 建筑施工场地的边界由政府有关部门限定的建筑施工场地最外面的边界线。

1.2 建筑施工场地指工程限定的边界范围以内的区域,以及规定界线以外的确实用于建筑或拆毁的其他中间准备区域。

1.3 噪声敏感区域受到建筑施工噪声影响的住宅区、机关、学校、商业区以及公共场所等,其背景噪声比建筑施工场地产生的噪声级低的区域。

1.4 背景噪声当建筑场地停止施工时,上述区域的环境噪声。

2 测点的确定2.1 根据城市建设部门提供的建筑方案和其他与施工现场情况有关的数据确定建筑施工场地边界线。

并应在测量表中标出边界线与噪声敏感区域之间的距离。

2.2 根据被测建筑施工场地的建筑作业方位和活动形式,确定噪声敏感建筑或区域的方位,并在建筑施工场地边界线上选择离敏感建筑物或区域最近的点作为测点。

由于敏感建筑物方位不同,对于一个建筑施工场地,可同时有几个测点。

3 测量条件3.1 测量仪器测量仪器为积分声级计,其性能至少应符合GB 3785《声级计的电、声性能及测试方法》中对Ⅱ型仪器的要求。

在测量前后要对使用的声级计进行校准。

如有条件,也可使用环境噪声自动监测仪,但仪器的动态范围应不小于50dB,以保证测量数据的准确性。

3.2 传声器设置测量时声级计或传声器可以手持,也可以固定在三角架上,传声器处于距地面高1.2m的边界线敏感处。

如果边界处有围墙,为了扩大监测范围也可将传声器置于1.2m以上的高度,但要在测量报告中加以注明。

3.3 气象条件测量应选在无雨、无雪的气候时进行。

当风速超过1m/s时,要求在测量时加防风罩,如风速超过5m/s时,应停止测量。

3.4 测量时间分为昼间和夜间两部分,时间的划分可由当地人民政府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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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
Noise limits for construction site
GB 12523-90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

控制城市环境噪声污染,特制定本标准。

1、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建筑施工期间施工场地产生的噪声
2、标准值
2.1 不同施工阶段作业噪声限值列于下表。

[dB(A)]
等效声级L
Aeq
2.2 表中所列噪声值是指与敏感区域相应的建筑施工场地边界线处的限值。

2.3 如有几个施工阶段同时进行,以高噪声阶段的限值为准。

3、监测方法
本标准的建筑施工场地边界线处的等效声级测量应按GB 12524《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测量方法》进行。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局提出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任文堂、何应慈、孟娟、李旭、由鹏举。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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