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收拨款管理业务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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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资金收、拨款管理业务流程

5.资金收、拨款管理业务流程

5.3资金收、拨款管理业务流程一、业务目标1 经营目标1.1 保证资金安全和运行畅通。

1.2 提高资金利用效率,满足股份公司经营和投资活动的合理需求。

2 财务目标2.1 保证货币资金的真实、准确、完整。

3 合规目标3.1 符合国家资金管理有关规定以及股份公司内部规章制度。

二、业务风险1 经营风险1.1 资金未及时安全上收或拨付,导致资金周转不畅。

1.2 资金冗余或短缺。

2 财务风险2.1 货币资金收、拨金额计算错误,货币资金误入账户,造成账实不符。

3 合规风险3.1 违反国家有关资金管理规定和股份公司内部规章制度,受到处罚。

三、业务流程步骤与控制点1 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资金上收1.1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应按《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账户暂行管理办法》(简称账户管理办法)规定,将所有收入资金(付款退回除外)及时存入收入户或在中国石化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简称财务公司)开设的账户。

1.2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应根据股份公司与银行签订的《资金集中管理合作协议》规定,授权银行机构按《资金集中管理合作协议》要求于每日定点将收入户资金向指定的总部账户汇划。

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资金集中管理合作协议》的附件3、附件4、附件5报财务部备案。

1.3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按规定将财务公司账户当天的存款余额主动汇划到总部在财务公司账户。

2 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用款下拨2.1 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根据财务部核定的月度资金预算,制定次日用款计划,经总会计师或其授权人员审核后按时上报财务部。

2.2 财务部相关人员按规定对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用款计划进行审核,制作付款建议或付款通知单,报财务部主任或其授权人员审批后办理下拨资金业务。

3 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资金清算3.1 财务部相关人员每月根据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财务报表数据、投资计划完成数、利润指标、在当地银行发生的长期借款、资产处置等数据,编制月度资金清算单据报财务部主任或其授权人员批准后,进行清算。

企业资金收付流程安全管理制度

企业资金收付流程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企业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规范资金收付流程,防范资金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资金收付业务,包括现金、银行存款、票据等。

三、资金收付原则1. 依法合规: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金融政策,确保资金收付合法合规。

2. 实事求是:如实反映资金收付情况,不得弄虚作假。

3. 严谨审批:严格按照审批权限和程序办理资金收付业务。

4. 安全保密:加强资金收付信息管理,确保信息安全和客户隐私。

四、资金收付流程1. 开户单位通过银行账户办理资金收付时,必须遵守以下基本要求:(1)企业在银行开立的账户,只供本企业经营范围内的资金收付,不得出租、出借或转让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

(2)各种收付款凭证必须如实填明款项来源或用途,不得巧立名目,弄虚作假;不得编造用途套取现金、套购物资;严禁利用银行存款账户进行非法活动。

(3)在银行的账户必须有足够的资金保证支付,不准签发空头票据、远期支票。

(4)不得无理拒绝付款,任意占用他人资金。

2. 企业办理资金收付业务,应当遵守现金和银行存款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得由一人办理货币资金全过程业务,严禁将办理资金支付业务的相关印章和票据集中一人保管。

3. 资金收付业务应按照以下流程进行:(1)申请:申请人根据实际需求,填写资金收付申请表,明确收付款项的用途、金额、预算、限额、支付方式等内容。

(2)审批:根据审批权限,对资金收付申请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方可进行下一步操作。

(3)执行:根据审批结果,办理资金收付业务,确保资金安全、及时、准确到位。

(4)核对:收付款项后,及时核对账户余额,确保资金收付无误。

(5)记录:对资金收付业务进行详细记录,包括收付款项的时间、金额、用途、审批人等信息。

五、资金风险防范1. 严禁资金的体外循环,防范资金运营风险。

2. 加强对资金收付业务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行为。

3. 建立健全资金收付业务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资金安全、合规、高效。

财政资金的三种支付方式的流程与支付范围

财政资金的三种支付方式的流程与支付范围

分别说明财政资金的三种支付方式的流程与支付范围。

(一)财政直接支付的流程和支付范围:1、流程:(1)一级预算单位汇总、填制《财政直接支付申请书》上报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

(2)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审核确认后,开具《财政直接支付汇总清算额度通知单》和《财政直接支付凭证》分别送人民银行、预算外专户的开户行和代理银行。

(3)代理银行根据《财政直接支付凭证》及时将资金直接支付到收款人或用款单位,然后开具《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送一级预算单位和基层预算单位。

(4)一级预算单位及基层预算单位根据《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作为收到和付出款项的凭证。

(5)代理银行依据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的支付指令,将当日实际支付的资金,按一级预算单位、预算科目汇总,分资金性质填制划款申请凭证并附实际支付清单,分别与国库单一账户、预算外专户进行清算。

(6)人民银行和预算外专户开户行在《财政直接支付汇总清算额度通知单》确定的数额内,根据代理银行每日按实际发生的财政性资金支付金额填制的划款申请与代理银行进行资金清算。

2.支付范围:(1)工资支出:指纳入工资发放范围的所有工资性支出。

(2)商品和服务支出:①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物品、服务支出(按市财政局最新公布的规定执行)。

②虽未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但单件物品或单项服务超过1千元或批量总额超过1万元的支出。

(3)会议费支出:指单位在宾馆、酒店和招待所等地点召开会议发生的支出。

(4)国内及境外学习、考察支出:指经批准的人员到国内及境外学习考察、培训支出。

(5)拨款支出(含转移支付支出):指单位与单位之间的拨出款项和转移支付支出。

(6)财政部门确定的应该直接支付的其他项目。

(二)财政授权支付的流程和范围:1.流程:(1)申请和下达用款额度预算单位按照规定时间和程序编报分月用款计划,申请财政授权支付用款额度。

财政部门批准后,分别向中国人民银行和代理银行总行签发〈财政授权支付汇总清算额度通知单〉和〈财政授权支付额度通知书〉。

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预算指标和国库支付管理(含财政专户、工资统发、单位自有资金)业务流程

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预算指标和国库支付管理(含财政专户、工资统发、单位自有资金)业务流程

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预算指标管理、支付管理业务流程(定稿)1主体业务流程预算指标、支付管理的主要业务流程有:●部门预算人大批复后,分别形成财力待分、科室待分及到预算单位的指标;●年中追加的预算(含年中上级补助),根据情况分别以财力待分、科室待分及直接形成到预算单位的指标的形式进入系统;●财力待分指标切块到科室,形成科室待分指标;科室待分指标下达给预算单位(含非上线单位、一次性单位、专户、区县),形成可执行的预算单位指标;●一般预算资金的支出走集中支付(用款计划、支付、清算)流程;●工资统发的支出,直接根据工资系统中每月发放的工资形成工资计划,并走直接支付的支付流程,不清算;●一次性单位、非上线单位、部分专项转移支付的支出根据业务科室代编的用款额度,走“国库其他拨款”流程。

其总体业务流程如图所示:另外,财政专户资金的支出、单位自有资金支出的管理和支付过程也进入大平台系统。

国库集中支付改革之前的单位实有资金,不进入系统管理。

2具体业务流程2.1指标管理2.1.1.指标管理人机交互框图注:单据数据流向2.1.2.指标管理的主要单据和业务逻辑预算指标管理的主要业务要点是:●分三个层次管理预算指标,分别是:财力待分、科室待分及到单位的预算指标(具体参见后面的业务流程);●科室可将指标下达给非归口管理的单位;科室要审核下达给非归口管理单位的指标的用款计划;●到单位的预算指标要打上“基建标志”、“政府采购标志”标签,其预算执行分别走基建、政府采购资金的管理和审批流程;●上级补助资金进入系统,并在系统中分配下达给预算单位(含一次性单位、区县);其中,下达给下级财政(区县)的指标,由业务科室选择转拨标志:普通(集中支付)/转拨;●关于指标调剂:支出经济分类款级之间的调剂由预算单位自行完成;除此之外的指标调剂由业务科室来操作。

下表是预算指标管理涉及到的业务单据及其业务逻辑:2.1.3.指标管理的主要业务流程2.1.3.1年初控制数资金业务处理2.1.3.2上年结转资金业务处理2.1.3.3年初下部门预算资金业务处理2.1.3.4年初保留预算资金业务处理2.1.3.5年中追加资金业务处理2.1.3.6专项预拨资金业务处理2.1.3.7上级补助资金业务处理2.1.3.8指标调剂2.2支付管理2.2.1支付管理人机交互框图财政预算资金的支付管理人机交互框图如下:单位自有资金的支付管理人机交互框图如下:注:单据数据流向2.2.2支付管理的主要单据和业务逻辑预算资金支付管理的主要业务要点是:●一般预算资金的支出走集中支付(用款计划、支付、清算)流程;●工资统发的资金由工资统发系统形成用款计划,并走直接支付流程,不清算;●一次性单位、非上线单位、拨款到专户、部分专项转移支付的支出根据业务科室代编的用款额度,由走“国库其他拨款”流程;●预算外的预算资金在国库用款计划时,显示单位的可用收入控制数,负数用红色标示出来;●政府采购资金要编报政府采购计划,走政府采购资金的管理和审批流程;基建资金要编报基建计划,走基建资金的管理和审批流程;既是采购又是基建的计划,报基建计划,走基建的流程。

财政资金管理内部操作规程

财政资金管理内部操作规程

XXXXXX关于财政资金管理内部操作规程的通知XX各单位:为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的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建立规范、高效、安全的财政资金管理机制,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及财政财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我局制订了财政资金管理国库科内部操作规程:一、拨款印鉴和凭证的管理1、财政资金的拨付按财政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设置专用拨款印鉴。

2、财政资金拨款印鉴由财务专用章和法人印章组成,资金拨款凭证须同时加盖以上二枚印章方能生效。

3、印鉴按交叉审核,分离制约的原则严格管理。

并实行专人专岗保险柜保管,印鉴保管人临时离开办公室时,印鉴必须锁进保险柜。

任何一岗不能同时管理两类印章。

4、印鉴保管人对拨款凭证审核无误后,予以盖章,印鉴需本人自行加盖,不得擅自转于他人代理。

5、遇印鉴保管人员外出,经科负责人同意印鉴可委托他人代管,但不得将财务专用章和法人印章同时委托同一人代管。

代管期间要建立印鉴接交登记手续。

6、拨款凭证实行专人负责制。

领用时,凭证保管人根据相关规定,在领用人签字后,将凭证从保险柜取出,发放给领用人。

缴销时,凭证保管人依据缴销人签章的缴销清单,认真清点数量后,将凭证存入保险柜。

取出凭证保管人按月、按单位统计领用数、缴销数,并提供给科负责人。

7、所有银行单据实行专人传递。

银行领取单据时,必须签收登记,登记本由专人保险柜保管,不得销毁。

二、财政资金收入科内收缴与退付流程1、总预算会计根据当年收入预算安排情况,及时了解和掌握本级收入执行进度,加强与收入部门的联系和沟通,督导收入及时缴库。

2、对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和执法单位罚没收入等,预算外总会计定期进行核算与清理,并在上述收入缴入财政专户后及时划转国库。

3、预算外资金的收缴,由预算单位通过市级财政预算外资金银行代收网点按“银行代收制”的有关规定及时将收入缴入财政专户。

4、对收入缴库中串科目、串级次的收入,应依据收入调库原则,填制收入更正通知书,自下而上逐笔调整,不得采取汇总更正办法予以调整。

财政请款报告流程

财政请款报告流程

财政请款报告流程一、办事指南财政资金拨付程序:(一)办理财政实拨资金流程1、预算单位填写《预算单位专项资金使用申请表》或用款申请,经单位领导审核签章、加盖公章后,报财政局经办业务科室2、财政局经办业务科室对单位报送的申请按财政资金拨款程序审核批复后,由经办人编制《预算单位专项资金拨款审批汇总表》交科长审核后将纸质和电子数据送国库科3、财政局国库科科长对《预算单位专项资金拨款审批汇总表》审核后交由拨款制单人开具《预算拨款凭证》4、财政局国库科印章专管人员对《预算拨款凭证》审核、盖章后送开户银行5、开户银行根据《预算拨款凭证》及时将资金划拨到收款人帐户。

(二)办理财政直接支付业务流程1、预算单位填写《预算单位专项资金使用申请表》,或通过政府采购程序的填写《湛江市市直政府采购资金支付申请书》,经单位领导审核签章、加盖公章后,报财政局经办业务科室。

2、财政局经办业务科室对单位报送的申请按财政资金拨款程序审核批复后,编制《直接支付计划申请表》由科长审核后将纸质和电子数据送国库科批复下达。

3、国库支付中心接到直接支付批复后,通过电脑平台电子短信形式通知用款单位在电脑上办理支付。

4、预算单位在批复的额度内,制作直接支付电子数据,并开具《财政直接支付汇总申请书》,报国库支付中心受理审核部(政府采购只需制作和发送直接支付的电子数据)5、受理审核部审核预算单位直接支付申请的摘要或用途信息、验证单位预留印鉴无误后,交资金支付部。

6、资金支付部依据审核后的预算单位《预算单位专项资金使用申请表》,或《湛江市市直政府采购资金支付申请书》和《财政直接支付汇总申请书》,向代理银行开具《财政直接支付凭证》,向人民银行开具《财政直接支付汇总清算通知单》。

7、代理银行依据《财政直接支付通知单》,及时将资金支付到收款人帐户。

并在办理资金支付后,向预算单位发出《财政直接支付入帐通知书》,或《财政(政府采购)入帐通知书》,预算单位据此进行会计核算。

财政资金管理内部控制手册

财政资金管理内部控制手册

财政资金管理内部控制手册一、前言财政资金管理是保障政府部门和单位正常运转、履行职能的重要基础。

为了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特制定本内部控制手册。

本手册旨在明确财政资金管理的各项流程、职责和控制要点,为相关人员提供操作指南和规范。

二、财政资金管理的目标和原则(一)目标1、确保财政资金的安全、完整,防止资金被挪用、侵占或浪费。

2、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保障资金合理分配和有效使用。

3、保证财政资金管理活动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防范财务风险和违规行为。

(二)原则1、合法性原则:财政资金的管理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

2、安全性原则:采取有效措施保障资金的安全存储和流转,防范资金风险。

3、效益性原则:优化资金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实现资金的价值最大化。

4、制衡性原则:在资金管理过程中,建立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机制,防止权力滥用。

三、财政资金管理的组织架构和职责分工(一)组织架构设立财政资金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资金管理工作。

小组成员包括财务部门负责人、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等。

(二)职责分工1、财务部门(1)负责制定和完善财政资金管理制度。

(2)组织编制财政资金预算,进行预算执行情况的监控和分析。

(3)办理资金收支核算,确保财务信息的准确和及时。

(4)对财政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和检查。

2、业务部门(1)提出资金使用需求,编制本部门的资金预算。

(2)按照预算和规定使用资金,确保资金用于指定的业务活动。

(3)配合财务部门进行资金的核算和监督。

四、财政资金预算管理(一)预算编制1、各业务部门根据工作任务和目标,结合历史数据和实际需求,编制本部门的资金预算。

2、财务部门对各部门提交的预算进行汇总、审核和平衡,形成单位的年度财政资金预算草案。

3、预算草案经财政资金管理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二)预算执行1、财务部门按照批准的预算下达资金指标,各业务部门严格按照预算安排使用资金。

财政资金管理内部操作规程

财政资金管理内部操作规程

XXXXXX关于财政资金管理内部操作规程的通知XX各单位:为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的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建立规范、高效、安全的财政资金管理机制,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及财政财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我局制订了财政资金管理国库科内部操作规程:一、拨款印鉴和凭证的管理1、财政资金的拨付按财政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设置专用拨款印鉴。

2、财政资金拨款印鉴由财务专用章和法人印章组成,资金拨款凭证须同时加盖以上二枚印章方能生效。

3、印鉴按交叉审核,分离制约的原则严格管理。

并实行专人专岗保险柜保管,印鉴保管人临时离开办公室时,印鉴必须锁进保险柜。

任何一岗不能同时管理两类印章。

4、印鉴保管人对拨款凭证审核无误后,予以盖章,印鉴需本人自行加盖,不得擅自转于他人代理。

5、遇印鉴保管人员外出,经科负责人同意印鉴可委托他人代管,但不得将财务专用章和法人印章同时委托同一人代管。

代管期间要建立印鉴接交登记手续。

6、拨款凭证实行专人负责制。

领用时,凭证保管人根据相关规定,在领用人签字后,将凭证从保险柜取出,发放给领用人。

缴销时,凭证保管人依据缴销人签章的缴销清单,认真清点数量后,将凭证存入保险柜。

取出凭证保管人按月、按单位统计领用数、缴销数,并提供给科负责人。

7、所有银行单据实行专人传递。

银行领取单据时,必须签收登记,登记本由专人保险柜保管,不得销毁。

二、财政资金收入科内收缴与退付流程1、总预算会计根据当年收入预算安排情况,及时了解和掌握本级收入执行进度,加强与收入部门的联系和沟通,督导收入及时缴库。

2、对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和执法单位罚没收入等,预算外总会计定期进行核算与清理,并在上述收入缴入财政专户后及时划转国库。

3、预算外资金的收缴,由预算单位通过市级财政预算外资金银行代收网点,按“银行代收制”的有关规定及时将收入缴入财政专户。

4、对收入缴库中串科目、串级次的收入,应依据收入调库原则,填制收入更正通知书,自下而上逐笔调整,不得采取汇总更正办法予以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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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资金收、拨款管理业务流程
一、业务目标
1 经营目标
1.1 保证资金安全和运行畅通。

1.2 提高资金利用效率,满足股份公司经营和投资活动
的合理需求。

2 财务目标
2.1 保证货币资金的真实、准确、完整。

3 合规目标
3.1 符合国家资金管理有关规定以及股份公司内部规章
制度。

二、业务风险
1 经营风险
1.1 资金未及时安全上收或拨付,导致资金周转不畅。

1.2 资金冗余或短缺。

2 财务风险
2.1 货币资金收、拨金额计算错误,货币资金误入账户,
造成账实不符。

3 合规风险
3.1 违反国家有关资金管理规定和股份公司内部规章制
度,受到处罚。

三、业务流程步骤与控制点
1 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资金上收
1.1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应按《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
司账户暂行管理办法》(简称账户管理办法)规定,
将所有收入资金(付款退回除外)及时存入收入户
或在中国石化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简称财务公司)
开设的账户。

1.2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应根据股份公司与银行签订的
《资金集中管理合作协议》规定,授权银行机构按
《资金集中管理合作协议》要求于每日定点将收入
户资金向指定的总部账户汇划。

分公司及全资子公
司将《资金集中管理合作协议》的附件3、附件4、
附件5报财务部备案。

1.3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按规定将财务公司账户当天的
存款余额主动汇划到总部在财务公司账户。

2 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用款下拨
2.1 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根据财务部核定的月度资金预
算,制定次日用款计划,经总会计师或其授权人员
审核后按时上报财务部。

2.2 财务部相关人员按规定对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用款
计划进行审核,制作付款建议或付款通知单,报财
务部主任或其授权人员审批后办理下拨资金业务。

3 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资金清算
3.1 财务部相关人员每月根据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财务
报表数据、投资计划完成数、利润指标、在当地银
行发生的长期借款、资产处置等数据,编制月度资
金清算单据报财务部主任或其授权人员批准后,进
行清算。

3.2 财务部相关人员根据其他部门提供的文件资料或相
关规定,制作所得税清算、土地租金清算、石油特
别收益金清算等业务单据,报财务部主任或其授权
人员批准后清算。

4 控股子公司资金收款
4.1 财务部相关人员根据控股子公司的股利分派方案上
收分红资金,按规定制作土地租金、石油特别收益
金等代收款项单据,经财务部主任批准后收款。

4.2 控股子公司财务部门根据公告的股利分派方案或财
务部通知,经相关部门审核后按时将款项支付到财
务部指定的银行账户。

5 对外付款
5.1 股份公司总部非经常性拨付款项,相关职能部门提出
付款签报申请,按规定权限审批后,交财务部办理
付款。

5.2 财务部相关人员根据已经批准的付款申请制作付款通
知单,经财务部主任或其授权人员批准后安排付款。

财务部对控股子公司拨付款视同对外付款业务管理。

6账务处理
6.1 财务部门对收拨款相关单据审核无误后,按照股份公
司内部会计制度进行账务处理,相关会计凭证由不
相容岗位人员稽核。

7 账务核对
7.1 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应每日对上存款记录数据进行
核对,发现差异应及时分析原因,并与财务部联系
解决差异。

财务部与各分(子)公司应每月核对往来款项,对
对账结果签字或盖章,存在差异应查明原因,及时
处理。

四、相关制度目录(制度后标号为《内控手册配套规章制
度汇编》目录索引号)
1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支付结算办法》的通知(银
发[1997]393号)----9.12 2 关于印发《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资金管理办法》
的通知(石化股份财[2007]498号)----1.6.3 3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账户暂行管理办法》(石
化股份财[2005]374号)----1.6.6 4 关于印发《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内部会计制度
(2006)》的通知(石化股份财[2006]508号)
----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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