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监督检查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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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监督检查和实施方案

医疗机构监督检查和实施方案

医疗机构监督检查和实施方案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和实施方案是确保医疗机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开展医疗服务的重要手段。

本文将从监督检查的目标与原则、实施方案的重要内容以及监督检查的具体步骤等几个方面进行阐述。

一、监督检查的目标与原则监督检查的目标是确保医疗机构的服务质量、医疗安全和合规经营。

监督检查的原则包括公正公平、依法依规、全面深入、及时有效和依靠科学技术。

首先,公正公平是监督检查的基本原则。

监督检查应当依法平等对待各类医疗机构,不偏袒特定机构,确保公平公正的评估和监督。

其次,依法依规是监督检查的基本准则。

监督检查应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严格执行,不得滥用职权、超越权限或者采取违法行为。

再次,全面深入是监督检查的基本要求。

监督检查应涵盖医疗机构的各个环节和方面,包括从医生的临床操作到后勤工作的管理制度,确保全面检查。

最后,及时有效和依靠科学技术是监督检查的重要途径。

监督检查应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改进,同时积极运用科学技术手段,提高监督检查的效率和准确性。

二、实施方案的重要内容1.监督检查的范围和内容:明确监督检查的对象范围和检查内容,包括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医疗设备、医务人员的资质和技术水平、医疗费用等方面。

2.检查标准和评价指标:建立科学合理的检查标准和评价指标,对医疗机构进行全面评估和监督检查。

评价指标应包括基本条件、诊疗质量、安全管理、医疗服务效率等多个方面。

3.检查方法和手段:确定监督检查的具体方法和手段,包括现场检查、文件审查、数据分析等。

可以使用科学技术手段对医疗机构进行数据挖掘和分析,提高检查的效率和准确性。

4.监督检查机构和人员:明确监督检查的组织机构和人员,确保其独立性和专业性。

监督检查机构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术水平,相关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和考核。

5.监督检查结果和处理措施:对监督检查的结果进行分类处理,包括表扬和奖励优秀医疗机构,提出整改要求和处罚措施等。

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中的医疗机构监督检查

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中的医疗机构监督检查

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中的医疗机构监督检查在医疗行业中,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是确保医疗质量和安全的重要环节。

本文将对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中的医疗机构监督检查进行探讨。

一、患者权益保护医疗机构监督检查的第一项核心制度是患者权益保护。

在医疗过程中,患者的合法权益应得到保护。

监督检查机构应对医疗机构的患者投诉和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确保患者得到应有的尊重和待遇。

二、医疗服务安全医疗机构监督检查的第二项核心制度是医疗服务安全。

医疗机构在提供医疗服务过程中,应确保医疗设备和设施的安全可靠,遵守医疗操作规范,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并进行定期的设备检修和维护,以确保患者的安全。

三、医疗质量管理医疗机构监督检查的第三项核心制度是医疗质量管理。

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制度,明确医疗质量管理的职责和流程,对医疗过程中的瑕疵和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并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以提高医疗质量水平。

四、医疗人员管理医疗机构监督检查的第四项核心制度是医疗人员管理。

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的医疗人员管理制度,包括医疗人员的招聘、培训、考核和奖惩等方面的规定,确保医疗人员的素质和能力符合要求,并对医疗人员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以保障患者的医疗安全。

五、信息管理医疗机构监督检查的第五项核心制度是信息管理。

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的信息管理制度,包括医疗记录的完整性和准确性的要求,以及患者信息的保密和安全的规定。

监督检查机构应对医疗机构的信息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确保信息的真实可靠。

六、药品管理医疗机构监督检查的第六项核心制度是药品管理。

医疗机构应遵守药品管理法律法规的要求,对药品的采购、储存、使用和配送等过程进行监督检查,以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并防止药品滥用和浪费。

七、医疗费用管理医疗机构监督检查的第七项核心制度是医疗费用管理。

医疗机构应制定合理的医疗收费标准,遵守医疗费用管理相关政策,监督检查机构应对医疗机构的医疗费用管理进行审查,确保医疗费用的合理性和透明性。

医疗机构监督检查要点及查处依据

医疗机构监督检查要点及查处依据

同时注 意检查 的频 率 。在 办 案 中慎 用 强 制 措施 , 不
轻 易查 封 、 押 ; 有业 务往来关 系的证人 调查 取证 扣 对 时 , 影响企业 双 边 关 系 ; 不 对案 件 披 露 适 时有 度 , 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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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力 所能 及地解 决 经营 者 碰 到 问题 和 困难 , 巧性 技 地化 解执 法 中相 对人 产 生 的 对 立情 绪 , 运用 灵活 的 方式达 到执 法 的效果 , 经 营 者 在 和谐 执 法 的环境 使 中 自我 感化 , 由违法 经 营 转 化 为 自觉 守 法 经 营 。在 日常市 场执 法检查 过程 中 , 艺术 、 文明 、 礼貌 , 讲 讲 讲
通 过 内部 人事用 人制 度改 革来 调动执 法人 员 的工 作 积极 性 , 建立竞 争 和激 励 机 制 , 政 治 、 务素 质 较 把 业 高 的人员 调整到 执法 管理 岗位 。
损 害企业 声 誉 ; 提倡 执 法 人 员 冒着 遭 受 暴力 威 胁 不 的危险 与 当事人对 峙 , 以迂 回方 式 使 对 方 接 受处 而

医院感染管理办法中规定对医疗机构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

医院感染管理办法中规定对医疗机构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

医院感染管理办法中规定对医疗机构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医院感染管理是保障患者和医护人员安全的重要环节。

针对医疗机构的感染管理,医院感染管理办法中规定了对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内容,旨在确保医疗机构按照规定开展感染管理工作,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的发生。

以下是医院感染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对医疗机构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1. 感染管理制度和规范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的感染管理制度和规范,包括感染控制委员会的设立、感染管理人员的配备和职责、感染管理培训等内容。

监督检查将重点检查医疗机构是否建立了完善的感染管理相关制度,并是否按照规范执行。

2. 感染监测和报告医疗机构要定期进行感染监测和报告工作,包括感染病例的记录、报告和分析等。

监督检查将关注医疗机构的感染监测工作是否有效,是否及时报告感染病例,并对疫情趋势进行分析。

3. 感染预防与控制医疗机构应加强感染的预防与控制工作,包括手卫生、环境清洁、消毒灭菌、医疗器械使用等方面。

监督检查将关注医疗机构是否按照规范开展感染预防工作,确保患者、医护人员和访客的安全。

4. 感染事件的处理和处置医疗机构发生感染事件时,需要及时进行处理和处置,包括隔离患者、追踪接触者、做好信息报告等工作。

监督检查将检查医疗机构的感染事件处理流程是否合理、是否及时有效,以及对感染事件的溯源和处置是否到位。

5. 感染管理质量评价医疗机构应进行感染管理质量评价,定期检查感染管理工作的实施情况和效果。

监督检查将关注医疗机构的感染管理质量评价是否科学合理,是否能够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改进。

结语医院感染管理办法中规定了对医疗机构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这些内容涵盖了感染管理的方方面面,旨在提高医院感染管理水平,保障患者和医护人员的健康安全。

医疗机构应认真贯彻执行相关规定,做好感染管理工作,提升医疗服务质量,确保医疗安全。

2024年医疗卫生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2024年医疗卫生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2024年医疗卫生监督检查工作计划一、工作目标2024年的医疗卫生监督检查工作旨在进一步提高我国医疗卫生服务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具体工作目标如下:1. 提高基层医疗机构的服务质量和安全水平,确保医疗机构合法合规运营;2. 加强对大型综合医院的全面监督,督促其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医疗质量;3. 加强对特殊医疗机构(如传染病防治机构、精神病院等)的监督,确保公共卫生安全;4. 加强对药品生产企业、医疗器械企业的监督,防范假冒伪劣产品流入市场;5. 推动建立健全医疗责任追究制度,严厉打击医疗事故;6. 加强对健康食品市场的监管,防止不合格产品影响人民群众的健康。

二、工作重点2024年的医疗卫生监督检查工作将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1. 医疗机构服务质量和安全水平(1)对基层医疗机构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其合法合规运营,并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服务。

(2)对综合医院进行全面检查,重点关注其内部管理、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等方面,确保医疗质量稳定提升。

(3)针对医疗机构的疫情防控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加强对医疗机构的感染控制、医疗废物处理等安全管理的监督。

2. 特殊医疗机构监督(1)对传染病防治机构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其设施设备完善,并提供高质量的传染病防治服务。

(2)对精神病院进行全面检查,关注其治疗效果和人文关怀,确保患者的合法权益。

3. 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督(1)对药品生产企业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其生产的药品符合质量标准。

(2)对医疗器械企业进行全面检查,督促其加强质量管理,防范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

4. 医疗事故监督(1)推动建立健全医疗责任追究制度,提高医务人员的责任意识和医疗质量。

(2)严厉打击医疗事故,对涉嫌违法犯罪的行为进行调查取证,并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和追究刑事责任。

5. 健康食品市场监管(1)加强对健康食品市场的监管,确保食品安全和卫生。

(2)加强对健康食品生产和销售企业的监督,防止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

医疗机构医疗器械监督检查要点

医疗机构医疗器械监督检查要点

医疗机构医疗器械监督检查要点医疗机构医疗器械监督检查要点1. 检查目的医疗机构医疗器械监督检查的目的是确保医疗机构在使用、管理医疗器械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保障医疗安全,提高医疗质量。

2. 检查范围医疗机构医疗器械监督检查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2.1 医疗器械设备的合规性检查检查医疗机构所使用的医疗器械设备是否具备合规性,包括设备的注册证明、生产厂家资质、设备的标识与标签等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2.2 医疗器械采购与验收检查检查医疗机构的医疗器械采购与验收管理情况,包括验收标准、验收记录、器械使用登记等是否符合规定。

2.3 医疗器械库房管理检查检查医疗机构的医疗器械库房管理情况,包括库房的环境与卫生、器械的储存与保管、器械的分类与标识等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2.4 医疗器械使用与维护检查检查医疗机构的医疗器械使用与维护情况,包括器械的清洁与消毒、使用规范与操作规程、器械的维修与保养等是否符合规定。

3. 检查方法医疗机构医疗器械监督检查可以采取以下方法:3.1 现场检查通过对医疗机构的医疗器械设备、采购与验收、库房管理、使用与维护等情况进行实地查看和检查,了解医疗机构的实际运营情况,发现问题并提出整改要求。

3.2 文件核查通过对医疗机构的相关文件和记录进行核查,包括注册证明、采购与验收记录、库房管理记录、使用和维护记录等,了解医疗机构的管理情况和操作规范。

3.3 口头询问通过与医疗机构工作人员进行交流和询问,了解医疗机构的工作流程、使用规定、维护措施等情况,进一步核实医疗机构的医疗器械管理情况。

4. 检查内容和重点医疗机构医疗器械监督检查的内容和重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4.1 设备合规性核查医疗机构所使用的医疗器械设备的注册证明、生产厂家资质、标识与标签等是否符合要求,确保设备的合规性。

4.2 采购与验收管理审查医疗机构的医疗器械采购与验收记录,检查采购程序、验收标准、验收记录是否完整,确保医疗器械的质量和安全。

医疗卫生监督检查重点内容

医疗卫生监督检查重点内容

医疗卫生监督检查重点内容
1.食品卫生检查:对食品加工企业、餐饮服务场所等进行定期检查,重点检查食品卫生安全、食品加工过程中卫生控制等方面的情况。

2.药品监管检查:对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等进行定期检查,重点检查药品质量、安全、监管等方面的情况。

3.医疗机构卫生检查:对医疗机构进行定期检查,重点检查医疗卫生设施、医疗服务质量、医疗安全等方面的情况。

4.医疗器械监管检查:对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经营企业等进行定期检查,重点检查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监管等方面的情况。

5.疫苗监管检查:对疫苗生产企业、经营企业等进行定期检查,重点检查疫苗质量、安全、监管等方面的情况。

6.环境卫生检查:对公共场所、居民区等进行定期检查,重点检查环境卫生安全、噪音、空气质量等方面的情况。

7.职业卫生检查:对工业企业、建筑工地等进行定期检查,重点检查职业卫生安全、职业病防护等方面的情况。

8.卫生应急管理检查:对各类卫生应急机构进行定期检查,重点检查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情况等方面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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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监督检查要点

医疗机构监督检查要点

医疗机构监督检查要点(1)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是否有效(2)医疗机构是否按规定时间校验 (3)医疗机构的名称、地点、法定代表人、诊疗科目等是否与执业登记的内容一致;(4)医疗机构的牌匾是否与核准登记的名称相同; (5)医疗机构是否伪造、涂改、出卖、转让、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即是否存在出租、承包或者合作经营科室的行为或者存在非法设点或者未经变更执业地点进行行医(6)医疗机构核准登记诊疗科目是否与实际开展的诊疗科目一致;(7)是否存在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引产的行为(8)是否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9)人流、引产、药流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或者母婴保健执业技术服务是否许可目的内容、项目、从业人员及资质、服务对象、使用器械药品、医学技术手段,病历、检查治疗单、检验单、处方、收费单等。

问询当事人执业登记和核准诊疗科目情况,改变地址执业或者超范围执业的时间、内容、项目、从业人员及资质、使用器械药品、医学技术手段,服务对象、数量和收入等;采集有关书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相关病历、处方、检查治疗单、检验单、收费单等。

项目、服务对象、使用器械药品、医学技术手段,相关病历、检查治疗单、检验单、处方、收费单等。

问询当事人和非卫生技术人员的聘用关系,非卫生技术人员的数量以及从事的时间、内容、项目、使用器械药品、医学技术手段,服务对象、数量和收入等;等。

记录从事医疗行为的主体所开展的内容、时间、项目、从业人员的聘用及资质、服务对象、使用器械药品、医学技术手段,相关病历、检查治疗单、处方、检验单、收费单等。

采集有关书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相关病历、处方、检查治疗单、检验单、收费单、合作合同协议等。

机构资质:检查机构的《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及有效期、许可范围;人员资质:检查从事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的合格证书及内容,如《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等;c 执业行为:通过执业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病历、检查单等资料,检查母婴保健服务执业许可范围和实际开展项目、出具医学证明文件的真实性和擅自进行胎儿性别鉴定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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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监督检查要点The final revision was on November 23, 2020医疗机构监督检查要点一、执业行为1、检查内容(1)《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是否有效(2)医疗机构是否按规定时间校验(3)医疗机构的名称、地点、法定代表人、诊疗科目等是否与执业登记的内容一致;(4)医疗机构的牌匾是否与核准登记的名称相同;(5)医疗机构是否伪造、涂改、出卖、转让、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即是否存在出租、承包或者合作经营科室的行为或存在非法设点或未经变更执业地点进行行医(6)医疗机构核准登记诊疗科目是否与实际开展的诊疗科目一致;(7)是否存在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引产的行为 (8)是否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9)人流、引产、药流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或母婴保健执业技术服务是否许可2、调查取证:(1)诊疗活动超出登记范围:违法所得a.现场查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有效期、核准科目、地址,超出诊疗科目的内容、项目、从业人员及资质、服务对象、使用器械药品、医学技术手段,病历、检查治疗单、检验单、处方、收费单等。

b.询问当事人执业登记和核准诊疗科目情况,改变地址执业或超范围执业的时间、内容、项目、从业人员及资质、使用器械药品、医学技术手段,服务对象、数量和收入等;c.询问相关医务人员和病人证实改变地址执业或超范围执业的相关情况。

d.收集有关书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相关病历、处方、检查治疗单、检验单、收费单等。

(2)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重点是B超、影像、心电图出具诊断性报告的、实习生、见习生、化验室、治疗室、护士。

a.现场检查内容:记录医疗机构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的姓名以及从事的内容、项目、服务对象、使用器械药品、医学技术手段,相关病历、检查治疗单、检验单、处方、收费单等。

b.询问当事人和非卫生技术人员的聘用关系,非卫生技术人员的数量以及从事的时间、内容、项目、使用器械药品、医学技术手段,服务对象、数量和收入等;c.询问相关非卫生技术人员和病人证实人员资质和业务开展的相关情况。

d.收集有关书证:资质证书、相关病历、处方、检查治疗单、检验单、收费单等。

(3)出卖、转让、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违法所得a.现场查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有效期、登记的执业地址;b.记录医疗机构出卖、转让、出借的医疗文书、场所、科室;c.记录从事医疗行为的主体所开展的内容、时间、项目、从业人员的聘用及资质、服务对象、使用器械药品、医学技术手段,相关病历、检查治疗单、处方、检验单、收费单等。

d.询问双方当事人执业登记情况,合作协议或合同;e.收集有关书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相关病历、处方、检查治疗单、检验单、收费单、合作合同协议等。

二、专项诊疗技术监督管理1、检查内容包括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医疗美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1)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违法所得a机构资质:检查机构的《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及有效期、许可范围;b人员资质:检查从事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的合格证书及内容,如《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等; c执业行为:通过执业许可证或批准文件、病历、检查单等资料,检查母婴保健服务执业许可范围和实际开展项目、出具医学证明文件的真实性和擅自进行胎儿性别鉴定等行为。

(2)医疗美容服务:a机构资质:检查《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核准科目、项目;b人员资质:主诊医师必须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具有从事整形外科、口腔科、中医科、皮肤病科等相关临床学科3-6年以上工作经历,经过医疗美容专业培训或进修并合格,或已从事医疗美容临床工作1年以上。

未取得主诊医师资格的执业医师,应在主诊医师的指导下从事医疗美容临床技术服务工作。

c执业行为:核准医疗美容项目和实际开展项目,医疗美容技术操作规程,治疗前告知同意手续,保护病人隐私等。

(3)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违法所得a机构及人员资质:检查《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注明的妇产科计划生育专业;检查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医师(执业范围:妇产科)、护士等)的相关执业证书。

b执业行为:检查擅自开展人流、药流、引产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

2、调查取证(1)擅自从事母婴保健技术a现场检查内容:查验《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或许可批件,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地点、对象、项目、方法、从业人员及资质、使用的药品器械、有关病历、检查治疗单、收费单等。

b询问当事人执业许可情况,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时间、地点、项目、方法、从业人员及资质、使用的药品器械、业务量及业务收入;询问相关医务人员和病人,证明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开展相关情况。

c收集有关书证:相关病历、检查单、检验单、处方笺及发票收据、收据、从业人员合格证书等。

(2)超范围开展母婴保健技术a现场检查内容:查验《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或许可批件及许可范围,超出范围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地点、对象、项目、方法、从业人员及资质、使用的药品器械、有关病历、检查治疗单、收费单等。

b询问当事人执业许可情况,超范围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时间、地点、项目、方法、从业人员及资质、使用的药品器械、业务量及业务收入;询问相关医务人员和病人,证明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开展相关情况。

c收集有关书证:相关病历、检查单、检验单、处方笺及发票收据、收据、从业人员合格证书等。

(3)采用技术手段对胎儿进行性别鉴定a现场检查内容:查验《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或许可批件及许可范围,进行胎儿性别鉴定的对象、方法、从业人员及资质、使用的药品器械、有关病历、检查治疗单、检查报告、收费单等。

b询问当事人进行胎儿性别鉴定的对象、原因、方法、从业人员及资质、使用的药品器械、检查手段、收费等;询问相关医务人员和孕妇,证实上述相关情况。

c收集有关书证:相关病历、检查单、检验单、检查报告、处方笺及发票收据、收据、从业人员合格证书等。

(4)擅自从事性病诊疗业务a现场检查内容:查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核准科目或许可批件,开展性病诊疗业务的地点、对象、疾病名称、方法、从业人员及资质、使用的药品器械、有关病历、检查治疗单、检验单、收费单等。

b询问当事人执业许可情况,开展性病诊疗业务的时间、地点、疾病名称、方法、从业人员及资质、使用的药品器械、业务量及业务收入;询问相关医务人员和病人,证明性病诊疗业务开展相关情况。

c收集有关书证:相关病历、检查单、检验单、处方笺及发票收据、收据等。

(5)擅自开展医疗美容服务a现场检查内容:查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许可范围,从事医疗美容服务的行为及从业人员,使用的药品、器械、手术方法以及医学技术方法,以及相关病历、处方、检查治疗单、检验单、收费单等。

b询问当事人执业许可情况,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时间、地点、项目、对象、服务人数和从业人员及资质、使用的药品、器械、技术手段、收费情况等。

c收集有关书证:病历、检查单、检验单、处方笺、发票收据、人员资质证书等。

(6)非法为他人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违法所得a现场检查内容:查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是否有妇产科计划生育专业,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行为及从业人员,使用的药品、器械、手术方法以及医学技术方法,以及相关病历、处方、检查治疗单、检验单、收费单等。

b询问当事人执业许可情况,开展计划生育专业的时间、地点、项目、对象、服务人数和从业人员及资质、使用的药品、器械、技术手段、收费情况等。

c收集有关书证:病历、检查单、检验单、处方笺、发票收据、人员资质证书等。

三、人员执业资格1、检查对象:(1)医师(2)护士(3)医技人员(4)放射工作人员2、检查内容:(1)医师必须有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核发的《医师执业证书》;(2)《医师执业证书》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和实际的执业地点、类别、范围必须一致;(3)护士:检查其《护士执业证书》及有效期、连续注册等情况;(4)医技人员:包括检验、药剂、影像技术等人员,检查其相应的资格或职称证书。

医学影像、病理、超声、心电图等出诊断报告人员是否取得《医师执业证书》;(5)放射工作人员:是否按规定组织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查是否有效的放射工作人员证、影像报告,2年有效期)3调查取证:医师:(1)现场检查内容:查验《医师执业证书》及其真实性,记录从事医师活动的地点、对象、使用的药品、器械、医学技术方法,有关医疗文书和票据。

(2)询问当事人执业许可情况,从事医师活动的时间、地点、内容、使用的器械药品及来源、服务对象数量和医疗收入等;(3)询问就诊对象,证实相关情况。

(4)收集有关书证:相关病历、检查治疗单、处方笺及发票收据等。

护士:(1)现场检查内容:查验《护士执业证书》及注册年限和连续注册情况,记录从事护士工作的地点、对象、方法、使用的药品、器械,有关医疗文书和票据。

(2)询问当事人执业许可情况,从事护士工作的时间、地点、内容、使用的器械药品、服务对象数量和医疗收入等;(3)询问服务对象,证实相关情况。

(4)收集有关书证:相关病历、检查治疗单、处方笺及发票收据等。

医技人员:(1)现场检查内容:查验相关资格或职称证书(技师/士、药剂师/士、检验师/士等),记录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对象、方法、使用的药品、器械,有关医疗文书和票据等。

(2)询问当事人取得资格情况,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时间、内容、使用的器械药品、服务对象数量、收入等;(3)询问就诊对象,证实相关情况。

(4)收集有关书证:相关病历、检查治疗单、检验单、发票/收据等。

放射工作人员:(1)现场检查内容:查验相关资格或职称证书、职业健康检查档案,记录从事拍片工作的对象、方法、使用的射线装置,有关医疗文书和票据等。

(2)询问当事人取得资格及职业健康检查情况,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时间、内容、使用的射线装置、服务对象数量、收入等;(3)询问就诊对象,证实相关情况。

(4)收集有关书证:相关病历、检查治疗单、检验单、发票/收据等。

四、传染病防治监督管理1、检查内容(1)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a是否建立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b是否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信息监测报告制度,包括是否网上直报、报告卡和传染病疫情登记本、疫情收报、核对、自查、奖惩;c责任报告单位对甲类传染病、乙类传染病中的传染性非典型性肺炎、艾滋病、肺炭疽、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和脊髓灰质炎的病人、病原携带者或疑似病人,城镇应于2小时内、农村应于6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

d对其他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伤寒副伤寒、痢疾、梅毒、淋病、乙型肝炎、白喉、疟疾的病原携带者,城镇应于6小时内、农村应于12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

e对丙类传染病和其他传染病,应当在24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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