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监督检查要点

医疗机构监督检查要点
医疗机构监督检查要点

医疗机构监督检查要点

一、执业行为

1、检查内容

(1)《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是否有效

(2)医疗机构是否按规定时间校验

(3)医疗机构的名称、地点、法定代表人、诊疗科目等是否与执业登记的内容一致;

(4)医疗机构的牌匾是否与核准登记的名称相同;

(5)医疗机构是否伪造、涂改、出卖、转让、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即是否存在出租、承包或者合作经营科室的行为或存在非法设点或未经变更执业地点进行行医(6)医疗机构核准登记诊疗科目是否与实际开展的诊疗科目一致;

(7)是否存在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引产的行为

(8)是否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

(9)人流、引产、药流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或母婴保健执业技术服务是否许可

2、调查取证:

(1)诊疗活动超出登记范围:违法所得

a.现场查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有效期、核准科目、地址,超出诊疗科目的内容、项目、从业人员及资质、服务对象、使用器械药品、医学技术手段,病历、检查治疗单、检验单、处方、收费单等。

b.询问当事人执业登记和核准诊疗科目情况,改变地址执业或超范围执业的时间、内容、项目、从业人员及资质、使用器械药品、医学技术手段,服

务对象、数量和收入等;

c.询问相关医务人员和病人证实改变地址执业或超范围执业的相关情况。

d.收集有关书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相关病历、处方、检查治疗单、检验单、收费单等。

(2)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重点是B超、影像、心电图出具诊断性报告的、实习生、见习生、化验室、治疗室、护士。

a.现场检查内容:记录医疗机构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的姓名以及从事的内容、项目、服务对象、使用器械药品、医学技术手段,相关病历、检查治疗单、检验单、处方、收费单等。

b.询问当事人和非卫生技术人员的聘用关系,非卫生技术人员的数量以及从事的时间、内容、项目、使用器械药品、医学技术手段,服务对象、数量和收入等;

c.询问相关非卫生技术人员和病人证实人员资质和业务开展的相关情况。

d.收集有关书证:资质证书、相关病历、处方、检查治疗单、检验单、收费单等。

(3)出卖、转让、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违法所得

a.现场查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有效期、登记的执业地址;

b.记录医疗机构出卖、转让、出借的医疗文书、场所、科室;

c.记录从事医疗行为的主体所开展的内容、时间、项目、从业人员的聘用及资质、服务对象、使用器械药品、医学技术手段,相关病历、检查治疗单、处方、检验单、收费单等。

d.询问双方当事人执业登记情况,合作协议或合同;

e.收集有关书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相关病历、处方、检查治疗单、检验单、收费单、合作合同协议等。

二、专项诊疗技术监督管理

1、检查内容

包括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医疗美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1)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违法所得

a机构资质:检查机构的《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及有效期、许可范围;

b人员资质:检查从事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的合格证书及内容,如《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等;

c执业行为:通过执业许可证或批准文件、病历、检查单等资料,检查母婴保健服务执业许可范围和实际开展项目、出具医学证明文件的真实性和擅自进行胎儿性别鉴定等行为。

(2)医疗美容服务:

a机构资质:检查《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核准科目、项目;

b人员资质:主诊医师必须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具有从事整形外科、口腔科、中医科、皮肤病科等相关临床学科3-6年以上工作经历,经过医疗美容专业培训或进修并合格,或已从事医疗美容临床工作1年以上。未取得主诊医师资格的执业医师,应在主诊医师的指导下从事医疗美容临床技术服务工作。

c执业行为:核准医疗美容项目和实际开展项目,医疗美容技术操作规程,治疗前告知同意手续,保护病人隐私等。

(3)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违法所得

a机构及人员资质:检查《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注明的妇产科计划生育专业;检查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医师(执业范围:妇产科)、护士等)的相关执业证书。

b执业行为:检查擅自开展人流、药流、引产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

2、调查取证

(1)擅自从事母婴保健技术

a现场检查内容:查验《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或许可批件,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地点、对象、项目、方法、从业人员及资质、使用的药品器械、有关病历、检查治疗单、收费单等。

b询问当事人执业许可情况,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时间、地点、项目、方法、从业人员及资质、使用的药品器械、业务量及业务收入;询问相关医务人员和病人,证明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开展相关情况。

c收集有关书证:相关病历、检查单、检验单、处方笺及发票收据、收据、从业人员合格证书等。

(2)超范围开展母婴保健技术

a现场检查内容:查验《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或许可批件及许可范围,超出范围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地点、对象、项目、方法、从业人员及资质、使用的药品器械、有关病历、检查治疗单、收费单等。

b询问当事人执业许可情况,超范围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时间、地点、项目、方法、从业人员及资质、使用的药品器械、业务量及业务收入;询问相关医务人员和病人,证明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开展相关情况。

c收集有关书证:相关病历、检查单、检验单、处方笺及发票收据、

收据、从业人员合格证书等。

(3)采用技术手段对胎儿进行性别鉴定

a现场检查内容:查验《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或许可批件及许可范围,进行胎儿性别鉴定的对象、方法、从业人员及资质、使用的药品器械、有关病历、检查治疗单、检查报告、收费单等。

b询问当事人进行胎儿性别鉴定的对象、原因、方法、从业人员及资质、使用的药品器械、检查手段、收费等;询问相关医务人员和孕妇,证实上述相关情况。

c收集有关书证:相关病历、检查单、检验单、检查报告、处方笺及发票收据、收据、从业人员合格证书等。

(4)擅自从事性病诊疗业务

a现场检查内容:查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核准科目或许可批件,开展性病诊疗业务的地点、对象、疾病名称、方法、从业人员及资质、使用的药品器械、有关病历、检查治疗单、检验单、收费单等。

b询问当事人执业许可情况,开展性病诊疗业务的时间、地点、疾病名称、方法、从业人员及资质、使用的药品器械、业务量及业务收入;询问相关医务人员和病人,证明性病诊疗业务开展相关情况。

c收集有关书证:相关病历、检查单、检验单、处方笺及发票收据、收据等。

(5)擅自开展医疗美容服务

a现场检查内容:查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许可范围,从事医疗美容服务的行为及从业人员,使用的药品、器械、手术方法以及医学技术方法,以及相关病历、处方、检查治疗单、检验单、收费单等。

b询问当事人执业许可情况,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时间、地点、项目、对象、服务人数和从业人员及资质、使用的药品、器械、技术手段、收费情况等。

c收集有关书证:病历、检查单、检验单、处方笺、发票收据、人员资质证书等。

(6)非法为他人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违法所得

a现场检查内容:查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是否有妇产科计划生育专业,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行为及从业人员,使用的药品、器械、手术方法以及医学技术方法,以及相关病历、处方、检查治疗单、检验单、收费单等。

b询问当事人执业许可情况,开展计划生育专业的时间、地点、项目、对象、服务人数和从业人员及资质、使用的药品、器械、技术手段、收费情况等。

c收集有关书证:病历、检查单、检验单、处方笺、发票收据、人员资质证书等。

三、人员执业资格

1、检查对象:(1)医师(2)护士(3)医技人员(4)放射工作人员

2、检查内容:

(1)医师必须有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核发的《医师执业证书》;

(2)《医师执业证书》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和实际的执业地点、类别、范围必须一致;

(3)护士:检查其《护士执业证书》及有效期、连续注册等情况;

(4)医技人员:包括检验、药剂、影像技术等人员,检查其相应的资格或职称证书。医学影像、病理、超声、心电图等出诊断报告人员是否取得《医师执业证书》;

(5)放射工作人员:是否按规定组织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查是否有效的放射工作人员证、影像报告,2年有效期)

(6)3调查取证:

(7)医师:

(1)现场检查内容:查验《医师执业证书》及其真实性,记录从事医师活动的地点、对象、使用的药品、器械、医学技术方法,有关医疗文书和票据。

(2)询问当事人执业许可情况,从事医师活动的时间、地点、内容、使用的器

械药品及来源、服务对象数量和医疗收入等;

(3)询问就诊对象,证实相关情况。

(4)收集有关书证:相关病历、检查治疗单、处方笺及发票收据等。

(5)护士:

(1)现场检查内容:查验《护士执业证书》及注册年限和连续注册情况,记录从事护士工作的地点、对象、方法、使用的药品、器械,有关医疗文书和票据。(2)询问当事人执业许可情况,从事护士工作的时间、地点、内容、使用的器械药品、服务对象数量和医疗收入等;

(3)询问服务对象,证实相关情况。

(4)收集有关书证:相关病历、检查治疗单、处方笺及发票收据等。

(5)医技人员:

(1)现场检查内容:查验相关资格或职称证书(技师/士、药剂师/士、检验师/士等),记录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对象、方法、使用的药品、器械,有关医疗文书和票据等。

(2)询问当事人取得资格情况,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时间、内容、使用的器械药品、服务对象数量、收入等;

(3)询问就诊对象,证实相关情况。

(4)收集有关书证:相关病历、检查治疗单、检验单、发票/收据等。

(5)放射工作人员:

(1)现场检查内容:查验相关资格或职称证书、职业健康检查档案,记录从事拍片工作的对象、方法、使用的射线装置,有关医疗文书和票据等。

(2)询问当事人取得资格及职业健康检查情况,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时间、内容、使用的射线装置、服务对象数量、收入等;

(3)询问就诊对象,证实相关情况。

(4)收集有关书证:相关病历、检查治疗单、检验单、发票/收据等。

四、传染病防治监督管理

1、检查内容

(1)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a是否建立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b是否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信息监测报告制度,包括是否网上直报、报告卡和传染病疫情登记本、疫情收报、核对、自查、奖惩;

c责任报告单位对甲类传染病、乙类传染病中的传染性非典型性肺炎、艾滋病、肺炭疽、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和脊髓灰质炎的病人、病原携带者或疑似病人,城镇应于2小时内、农村应于6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 d对其他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伤寒副伤寒、痢疾、梅毒、淋病、乙型肝炎、白喉、疟疾的病原携带者,城镇应于6小时内、农村应于12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

e对丙类传染病和其他传染病,应当在24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

(2)消毒隔离制度:

a是否建立消毒管理组织(医院感染科、专职人员,(书面文件)),制定消毒管理制度(实施文件或操作程序),定期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检测工作(使用中的含氯消毒剂、过氧乙酸化学监测(每日)、戊二醛(每周);压力蒸汽灭菌进行

工艺监测(每锅)、化学监测(每包)、生物监测(每月);紫外线消毒进行日常监测、照度、生物监测)(查记录)。

b是否建立并执行消毒产品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制度、登记表格(到货时间、生产厂家、供货单位、产品名称、数量、规格、单价、产品批号、消毒或灭菌时间、失效期、出厂日期、卫生许可号)

c是否建立污水处理站,排放废弃的污水未经处理和消毒,是否按规定进行污水日常检测(连续性消毒余氯每日检测2次,间歇性消毒余氯每次排放前检测;粪大肠菌群每月检测1次,肠道致病菌(沙门氏菌、志贺氏菌每年检测2次)---按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处理

d必须对消毒、灭菌效果定期进行监测(工作人员手和皮肤黏膜、物品和环境表面)。

e内镜的清洗消毒与内镜诊疗工作是否分开,是否分设单独的清洗消毒室和内镜诊疗室;有无内镜清洗消毒的登记工作(就诊病人姓名、使用内镜编号、清洗时间、消毒时间(胃镜、肠镜、十二指肠镜10分,支气管镜20分,腹腔镜、关节镜、脑室镜、膀胱镜、宫腔镜10小时)、操作人员);消毒剂浓度每日监测,消毒后的内镜每月生物学监测;是否专用流动水清洗消毒槽(四或五槽)

f口腔诊疗区域和口腔诊疗器械清洗、消毒区域应当分开;消毒后的口腔诊疗器械进行包装,并在包装外注明消毒日期、有效期;是否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检测。

2调查取证

(1)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a询问当事人确定医疗机构设立预防保健组织及相关制度的建立时间、内容,制度的落实情况,查看科室门诊日志、住院登记薄和传染病疫情登记薄等。

b收集有关书证:相关制度的资料、记录本、门诊日志、住院登记薄和传染病疫情登记薄等。

(2)消毒隔离制度

a检查并记录建立消毒管理组织、制定消毒管理制度,执行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定期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检测工作。

b检查购进消毒产品应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

c询问当事人确认建立消毒管理组织、制定消毒管理制度的时间、内容,制度的落实情况

d收集有关书证:登记资料,转移登记单等。

五医疗废物监督管理

1、检查内容

(1)医疗废物转移:书面要求,处理权限在环保

应当将医疗废物交由取得环保部门许可得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有转移联单制度。

(2)医疗废物收集:直接处罚(警告,5000-10000)

是否在医疗卫生机构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或者将医疗废物混入生活垃圾的、收治的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未按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和处置

(3)医疗废物暂存设施是否符合环境保护、卫生要求:(警告)

未与生活垃圾分开,无封闭措施、地面和1米高的墙裙未进行防渗处理、地面无排水设施、产生的废水直接排入处环境、库房外无医疗废物警示标识、库房内无

“禁止吸烟、饮食”的警示标识

(4)是否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或保存登记资料的(警告)

登记内容包括医疗废物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最终去向、经办人签名等项目,保存3年。

民营医院监督检查要点

民营医院监督检查要点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

深圳台兴男科医院联合执法检查要点 一、执业行为 1、检查内容 (1)《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是否有效 (2)医疗机构是否按规定时间校验 (3)医疗机构的名称、地点、法定代表人、诊疗科目等是否与执业登记的内容一致; (4)医疗机构的牌匾是否与核准登记的名称相同; (5)医疗机构是否伪造、涂改、出卖、转让、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即是否存在出租、承包或者合作经营科室的行为或存在非法设点或未经变更执业地点进行行医 (6)医疗机构核准登记诊疗科目是否与实际开展的诊疗科目一致;(7)是否存在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引产的行为 (8)是否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 (9)人流、引产、药流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或母婴保健执业技术服务是否许可 2、调查取证: (1)诊疗活动超出登记范围:违法所得 a.现场查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有效期、核准科目、地址,超出诊疗科目的内容、项目、从业人员及资质、服务对象、使用器械药品、医学技术手段,病历、检查治疗单、检验单、处方、收费单等。

b.询问当事人执业登记和核准诊疗科目情况,改变地址执业或超范围执业的时间、内容、项目、从业人员及资质、使用器械药品、医学技术手段,服务对象、数量和收入等; c.询问相关医务人员和病人证实改变地址执业或超范围执业的相关情况。 d.收集有关书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相关病历、处方、检查治疗单、检验单、收费单等。 (2)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重点是B超、影像、心电图出具诊断性报告的、实习生见习生、化验室、治疗室、护士 a.现场检查内容:记录医疗机构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的姓名以及从事的内容、项目、服务对象、使用器械药品、医学技术手段,相关病历、检查治疗单、检验单、处方、收费单等。 b.询问当事人和非卫生技术人员的聘用关系,非卫生技术人员的数量以及从事的时间、内容、项目、使用器械药品、医学技术手段,服务对象、数量和收入等; c.询问相关非卫生技术人员和病人证实人员资质和业务开展的相关情况。 d.收集有关书证:资质证书、相关病历、处方、检查治疗单、检验单、收费单等。 (3)出卖、转让、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违法所得 a.现场查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有效期、登记的执业地址;

医疗机构监督检查要点

医疗机构监督检查要点The final revision was on November 23, 2020

医疗机构监督检查要点 一、执业行为 1、检查内容(1)《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是否有效(2)医疗机构是否按规定时间校验(3)医疗机构的名称、地点、法定代表人、诊疗科目等是否与执业登记的内容一致;(4)医疗机构的牌匾是否与核准登记的名称相同;(5)医疗机构是否伪造、涂改、出卖、转让、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即是否存在出租、承包或者合作经营科室的行为或存在非法设点或未经变更执业地点进行行医(6)医疗机构核准登记诊疗科目是否与实际开展的诊疗科目一致;(7)是否存在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引产的行为 (8)是否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9)人流、引产、药流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或母婴保健执业技术服务是否许可 2、调查取证:(1)诊疗活动超出登记范围:违法所得 a.现场查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有效期、核准科目、地址,超出诊疗科目的内容、项目、从业人员及资质、服务对象、使用器械药品、医学技术手段,病历、检查治疗单、检验单、处方、收费单等。 b.询问当事人执业登记和核准诊疗科目情况,改变地址执业或超范围执业的时间、内容、项目、从业人员及资质、使用器械药品、医学技术手段,服务对象、数量和收入等; c.询问相关医务人员和病人证实改变地址执业或超范围执业的相关情况。

d.收集有关书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相关病历、处方、检查治疗单、检验单、收费单等。(2)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重点是B超、影像、心电图出具诊断性报告的、实习生、见习生、化验室、治疗室、护士。 a.现场检查内容:记录医疗机构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的姓名以及从事的内容、项目、服务对象、使用器械药品、医学技术手段,相关病历、检查治疗单、检验单、处方、收费单等。 b.询问当事人和非卫生技术人员的聘用关系,非卫生技术人员的数量以及从事的时间、内容、项目、使用器械药品、医学技术手段,服务对象、数量和收入等; c.询问相关非卫生技术人员和病人证实人员资质和业务开展的相关情况。 d.收集有关书证:资质证书、相关病历、处方、检查治疗单、检验单、收费单等。(3)出卖、转让、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违法所得 a.现场查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有效期、登记的执业地址; b.记录医疗机构出卖、转让、出借的医疗文书、场所、科室; c.记录从事医疗行为的主体所开展的内容、时间、项目、从业人员的聘用及资质、服务对象、使用器械药品、医学技术手段,相关病历、检查治疗单、处方、检验单、收费单等。 d.询问双方当事人执业登记情况,合作协议或合同; e.收集有关书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相关病历、处方、检查治疗单、检验单、收费单、合作合同协议等。 二、专项诊疗技术监督管理 1、检查内容

全市民营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总结【绝对精品】

全市民营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总结 根据市卫计委《关于在全市开展民营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我所对全市民营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检查情况 按照《通知》要求,首先由各民营医疗机构对照法律法规要求和重点检查内容,全面开展依法执业自查,并按要求将自查和整改情况以及依法执业承诺书报送属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监督执法机构。我所于10月20日至11月30日,以是否存在出租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行为,是否存在出租承包科室的行为,是否存在超范围开展诊疗活动、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的行为,是否存在出具虚假医学文书、未按公示标准收费的行为,是否存在违规开展医疗美容、母婴保健、计划生育等技术和泌尿、皮肤性病等诊疗活动的行为等五项内容为重点,对11家市管民营医院进行了监督检查,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11份,提出整改意见46条,各单位存在问题见附件。 二、存在问题 存在问题主要是:有的单位未严格按照执业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存在空设诊疗科目现象;有的单位存在开具处方无药剂人员审核、调配签字的现象;有的单位存在医疗文书书写不规范,比如项目填写不齐全、处方字迹潦草、医生签名无法辨认或漏签名等现象;有的单位医疗废物处置不规范,未使用专用容器,医疗废物暂存处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针对存在的问题,均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整改不到位的将依法查处。 三、下步打算 今后将继续加大对民营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监督检查的力度,发现违法行为从严查处,切实提升各民营医疗机构的依法执业意识,进一步规范全市医疗服务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的就医安全。

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监督检查表

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监督检查表 一、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单位地址:;具体负责人:;联系电话:;手机:;执业医师:人;执业助理医师:人;持《护士执业证书》:人;药剂人员:人;医技检验人员:人;核准床位数:;实际开设床位数:; 二、检查内容 (一)许可情况 1.《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是()否()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是否按规定校验是()否() 3.《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是否悬挂于明显处所是()否() 4.从事放射诊疗活动是否取得《放射诊疗许可证》 是()否()无()5.单位执业地点发生变更,是否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是()否()6.单位名称、主要负责人发生变更,是否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是()否() 7.是否经过批准开展医疗美容服务是()否()无() 8.是否经过批准开展性病诊疗活动是()否()无() 9.是否经过批准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是()否()无() 10.是否经过批准开展结扎、终止妊娠手术(人流、药流、引产) 是()否()无()11.是否按照规定配置、使用大型医用设备 是()否()无()12. 是否经批准开展第二类、第三类医疗技术项目 是()否()无()(二)人员情况 13.是否存在使用卫生技术人员从事本专业(执业范围)以外的诊疗活动 是()否()14.是否存在使用取得相应资格但未注册在本医疗机构的医师、护士从事诊疗活

动是()否()15.是否存在使用未经注册的外籍医师从事诊疗活动 是()否()无()16.是否存在使用医学生或者尚未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独立从事诊疗活动(即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是()否()无()17.是否存在从事放射工作的人员无《放射工作人员证》 是()否()无()18.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主诊医师是否符合要求 是()否()无() 19.医师外出会诊是否均符合管理规定是()否()无() 20.开具精神、麻醉药品处方的医生是否取得相应资格 是()否()无()(三)执业情况 21.是否存在超范围从事诊疗活动是()否() 22.出具诊断性报告的医技人员是否均具有相应的资质 是()否()无()23.是否存在转让、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是()否()24.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是否存在与境内外社会组织或个人合资合作设置非独立法人营利性“科室”、“病区”和“项目”是()否()无()25.是否存在将科室或者房屋承包、出租给医疗机构内的有关人员或者其他人员、机构,承包人、承租人以该医疗机构名义开展诊疗活动 是()否()无()26.是否存在采用技术手段对胎儿进行性别鉴定(医学上确有需要的除外) 是()否()无()27.是否存在放射工作人员未按规定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是()否()无()28.是否存在放射工作人员未按规定进行个人剂量监测 是()否()无()29.是否存在雇佣“医托”等不正当方法招徕病人 是()否()无() 30.是否存在医师超出处方权限开具处方是()否() 31.是否存在非法采供血,或将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血液用于患者 是()否()无()

民营男科医院联合执法监督检查要点

男科医院联合执法监督检查要点 一、执业行为 1、检查内容 (1)《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是否有效 (2)医疗机构是否按规定时间校验 (3)医疗机构的名称、地点、法定代表人、诊疗科目等是否与执业登记的内容一致; (4)医疗机构的牌匾是否与核准登记的名称相同; (5)医疗机构是否伪造、涂改、出卖、转让、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即是否存在出租、承包或者合作经营科室的行为或存在非法设点或未经变更执业地点进行行医 (6)医疗机构核准登记诊疗科目是否与实际开展的诊疗科目一致; (7)是否存在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引产的行为(8)是否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 (9)人流、引产、药流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或母婴保健执业技术服务是否许可

2、调查取证: (1)诊疗活动超出登记范围:违法所得 a.现场查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有效期、核准科目、地址,超出诊疗科目的内容、项目、从业人员及资质、服务对象、使用器械药品、医学技术手段,病历、检查治疗单、检验单、处方、收费单等。 b.询问当事人执业登记和核准诊疗科目情况,改变地址执业或超范围执业的时间、内容、项目、从业人员及资质、使用器械药品、医学技术手段,服务对象、数量和收入等; c.询问相关医务人员和病人证实改变地址执业或超范围执业的相关情况。 d.收集有关书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相关病历、处方、检查治疗单、检验单、收费单等。 (2)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重点是B超、影像、心电图出具诊断性报告的、实习生见习生、化验室、治疗室、护士 a.现场检查内容:记录医疗机构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的姓名以及从事的内容、项目、服务对象、使用器械药品、医学技术手段,相关病历、检查治疗单、检验单、处方、收费单等。 b.询问当事人和非卫生技术人员的聘用关系,非卫生技术人员的数量以及从事的时间、内容、项目、使用器械药品、医学技术手段,服务对象、数量和收入等;

[VIP专享]民营医院监督检查要点

民营医院联合执法检查要点 一、执业行为 1、检查内容 (1)《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是否有效 (2)医疗机构是否按规定时间校验 (3)医疗机构的名称、地点、法定代表人、诊疗科目等是否与执业登记的内容一致; (4)医疗机构的牌匾是否与核准登记的名称相同; (5)医疗机构是否伪造、涂改、出卖、转让、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即是否存在出租、承包或者合作经营科室的行为或存在非法设点或未经变更执业地点进行行医 (6)医疗机构核准登记诊疗科目是否与实际开展的诊疗科目一致; (7)是否存在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引产的行为 (8)是否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 (9)人流、引产、药流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或母婴保健执业技术服务是否许可 2、调查取证: (1)诊疗活动超出登记范围:违法所得 a.现场查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有效期、核准科目、地址,超出诊疗科目的内容、项目、从业人员及资质、服务对象、使用器械药品、医学技术手段,病历、检查治疗单、检验单、处方、

收费单等。 b.询问当事人执业登记和核准诊疗科目情况,改变地址执业或超范围执业的时间、内容、项目、从业人员及资质、使用器械药品、医学技术手段,服务对象、数量和收入等; c.询问相关医务人员和病人证实改变地址执业或超范围执业的相关情况。 d.收集有关书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相关病历、处方、检查治疗单、检验单、收费单等。 (2)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重点是B超、影像、心电图出具诊断性报告的、实习生见习生、化验室、治疗室、护士 a.现场检查内容:记录医疗机构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的姓名以 及从事的内容、项目、服务对象、使用器械药品、医学技术手段,相关病历、检查治疗单、检验单、处方、收费单等。 b.询问当事人和非卫生技术人员的聘用关系,非卫生技术人员的数量以及从事的时间、内容、项目、使用器械药品、医学技术手段,服务对象、数量和收入等; c.询问相关非卫生技术人员和病人证实人员资质和业务开展的相关情况。 d.收集有关书证:资质证书、相关病历、处方、检查治疗单、检验单、收费单等。 (3)出卖、转让、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违法所得

医疗机构监督检查要点

医疗机构监督检查要点 一、执业行为 1、检查内容 (1)《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是否有效 (2)医疗机构是否按规定时间校验 (3)医疗机构的名称、地点、法定代表人、诊疗科目等是否与执业登记的内容一致; (4)医疗机构的牌匾是否与核准登记的名称相同; (5)医疗机构是否伪造、涂改、出卖、转让、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即是否存在出租、承包或者合作经营科室的行为或存在非法设点或未经变更执业地点进行行医 (6)医疗机构核准登记诊疗科目是否与实际开展的诊疗科目一致; (7)是否存在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引产的行为 (8)是否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 (9)人流、引产、药流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或母婴保健执业技术服务是否许可 2、调查取证: (1)诊疗活动超出登记范围:违法所得 a.现场查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有效期、核准科目、地址,超出诊疗科目的内容、项目、从业人员及资质、服务对象、使用器械药品、医学技术手段,病历、检查治疗单、检验单、处方、收费单等。 b.询问当事人执业登记和核准诊疗科目情况,改变地址执业或超范围执业的时间、内容、项目、从业人员及资质、使用器械药品、医学技术手段,服务对象、数量和收入等; c.询问相关医务人员和病人证实改变地址执业或超范围执业的相关情况。 d.收集有关书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相关病历、处方、检查治疗单、检验单、收费单等。 (2)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重点是B超、影像、心电图出具诊断性报告的、实习生、见习生、化验室、治疗室、护士。 a.现场检查内容:记录医疗机构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的姓名以及从事的内容、项目、服务对象、使用器械药品、医学技术手段,相关病历、检查治疗单、检验单、处方、收费单等。 b.询问当事人和非卫生技术人员的聘用关系,非卫生技术人员的数量以及从事的时间、内容、项目、使用器械药品、医学技术手段,服务对象、数量和收入等; c.询问相关非卫生技术人员和病人证实人员资质和业务开展的相关情况。 d.收集有关书证:资质证书、相关病历、处方、检查治疗单、检验单、收费单等。 (3)出卖、转让、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违法所得 a.现场查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有效期、登记的执业地址;

2016年民营医院检查汇报材料

规范医疗行为立足“诚信”办医院 十堰市民营医院量化分级评审及综合监督检查汇报材料根据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城区民营医院量化分级评审及综合监督检查的通知》(十卫计生发[2016]105号)文件精神,按照检查内容要求,结合我院的实际,汇报如下: 一、医院概况 医院是一所综合性民营医院,创建于2006年1月,医院位于十堰市火车站隧道口东侧。近两年来,由于原租用汇丰大厦抵押给市农商银行的房屋租赁合同到期。经医院领导反复与市农商行协商无果,市农商行于去年8月装修,今年5月已正式投入使用。由于一楼仅留有1.5米宽的消防通道上二楼,且二楼已被农商银行占用,直接导致我院医疗业务运行通道受阻和业务用房严重不足,医院由门庭若市,变为门冷落,规模缩小、业务萎缩,致使我院业务受到极大的影响。 目前,我院现有员工40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30人。高级职称2人,中级职称10人,注册在本院执业护士10人,主管药师、检验技士3人。医院设有医务科、院办公室、工会、财务、总务、医保办等各职能部门,配有专兼职工作人员。 医院设有门诊部和住院部。拥有病床30张,设有泌尿外科、肛肠科、妇科、计划生育科、不孕不育科、消化内科、麻醉科、检验科、彩超室、药剂科。医院引进了先进的检测、影像、治疗仪等医疗仪器和设备,如美国GE进口彩超、血液分析仪、生化分析仪、酶标仪、荧光显微镜、膀胱镜、阴道镜、超声聚焦仪、美国进口等离子治疗仪等设备。

二、坚持“诚信”经营是医院生存发展的根基 前车之鉴,后事之师。针对全国众多民营医院出现的负面影响,我们召开职工会广泛讨论,一致认为依法执业,“诚信”经营是医院生发展的唯一出路。违法经营,弄虚作假,过度医疗,欺骗患者的行为是自取灭亡的必由之路。采取自我加压,查找不规范的行为,规范医院管理。近几个月来,多次组织全体员工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省卫生计生委《关于规范医疗机构及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专题会议纪要》、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专项检查》、省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局《关于开展医疗机构违法出租或承包科室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医疗机构诊疗科目》、《限制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2015版)》等文件精神、通过学习,进一步提高广大医务人员依法行医的认识,规范医疗行为,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预防医疗风险。通过自查自纠,我院严格按审批的诊疗科目开诊,严格按限制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开展医疗活动,无出租承包科室或外包项目,无超范围发布医疗广告和虚假违法医疗广告,无“两非”案件,加大医保农合资金监管力度,按照一人一卡,卡人相符,从源头入首,严格日常监督诊疗行为、用药的合理性、病种及医疗费用的报销合法性,坚决杜绝违规套取医保新农合基金的行为。做到合理诊断、合理治疗、合理用药、规范收费。 三、坚持把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管理作为医院管理的永恒主题 坚持以医疗质量为核心,以医疗安全为重点,完善管理制度,规范医院管理。坚持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有机结合,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坚持以病人为中心,提高医疗质量,努力做到医疗工作规范化管

民营医院最最详细的管理规章制度

民营医院最最详细的管理制度 2015-05-24鹏程医疗有限公司 为进一步加强医院管理,外塑形象,内强素质,提高医疗技术水平,改善服务态度,规范员工行为,切实履行工作职责,提升医院竞争力,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医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员工管理制度。 医院会议制度 一、会议纪律规定 1.所有参加会议的人员,须到办公室处签到。 2.参加会议必须穿戴整齐,佩戴工作牌,凡迟到,缺席、早退有事应向会议主持人请假。 3.开会期间必须做好会议记录,会后按要求传达会议精神或按保密纪律执行。 4.保持会议期间安静,手机均应关机或是调至静音,开会期间手机不得响动。 5.如有违反会议纪律情况,视情况给以通报批评或经济处罚。 二、会议制度 1.院办公会 原则上每周一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会议时间可作变更。由院级领导主持、各职能科室负责人参加。传达上级指示,医院重大问题研究、决策,布置近期重点工作安排和前期工作总结,听取行政职能部门有关工作的执行情况汇报,讨论处理医院日常行政、业务工作的协调和督查。由院办通知并作会议记录。 2.周例会 原则上每周一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会议时间可作变更。由院长主持,院级领导、职能、临床、医技各部门主任、护士长参加。凡参加会议者均应做好记录,会后在各科认真传达。会议内容:

传达上级指示、规定,小结上周工作,布置下周工作,听取各科室的工作汇报和反映、协调解决各科室问题。 3.科主任例会 科主任例会原则上每月一次,由分管院长主持,主要内容为总结当月工作,包括医疗质量、重危患者管理、制度落实、服务态度以及教学和科研工作情况,布置下月任务 4.护士长例会 由业务副院长或护理部主任主持,每月一次,各科室护士长参加。总结上月护理工作,研究解决护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布置下月护理工作。 5.职能部门、科室、门诊内部办公会议 有关职能部门、科室、门诊可根据本部门的实际情况,由本部门负责人负责建立晨会、周会、月会制度;检查各项制度和工作人员职责的执行情况以及我院有关决策的落实情况,解决医疗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并征询住院顾客及家属的意见,研究和按排下一步工作。 6.临时办公会议 在医院经营和医疗管理工作中发现的急需解决的问题,根据实际情况,由总经理或院长主持召开现场临时办公会议,组建临时项目工作组,迅速及时地提出解决方案。医院内的各项经营行政、医疗管理具体工作不在会议上讨论。 院长行政查房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行政、业务查房制度,提高管理水平,及时处理医院存在的问题,特制定院长行政查房制度。 一、院长行政查房每月一次。由院办公室或医务科负责安排,分管院长带队,各职能科负责人或相关人员参加。提前通知被查科室,科主任、护士长、各级医务人员参加。

医疗机构专项整顿监督检查表

医疗机构卫生监督检查表 被检查单位名称:单位地址: 法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 检查机关: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检查时间:2017年月日时分至2017年月日时分 检查地点: 一、基本情况: (一)许可情况:《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号: 有效期至201 年月日 (二)人员情况:现有医务人员名,其中执业助理医师名,护士名,乡村医生名,药师名,检验师名,其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名,无资格人员名。 (三)诊疗场所是否是新建()使用面积:㎡是否“四室”(包括诊断室、药房、处置室、观察室)分设:是()否() 二、执业情况检查 (一)是否超出《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许可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是()否()(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上年度是否校验:是()否()(三)机构名称、执业地点、主要负责人、从业人员有无变更,有()无()如果有是否进行变更或注册登记:是()否()(四)是否存在未取得资格人员独立执业情况:是()否()(五)处方管理 1.处方是否按照规定标准和格式印制是()否() 2.是否存在未取得处方权医师开具处方现象是()否() 3.是否按规定合理使用和保存是()否() 4.是否存在未取得抗菌药物处方权开具抗菌药物情况是()否() 5.是否存在未按抗菌药物分级管理,乱用抗生素现象是()否() 6.是否存在存放、使用过期失效药品是()否() (六)医疗机构的印章、牌匾以及医疗文书中使用的名称与核准登记的医疗机构名称是否相同。是()否()(七)是否存在出卖、转让、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行为:是()否()

(八)是否存在出租(承包)科室行为:是()否()三、传染病防控 是否建立传染病报告登记簿是()否()发现的法定传染病是否按规定进行了登记、报告是()否()是否经营销售和接种疫苗是()否()四、医疗废物处置 是否建立医疗废物登记记录是()否()是否按规定分类收集、包装医疗废物是()否()医疗废物包装物、包装容器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医疗废物处置情况:交集中处置单位□自行处置:焚烧□其他: 五、院感防控措施 高压灭菌设备;有□;无□ 紫外线灯;有□;无□ 有效期内的消毒药剂;有□;无□ 消毒隔离制度;有□;无□ 诊台、诊室每天消毒并记录;是□;否□ 消毒灭菌物品与其他物品分开贮放;是□;否□ 严格执行“一人一针(管)一用”;是□;否□ 六、制度资料 各项管理组织、管理制度建立情况有□;无□,制度是否上墙是□;否□ 七、其他 (一)是否定期参加所在乡镇卫生院组织的培训(查记录):是()否()(二)是否积极协助开展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是()否() 被监督单位当事人签名(盖章):卫生监督员签名: 年月日

民营医院监督检查要点

深圳台兴男科医院联合执法检查要点 一、执业行为 1、检查内容 (1)《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是否有效 (2)医疗机构是否按规定时间校验 (3)医疗机构的名称、地点、法定代表人、诊疗科目等是否与执业登记的内容一致; (4)医疗机构的牌匾是否与核准登记的名称相同; (5)医疗机构是否伪造、涂改、出卖、转让、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即是否存在出租、承包或者合作经营科室的行为或存在非法设点或未经变更执业地点进行行医 (6)医疗机构核准登记诊疗科目是否与实际开展的诊疗科目一致; (7)是否存在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引产的行为 (8)是否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 (9)人流、引产、药流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或母婴保健执业技术服务是否许可

2、调查取证: (1)诊疗活动超出登记范围:违法所得 a.现场查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有效期、核准科目、地址,超出诊疗科目的内容、项目、从业人员及资质、服务对象、使用器械药品、医学技术手段,病历、检查治疗单、检验单、处方、收费单等。 b.询问当事人执业登记和核准诊疗科目情况,改变地址执业或超范围执业的时间、内容、项目、从业人员及资质、使用器械药品、医学技术手段,服务对象、数量和收入等; c.询问相关医务人员和病人证实改变地址执业或超范围执业的相关情况。 d.收集有关书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相关病历、处方、检查治疗单、检验单、收费单等。 (2)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重点是B超、影像、心电图出具诊断性报告的、实习生见习生、化验室、治疗室、护士 a.现场检查内容:记录医疗机构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的姓名以及从事的内容、项目、服务对象、使用器械药品、医学技术手段,相关病历、检查治疗单、检验单、处方、收费单等。 b.询问当事人和非卫生技术人员的聘用关系,非卫生技术人员的数量以及从事的时间、内容、项目、使用器械药品、医学技术手段,服务对象、数量和收入等;

医疗机构综合监督检查表

附件3 医疗机构综合监督检查表三 (医疗服务质量管理)

陪同人员:监督人员:监督时间:年月日附件7 医疗机构综合监督检查表七 (医疗广告) 一、基本情况 医疗机构名称:法人代表或负责人: 执业许可证编号:有效期年月日至年月日地址:邮政编码:电话号码: 核准诊疗科目: 是否发布医疗广告()(是)填写以下内容二、医疗广告审批 医疗机构是否有《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有()无()《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号: 《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审批机关: 《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审批日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医疗广告审查证明》的医疗机构第一名称: 《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核准的广告成品样件内容与媒体类别: 三、医疗机构 1、医疗机构是否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发布医疗广告是()否() 2、医疗机构使用的《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是否超出有效期限是()否() 《医疗广告审查证明》超出有效期限月/年 3、医疗机构发布医疗广告是否标注医疗机构第一名称是()否() 医疗机构发布的医疗广告中标注的医疗机构名称: 4、医疗机构发布医疗广告是否标注《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号是()否() 5、医疗机构是否按照《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核准的广告成品样件内容与媒体类别发布医疗广告是()否()医疗机构发布医疗广告的具体内容: 6、医疗机构发布医疗广告的媒体: 陪同人员:监督人员: 监督时间:年月日

附件9 医疗机构综合监督检查表九 (院务公开) 单位名称:医院等级:法人代表:联系电话: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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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1、检查内容已实施的在检查结果栏打“√”未实施打“×” 2、组织管理、医疗机构概况、医疗服务项目中未实施的按照《甘肃省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第十五项、第九条第十四项、第十条第五项进行记分此表中未实施的项目在《甘肃省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暂行办法》中有明确记分项的以该办法为准进行记分 3、除以上明确记分的项目外其余项目按照表中所列分值进行记分 陪同人员:监督人员:监督时间:年月日 5

民营医院评价标准实施细则(2016版)

民营医院评价标准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依法执业管理(200分) 评审项目内容要求检查方法分值 一、医院设置基本条件 医疗机构使用的名称及应用顺序应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核准的名称一致。1、科室设置与 诊疗科目★ 1、按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规定的诊疗科目设置科室, 诊室名称规范,不得超范围设置,不得空设诊疗科目。 2、严禁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 3、职能科室设置:设有院办公室、医务科、护理部、信息 统计(档案)室、财务科等,质量控制与病案管理、感染控 制、输血管理等工作必须配备专(兼)职人员。 1、查看《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实地情况, 检查科室设置是否与批准科目相符,不规范 每项扣1分,超范围执业、空设诊疗科目每 项各扣5分。 2、有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属单 项否决、不予参评。 3、职能科室每缺一个扣1分。 30 2、床位设置 1、住院床位总数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标注设置,可 设开放床位,但不低于审批床位的50%。 2、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45平方米,病房每张床净使用面积 不少于5平方米,每床位基本物资配备符合要求。医院建筑 布局合理,符合安保要求。 1、床位不足20张属单项否决、不予参评。 床位使用率低于80%,每降低5个百分点扣 2分。 2、查看有关文件,一项不足扣1分。 15 3、人员配备 1、每床至少配备0.88名卫生技术人员;每床至少配备0.4 名护士。 2、医院至少有3名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 3、各临床专业科室至少有1名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 师。 4、有相应的药剂、检验、放射等卫生技术人员。 查看机构人员花名册和专业技术人员资质, 发现资质不符要求每一人扣5分。 20 4、设备配置 1、基本设备:根据功能设置、诊疗科目、开展的技术等配 备。如气管插管、呼吸球囊、呼吸机、除颤器、心电监护仪、 1、现场查看。必备的基本设备每缺少一样 扣1分,扣完为止。 15 1

关于加强对民营医院监督管理的提案

关于加强对民营医院监督管理的提案民营医院是医疗卫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我市有民营医院42家,病床3102张,约占全市总床位18.2%,对缓解我市群众“看病难”问题发挥了一定作用。但在民营医院的发展过程中凸显了一些问题,主要如下: 一、存在问题 1、医疗费用偏高 民营医院作为营利性企业,医院经营者普遍存在急功近利的趋利心态。于是要求医生开大处方、药品低进高出、滥检查、过度使用治疗仪器,以达到增加业务额的目的。因此,凡到过民营医院就诊的人,第一感觉就是“被宰”,一朝被蛇咬,十年怕草绳,由此产生极大的负面效果。 2.业务水平一般 目前大部分民营医院由于规模小、人才缺乏,发展后劲不足。其医务人员都是通过社会招聘组成,良莠不齐,在与公立医院的竞争中处于劣势,因此促成其不规范经营的动机。 3、虚假医疗广告 民营医院为了争夺患者,大力进行虚假广告宣传。夸大诊疗效果、提高医生资质、编造进口设备、虚构医院等级、冒充专家会诊等虚假广告手段层出不穷。据调查,某市媒体出现的违法虚假医疗广告中,民营医院占80%以上。

4、药品及医疗器械质量无保证 由于竞争激烈,一些民营医院经营者设法降低成本,除了从医药站采购一些药品外,某些药品从不正规的渠道进货。严重扰乱医药市场秩序,存在假冒、伪劣、过期药品的隐患。所用医疗器械的消毒,因受设备和经济条件限制,其无菌状态难于保证,也存在着严重医疗事故隐患。 5、存在非法行医现象 某些民营医院为了取得经济利益,擅自超出卫生行政部门核准的诊疗科目,超范围经营,例如非法从事接生、终止妊娠和施行计划生育手术,介绍他人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非法从事性病诊疗和医疗美容活动,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行为等。 6、医托现象 某些民营医院为了增加门诊量,用尽方法招揽病人,于是出现了“医托”现象。医托埋伏在公立大医院的门口,以农村来的求医心切者为对象,向他们推荐民营医院的“专家”,以此为民营医院增加创收、收取回扣。某些公立医院的医生自己也成为民营医院的“白大褂”医托,严重干扰医疗秩序,贻误病人诊疗时机。 二、加强对民营医院监督管理的建议 1、严格审批,加强业务管理 严格执行审批标准,防止不符合条件没有医疗质量保证

民营医院监督检查要点

民营医院监督检查要点文件编码(GHTU-UITID-GGBKT-POIU-WUUI-8968)

深圳台兴男科医院联合执法检查要点 一、执业行为 1、检查内容 (1)《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是否有效 (2)医疗机构是否按规定时间校验 (3)医疗机构的名称、地点、法定代表人、诊疗科目等是否与执业登记的内容一致; (4)医疗机构的牌匾是否与核准登记的名称相同; (5)医疗机构是否伪造、涂改、出卖、转让、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即是否存在出租、承包或者合作经营科室的行为或存在非法设点或未经变更执业地点进行行医 (6)医疗机构核准登记诊疗科目是否与实际开展的诊疗科目一致; (7)是否存在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引产的行为 (8)是否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 (9)人流、引产、药流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或母婴保健执业技术服务是否许可 2、调查取证:

(1)诊疗活动超出登记范围:违法所得 a.现场查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有效期、核准科目、地址,超出诊疗科目的内容、项目、从业人员及资质、服务对象、使用器械药品、医学技术手段,病历、检查治疗单、检验单、处方、收费单等。 b.询问当事人执业登记和核准诊疗科目情况,改变地址执业或超范围执业的时间、内容、项目、从业人员及资质、使用器械药品、医学技术手段,服务对象、数量和收入等; c.询问相关医务人员和病人证实改变地址执业或超范围执业的相关情况。 d.收集有关书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相关病历、处方、检查治疗单、检验单、收费单等。 (2)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重点是B超、影像、心电图出具诊断性报告的、实习生见习生、化验室、治疗室、护士 a.现场检查内容:记录医疗机构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的姓名以及从事的内容、项目、服务对象、使用器械药品、医学技术手段,相关病历、检查治疗单、检验单、处方、收费单等。 b.询问当事人和非卫生技术人员的聘用关系,非卫生技术人员的数量以及从事的时间、内容、项目、使用器械药品、医学技术手段,服务对象、数量和收入等; c.询问相关非卫生技术人员和病人证实人员资质和业务开展的相关情况。

民营医院最最详细的管理制度

医院会议制度 一、会议纪律规定 1.所有参加会议的人员,须到办公室处签到。 2.参加会议必须穿戴整齐,佩戴工作牌,凡迟到,缺席、早退有事应向会议主持人请假。 3.开会期间必须做好会议记录,会后按要求传达会议精神或按保密纪律执行。 4.保持会议期间安静,手机均应关机或是调至静音,开会期间手机不得响动。 5.如有违反会议纪律情况,视情况给以通报批评或经济处罚。 二、会议制度 1.院办公会 原则上每周一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会议时间可作变更。由院级领导主持、各职能科室负责人参加。传达上级指示,医院重大问题研究、决策,布置近期重点工作安排和前期工作总结,听取行政职能部门有关工作的执行情况汇报,讨论处理医院日常行政、业务工作的协调和督查。由院办通知并作会议记录。 2.周例会 原则上每周一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会议时间可作变更。由院长主持,院级领导、职能、临床、医技各部门主任、护士长参加。凡参加会议者均应做好记录,会后在各科认真传达。会议内容:传达上级指示、规定,小结上周工作,布置下周工作,听取各科室的工作汇报和反映、协调解决各科室问题。 3.科主任例会 科主任例会原则上每月一次,由分管院长主持,主要内容为总结当月工作,包括医疗质量、重危患者管理、制度落实、服务态度以及教学和科研工作情况,布置下月任务

4.护士长例会 由业务副院长或护理部主任主持,每月一次,各科室护士长参加。总结上月护理工作,研究解决护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布置下月护理工作。 5.职能部门、科室、门诊内部办公会议 有关职能部门、科室、门诊可根据本部门的实际情况,由本部门负责人负责建立晨会、周会、月会制度;检查各项制度和工作人员职责的执行情况以及我院有关决策的落实情况,解决医疗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并征询住院顾客及家属的意见,研究和按排下一步工作。 6.临时办公会议 在医院经营和医疗管理工作中发现的急需解决的问题,根据实际情况,由总经理或院长主持召开现场临时办公会议,组建临时项目工作组,迅速及时地提出解决方案。医院内的各项经营行政、医疗管理具体工作不在会议上讨论。 院长行政查房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行政、业务查房制度,提高管理水平,及时处理医院存在的问题,特制定院长行政查房制度。 一、院长行政查房每月一次。由院办公室或医务科负责安排,分管院长带队,各职能科负责人或相关人员参加。提前通知被查科室,科主任、护士长、各级医务人员参加。 二、查房人员参加科室晨会后,分工分头进行工作。主要检查医疗护理质量、医德医风、服务态度、环境卫生、设备管理、劳动纪律、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等,协助解决疑难危重病人的诊疗问题,了解科室存在的问题和科室间协作配合情况,听取病员对医院和医护人员的建议、意见。 三、协调科室与部门的关系。

关于规范民营医疗机构专项检查工作总结

+ 关于规范管理民营医疗机构专项检查 工作总结 各民营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对民营医疗机构的规范管理,根据铜仁地区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民营医疗机构规范管理的通知》铜地卫发﹝2011﹞90号文件要求,召开了专题会议。抽调相关人员,于2011年6月10日—6月30日对全市10家民营医院,84家诊所,90家药店进行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成立专项检查领导小组 为强化本次检查的效果,经研究决定成立规范管理民营医疗机构专项检查工作小组,市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代金堂为组长,副局长黄利昌以及市合作医疗管理局邓渊为副组长,杨通伍、董国英、马健康、丁群、彭强为成员。对全市民营医疗机构进行专项检查。 二、现场检查情况 (一)场地及人员资质情况 我市诊所面积均在卫生部要求40平方米以上,民营一级综合医院在1200平方米以上。但内部功能间设置欠规范,主要表现在治疗室面积不达标。部分医疗机构存在治疗室、处置室里面堆放有杂物。 大部分诊所执业医师、执业护士在岗情况良好,个别诊所存

在执业医师、执业护士不在岗,只有临床或学护理专业以及未取得任何资格的人员在座诊。私立医院住院部医师和辅助检查科室有资质人相对较少,病历、处方和辅助检查报告单上签名不规范。民营医院执业医师占医师总数的50%,执业护士占护士总数的65%,辅助科室有资质人员的比例为30%。民营医院超范围执业较少,诊所超范围执业相对较多,主要是内科诊所看儿科病人。 (二)消毒管理及医疗废弃物处理 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部分医院、诊所(牙科、妇科)浸泡医疗器械的消毒水没有完全淹过器械,也未标注更换时间和消毒液的品种和浓度。由于我市目前尚未建立医疗废弃物集中处置机构,使各医疗机构在医疗废弃物的处理上存在不规范行为,近年来,为降低传染性疾病的发生,我市尽量做到医疗废弃物的安全性处理,要求各医疗机构必须及时对医疗废弃物进行毁形、消毒液浸泡消毒后进行焚烧或深埋处理,并建立好处置登记记录。但仍然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1)部分医疗机构未能完全坚持对医疗废弃物进行毁形、消毒液浸泡就直接交给收垃圾的工人;(2)部分医疗机构对医疗废弃物处理未及时登记;(3)部分医疗机构对医疗废弃物未严格进行分类收集和消毒处理;(4)由于我市未建立有医疗废弃物集中销毁消毒机构,大部分医疗机构对医疗废弃物的最后处置可能都混入了生活垃圾,从而均未建立医疗废弃物交接登记记录。

民营医院导医工作职责以及培训重点(精)1

导医工作职责 一.病人进入大厅后: 一张笑脸,一声问候,一份热情 来访者进入大厅后,主动迎上前,轻声问候:“您好,请问您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吗?”,如来访者说找××人或××部门,应告知××人或××部门的具体方位,或带至相应部门。如来访者为患者说看××科,应说:“请问您有什么不舒服?我们医院分科较细,不同病种由不同的专家接诊。”在问明患者的情况后,告知:“您这种情况应挂××科,请您跟我来到×号窗口挂号。”将病人带至挂号窗口后,导医应主动告知收费处人员:“你好,这位先生/小姐挂××科”,此时导医可暂时离开,当病人挂完号后,主动上前接过病历及挂号单,并说:“××先生/小姐,××科在××楼,从这边上电梯,如果不忙或特殊病人尽量说:我带您去,请跟我来。××科有××设备,有××位专家,他们分别是××主任和××主任,在治疗这方面的疾病上有××年的临床经验,已成功治愈了××例类似的病例。希望您能及早治疗,早日康复!”将病人带至相应区域后,将病人交给区域导医,先点头示意,并说:“你好,××,这位先生/小姐要看××科,请你带他/她过去,好吗?”区域导医应说:“好的”一楼导医应说:“谢谢”,然后返回相应的位置。 二.区域导医将病人带至科室: 一轮询问,一番介绍 区域导医接过病历后应说:“您好,请稍等,我给您登记一下,请问您以前来过我们医院吗?哦,没来过,那您是怎么知道我院的呢?”此时,登记完毕,向病人说:“谢谢,请跟我来”。将病人带至医生诊室,如诊室内没有其他患者就诊,将病历放于医生面前,应说:“××主任,您好,这位是××先生/小姐,想看××疾病。”再向病人说:“您请坐,这位是××主任,放心吧,我们主任会尽力解决您的问题,待会有什么需要再来找我,好吗?”如病人道谢应说:“不客气”,然后轻声离开回到自己的岗位。如果诊室内还有其他患者就诊,应对病人说:“对不起,××主任正在接待另一位患者,您前面还有×位患者,请您稍坐一会,按顺序就诊,很快轮到您,好吗?”并给患者倒上一杯水送上宣传资料,并说:“请您喝杯水,这里有关于××疾病的介绍,您可以看一看,先了解一下,有什么需要请随时来找我。”如患者家 属陪同就诊,应告知:“亲属请在候诊区等一会,谢谢!”给亲属倒一杯水. 三.陪同患者交费: 一份留心,一份主动 导医应在自己管辖区域内走动,当发现医生接诊完一名初诊患者后,应主动接过患者的检查单、处方等单据,并告知患者:“收费处在一楼,请跟我来。”将患者带至收费处,在此过程中应主动与患者聊天。如:“您这里有××张单据,这张是××检查单,这张是××化验单。”如此时病人问到价格问题,如经常做的检查而又熟悉价格的可以直接告知,不知道价格的千万不能乱说,可以说:“对不起,因收费是收费处负责的,我们不太清楚,不过您放心,我们收费都是根据物价局收费标准收费的。”将病人带至收费处后,应说:“请您拿好这些单据,在×号窗口排队,按顺序交费,谢谢合作!”此时应向大厅导医交待:“此患者是××主任的病人,请留意。”再返回到自己的岗位。 四.交费完成后: 仔细观察,热情引导 大厅导医主动迎上前接过患者的单据,并说:“您好,您这里有××检查,B超检查、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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