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声学标准GB12521990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
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排放标准

术语和定义
最大声级
建筑施工
昼间夜间
construction 噪声敏感建筑物 noise-sensitive buildings 指医院、学校、机关、科研单位、住宅等需要保持安静的建筑物。
maximum sound level 在规定测量时间内对测得的声级最大值,用表示,单位dB。maxL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昼间”是指6:00至22:00之间的时段;“夜间”是指22:00 至次日6:00之间的时段。
适用范围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代替GB12523-90,GB12524-90 本标准2011-12-05发布;2012-07-01实施。 本标准规定了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及测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周围有噪声敏感建筑物的建筑施工噪声排放的管理、评价及控制。市政、通信、交通、水利等 其他类型的施工噪声排放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本标准不适用于抢修、抢险施工过程中产生噪声的排放监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的需要(如考虑时差、作息习惯差异等)而对昼间、夜间的划分另有 规定的,应按其规定执行。
排放限值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表1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单位:dB 昼间夜间 70 55 1、夜间噪声最大声级超过限值的幅度不得高于15 dB。 2、当场界距噪声敏感建筑物较近,其室外不满足测量条件时,可在噪声敏感建筑物室内测量,并将表1中相 应的限值减10 dB作为评价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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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排放标准
2011年发布的建筑施工标准
01 适用范围
03 排放限值
目录
02 术语和定义
建筑施工是指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生产活动,是各类建筑物的建造过程,包括土方施工、基础工程施工、主 体结构施工、屋面工程施工、装饰工程施工(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进行室内装修活动除外)等。建筑施工场 界 boundary of construction site由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建筑施工场地边界或建筑施工过程中实际使用的施 工场地边界。
施工场界噪声限值

施工场界噪声限值
施工场界噪声限值是指在施工场界内,为了保障周边环境和居民的生活质量,对施工产生的噪声所规定的限制值。
我国根据不同的施工场界类型,制定了不同的噪声限值标准。
以建筑施工场界为例,其噪声限值标准如下:
1.白天(7:00-22:00):65分贝
2.夜间(22:00-7:00):55分贝
3.商业区(夜间):50分贝
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应该认真研究当地噪声限值标准,制定合理的施工计划,采取相应的噪声控制措施,如采用低噪声设备、减少机械作业时间等,以确保施工活动不会对周边环境和居民的正常生活造成干扰和影响。
同时,监管部门也应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监督检查,确保施工噪声不超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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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新版)GB 12523-2011
国家环保部与国家质检总局共同颁布的《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简称新标准)将于7月1日起实施。
原有的《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测量方法》(GB12524-90)同步废止。
新标准主要有以下调整和变化:
一是修改了标准的适用范围。
新标准适用于周围有噪声敏感建筑物的建筑施工噪声的管理、评价及控制,同时明确了不适用于抢险、抢修施工过程产生中的噪声排放监管,与过去“一刀切”的城市建筑施工场地适用范围相比更加合理。
二是修订了场界噪声排放限值。
原标准根据施工阶段的不同,昼间噪声限值从65至85分贝不等,夜间噪声限值为55分贝。
新标准昼间场界标准为70分贝,夜间场界标准为55分贝。
同一个施工场地往往多个施工阶段同时进行,新标准场界限值的统一提高了实际可操作性,昼间标准更加严格有利于鼓励施工单位使用低噪音设备。
三是补充了测量方法、测量位置及测量时间的相关规定。
噪声测量方法的细化及测量设备检定要求的完善保障了数据采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新标准的实施有利于更好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有利于防治建筑施工噪声污染,改善声环境质量。
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及其测量方法

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测量方法Measurement method for noise from construction siteGB 12524—90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建筑施工作业期间,由建筑施工场地产生的噪声测量.1 名词术语1。
1 建筑施工场地的边界由政府有关部门限定的建筑施工场地最外面的边界线。
1.2 建筑施工场地指工程限定的边界范围以内的区域,以及规定界线以外的确实用于建筑或拆毁的其他中间准备区域。
1.3 噪声敏感区域受到建筑施工噪声影响的住宅区、机关、学校、商业区以及公共场所等,其背景噪声比建筑施工场地产生的噪声级低的区域.1.4 背景噪声当建筑场地停止施工时,上述区域的环境噪声.2 测点的确定2.1 根据城市建设部门提供的建筑方案和其他与施工现场情况有关的数据确定建筑施工场地边界线。
并应在测量表中标出边界线与噪声敏感区域之间的距离。
2。
2 根据被测建筑施工场地的建筑作业方位和活动形式,确定噪声敏感建筑或区域的方位,并在建筑施工场地边界线上选择离敏感建筑物或区域最近的点作为测点.由于敏感建筑物方位不同,对于一个建筑施工场地,可同时有几个测点.3 测量条件3。
1 测量仪器测量仪器为积分声级计,其性能至少应符合GB 3785《声级计的电、声性能及测试方法》中对Ⅱ型仪器的要求。
在测量前后要对使用的声级计进行校准。
如有条件,也可使用环境噪声自动监测仪,但仪器的动态范围应不小于50dB,以保证测量数据的准确性。
3。
2 传声器设置测量时声级计或传声器可以手持,也可以固定在三角架上,传声器处于距地面高1。
2m的边界线敏感处。
如果边界处有围墙,为了扩大监测范围也可将传声器置于1.2m以上的高度,但要在测量报告中加以注明。
3。
3 气象条件测量应选在无雨、无雪的气候时进行。
当风速超过1m/s时,要求在测量时加防风罩,如风速超过5m /s时,应停止测量。
3.4 测量时间分为昼间和夜间两部分,时间的划分可由当地人民政府确定。
工程施工噪音要求

工程施工噪音要求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工程施工成为了现代城市建设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然而,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噪音也给城市环境和居民生活带来了一定的影响。
为了减少工程施工噪音对周围环境和居民的影响,我国政府制定了一系列的工程施工噪音要求。
首先,根据《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规定,建筑施工过程中场界噪声昼间不能超过70dB(A),夜间不能超过55dB(A)。
夜间噪声最大声级超过限值的幅度不得高于15dB(A)。
这一标准为工程施工噪音的排放提供了明确的要求,以保证施工过程中对周围环境和居民的影响降到最低。
其次,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尽量使用低噪声设备和技术。
对于噪声较大的设备,应采取隔声、吸声、减震等措施进行处理,以降低噪音的产生和传播。
同时,施工单位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避免在夜间或者早晨等噪声敏感时段进行噪声较大的作业,减少对周围居民的影响。
此外,施工现场应设置良好的排水系统,保持排水畅通,无积水。
合理设置沉淀池,严禁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城市管网。
这样可以有效防止因为排水问题导致的噪声污染,提高施工场地的环境质量。
对于施工建筑物本身,也应采取一定的措施来减少噪音的产生。
例如,在施工过程中使用隔音材料、加装隔音窗等,以降低噪音的传播和影响。
同时,施工建筑物的基础施工、混凝土浇筑等噪声较大的作业应尽量在白天进行,避免在夜间进行,减少对周围居民的影响。
除了以上措施外,施工单位还应加强对出场车辆的管理。
对出场车辆进行清洗,禁止车轮带泥车辆上路行驶,以减少车辆行驶过程中产生的噪音。
同时,施工现场搅拌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作业区应进行封闭作业,堆放、装卸、运输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应当采取遮挡、封闭、洒水等措施,减少扬尘噪音的产生。
综上所述,工程施工噪音要求是为了保护城市环境和居民生活品质的重要措施。
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和标准进行施工,采取有效的噪音控制措施,减少工程施工噪音对周围环境和居民的影响,为城市建设创造一个和谐、安静的环境。
施工场界噪声限值

施工场界噪声限值
施工场界噪声限值是指在建筑施工现场内产生的噪声所应遵守
的最高允许噪声水平。
根据我国现有的规定,施工场界噪声限值应符合以下标准:
1.白天(7:00-22:00)限值为70分贝,晚上(22:00-7:00)限值为60分贝;
2.施工场界噪声限值的测量点应位于施工场地的各个方向,距离施工设施不少于5米,距离周围居民住宅不少于50米;
3.施工场界噪声限值的测量应在施工活动进行时进行,应考虑到各种施工设备和工具同时运转时产生的噪声;
4.施工场界噪声限值的超标处理,应根据现行环保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进行处罚和整改。
施工场界噪声限值的实施,旨在保证建筑施工活动对周围环境和居民的干扰降到最低限度,维护城市环境的整洁和生态的平衡。
同时,施工单位应加强施工现场管控,采用降噪措施减少噪声污染,维护建筑施工安全和环境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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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新版)GB 12523-2011
国家环保部与国家质检总局共同颁布的《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简称新标准)将于7月1日起实施。
原有的《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测量方法》(GB12524-90)同步废止。
新标准主要有以下调整和变化:
一是修改了标准的适用范围.新标准适用于周围有噪声敏感建筑物的建筑施工噪声的管理、评价及控制,同时明确了不适用于抢险、抢修施工过程产生中的噪声排放监管,与过去“一刀切”的城市建筑施工场地适用范围相比更加合理。
二是修订了场界噪声排放限值。
原标准根据施工阶段的不同,昼间噪声限值从65至85分贝不等,夜间噪声限值为5 5分贝.新标准昼间场界标准为70分贝,夜间场界标准为55分贝。
同一个施工场地往往多个施工阶段同时进行,新标准场界限值的统一提高了实际可操作性,昼间标准更加严格有利于鼓励施工单位使用低噪音设备。
三是补充了测量方法、测量位置及测量时间的相关规定。
噪声测量方法的细化及测量设备检定要求的完善保障了数据采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新标准的实施有利于更好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有利于防治建筑施工噪声污染,改善声环境质量。
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测量方法GB12524-90

《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测量方法》GB12524-90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建筑施工作业期间,由建筑施工场地产生的噪声测量。
1 名词术语1.1 建筑施工场地的边界由政府有关部门限定的建筑施工场地最外面的边界线。
1.2 建筑施工场地 指工程限定的边界范围以内的区域,以及规定界线以外的确实用于建筑或拆毁的其他中间准备区域。
1.3 噪声敏感区域受到建筑施工噪声影响的住宅区、机关、学校、商业区以及公共场所等,其背景噪声比建筑施工场地产生的噪声级低的区域。
1.4 背景噪声当建筑场地停止施工时,上述区域的环境噪声。
2 测点的确定2.1 根据城市建设部门提供的建筑方案和其他与施工现场情况有关的数据确定建筑施工场地边界线,并应在测量表中标出边界线与噪声敏感区域之间的距离。
2.2 根据被测建筑施工场地的建筑作业方位和活动形式,确定噪声敏感建筑或区域的方位,并在建筑施工场地边界线上选择离敏感建筑物或区域最近的点作为测点。
由于敏感建筑物方位不同,对于一个建筑施工场地,可同时有几个测点。
3 测量条件3.1 测量仪器测量仪器为积分声级计,其性能至少应符合GB 3785《声级计的电、声性能及测试方法》中对Ⅱ型仪器的要求。
在测量前后要对使用的声级计进行校准。
如有条件,也可以使用环境噪声自动监测仪,但仪器的动态范围应不小于50dB,以保证测量数据的准确性。
3.2 传声器设置测量时声级计或传声器可以手持,也可以固定在三角架上,传声器处于距地面高1.2m的边界线敏感处。
如果边界处有围墙,为了扩大监测范围也可将传声器置于1.2m以上的高度,但要在测量报告中加以注明。
3.3 气象条件 测量应选在无雨、无雪的气候时进行。
当风速超过1m/s时,要求在测量时加防风罩,如风速超过5m/s时,应停止测量。
3.4 测量时间分为昼间和夜间两部分,时间的划分可由当地人民政府确定。
4 测量参数的定义测量参数为等效连续A声级L eq,单位为dB(A)。
等效连续声级代表声级的能量平均值,即随时间变化噪声的等能量稳态声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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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声学标准GB 12523-1990 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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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50003-2001 总图制图标准。
GB/T 50004-2001 建筑制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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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6448-1986 人工混响装置测量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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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J 47-83 混响室法吸声系数测量规范。
GBJ 76-84 厅堂混响时间测量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