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航空大学教职工奖励管理办法(再次征求意见稿)20141223
学校教职工奖励办法

学校教职工奖励办法近年来,学校教育事业蓬勃发展,各级教职工为学生的成长和发展付出了巨大的努力。
为了激励和表彰他们的辛勤付出,学校制定了一系列的奖励办法。
本文将从不同的角度探讨学校教职工奖励办法,涉及奖励类型、评选标准、奖励对象、奖励方式等方面,旨在为优秀教职工提供更好的奖励机制。
1. 奖励类型学校教职工奖励分为荣誉类和物质类两种类型。
荣誉类奖励主要包括个人荣誉和集体荣誉,旨在表彰他们在教育教学、教育科研和社会服务方面的杰出贡献。
物质类奖励则是通过物质奖金和福利待遇等形式激励和回报教职工的辛勤劳动。
2. 评选标准在评选标准上,学校教职工奖励办法要求明确具体,并兼顾教育教学和教育管理两个方面。
对于教育教学方面的奖励,主要考察教学质量、教学效果、学生表现等指标,同时注重教师的教学创新和科研成果。
对于教育管理方面的奖励,主要考察教师的组织能力、领导才华和团队合作精神等。
3. 奖励对象学校教职工奖励办法的适用对象主要包括教师、辅导员、实验室管理员、教务员等各类教职工。
不同岗位的教职工在教育教学中发挥着不同的作用,因此应根据岗位要求和工作成果来评选奖励对象。
4. 奖励条件教职工获得奖励的前提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这些条件可以包括教龄要求、职称要求、教学成绩要求等。
只有在达到规定的条件后,才能参与评选获得奖励的机会。
5. 奖励方式学校教职工奖励的方式多种多样,可以采用集中颁发奖状和奖杯、公开表彰和宣传、举办颁奖仪式等形式进行。
同时,也可以通过发放奖金、提供晋升晋级机会、增加福利待遇等方式进行物质奖励。
6. 奖励影响学校教职工奖励的正面影响是明显的。
首先,奖励可以激励教职工积极工作,提高他们的自豪感和满足感,增强工作动力。
其次,奖励可以促使教职工不断提升教育教学水平和科研创新能力,进一步提高学校整体的教育质量。
同时,奖励还有助于塑造学校的良好形象,吸引更多优秀的教职工加入。
7. 奖励公平性在学校教职工奖励办法中,公平性是一个重要的方面。
教职工奖惩制度范文(二篇)

教职工奖惩制度范文引言:教职工奖惩制度是学校管理体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对于促进教职工的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优化学术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旨在制定一份全面、明确的教职工奖惩制度,为学校教职工的工作和学习提供有力支持。
第一章奖励政策1.1 个人奖励1.1.1 先进个人奖励根据教职工在工作中表现出的出色业绩、具有创新精神和奉献精神,学校将评选出年度先进个人,并给予相应的表彰和奖励。
1.1.2 优秀教师奖励对于在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突出表现,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教学风格的教职工,学校将评选出优秀教师,并给予相应的荣誉和奖励。
1.1.3 教学成果奖励对于取得显著教学成果、在教学改革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教职工,学校将给予相应的奖励,包括科研项目资助、教材编写奖励等。
1.1.4 学术技术人员奖励对于在学术研究和技术创新方面取得重要成果的教职工,学校将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资助,包括科研项目经费支持、国内外学术交流等。
1.2 集体奖励1.2.1 先进集体奖励对于在团队建设、科研合作等方面表现突出的教职工团队,学校将评选出先进集体,并给予相应的表彰和奖励。
1.2.2 教研团队奖励对于在教学研究领域取得显著成果、推动教学改革的教研团队,学校将给予相应的奖励和支持,包括经费和场地的保障等。
1.2.3 实践创新项目奖励对于在实践创新项目中取得卓越成果的教职工团队,学校将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资助,包括项目经费和实验设备的支持等。
第二章惩罚政策2.1 通报批评对于工作中表现出不严谨、不负责任的教职工,学校将进行通报批评,并要求其进行整改,并记录在个人档案中。
2.2 追究责任对于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有损学校声誉的教职工,学校将严肃追究其责任,并按照学校规定进行处理,包括停职、降职、解聘等处理。
2.3 经济处罚对于工作中造成经济损失的教职工,学校将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并按照学校规定进行经济处罚。
第三章调查与申诉3.1 奖惩政策的公开和透明学校将制定奖惩政策的公开和透明机制,确保教职工对奖励和惩罚政策有清晰的了解,并在适当的时间对政策进行宣传和解读。
教职工奖励和表彰制度

教职工奖励和表彰制度一、概述教职工奖励和表彰制度是为了激励和鼓励教职工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取得卓越成绩而制定的一项制度。
该制度的实施可以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改善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激发教师的工作热情和教学创造力。
二、奖励和表彰类型1. 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对取得重大教学成果的教师予以物质或荣誉奖励,如教学科研成果论文发表、教学方法创新等;2. 先进个人表彰:对在教学工作中表现突出、为学校作出重要贡献的教师进行个人表彰,如“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等;3. 集体荣誉授予:对在团队协作、集体教学等方面表现杰出的班级、年级或教研组进行集体荣誉授予;4. 好记性奖励:对教师个人在学校活动中表现出色、积极参与学校文体活动,并取得优异成绩的个人进行奖励。
三、奖励和表彰的依据和程序1. 依据:教职工奖励和表彰应有明确的依据,如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考核结果、教学成果鉴定、学生评价等。
2. 程序:奖励和表彰的程序应具有公正性和透明度,包括提名推荐、初审、复审、公示等环节。
四、奖励和表彰的目的和意义1. 激励教师:通过奖励和表彰,可以激励教师投身于教育教学事业,不断提升自身的教学水平和专业素养。
2. 建设优质师资队伍:奖励和表彰制度的实施可以促进学校师资队伍的优化和提升,打造一支高素质的教师团队。
3. 提高教育教学质量:通过奖励和表彰,可以引发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推动教育教学质量的不断提升。
五、制度运作中存在的问题1. 公正性和公平性问题:在实施奖励和表彰制度时,需要公正公平地评价教师的教育教学成果,避免出现偏私或不公的情况。
2. 制度操作的复杂性:制度运作流程繁琐、程序复杂,容易出现操作不当或管理不善的情况,影响奖励和表彰制度的实施效果。
六、完善教职工奖励和表彰制度的建议1. 明确评审标准:制定具体、明确的评审标准,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价体系,确保评审工作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2. 简化流程:对奖励和表彰的流程和程序进行简化,提高操作的便捷性和效率性。
总校内部聘用教职工考核津贴奖励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
![总校内部聘用教职工考核津贴奖励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https://img.taocdn.com/s3/m/90d674e2856a561252d36ff8.png)
南昌大学附属小学内部聘用教职工考核津贴奖励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第一条为充分调动内部聘用教职工(含聘用教职工、代课教师、勤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体现优劳优酬、效率公平的原则,学校将根据当年财力对内部聘用教职工发放考核津贴。
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学年度考核津贴根据考核划分四个等级,控制比例。
具体如下表:第三条学校正式聘用教职工学年度考核津贴以考核评分排名,按指标划分等级发放。
第四条代课老师、勤务人员的考核由部门分管领导牵头执行,合格者按1/2 C级的标准发放。
第五条新进待聘人员在试用期内按第四条标准发放考核津贴。
第六条以下情况之一者扣除一学年考核津贴:(1)自行离职解除劳动关系者;(2)因出现重大教育教学责任事故者;(3)因考核不合格不予续聘者;(4)一学年事假累计达到三个月、病假累计达到五个月者。
第七条对于内部聘用教职工岗位履职时间不足的,其考核津贴的发放作如下具体规定:(1)病假一年内累计超过3个工作日但不足14个工作日,按请假实际天数扣发考核津贴;累计满14个工作日但不足1个月扣发1个月考核津贴,累计满1个月但不足2个月扣发2个月考核津贴,累计满2个月但不足3个月扣发全年1/3考核津贴,累计满3个月但不足5个月只享受全年1/2考核津贴,累计达到5个月不享受全年考核津贴。
(2)事假一年内累计7个工作日之内按实际天数扣发考核津贴(自行调好课不扣发考核津贴,部分课是由学校安排代课的只扣相应的课时费);累计超过7个工作日扣发1个月考核津贴;累计超过14个工作日但不足2个月扣发3个月考核津贴,累计超过2个月但不足3个月只享受全年1/2考核津贴,累计达到3个月不享受全年考核津贴。
(3)因公请假和婚假、产假、计划生育假、丧假等法定假日,不扣考核津贴。
第八条对以下情况在考核中应予以加减分:(1)对一学年内取得各级各类教育教学业绩的应予以加分。
②论文发表在中文核心期刊、著书为正式出版的方可加分。
③同一类比赛只计最高一次奖项的分值;同一篇论文发表在多个刊物上不累加计分。
教职工表彰与奖励办法

教职工表彰与奖励办法教职工是学校的中坚力量,他们为学校的发展和教育事业的推动作出了巨大贡献。
因此,表彰与奖励教职工的成果和贡献显得至关重要。
为促进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并进一步激发他们的工作激情和责任感,一项合理的教职工表彰与奖励办法必不可缺。
下文将结合实际情况,从多个角度进行深入剖析。
1. 制定奖励办法的背景和目的任何制度的制定都有其背景和目的。
教职工表彰与奖励办法的制定也一样。
首先,制定奖励办法可以充分肯定教职工的辛勤付出,鼓励他们做出更大的努力。
其次,奖励办法可以体现公平和公正的原则,为教职工提供公平参与竞争的机会。
最后,奖励办法可以树立良好的精神风貌,增强教职工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
2. 奖项设置的科学性奖项设置是教职工表彰与奖励办法的关键环节。
科学合理的奖项设置可以准确反映教职工的贡献和成果。
在设置奖项时,应考虑教职工的工作岗位、工作规模、工作难度、工作环境等因素,确保奖项的科学性。
此外,还可以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设置特殊奖项,如“最佳创新奖”、“师德楷模奖”等,更好地激励教职工发挥自己的个性和特长。
3. 奖励标准的公正性公正的奖励标准是教职工表彰与奖励办法核心要素之一。
应建立完善的评价体系,制定明确的评判标准,确保评比过程公开、公正、透明。
评比过程应遵循公正、公开和公平的原则,确保每个教职工都有机会参与并获得公正的评价。
同时,奖项的评选应遵循客观量化的原则,尽量避免主观因素的干扰。
4. 表彰的及时性与适度性表彰的及时性与适度性是教职工表彰与奖励办法的重要特点。
表彰应及时进行,以充分肯定教职工的成绩与贡献,并鼓励他们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
同时,奖励的方式和措施应适度。
既要充分体现对教职工的鼓励和支持,又要避免过度奖励造成的不良影响。
5. 激励机制的建立教职工表彰与奖励办法不仅是对教职工工作的认可,也是一种激励机制的建立。
制定奖励办法的目的之一就是通过奖励激励教职工努力工作,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学校教职工奖励管理制度

学校教职工奖励管理制度学校教职工奖励管理制度是一项重要的管理措施,旨在激励教职工的积极性、创造力和团队合作精神,促进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
教职工奖励管理制度的建立与完善对于提高教师的工作热情和工作质量至关重要。
本文将从奖励的类型、评选标准、实施程序以及效果等多个方面展开,对学校教职工奖励管理制度进行探讨。
一、奖励类型学校教职工奖励管理制度包括个人奖励和集体奖励两种类型。
个人奖励主要分为先进个人奖、优秀教师奖、教学能手奖等,以表彰教职工在教学、科研、教务管理等方面做出的突出贡献。
集体奖励则主要有先进集体奖、优秀教研团队奖、教育教学创新团队奖等,以鼓励团队协作、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科研创新活动。
二、评选标准评选奖励需要明确的评选标准。
对于个人奖励,可以考虑教学成果、科研成果、教育教学改革成果、师德表现等指标;对于集体奖励,可以考虑团队合作、科研创新、教学改革、社会影响等指标。
评选标准应该充分体现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确保评选结果具有公信力和权威性。
三、评选程序评选奖励需要明确的程序和环节。
首先,教职工可以自愿申报或者通过推荐来参与评选;其次,学校设立评评委会或者专家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和评审;最后,评审结果向全校教职工公布,并进行表彰。
评选程序的规范化和公开透明有助于提高评选的专业性和权威性。
四、激励机制学校教职工奖励管理制度的目的在于激励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激励机制应该符合人性化管理的原则,通过奖金、荣誉、晋升等多种方式,给教职工以直接的或间接的回报。
此外,激励机制还应该注重长期激励和个性化激励,为教职工提供更多的发展空间和机会。
五、资源保障学校教职工奖励管理制度的实施需要充足的资源保障。
学校应该设立奖励专项经费,用于资助奖项的评选和颁发。
此外,学校还应该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支持,提高教职工自身素质和能力,以便更好地参与奖励评选和改进工作。
六、监督机制学校教职工奖励管理制度的实施需要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
南 昌 航 空 大 学 文 件_27322

南昌航空大学文件校人字[2011]69号关于印发《南昌航空大学绩效工资管理办法》等八个文件的通知各单位(部门):为推进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南昌航空大学绩效工资管理办法》等八个文件,经2011年6月19日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及2011年6月22日学校第一届第六十四次党委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附件:1、南昌航空大学绩效工资管理办法2、南昌航空大学校聘教学科研岗聘任办法(修订稿)3、南昌航空大学教学科研人员考核办法(修订稿)4、南昌航空大学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修订稿)5、南昌航空大学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修订稿)6、南昌航空大学教学科研岗管理工作量计算办法(试行)7、南昌航空大学专职实验人员工作职责及考核办法(试行)8、南昌航空大学管理人员、技术服务人员、工勤人员考核办法(修订稿)二○一一年七月一日主题词:人事工作绩效工资考核办法通知南昌航空大学党政办公室 2011年7月1日印发共印4份附件1、南昌航空大学绩效工资管理办法为进一步深化校内分配制度改革,形成有利于调动广大教职工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制度环境和长效机制,适应学校改革和事业发展的需要,尽早把我校建设成为一所特色突出、优势明显、充满活力、和谐发展的多科性教学研究型航空大学,根据赣府厅发[2010]51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江西省省直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在总结前一轮岗位津贴制度实施经验的基础上,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完善内部考核制度,根据专业技术、管理、工勤等岗位的不同特点,实行分类考核。
根据考核结果,在分配中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成绩突出的工作人员倾斜,发挥绩效工资分配的激励导向作用。
二、基本原则(一)有利于吸引、稳定和激励人才,兼顾外部竞争性与内部公平性,绩效工资待遇能高能低的竞争激励机制。
(二)分类管理,强化考核,突出业绩。
教职工奖励管理办法

教职工奖励管理办法教师在德育工作方面或在教育教学方面或在教改、教研方面或在培养青年教师方面或在实验建设方面等取得显著成绩,分综合奖、特殊贡献奖、教育教学单项奖,学校给予一定的奖励。
(一)综合奖:指校以上表彰的优秀教师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模范(优秀)班主任、劳动模范、优秀青年教师、优秀辅导员、优秀共产党员等先进事迹与德育、教育教学研究等有关的综合性光荣称号,以表彰机关奖励为主。
学校每年表彰先进班主任或优秀辅导员(六一期间)、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教师(教师节)等各一次,发给表彰者证书。
(二)特殊贡献奖:指保护国家财产、维护社会治安、见义勇为等,经主管部门认可,获得校级以上的表彰,以表彰机关奖励为主。
(三)教育教学单项奖:由教育部门组织(或参与)的(非教育部门组织的经学校同意为视同),与任教学科的有关教育教学、学科竞赛单项奖[含教师直接参加和间接(辅导学生)参加](辅导教师由报名时学校确定的教师或组织竞赛部门规定)。
教师直接参加:1、获区级(含教育局、区进修学校)第一名(或一等奖)奖励60元;第二名(或二等奖)奖励50元;第三名(或三等奖)奖励40元。
2、获市级(含市教育局、市进修学院)第一名(或一等奖)奖励80元;第二名(或二等奖)奖励70元;第三名(或三等奖)奖励60元。
3、获省级(含省教委)第一名(或一等奖)奖励200元;第二名(或二等奖)奖励180元;第三名(或三等奖)奖励160元。
4、获国家级(含国家教委)第一名(或一等奖)奖励500元;第二名(或二等奖)奖励400元;第三名(或三等奖)奖励300元。
教师间接参加(辅导学生):1、获区级(含教育局、区进修学校)团体总分第一名奖励60元;团体总分第二、三名奖励50元;团体总分第四、五、六名奖励40元。
2、获市级(含市教育局、市进修学院)团体总分第一名奖励80元;团体总分第二、三名奖励70元;团体总分第四、五、六名奖励60元。
3、获省级以上(含省教委、国家教委)团体总分第一名奖励200元;团体总分第二、三名奖励180元;团体总分第四、五、六名奖励1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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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南昌航空大学教职工奖励管理办法(试行)
(再次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我校的奖励制度,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我校各项事业的蓬勃发展,依据学校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奖励原则
(一)就高原则。
同一成果获多项奖励,奖励最高奖项,不重复计算;对获得奖励后又获得更高层次奖励的,学校只发给高于上一次奖金的差额部分。
(二)分配原则。
凡成果有学校多名教职工主持(或参与)获得时,奖金由主要负责人分配。
(三)认定原则。
属奖励对象的教职工应在规定期限内,向职能部门申报登记,由职能部门组织认定。
第三条奖励类别
(一)教学类奖励,主要包括:教学成果奖,专业建设贡献奖,教改项目立项奖,高水平教材及教改论文奖,教学团队和教学名师奖,教师教学评价奖,教学竞赛奖,高水平学科竞赛奖,等。
(二)科研类奖励,主要包括:高水平科研成果奖,高水平学术论文奖,授权专利奖,高水平学术专著奖,国家级科研项目与重大横向项目奖,国家级学科与科研创新平台、科研创新团队奖,等。
(三)管理类奖励,主要包括:工作荣誉奖,对外宣传报道奖,等。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我校所有正式教职工。
以外聘教授等形式聘任的人员完成合同约定职责范围内的任务,不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奖励的范围和标准
注:上级部门奖项由相关职能部门组织认定,学校奖项另行制订办法。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规定的奖励每年进行一次,学校于每年12月开始受理申报本年度获得的奖项,原则上漏报奖项不予补发。
凭奖励证书及复印件(所在部门在复印件反面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教学类奖励及教学方面的工作荣誉奖由教务处牵头进行统计和初审,科研类奖励及科研方面的工作荣誉奖等由科技处牵头进行统计和初审,管理类奖励由组织部牵头进行统计和初审。
第二十二条奖金由计划财务处发放,获奖者须按国家规定交纳个人所得税。
第二十三条由学校学术委员会认定的虚报或剽窃他人成果者,学校将收回奖金,并根据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第二十四条未尽事宜或难以明确的奖励项目及成果由学校研究决定。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2014年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