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肃考风考纪,加强学风建设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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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大学法学院学风建设专项活动实施方案2

郑州大学法学院学风建设专项活动实施方案2

郑州大学法学院学风建设专项活动实施方案2郑州大学法学院关于开展学风建设专项活动的通知各单位:为了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学风建设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推进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切实加强和改进我院的学风建设,经研究,决定在全院开展学风建设专项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工作目标通过强化课堂纪律管理,开展学术特色活动,重点解决学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帮助学生明确学习目的,增强学习意识和诚信意识,努力做到“乐学、勤学、会学”;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目标,不断加强制度建设,探索建立学风建设的长效机制,为学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提供有力保障。

二、实施时间2015年月——2015年月三、具体措施(一)学院成立学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学风建设专线活动实施方案。

召开全院动员大会,全面启动“学风建设专项活动”。

(二)加强和完善学风建设的制度建设。

建立和完善检查制度、通报制度、听课制度、沟通制度,即每周至少检查一次课堂出勤情况,定期通报学生出勤情况,学生专职工作队伍每周听课一次,学生管理人员和教学管理人员定期沟通学风和教风情况,形成学风建设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三)强化学风督查工作。

从上课出勤抓起,杜绝迟到、早退、旷课、上课期间在宿舍睡觉、熄灯后在宿舍打电脑游戏等行为。

加大对违纪现象的查处力度,特别是对旷课、考试作弊、熄灯后打电脑游戏等违纪行为,取消一年内所有类别的评奖评优,并在全院范围内进行通报。

(四)坚持考风考纪巡查工作。

严肃考试纪律,加大考风考纪巡查力度,通过开展宣传思想工作,强化广大学生对考试违纪作弊危害性的认识,对考试作弊者形成强大的舆论压力,净化校园考试环境。

(五)开展“文明宿舍”评选。

通过开展“文明宿舍”创建活动,教育引导学生养成讲文明、讲卫生、守纪律的良好习惯,创建健康、文明、和谐的生活环境和学习氛围。

(六)实施“优良学风班”创建计划。

在班集体中选拔一批有特色的班级,进行重点扶持,通过给予工作指导、学习指导、资金支持等将其打造为优良学风示范班级。

关于学校活动通告的范文

关于学校活动通告的范文

关于学校活动通告的范文各系学生工作办公室:为进一步加强学院学风建设,营造良好的育人氛围,促进良好校风、学风的形成,学院决定在全院开展学风建设月活动,现将活动内容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坚持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根本任务;以新生入学教育为抓手;以完善制度建设为基础。

坚持学风建设与考风建设相结合,积极营造良好的育人氛围,引导学生明确学习目的,端正态度,规范行为,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二、活动目的在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的研究风格,结合大学生的实际,充分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辅导员、教师和学生的主体作用,本文从信息管理到下载。

我们需要加强对学生指导,开展针对性强,受益范围广,内容丰富,形式,活动,一系列活动,具有良好的效果来提高学生的主动学习,自主学习的热情,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培养学生成人、成功。

三、活动时间总体安排:11月至12月第一阶段:11月中旬,竞选发射阶段;第二阶段:11月中旬到12月中旬活动全面展开阶段,第三阶段:12月中旬到12月底,巩固总结阶段。

四、活动内容(一)立思想、正学风1、由团委牵头向全院学生发出活动;通过校园网、奥蓝学生版、宣传栏等阵地广泛宣传;各系学办、辅导员要强化对学风建设月活动重要性的宣传、引导工作,做到人人知晓、人人参与,统一全体师生认识,为活动营造良好氛围。

2、增强工作透明度,及时公示学风建设、、检查结果及整改措施等内容。

3、辅导员、班主任负责组织召开以“学风建设为主题”的主题班会,针对班级学风、班风存在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4、按照20xx级新生入学教育计划安排,切实加强新生学风建设,抓好“一早一晚”早操晚自习工作,培养学生良好学习生活习惯的形成。

(二)学先进、助帮扶1、以上学年评奖、评优活动为契机,在学生当中广泛宣传优秀学生、先进班集体事迹,倡导全院学生争先、创优,开展争创新学年省级、校级先进个人、先进集体活动。

2、各系通过举办学习经验交流、座谈会等形式,引导学生积极向上,勤奋学习、刻苦钻研。

期末通知范文书模板

期末通知范文书模板

期末通知范文书模板为了加强教风和学风建设,维护正常考试秩序,使考试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化、科学化,在《关于考试工作的有关规定》、《考场规则》、《监考人员守则》和《关于试卷评阅的有关规定》文件的基础上,现结合实际,对加强期末考试工作规范的几点补充要求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时间安排按照学院校历统一安排,结合教务处工作要求执行。

二、考试质量鼓励任课教师根据课程教学目标和要求进行考试(核)方式改革,注重过程考核,形式灵活多样,考试内容要能反映该课程对学生专业能力、方法能力和社会能力(知识、能力、素质)培养的要求,出卷前课程负责人组织相关任课教师要进行充分交流讨论,出卷教师要掌握学生总体学习情况,试卷命题要规范准确、难度适中、覆盖面广,不能使用往年试卷或与往年试卷相似度过高(雷同率不得高于30%)。

鼓励各系(部)建立课程试卷(题)库,如“课程中心”平台等网络手段,实行教考分离。

1/10各系(部)教学负责人要组织教研室主任、课程负责人做好课程考试(核)方式及试卷的审核工作。

当课程考试(核)方式与教学大纲不一致时,应经各系(部)教学负责人审批通过后执行,并及时修订完善该课程教学大纲。

加强考前辅导,提高教学质量,课程结束后各任课教师应指导学生进行全面系统的复习,加强复习阶段辅导,帮助学生复习备考,解决课程疑难问题,但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学生透露试题内容。

规范试卷印刷分装,强化试卷保密意识,试卷应由各系(部)统一送文印室印刷,要做好试卷交接记录。

试卷分装应在封闭环境中进行,工作人员要注意检查试卷,避免试卷错印、漏印、装订缺页等,要在各个环节中做好试卷保密工作,且负有保密责任,防止因人为主观故意或疏忽造成试卷(题)泄露。

三、监考工作严肃考风考纪,强化考务培训,各系(部)要组织监考人员进行监考工作的培训,认真学习相关制度文件。

各系辅导员(班主任)要组织学生开展形式多样的考风考纪诚信主题宣传教育活动,营造良好的备考氛围和公平的考试环境。

严肃期末考试考风考纪相关事宜的通知

严肃期末考试考风考纪相关事宜的通知

关于严肃期末考试考风考纪的通知严格考试纪律,维护考场秩序是学风建设、校风建设的重要一环。

本学期期末考试即将进行,为端正考风、考纪,使学生自觉地养成“诚信”的美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我校将安排在2020年7月6日-7月7日进行本学期的期末考试,具体安排详见校内通知,也可登录教务处网站查看。

考试期间,考场监控全部开放。

二、各二级学院院长务必于教师动员会上强调教师监考职责、考风考纪。

三、各辅导员、班主任于考前组织召开考风考纪教育动员会,组织学生学习有关考试纪律规定和处理办法,教育学生要诚信为人,杜绝考试作弊。

四、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要加强教师监考纪律的教育工作,教师要严格、认真履行监考教师职责,严查学生的证件,提醒学生禁带物品统一放置指定位置,一旦发现考试作弊,要认真取证、严格处理。

五、各二级学院务必通知学生带齐校园卡或学生证(任选其一)和身份证(必带)参加考试,证件不齐须提前补办或到学生工作处开证明,否则不准参加考试。

六、监考人员守则1.监考人员是考场的执法者,是考试实施真实有效的鉴定人。

监考人员必须以高度负责的精神作好考试的监督、检查工作,严格维护考场纪律,确保考试公正、顺利地进行。

2.考前必须参加培训,熟悉监考业务,未经培训者不准监考。

监考人员必须佩带规定标志,不允许无关人员随便出入考场。

严格遵守考试作息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职守。

3.监考人员如因事因病不能参加监考,须于前一天向二级学院或教务处请假,经批准同意后由二级学院另行安排监考人员。

对于随意不参加监考,任意调换监考场次,影响考试的人员,要进行批评,当日按教学事故处理。

4.监考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监考。

迟到者取消当场考试监考费用并按教学事故处理。

5.监考人员开考前15分钟应进入考场,作好考场清理工作,安排考生签到并按指定位置就座,座位安排原则上要隔位。

监考人员不按要求安排考生座次,为监考失职。

6.考试前,监考人员要提醒考生关闭除手机以外的通讯设备并要求考生将已带入考场的任何文字材料(开卷考试除外)、电子文具等违禁物品集中存放在指定地点,仔细核验学生证、身份证和准考证(若有),无证者不准参加考试。

《关于严肃考风考纪,加强学风建设的通知》

《关于严肃考风考纪,加强学风建设的通知》

《关于严肃考风考纪,加强学风建设的通知》第一篇:关于严肃考风考纪,加强学风建设的通知关于严肃考风考纪,加强学风建设的通知各学部及相关职能部门:考风考纪建设是学院学风建设的重要内容。

为保证考试的公平与公正,以考风促学风,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学院决定进一步严肃考风考纪,加强学风建设。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1、各学部召开考风考纪建设动员会,以各种形式加大宣传教育,组织师生学习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采取切实措施,坚决刹住高等学校考试作弊歪风的紧急通知》(教电[202x]504号文)、教育部202x年3月颁布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和《吉首大学张家界学院学生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2、加强对学生和监考教师的思想教育工作,贯彻“防重于治”的原则。

各学部要深入对学生进行考前教育,让学生树立诚信为本、公平竞争的观念,促使学生自觉遵守考场纪律;同时要求监考教师强化责任感,严格履行监考职责。

3、严格执行考场纪律,遵守考场秩序,清洁考试环境。

一方面,监考教师监考时必须佩戴监考证,前后各一人站立监考,不得接听手机、聊天、擅自离开考场等;在考试前必须核查考生证件、指导考生清理考场。

对未能按照有关要求执行,在考试中疏于管理,特别是对学生违纪、作弊行为视而不见的监考人员,一经查出,将严格按照学院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另一方面,考生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考试规定携带相关证件(身份证、学生证、考试证以及各类考试明确的其它证件)参加各类考试,证件不全者一律不得参考。

因证件遗失或其它特殊情况,考生考前必须到教学科研部补办相关证件或开具相关有效证明。

4、坚决、迅速、严肃处理考试中出现的各类违纪作弊问题,及时对考试中出现的各类违纪、作弊事件进行通报。

5、考生在各类考试中凡因违纪、作弊受记过及以上处分者,一律不得撤销其处分,不授予学士学位。

考风考纪建设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工作,各学部及相关职能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严格执行《通知》中所要求和注意的各事项,将考风建设与学风、教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通过师生共同努力把我院的考风建设提高到一个更高的水平,努力营造一个公平、公正、求真、务实的教育教学环境。

关于进一步严肃考风考纪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严肃考风考纪的通知

林州市第十中学关于进一步严肃考风考纪的通知各位同学、老师:严格考试纪律,维护正常的考场秩序是学风建设、校风建设的重要一环,也是广大同学的共同愿望。

但有个别同学心怀侥幸,考场违纪现象屡有发生。

本学期期中考试即将进行,为端正考风,自觉地养成“诚信”的美德,今就严肃考场纪律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本次考试各项程序按照中招标准要求。

二、请学生将所有个人物品带离教室。

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个人自负。

三、对于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监考人员的安排和要求的,认定为考试违纪。

四、考生违背公平公正原则,在考试过程中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企图获得试题答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认定为考试作弊:1、携带、夹带、抄袭与考试内容相关的书本、笔记、纸条的;2、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他人试卷、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手势的;3、未经允许在考试过程中使用具有存储功能的电子工具(如文曲星、快译通、商务通、掌上电脑)的;4、故意销毁试卷或者考试材料的;5、擅自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等与考试有关的用纸带出考场的;6、传递纸条或交换试卷、答案和草稿纸的;7、向他人主动或者故意展示试卷、答案和草稿纸让他人抄袭的;8、在考试中,有其他协同作弊行为的。

9、由他人代替考试、替他人参加考试、使用通讯设备作弊及其他作弊行为。

10. 有其他作弊行为的。

五、监考教师应在开考前认真清场,监考教师有责任维持本考场的考试秩序,对未按规定履行监考职责者将予以写实性通报。

六、对于考场违纪的同学,视情况作通报批评、扣分、该科考试作废、警告、记过等处分。

七、为共同努力创造纯正的考风、学风,形成我校公平、公正的学习环境,欢迎广大同学参与考风考纪的监督。

林州市第十中学二OO八年十一月三日。

《关于在全校开展学风建设月活动的通知》

《关于在全校开展学风建设月活动的通知》

《关于在全校开展学风建设月活动的通知》各二级学院、部门:为进一步营造浓郁的学习氛围,形成良好的教风学风,增强学生自主学习的积极性,根据本学期学生工作要点相关要求,经研究决定202x年11月下旬至202x年1月上旬在全院范围内开展以“创建优良学风,提升文明素养”为主题的学风建设月活动。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紧紧围绕学院人才培养目标,立足于学生的健康成才与科学发展,以专题教育培育学风,以实际行动提倡学风,以典型事迹带动学风,以良好班风促进学风,以严格管理保证学风,营造一种教师重教、学生乐学、教学相长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提升我院学风建设的水平。

二、组织领导1、成立学风建设月活动领导小组:组长:马元兴副组长:王友明成员:张想林董慧胡子鸣王建中董冉功王虹张名艳陈洁瑾刘晓军赵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部(处),负责活动方案的制定、活动组织与实施情况的督查通报、总结与评比等工作。

2、各二级学院成立学风督导小组,由分管学生工作的党总支副书记为组长,成员由辅导员和学生骨干组成,人数不少于5人。

二级学院学风督导小组成员须配合学校学风建设月活动领导小组的安排开展工作。

三、活动安排(一)宣传动员阶段(11月23日—11月30日)1、召开学风建设月活动动员大会,对活动进行动员和部署。

2、各二级学院结合本单位实际,利用晚自习、主题班会、团会等形式,在学生中进行广泛宣传与动员,力争做到人人知晓,个个参与,确保学风建设月活动取得实效。

3、充分利用校园网、宣传栏、广播、报纸等宣传媒介,加强活动的宣传,为学风建设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具体实施阶段(12月1日—1月上旬)1、严抓学生出勤、课堂纪律和早晚自习(1)切实加强教育引导。

要把上课出勤、课堂纪律和早晚自习情况检查作为学风建设的重要抓手。

要求学生把主要精力和时间用在学习上;教育学生切实做到尊重老师,遵守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不在课堂内进食;上课期间不随意走动、不交头接耳、不打瞌睡,勤思多记。

关于加强学风建设的六项规定

关于加强学风建设的六项规定

关于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六项规定一、严肃考风考纪规定。

为了对接学业水平考试,加强考试工作的严肃性和规范性,进一步强化考风考纪教育和监考工作,凡学校所有考试由教务处统一安排,教研组组织命卷,各专业科负责实施,并实行网上监控。

学生违反考试纪律,按相关处理规定严肃处理。

二、成绩利用管理规定。

考试后,每门课程成绩由课任教师进行排名,按照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评定规定各等级比例要求,分别确定A、B、C、D、E各等级,并上报教务处备案。

进一步加强成绩管理,充分利用成绩排名和实际成绩,作为教学评估、成绩通报、确定补考、留级、建议重修的依据。

三、成绩通报制度规定。

每次考试后,班主任要做好各科成绩汇总工作,成绩汇总表应及时上交教务处备案存档,专业科负责组织班主任按时填写学习成绩通报单和喜报,及时寄给家长,向家长通报各科成绩。

四、推行补考制度规定。

凡是成绩不及格者,学校提供一次补考机会,补考时间安排在开学初第一个月。

补考工作由教务处统一安排命卷、监考、改卷,监考工作按规范进行,并进行网上监控。

五、实施留级重修规定。

补考后,凡各科成绩均不及格者,班主任要及时与家长联系勾通,要求实行重修,原则上作为留级处理。

若本人要求申请跟原班级继续学习,不及格采用挂科制度。

挂科学生若省学业水平测试科目全部通过,非学业水平测试科目不及格,三年后本人要继续申请非学业水平测试科目重修,重修合格后,学校发给毕业证书;若省学业水平测试科目没有通过,非学业水平测试科目不及格,三年后本人要继续申请非学业水平测试科目重修,重修合格后,学校发给结业证书。

六、推行劝退处分规定。

补考后,凡各科成绩仍不及格者,且学习态度极不端正,在校表现极差,没有丝毫继续学习愿望的,学校实行劝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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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肃考风考纪,加强学风建设的通知
各学部及相关职能部门:
考风考纪建设是学院学风建设的重要内容。

为保证考试的公平与公正,以考风促学风,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学院决定进一步严肃考风考纪,加强学风建设。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各学部召开考风考纪建设动员会,以各种形式加大宣传教育,组织师生学习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采取切实措施,坚决刹住高等学校考试作弊歪风的紧急通知》(教电[2003]504号文)、教育部2005
年3月颁布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和《吉首大学张家界学院学生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2、加强对学生和监考教师的思想教育工作,贯彻“防重于治”的原则。

各学部要深入对学生进行考前教育,让学生树立诚信为本、公平竞争的观念,促使学生自觉遵守考场纪律;同时要求监考教师强化责任感,严格履行监考职责。

3、严格执行考场纪律,遵守考场秩序,清洁考试环境。

一方面,监考教师监考时必须佩戴监考证,前后各一人站立监考,不得接听手机、聊天、擅自离开考场等;在考试前必须核查考生证件、指导考生清理考场。

对未能按照有关要求执行,在考试中疏于管理,特别是对学生违纪、作弊行为视而不见的监考人员,一经查出,将严格按照学院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另一方面,考生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考试规定携带相关证件(身份证、学生证、考试证以及各类考试明确的其它证件)参加各类考试,证件不全者一律不得参考。

因证件遗失或其它特殊情
况,考生考前必须到教学科研部补办相关证件或开具相关有效证明。

4、坚决、迅速、严肃处理考试中出现的各类违纪作弊问题,及时对考试中出现的各类违纪、作弊事件进行通报。

5、考生在各类考试中凡因违纪、作弊受记过及以上处分者,一律不得撤销其处分,不授予学士学位。

考风考纪建设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工作,各学部及相关职能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严格执行《通知》中所要求和注意的各事项,将考风建设与学风、教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通过师生共同努力把我院的考风建设提高到一个更高的水平,努力营造一个公平、公正、求真、务实的教育教学环境。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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