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测量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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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测工作管理制度范文(4篇)

地测工作管理制度范文(4篇)

地测工作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地测工作管理,提高地测工作效率和质量,保障人员安全和设备设施的安全使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地测工作单位及相关人员。

第三条地测工作应遵守法律法规,尊重科学规律,严格按照工作程序进行。

第四条地测工作单位应保障人员的安全,提供必要的劳保用品和培训。

第五条地测工作单位应保养和维护设备设施,确保正常工作运转。

第二章工作流程第六条地测工作应按照项目需求和任务书要求确定调查范围和方法。

第七条地测工作应严格按照相关测量规范和准确方法进行测量。

第八条地测工作应及时处理和记录测量数据,并做好数据保密工作。

第九条地测工作应根据需要进行数据处理和分析,形成报告和成果。

第十条地测工作完成后,应对设备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下次工作顺利进行。

第三章人员要求第十一条地测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并持有相关证书。

第十二条地测工作人员应遵守职业道德,保持积极的工作态度和良好的工作品质。

第十三条地测工作人员应保持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能够与项目相关方进行有效的沟通和协商。

第四章设备设施管理第十四条地测工作单位应建立设备设施管理制度,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第十五条地测工作单位应保证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转,并及时进行维修或更换。

第十六条地测工作单位应建立设备设施数量和使用情况的档案,以便统一管理和查询。

第五章安全管理第十七条地测工作单位应建立安全管理制度,确保人员安全和设备设施的安全使用。

第十八条地测工作人员应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设备设施,防止事故的发生。

第十九条地测工作单位应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和演练,并建立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机制。

第六章绩效考核第二十条地测工作单位应建立绩效考核制度,定期对地测工作进行评估和回顾。

第二十一条绩效考核应综合考虑工作量、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和工作成果等因素。

第二十二条绩效考核结果应作为评价地测工作人员的重要依据,并作为岗位晋升和薪酬调整的参考。

地质测量资料管理制度范文(4篇)

地质测量资料管理制度范文(4篇)

地质测量资料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地质测量资料的管理,规范地质测量工作的进行,确保地质测量工作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可靠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地质测量工作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地质测量资料是指通过地质测量手段获得和处理的有关地质地貌、地壳构造、矿产资源和地质灾害等方面的数据和信息。

第四条地质测量资料管理的任务是做好地质测量资料的收集、登记、整理、保存和利用工作,保障地质测量资料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第五条地质测量资料管理的原则是科学性、全面性、准确性、及时性和便捷性。

第六条地质测量资料管理制度的内容包括地质测量资料收集、登记、整理、保存和利用等方面的规定。

第二章地质测量资料的收集第七条地质测量资料的收集应根据地质测量任务的需要,采用多种形式和途径进行。

第八条收集的地质测量资料应具有可查看、可检索、可利用的特点,应具备一定的数据格式和质量要求。

第九条收集到的地质测量资料应按照来源进行分类,并记录相关的来源信息。

第十条地质测量资料的收集工作应有专门机构或专人负责,定期对资料进行归档和备份工作。

第三章地质测量资料的登记第十一条登记是指对收集到的地质测量资料进行详细的记录和分类。

第十二条登记的信息应包括资料名称、资料来源、收集方式、收集日期等内容。

第十三条登记的地质测量资料应具有唯一性和标识性,以便于后续的管理和利用。

第十四条登记工作应及时、准确,并定期进行数据的核对和更新。

第四章地质测量资料的整理第十五条整理是指对收集到的地质测量资料进行分类、归档和加工的工作。

第十六条整理工作应根据地质测量资料的特点和需求,制定相应的分类标准和归档方法。

第十七条整理工作应确保地质测量资料的完整性和一致性,同时对质量较差或重复的资料进行筛选和淘汰。

第十八条整理工作还包括对资料进行数字化处理,使其能够实现电子化的管理和利用。

第五章地质测量资料的保存第十九条保存工作是指对整理好的地质测量资料进行安全保管和定期检查的工作。

地质测量资料管理制度(4篇)

地质测量资料管理制度(4篇)

地质测量资料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地质测量资料的管理,保障地质测量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地质测量资料的采集、整理、存储、传输、使用、保护和销毁等活动。

第三条地质测量资料是指地质勘查、地质环境监测、地质灾害防治等工作中获得的各类数据、文档、报告、照片、录像等信息载体。

第四条地质测量资料的管理应遵循科学、规范、安全、高效的原则。

第五条地质测量资料的管理工作应由专职人员负责,并配备必要的技术设备和管理系统。

第二章地质测量资料的采集第六条地质测量资料的采集应按照测量任务的要求进行,采用科学、合理的方法和技术手段进行数据的采集和记录。

第七条地质测量资料的采集过程应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严禁随意篡改、删除、销毁数据。

第八条地质测量资料的采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严格遵守测量规范和操作规程,确保采集数据的可靠性。

第三章地质测量资料的整理和存储第九条地质测量资料的整理和存储应按照一定的分类和编号方式进行,确保数据的有序和易于检索。

第十条地质测量资料的整理应由专职人员进行,按照一定的时间顺序和主题进行整理,建立详细的档案目录和索引。

第十一条地质测量资料的存储应采用专门的存储设备和系统,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第十二条地质测量资料的存储设备应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四章地质测量资料的传输和使用第十三条地质测量资料的传输应采用安全可靠的方式进行,并建立相应的传输记录和备份机制。

第十四条地质测量资料的使用应按照相关规定和授权程序进行,并建立相应的使用记录和审查制度。

第十五条地质测量资料的使用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权限,严禁擅自篡改、删除或外传资料。

第五章地质测量资料的保护和销毁第十六条地质测量资料的保护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和管理制度,确保数据的完整和安全。

第十七条地质测量资料的备份应定期进行,备份数据应存放在安全可靠的地方,并进行定期检查和验证。

地质测量资料管理制度范文

地质测量资料管理制度范文

地质测量资料管理制度范文一、总则地质测量资料是地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科学、规范地管理和利用地质测量资料,提高地质工作效率,根据《国家地质调查资料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目的和基本原则1. 目的:建立科学、规范的地质测量资料管理制度,保障地质工作中测量资料的可靠性、安全性和有效性。

2. 基本原则:公开、公正、公平、便利、安全、高效。

三、资料管理内容1. 资料归集:地质测量资料由各级地质单位进行归集、整理、保存和利用。

应建立统一的地质测量资料库,对各类地质测量数据进行分类、编目、存储。

2. 资料整理与登记:地质测量资料应定期进行整理,包括数据整合、纠错、质量评估等工作。

详细登记资料的来源、时间、地点、测量方法、测量仪器等信息。

3. 资料存储和保管:地质测量资料采用电子存储和纸质存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保管。

电子存储采用密码保护和备份措施,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纸质存档按照一定的保密等级进行分类存放,定期进行防火、防潮和防尘工作。

4. 资料利用与共享:地质测量资料应依法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提供必要的查询和使用服务,确保资料的合理利用。

鼓励通过合作共享、互联网平台等方式,加强区域间、机构间地质测量资料的共享与交流。

5. 资料销毁:地质测量资料按照保留期限和保密等级进行审查和销毁,确保无用资料及时清理,保障资料库的有效存储空间。

四、责任与义务1. 资料管理部门:负责地质测量资料的整体管理工作,包括资料归集、整理、存储、利用和销毁等。

建立人员专职负责资料管理,并定期对其进行培训和考核。

2. 采集单位:按要求进行地质测量资料的实地采集和整理工作,并将采集到的资料及时交接给资料管理部门,保证资料的完整性。

3. 使用单位和个人:按规定向资料管理部门申请查询和使用资料,对利用的资料要进行详细记录和归还,并保证资料的安全性和机密性。

五、违纪与处罚1. 若有单位或个人未按规定执行地质测量资料管理制度,造成资料的丢失、损毁或泄露,将被追究相应的责任,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或开除等。

地质测量管理制度

地质测量管理制度

地质测量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地质测量工作,提高测量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保障地质勘探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地质测量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包括但不限于地质勘探单位、地质从业人员、相关机构等。

第三条地质测量工作应当遵循科学、客观、公正、准确、保密的原则,确保测量数据的真实性和可信度。

第四条地质测量工作应当遵循法律法规,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严禁违法乱纪行为。

第二章地质测量管理机构第五条地质测量管理机构应当是具备资质、专业水平高的单位或组织,负责监督和管理地质测量工作。

第六条地质测量管理机构应当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规章,明确工作职责、工作流程、工作标准等,确保工作的有序进行。

第七条地质测量管理机构应当配备足够的专业人员和设备,确保测量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八条地质测量管理机构应当对参与地质测量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其专业水平和素质。

第三章地质测量工作流程第九条地质测量工作应当由专业人员进行操作,按照测量计划和要求进行测量。

第十条地质测量工作中所用的测量设备和工具应当经过检定合格,并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

第十一条地质测量工作中应当根据需要选择合适的测量方法和技术,确保测量数据的准确性。

第十二条地质测量工作应当按照测量原则和程序进行操作,不得随意改变或篡改数据。

第十三条地质测量工作完成后,应当对数据进行审核和整理,并及时向有关单位和部门进行汇报。

第四章地质测量数据管理第十四条地质测量数据是地质勘探工作的重要成果,应当加以妥善管理和保护。

第十五条地质测量数据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分类、整理和存储,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易查性。

第十六条地质测量数据应当定期进行备份和归档,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第十七条地质测量数据应当按照规定进行传递和使用,不得私自泄漏或篡改数据。

第五章地质测量质量控制第十八条地质测量工作中应当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进行质量监督和检查。

第十九条地质测量数据应当经过严格的质量检验和评估,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地质测量管理制度范文(4篇)

地质测量管理制度范文(4篇)

地质测量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地质测量工作,保障测量工作的质量和效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地质测量工作是指对地质结构、地质构造和地下地质资源进行测量和研究,以获取相关数据和信息。

第三条地质测量工作的管理原则是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统一标准、严格监控、及时反馈、追求卓越。

第四条地质测量工作的管理范围包括测量仪器设备的采购、管理和维护,测量方法和程序的制定和推广,测量数据的收集和分析,测量人员的培训和考核等。

第五条地质测量工作的管理目标是提高地质测量工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优化测量工作的效率和资源利用率,提升地质测量工作的水平和影响力。

第六条地质测量工作的管理责任主体是地质测量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制定地质测量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地质测量工作,监督和检查地质测量工作的执行情况。

第七条地质测量工作的管理方式采用综合管理和分级负责相结合的方式,具体工作由地质测量管理部门和相关部门共同负责。

第二章测量仪器设备的管理第八条地质测量工作所需的仪器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质量要求,且具备相应的检测和校准证书。

第九条地质测量工作需要采购新的仪器设备时,应根据实际需要,经过严格的需求评估和预算审批程序。

第十条地质测量仪器设备必须经过严格的验收程序,验收标准由地质测量管理部门根据实际需求制定。

第十一条地质测量仪器设备的定期检测和校准工作,应按照制定的计划进行,检测和校准结果应及时记录和归档。

第十二条地质测量仪器设备维护工作由专门的维修人员负责,定期进行检查和维修,并及时报告设备的修复情况。

设备的报废和更新应按照规定程序进行。

第三章测量方法和程序的制定和推广第十三条地质测量方法和程序的制定和推广需要依托科学和技术的进步,借鉴国内外的经验和成果。

第十四条地质测量方法和程序的制定应充分考虑工作实际需求,确保测量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十五条地质测量方法和程序的推广应经过严格的实际应用验证,确保其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第十六条地质测量方法和程序的推广应采用多种方式,包括培训、会议、讲座、技术指导等,确保测量人员的技能和水平得到提升。

地质测量管理制度

地质测量管理制度

《地质测量管理制度》xx年xx月xx日contents •制度总则•组织与职责•工作程序与方法•安全与保障•监督与执行•附则与附件目录01制度总则为规范地质测量管理工作,确保地质测量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可靠性,促进地质勘查、矿产资源开发及地质环境保护等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本制度。

目的通过实施本制度,可有效提高地质测量管理水平,保障地质勘查、矿产资源开发及地质环境保护等工作的质量和效果,为地质调查、资源开发及环境保护提供有力支撑。

意义目的与意义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地质勘查、矿产资源开发及地质环境保护等领域的地质测量管理工作。

不适用范围本制度不适用于非地质测量领域的管理工作。

适用范围管理制度的基本原则地质测量管理工作应遵循统一管理的原则,确保各单位、各部门之间的协调一致。

统一管理数据共享及时更新质量第一地质测量数据应实现共享,以避免重复测量和资源浪费。

地质测量数据应及时更新,以反映地质条件的最新变化。

地质测量工作应注重质量,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可靠性。

02组织与职责地质测量管理部地质测量队地质测量实验室负责具体实施地质测量工作。

负责进行地质测量实验和分析工作。

03管理机构设置02 01负责统筹规划、协调和管理地质测量工作。

1职责划分及工作内容23制定地质测量管理制度,组织协调各部门工作,监督检查工作质量。

地质测量管理部承担各项地质测量任务,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和企业的有关规范、规程和标准,及时提交成果报告,对成果质量负责。

地质测量队负责室内分析测试工作,严格执行有关规范、规程和标准,及时提交分析测试报告,对分析结果质量负责。

地质测量实验室03奖惩制度根据考核和评价结果,对表现优秀的机构和个人给予奖励,对存在问题的机构和个人进行约谈和整改。

工作考核与评价01定期考核对各机构的工作质量、效率、成果等进行定期考核,确保工作质量。

02不定期评价通过抽查、用户反馈等方式,对各机构的工作质量、服务态度等进行不定期评价,及时发现问题并改进。

地质测量管理制度(5篇)

地质测量管理制度(5篇)

地质测量管理制度1生产安全联系制度1、凡井巷贯通和掘进巷道透峒室,老巷老塘或向水,火,瓦斯等危险边界掘进时,必须在岩巷剩下____米时,煤巷剩下____米时,综掘剩下____米时,测量人员必须向施工单位及有关部门发出贯通通知单,并在现场标出透点位置,以便采取安全措施。

2、当采掘工作面经过其它巷道或危险区的上下方,其间距小于____米时,测量部门应向有关单位发出安全通知单。

(附平面,剖面图尺寸)3、在掘进工作面贯通另一井巷时,必须有准确的是在两工作面相距____米时,地测部门必须下达通知书,余____米时地测下停头通知书,施工单位必须只准从一个工作面向前贯通。

4、石门穿层巷道要揭煤时,地质人员必须严控制掌握所揭煤层的层位和到迎头的距离及进展情况变化。

迎头到揭煤最少距离为____米时,必须停头打钻查明层位的实际距离和煤层赋存情况,根据钻探成果整理,绘制平,剖面图纸,提供给有关部门领导做揭煤工作的具体安排。

5、凡接近巷道转向,变坡,地质构造变化,突水预兆,瓦斯变化等特对情况时,地测人员除及时深入现场掌握第一手资料外,应三班向施工单位了解情况,以便及时时做好服务。

6、及时按旬进尺和月进尺填报上图,定期交换。

地质测量管理制度(2)主要是指地质测量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的一系列制度和规范。

该制度可以包括以下方面的内容:1. 组织机构:确定负责地质测量工作的组织机构,明确各职责和权限,确保地质测量工作能够顺利进行。

2. 人员要求:制定地质测量人员的资质和技能要求,确保地质测量工作能够由合格的人员完成。

3. 测量方法:确定地质测量的方法和技术规范,确保测量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4. 测量设备:规定地质测量所使用的设备和仪器的要求,确保设备的质量和性能符合要求。

5. 测量标准:确定地质测量的标准和规范,确保数据的一致性和可比性。

6. 数据处理:规定地质测量数据的处理方法和流程,确保数据能够被正确分析和解释。

7. 质量控制:制定地质测量质量控制的措施和要求,确保测量工作的质量能够得到有效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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织金县江西煤矿地质测量管理制度二零一二年二月二十六日目 录一、地测资料技术报告等审批制度二、地测工作联系制度三、地测工作质量及事故分析制度四、地测工作质量奖惩办法五、地测管理制度六、地质测量资料管理制度七、设备、仪器、工具使用、发放、保管、校检制度八、中、腰线管理制度九、贯通、透巷管理制度十、地质工作管理规定地质测量管理制度一、地测资料技术报告等审批制度、测量成果必须有两人上计算、校对、保证资料准确无误。

、地测资料提供完毕后,必须经编制,描图,审核〈技术负责人审核〉、负责人签字后再经矿总工程师审阅同意后方能晒图使用。

、凡地测部门提交本矿使用的图纸、资料,必须经地测负责人审核同意,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方能提供。

、地测图纸资料必须设专人保管,建立借阅、转抄、复制登记。

、各科摘引资料必须严格检查、校对后方可使用。

、凡上报的地测资料,包括:图表文件等必须经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报矿总工程师批准方可报出。

、凡属交换性质的图件,需以旧换新,不交旧的,停发新的,特殊情况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方可发放,为防止图纸外流,对丢失图纸者追究责任。

二、地测工作联系制度、凡井巷贯通和掘进巷道透峒室、老巷、老塘或向水、火、瓦斯等危险边界掘进时,必须在岩巷剩下 米时,煤巷剩下 米时 ,综掘剩下 米时,测量人员必须向施工单位及有关部门发出贯通通知单,并在现场标出透点位置,以便采取安全措施。

、当采掘工作面经过其它巷道或危险区的上下方,其间距小于 米时,测量部门应向有关单位发出安全通知单。

(附平面,剖面图尺寸)、在掘进工作面贯通另一井巷时,必须有准确的在两工作面相距 米时,地测部门必须下达通知书,余 米时地测下停头通知书,施工单位必须只准从一个工作面向前贯通。

、石门穿层巷道要揭煤时,地质人员必须严格控制掌握所揭煤层的层位和到迎头的距离及 进展情况变化。

迎头到揭煤最少距离为 米时,必须停头打钻查明层位的实际距离和煤层赋存情况,根据钻探成果整理,绘制平,剖面图纸,提供给有关部门领导做揭煤工作的具体安排。

、凡接近巷道转向,变坡,地质构造变化,突水预兆,瓦斯变化等特对情况时,地测人员除及时深入现场 掌握第一手资料外,应三班向施工单位了解情况,以便及时时做好服务。

、及时按旬进尺和月进尺填报上图,定期交换。

三、地测工作质量及事故分析制度、地质、测量、绘图、三量、储量等必须严格按规程和地测质量标准化的有关规定要求工作,每项工作必须保证工作质量,地测部门每月必须对地测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不符合规程规定的必须重做。

、各组长或技术负责人对各自范围内的业务工作,要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分析处理或限期落实整改措施。

、对检查出的质量问题,除立即反工外,要组织有关人员讨论分析,找出原因,接受教训。

地测人员必须按时、按要求发放地质预报,采掘工作面情况预报及透巷通知单,一旦误揭煤层,找错层位,突水误透等重大责任事故,地测部门必须严肃处理,落实责任者。

四、地测工作质量奖惩办法矿井地测工作是煤矿生产 、安全、建设中一项必不可少的重要技术基础工作。

为加强矿井地测管理工作和各岗位责任制的贯彻落实,特编制此奖惩办法。

(一)地质工作质量奖惩规定、矿井地质观测做到及时、完整、准确、统一、描述的地质现象内容完整 、数据准确、字迹清晰、表达确切、图文结合、重点突出、反映客观。

在当月工作中未发生误揭煤层、误地质构造判断 包括断层性质、煤(岩)层位等 误透水、误穿小煤窖及老窖等。

按时提交各种地质资料,较好的满足生产需要,预测预报及时发放,资料可靠。

每月按掘进进尺嘉奖地质人员 元 米。

、若地质人员每月未及时收集地质资料和发放预测预报,给生产、安全带来严重威胁的,并造成工程浪费的,取消当月嘉奖,对造成浪费的工程按 元 米处罚。

造成严重事故的,由公司组织分析处理。

、地测质量标准化工作在检查验收中达三级标准的,每月嘉奖部门 元。

地质人员在工作中提出合理化建议(书面)或广泛采用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在工作中成绩显著的(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公司另给予重奖。

(二)测量工作质量奖惩规定、测量工作严格按《中腰线管理规定》的要求,当月无中、腰线管理错误,按时延挂中、腰线和复测、复算导线资料。

对施工单位不按中、腰线施工进行检查汇报调度室和生产技术部。

并及时提供有关测量资料及图纸,做到“图纸、资料、现场”三统一。

达到以上标准的每月嘉奖测量人员 元 米。

、贯通透巷的奖惩按同一起算坐标点测至两掘进工作面的最短距离考虑:( )小于 米的导线,每贯通一个工程,经检查验收满足精度(误差允许)要求的(包括煤仓、溜眼),每个贯通奖 元,对贯以外的贯通,每个奖 元。

( )大于 米以上的大型贯通工程必须有“贯通测量设计”及“贯通总结”,贯通满足设计允许误差,按每个贯通 元嘉奖测量人员。

凡出现误差超标按奖励标准的 %扣罚。

、凡是测量工作达不到规程要求及贯通满足不了工程要求的,要追查分析,对等处罚有关测量人员。

(三)地质测量图纸资料的奖惩办法、地质测量图纸资料设专人登记、建帐建卡。

分门别类,有目录、索引、查找方便的,每月嘉奖 元,资料管理混乱,不易查找目录索引的,每抽查一次罚 元,若因管理出差错,造成资料丢失的,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按奖励标准加倍处罚。

、对使用计算机制图熟练并在半年内能带出徒弟的,经公司标准化管理办公室和考核办确定后,可向公司申报一次的特殊嘉奖。

五、地测管理制度一、地测部门的地质人员应随时收集井下巷道的相关资料并及时上图,在每月 日前对井下采掘各工作面做出地质及水文地质预报。

二、对生产中遇到的各种问题要及时收集、分析,提出方案和建议,发现一次不及时收集资料上图、分析、预报的给予 元罚款,若出现两次类似情况时,处责任单位负责人 元的罚款。

三、所有统计资料、及时数据要逐月登记台帐、上表造册,每月 日前完成上月资料的存档,否则,处责任单位 元的罚款。

四、测量人员对各测量内容必须进行复测、复算、校对填图。

五、测量人员对当日测量资料进行记录、整理、计算、对算和精度评定,必须当日完成,特殊情况不超过次日并将测算资料上图,检查发现一次不及时进行对算、上图的予以批评教育,若出现两次类似情况的罚款 元。

六、对月统计资料必须及时上表、建帐,次月 日前检查发现一次未进行该工作的对其负责人罚款 元。

七、地质人员对井下构造情况要及时收集现场资料进行分析,并向有关领导汇报。

八、测量对井下中腰线要及时标定,并且最前面一组中腰线至迎头不许超过 米,否则每次对地测部门罚款 元。

九、对各单位安装、卧底所需中、腰线必须及时标定与提供。

否则,给予 元 次的处罚。

对造成影响的给予责任单位 元 次的处罚,同时将追究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地质测量资料管理制度、地质测量图纸资料必须设有专人管理,负责保管,发放,借阅,复制使用的管理工作。

资料保管必须符合防火、防潮、防盗的要求。

、凡提交矿内各单位使用的图纸资料,必须经过地质或测量负责人审核,负责人签字,报矿总工程师审查批准,方能提供。

矿内各单位需要临时索取地测资料或数据,须经地质或测量负责人审查允许,个人不得随意提供。

、凡上报的地测资料 必须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方能报出 其数据必须以地测部门提供的为准 其它部门不得任意提供。

、外单位借阅,索取地测资料时,必须持有单位介绍信,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并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凡借阅资料、图纸,均不得转抄、复制。

只有单份的图纸资料不得外借。

、外单位索取、转抄、复制地测图纸资料时,必须列出清单,经公司总工程师批准,方能提供,并收取书本资料费。

凡索取、转抄、复制的图纸资料,都要注明复制、转抄、索取日期,其保密责任由素取、转抄、复制单位负责。

、向国外提供地测资料图纸,要按国家标准合作和交流项目,严格控制范围、份数。

同时要严格按照国家保密规定,经公司总工程师审查批准,上报主管部门。

、地测人员自己使用的地测图纸资料,必须爱护好,注意保密,不得损坏、丢失,否则必须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所有地测资料 〈包括数据、台帐、卡片、图纸等〉的保管业务分门别类,查找方便 有目录 、索引。

七、设备、仪器、工具使用、发放、保管、校检制度、地测仪器、工具必须妥善保管,建立技术档案,档案中应填写仪器、工具名称、制造厂名、规格、型号、单价、由来及时间等,要有历次检查、校对、损坏和修理的记录,使用等级的说明等。

、地测仪器工具必须有专人保管,定期或根据需要进行检校,并填写检记录卡片。

、仪器工具必须存放在清洁、干燥、通风良好且变化不大的室内。

仪器箱内应放置干燥剂,并有专人定期检查,发现霉锈等现象,需查明原因立即处理。

、仪器设备使用前,操作者必须掌握仪器设备的构造、性能原理即使用方法,不熟悉决不能乱动。

搬运时轻拿轻放,不许碰撞,不能座压仪器设备箱架。

、仪器工具使用前后,均应进行检查,性能正常,精确可靠,方能使用。

用后必须擦净、凉干、经检查验収后方能入库。

、经纬仪、全站仪、水准仪、绘图仪等贵重设备,应配备有一定技术水平的人员管理使用。

并每年对仪器设备检定一次,合格的方可继续使用,需要修理的要及时修理,需要报废的每年底要及时办理报废手续。

、仪器工具发生丢失或损坏时,必须及时追查处理,如属于严重仪器事故,必须写出专题仪器事故报上级处理 ,并接受教训,防止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

、仪器工具外借时 必须经公司分管领导同意 方可按手续借出。

借出要及时返还,均应当面进行检查,如返还时有损坏,应照价赔偿。

八、中、腰线管理制度为确保我矿掘进巷道标准,施工单位便于标准施工,地测部门又便于中腰线管理工作,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测量规程》之规定,并结合我矿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

、各类巷道的开工,通知部门必须以矿总工程师签批的委托书、开工通知书、便函或施工技术措施等形式,提前 天通知地测部门,以便准备资料按要求放线,停头、复工也应及时通知地测部门,以保证有足够的图纸复核及测算时间。

严禁无书面通知书、无措施、无计划安排给线开工。

、标定中、腰线前,测量人员必须对开工措施和设计图纸上的数据、几何关系进行验算、检核、重要工程的设计导线,标定设计须经测量负责人审查签字,确保无误方可标定给线。

、主要巷道的中、腰线必须用经纬仪和水准仪标定,次要巷道的中、腰线,在满足工程要求的前提下,可用罗盘仪和半圆仪标定。

、井下标定必须准确,误差不得超过《规程》规定,标线资料数据必须准确无误。

对现场标定元素进行校核确认无误后方可迁站,否则必须重标。

未按此程序进行标线者,一次罚款 元。

如标错线造成经济损失,由当事人承担,并分析处理。

标线后 米时,必须对新标的线进行复测,否则罚组长 元,并立即复测。

、标定中线应成组设置,每组中线点不得少于 个,点间距不得小于 米,如遇特术情况(既巷道不够长或顶板破碎不宜打顶板桩)时,点间距可以不大于 米,但是放完中线后,必须用油漆沿中线方向在巷道顶板上不间断标注 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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