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农村社区合作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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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合作经济组织财务制度

村合作经济组织财务制度

村合作经济组织财务制度(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规范村合作经济组织的财务行为,稳定和完善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和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根据《企业财务通则》的原则和精神,结合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按行政村、自然村或原生产大队、生产队设置的社区性合作经济组织(以下称村合作经济组织)。

村办企业执行行业企业财务制度。

第三条村合作经济组织是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组织,有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权,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准侵犯、平调村合作经济组织的财产和向其摊派。

村合作经济组织的财务管理工作,要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在农村的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适应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需要和双层经营体制的特点,坚持统一管理与分散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实行计划管理和民主管理;坚持自力更生、勤俭办事业的原则。

第四条村合作经济组织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如实反映村合作经济组织的财务状况,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以及集体内部各行业、各经营层次之间的经济利益关系,维护生产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保护集体资产的安全与完善。

第五条村合作经济组织要完善内部承包经营责任制,搞好各项承包合同的签订、结算和兑现工作,加强对所属企事业单位财务活动的管理和监督,指导有关农户搞好经济核算。

第六条村合作经济组织应当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

各项财产物资的增减要有完整的原始记录;各项收支活动要做到手续齐全,内容合理;平时不定期地进行财产清查,年度终了前,要进行一次全面财产清查。

第七条村合作经济组织的财务工作要接受业务主管部门(即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部门,下同)和财政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资金筹集第八条村合作经济组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采取多种形式筹集资本。

资本分为村(组)资本、外单位资本、个人资本、国家资本等。

村(组)资本指村(组)以其依法可以支配的资产和劳务投入村合作经济组织形成的资本(包括原生产队积累折股股金和合作化时期形成的股份基金)。

广东省农村社区合作经济组织暂行规定

广东省农村社区合作经济组织暂行规定

广东省农村社区合作经济组织暂行规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1990.05.16•【字号】•【施行日期】1990.06.01•【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民间组织管理正文广东省农村社区合作经济组织暂行规定(一九九O年五月十六日广东省人民政府颁布)第一条为稳定农村经济秩序,健全农村社区合作经济组织,巩固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发展农村生产力,引导农民走互助合作、共同富裕的道路,根据国家有关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由原来人民公社“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体制经过改革而形成的农村社区合作经济组织(以下简称社区经济组织),包括在原生产队或联队(自然村)一级设置的经济合作社,在原大队(管理区)一级设置的经济联合社,在原公社(乡镇)一级设置的经济联合总社。

第三条社区经济组织是农村集体生产资料的所有者,是农村劳动群众在基本生产资料公有的基础上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所形成的经济关系在组织上的体现。

凡属于社区经济组织集体所有的土地、山林、企业及其他公共财产,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四条县以上各级农业委员会和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合作经济管理办公室,是同级人民政府管理农村合作经济的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社区经济组织的登记工作,维护其合法权益;搞好农村承包合同、发展规划、土地使用、劳动及财务的管理和内部审计;抓好农村经营管理干部、社干部培训和会计辅导;开展农经服务,提供经营咨询,指导社区经济组织和广大农户搞好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主管部门在管理中要贯彻国家有关法律和政策,完善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

第五条社区经济组织受当地人民政府的领导,服从上级主管部门管理,接受国家计划指导,在国家法律、政策规定的范围内因地制宜,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从实际出发,统分结合,双层经营;平等互利,按劳分配;民主管理,勤俭办社。

第六条社区经济组织的规模和设置,在当地人民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由本组织成员集体讨论决定。

农村和社区联建方案

农村和社区联建方案

农村和社区联建方案引言农村和社区联建方案是指在城乡结合部,通过农村和社区合作,共同推进乡村发展,提高农村居民的生活质量和社区的发展水平。

这一方案旨在促进农村和社区之间的互相支持和合作,并为农村居民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教育资源和社会服务。

本文将介绍农村和社区联建的意义、目标、实施步骤以及可能遇到的问题和解决方案。

意义农村和社区联建的意义在于实现农村和城市之间的互补发展,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通过农村和社区的合作,可以有效地整合农村和城市的资源和优势,提高农村居民的生活水平和社区的发展水平。

同时,农村和社区联建还可以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促进农民增收。

此外,农村和社区联建还有助于改善农村居民的生活环境和社会服务,提高农村居民的幸福感。

目标农村和社区联建的目标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提高农村居民的生活质量:通过引入社区资源和服务,改善农村居民的生活条件,提供更好的教育、医疗和社会服务等。

2.促进农村经济发展:通过农村和社区的合作,发展农村的产业和经济活动,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促进农民增收。

3.增加社区服务资源:通过农村和社区的联建,将社区的服务资源延伸到农村地区,提供更多的社区服务和便利。

4.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促进农村和城市之间的无缝衔接,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缩小城乡差距,促进城乡融合。

实施步骤农村和社区联建的实施需要经过以下几个步骤:1.确定合作伙伴:农村和社区需要确定合作伙伴,建立合作关系。

这些合作伙伴可以是社区群众组织、社区服务机构等。

2.制定合作计划:农村和社区需要制定合作计划,明确合作的具体内容和目标。

合作计划应包括合作的时间、地点、人员等。

3.分工合作:农村和社区需要明确各自的责任和任务,划分工作范围,充分发挥各方的优势,实现合作的最大效益。

4.资源整合:农村和社区需要整合各自的资源,包括人力、财力、物力等,为合作提供保障。

5.信息共享:农村和社区需要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及时分享合作进展、问题和解决方案等信息。

农村工作的社区协作与社会共治

农村工作的社区协作与社会共治

农村工作的社区协作与社会共治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我国农村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不断取得新的成就,农村工作成为保持社会安全稳定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环节。

然而,在农村地区中,面临着一系列问题和挑战,如乡村经济薄弱、基础设施不完善、人才流失等。

如何提高农村工作的效率和质量,社区协作与社会共治成为一种有效途径。

一、社区协作的重要性社区协作作为一种组织形式,旨在整合资源、凝聚力量、实现共同目标。

在农村工作中,社区协作可以为农民提供宝贵的机会,通过互帮互助、共同发展,实现资源共享与优势互补,从而提高整体经济效益。

二、农村工作中的社区协作模式1. 乡村合作社:乡村合作社是社区协作的重要形式之一。

通过合作社的组织,农民可以共同出资、共同劳动、共同经营,实现集体经济给个体经济带来的变革。

2. 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以某项专业经营为核心,由同行农民组成的专业合作组织。

通过专业合作社的运作,农民可以团结起来,共同参与生产经营活动,提高农业生产效益。

3. 农村电商:农村电商是农村地区发展现代农业、农村经济的有效途径之一。

通过电子商务的支撑,农村农产品可以直接销售给城市居民,提高农产品的流通效率和经济效益。

三、社会共治的内涵与作用社会共治是一种社会治理理念,强调公民参与和自治的重要性。

在农村工作中,社会共治可以通过引导农民参与社会管理、提升农民自治能力,进一步完善农村社会治理体系,提高农村社会发展水平。

四、农村工作中的社会共治实践1. 村民自治:通过村民自治的方式,农民可以组织起来,参与农村公共事务的决策和管理,发挥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能力。

2. 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组织如妇女组织、青年志愿者协会等可以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组织农民参与社会建设和公益事业。

3. 公众参与:通过开展公众参与的形式,农村工作可以促进民主决策、提高行政决策的透明度,增强政府的合法性和责任性。

五、社区协作与社会共治的互补与促进社区协作与社会共治相辅相成,共同构建了农村工作的社区共治体系。

乡村振兴农民合作社与社区合作模式

乡村振兴农民合作社与社区合作模式

乡村振兴农民合作社与社区合作模式乡村振兴是当前中国的一项重大任务,而农民合作社与社区合作模式则是乡村振兴的重要手段之一。

本文将从不同的角度分析这种合作模式的优势和作用。

一、农民合作社的定义和目标农民合作社是指由农民自愿组成的经济组织,旨在协助农民解决生产、生活和发展中面临的问题,提高农民的综合素质和生活水平。

二、合作社在农村发展中的作用1. 促进土地集约利用:合作社可以帮助农民在土地利用上实现集约化,通过统一规划和统一经营,确保土地的最佳利用效益。

2. 强化农民的组织力量:合作社可以凝聚农民力量,提高组织和集体谈判的能力,保障农民的权益。

3. 优化农产品产销结构:合作社可以协助农民调整农产品的种植结构,根据市场需求引导农民选择适宜的种植和养殖项目。

三、合作社与社区合作的关系农民合作社与社区合作是相辅相成的关系。

合作社能够通过社区合作获得更好的资源支持,而社区合作也可以借助农民合作社的力量提升整个社区的发展水平。

四、合作社与社区合作的优势1. 资源整合优势:合作社通过与社区合作能够整合社区内的各种资源,包括土地、资金、技术和劳动力等,从而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2. 知识共享优势:合作社与社区合作可以促进知识和经验的共享,通过交流和合作,农民可以学习到更多的现代农业技术和管理经验。

3. 品牌推广优势:通过合作社与社区合作,可以建立农产品的品牌形象,提高产品附加值和竞争力,实现产品的高价值销售。

五、农民合作社与社区合作模式的案例以某地的茶叶产业为例,农民合作社与当地社区合作共同推动了茶叶产业的发展。

合作社通过整合农民的茶叶资源,建立统一的生产管理体系,同时与社区团购群体合作,提高了茶叶的销售效益和市场占有率。

六、合作社与社区合作模式的挑战与问题1. 组织管理问题:合作社的管理需要专业人才和规范的制度,人力和资金压力是合作社发展的主要困难。

2. 利益分配问题:在社区合作中,如何公平分配利益是一个难题。

需要建立完善的利益分配机制,保证各方的合理利益。

农村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

农村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

农村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夯实农村社区化管理基础,建设一支政治觉悟高、专业素养好、服务能力强、农民群众满意的农村社区工作者队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农村社区是指以行政村建制为基本单元,具有农村经济、政治、文化、治安管理和社会建设等多重功能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分为城镇化村和其他农村两类。

城镇化村是指列入城镇人口统计,位于主城区、城乡结合区、镇乡中心区、镇乡结合区的行政村;其他农村是指列入农村人口统计的行政村。

第三条农村社区化管理坚持农村党组织领导,以村民委员会和村务监督委员会为基础,以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合作组织为纽带,借鉴城市社区管理服务理念,通过合理配置农村社区工作者,提供社区化管理和服务,提高村级公共事务管理服务水平,提升农村基层治理效能。

各地可探索多个行政村联合开展区域化的社区服务,优化农村社区公共服务资源和工作者配置。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农村社区工作者是指经公开招聘或定向招聘产生,在村党组织领导下,协助村级组织开展村务管理和服务的就业年龄段全日制工作人员,作为推进农村社区化管理的重要力量,不列入村干部管理。

农村社区工作者设管理岗位和普通岗位,管理岗位是指担任村级工作平台负责人或协助负责平台日常运行的农村社区工作者,普通岗位是指一般农村社区工作者。

管理岗位招聘以及普通岗位提任为管理岗位的条件和程序由各区(县、市)明确。

第五条农村社区工作者的基本职责是: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积极宣传党的主张,教育和引导农村社区居民遵纪守法、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协助村级组织办理政府及其派出机关下放和交由代办的基本公共服务事项、村级公共事务和公益服务事项,以及其他便民服务事项;从事网格管理工作。

第六条农村社区工作者以区(县、市)为单位统筹配置,其中城镇化村社区工作者员额参照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配置方式测算,核减由县乡两级财政保障的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监会、社管会成员人数后,即为其核定员额,每个城镇化村至少配备1名社区工作者;其他农村的社区工作者员额由区(县、市)统筹核定,每个村应至少有1名社区工作者员额,统一纳入员额周转池管理,并根据各农村社区实际情况和工作实际需要进行配备。

农村社会学PPT-第三章 村落与农村社区

农村社会学PPT-第三章 村落与农村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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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兼顾、如何协调,是一个值 得关注和探究的问题。
三、村落的性质特征
• 在现代社会快速变迁与发展的进程中,村落有被边缘化的趋势。要
深刻理 解村落之于人类和文明的意义,还需要把握和认识村落的性 质。当我们抓住村 落的真实本质时,也就会对村落在现代社会的变 迁及其现实状况保持理性的 态度。 从历史和现实的角度看,村落 的主要特征可概括为以下四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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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举而产生的,因而村民委员会的管理属 于村民自治管理的范畴。
二、行政村的设置
• 目前,行政村的公共设置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公共服务设置和公共基础设施
设置。行政村的公共服务设置主要有村社会事务服务、村医疗诊所、村幼儿 园及 小学等教育机构。村社会事务服务设置主要向村民提供社会保险、保障 以及社会 福利等方面的服务,帮助村民办理申报、领取等手续。村医疗诊所 是根据新型农 村合作医疗政策而在行政村内设置的便于村民就诊的农村合法 卫生医疗机构,其 设置按照政策统一规范,向村民提供公益性的医疗卫生服 务。在一般情况下,每 个行政村都设有一所小学,为村内儿童就学提供便利。 此外,为满足儿童教育社 会化的需求,一些行政村通过多种途径设立了幼儿 园,以解决村民幼儿教育需求 问题。此外,不同地方还根据本地条件在农村 建设中提供多种新型公共服务。 在公共基础设施设置方面, “村村通”工程 已让行政村全部开通公路,行政 村与外部联系的交通条件得以改善。此外, 越来越多的行政村已通宽带网络,反 映出农村的通信设施已走向现代化。目
• 三是生计功能。村落之所以能承载 起农村社会,一个重要原因是村落还是一个谋生的地方,这
个地方为农业生产提 供了条件。如今,在工业化、城镇化过程中,有些村落可能不再有农业而
出现了 新的生计模式。

2022农村经济管理形成性考核任务二

2022农村经济管理形成性考核任务二

农村经济管理作业二(第三章和第五章)一、名词解释(每题3分,共18分)1.合作社合作社是人们自愿联合、通过共同所有和民主管理的企业来满足他们共同的经济和社会需求的自治组织。

2.农业生产托管农业生产托管是农户等经营主体在不流转土地经营权的条件下,将农业生产中的耕、种、防、收等全部或部分作业环节委托给农业生产性服务组织完成的农业经营方式。

3.家庭承包制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指农户以家庭为单位向集体组织承包土地等生产资料和生产任务的农业生产责任制形式。

4.农产品供给农产品供给是指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在一定时间内、在一定价格条件下愿意并可能出售的某种商品农产品的数量。

5.农产品需求农产品需求指农产品消费者在某一特定时期内,在各种可能的价格水平上愿意购买并且能够购买的某种农产品的数量。

6.粮食安全所有人任何时候都能获得足够的、富有营养的和安全的食物,来满足健康的膳食需要和合理的喜好。

二、填空题(每空2分,共40分)1.农村社区合作经济组织的基本功能包括自治功能_、建设功能、管理功能、服务功能和发展功能。

2.土地承包经营中“三权分置”的三权是指土地所有权、土地承包权和土地经营权。

3.我国农业托管服务模式包括土地托管、代耕代种、劳务托管模式、订单托管模式、联耕联种和农业共营制。

4,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五大贡献是指提供食品和原料的产品贡献、市场贡献_、_要素贡献_和__外汇贡献__。

5.除了价格之外,影响农产品供给的因素还有: _生产技术_、互补品和替代品、_生产成本__、_预期__。

三、问答题(每题6分,共42分)1.我国农村社区合作经济组织具有哪些特征?土地的农民集体占有关系是农村社区合作经济组织建立的基础;2.农户作为土地的使用者,成为农业生产经营的主体, 农村社区合作经济组织主要从事土地及其他集体资产的管理,为农户家庭经营提供服务,并举办集体企业和非农产业经营,由此形成集体统一经营和家庭分散经营相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3.村民自治委员会、村党组织与农村社区合作经济组织在功能和人员上难以分开,统称为村社区组织;4.在农村社区合作经济组织的统一名称下,各个具体的社区差异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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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农村社区合作组织产权关系的完善
一、股份合作制
社区股份合作制
社区股份合作制在原社区合 作组织基础上,引入股份合作制 某些适用的机制,兼融合作制与 股份制两种经济组织形式,并重 新组合产生的新型社区集体经济 组织。它突破了原有集体经济模 式,是一个制度上的创新。
乡村集体企业股份制
乡村集体企业股份合作制,即对原 来的乡村集体企业,进行清产核资和 资产评估后,将企业存量资产析分为 乡村集体股和职工基本股,使企业财 产权属明晰化。同时吸收职工现金入 股,亦可吸收社会法人、社会自然人 的资金入股,遵循“谁投资、谁所有、 谁受益”的原则所组建的股份合作制 企业。
第一节 农村社区合作组织概述
二、特征
2. 双层性 在经营体制上,农村社区合作组织的基本特征是具
有双层性,即农户的家庭承包经营和集体的统一经营相 结合。这种双层经营体制的优势就在于:既尊重农户作 为一个相对独立的生产者和经营者的自主权,又通过集 体统一经营层次,加强管理和服务,把农户分散经营的 积极性和集体统一经营的优越性有机地结合在一起。
第一节 农村社区合作组织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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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人民公社体制的 改革
20世纪80年代对人民公社体制从两个方面进行改 革,一是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二是实行政社分设。改 革的结果,使得“三级所有,队为基础”、“政社合一” 的人民公社体制瓦解,绝大多数地区在原来的人民公社、 生产大队、生产队一级相应组建了不同层次的社区合作 组织,由此确立了我国农村“统分结合、双层经营”的 社区合作经济体制。
第一节 农村社区合作组织概述
三、发展阶段
第四阶段 第三阶段 第二阶段 第一阶段
“三级所有、队为基础”
人民公社
高级社 初级社 互助组
第一节 农村社区合作组织概述
人民公社在产权组织和运行上的特征: 1 单一的公有形式 2 各级管理者由行政命令产生 3 所生产的商品由政府统购统销 4 集中和统一安排劳动力 5 分配上的按劳付酬和平均主义
●“村务公开”是村级社区合作组织对集体资产 进行民主管理的一种行之有效的措施,而“财务 公开”则构成“村务公开”的基本内容。
第五节 农村社区合作组织实践--两个真实的案例
第三章 农村社区合作组织
教学目标
熟悉农村社区合作组织的概念及其特点; 了解我国农村社区合作组织的发展过程; 掌握农村社区合作组织的行为目标; 了解影响农村社区合作组织行为目标实现的主要
因素; 了解农村社区合作组织产权关系完善的途径。
教学内容
农村社区合作组织概述 农村社区合作组织的行为目标 影响农村社区合作组织行为目标实现的主要因素 农村社区合作组织产权关系的完善 农村社区合作组织实践--两个真实的案例
第一节 农村社区合作组织概述
二、特征
1. 社区性 中国农村的村、组社区合作组织,多是由过去人民公
社体制中的生产大队或生产队演变而来,是在基本上相当 于原生产大队的范围内设村,成立了村民委员会;在原来 的生产队或以自然村为单位,成立了村民小组,以协助村 民委员会开展工作。相应地,一些原生产大队和生产队也 都在村或村民小组的基础上设立了合作社,成为村、组社 区合作组织。
第一节 农村社区合作组织概述
农村社区合作组织 具有明显的非合作经济性质
一是社区合作组织 ,沿袭了以行政区和自 然村落划定边界的办法 ,区域内的农户都是必 然的组织成员,农民只 有参加的义务,没有退 出的选择。
二是社区合作组织 带有政府延伸机构的特 征,因而要大量承担上 级行政机关分配的各种 任务,这与合作经济组 织是代表一定区域内农 民共同利益的经济组织 的本质规定是相矛盾的。
2.为本社区成员提供公共 物品,营造良好的生存环境;
3.进行农田基本建设,改 善农业生产条件;
4.调解邻里纠纷,维护社 会安定。
1.确保“有人办事”; 2.确保“有钱办事”。
第三节 影响农村社区合作组织行为目标实现的主要因素
一、各地方总体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 二、各社区合作组织自身经济实力的差异 三、产权制度 四、村干部的个人素质
第一节 农村社区合作组织概述
二、特征
3. 综合性
社区合作组织的综合性是由其所处的特殊地位和所具有的 多种组织功能所决定的。作为一种社区组织,一方面它要上联 政府、下联农户(政府期望社区合作组织在一定程度上代替政 府,作为政府的延伸机构来发挥作用),因而具有“准政府” 的功能;另一方面它要协调解决本社区全体居民所共同面临的 问题,因而具有社会功能。作为一种经济组织,它不仅有义务 以集体资产代理人的身份,管好、用好集体资产,而且也有责 任为集体财产的所有者--农户谋求福利,承担起生产服务、协 调管理和资产积累等经济功能。
第四节 农村社区合作组织产权关系的完善
农村股份合作经济组织的特征 1.资产由等额股份构成; 2.都留有一部分不可分割的公共积累; 3.实行民主管理; 4.实行劳资结合的分配原则。
第四节 农村社区合作组织产权关系的完善
二、集体资产的民主管理制度
●社区合作组织集体资产的民主管理制度,是在 现有的农村产权制度下,体现农民群众对于集点 农村社区合作组织的概念及行为目标; 影响农村社区合作组织行为目标实现的主要
因素。
难点 农村社区合作组织产权关系完善的途径。
第一节 农村社区合作组织概述
一、界定
《1984年中共中央1号文件》和《1987年中共 中央5号文件》:“为了完善统一经营和分散经营 相结合的体制,一般应设置土地公有为基础的地 区性合作经济组织(社区或社区性合作组织)。 这类组织具有社区性和综合性的特点,其职能是 为生产服务、管理协调和资产积累,有条件的地 方还要组织资源开发,兴办集体企业”。
第二节 农村社区合作组织的行为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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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 目标
社会 目标
组织 目标
1.贯彻落实国家的农产 品生产计划;
2.调节社区内农民收入 的再分配;
3.为农户的家庭经营提 供服务;
4.增进农民的个人利益。
1.协助政府在广泛的领域 内实施各项农村社会发展计 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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