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授权委托书管理及合同签订的评审制度
质量手册法人授权委托书

质量手册法人授权委托书尊敬的各位领导、同事: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为确保公司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提高公司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公司决定制定并发布本质量手册。
同时,为明确公司法人的授权委托事项,特制定本授权委托书。
一、授权范围1. 本授权委托书仅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以下简称“法人”)代表公司对外签署与质量管理体系相关的文件、合同、协议等。
2. 法人授权公司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以下简称“被授权人”)在其授权范围内行使以下权利:(1)组织制定、修订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并对文件进行审批;(2)组织对公司质量管理体系进行内部审核、管理评审,并对审核、评审结果进行审批;(3)组织制定、修订公司质量目标和质量计划,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4)组织对公司产品质量、过程质量、服务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5)组织对质量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并制定预防措施;(6)组织对员工进行质量培训和宣传教育;(7)组织对质量管理体系的持续改进进行策划、实施和监督。
二、授权期限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签署之日起至公司下一次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审核前一日止。
三、授权条件1. 被授权人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和丰富的质量管理经验;2. 被授权人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3. 被授权人应能得到公司内部和外部利益相关方的认可。
四、授权方式1. 公司法定代表人以书面形式签署本授权委托书;2. 公司法定代表人应将本授权委托书交被授权人持有,并予以公示;3. 公司法定代表人应将本授权委托书副本留存公司档案。
五、责任与义务1. 公司法定代表人应对授权范围内的质量管理体系相关事项负最终责任;2. 被授权人应按照授权范围和授权期限行使权利,并对行使权利过程中的合规性、有效性负责;3. 公司法定代表人应监督被授权人履行授权职责,确保质量管理体系的持续有效运行;4. 被授权人在授权期限内,如发生授权事项以外的重大质量问题,应及时报告公司法定代表人。
最新法人授权的委托书

最新法人授权的委托书法人授权的委托书是公司或组织授权他人代表其进行特定事项的文件。
委托书要求详细列出授权范围,并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下面是一份最新的法人授权的委托书,以供参考:委托书委托方:XXX公司授权代表:XXX先生受托方:XXX先生委托事项:1. 代表委托方在相关部门进行注册登记,并领取相关证照文件。
2. 代表委托方进行商务洽谈和签署相关合同。
3. 代表委托方参与相关会议,并代表委托方发表意见和建议。
4. 代表委托方进行财务结算和资金管理。
5. 代表委托方进行法律诉讼和仲裁事务,并代表委托方签署相关文件。
6. 其他委托方委托的事项。
授权期限:从签署之日起至XXX年XX月XX日止。
授权范围:委托方授权代表在上述事项范围内享有一切必要的权力和执行行为。
受托方责任:1. 忠实履行委托事项,在授权范围内进行相关活动。
2. 妥善保管与委托事项相关的文件和资料。
3. 及时向委托方报告委托事项的进展和结果。
4. 不得擅自改变或超出委托事项的行动。
5. 不得利用委托事项谋取私利或损害委托方的利益。
委托方声明:1. 委托方确认受托方的身份、资质和能力符合委托要求。
2. 委托方承诺提供受托方在委托事项完成所需的所有支持和配合。
3. 委托方保证在受托方根据委托事项行事时不会再由于自身原因阻碍受托方的行动。
4. 对于受托方在授权范围内的行动,委托方确认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受托方保证:1. 受托方在受理委托时认真考量风险与合法性,确保在授权事项范围内合理合法且符合委托方的会议要求。
2. 受托方在任何时候,有义务向委托方提供实时的操作进展情况,且允许委托方对其工资进行查验与监督。
如果在授权事项范围内需追加工作量或变更职责,受托方应得到委托方同意后方可执行。
3. 受托方有权利得到委托方同意需求关于授权事项、披露、监视、合作与审核等事宜进行资料需求,并且要求在人员配备和资金需求方面予以支持和帮助。
4. 受托方有义务完成授权事项,并对履行结果承担义务、责任。
合同信用管理制度

企业信用(合同)管理制度青岛************有限公司企业信用(合同)管理制度管理制度目录页码一、法律法规学习制度-------------------------- 3二、信用(合同)管理机构、人员岗位责任制度------ 4三、法人授权委托及合同签订前的评审制度-------- 10四、合同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制度------------ 15五、客户授信与年审评价制度-------------------- 20六、客户信用档案建立与管理制度---------------- 21七、应收账款与商账追收管理制度---------------- 23八、失信违法行为责任追究制度------------------ 24九、合同印章和合同档案管理制度---------------- 26十、客户风险评估、授信及应急处理制度---------- 28法律法规学习制度1.定期组织合同法律法规的系统学习,制定学法的内容、时间安排计划表,组织人员学习,并做好每次学习记录。
2.总经理、副经理、总监及各部门负责人必须带头参加合同法律法规的学习。
信用(合同)管理人员、销售、供应、财务等部门业务人员必须经过合同法规的系统培训和考核,取得合格证书;专、兼职信用(合同)管理员还必须取得信用(合同)管理员培训合格证书。
3.公司分管信用(合同)工作的负责人,部门分管信用(合同)负责人及信用(合同)管理员定期组织活动,结合信用(合同)管理中碰到的实际问题,学习新法规,解决新问题。
组织研讨会,案例分析会等,并做好书面记录。
信用(合同)管理机构、人员岗位责任制度公司内部设立专门的信用(合同)管理机构,公司行政部经理为信用(合同)管理机构的分管领导,任命信用(合同)管理机构负责人***为主管,有专职或兼职的信用(合同)管理工作人员2人。
一、信用(合同)管理机构职能:1.组织宣传、贯彻合同法律法规条例,培训信用(合同)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依法保护本企业的合法权益。
合同信用管理制度

企业信用(合同)管理制度某某某有限公司企业信用(合同)管理制度(目录)一、法律法规学习制度二、信用(合同)管理机构、人员岗位责任制度三、法人授权委托及合同签订前的评审制度四、合同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制度五、客户授信与年审评价制度六、客户信用档案建立与管理制度七、应收账款与商账追收管理制度八、失信违法行为责任追究制度九、合同印章和合同档案管理制度十、客户风险评估、授信及应急处理制度法律法规学习制度1.定期组织合同法律法规的系统学习,制定学法的内容、时间安排计划表,组织人员学习,并做好每次学习记录。
2.厂长、经理、各部门负责人必须带头参加合同法律法规的学习。
信用(合同)管理人员、销售、供应、财务等部门业务人员必须经过合同法规的系统培训和考核,取得合格证书;专、兼职信用(合同)管理员还必须取得信用(合同)管理员培训合格证书。
3.公司分管信用(合同)工作的负责人,部门分管信用(合同)负责人及信用(合同)管理员定期组织活动,结合信用(合同)管理中碰到的实际问题,学习新法规,解决新问题。
组织研讨会,案例分析会等,并做好书面记录。
信用(合同)管理机构、人员岗位责任制度公司内部设立专门的信用(合同)管理机构,公司副总经理为信用(合同)管理机构的分管领导,任命信用(合同)管理机构负责人/经理,有专职(或兼职)的信用(合同)管理工作人员。
一、信用(合同)管理机构职能:1.组织宣传、贯彻合同法律法规条例,培训信用(合同)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依法保护本企业的合法权益。
2.制定、修订本公司信用政策、信用管理制度、办法,组织实施信用管理工作的考核。
3.对客户进行资信调查,建立客户信用档案,并进行动态化管理。
4.客户授信管理:进行客户信用审批,跟踪客户,定期对客户的信用状况进行统计分析。
5.应收账款管理:控制应收账款平均持有水平,日常监督应收账款的账龄,对潜在的不良账款及时采取措施,防范逾期应收账款的发生。
6.商账处理:建立标准的催账程序和一支工作高效的追账队伍,及时制定对逾期应收账款处理的方案,并组织有效的追账。
合同评审的主要内容都是什么 【合同事务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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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签订合同前必须严格审查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
2、签订合同前需要审查代理人的代理身份和代理资格。
3、签订合同前,必须认真审查对方当事人的履约能力。
4、签订合同前,应当仔细审查对方当事人提供的有关证明资料,必要时应到签发部门进行验证或进行实地考察,以防对方当事人伪造或变造证明材料。
一、合同评审的主要内容都是什么1、签订合同前必须严格审查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
(1)对法人必须审查原件或者盖有工商行政管理局复印专用章的公司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的副本复印件。
(2)对非法人经济组织,应当审查其是否按法律规定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
对分支机构或是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设立的经营单位,除审查其经营范围外,还应同时审查其所从属的法人主体资格。
(3)对外方当事人的资格审查,应调查清楚其地位和性质、公司或组织是否合法存在、法定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国籍及公司或组织注册地。
2、签订合同前需要审查代理人的代理身份和代理资格。
(1)代理人职务资格证明及个人身份证;(2)被代理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3)代理行为是否超越了代理权限或代理权是否超出了代理期限。
3、签订合同前,必须认真审查对方当事人的履约能力。
对方当事人在合同中负有提供专业性较强的劳务、工程项目或限制经营项目等义务时,应当要求对方当事人提供由政府法定机构颁发的经营许可证或资质等级证书等证明。
4、签订合同前,应当仔细审查对方当事人提供的有关证明资料,必要时应到签发部门进行验证或进行实地考察,以防对方当事人伪造或变造证明材料。
对方当事人提供的各种证明资料中所使用的当事人名称、印章等内容必须完全一致。
5、下列资料不能作为主体资格和履约能力的证明资料,但可归入合同档案保存,以备考查。
(1)名片、厂家介绍、产品介绍等资料;(2) 各类广告、宣传资料;(3)各类电话、手机等通讯工具号码;(4)对方当事人提供的未经我方合同承办人见证而复制的或未与原件核对无异的复印资料。
合同管理办法

合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合同管理,规范合同行为,防范风险预防纠纷,保障权益,保证公司依法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结合公司实际状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合同是指我公司与其他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就生产经营等经济行为,设立、变更、终止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销售单位、子公司(以下简称各单位)。
第四条各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本办法,并据此制定本单位的合同管理细则。
第二章合同管理第五条各单位要落实合同管理的责任,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合同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合同管理工作。
第六条各单位合同管理职责:1.贯彻执行本办法,并据此制定本单位的合同管理细则。
2.负责本单位合同的审查、签订,监督检查合同的履行。
3.负责审查签约对方资信状况,包括但不限于主体资格、经营范围、资质证书、专营许可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履约能力等。
4.负责合同的谈判工作。
5.负责办理合同的内部审批程序。
6.对合同项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7.对合同的履行情况负责,出现合同纠纷和违约情况,及时报告,申请采取必要的法律手段。
8.管理本单位的合同专用章,建立合同台账和合同档案。
9.负责组织本单位委托代理人的法律知识学习、培训、管理等工作。
第七条技术开发(委托)、销售、采购等合同需要技术、质量、客户信息、供应商资质确认、风险控制等支持,相关部门必须按【全程订单闭环管理流程】【新产品开发流程】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配合合同责任单位的工作。
第八条财务、审计及纪检监察部门等是合同的相关部门,对合同签订过程中的下列事项负责:1.财务部门负责对合同订立的资金来源审批,并对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价款支付予以监督审批,凡规定应先由财务部门对合同资金来源进行审批的合同,未经审批不得签订。
2.审计部门负责对按规定应进行审计的合同价款进行审批。
3.纪委监察部门负责签订企业行为廉洁自律合同,并对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违规行为予以监督。
各种委托书格式(法人授权委托书、合同委托书)

各种委托书格式(法人授权委托书、合同委托书)标题:各种委托书格式(法人授权委托书、合同委托书)引言概述:委托书是一种法律文件,用于授权他人代表自己进行某项事务。
在商业和法律领域,委托书被广泛使用。
本文将详细介绍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合同委托书的格式要求。
一、法人授权委托书1.1 授权人信息:委托书应包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
1.2 受托人信息:委托书还应包含受托人的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
1.3 授权事项:明确授权人授权受托人代表其进行的具体事项,如签署合同、办理手续等。
二、合同委托书2.1 委托人信息:合同委托书应包含委托人的姓名、地址、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
2.2 受托人信息:合同委托书还应包含受托人的姓名、地址、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
2.3 委托事项:明确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代表其签署合同的具体内容,如合同名称、签署日期等。
三、格式要求3.1 标题:委托书应在文件顶部标明“委托书”字样,以便清晰识别。
3.2 正文:委托书应包含授权人或者委托人的基本信息、受托人的基本信息,以及具体的授权或者委托事项。
3.3 签署:委托书应由授权人或者委托人亲笔签名,并注明签署日期,受托人也需在相应位置签字确认。
四、注意事项4.1 真实性:委托书必须真实有效,授权人或者委托人应保证所授权或者委托的事项真实有效。
4.2 法律效力:委托书应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否则可能导致委托无效。
4.3 保密性:委托书涉及重要事务,应妥善保管,避免泄露个人信息或者商业机密。
五、结论通过本文的介绍,我们了解了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合同委托书的格式要求,包括授权人信息、受托人信息、委托事项等内容。
在签署委托书时,应注意格式要求和法律效力,确保委托事务顺利进行。
希翼读者在处理委托事务时能够按照像关规定办理,避免浮现问题。
局合同管理及审查制度

局合同管理及审查制度第一条总则a. 本制度适用于甲方与乙方在合同管理过程中所涉及的所有合同和协议,包括但不限于合作协议、委托书、采购合同等。
b. 甲方和乙方应按照本制度的规定履行合同管理工作,确保合同内容的合法性、合规性和有效性。
c. 本制度旨在规范合同管理和审查的程序,确保合同的严谨性与双方权益的平衡,防止因合同管理不善导致的法律风险。
第二条合同的审查与签订a. 甲乙双方应在合同签订前进行严格的审查,确保合同的条款清晰、明确,并符合双方的实际需求。
① 审查内容应包括合同的目的、合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合同履行的具体条款等。
② 审查应根据合同的种类进行分类处理,如采购合同、服务合同等,每种合同应有其相应的审查标准。
③ 对于涉及金额较大的合同,审查环节应增加专家评审,确保合同条款的公正性与可行性。
④ 对于敏感信息,应特别注意保密条款的设置,避免泄露商业秘密。
b. 合同条款的审查应由甲方和乙方双方指定专门的人员负责,审查过程应留有完整记录。
① 审查人员应具备相关的法律、财务或合同管理知识,并有一定的工作经验。
② 合同审查人员需对合同条款进行详细的分析,确保合同条款与相关法律法规一致,避免潜在的法律风险。
③ 如发现合同条款存在不明确或潜在问题,应及时与对方沟通,提出修改建议。
④ 审查过程中的沟通应尽量通过正式书面形式进行,确保信息传递的准确性和可追溯性。
c. 合同审查完毕后,甲乙双方应就合同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最终版合同。
① 合同签署前,双方应确认合同无误,确保所有条款已经过充分讨论。
② 双方应在合同中注明签署日期和签署地点,确保合同的法律效力。
③ 签署前,各方应进行一次确认,以免出现遗漏或不明确的条款。
第三条合同履行与管理a. 合同签署后,双方应按照合同条款规定履行各自的义务,确保合同的顺利执行。
① 甲方和乙方应明确履行期限和时间表,避免因延期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② 双方应按时进行付款、交付或服务等工作,并确保所提供的货物或服务符合约定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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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授权委托书管理及合同签订的评审制度一、“法人委托书”的管理1、信用(合同)管理机构负责“法人委托书”的申请审核、证件办理,变更、注销登记、遗失声明和监督检查等管理工作,并为公司归口管理部门。
2、本公司颁发的签订合同的“法人委托书”,采用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印制的“法人委托书”文本,在有效期限内可连续使用,但有效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两年。
3、凡不持有“法人委托书”因特殊情况需对外签约者,由所在部门向信用(合同)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经法定代表人批准,由信用(合同)管理机构具体办理一事一委托的临时“法人委托证明”事宜;未取得“法人委托书”及“法人委托证明”的其他人员一律不得对外签订合同。
4、凡持有“法人委托书”对外签订合同者,必须严格遵守本公司制定的信用(合同)管理规定和相关的配套制度,做好合同台帐记录,以备考查。
5、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办理变更或核准注销手续:“法人委托书”授权内容变更;证件有效期届满,不再续展;持证人因工作变动,不再对外签约;持证人因调离本公司、退休或死亡;持证人因违反本公司管理制度,情节严重需撤消的;持证人擅自涂改授权内容、转借和弄虚作假的;6、凡核准注销人员的“法人委托书”证件,由所在部门负责收回交管理机构统一处理。
二、合同签订前的评审制度(一)合同评审程序1、合同承办人将合同草本及相关资料交信用(合同)管理员初审;2、信用(合同)管理员填写合同评审表中初审记录交信用(合同)管理机构负责人审批,签署审批意见。
3、特殊/重大合同,由信用(合同)管理机构负责人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会审,信用(合同)管理员汇总各部门会审意见后交信用(合同)管理机构负责人签署意见,并报主管副总批准实施。
最终由法人代表审查决定。
4、信用(合同)管理员将合同评审表归入该合同档案。
(二)评审内容1、签订合同前必须严格审查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
对法人必须审查原件或者盖有工商行政管理局复印专用章的公司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的副本复印件。
对非法人经济组织,应当审查其是否按法律规定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
对分支机构或是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设立的经营单位,除审查其经营范围外,还应同时审查其所从属的法人主体资格。
对外方当事人的资格审查,应调查清楚其地位和性质、公司或组织是否合法存在、法定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及公司或组织注册地。
2、签订合同前需要审查代理人的代理身份和代理资格。
代理人职务资格证明及个人身份证;被代理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代理行为是否超越了代理权限或代理权是否超出了代理期限。
3、签订合同前,必须认真审查对方当事人的履约能力。
对方当事人在合同中负有提供专业性较强的劳务、工程项目或限制经营项目等义务时,应当要求对方当事人提供由政府法定机构颁发的经营许可证或资质等级证书等证明。
4、签订合同前,应当仔细审查对方当事人提供的有关证明资料,必要时应到签发部门进行验证或进行实地考察,以防对方当事人伪造或变造证明材料。
对方当事人提供的各种证明资料中所使用的当事人名称、印章等内容必须完全一致。
5、下列资料不能作为主体资格和履约能力的证明资料,但可归入合同档案保存,以备考查。
业务人员名片;企业简介、各类广告、宣传资料;各类电话、等通讯工具号码;对方当事人提供的未经我方合同承办人见证而复制的或未与原件核对无异的复印资料;合同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制度一、合同签订管理1、合同承办人签约前必须对对方主体资格、代理身份、代理资格、履约能力及合同可行性进行审查,并收集整理相关资料,以备合同评审机构进行评审。
2、订立合同的主体,必须是法人或者是取得营业执照的非法人经济组织。
集团公司内各单位的业务部门不得以本部门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
3、公司对外签订合同,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进行。
未经授权,任何人不得以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
4、严禁将合同业务介绍信转借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
介绍信的存根应当保存五年,以备核查。
5、除及时清结者外,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合同文本国家或省已经发布示范文本的,应当采用合同示范文本。
销售部门必须使用国家统一的购销合同文本对外签订合同;如果没有合同示范文本,应当参照类似的示范文本。
采用合同示范文本时,可以根据所订合同的具体情况依法作出补充约定。
6、合同及其有关的书面材料,应当语言规范,字迹(符号)清晰,条款完整,内容具体,用语准确、无歧义。
7、订立合同,必须完备合同条款。
合同条款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和质量,价款和报酬,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及解决争议的方法等。
8、订立依法可以设定担保或者对对方当事人的履约能力没有把握的合同,应当要求对方当事人依法提供保证、抵押、留置、定金等相应形式的有效担保。
对方当事人提供的保证人,必须是法律许可的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对对方当事人的保证人的主体资格和清偿债务能力要参照本制度的规定进行审查。
9、对外签订合同,要明确选择纠纷管辖地,并力求选择本公司所在地仲裁机构或法院。
10、法定代表人或合同承办人应当亲自在合同文本上签名盖章。
11、签订合同,应当加盖单位的合同专用章。
严禁在空白合同文本上加盖合同专用章。
合同专用章的刻制由信用(合同)管理机构负责。
任何部门不得擅自刻制合同专用章,如发现有此类行为的发生,追究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
凡需刻制合同专用章的部门和分公司,必须由申请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报告,并由主管领导审批签字,同时按工作的实际需要和用途提供合同专用章刻制的数量、要求和样章草图,合同管理机构审查后统一办理。
凡持有合同专用章的部门和分公司,应做到合法使用、专人保管。
如遇工作需要,需携带外出,应事先办理借用手续,用后立即归还。
合同专用章的保管使用的检查工作列入每年的合同检查范围之内。
合同专用章不得代用,混用。
发现利用合同专用章进行违法活动,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者,依法追究其行政和法律责任。
凡遇合同专用章遗失,在当地市级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办理相关证明材料。
凡遇合同专用章变更,需重新刻制,其申请程序与手续与新申请相同,原合同专用章交还信用合同管理机构统一处理。
12、订立依法应当办理批准、登记、见证、鉴证、公证等特别程序的合同时,应当依法办理特别手续。
13、合同承办人应将合同的副本一份及时送交本单位财务部门备案,作为财务部门收付款物的依据。
二、合同履约管理1、法定代表人全面负责合同的履行。
合同承办单位、部门和人员具体负责其订立合同的履行。
新任法定代表人应当继续履行前任法定代表人依法订立的合同。
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根据情况的变化,应当对对方当事人的履行能力进行跟踪调查。
如发现问题,合同承办人要及时处理,必要时经单位负责人同意,可现场考核合同标的情况和对方当事人的履约能力。
3、接收标的必须经过严格的验收或商检程序。
对不符合制度的标的应在法定期限内及时提出书面异议。
4、合同结算必须通过本单位财务部门进行。
对合法有效的合同,财务部门必须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结算。
对未经合法授权或超权限签订的合同,财务部门有权拒绝结算。
5、凡与合同有关的来往文书、电报、电传、信函、电话记录都应作为履约证据留存。
对我方当事人的履约情况,除妥善保存有关收付凭证外,还要做好履约记录。
我方当事人收到对方当事人通过邮递方式传送的与合同有关的法律文书时,应当连同信封一并收存。
通过邮递方式传送与合同有关的法律文书时,必须使用挂号信函,并保存邮局收据、回执备案。
6、合同管理员负责监督检查合同履行情况,按时间顺序及时建立合同签订与履行情况台帐。
三、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的变更与解除由合同承办人以书面形式报合同评审机构审核,批准后,尽快与对方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
2、对方当事人作为款物接收人而要求变更接收人时,必须有书面变更协议。
严禁未取得对方当事人的书面材料而凭口头约定向已变更的接收人发货或付款。
3、我方当事人遇有不可抗力或者其他原因无法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收集有关证据,并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同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损失。
4、发现对方当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合同承办人应当催促对方当事人采取有效补救措施,收集、保存对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的有关证据,及时向信用(合同)管理机构报告。
5、我方当事人因故变更或解除合同,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说明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原因和请求对方书面答复的期限,尽快与对方当事人达成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协议。
客户授信与年审评价制度1、信用(合同)管理机构加强与各业务部门的联系沟通,及时掌握客户的信用信息,对客户实行分级管理,将客户的信用等级分为A、B、C、D四级,分别制订不同信用等级所对应的信用额度、信用期限、信用折扣。
2、信用(合同)管理机构负责建立每位客户包括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金、电话、信用标准(对客户资信情况进行要求的最低标准)、信用等级内容的表单,并及时进行动态更新。
3、信用(合同)管理机构负责制定客户信用申请表、客户调查表、客户信用审批表、回复客户的标准信函等表格;受理客户信用申请;采用对客户进行走访、调查、向有关部门收集客户资信状况资料等方式掌握客户信息,填写客户调查表,对客户进行信用评级,报主管副总审批后,确定信用等级,并及时回复客户。
4、对客户实行跟踪管理,补充客户信用信息,每年末对客户的信用状况进行汇总分析,形成书面的年审评价报告,并根据年审报告及时调整客户信用等级与授信额度。
5、对延迟付清款物的客户,视情节轻重给予信用等级的降级处理;对恶意拖欠款物的客户授信额度为0,要求采用即时清结的方式或列入黑名单,拒绝业务往来。
6、各业务人员应及时收集客户信息并向信用(合同)管理机构反馈;信用(合同)管理机构应定期将客户信用状况评价结果反馈公司各相关部门。
客户信用档案建立与管理制度1、建立完整的合同档案。
档案资料包括以下内容:谈判记录、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报审及批准文件;对方当事人的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事业法人执照的副本复印件;对方当事人履约能力证明资料复印件;对方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合同承办人的职务资格证明、个人身份证明、介绍信、授权委托书的原件或复印件;我方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对方当事人的担保人的担保能力和主体资格证明资料的复印件;双方签订或履行合同的往来电报、电传、信函、电话记录等书面材料和视听材料;登记、见证、鉴证、公证等文书资料;合同正本、副本及变更、解除合同的书面协议;标的验收记录;交接、收付标的、款项的原始凭证复印件。
2、公司所有合同都必须按部门编号。
信用(合同)管理员负责建立和保存合同管理台帐。
3、合同承办人办理完毕签订、变更、履行及解除合同的各项手续后一个月内,应将合同档案资料移交信用(合同)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