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参考]央企资金支出授权管理规定.doc
国有企业资金管理规定范本

国有企业资金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国有企业的资金管理,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和有效利用,提高国有企业的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国有企业的特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国有企业的资金管理应以经济效益为中心,坚持风险控制和效益优先的原则,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资金的筹集、使用、监督和考核。
第三条国有企业应建立健全资金管理的组织机构和制度,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加强对资金流向的监控和调控。
第四条资金管理应注重科学决策,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准确性,降低管理成本,提高资金利用效率。
第五条资金管理应强化风险意识,加强对市场变化和企业经营风险的分析和预估,制定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确保企业资金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第六条国有企业应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和审计,定期进行资金使用的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保障资金的合理使用。
第七条国有企业应加强与金融机构的合作,优化资金流通机制,降低资金成本,提高企业的资金周转效率和利润空间。
第八条国有企业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及时了解和掌握国家的宏观政策和调控措施,确保企业资金管理与国家政策的一致性。
第二章资金筹集第九条国有企业的资金筹集应遵循市场化原则,合法、公开、公平地进行,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
第十条国有企业的资金筹集方式可以包括但不限于:自有资金、存款、贷款、股权融资、债券发行等。
第十一条国有企业在筹集资金时,应根据企业的经营规模、风险承受能力和市场需求等因素,合理选择资金筹集的方式和时间。
第十二条国有企业应加强对资金筹集过程的管理和监督,确保筹集的资金用于实际经营活动,严禁挪用和滥用资金。
第三章资金使用第十三条国有企业的资金使用应遵循经济效益和合法合规的原则,确保资金的安全和有效运用。
第十四条国有企业的资金使用应根据企业的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合理分配和使用,不得滥用或浪费。
第十五条国有企业的资金使用应加强预算管理,建立健全预算制度,明确各项经济指标和预算责任,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透明度。
国企财务支出管理制度

国企财务支出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国企的财务支出管理,提高财务资源利用效率,保证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实现,根据《国有企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国有企业的财务支出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工资、购置设备、采购原材料、支付业务费用等方面。
三、财务支出编制1.企业应当根据年度经营计划和预算编制财务支出计划,明确各项支出的预算额度,并将支出计划报送公司相关部门审批。
2.支出计划应当合理,充分考虑企业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市场变化,确保各项支出在合理范围内,避免超支情况的发生。
3.支出计划编制应当充分考虑节约成本、降低支出、提高效率的原则,合理安排各项支出的时间和金额。
四、支出审批流程1.各级管理部门在审批支出计划时,应当进行严格审批,确保支出计划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管理规定。
2.支出计划的审批流程应当明确,包括审批权限、审批程序、审批要求等方面,确保审批程序合法、公正、透明。
3.对于特殊支出或超出预算的支出,应当经过专门审批程序,确保支出合理、节约、合规。
五、支出执行管理1.企业应当建立健全支出执行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和执行程序,确保支出的合规性和效益性。
2.在支出执行过程中,应当及时核实支出事项的合规性和合理性,防止出现不合规支出或超支的情况。
3.对于超支情况,企业应当及时采取控制措施,调整预算计划,避免出现资金使用不当的情况。
六、财务支出监督1.企业应当建立财务支出监督机制,加强对支出执行的监督检查,防止出现挥霍浪费情况。
2.定期对财务支出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支出的合规性和效益性,防止出现违规行为。
3.对于发现的财务支出问题,应当及时进行整改,追责处理相关责任人,确保支出管理的严格执行。
七、财务支出信息披露1.企业应当及时披露财务支出情况,保证信息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2.对于特殊支出或涉及重大利益的支出情况,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开披露相关信息,并接受社会监督。
3.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财务支出信息披露制度,确保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精-源自央企]公司大额资金使用管理办法(适用于各类企事业单位)
![[精-源自央企]公司大额资金使用管理办法(适用于各类企事业单位)](https://img.taocdn.com/s3/m/7630fee6dd3383c4bb4cd29e.png)
公司大额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的精神,进一步强化公司资金支付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范资金风险,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集团公司管理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对大额资金使用的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资金是指公司所拥有或控制的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
大额资金使用是指公司对外投资、银行贷款、股利分配、大额采购、固定资产购置、对外捐赠、赞助和对外实施并购重组、产权交易等活动(不含对外提供担保)中一次性投入或支付金额较大资金的经济行为,主要包括但不限以下内容:(一)公司对外投资活动,包括出资设立企业、对其他企业的投资或入股、委托理财和对外借款等;(二)公司向银行贷款;(三)公司股利分配;(四)公司内部委托贷款;(五)对外大宗物资或者大额采购,包括固定资产购置、材料采购等;(六)对外捐赠、赞助等活动;(七)对外实施并购重组、产权交易;(八)年度预算内大额度资金调动和使用,超预算的资金调动和使用;(九)年度企业利润分配及补亏;(十)其他大额资金使用情况。
第二章大额资金使用原则及范围第四条大额资金使用原则(一)实行“集体决策、分级授权”管理原则;(二)执行联签联审制度,实行公司财务总监、分管领导、总经理联签联审;(三)预算管理原则。
第五条大额资金使用范围根据公司目前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确定以下金额资金支出为大额资金使用的范围;(一)对外投资支出、股利分配、企业利润分配及补亏、对外实施并购重组、产权交易,无论金额大小均视同大额资金使用管理;(二)1000万以上(含1000万)的银行贷款事项;(三)500万以上(含500万)的公司内部委托贷款;(四)500万以上(含500万)对外大宗物资或大额采购;(五)10万以上(含10万)非生产性支出,包括对外捐赠和赞助支出;(六)100万以上(含100万)年度预算范围内的正常经营活动资金支出(不含工资、劳务费等)及50万以上(含50万)年度预算外正常经营活动资金支出。
国企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国企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国企资金使用管理,合理配置、有效利用企业资金,提高国企综合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企业法》、《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国有资本控股的企业(以下简称国企)。
第三条国企应当建立健全资金使用管理体制,明确资金使用管理职责,制定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建立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档案,健全内部控制机制,确保资金使用活动合法、合规、合理、有效。
第二章资金使用计划第四条国企应当根据企业经营目标和资金需求,编制年度资金使用计划。
第五条年度资金使用计划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资金净额计划:包括资金收入、资金支出、资金净额预算。
(二)资金调度计划:包括资金流入、资金流出的时间安排。
(三)资金监管措施:包括资金使用监管机制、风险防范措施等。
第六条国企应当根据年度资金使用计划的要求,编制月度和季度的资金使用计划,并及时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七条国企应当在年度、月度、季度结束后对资金使用计划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和总结,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三章资金使用审批第八条国企资金使用应当按照以下程序审批:(一)资金使用单位提出资金使用申请。
(二)财务部门审核资金使用申请,确认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三)资金管理部门审核资金使用申请,确认资金使用合理、有效。
(四)企业领导审批资金使用申请,签字盖章。
(五)资金使用单位执行资金使用计划。
第九条资金使用申请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资金使用单位名称、资金使用事项、资金使用金额。
(二)资金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
(三)财务部门审核意见。
(四)资金管理部门审核意见。
第十条资金使用审批应当披露资金使用事项、资金使用金额等关键信息,做到公开、透明。
第四章资金使用监督第十一条国企应当建立健全资金使用监督机制,包括内部审计、风险管理、法务合规等环节。
第十二条国企应当定期进行资金使用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三条国企应当建立健全资金使用违规违纪处理机制,对违规违纪行为进行惩处。
国企财务支出管理制度范文

国企财务支出管理制度范文国企财务支出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国有企业财务支出管理,加强财务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央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国有企业财务支出管理,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节约的原则,确保资金的安全有效使用。
第三条国有企业财务支出包括日常业务支出、投资支出、债务支出等,涵盖的范围广泛。
第四条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财务支出管理制度,明确相应的制度框架、责任分工、工作流程和内部控制措施。
第五条国有企业应当合理划定财务支出预算,根据企业实际情况,科学编制预算,并定期进行调整和监督。
第六条国有企业财务支出采取集中管理、分级审批的方式,不得随意挪用、私分公款。
第七条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财务审核机制,确保财务支出的合规性和合理性。
第八条国有企业财务支出应当按照预算,确保资金用于企业正常经营和发展。
第二章财务支出预算管理第九条国有企业应当建立财务预算制度,明确财务支出的预算规定和编制程序。
第十条国有企业财务预算应当根据企业的经营目标和经济情况进行合理预测和编制。
第十一条国有企业财务预算的编制程序应当包括预算的制定、审核、批准和执行等环节。
第十二条国有企业财务预算应当由财务部门组织编制,各部门按照预算分解进行实施。
第十三条国有企业财务预算的编制应当公开透明,接受监督。
第十四条国有企业财务预算执行过程中出现重大变动的,应当及时调整预算,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第十五条国有企业财务预算执行过程中,如需要调动预算内资金使用,应当按照程序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第十六条国有企业财务预算执行过程中,如需要新增支出,应当按照程序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第三章财务支出审核管理第十七条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财务审核机制,明确审核流程、审核责任和审核程序。
第十八条国有企业财务支出审核应当对支出的合规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查,包括资金来源、用途、金额等方面。
第十九条国有企业财务支出审核机构应当由财务部门组织建立,负责审核财务支出的相关文件和凭证。
国企授权管理制度

国企授权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国企内部授权管理工作,保障国企正常运作,提升管理效率,加强对内部授权管理的监督,特制定本制度。
二、授权范围国企内部授权管理涵盖人员授权、财务授权、业务授权等多个方面,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人员授权:包括对员工的岗位授权、权限授权等。
2.财务授权:包括对资金使用的授权、财务决策的授权等。
3.业务授权:包括对业务操作的授权、业务决策的授权等。
三、授权流程1.授权申请:申请人提交授权申请,明确申请授权的范围和理由。
2.审批流程:申请人提交授权申请后,相关部门对申请进行初步审查,确保授权申请合法合规;经过初步审查合格后,授权申请需进行相应级别的审批,如需要高层领导的审批,需提交至公司领导层审批。
3.授权落实:审批通过后,相关部门将授权信息录入系统,明确授权范围和权限,同时通知申请人授权已落实。
四、授权监督1.内部监督:国企内设有专门的审计部门,对授权管理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审计,确保授权使用符合规定、合法合规。
2.外部监督:国企将授权管理情况纳入公司年度报告,接受监事会和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
五、授权风险防范1.内部风险防范:国企需加强内部风险管控,加强员工的授权意识培训,确保员工具备正确的授权使用意识。
2.外部风险防范:国企需加强对外部合作伙伴的授权管理,建立合作伙伴准入机制和风险评估机制,确保合作伙伴使用授权合法合规。
六、授权管理的责任1.领导责任:国企领导层对授权管理负有最终责任,需对授权管理制度的完善和落实进行全面监督。
2.部门责任:各部门负有对本部门内部授权管理的严格把关和监督责任,确保内部授权管理符合公司规定。
3.员工责任:所有员工对自己的授权使用行为负有最终责任,不得滥用或越权使用授权,一旦发现滥用行为,需及时报告上级,并承担相关后果。
七、制度细则1.授权范围:明确授权的范围和权限,确保每项授权都有明确的边界和权限。
2.授权标准:明确授权的标准和条件,确保授权申请人需符合相应的条件和标准。
国有企业资金支付管理办法模版

1目的1.1为了规范资金使用,确保资金安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2定义2.1本办法所指的资金支付即将公司资金进行划拨转移的资金活动。
根据支付对象,资金支付可分为工程项目付款、其他对公付款以及员工费用报销三类。
3范围3.1本办法适用*工程公司本部(含分公司及在杭子公司)。
4管理原则4.1资金支付原则为计划控制、归口审批、统一支付。
5管理要求5.1资金使用应根据需要编制支付计划,其中,业务部门根据工程项目收支进度逐月编制资金计划,职能部门采用年度费用预算作为资金计划。
资产财务部负责编制公司月度资金计划,并经公司分管财务领导批准后进行资金调度。
5.2申请资金支付应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付款。
5.3计划外资金支付须报经公司分管领导、分管财务领导、公司董事长批准。
5.4所有付款均须通过资产财务部办理。
未经资产财务部同意,不得办理账户委托扣款手续。
5.5资金支付须遵循合法、合规、真实的原则,不得虚构交易事项,冒领套取公司资金。
6审批权限6.1工程项目付款,应按照《工程项目采购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其中,单笔支付金额超过 300万元的,由公司分管财务领导审批,如涉及重大金额或特殊情况的款项支付,由公司分管财务领导酌情考虑提请公司董事长批准。
6.2其他对公付款,一般由部门负责人审批。
如为以下情形,还应按照相应权限办理审批。
6.2.1购置固定资产:单件金额5万元以下或批量10万元以下的由部门负责人审批,单件金额5万元(含)以上、10万元(含)以下或批量金额(原值)10万元(含)以上、30万元(含)以下的由公司分管部门(项目)领导、公司分管资产领导及公司分管财务领导审批;单件金额 10 万元以上或批量金额(原值)30 万元以上的由公司董事长审批。
6.2.2支付保证金:工程总承包类项目的投标保证金10万元以下的由部门负责人审批,10万元(含)以上、300万元以下的由公司分管部门(项目)领导、公司分管财务领导审批, 300万元(含)以上需经公司总经理、公司董事长审批;其他类型保证金50万元以下的由部门负责人审批,50万元(含)以上、300万元以下的由公司分管部门(项目)领导、公司分管财务领导审批,300 万元(含)以上还需经公司总经理、公司董事长审批。
财务管理制度费用支出权限

一、总则为了规范我单位财务支出行为,加强财务管理的内部控制,确保财务支出合规、合理、高效,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部门、所有人员及所有财务支出事项。
三、财务支出权限1. 日常开支权限(1)日常小额开支:由各部门负责人审批,金额在1000元以下(含1000元)。
(2)日常中额开支:由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报分管领导审批,金额在1000元以上至5000元以下(含5000元)。
2. 大额开支权限(1)大额开支:由分管领导提出申请,报总经理审批,金额在5000元以上至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
(2)特别大额开支:由总经理提出申请,经董事会批准,金额在10万元以上。
3. 特殊情况(1)对于应急事项,可先报总经理审批,事后补办相关手续。
(2)对于涉及公司重大利益的支出,需经董事会批准。
四、财务支出流程1. 提出申请:各部门根据实际需求,填写《财务支出申请表》,并附上相关凭证。
2. 审批:按照财务支出权限,依次进行审批。
3. 执行:审批通过后,由财务部门办理支付手续。
4. 报销:支出事项完成后,经办人填写《费用报销单》,附上相关凭证,经审批后报财务部门审核。
5. 核销:财务部门对报销单进行审核,无误后进行核销。
五、监督与检查1. 财务部门负责对财务支出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支出合规、合理。
2. 对违反财务支出规定的,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财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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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支出授权管理规定
1目的
为规范资金支出管理,完善资金支出的约束和监督机制,明确各项资金支出的审批权限,制定本规定。
2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单位资金支出授权工作管理。
3术语和定义
3.1资金
本规定所称资金是指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等。
3.2资金支出授权
本规定所称资金支出授权是指在财务预算、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等资金的支付环节,审批人对支付款项的审核、审批权,即付款审批单上的签字权,是对各权限主体决定该笔资金是否支付的授权,是公司成本费用管理在实施阶段的执行控制,是公司预算管理在支付环节的保障措施。
3.3预算内资金支出
本规定所称预算内资金支出是指列入年度预算的所有资金支出,包括财务预算、资本性支出预算、有关部门的专项费用支出等。
3.4预算外资金支出
本规定所称预算外资金支出是指未列入年度预算的资金支出,以及赞助、捐赠支出等。
3.5重大突发事件
本规定所称重大突发事件是指对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指标影响重大的事
故、灾难、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等突发性事件。
4职责
4.1公司总经理
4.1.1负责对公司资金支出直接审批或向下级授权;
4.1.2负责向公司各主管领导、机关各部门、所属各单位负责人进行资金控制授权。
4.2公司总会计师(主管财务副经理)
4.2.1负责审批授权范围内的资金支出;
4.2.2负责审批公司及所属各单位预算外资金支出。
4.3财务处长
4.3.1负责审批授权范围内的资金支出;
4.3.2负责审批公司及所属各单位预算外资金支出
4.4所属各单位
4.4.1所属各单位负责人对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本单位货币资金授权管理以及保证货币资金的安全完整负责,是货币资金支付审批授权的第一责任人;
4.4.2所属各单位负责人负责本单位授权范围内所有资金支出的直接审批或授权;
4.4.3分管经理负责审批本单位经理授权额度内的资金支出。
4.4.4财务部门
4.4.4.1负责对本单位资金支出授权的贯彻执行、监督检查;
4.4.4.2负责审核、办理本单位的所有资金支出;
4.4.4.3负责审核本单位预算外资金支出。
4.4.5其他业务部门负责人
4.4.
5.1负责审核本部门资金支出的真实性、合理性;
4.4.
5.2负责审批本部门授权额度内的资金支出;
5管理内容
5.1预算内资金支出的分级授权
5.1.1授权原则及形式
5.1.1.1公司对资金实行集中管理、分级授权、分级审批、分级控制的原则。
审批人应当在授权范围内审批,不得超越权限审批。
5.1.1.2审批授权应在职责分工的基础上,遵循各审批主体相互监督、相互牵制的原则。
5.1.1.3公司资金支出授权需签订相应的《货币资金支付授权书》,授权人在授权范围内履行其职责,并坚持“谁签字、谁负责”的审批原则。
5.1.1.4审批人因故暂时不能行使职权时,可委托他人代为行使,应签订《临时授权审批书》,明确临时授权的范围、实效,不允许审批人超越权限范围审批资金支付业务。
5.1.2公司机关资金支付的审批权限
5.1.2.1分解下达给各部门的、实行限额管理的日常管理性费用支出,如差旅费、办公费等,由经办人填制费用报销单或差旅费报销单,经各部门负责人、财务处长审批后,办理支付手续。
5.1.2.2除以上实行限额管理的日常管理性支出外的其他支出(如大修项目、更改项目、服务采购项目等专项资金支出)的审批权限为公司总经理对该事项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所规定的权限数额,在规定的权限数额以下的由被授权
人审批。
超出该授权数额的由公司总经理审批。
5.1.3所属单位资金支付的审批权限
5.1.3.1所属单位分解下达给各科室、站队的日常管理性支出,如差旅费、办公费、零星维修费等,由经办人填制费用报销单或差旅费报销单,经各部门负责人、财务科长审批后,办理支付手续。
5.1.3.2除以上以分解预算形式下达的日常管理性支出外的其他支出,的审批权限为公司总经理对该事项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所规定的权限数额,在规定的权限数额以下的由被授权人审批。
超出该授权数额的由公司总经理审批。
5.1.3.3为简化结算手续,在保证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下列预算内支出,由财务科长、主管财务副经理审批确认后支付。
a)员工薪酬及相关补贴(含巡线工,信息员);
b)站队水电费;
c)各项税费;
d)银行利息、银行手续费。
5.1.4预算内资金支出其他相关规定
5.1.4.1各单位工程项目款不办理现金支付,用银行汇款的方式办理。
5.1.4.2合同付款按合同协议规定,具体由承办部门在合同系统中办理合同履行审查审批表,按资金授权审批权限办理支付手续。
5.1.4.3工程项目应付款(包括尾款和质量保证金),由工程项目主办单位按合同协议规定提出付款申请,财务部门核实账面金额,按资金授权审批权限办理支付手续。
5.1.4.4人工薪酬支付由人事处按公司薪酬政策编制工资奖金发放表,由人事处负责人确认,按资金授权审批权限办理支付手续。
5.1.4.5输油气成本,包括燃料、动力、输气损耗等直接费用,由生产部门负责人确认,按资金授权审批权限办理支付手续。
5.2预算外资金支出的分级授权
5.2.1除重大突发事件外,公司预算外资金原则上不予支付。
因突发事件需要紧急支付资金时,有关单位可先行申请紧急用款,但必须在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15个工作日内,按《预算管理程序》中关于预算调整的规定上报预算调整申请,预算调整申请批复前,对外支付紧急用款不允许超过预申请预算的60%。
5.2.2发生重大突发事件,紧急支付款项时,按以下审批权限进行:
a)公司所属各单位发生重大突发事件,需紧急用款时,首先由所属单位财务科向财务处提出紧急用款申请,紧急用款申请执行《资金计划管理规定》。
紧急用款批复后,由业务部门申请,经业务部门负责人、财务科长审核,主管经理、经理审批后支付。
b)公司机关重大突发事件支付紧急用款时,首先由财务处向股份公司提出紧急用款申请,紧急用款申请执行《资金计划管理规定》。
紧急用款批复后,由公司相关业务部门申请,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审核后,经财务处长审核,公司总会计师(主管财务副经理)审批后支付。
5.3在中国石油财务网上报销系统中进行审批的资金支出项目,具体执行《财务网上报销管理规定》。
5.4财务处不定期或结合公司年度绩效考核,对所属各单位资金支出授权管理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6流程
暂无
7相关文件
7.1相关的公司体系文件
7.1.1《预算管理程序》
7.1.2《财务网上报销管理规定》
7.1.3《维修费用管理规定》
7.1.4《五项费用管理规定》
7.1.5《资金计划管理规定》
7.2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依据性文件8记录
8.1紧急用款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