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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医疗保险论文

大学生医疗保险论文

大学生医疗保险论文范文一:商业保险下社会医疗保险管理模式研究摘要:本文以国内社会医疗保险与商业医疗保险的合作模式为借鉴,以辽宁社会医疗保险实际运行状况为基点,结合辽宁省商业保险机构的管理资源与优势,提出了未来辽宁省商业保险机构参与社会医疗保险管理的模式。

关键词:商业保险;社会医疗保险;模式一、我国现行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模式简介我国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包括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农合医疗保险。

其中城镇职工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由人社部门负责,新农合由卫生部门负责。

由于城镇居民与新农合的保险在基金筹集与运作方式极为相似,我国有地区将两个板块医疗保险合并运行,如浙江嘉兴和江苏常熟,未来随着我国户籍制度的统一和城乡经济一体化经济形成后两种保险制度合并是必然趋势。

为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险保障能力,建立多层次的保障体系,完善医疗保险待遇水平,提高医保经办效率,切实保障公民的医疗保障权利。

我国各地陆续在原基础医疗保险制度之上增加补充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目前,在我国社会医疗保险体系中商业保险机构参与运作管理的模式主要有三种类型:一是以河南新乡为代表的业务委托管理模式,即将医疗保险业务委托商业保险公司办理,政府向商业保险公司支付服务费用,商业保险公司不承担基金收支风险,是一种管办分离的保险运行机制,这种模式有效利用保险公司专业化、网络化的服务优势,减轻政府办医保的增员增编困境有效提高政府效能,不足之处是缺乏风险共担机制,未能有效利用保险公司的风险防控管理能力。

第二种模式是广东湛江的风险保障模式,即社会医疗保险机构每年划拨保险资金的15%给合作的商业保险公司购买大额补充医疗保险,共同承担社会医疗保险经营风险,保险公司采取保本微利的经营原则经营社会医疗保险,有效提高了医疗保险管理效率并强化了医疗服务风险管控能力,不足之处是商业保险只局限参与补充医疗保险的运作管理,未能涉足基本医疗保险领域管理。

第三种模式是以平谷为代表的共保联办型,该模式是政府将所有医保基金的50%委托商业保险公司进行商业化管理,双方各承担50%的基本医疗赔付责任。

探索改革开放以来医疗保障制度的变化的目的和意义论文

探索改革开放以来医疗保障制度的变化的目的和意义论文

探索改革开放以来医疗保障制度的变化的目的和意义论文一、医改的历史贡献与历史局限医改14年,其改革之路可以用“方向正确、探索实践、历史局限“加以概括其一,确立“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医疗保险管理模式,顺利完成从劳保医疗、公费医疗等福利型医疗保障制度到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历史性转变,实现从超越国情的免费医疗到提供基本医疗保障,从政府或企业单方负责下个人权利义务脱节到多方分担责任下的个人权利义务相结合,从医疗服务供给的版块结构到社会化医疗服务,这无疑是正确的改革方向其二,医改的核心是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多年来四师积极探索有效的医疗保险付费方式,并大胆实践、勇于创新,从改革初期的按项目付费到按病种付费、按人头付费、付费方式总额控制,逐渐将费用风险由经办机构向定点医疗机构转移,从而使医疗机构控制医疗费用的自觉性得以提高,在保障参保人员权益、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控制医疗费用增长和促进医疗机构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其三医疗保障制度改革也存在着历史局限性一方面,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是对劳保医疗、公费医疗制度的变革,而今天的“新医改“则涵盖了医疗保险制度、医疗卫生体制、药品生产流通体制改革、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孤军向纵深推进的局面无疑具有时代局限性;另一方面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数有限、统筹层次低,难以发挥社会保险“大数法则”的优势,加上近几年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剧,负担系数已上升至075,造成个人账户划转总量增幅较快,统筹基金划转总量相应减少、长期影响着职工医保制度健康、平稳运行,二、现行医疗保障制度的主要成就与缺陷(一)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成就与缺陷从城慎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实施14年和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实施5年的总体情况看,基本医疗保险在体现公平、公正,有效遏制医疗资源的浪费、推动医疗机构改革、保障基本医疗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广大参保人群撑起了一把健康“保护伞一是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建立,使师医保覆盖的人群更广,基本实现“应保尽保”:二是建立科学、合理、可行的筹资机制通过对大量数据的测算分析。

医疗保险制度研究论文

医疗保险制度研究论文

医疗保险制度研究论文医疗保险制度是保障民众健康的一项重要社会保障制度,它既是一项公共福利,也是一种社会责任。

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完善和实施,对于促进人民健康、提高社会福利、实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在实践中,各国的医疗保险制度不尽相同,但都有共同的目标,就是为人民提供医疗保障和卫生保健服务,特别是为那些贫困和弱势群体提供必要的医疗照顾,保障“谁生病谁看病”原则。

医疗保险制度研究的主要内容有两个方面,一是从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方向、内容、组织等方面进行研究,二是从医疗保险制度的运行效果、社会影响等方面进行研究。

以下将从这两个方面来进行分析和探讨。

一、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研究1. 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方向研究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方向主要包括国家医疗保险、职工医疗保险、农民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等几种形式。

不同的实施方向适用于不同的社会群体,目的是为人群提供必要的医疗保障和卫生保健服务。

在研究方向的理解上,需要关注其实施的历史背景、政策制定背景、现实需求和临床实践等方面,对实施方向进行系统研究,从而确定其实施的目标和路径。

2. 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内容研究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内容包括保险对象、医疗费用、保险金、参保门槛、报销标准等方面。

在制度的实施过程中,需对保险制度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查和研究,找出医疗保险制度的实践性问题,从中找出提高制度的方法和路径,建立更加有利于全民的医疗保险制度。

3. 医疗保险制度的组织形式研究医疗保险制度的组织形式主要包括金融组织、政府管理和社会参与等。

不同的组织形式对于医疗保险的运行效果和社会影响有着不同的影响。

在研究医疗保险制度的组织形式时需要关注不同组织形式之间的差异,找出不同组织形式的优势和劣势,并且对于实施过程中的组织形式进行改进和完善,以提高保险制度的效率和质量。

二、医疗保险制度的运行效果研究医疗保险制度的运行效果是指保险制度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对保险对象的照顾、对社会的影响、对医疗行业的改善等方面的效果。

医疗保障制度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医疗保障制度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医疗保障制度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对国民健康以及经济和社会发展有着重要作用,是国家的基本经济社会制度之一。

下面是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有关医疗保险学术论文,供大家参考。

有关医疗保险学术论文范文一:流动商贩参与医疗保险的宣传优化研究摘要:据调查显示,近八成的流动商贩都参加了社会医疗保险(以“新农合”为主),但他们中的多数对于医疗保险制度并不了解。

这无疑反应出目前的医疗保险制度宣传在流动商贩这一群体中存在着不小的问题——宣传主体的宣传内容缺乏可感知性和针对性,宣传客体相关意识缺乏且主动性不强。

因此急需在现有基础上建立起针对流动商贩的医疗保险宣传模式,使流动商贩更好地感知制度中利益的存在,从而实现宣传的可持续和制度的可持续。

关键词:流动商贩;医疗保险;宣传;可持续我国经济转型和城市化的加快,使得一部分劳动力由于自身能力、条件有限等因素,只能从事小规模、小成本和低技能的城市流动贩卖,由此便涌现出大量的城市流动商贩。

据有关部门不完全统计,2014年10月底,流动商贩的人口数量已达到了3700万人,而这数量却还在不断增多。

城市流动商贩属于灵活就业人员中的特殊群体,他们以自雇性的城市流动贩卖为主要谋生手段,具有空间上的流动性和收入的不稳定性;加之其工作的高强度和恶劣的工作环境,使得他们比其他灵活就业人员更容易遭受健康方面的风险。

因此,他们对于医疗保险的需要也更为迫切。

据笔者在长春市的调查显示,近八成流动商贩已参加社会医疗保险,且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为主(以下简称“新农合”)。

然而当问及流动商贩们是否了解医保政策时,对政策了解或是大概了解的被调查者仅占总体的52.9%,——这与较高的参保率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同时也反应出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即:当下的医疗保险政策宣传,在流动商贩这一群体中的宣传效果并不理想。

由此可见,建立起可持续的医疗保险制度宣传模式,加大宣传力度和宣传的针对性,并实现宣传的可持续,是十分必要的。

医疗保障论文(最新推荐8篇)-社会保障论文-社会学论文

医疗保障论文(最新推荐8篇)-社会保障论文-社会学论文

医疗保障论文(最新推荐8篇)-社会保障论文-社会学论文——文章均为WORD文档,下载后可直接编辑使用亦可打印——随着城镇医保改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的不断推广和普及,各级医院纷纷在医院内部进行了不断地调整和探索,从机构的设立,制度的建立和服务质量的提高等方面,对医院的管理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下面是医疗保障论文8篇,供大家阅读。

医疗保障论文第一篇:农村留守医疗保障法律问题与建议摘要:农村留守作为当代社会弱势群体之一,权利的享有、实现及救济始终处于弱势地位。

理论界经过不断探索,在充分考量我国农村地区经济发展差异大、覆盖范围广、医疗卫生设施条件有限的现状后,沿着三维的综合思考路径,将传统医疗与商业医疗等多层次医疗保障方式相结合,设计出符合当前农村现状的医疗卫生保障经济模型。

为了缓解农村留守看病难的巨大压力,解决农村留守因病致贫的问题,进一步维护农村留守所享有的医疗保障权利,如何在法律层面上解决当前农村医疗条件及保障措施存在的问题已经成为当务之急。

关键词:农村留守; 医疗保障; 法律制度;1 我国农村留守的医疗保障现状1.1 农村医疗保障的定义美国于1935年签署的《社会保障法》中第一次提到社会保障一词,而后理论界及国际组织将其理解为以社会和国家为责任主体,为提高全体国民的物质生活水平而提供福利保障的统称,并确认医疗保障是社会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

就经济学理论而言,农村留守医疗保障作为一种特殊类型的商品,兼具医疗服务的外部特征和公共产品的一般特征,指按照《宪法》的规定,立足于充分保障和人格尊严,由国家、集体和个人3方公共筹集资金,以农村留守为服务对象,并依据不同比例进行补偿的所有类型的医疗保障产品。

1.2 我国农村留守医疗保障的发展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为了满足我国维护、履行社会责任及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在不断探索中制定了一系列农村居民社会保障制度。

与此同时,医疗数据库、云共享平台等互联网信息产品逐步进入医疗保障体系,党和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卫生医疗事业发展,有望建立农村医疗保障数据库,为农村留守的医疗保障奠定政策和技术基础,因此,不断完善农村留守医疗保障法律制度成为备受关注的议题。

中国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论文

中国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论文

中国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中图分类号:c913 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1009-4202(2011)04-121-01摘要为对当前中国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焦点问题有一个清晰的认识,作者分别检索国内国外知名学术期刊和杂志,对在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中遇到的相关问题进行分类和综述。

综述的问题有:如何评价当前中国的医疗保险制度,医保制度改革不成功的原因,进一步改革的方向,探索新农合的最佳补偿模式等。

关键词医疗保险制度效率公平市场机制政府干预2010年3月21日,美国众议院以219票赞成、212票反对艰难通过去年参议院通过的医疗改革案版本。

与此同时,中国也在经历医疗保险制度的改革。

目前针对该问题的相关文献非常丰富,作者主要对前人的研究作出梳理,以对我国医疗保险制度的改革作出积极的启示。

一、对当前医疗保险制度的评价顾昕(2005)指出,中国的医疗体制改革是不成功的,这集中体现为医疗费用的超长快速增长、医疗费用负担不公平、低收入人群医疗可及性下降、医疗服务水平改善幅度有限等。

左学金、胡苏云(2001)首先肯定了新医保制度取得了一定成效,表现为:属地范围的医疗保险基金的社会统筹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单个企业抗风险能力弱的问题,新的医疗保险制度还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医疗服务机构之间的竞争与市场化进程。

封进、宋铮(2007)通过构建异质性个体的消费——医疗支出决策模型,计算了现行中国农村医疗保障制度对于参与率、费用功夫比例以及福利效应等三方面的影响,结果表明,在现行的制度设计和缴费水平下,参与率可以再75%以上,最高可以达到92%,健康状态较差的穷人是这个保障体系最大的受益者。

二、我国医疗体制应选择什么样的制度顾昕(2005)在参阅有关文献对医疗体制进行分类所依据的主要维度——医疗筹资和服务递送的基础上,进一步构造了一个二维类型学,把筹资这一维度分为5种亚类型,把服务提供这一维度分为3种亚类型;由此,共构造出15种理想类型(参见表1)。

医保管理制度范文

医保管理制度范文

医保管理制度范文医保管理制度是指由政府或其他机构针对医疗保险实施的管理措施和规定。

医疗保险制度是一项社会保障制度,旨在保障广大民众在医疗方面的利益,促进公民的身体健康和全民的福祉。

医保管理制度对医疗保险的开展、运行和监督起着关键作用,是医疗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医保政策制定和调整。

医保管理机构要根据国家医疗保险政策和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医疗保险政策进行调整和修改,以适应不同层次和群体的医疗需求。

医保政策的制定和调整要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保证医疗保险制度的可持续性和公平性。

二、医疗费用管理。

医疗保险制度对医疗费用的管理是医保管理制度的核心内容之一、医保管理机构要制定医疗服务价格、医药价格和医疗费用报销标准,建立医保基金的管理和监督制度,加强对医疗服务价格的监管,防止医疗费用过高和医疗乱收费的现象发生。

三、医疗服务供给管理。

医保管理制度要确保医保参保人员能够享受到合格的医疗服务。

医保管理机构要对医疗机构、医生和医疗技术进行认证和监督,加强对医生执业资格和医疗设施的考核和管理,推动医疗服务质量的提高,确保医保参保人员能够及时、有效地就医。

四、医疗保险基金管理。

医疗保险基金是医疗保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医保管理制度的重点之一、医保管理机构要建立完善的医疗保险基金管理制度,加强对医疗保险基金的征收、使用和监督,确保医疗保险基金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五、医保信息系统建设与管理。

医保管理制度要建立健全的医保信息系统,实现医疗保险数据的全面、准确记录和传递,为医保政策的制定、实施和监督提供科学依据,提高医保管理的效率和透明度。

六、医疗保险监督和评估。

医保管理机构要建立健全的医疗保险监督和评估制度,加强对医保参保人员、医疗机构和医保管理人员的监督和考核,及时发现和纠正医疗保险领域存在的问题,提升医保管理的水平和质量。

医保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健全对于完善医疗保险制度、提高医疗服务质量、降低医疗成本、推动医疗卫生体制具有积极作用。

医疗保险法律制度

医疗保险法律制度

医疗保险法律制度医疗保险法律制度是公民享受医疗服务和获得医疗补偿的重要支撑,体现了国家对全民医疗保障的责任和义务。

经过多年的完善和发展,我国的医疗保险法律制度已经日趋完善,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本文将从医疗保险法律制度的组成、历史演变、现状和问题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医疗保险法律制度的组成医疗保险法律制度由多个法律文件和规定构成,包括宪法、公共卫生法、医疗保险法、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文件等。

其中,宪法确立了全民医疗保障的基本原则和国家的责任;公共卫生法规定了公共卫生服务的范畴、内容和实施机构等;医疗保险法则明确规定了医疗保障的范围、保障对象和保障方式等;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文件则涉及医疗金融、医疗资源配置等方面的问题。

除此之外,还有一些与医疗保险相关的规定和政策,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办法、医疗保险支付标准、医保药品目录等。

这些法律文件和规定组成了我国的医疗保险法律制度体系,对于保障公民的医疗权益,具有重要的法律效力和指导作用。

二、医疗保险法律制度的历史演变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社会问题的逐渐凸显,医疗保障的问题逐渐引起国家的重视。

20世纪80年代末,我国推出了医疗保险试点项目,以北京、上海、广州为代表的大城市率先开展。

这些试点项目的实施,对医疗保障体系的建设和完善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1998年,我国正式颁布实施医疗保险法,这标志着我国医疗保障事业进入了由试点向全面推广的新阶段。

此后,我国的医疗保障形式逐渐丰富,包括社会医疗保险、商业医疗保险、公费医疗保险等多种形式,并且对医疗保障的范围和标准也进行了不断的调整和完善。

2016年,我国提出了“医疗健康与养老保险融合”战略,将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合并管理,进一步扩大了医疗保障的范围。

目前,我国的医疗保险法律制度已经形成了集合理性、公正、共享为一体的体系,并在世界范围内得到了广泛的认可和赞誉。

三、医疗保险法律制度的现状目前,我国医疗保险法律制度已经初步形成,主要分为社会医疗保险、商业医疗保险和公费医疗保险三大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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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法律制度研究
摘要:本文通过对当前医疗保险制度的概念的理解,以及对医疗保险制度中存在的常规问题及其原因进行了分析,提出了从法律制度的完善来规范我国医疗保险的运行环境,运行制度,确保医疗保险体系的安全运行。

关键词:医疗保险制度概念立法理念与环境
制约筹资社会化管理
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法律制度的建立涉及到社会成员的身体健康,关系到国家的经济建设和社会的稳定发展。

然而,我国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法律制度的构建缓慢,这不利于构建我国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因此,对于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法律制度的研究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2007 年7 月《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07〕20 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中明确指出要结合我国国情,在现有的医疗保障体系下,逐步建立和完善城市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并总结现有医疗保险体系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经验,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起一套科学合理的以城市居民为参保对象的医疗保险制度。

这一意见的颁布意味着我国医疗保险制度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公费医疗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以及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共同构成了覆盖城乡全体居民的医疗保障体
系。

这将在很大程度上缓解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但是,我们也应该清醒地认识到当前确立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仍然存在很多需要不断完善的地方。

一、医疗保险法的概念
医疗保险是社会保险制度的基本内容之一,是当今世界各国普遍推行的社会保险项目。

在现代社会中,疾病是劳动者时常可能遭遇的而且对他们威胁较大的风险之一。

它不仅使劳动者在患病期间收入中断、减少或丧失,而且在医疗方面又必须支出费用,这就使劳动者一旦患病便在经济上处于内外交困的窘境。

因此,即使从维护劳动力再生产的角度出发,社会也必须承担起对劳动者提供对付疾病风险的保障的责任。

究竟医疗保险法的概念是什么?狭义的医疗保险是社会保险的一个险种,英文为“medical insurance”,仅指对医疗费用的保险或补偿,或仅限于支出补偿。

从宏观上看,国民健康是一个国家国民素质的重要方面,是决定人力资源总体存量的重要因素之一,是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国际竞争力的重要手段;同时,国民健康也是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目的,反映一个国家的总体福利水平。

因此,现代国家无不关注国民健康保障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和医疗技术的进步,一方面,人们对生命质量的需求越来越高;另一方面,供给的能力越来越强。

于是,医疗费用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越来越大。

现在,健康产业已经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部门甚至已经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

在我国,医疗消费支出已经成为继食物支出、教育支出之后居民的又一项重要支出。

因此,无论从社会稳定还是从经济增长、人民消费的角度,各国政府都没有理由不重视国民健康及其相关产业。

从微观上看,人们患病不仅影响工作和经济收入,更重要的是需要支付医疗费用以治疗疾病,由此带来的经济负担往往超出人们的负担能力,甚至?产生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这就是所谓的疾病风险。

20世纪80年代以后,伴随着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轨,原有的医疗保障机制逐步瓦解,而新的医疗保障制度未能及时建立和完善,尤其是作为科技进步的一部分,医疗技术的飞速发展极大地推动了医疗费用的攀升,人们“体面生活”的标准随着医疗技术的提高而提高,在过去因医疗技术的限制而无法治疗的疾病开始变得可以医治,而这些疾病的治疗费用高昂,这就极大地增加了人们面临的疾病风险,于是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重新出现。

社会医疗保险是一种可以克服保险市场逆向选择的医疗保险机制,100多年的实践证明,这种机制在分散风险、分摊损失、保障人民健康和生活水平稳定、增强民族的向心力和凝聚力等方面行之有效,已经成为维持劳动力再生产乃至社会再生产所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

健康保险是广义的医疗保险,英文为“health insurance”。

我国人民目前的健康状况,既与经济转轨时期的医疗卫生体制和医疗保险体制有关,又与环境污染、
市场竞争激烈、生活方式和行为不科学有关,是近20多年来经济高速增长的沉重代价。

本文中的医疗保险特指上述狭义上的医疗保险。

二、医疗保险立法理念与环境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医疗保险立法需要立足于一定的立法理念基础之上,应力主谋求与经济发展相结合的新价值,追求协调发展与可持续发展以及保障人权逐渐成为新的基调。

我国自上世纪80 年代社会保障制度发展以来,存在着立法滞后和理念不清等现象。

在具体的立法过程中,应以保障公民基本人权,维护社会稳定与社会公平,保障医疗保险基金安全高效运行以及促进整个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作为立法的基本理念。

1998 年开始就在全国范围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2003 年启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着手建立农村医疗救助制度,2005年开始城市医疗救助制度试点,目前各地已经普遍推开。

这几项制度的建立,对于改善人民生活和促进社会发展都起到了积极作用。

十届人大五年立法规划中,明确要求制定社会保险法或者对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分别进行立法,国务院也依照现有的国情制定了失业保险条例和工伤保险条例。

医疗保险制度作为社会法律系统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其立法的过程中必须处理好与其相关法律关系,如工伤保险条例、失业保险条例、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执业医师法、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民法和保险法等。

我国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对适应经济体制改革的需求,保障居民的基本医疗需求,控制医疗费用的增长,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统筹层次的问题。

除京津沪外,大多数地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仍以县级统筹为主,统筹层次较低,一方面异地就医受到严格限制,也给医疗保险的结算带来不便,另一方面造成保险基金抗风险能力差。

同时,由于统筹层次低,封闭运行的基金数目繁多,虽然医疗保险基金结余总数较多,累计2000亿元,但分散到各统筹地区的基金中,平均每个基金结余不足1亿元,很有限,造成基金使用效率低下,不符合医疗保险现收现付的原则。

然而要改变统筹层次确有很多困难,一是我国实行省直管县的财政体制,统筹层次受财政体制制约,基金的收支管理与其直接有关。

目前地级统筹的区域,都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实现省级统筹尚有很大困难,实现全国统筹,短时间恐怕做不到。

二是提升统筹层次后,地区差距问题将会显现,同一统筹区域内,相对贫穷地区的医疗保险费将转而支付给相对富裕地区,另外,由于医疗资源不平衡,还会产生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公平性问题。

(二)扩大参保范围中存在的问题。

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理论上应当覆盖全体公民,目前实际覆盖率还很低,城镇职工2.7
亿,参保1.8亿;城镇非从业居民2.4亿,参保3千多万;农村居民7.6亿,新农合制度刚刚开始实施。

在扩大参保范围工作中存在以下问题:一是目前效益好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中,仍有10%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二是约700万改制过程中的退休人员的保险问题还未得到妥善解决;三是还需研究建立适合灵活就业人员和农民工特点的医疗保险政策。

(三)其他问题。

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及新农村合作医疗之间制度以及人员的衔接问题;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的覆盖范围较窄;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标准不明确;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筹集对象单一,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筹资模式设计不科学,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监管水平低、增值效益差;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立法较低的层次与其重要的地位不相符合。

异地就医的问题,关键是城镇职工异地退休后的就医、医疗保险管理问题;对老年人、门诊慢病医疗费用的解决办法等,都需要研究解决。

三、完善医疗保险法律制度建立与实施的几点措施
(一)完善医疗保险法律制度就是要加强医疗保险立法理论研究。

理论指导实践,立法理论是指导立法的基础。

可以组织国家有关部委、法律界权威、高校、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各级社会保险机构针对城市医疗保险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理论探讨和研究。

(二)加强医疗保险的执法力度和执法队伍的建设。

在处理医疗保险中的违反犯罪行为应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

而高素质的执法是建立在高素质的执法队伍基础之上的。

加强队伍建设就要全面提高社保经办机构工作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和技能,以适应新型的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要求。

(三)加强医疗保险的科学化,社会化管理管理。

完善医疗保险的科学化管理应充分利用已建立起来的城镇职工医疗
保险网络的基础之上,可实行网络资源共享,加大对医疗保险的电子化管理,同时还要加大医疗保险过程中的监管力度。

可以建立医疗保险基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机制,同时将内部监督机制与外部监督机制相结合,加强对医疗保险基金安全运行的监管。

总之,医疗保险的法律制度还存在一些问题,法律制度还不是很完善,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将继续加大对医疗保险法律制度的研究。

参考文献:
[1]2007年7月《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07〕20号.
[2]李鸿,陈水红.关于我国医疗保障体制存在问题的思考.中共长春市委党校学报.2004.
[3]孙艳芳,呼和乌路德.完善我国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思考.医学与哲学.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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