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考风考纪建设工作通知
湖北省教育厅关于贯彻教育部办公厅加强全国教育统一考试管理和考风考纪工作意见的通知

湖北省教育厅关于贯彻教育部办公厅加强全国教育统一考试管理和考风考纪工作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00.06.04•【字号】鄂教委[2000]001号•【施行日期】2000.06.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湖北省教育厅关于贯彻教育部办公厅加强全国教育统一考试管理和考风考纪工作意见的通知(鄂教委〔2000〕001号)各市、州、县教育委员会(教育局),各普通高校、成人高校、中等专业学校:近几年来,教育部、省政府和我省教育部门十分重视加强考试管理和考风考纪工作,省教育考试院相继开展了“’98考风考纪年”活动、考风考纪专项治理活动,今年又推出了创最佳考区的活动。
经过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考试机构、各级各类学校及全体教育考试工作人员的努力,我省全国教育统一考试管理和考风考纪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考风考纪明显好转,受到教育部的肯定。
但是,目前我省全国教育统一考试管理及考风考纪工作中仍存在一些薄弱区域和薄弱环节。
个别考点仍存在管理不严、纪律松弛的现象,考试夹带、请人代考、冒名顶替上学等违纪舞弊行为也时有发生。
最近教育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全国教育统一考试管理和考风考纪工作的意见》,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加强对本地区全国教育统一考试的领导,采取切实措施加强考试管理和考风考纪工作,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确保全国教育统一考试的良好声誉。
为了认真贯彻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全国教育统一考试管理和考风考纪工作意见的精神,确保教育考试质量,维护国家考试声誉和权威,现结合我省实际,就加强我省全国教育统一考试管理和考风考纪工作通知如下: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本地区各项全国教育统一考试的领导。
端正考风、严肃考纪,确保各项全国教育统一考试顺利进行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考试机构的重要职责,是各级各类学校应尽的义务。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增强法制观念。
2024年考风考纪建设工作制度(2篇)

2024年考风考纪建设工作制度一、引言考风考纪是教育系统中的一项重要工作,旨在规范考试行为,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性,提高考试结果的可信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考风考纪建设工作,2024年我们将制定一系列新的考风考纪建设工作制度。
二、考风建设工作制度1. 建立健全考试制度:明确考试科目、考试内容、考试流程等相关政策和规定,确保考试的公平、公开、公正。
2. 完善考试监督机制:加强对监考人员的培训,确保他们具备监考技能和遵守监考纪律的能力。
建立健全监考人员考核机制,对监考人员进行绩效评价。
3. 加强考务管理:制定考务管理规定,明确各个环节的具体工作责任和流程,确保考场的秩序井然,考试材料的安全可靠。
4. 推行信息化考试管理:利用现代化技术手段,实现考试过程监控、远程监考、考试成绩管理等工作的信息化管理,提高考试管理的效率和准确性。
5. 加强考风宣传教育:加强对学生、家长和教师的考风宣传教育工作,提高考试意识和诚信意识,倡导公平竞争和诚实守信的考试行为。
三、考纪建设工作制度1. 制定严格的考试纪律:明确违纪行为和相应的处罚措施,如作弊、抄袭、替考等违规行为一律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2. 完善举报渠道:建立健全举报违纪行为的渠道和机制,鼓励广大学生、家长和教师积极参与考风考纪建设,对违纪行为进行举报。
3. 加强考试监督检查:加大对考试场所、监考人员、考试材料等的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和处理违纪行为。
4. 加强违纪惩处力度:对于发生违纪行为的考生,依据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并将其违纪情况记入档案,影响其继续升学和就业。
5. 完善复核申诉机制:建立健全考试成绩复核和申诉机制,对成绩有疑议的考生提供复核申诉的途径和程序,保证考试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四、工作推进措施1.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考风考纪建设领导小组,负责考风考纪工作的统筹和组织协调工作,明确各个职责和任务。
2. 加强宣传教育: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广泛宣传考风考纪建设的重要性和政策法规,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遵纪守法意识。
《关于进一步加强考风考纪建设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考风考纪建设工作的通知》各院系:本学期期末考试即将开始,为规范考试过程,保证考试质量,严格考试纪律,树立良好的考风、学风,现就进一步加强考风考纪建设工作通知如下: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考试管理考风是学生思想品质、学习精神、综合素质的集中体现,也是创建优良学风的重要手段。
全体监考、巡考教师要严格执行学校考试制度,采取坚决有效的措施预防和制止考试作弊行为,对违纪行为严肃处理,减少和杜绝考试作弊现象的发生。
二、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对学生的考风考纪教育各院系要高度重视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认真实施《“诚信考试,杜绝作弊”教育活动实施方案》(附件),对考生进行深刻的考风考纪教育,以警示考生正确对待考试,严格遵守考试纪律。
各班级要组织召开主题班会,组织全体学生学习有关考试的规章制度,教育学生自尊、自重、自爱,提高考生自觉性,在全体学生中形成一种“遵守考纪光荣,违纪作弊可耻”的氛围。
对学生党员、学生干部更应严格要求,充分发挥他们的模范带头作用。
三、加强监考力度,落实监考责任,严格执行培养方案规定的考试形式担任监考工作的人员要严格遵守监考纪律,落实责任,明确工作职责,熟悉监考程序,严肃考场纪律,不准迟到、早退,不得无故缺席。
每场监考人员不得少于2人,其中专职教师至少为1人。
监考人员如有调换,也不得改变此要求。
监考人员必须认真填写《考场记录》各项内容并签名。
各院系要严格执行培养方案规定的考试方式,不得随意变更。
四、严格执行学校规定,加大考试违纪处理力度各院系教职员工及学生要认真按照学校考试安排和工作纪律要求开展考试工作,对于违反监考及考试纪律的教师或学生,将根据学校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诚信考试,杜绝作弊”教育活动实施方案202*年十二月二十一日附件:“诚信考试,杜绝作弊”教育活动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推动学风、考风建设,营造良好的诚信考试舆论氛围,强化学生诚信意识和诚实做人的品格,经学校研究决定期末考试前,在全校开展以“诚信考试,杜绝作弊”为主题的教育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一、活动目的通过“诚信考试,杜绝作弊”教育活动的开展,积极引导学生树立严谨求实的学风和良好和谐的考风,自觉遵守考场纪律;积极倡导学生弘扬正气,树立与作弊行为做斗争的信心和勇气,使诚信考试蔚然成风。
严肃期末考试考风考纪相关事宜的通知

关于严肃期末考试考风考纪的通知严格考试纪律,维护考场秩序是学风建设、校风建设的重要一环。
本学期期末考试即将进行,为端正考风、考纪,使学生自觉地养成“诚信”的美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我校将安排在2020年7月6日-7月7日进行本学期的期末考试,具体安排详见校内通知,也可登录教务处网站查看。
考试期间,考场监控全部开放。
二、各二级学院院长务必于教师动员会上强调教师监考职责、考风考纪。
三、各辅导员、班主任于考前组织召开考风考纪教育动员会,组织学生学习有关考试纪律规定和处理办法,教育学生要诚信为人,杜绝考试作弊。
四、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要加强教师监考纪律的教育工作,教师要严格、认真履行监考教师职责,严查学生的证件,提醒学生禁带物品统一放置指定位置,一旦发现考试作弊,要认真取证、严格处理。
五、各二级学院务必通知学生带齐校园卡或学生证(任选其一)和身份证(必带)参加考试,证件不齐须提前补办或到学生工作处开证明,否则不准参加考试。
六、监考人员守则1.监考人员是考场的执法者,是考试实施真实有效的鉴定人。
监考人员必须以高度负责的精神作好考试的监督、检查工作,严格维护考场纪律,确保考试公正、顺利地进行。
2.考前必须参加培训,熟悉监考业务,未经培训者不准监考。
监考人员必须佩带规定标志,不允许无关人员随便出入考场。
严格遵守考试作息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职守。
3.监考人员如因事因病不能参加监考,须于前一天向二级学院或教务处请假,经批准同意后由二级学院另行安排监考人员。
对于随意不参加监考,任意调换监考场次,影响考试的人员,要进行批评,当日按教学事故处理。
4.监考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监考。
迟到者取消当场考试监考费用并按教学事故处理。
5.监考人员开考前15分钟应进入考场,作好考场清理工作,安排考生签到并按指定位置就座,座位安排原则上要隔位。
监考人员不按要求安排考生座次,为监考失职。
6.考试前,监考人员要提醒考生关闭除手机以外的通讯设备并要求考生将已带入考场的任何文字材料(开卷考试除外)、电子文具等违禁物品集中存放在指定地点,仔细核验学生证、身份证和准考证(若有),无证者不准参加考试。
莆田学院教务处

莆田学院教务处教务〔2017〕83号关于加强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管理的通知各学院(部):为加强考风考纪建设和考试管理,特对本学期期末考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试纪律期末集中考试期间将安排安排校、院两级巡视。
校级巡视由校领导、部分职能部门相关人员和校级督导组担任,负责全校考试工作的巡视、督导。
学院巡视员由学院领导、教学秘书、辅导员、教学督导等人员担任,加强考试督导、检查。
期末集中考试期间学校将启用教室监控对考试情况进行监控。
各学院(部)务必加强期末考风考纪,狠刹作弊之风,在考试期间应做好如下工作:(一)考务人员及监考教师考前应组织巡视人员、监考人员培训,要求考务、监考人员务必认真学习《莆田学院学生课程考核管理规定》(莆院教〔2014〕120号)、《莆田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实施办法》(莆院教[2011]54号),《莆田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修订)》(莆院学〔2015〕20号),严格考试管理,严肃考场纪律。
监考人员发现违规违纪学生,应立即终止该考生当场考试,并严格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监考教师应准时到指定地点领取试卷并到考场认真履行监考职责,对未履行职责的监考教师,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二)备考考生1、在考前要认真核对自己的考试科目、时间和地点,认真复习,准备好考试用具。
如在正方系统上发现自己有考试信息缺漏、多余的,及时向学生所在学院教学秘书反馈解决。
2、参加期末考试时需带好学生证或身份证,证件丢失的要提前开好相关证明,证明需附照片,并加盖院部公章。
3、考前要认真学习《莆田学院学生课程考核管理规定》(莆院教〔2014〕120号)、《莆田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修订)》(莆院学〔2015〕20号),诚信考试,严格遵守考场纪律。
郑重声明:根据《莆田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修订)》(莆院学〔2015〕20号),视情节轻重,考试违纪、作弊将予以警告处分、记过处分、留校察看直至开除学籍处分!二、试卷制作期末试卷命题与制作需按照《莆田学院学生课程考核管理规定》进行。
关于加强学风建设深入开展考风考纪教育的活动方案

关于加强学风建设深入开展考风考纪教育的活动方案
一、活动背景
学校是教育的重要场所,学风建设是提高教育质量、推进学校
发展的重要保证。
加强学风建设是落实素质教育的必然要求,也是
提高学生学习效果的有效途径。
在学生日渐增多的情况下,学校要进一步加强对学风建设的关注,通过加强考风考纪教育,提高全校学生的文化品位,树立良好
的形象,营造出浓厚的学习氛围,推动学校全面发展。
二、活动目的
1.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提高全校学生文化素养,树立良好的
学习形象,让学习成为最普遍、最基本、最充实的兴趣爱好。
2.提高全校学生成绩:通过加强考风考纪教育,深化学生对考
试的认识和理解,提高学生学习效果和成绩。
3.强化全校学生自我管理意识和能力:通过加强学风建设,引
导学生自觉遵守规章制度,培养自我管理意识和能力。
三、活动内容
1.建立考风考纪教育机制。
学校制定并完善考风考纪教育制度,加强对于学生在考场中的行为规范的宣传和督促。
学校同时也应为
学生提供相关的应试技巧和方法,以便能够更有效地利用考场时间,减少考试压力。
《关于严肃考风考纪,加强学风建设的通知》

《关于严肃考风考纪,加强学风建设的通知》第一篇:关于严肃考风考纪,加强学风建设的通知关于严肃考风考纪,加强学风建设的通知各学部及相关职能部门:考风考纪建设是学院学风建设的重要内容。
为保证考试的公平与公正,以考风促学风,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学院决定进一步严肃考风考纪,加强学风建设。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1、各学部召开考风考纪建设动员会,以各种形式加大宣传教育,组织师生学习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采取切实措施,坚决刹住高等学校考试作弊歪风的紧急通知》(教电[202x]504号文)、教育部202x年3月颁布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和《吉首大学张家界学院学生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2、加强对学生和监考教师的思想教育工作,贯彻“防重于治”的原则。
各学部要深入对学生进行考前教育,让学生树立诚信为本、公平竞争的观念,促使学生自觉遵守考场纪律;同时要求监考教师强化责任感,严格履行监考职责。
3、严格执行考场纪律,遵守考场秩序,清洁考试环境。
一方面,监考教师监考时必须佩戴监考证,前后各一人站立监考,不得接听手机、聊天、擅自离开考场等;在考试前必须核查考生证件、指导考生清理考场。
对未能按照有关要求执行,在考试中疏于管理,特别是对学生违纪、作弊行为视而不见的监考人员,一经查出,将严格按照学院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另一方面,考生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考试规定携带相关证件(身份证、学生证、考试证以及各类考试明确的其它证件)参加各类考试,证件不全者一律不得参考。
因证件遗失或其它特殊情况,考生考前必须到教学科研部补办相关证件或开具相关有效证明。
4、坚决、迅速、严肃处理考试中出现的各类违纪作弊问题,及时对考试中出现的各类违纪、作弊事件进行通报。
5、考生在各类考试中凡因违纪、作弊受记过及以上处分者,一律不得撤销其处分,不授予学士学位。
考风考纪建设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工作,各学部及相关职能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严格执行《通知》中所要求和注意的各事项,将考风建设与学风、教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通过师生共同努力把我院的考风建设提高到一个更高的水平,努力营造一个公平、公正、求真、务实的教育教学环境。
2024年树立优良学风加强考风考纪教育的活动方案范本(三篇)

2024年树立优良学风加强考风考纪教育的活动方案范本活动方案:树立优良学风,加强考风考纪教育一、活动目标1. 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态度和学习习惯,提高学习效果。
2. 强化考风考纪意识,减少作弊现象,维护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
3. 增进教师和家长对学风考风考纪的重视和参与度。
二、活动内容1. 开展学风教育活动(1)学习班会:每周由班主任组织进行学风教育班会,包括对学习方法的分享、学习计划的制定与执行等内容。
同时,鼓励学生分享学习心得和学习经验,激发学生的学习动力。
(2)学习指导:由专业教师对学生进行学习指导,帮助学生解决学习难题,提高学习能力和水平。
(3)建立学习小组:根据兴趣和学科特长,组建学习小组,互相交流、互相激励,在小组内进行学习任务的分工合作,共同进步、共同成长。
2. 加强考风考纪教育(1)举办宣传活动:通过校园广播、海报、新媒体等多种形式宣传考试纪律,强调考试的公平公正性,警示学生不得作弊、舞弊等违纪行为,并对作弊行为的严肃后果进行说明。
(2)营造良好的考试环境:在考试场地设置监考员,监督考生,杜绝作弊现象的发生。
同时,加强对考试环境的管理,确保考场的安全和秩序。
(3)规范考试操作:开展考试前的考试规则宣讲,教育考生关于考试时的规范要求和注意事项,进一步强调考试的诚信意义和考试纪律的重要性。
(4)加强考试监管:建立健全考试违规行为的检举和处理机制,对于发现的考试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同时对举报者保护其合法权益。
3. 增强家校合作(1)家长教育讲座:邀请专业教育专家进行家长教育讲座,讲解良好学风和考风的重要性,教育家长如何引导孩子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和规范考试行为。
(2)家校合作签约:学校与家长签订家校合作协议,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共同推进学生的学习成绩提升和考风考纪教育的落实。
三、活动方案实施步骤1. 制定活动计划:- 安排学风教育班会的时间、地点和内容;- 确定学习小组的组建和具体任务;- 确定考风考纪宣传活动的形式和时间;- 邀请专家开展家长教育讲座;- 撰写家校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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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考风考纪建设工作的通知各学院:
为规范考试过程,严肃考试纪律,促进学生树立良好的学风、考风,本学期期末教务处联合学生工作处、评估与质量监控办公室、团委等部门,组织开展“抓考风、转教风、促学风”活动(见附件),请各二级学院按照活动安排,认真组织落实,以考风考纪建设为抓手,推动学校“三风”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附件:《西安文理学院“抓考风、转教风、促学风”活动方案》
教务处学生工作处评估与质量监控办公室团委
二〇一五年六月二十日
附件:
西安文理学院
“抓考风、转教风、促学风”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推动“三风”建设,营造良好的诚信考试氛围,强化学生诚信意识和诚实做人品格,经研究决定期末考试前,在全校开展以“抓考风、转教风、促学风”为主题的活动,具体活动方案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抓考风、转教风、促学风”活动的开展,引导学生树立严谨求实的学风和良好和谐的考风,自觉遵守考场纪律,积极倡导学生弘扬正气,为全面提高学校“三风”建设奠定基础。
二、活动时间
2015年6月22日-7月10日
三、活动的组织实施
本次活动在学校、学院两个层面组织实施。
1.学校
由校党委副书记、副校长李忠良总负责,教务处牵头,联合学生工作处、质量与评估监控办公室、团委组成学校考风考纪巡查组,督察各学院考风考纪律建设工作,大力整肃考风考纪。
巡查组分组如下。
2.学院
各二级学院应成立由学院院长、教学副院长及相关人员组成的考风考纪检查组,落实本次活动安排。
四、活动内容和要求
1.学校
(1)教务处牵头,通过校园广播、张贴宣传横幅等方式营造期末诚信考试良好考风氛围。
(2)学校考风考纪巡查组统一佩戴巡查工作牌,根据本学期期末考试安排表,依据《西安文理学院考风考纪评价指标》(见附件1)每场至少进行一次考风考纪的巡查。
(3)考风考纪巡查组每场巡查要做好相关的记录(见附件2),如发现学生的违纪行为应认真填写《西安文理学院学生考试违纪记录单》(见附件3),每场巡查结果请在下一次考试前报送教务处综合办,教务处根据每场检查情况进行全校通报。
(4)本次活动结束后,各巡查组对各二级学院考风考纪工作综合评价并进行量化打分(见附件4),教务处对量化打分结果进行排序、公布排名,并以此作为学院年终评优量化考核的依据。
2.学院
(1)各学院应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考试管理,积极营造良好的考风考纪氛围,结合学院实际落实好“抓考风、转教风、促学风”活动安排。
(2)加大考风考纪的教育宣传和动员,组织全体学生学习考试有关规章制度,对学生进行深刻考风考纪教育,教育学生正确对待考试,提高学生遵守考试纪律的自觉性。
(3)加大自查力度,督促监考教师履行监考职责,维护考试秩序,严格执行《西安文理学院考试考务管理暂行办法》、《西安文理学院学生考试守则》、《西安文理学院学生考试违纪作弊的认定与处理办法》等规章制度。
(4)各二级学院以考风考纪建设为抓手,多督促、勤配合,以实际行动促进“三风”建设。
附件1:西安文理学院考风考纪评价指标
附件2:西安文理学院考风考纪巡查记录单
附件3:西安文理学院学生考试违纪记录单
附件4:西安文理学院考风考纪工作综合评价意见表
教务处学生工作处评估与质量监控办公室团委
二〇一五年六月二十日
西安文理学院
考风考纪评价指标
备注:
1.考务组织主要检查学院考前考试条件保障情况、试卷发放环节等考务组织有无重大问题、考场考生座次、卫生、考生证件、与考试无关物件放置等;
2.考场秩序主要检查考场是否肃静,考生有无交头接耳、偷看、抄袭等;
3.监考教师执考主要检查监考教师是否实行考场一前一后监考、监考有无缺岗、有无谈话、阅报、把玩手机等(特殊情况酌情处理)。
西安文理学院
考风考纪巡查记录单
西安文理学院学生考试违纪记录单
西安文理学院考风考纪工作综合评价意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