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与周边国家海洋权益争端及解决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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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10 海洋权益——南海问题

专题10  海洋权益——南海问题

海洋权益——南海问题
南海周边一些国家所表现出来的强势,背后都有美国因素。 日本意在搅浑南海局势,借机推出其主导的“东亚海上安全多边合 作机制”,确立话语权和主导地位,营造对其有利的舆论氛围。 印度拟借南海问题增加中印边界谈判与中国讨价还价的筹码,拖住 中国进入印度洋的步伐,减缓其控制马六甲海峡、安达曼海、孟加拉湾 的压力,从而巩固对印度洋的掌控,增强在东亚地区的政治影响力。 在中菲黄岩岛对峙之际,美菲举行“肩并肩”演习,以恐怖分子抢 夺石油钻井平台为假想,提升美菲协同作战能力。很显然,美国以军演 方式间接支持菲律宾主张。 仅2011年,包括美、日、韩、澳、印等多个域外国家在南海举行过 联合军演,其中由美国主导的就有6次之多。2012年以来,美国连同其 他国家又在南海搞了多场军演。
海洋权益——南海问题
1 .中国拥有南海岛屿主权的历史依据 南海诸岛及相关海域自古以来就是中国领土。中国对南海诸岛的主权 主张历史悠久: 从唐宋时期开始起,出现了专门指南沙群岛的古地名,如“石塘”、 “万里石塘”“万里石塘屿”、“万里长沙”、“万里长堤”等 南宋赵汝适在《诸蕃志》序中就有一张标有南海诸岛的地图“诸番 图”。 明代航海家郑和七下西洋,曾绘制著名的《郑和航海图》,明确标出 南海500个地名,其中属于中国的地名约有200个,其所标“石塘”、“万 生石塘屿”、“石星石塘”,分别标出西沙,南沙和中沙群岛。南沙从此 列入中国版图。 完全可以说,中国是最早发现、开发和经营南海诸岛的国家,在相当 长的时期内,南沙地区除了中国人以外,根本没有其他国家的行迹。
海洋权益——南海问题
二是染指黄岩岛,抓扣中国渔民,企图扩大事态。
2012年4月10日,菲律宾巡逻机在 黄岩岛海域发现了12艘作业的中国渔船, 菲海军随后出动了该国最大的“德尔毕 拉尔号”军舰,持枪军人企图抓扣手无 寸铁的中国渔民。

南海问题对我国周边海域领土纷争的启示

南海问题对我国周边海域领土纷争的启示

南海问题对我国周边海域领土纷争的启示姓名:石俊鹏学号:15210825目录摘要 (2)一、南海问题的历史及现状 (2)(一)、南海问题的形成 (2)(二)各国主张 (3)(三)、中国对南海问题的态度与对策 (4)二、中国周边领海领土争议 (5)三、南海问题对我国周边海域领土纷争解决的启示 (9)摘要南海问题一直以来是我国外交上的重要问题,也是我国乃至全球国际法学者重点关注的问题,我国从官方到民间都给出了大量的证明来论证我国对南海岛礁的主权主张。

但除了领土归属问题,争议国之间更看重的是争议岛屿所在地区的自然资源,在当前复杂的国际形势下,如何妥善处理各国之间的利益关系问题,维护南海地区局势的和平,创造有利于我国经济发展的和平局面是至关重要的问题。

关键词南海问题历史成因对策启示一、南海问题的历史及现状(一)、南海问题的形成自古以来,南海从来都是属于我国领土的一部分。

中国最早发现、命名南沙群岛,最早并持续对南沙群岛行使主权管辖。

对此我们有充分的历史和法理依据,国际社会也长期予以承认。

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中国南海发现了丰富的油气资源,此后又发现了南海蕴藏着数量可观、价值连城的“可燃冰”。

此项消息传出,立即引起了菲律宾及越南武力侵占南沙地区岛屿的动机。

真正的南海问题是从七十年代,越南、马来西亚、菲律宾利用军事手段强行占领或企图占领南海部分群岛开始的。

进入二十一世纪以后,其侵略强占的企图越发明显,军事活动日益频繁,甚至公然宣布对于南海部分群岛的主权,南海问题上升到了国际争议的高度。

(二)各国主张为争夺南海地区争议岛屿的主权,各国提出了大量的“证据”。

中国大陆与台湾提出对南海的几乎所有岛屿提出领土要求,包括所有南沙群岛。

中国大陆提出这一领土要求是基于始于汉代(公元110年)和明朝(公元1403年到公元1433年)的历史记录。

台湾基于历史记录对南海及南沙群岛提出同样领土要求。

而现在中国大陆和台湾实际控制南沙群岛9个岛礁:其中大陆控制永暑礁、赤瓜礁、东门礁、南薰礁、渚碧礁、华阳礁、美济礁等7个岛礁,台湾控制太平、中洲两个岛。

南海权益斗争严峻形势、国家举措、个人思考

南海权益斗争严峻形势、国家举措、个人思考

《军事理论课》综合作业南海权益斗争严峻形势、国家举措、个人思考南海权益斗争严峻形势相比与陆地,海洋资源丰富且开发的相对较少,成为各国下一步争夺的焦点。

我国南海地区,生物资源、矿产资源丰富,尤其是海底石油、天然气储量丰富,实在是一块宝地,引来了周围国家的觊觎,并且由于海上疆域的划分不如陆地上那么明显,因此使某些国家有机可乘。

首先是岛礁被侵占,领土主权难以实现。

从上世纪60年代末开始,越南、菲律宾、马来西亚和文莱等国不仅侵占和分割我国南沙群岛部分岛礁及海域,还大规模开采其中的资源,2009年以来,南海周边国家对我国南海权益的损害达到了一个新高度,菲律宾和越南尤为过分。

2009年,菲律宾国会通过领海基线法,单方面将我国中沙群岛的黄岩岛和南沙群岛的中业岛等部分岛礁划入菲领土,并于2012年4月10日挑起“黄岩岛事件”;越南经过多年经营,公然将我国的西沙群岛和南沙群岛划归越南领土,使我国南海形势更加严峻。

南海周边国家侵占我国岛礁的目的自然是为了南海丰富的资源。

他们非法在南海海域进行油气资源的商业开采,已经形成了相当大的生产能力,并且从中收获了巨额利益;另一方面,南海还有丰富的渔业资源,我国在南海实行夏季休渔制度,但越南、菲律宾等国不仅指责我国无权休渔,还趁我国渔民休渔时大肆捕鱼,甚至非法干扰我国渔民正常作业。

南海问题是区域问题,然而以美国为首的区域外国家,为了牵制我国的发展,强行介入,联合南海周边国家进行军演,对我国实施战略防范,加剧了南海问题的复杂化程度。

可见,我国海洋权益问题的复杂性不仅在于争端各国出于自身利益的相互博弈,还在于区外国家的介入和干预。

我国权益争端矛盾的尖锐化、问题解决机制的多边化、区域外国家介入的常态化已经成为我国维护海域权益不得不面对的国际环境。

国家举措面对他国的侵略,我国不可能坐以待毙,任其恣意妄为。

中国是一个热爱和平的国家,坚定维护和促进国际法治,尊重和践行国际法,在坚定维护中国在南海的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的同时,坚持通过谈判协商解决争议,坚持通过规则机制管控分歧,坚持通过互利合作实现共赢,致力于把南海建设成和平之海、友谊之海和合作之海。

南海问题的由来、实质及应对之策

南海问题的由来、实质及应对之策

南海问题的由来、实质及应对之策近年来,随着各国对海洋资源的日益重视,南海的海洋资源成为世界各国争夺的焦点,南海问题也随之而来。

文章首先梳理了南海问题产生的由来,指出南海问题表面上是中国与沿海国之间的主权争端,其实质是中国与美国海权的较量。

针对这一看法,提出解决南海问题的措施,即通过协商解决争议、在南海实行有效的行政管理、加强海上巡逻力度、加快实际开采步伐。

标签:南海问题;主权;海权南海,又称南中国海,包括东沙、西沙、中沙及南沙群岛,南沙群岛陆地面积虽然只有2平方公里,但是整个海域面积达823000平方公里。

[1]近年来,随着各国对海洋资源的日益重视,南海的海洋资源成为世界各国争夺的焦点,南海问题正是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出现的。

一、南海问题的由来1、中国通过“先占原则”取得了南海的领土主权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国家可以通过时效、添附、先占等方式取得领土。

中国自古代以来就依照国际法的“先占原则”取得了南海的主权。

早在西汉时期,我国就已经发现了南沙群岛,此后许多的文献中都有关于南海的记载。

例如三国时期万震所著的《南洲异物志》和康泰所著的《扶南传》,都对南沙群岛的地理位和基本情况进行了记载。

中国历代政府也对南沙群岛给予管辖。

永乐年间,郑和在七下西洋的过程中,就已经对南沙群岛的地理特征进行记载,这一历史事实说明中国政府自古以来就对南沙群岛拥有无可争议的主权。

2、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中国政府收回南海主权二战期间,日本通过不平等条约占领了中国南海。

1943年和1945年签订的《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则明确规定日本通过武力夺取的中国领土战后必须归还。

20世纪60年代之前,中国在南海的主权权益基本未受到挑战。

越南明确承认中国对南海的领土主权,马来西亚等国也没有任何法律文件或领导人讲话提及本国领土范围包括南沙群岛。

1968年联合国亚洲暨远东经济委员会组织了一次从黄海到南海的科考活动,这次活动发现南海蕴藏丰富的自然资源,特别是石油和天然气,南海群岛领土主权纷争由此开始。

中国的海洋权益及维护

中国的海洋权益及维护

中国的海洋权益及其维护我国拥有大陆海岸线18000多公里,岛屿岸线14000公里,是海岸线长度最大的国家之一。

按照《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相关规定,我国管辖海域面积近300万平方公里,但争议区达150万平方公里。

我国与所有海上邻国存在海域划界问题,与大多数国家存在岛屿归属争议,目前尚未解决。

中韩黄海苏岩礁、中日东海钓鱼岛、中国与东盟的南沙群岛主权之争,使我国岛礁和领海面临被瓜分的危机。

同时,马六甲困局和岛链封锁对中国国家安全和战略利益构成重大威胁。

由于海洋不仅是经济大动脉,也是最方便快捷的军事交通线和最广阔的战略机动空间,因此,谁能掌控海洋谁就掌控了巨大的政治和经济权利。

中国海洋权益现状1.我国岛屿被侵占。

在东海,中国固有的钓鱼岛被日本非法占有。

日本不仅反对我国海军接近钓鱼岛,连我国科考船也不能接近,甚至我国渔民也不能到附近海域捕鱼。

日本拒不承认中国对钓鱼岛的主权。

在南沙群岛,有40多个岛屿被他国侵占,中国实际控制的只有8个。

2.海洋资源被掠夺。

与岛屿主权归属的争端相伴而生的是以资源为核心的各种矛盾。

南海周边的国家与地区目前在南沙海域投入开采的油井超过1000口,这些油井绝大部分位于南海断续线中国一侧的海域,每年开采的石油超过6000万吨。

此外,我国从1999年开始在南海实行夏季休渔制度,但有的国家不但说中国“无权宣布休渔”,而且还趁我国渔民休渔之际大肆捕捞。

3.海域划界矛盾重重。

我国濒临黄海、东海、南海。

由于海域狭窄造成我国与海上邻国海域的矛盾比较突出。

如总面积38万平方公里的黄海海域应划分中国管辖的是25万平方公里,可是有的国家主张等距线为界,如果按此划分,他们可以多划十几万平方公里。

4.海上运输通道的潜在威胁。

南中国海位于其重要的战略地位,被纳入美国的全球战略之中,被美国列为要在全球控制的16个海洋咽喉要道之一。

南海地区被日本视为传统势力范围,南海的交通线被视为日本的生命线,日本以种种借口积极涉足中国南海事务。

如何维护国家周边安全 捍卫海洋领土

如何维护国家周边安全 捍卫海洋领土

如何维护国家周边安全捍卫海洋领土近年来,我国周边安全形势面临挑战。

例如,中日钓鱼岛问题,这是中日关系发展中的一个重大隐患。

尽管1978年签订中日和平条约时,双方曾达成过“搁置争议”的共识,但日本毫无信义,在实际占领的前提下,加速了钓鱼岛的国土化进程。

日本多次组织大规模的实地考察活动,在岛上建立了若干设施,其中有25平方米的房屋,供水用水槽,石碑标记等,还修了直升机机场。

更有甚者,日本还对我国在钓鱼岛附近海域作业的渔船和科学考察船进行武力威胁和驱赶。

除此之外,菲律宾公务船射杀台湾渔民事件,2013年5月9日上午10时左右,在屏东县鹅銮鼻东南方约180海里处发生一起台湾渔船遭袭事件。

台渔船“广大兴28号”遭菲律宾公务船开枪射击,当场造成一名船员死亡,菲船追击、射击达1小时左右,导致船只漏油,丧失动力。

这样的事件还有很多,在此不一一列举了。

这一系列事件,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我国周边安全形势面临挑战,捍卫海洋领土成为我国周边安全中的焦点。

那么如何维护国家周边安全,捍卫海洋领土呢?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我国周边安全将面临的四大挑战以及我国周边环境的两大趋势。

我国周边安全将面临的四大挑战:一是如何应对中美政府换届后双方的试探期。

二是如何应对来自海上争端的挑战 三是如何应对来自中南半岛的挑战 四是如何应对朝鲜半岛潜在的不确定性。

中国周边安全形势呈现两大趋势: 其一 中美之间的竞争加速周边国家的分化 其二 海上争端推动中国海洋政策的调整。

通过对我国周边安全将面临的四大挑战以及我国周边环境的两大趋势的分析。

我国目前面临着复杂的周边形势,我国应该采取怎样的外交策略来维护国家周边安全呢?外交策略一、中国周边外交“两个不动摇”面对中日钓鱼岛事件,日本肆无忌惮地不停地干着破坏、损害中国近海海洋领土安全的罪恶勾当,对中国近海海洋领土安全形成了不断恶性膨胀的巨大的现实威胁。

之于长期以来持友好态度、对日本宽容大量的中国,日本的行为可以说是以怨报德。

论中国在崛起的过程中如何与周边国家搞好关系避免冲突800字

论中国在崛起的过程中如何与周边国家搞好关系避免冲突800字随着中国在经济、军事、科技等领域的崛起,与周边国家搞好关系并避免冲突成为了中国外交政策的重要任务。

中国可以通过以下措施来实现这个目标。

首先,中国应该坚持和平发展的原则,倡导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与周边国家建立互利共赢的关系。

中国通过和平、开放、合作的外交政策,向周边国家表明自己的发展不会威胁到他们的利益,相反,中国的崛起将为周边国家提供更多的机遇和合作空间。

其次,中国应该加强与周边国家的经济合作,通过发展贸易、投资和经济援助等形式,增进双方的利益融合度。

中国可以推动与周边国家的自由贸易区建设,降低贸易壁垒,扩大实际合作,促进互联互通。

这不仅可以提升中国在地区的经济地位,也有助于改善周边国家人民的生活水平,增强彼此之间的互信与友好。

第三,中国应该积极与周边国家进行多领域的交流与合作。

除了经济合作,中国还可以在教育、文化、体育、科技等领域推动交流与合作。

通过增加人员往来、加强学术交流、举办文化节庆活动和推动科技合作等方式,加深人民之间的了解与友谊,强化地区的互联互通,减少误解与猜疑。

第四,中国应该以和平方式解决周边争端与纠纷。

与周边国家在领土、海洋权益等问题上存在争议,中国应该坚持通过和平、协商、对话的方式进行解决,避免采取单方面强硬行动,引发冲突。

中国可以推动与周边国家建立双边机制或多边合作机制,包括高层访问、正式对话、磋商和谈判等方式,通过平等对话解决分歧。

最后,中国应该主动承担起地区大国的责任,为周边国家提供公共产品。

中国可以通过参与地区安全合作、人道主义援助、维和行动、环境保护等方式,推动地区的共同发展与稳定。

这不仅有助于增强中国在地区的影响力,也有助于建立与周边国家的更加稳固的友好关系。

总之,中国与周边国家搞好关系并避免冲突是中国现阶段外交政策的重要目标。

通过和平发展、经济合作、多领域交流、和平解决争端以及提供公共产品等措施,中国可以加强与周边国家的合作与沟通,深化双方的友好关系,为地区和平稳定与繁荣作出积极贡献。

中国在南海问题上的的基本立场以及解决南沙争端的政策主张

南海是中国四大海域中面积最大的海域,同时也是中国同周边邻国争议最大的海域。

南海诸岛自古以来就是中国领土神圣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但是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由于南沙群岛及其周围海域被探明有着极为丰富的油气资源,从而成为了南海周边各国争夺的对象。

这些国家纷纷对南沙群岛及其周围海域提出主权要求,进而侵占岛礁、分割海域、大肆攫取南沙群岛的油气资源,从而对中国在南海的主权和海洋权益构成严重挑战,对中国的周边安全以至整个国家安全构成了现实的威胁。

第一,南海在中国国家安全中的战略地位;第二,中国的南海政策在不同的历史时期的发展演变及其缘由;第三,中国目前南海政策面临的两难问题及思考。

为了维护中国在南海诸岛及其周围海域的主权,遵循邓小平同志和平解决国际领土(海)争端的思想,中国政府提出了“主权属我、搁置争议、共同开发、和平解决"的方针。

中国政府一贯主张以和平方式谈判解决国际争端。

根据这一精神,中国已同一些邻国通过双边协商和谈判,公正、合理、友好地解决了领土边界问题。

这一立场同样适用于南沙群岛。

中国愿同有关国家根据公认的国际法和现代海洋法,包括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所确立的基本原则和法律制度,通过和平谈判妥善解决有关南海争议。

这已明确写入1997年中国-东盟非正式首脑会晤发表的《联合声明》中。

中国政府还提出"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主张,愿意在争议解决前,同有关国家暂时搁置争议,开展合作。

中国政府不仅是这样主张的,也是这样做的。

近些年来,中国与有关国家就南海问题多次进行磋商,交换意见,达成了广泛共识。

中菲、中越、中马等国的双边磋商机制正在有效运行,对话取得不同程度的积极进展。

在中国-东盟高官磋商、中国-东盟对话会中,双方也就南海问题坦诚交换意见,一致赞同以和平方式和友好协商寻求问题的妥善解决。

中国主张有关各方在南沙问题上采取克制、冷静和建设性的态度。

近些年来,越南、菲律宾等出兵强占南海一些无人岛礁,摧毁中国在南沙无人岛礁所设主权标志,抓扣或以武力驱赶我在南海作业的渔民,对此,中方始终坚持通过外交渠道,以和平方式与有关国家商讨解决有关问题。

完整理解邓小平解决海洋争端“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战略思想

完整理解邓小平解决海洋争端“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战略思想一个时期以来,我国南海、东海频起波澜。

如何处理这些问题,“搁置争议、共同开发”被不时提起并引发了诸多争论。

早在上世纪80年代,邓小平就系统提出了解决海洋争端的战略思想。

“主权属我”不可忽略许多人一讲起解决海洋争端,就脱口而出“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甚至将其归结为八字方针,这是一大认识误区。

邓小平曾明确指出,主权问题不是一个可以讨论的问题,国家的主权和安全要始终放在第一位。

邓小平关于南海、东海的多次讲话,都明确讲到主权问题,认为在这些问题上“中国最有发言权”,因而其完整的思想是“主权属我,搁置争议,共同开发”。

忽略了“主权属我”这一基本前提,将这一战略思想仅仅理解为“搁置争议,共同开发”,也就偏离了邓小平解决海洋争端战略思想的本质。

当前,处理海洋争端仍然必须坚持“主权属我”这一根本立场,重点应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海洋立法。

我国虽在1996年宣布了大陆领海的部分基线和西沙群岛的领海基线,但考虑到与周边邻国的关系,尚未宣布钓鱼岛、南沙群岛等争议海域的领海基线。

有些国家恰恰是以无法识别领海基线为借口,肆意侵犯我领海领空,掠夺我海洋资源。

为此,我国应进一步公布领海基线,以明确管辖海域的范围,便于海上执法。

同时,要尽快明确“九段线”的法律地位,为南海维权提供法律支撑。

二是加强海上执法。

由于我国一贯奉行睦邻友好政策及和平解决海上权益争端的方针,军队尽可能避免与周围国家在解决海上权益争端中直接接触,因此海上执法力量必须担负起和平时期在一线维护海洋权益的职能。

东海、南海维权形势的日益严峻,对海上执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因此,必须将海监、渔政、海事、海关和边防海警等部门整合成一支对外统一的海上维权队伍,逐步实现统一、多功能、准军事化,并以国家不断完善的相关海洋法律为依据,提高海上执法力度,维护我国的海洋权益。

三是充分宣传“主权属我”。

要充分利用国内外媒体,以丰富的历史事实宣传钓鱼岛、南海诸岛主权属于中国的历史依据、法理依据,使国内民众形成“主权属我”的共识,积极营造国际舆论对我有利的态势。

南海争端解决模式比较研究共3篇

南海争端解决模式比较研究共3篇南海争端解决模式比较研究1南海争端解决模式比较研究南海争端是一个长期存在的问题,涉及到中国、越南、菲律宾、马来西亚、文莱、台湾等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利益,引起国际社会广泛关注。

为了探讨南海争端的有效解决方案,本文将比较分析三种不同的南海争端解决模式,包括对话协商、法律诉讼和安全合作。

一、对话协商对话协商是解决国际争端的常见方式,对于南海争端也是一种常见的解决方式。

对话协商的核心是通过谈判、协商达成共识,旨在通过和平手段化解争端。

在南海争端的解决过程中,对话协商的作用显得尤为重要。

2016年,中国和菲律宾就在南海的争议问题进行了对话协商,双方签署了“中菲南海问题双边磋商联合声明”,承诺通过平等协商和妥善处理的方式解决南海争端。

通过对话协商,中国和菲律宾在南海争端的解决上取得了初步的成果,缓和了两国的关系。

对于对话协商的优点来说,它可以通过平等协商的方式解决争端,使各国的利益能够得到尊重。

另外,对话协商方式的解决结果也更加灵活,能够根据双方的需求和利益进行调整。

但是,对话协商方式也存在一些缺点。

例如,需要通过长时间的谈判、协商、沟通等过程才能达成共识。

此外,在对话协商过程中,由于各方存在着自身不同的利益诉求,所以难免会有一些矛盾和争端,如果不能及时妥善解决,很可能会引发更严重的争端。

二、法律诉讼国际法和国际法庭是解决国际争端的有效手段之一。

在南海争端中,法律诉讼的方式也被重视。

2013年,菲律宾就南海争端问题向联合国国际海洋法庭提起诉讼,要求认定中国在南海岛礁问题上的主权和海洋权益没有法律依据。

2016年,国际海洋法庭裁定,中国“九段线”非法,中国在南海的部分海域没有领土或海洋全部,引起国际社会广泛关注。

法律诉讼的优点是公正、公正,能够通过法律手段调节争端双方之间的纠纷,保证各方利益的尊重和维护,有助于消除各国之间的不信任和疑虑。

另外,法律诉讼是一种可以被国际社会广泛接受的解决方案,能够排除非法使用武力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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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国与周边国家海洋权益争端现状及产生原因按照《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规定,中国所属的海域面积为300万平方公里左右。

但是,在这些海域内,不少区域和海上邻国存在矛盾和争议,我国的海洋权益正受到严峻的挑战。

一般地说,海洋权益的内涵主要有:一是海洋政治权益,如海洋主权、海洋管辖权、海洋管制权等,这是海洋政治权益的核心。

二是海洋经济权益,主要包括开发领海、专属经济区、大陆架的资源,发展国家的海洋经济产业等。

三是海上安全利益;四是海洋科学利益。

我国与周边国家的海洋权益争端主要集中在海洋政治权益与海洋经济权益这两方面。

海洋经济权益是伴随海洋政治权益而产生的,因此我国与周边国家的争端主要集中在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划分问题,以及岛屿归属问题方面。

下面按照我国的海域分别阐述我国与周边国家海洋权益争端现状。

1、黄海,总面积约38万平方公里的海域中应划归中国管辖的有25万平方公里,可是在海域划界问题上,韩国主张等距线为界。

如果按此划分,他们可以多划18万平方公里,因此中国与朝鲜和韩国存在着18万平方公里的争议海区。

韩国去年开始在远离朝鲜半岛西部海岸大陆架勘探石油,勘探地点越过两国等距线50千米。

可以看出韩国在与中国争夺海洋资源咄咄逼人的态势。

在大陆架划分问题上,韩国采取的是实用主义的态度,它在处理与日本的海底底土时主张大陆架自然延伸原则,而在处理与中国的海底底土问题时就“忘记”了这一原则。

韩国之所以如此做,是因为中国大陆边缘自然延伸的大陆架延伸到距朝鲜半岛较近的地方,以大陆自然延伸原则划分大陆架对其不利。

此外,在领海划分上我国与朝鲜以124°10′6″E为领海分界线,存在的问题是我国船只一出海就是朝鲜水域,虽然两国确定在123°59′E至124°26′E间两国一切船舶可自由航行,但这毕竟是一个被动的权宜之计。

中朝在专属经济区(朝鲜称为经济水域)的划分上存在较大分歧,朝鲜在1977年6月颁布的“关于建立朝鲜民主主义共和国经济水域的政令”中声称其经济水域在不能划至200海里的海域划至海洋的半分线,即中间线,这是我国不能接受的,在北黄海,中国一侧岸线长度为688公里,朝鲜一侧仅为414公里,其比例为1∶0.6,且黄海沉积物大部分来源于中国大陆,按中间线法划分显然有失公平。

2、东海,总面积约77万平方公里,它是中、日、韩三国陆地领土环绕的一个半封闭的海域。

东海大陆架蕴藏着丰富的石油资源。

韩国和日本都提出以等距离原则为根据提出对东海大陆架进行划分,而我国坚持自然延伸原则和公平原则,双方(三方)有极大分歧。

按日本的无理要求,日本与中国有16万平方公里、韩国与中国有18万平方公里的争议地区。

这其中以我国与日本的争端最为激烈,日本故意忽视冲绳海沟单方面宣称与我国是共大陆架国家,妄图争夺我大陆架。

近年又因中国在东海的正常开采活动制造事端,进而提出在日中等距线两侧共同开发的方案,企图使等距线划分事实化。

日本无理指责我国海洋科学考察船在该海域从事海洋科学考察活动为侵犯其管辖海域。

此外,我国在东海作业的渔船、海洋科学考察船经常遭到日本海上自卫队和海保厅舰机的无理骚扰、跟踪和监视。

2001年12月,日本海上保安厅的舰船明目张胆地在我国专属经济区内使用武力击沉一艘不明国籍船舶。

并且公然侵占钓鱼岛,企图以钓鱼岛为划分两国东海大陆架的依据。

1895年日本趁甲午战争清政府败局已定,在《马关条约》签订前三个月窃取这些岛屿,划归冲绳县管辖。

1943年12月中、美、英发表的《开罗宣言》规定,日本将所窃取于中国的包括东北、台湾、澎湖列岛等在内的土地归还中国。

1945年的《波茨坦公告》规定:"开罗宣言之条件必将实施"。

同年8月,日本接受《波茨坦公告》宣布无条件投降,这就意味着日本将台湾、包括其附属的钓鱼诸岛归还中国。

但1951年9月8日,日本却同美国签订了片面的《旧金山和约》,将钓鱼诸岛连同日本冲绳交由美国托管。

对此,周恩来总理兼外长代表中国政府郑重声明,指出旧金山和约是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参加的对日单独和约,不仅不是全面的和约,而且完全不是真正的和约。

中国政府认为是非法的,无效的,因而是绝对不能承认的。

1971年6月17日,日美签订"归还冲绳协定"时,这些岛屿也被划入"归还区域",交给日本。

对此,我国外交部于1971年12月30日发表声明,强烈谴责美日两国政府公然把我钓鱼诸岛划入"归还领域",严正指出"这是对中国领土主权明目张胆的侵犯。

中国人民绝对不能容忍。

""美日两国在‘归还’冲绳协定中,把我国钓鱼岛等岛屿列入‘归还区域’,完全是非法的,这丝毫不能改变中华人民共和国对钓鱼岛等岛屿的领土主权"。

其后,美国国务院发言人表示,"归还冲绳的施政权,对尖阁列岛(即我钓鱼岛)的主权问题不发生任何影响"。

近年来,日本在钓鱼岛问题上不断制造事端,企图将非法占有的钓鱼岛变成其合法领土。

3、南海,是一个半封闭的海,北濒中国大陆和台湾,东临菲律宾群岛,南以连接西南婆罗洲到苏门答腊的一条线为界,西南是从马来西亚到马泰边界再到越南南端和越南南部沿岸。

南海的总面积350万平方公里。

岛屿大都狭小,其中最大者为东沙岛,12平方公里,其他各岛面积要小得多。

西沙最大的永兴岛为1.85平方公里。

南海有丰富的矿产资源和渔业资源同时蕴藏着大量的油气资源,因此被周边国家觊觎。

我国在南海的传统海疆线(既地图上的不连续线),是二次大战结束后,我国于1946年11 月—12月从日本手中接管西沙和南沙群岛时划定的。

1947 年我国内政部公布了南海诸岛170多个岛、礁、沙、滩的名称。

同年10月内政部还公布了“我国四至地点及其经纬度、我国与各邻国之境界线之名称与起迄地点”,同年12月内政部方域司绘制的南海诸岛位置图(1948年2 月出版)、西沙群岛图、中沙群岛图、南沙群岛图,在南海诸岛的周围明确标绘了断续国界线。

当时南海的周边国家并未提出任何异议。

但是随着1982年《海洋法公约》的制定,国家管辖范围内的海域明显扩大,南沙的周围邻国纷纷觊觎南沙群岛,悍然侵占南海海域。

截至目前为止,越南已占据了21个岛礁,菲律宾占了8个,马来西亚占了3个,文莱和印度尼西亚我国南海的岛礁也都提出领土要求。

目前东南亚国家为了巩固“既成事实”,进一步扩大它们在南海的海洋权益,千方百计地使南沙问题“国际化”。

而某些国家竟然提出用“南极模式”来解决南海问题,甚至要求对南海进行国际共管。

这都是侵犯中国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的。

中国与周边国家海洋权益争端的产生原因有三方面:1、历史原因:二战后形成的波茨坦-雅尔塔体系是现今世界政治关系的基础,也是东亚大多数国家领土及领海边界的划定依据。

我国与周边国家疆界的划定也是以这个体系中的一系列公告作为法律依据的。

根据波茨坦公告中国应当收回自1895年后所有被日本侵占的领土。

因此东海的台湾以及钓鱼岛群岛,南海的西沙、南沙都是属于中国的领土。

但是由于二战结束后以美国为首的资本主义阵营出于封锁,围堵共产主义中国的需要,长期霸占钓鱼岛,后转让给日本,埋下今日的东海争端的伏笔。

而后又鼓动东南亚国家敌视中国,促使其侵占中国在南海的岛礁。

而日本则希望通过继续占领二战时所掠取的中国领土-钓鱼岛来突破雅尔塔体系,摆脱战败国阴影,。

2、周边国家对资源的觊觎:中国的近海大陆架蕴藏有丰富的石油、天然气资源,在能源短缺的今天必然会被周边国家觊觎。

而南海有丰富的渔业资源、鸟粪石以及石油天然气资源,同时是战略要道有着重要的战略意义。

因此,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周边国家借国际海洋法的名义,瓜分我国大陆架以及经济区,甚至公然岛屿也就不足为奇了。

3、我国长期以来对海洋权益的漠视也是现阶段与周边国家海洋权益争端白热化的原因。

由于我国是传统的大陆国家,因此对海洋并不重视。

由于不断的国内政治斗争,在我国宣布领海后并没有有效的行使主权。

因此,南海的诸多岛屿被东南亚国家偷偷占领。

而在改革开放后,为了拥有一个和平的国际环境,我国宣布对领海争端“搁置争议,共同开发”没有及时收回被侵占的岛屿,也是产生现在的被动局面的原因之一。

三、针对不同国家采取不同的解决机制及可能带来的影响1、与韩国和朝鲜之间的海洋权益争端解决机制:应当使用双方协商最终达成共识的方式。

首先我国与朝鲜和韩国属于共大陆架国家,如果提交国际法院解决,按照国际法院之前的判例推断,国际法院极有可能会在公平原则上参考“比例性”原则。

如果按照比例性原则划分,我国与韩国相对的领海基线比较平直,而韩国的领海基线则比较曲折,我国可能会失去一部分应有的大陆架。

因此,应当参照我国与越南解决北部湾的方式与韩国进行磋商,最终解决划界问题。

两国和平开发黄海及东海的资源。

2、我国与日本之间的海洋权益争端解决机制:。

(1)首先,事关主权问题必须坚定立场,可以与日本协商解决,但是主权问题不能交由国际组织解决,例如钓鱼岛问题。

我国应对钓鱼岛必须做出主权宣示行为,并且需要有效占领。

同时不放弃用外交手段解决东海争端。

钓鱼岛自古以来就是我国领土,无论是发现,还是先占都由中国完成。

而日本是在1895年甲午战争后才占领钓鱼岛的。

二战后美军从日本接受钓鱼岛,在70年代转交给日本。

钓鱼岛是个牵扯到台湾海峡两岸和日美两国的问题,战后演变成今天这个局面,“始作俑者”就是美国。

1972年5月之后,美国把问题留给中国、日本去争,美国则隔岸观火,伺机继续操弄东北亚的国际政治。

因此,中国在处理这个问题时,仍须小心美国会不会有什么直接或间接的干预动作。

(2)对东海大陆架划分,我国积极先作好海底调查采样活动,取得有力证据后再向“联合国大陆架界限委员会”进行申报。

由于1997年联合国设置了审查沿海国家大陆架的“大陆架界线委员会”,而申请的期限是2009年5月,因此现在日本是“与各国竞争,与时间竞赛”。

与日本不同,我国自70年代起海洋调查活动就很有目标性,在资料方面应该有优势。

如果双方协议同意由国际法院进行划界仲裁,我国应当主张大陆架自然延伸原则。

《公约》和国际法院都承认自然延伸原则。

而自然延伸的范围可以根据海床的地质构造来决定,但更直观的是根据某些重大的地貌特征来判断。

中国与日本的大陆架之间的冲绳海槽是自日本九州西经琉球群岛至我国台湾东北的弧形梅槽,形同舟状。

海槽南北长1,200公里,宽36—150公里,槽底平均宽度104公里,面积约10万平方公里。

海槽北浅南深,北部最深894米、中部1,188米、而南部深达2,700米。

根据某些重大的地貌特征来判断特定待划界地区的自然延伸状况是司法和仲裁实践中的通行做法。

由于冲绳海槽比被国际法院所认定的构成北海自然延伸中断的挪威海槽的地质、地貌特征显著得多,因此可以说前者同样构成了中国大陆领土和日本琉球群岛间自然延伸的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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