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警讯事件管理制度

医疗警讯事件管理制度
医疗警讯事件管理制度

医疗警讯事件管理制度

1、警讯事件的定义:?

警讯事件是指即将发生或已发生的涉及死亡、严重生理或心理伤害的预期外的事件,警讯事件不一定都是由差错而引起,定为警讯事件并不表示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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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作场所暴力事件。?

(7)?其他可能引发重大医疗事故或纠纷的事件。?

3、警讯事件的报告:

发生警讯事件后应立即报告科室负责人(10分钟以内),由科室主任/护士长

立即报告职能部门(医政部/护理部、质控办),在积极妥善处理事件的前提下,在6小时内通过系统填报《医院警讯事件报告表》,同时打印一份送至医政部。?

4、警讯事件的处理:

科室和职能部门领导接到报告应快速反应,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或降低损害,发生(5)、(6)、(7)类型事件应同时联系保卫科或报警,医政部、护理部、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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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及职能部门管理人员应特别注意关注可能发生警讯事件的迹象或风险,积极采取应对措施,避免警讯事件的发生。?

?医院警讯事件的分析、处理、改进情况应向医院安全与质量改进管理委员会报告,并起草文件进行全院通报,使全院各科室应以为戒。?

国内外警讯事件

国内外警讯事件(二) 警讯事件1: 自带药物使用超量时间 安全目标:目标五:提高用药安全 事件级别:Ⅲ类(未造成后果的事件) 事件分类:药物事件 【事件回顾】 患者,男,78岁,跌倒后腰背部疼痛,活动受限6h。X线:L1椎体压缩骨折。既往史:糖尿病、脑梗、白内障、胆结石、前列腺增生。因患糖尿病4年,平时自服金芪降糖片48片(常用剂量7-10片,tid)。出现心慌、出汗、乏力。血糖3.6mmol/L。医生和临床药师查房后发现,立即教育患者及家属,嘱其停用金芪降糖片。改用:口服二甲双胍0.5g,tid。 【调查分析】 此患者为老年人,2年前患过脑梗死。刚入院查餐后血糖14.3mmol/L,患者担心血糖过高,不能手术,此外腰部疼痛较严重,急于降糖后手术,擅自超量服用自带药品。 【改进措施】 临床药师及主管医师应对所分管的住院患者的用药史,包括:用药品种、剂量、疗程、过敏史等详细询问。临床药师应审核新入院患者的医嘱,对带药5种(各医院规定不同)以上的需要进行药品整合,并填报药品(整合)记录单,以保障患者用药安全。特别关注多种疾病、特殊药物、治疗范围窄、高龄患者医嘱整合。 【给医务人员建议】 由于老年患者合并多种疾病长期服用多种药物及保健品(部分患者长期服用中成药保健),忽略肝肾功能损害。在自带药品的管理上,医护人员应主动与患者沟通,了解住院前服用药物史,可以大大减低用药差错的发生。医生、护士、临床药师应密切合作,关注入院患者服用自带药物。对于年龄>65岁、合并多种疾病、带药种类>5种(各家医院规定不同)、尤其是使用如华法林等特殊药物的患者,应重点登记、管理,需要停用及家用药物由临床药师协助进行医嘱重整。对新入院患者,及时开立遗嘱,使用院内药品。 【给医院的建议】 我国药物重整起步较晚、受重视程度不高,没有形成一个分工明确的常态化、强制性工作,由于各医院的医疗系统尚未联网,加之无法从互联网得知患者在不同医疗机构获取的药物治疗信息。国外的研究显示,通过成本—效果分析,临床药师是参与药物整合最适宜的医务工作者。有条件的医院,应尽快建立由临床药师与并主导的、新入院患者药物整合制度并落实,进一步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doc

庆医发〔2017〕18号 庆城县岐伯中医医院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 报告制度 一、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的定义 本制度所称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是指临床诊疗活动中以及医院运行过程中,任何可能影响患者的诊疗结果、增加患者的痛苦和负担并可能引发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以及影响医疗工作的正常运行和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因素和事件。包括: (一)可能损害患者健康或延长患者住院时间的事件。 (二)可能导致患者残疾或死亡的事件。 (三)各类可能引发医疗纠纷的事件。 (四)不符合临床诊疗规范的操作。 (五)可能引起患者额外经济损失的事件。 (六)可能给医院带来经济损失的事件。 (七)可能给医务人员带来人身损害或经济损失的事件。 (八)可能给医院带来信誉等各种损失的事件。

(九)其他非上列可能导致不良后果的事件或隐患。 二、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分级 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按事件的严重程度分4个等级: Ⅰ级事件(警告事件)——非预期的死亡,或是非疾病自然进展过程中造成永久性功能丧失。 Ⅱ级事件(不良后果事件)——在疾病医疗过程中是因诊疗活动而非疾病本身造成的病人机体与功能损害。 Ⅲ级事件(未造成后果事件)——虽然发生了错误事实,但未给病人机体与功能造成任何损害,或有轻微后果而不需任何处理可完全康复。 Ⅳ级事件(隐患事件)——由于及时发现,错误在对患者实施之前被发现并得到纠正,患者最终没有得到错误的医疗护理服务。 三、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的分类 根据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所属类别不同,我院划分为十六类: 1、医疗沟通事件:指医护工作人员对患者所有已知病情情况、诊疗措施了解后,与病人及其家属沟通,使病人及其家属对病情、各种诊疗措施、病情发展、费用、并发症等涉及知情的事项了解。医患双方上述沟通不到位产生的事件。 2、病人资料辨识事件:因对病人资料辨认不清,导致的事件。包括认识病人错误,治疗部位错误,治疗时间错误,严重误诊、漏诊等事件。 3、医疗处置事件:指诊断、治疗操作中不当、不及时及意外事件(除检验、仪器、耗材、药物事件)。 4、药物事件:药物发放、运送及使用过程中不良事件。 5、血液及血制品事件:血液制品发放、运送及使用过程中不良事件。 6、设备仪器相关事件:设备故障,一次性耗材出现问题或者设备使用不当导致的不良事件。

高警示药品分级管理制度

高警示药品分级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高警示药品的管理,根据高警示药品的安全级别,采用“金字塔式”的分级管理模式,将高警示药品分为A、B、C三级。 A级高警示药品是高警示药品管理的最高级别,是使用频率高,一旦用药错误,患者死亡风险最高的高警示药品,必须重点管理和监护。B级和C级高警示药品危险程度相对较低,亦须采取相应管理措施加强管理。 一、A级高警示药品管理措施 1. A级高警示药品应有专用药柜或专区贮存,药品储存处粘贴专用标识,有专人管理,并定期核查备用情况。 2. 病区除抢救车上可存放贴有明显标识的高浓度氯化钾注射液和高浓度氯化钠注射液以外,其他区域一般不得存放上述药品。 3. 病区调剂室发放A级高警示药品须使用高警示药品专用袋,药品核发人、领用人须在专用领药单上签字。 4. 药学及护理人员调配和使用静脉用A级高警示药品时必须注明“高警示”,有双人核对并签字。 5. 临床科室应在药学部配合支持下根据各自用药特点,制定A级高警示药品使用标准浓度和调配操作规范;应严格按照法定给药途径和标准给药浓度给药。超出标准给药浓度的医嘱医生须加签字。 6. 医生、护士和药师工作站在处置A级高警示药品时应有明显的警示信息;医生开具A级高警示药品处方时,应认真核对病人姓名、病历号、药品名称、药品剂量及给药途径等5项内容,严格按照说明书用法

用量执行,避免给药途径和给药剂量的书写错误;字迹应清晰,电脑录入时应认真核对,如有疑问应及时向调剂室查询或拨打临床药师咨询电话,必要时须提醒护士注意。 二、B级高警示药品管理措施 1. 药库、调剂室和病区小药柜等药品储存处有明显专用标识。 2. 药学及护理人员调配和使用静脉用B级高警示药品时必须注明“高警示”,有双人核对并签字。 3. B级高警示药品应严格按照法定给药途径和标准给药浓度给药。超出标准高警示药品分级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高警示药品的管理,根据高警示药品的安全级别,采用“金字塔式”的分级管理模式,将高警示药品分为A、B、C三级。 A级高警示药品是高警示药品管理的最高级别,是使用频率高,一旦用药错误,患者死亡风险最高的高警示药品,必须重点管理和监护。B级和C级高警示药品危险程度相对较低,亦须采取相应管理措施加强管理。 一、A级高警示药品管理措施 1. A级高警示药品应有专用药柜或专区贮存,药品储存处粘贴专用标识,有专人管理,并定期核查备用情况。 2. 病区除抢救车上可存放贴有明显标识的高浓度氯化钾注射液和高浓度氯化钠注射液以外,其他区域一般不得存放上述药品。 3. 病区调剂室发放A级高警示药品须使用高警示药品专用袋,药品核发人、领用人须在专用领药单上签字。

医疗警讯事件管理制度

医疗警讯事件管理制度 1、警讯事件的定义: 警讯事件是指即将发生或已发生的涉及死亡、严重生理或心理伤害的预期外的事件,警讯事件不一定都是由差错而引起,定为警讯事件并不表示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2、警讯事件类别 我院的警讯事件包括但不限于: (1)患者非预期的死亡,包括与患者自然病程或潜在病情发展无关的意外死亡如足月婴儿的死亡、自杀; (2)与患者自然病程或潜在病情发展无关的永久性功能丧失; (3)手术部位错误、手术操作错误、手术患者错误; (4)由于输血或血制品导致患者感染慢性或致命性疾病如:慢性乙型肝炎、癌症等; (5)儿童被诱拐或抱错; (6)工作场所暴力事件。 (7)其他可能引发重大医疗事故或纠纷的事件。 3、警讯事件的报告: 发生警讯事件后应立即报告科室负责人(10分钟以内),由科室主任/护士长立即报告职能部门(医政部/护理部、质控办),在积极妥善处理事件的前提下,在6小时内通过系统填报《医院警讯事件报告表》,同时打印一份送至医政部。

4、警讯事件的处理: 科室和职能部门领导接到报告应快速反应,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或降低损害,发生(5)、(6)、(7)类型事件应同时联系保卫科或报警,医政部、护理部、质控办接到报告应立即参与事件的应急处理及善后工作,必要时应启动应急预案。 5、警讯事件的预防与改进: 医院对所有警讯事件从事件发生至45天以内完成根因分析。根因分析由质控办牵头,组织相关质量管理部门的成员、当事科室主管及科室质控小组成员组成根因分析(RCA)团队,收集整理相关资料,按照RCA程序对事件进行分析。通过脑力震荡、运用因果分析或差异分析等方法确定近端原因和根本原因,寻找事件的解决方案及改进措施,并积极采取改进行动,运用PDCA程序进行改进并对改进效果进行监测。 当根因分析显示系统改进或其他措施可消除或从根本上降低此类警讯事件再次发生的风险时,科室、医院管理部门应重新设定制度或流程并采取所有适合的措施以降低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的风险; 科室及职能部门管理人员应特别注意关注可能发生警讯事件的迹象或风险,积极采取应对措施,避免警讯事件的发生。 医院警讯事件的分析、处理、改进情况应向医院安全与质量改进管理委员会报告,并起草文件进行全院通报,使全院各科室应以为戒。

医疗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及流程

医疗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及流程为了鼓励全院职工及时、主动报告医疗不良事件,通过及时分析原因,采取相应措施,最大限度地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以达到持续改进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的目的,特制定我院医疗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一、医疗不良事件的定义 医疗不良事件是指临床诊疗活动中以及医院运行过程中,任何可能影响病人的诊疗结果、增加病人的痛苦和负担并可能引发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以及影响医疗工作的正常运行和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因素和事件。 二、医疗不良事件分类 根据医疗不良事件造成后果的程度分为: 潜在不良事件:由于不经意或是及时的介入行为,而使其原本可能导致的不良事件或情况并未真正发生在病人身上。 无伤害:事件发生在病人身上,但是没有造成任何的伤害。 轻度伤害:事件虽然造成伤害,但不需或仅需稍微的处理或观察;如捏伤、擦伤、皮肤小撕裂伤。 中度伤害:需额外的探视、评估或观察,但仅需要简单的处理;如缝合、夹板固定、冰敷、抽血检查、包扎或止血治疗。 重度伤害:除需要额外的探视、评估或观察外,还需住院、延长住院时间或会诊等特别处理。 极重度伤害:造成病人永久功能障碍或永久残疾,甚至死亡。 三、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及流程

1、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遵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 2、发生医疗不良事件后,遵循早发现早报告的原则,当事人应立即报告科主任、护士长。如为一般医疗不良事件,科室负责人以书面形式在一周内填写《不良事件报告表》报告医务科/护理部,医务科/护理部核实后,报分管院长。严重不良事件(产生重度伤害及以上)或情况紧急者应在处理事件的同时先口头上报相关部门,事后在24小时内补填《不良事件报告表》。 3、发生医疗不良事件后,当事人、科室负责人、主管部门应积极采取挽救或抢救措施,尽量减少或消除不良后果。有关的记录、标本、化验结果及相关药品、器械均应妥善保管,不得擅自涂改、销毁。 4、发生医疗不良事件后,当事人应认真填写“医疗不良事件报告表”,并登记发生不良事件的经过、分析原因、后果及本人对不良事件的认识和建议。科主任护士长负责组织科内讨论,对发生缺陷进行调查、分析,确定事件的真实原因并提出改进意见,跟踪改进措施落实情况,定期对病区的医疗安全情况分析研讨,对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制订相关的防范措施。 5、科室负责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将讨论结果分别上报医务科/护理部,一般不良事件由医务科/护理部提出处理意见,如属严重不良事件(产生重度伤害及以上),需提交医院医疗事故管理委员会讨论决定。造成不良影响时,相关部门应做好有关善后工作。

医疗警讯事件管理制度

医疗警讯事件管理制度 ? 1、警讯事件的定义:? 警讯事件是指即将发生或已发生的涉及死亡、严重生理或心理伤害的预期外的事件,警讯事件不一定都是由差错而引起,定为警讯事件并不表示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2、警讯事件类别 我院的警讯事件包括但不限于:? (1)患者非预期的死亡,包括与患者自然病程或潜在病情发展无关的意外死亡如足月婴儿的死亡、自杀;? (2)与患者自然病程或潜在病情发展无关的永久性功能丧失;? (3)手术部位错误、手术操作错误、手术患者错误;? (4)由于输血或血制品导致患者感染慢性或致命性疾病如:慢性乙型肝炎、癌症等;? (5)儿童被诱拐或抱错;? (6)工作场所暴力事件。? (7)?其他可能引发重大医疗事故或纠纷的事件。? 3、警讯事件的报告:

发生警讯事件后应立即报告科室负责人(10分钟以内),由科室主任/护士长立即报告职能部门(医政部/护理部、质控办),在积极妥善处理事件的前提下,在6小时内通过系统填报《医院警讯事件报告表》,同时打印一份送至医政部。? 4、警讯事件的处理: 科室和职能部门领导接到报告应快速反应,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或降低损害,发生(5)、(6)、(7)类型事件应同时联系保卫科或报警,医政部、护理部、质控办接到报告应立即参与事件的应急处理及善后工作,必要时应启动应急预案。? 5、警讯事件的预防与改进: 医院对所有警讯事件从事件发生至45天以内完成根因分析。根因分析由质控办牵头,组织相关质量管理部门的成员、当事科室主管及科室质控小组成员组成根因分析(RCA)团队,收集整理相关资料,按照RCA程序对事件进行分析。通过脑力震荡、运用因果分析或差异分析等方法确定近端原因和根本原因,寻找事件的解决方案及改进措施,并积极采取改进行动,运用PDCA程序进行改进并对改进效果进行监测。 当根因分析显示系统改进或其他措施可消除或从根本上降低此类警讯事件再次发生的风险时,科室、医院管理部门应重新设定制度或流程并采取所有适合的措施以降低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的风险;?

医疗安全警讯事件报告制度(正式版)

医疗安全警讯事件报告制度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医疗安全警讯事件报告制度 温馨提示:该文件为本公司员工进行生产和各项管理工作共同的技术依据,通过对具体的工作环节进行规范、约束,以确保生产、管理活动的正常、有序、优质进行。 本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为了堤高医务人员风险意识, 加强医疗安全管理, 及时妥善处理安全隐患事件, 保证医院的安全运行, 特制定此制度。一、医疗安全警讯事件是指即将发生或已经发生的对医疗安全有明显危害的事件, 包括:(一)可能引起... ?为了堤高医务人员风险意识, 加强医疗安全管理, 及时妥善处理安全隐患事件, 保证医院的安全运行, 特制定此制度。 一、医疗安全警讯事件是指即将发生或已经发生的对医疗安全有明显危害的事件, 包括: (一)可能引起患者人身损害或者死亡的事件。 (二)可能引起患者额外经济损失的事件。 (三)可能引发医疗纠纷的事件。 (四)可能给医院带来经济损失的事件。 (五)可能给医务人员带来人身损害或经济损失的事件。 (六)可能给医院带来信誉等各种无形损失的事件。 二、在日常医疗工作中, 需报告的医疗安全警讯事件, 具体如下: (一)出现医疗意外。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上报制度

1、定义:是指临床诊疗活动中以及医院运行过程中,任何可能影响病人的诊疗结果、增加病人的痛苦和负担并可能引发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以及影响医疗工作的正常运行和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因素和事件。 2、等级划分: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按事件的严重程度分4个等级: Ⅰ级事件(警告事件)--非预期的死亡,或是非疾病自然进展过程中造成永久性功能丧失。 Ⅱ级事件(不良后果事件)--在疾病医疗过程中是因诊疗活动而非疾病本身造成的病人机体与功能损害。 Ⅲ级事件(未造成后果事件)--虽然发生了错误事实,但未给病人机体与功能造成任何损害,或有轻微后果而不需任何处理可完全康复。 Ⅳ级事件(隐患事件)--由于及时发现错误,但未形成事实。 3、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的原则:Ⅰ级和Ⅱ级事件属于强制性报告范畴,报告原则应遵照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国发[1987]63号)、卫生部《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的规定》(卫医发[2002]206)以及医院内相关规定执行。Ⅲ、Ⅳ级事件属于自愿报告系统范围,是强制报告系统的补充,具有自愿性、保密性、非处罚性和公开性的特点。 4、报告程序 主管医护人员或值班人员在发生或发现Ⅰ、Ⅱ级严重不良事件或情况紧急事件时,应在处理事件的同时先电话上报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处置,同时按医院相关部门对差错、事故报告处理制度的程序进行上报;当事科室需在24小时内填写《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表》并提交。Ⅲ、Ⅳ级不良事件报告人在24-72小时内填报《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表》,并提交相关职能部门。如发生或者发现已导致或可能导致医疗事故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时,医务人员除了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害扩大外,应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及时电话向医务部、投诉管理办公室报告,科室负责人应及时电话向医务部、投诉管理办公室或护理等相关职能部门报告,按医院《医疗纠纷(事故)处理办法》相关规定程序处理。 5、奖罚机制 由各职能部门提出,对主动、及时上报不良事件的人员和科室,将根据不良事件的具体情况给予免责、减轻处罚或奖励处理;凡发生严重不良事件但隐瞒不报的科室和个人,一经查实,根据事件具体情况给予当事科室和个人相应的行政和经济处罚。

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制度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991 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制度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制度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一、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是指获准上市的、合格的医疗器械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发生的或可能发生的任何与医疗器械预期使用效果无关的有害事件。 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主要包括医疗器械已知和未知作用引起的副作用、不良反应及过敏反应等。副作用是指治疗使用的医疗器械所产生的与疾病防治目的无关的作用。 三、医务人员如发现可能与医疗器械有关的不良事件时,应及时报告不良事件专管员及科室负责人。 四、科室负责人发现或接到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后,应及时到现场察看,协助调查,并填写《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表》,核实后,提交医务部、护理部、院感科和设备科。特殊情况下,可先口头报告再补报书面材料。《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表》应包括患者情况、不良事件情况、医疗器械情况、初步处理情况等内容。 五、医务部、护理部、院感科和设备科接到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后,应联合组织调查,了解事件经过和相关

医疗安全事件分析及防范措施

医疗安全事件分析及防范措施 一、原因探讨 医疗安全责任意识差,知与行不能统一: 近年来,尽管各级医院都制定了一系列有关医疗质量安全方面的规章制度,在医院的各个岗位都有章可循,但实际却是好多问题出现在有章不循方面,尤其是有关医疗安全的核心制度长期被忽视,在制度面前有的简单应付,有的视而不见,有的马虎从事,不执行制度,不把患者当回事,进而出现安全事故。 医疗安全管理不到位,惩罚措施失之于宽: 在医院管理层对医疗安全管理失之于宽,出现了面对差错事故处理不够及时,惩罚也不够严格,堵塞漏洞的措施落实较差等问题。使一些明显的医疗安全责任问题得不到及时惩戒,追查问责的制度不够明确,对当事者没有较强的威慑力,体现不出管理手段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致使个别素质较差的人员将规章制度视为儿戏,经常出现医疗差错。 业务能力不足,对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认识不够,防范不力: 医学是一个复杂多变的科学,未知领域很多,许多新理论、新疗法、新术式瞬息万变,如果不及时更新知识,更新理论,不能对疾病有一个全方位的掌握,就会对可能出现的不良事件认识不够,进而防范预案不到位,导致安全事件。

医院整体利益与科室局部利益不够协调统一: 医疗过程是复杂的“系统工程”,常涉及众多的环节,需要多专业、多种类、多人员的严密合作,有的科室缺乏对医院整体工作负责的态度,只强调本科的利益,不管不顾整体工作的连续性和衔接性,在收住院、做检查、会诊、转科等方面不注意协调配合,延误抢救治疗工作,发生安全事件。 不能正确对待出现的医疗纠纷,科室间遇事相互拆台:个别科室或医生平时工作责任心差,出事时只找客观原因,没有一个严谨的作风和认识问题的态度,对同事工作失误不及时提醒,在看热闹的同时,喜欢对家属说点“小话”或无中生有故作神秘,对正常诊疗行为说三道四,科室间不是相互补台,而是相互拆台,有意挑起事端,造成安全事故。 语言生硬,诊治粗疏,态度蛮横,引发患者不满上升为医疗纠纷: 有的人在医疗工作中,特别是在患者和家属非常需要及时诊治和必要的解释时,态度冷漠,言语生硬,沟通和解释极不耐心,而引发患者的反感和猜疑,虽诊疗并无失误,但由于不良言语和懒散的动作,引起患者的强烈不满,上升为医疗纠纷。 二、防范对策 医疗安全强化工作重在院科两级管理:对于保障医疗安全而言,管理是一个基本因素。各科室的管理层要承诺安全,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上报制度和流程

昭通市第二人民医院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上报制度和流程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是发现医疗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防范医疗事故、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安全、促进医学发展和保护患者利益的重要措施。为了更好地保障医疗安全,减少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确保患者安全,根据卫生部“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方案文件精神,为达到卫生部提出的病人安全目标,落实建立与完善主动报告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要求,特制定医院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具体如下: 一、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目的 规范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主动报告,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及时发现医疗不良事件和安全隐患,将获取的医疗安全信息进行分析,反馈并从医院管理体系、运行机制与规章制度上进行有针对性的持续改进。 二、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定义及等级划分 (一)定义 本制度所称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指在临床诊疗活动中以及医院运行过程中,任何可能影响患者的诊疗结果、增加患者的痛苦和负担并可能引发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以及影响医疗工作的正常运行和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因素和事件。 (二)等级划分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按事件的严重程度分4个等级: Ⅰ级事件(警告事件)——非预期的死亡,或是非疾病自然进展过程中造成永久性功能丧失。 Ⅱ级事件(不良后果事件)——在疾病医疗过程中是因诊疗活动而非疾病本身造成的病人机体与功能损害。 Ⅲ级事件(未造成后果事件)——虽然发生了错误事实,但未给病人机体与功能造成任何损害,或有轻微后果而不需任何处理可完全康复。 Ⅳ级事件(隐患事件)——由于及时发现错误,但未形成事实。 三、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类别 根据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所属类别不同,我院划分为9类: 1、临床诊治类:包括错误诊断、严重漏诊、错误治疗、治疗不及时、手术患者部位和术式选择错误、患者术中死亡、术中术后出现并发症、手术器械遗留在体内、住院期间同一手术的再次手术、麻醉相关事件等。 2、医技诊查类:包括报告错误、标本丢失、标本错误、检查过程中出现严重并发症等。 3、护理院感类:误吸、压疮、约束意外、疑似电(刀)灼伤、纱布计数错误等;医院感染病例、职业暴露等。 4、医患沟通类:包括医患沟通不良、医患语言冲突、医患行为冲突等。

医疗警讯事件报告制度(试行)

医疗警讯事件报告制度(试行) 第一条、为了提高医务人员风险意识,加强患者安全医疗管理,及时妥善处理安全隐患事件,保证医院的安全运行,特制定此报告制度。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安全医疗警讯事件是指:即将发生或已发生的对安全医疗有明显危害的事件; 1、可能引起患者人身损害或者死亡的事件,如肺栓塞、手术并发症、病人自杀等; 2、可能引起患者额外经济损失事件; 3、可能引发医疗纠纷的事件; 4、可能给医院带来经济损失的事件; 5、可能给医务人员带来人身损害或经济损失的事件; 6、可能给医院带来声誉等各种无形损失的事件。 第三条、需报告的安全医疗警讯事件: 1、出现可能引起患者脏器功能中重度损害或死亡的并发症; 2、出现中、重度药物不良反应、输液或输血反应、空气栓塞; 3、各种医疗器械漏电、电伤患者; 4、与手术有关的病人错误、手术错误、部位错误等; 5、正常分娩母婴意外伤害事件; 6、手术或有创操作中异物留在体内; 7、违反各种操作常规标准,致院内感染、中毒等危害身体健康事件; 8、与输血有关的传染病感染; 9、药物错发、误服、误注; 10、各种操作失误或意外致病人器官、组织计划外损伤事件; 11、错加药品、用药途径错误,超常规药物剂量应用致不良反应事件; 12、病人身份识别错误;

第四条、当事科室在发现安全医疗警讯事件后,由科室负责人督促首诊医师或者护士进行报告,均需在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医务科报告事件发生情况,科室主任为责任人。 第五条、对未造成明显不良后果的一般事件,医务科在收到报告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组织调查并提出处理、整改意见,同时报告分管院长;对已造成不良后果的重要事件、紧急事件,医务科应先报告分管院长,立即组织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第六条、防范安全医疗警讯事件发生,每个医务人员需提高责任心,规范诊疗行为,加强病人的管理,特别是对易发生警讯事件的五类重点病人的管理,科室每个工作人员都应掌握重点病人的诊疗护理方案和效果,对于重点病人,科室主任和护士证需亲自谈话告知并予记录,督促、检查各级医护人员对重点患者诊疗护理措施的落实,及时积极调整和加强诊疗护理方案及措施;夜间、节假日期间,总值班必须了解重点病人情况,主要帮助科室解决矛盾和困难,对抢救工作进行组织、协调、指挥,并及时向院领导报告。 第七条、奖罚。 1、发生医疗警讯事件的科室或个人不报告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告有意隐瞒,事后经检查发现或他人发现,按情节严重给与相应的经济处罚或通报批评。 2、对及时主动报告医疗警讯事件,对报告人按不良事件上报奖惩予以相应物质奖励。 3、发现医疗警讯事件后,及时查证根本原因,整改措施积极、有效且在全院范围内推广。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上报制度及流程

西宁市第一医疗集团第二分院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与流程 为了更好地保障医疗安全,减少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确保患者安全,根据卫生部《二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12版)实施细则》,结合《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暂行规定》、《患者安全目标》,特制定我院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与流程,具体如下: 一、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定义和等级划分 (一)定义 本制度所称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指在临床诊疗活动中以及医院运行过程中,任何可能影响患者的诊疗结果、增加患者的痛苦和负担并可能引发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以及影响医疗工作的正常运行和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因素和事件。 (二)等级划分 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按事件的严重程度分4个等级: 1.Ⅰ级事件(警告事件)——非预期的死亡,或是非疾病自然进展过程中造成永久性功能丧失。分三个级别: (1)一般医疗质量安全事件:造成2人以下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或其他人身损害后果。 (2)重大医疗质量安全事件:造成2人以下死亡或中度以上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造成3人以上中度以下残疾、器官组织损伤或其他人身损害后果。 (3)特大医疗质量安全事件:造成3人以上重度残疾或死亡。 2.Ⅱ级事件(不良后果事件)——在疾病医疗过程中是因诊疗活动而非疾病本身造成的病人机体与功能损害。 3.Ⅲ级事件(未造成后果事件)——虽然发生了错误事实,但未给病人机体与功能造成任何损害,或有轻微后果而不需任何处理可完全康复。

4.Ⅳ级事件(隐患事件)——由于及时发现并修正错误,未形成事实。 Ⅰ、Ⅱ级为重大事件,Ⅲ、Ⅳ级为一般事件。 二、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报告的原则 (一)Ⅰ级和Ⅱ级事件属于必须报告范畴,报告原则应遵照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国发[1987]63号)、卫生部《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的规定》(卫医发[2002]206号)以及卫生部《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暂行规定》执行。 (二)Ⅲ、Ⅳ级事件报告具有主动性和非处罚性的特点。 1、主动性:医院倡导各科室、部门和个人自愿参与,主动报告不良事件。 2、非处罚性:报告内容不作为对报告人或他人违章处罚的依据,也不作为对所涉及人员和部门处罚的依据。 三、接收报告单位: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信息表上报相应职能部门,由相关职能部门进一步分析处理。其中: 1、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由医务科处理。 2、护理安全(不良)事件由护理部处理。 3、院感安全(不良)事件由院感科处理。 4、药品安全(不良)事件由药剂科处理。 5、器械、设备安全(不良)事件由设备科处理。 6、设施安全(不良)事件由总务部处理。 7、医德医风违法乱纪(不良)事件由院办处理。 8、消防、治安安全(不良)事件由保卫科处理。 四、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的上报流程 书面报告: (一)Ⅰ、Ⅱ级事件报告流程

高警示药品管理操作规程

高警示药品管理操作规 程 集团档案编码:[YTTR-YTPT28-YTNTL98-UYTYNN08]

高警示药品管理操作规程根据高警示药品管理制度制定本操作规程: 一、高警示药品应设置专门的存放区域/药架/药柜,不得与其他药品混合存放。需要冷藏的应放在冷库(冰箱)的专用区域。 二、高警示药品存放区域/药架/药柜的醒目位置应黄底黑字标识“高警示药品”的标识牌提醒药学人员注意。该柜发药时须单独发放并用专用药盒存放。 三、高警示药品必须凭临床医师的处方、医嘱调剂。药房在对外发放高警示药品前应查对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与处方是否一致。发出药品时应使之与其他普通药品有效区分,并明确告知领药者该高警示药品的名称、规格、用法用量、注意事项等必要信息。 四、高警示药品的领用、发放和调剂,要实行双人复核双人签字;高浓度高警示药品注射液的稀释和临床使用应实行双人复核确保准确无误。 五、药库、各药房及病区小药柜对高警示药品应做到账目与实物数量一致。 六、护理单元要求严格控制高警示药品的备用种类,临床确需立即要用的药品才列入备用目录。护理单元备用的高警示药品药盒上应贴有“高警示药品”的醒目标签,不得与其他药物混合存放。 七、护士在使用高警示药品过程中必须提高警惕,在给药时应严格执行给药的5R原则,即病人对、药品对、剂量对、给药时间对、给药途径对,确保准确给药。 八、加强高警示药品的有效期管理,保持先进先出,保持安全有效。 九、定期和临床医护人员沟通,加强高警示药品的不良反应监测,并定期总结分析,及时反馈给临床医护人员。 十、新引进高警示药品要经过充分论证,引进后要及时将药品信息告知临床,促进临床合理应用。

医疗安全事件分析总结完整版

医疗安全事件分析总结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

肿瘤内三科2016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总结 为发现医疗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保障患者安全、促进医学发展和保护者的利益,医院按照卫生部《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细则(2011年版)》要求,制定了非处罚性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主动报告制度》,鼓励医护人员主动上报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并作为绩效考核加分项目,大大提高了医护人员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意识和积极性.。现将2016年度科医疗肿瘤内三科安全不良事件进行分析,以利于消除安全隐患,防范医疗事故、不断提高医疗质量 (-)总体情况 共报告不良事件7例,其中4月份1例,6月份1例,7月份3例;9月份1例, 12月份1例。不良事件的类型为管道滑脱3例,输液反 应2例,院内压疮1例,跌倒1例这几方面。管道滑脱发生率最高占%,其次为输液反应占%,最后院内压疮及跌倒各占%。 (二)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分析及整改措施 1.整体不良事件上报数量较多,超过每百张床位应至少≥10例。说明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主动报告意识还没有在医护人员心目中牢 固树立,还需加大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率。2.护理人员责任心不强,未认真评估患者放疗及化疗不良反应导致的体质差,不能耐受营养药物。 3。基础知识缺乏,及健康宣教不到位。 4.护理人员缺乏责任心,对安全危险因素评估不到位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巡视病房不及时等。

5.护士责任意识、风险防范意识不强,不能及时准确、动态评估患者坠床、跌倒、压疮等危险因素,未及时采取措施或采取措施不当、不到位,造成不良事件的发生。对偏瘫、长期卧床、体弱等自理能力下降患者的风险评估不足,宣教不到位,病人及家属安全防范意识薄弱,依从性差,导致有些患者自认为可以独自行走,在行走、入厕、取物时跌倒。对压疮风险预见性不够,预防措施不到位,未做好宣教工作使得患者及家属缺乏对压疮的认识,不愿翻身而出现压疮。 针对以上存在问题,通过建立跌倒/坠床、压疮风险评估与报告制度,认真落实防护措施,床旁挂“防跌倒/坠床、压疮”标识,对可能出现的问题以专业的态度提前告知患者及家属,强调预防的环节及细节,引起其重视,提高患者的依从性。注重培养护士安全风险意识,注重观察患者动态情况,可避免此类不良事件的发生。 由于护士责任心、业务素质、工作经验等参差不齐,在观察病情中难免会出现一些偏差,导致不良事件的发生。巡视不够、固定不牢导致管道滑脱,针对以上存在问题,要求管理者要全面掌握护士的学识、资历、专业能力,及时发现和引导护理人员注意病情观察中的漏洞,组织讨论分析,培养护士临床观察、思考、处理问题的能力。 个别年轻护理基础差,工作经验不足,缺乏处理问题的能力,低年资护士业务技能掌握不熟练,出现一些不应发生的错误,针对以上问题,科室应加强对年轻护士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培训考核,提高专科护理知识和操作技术水平。为降低医疗纠纷,护士要学会针对不同对象、在不同环境与患者进行有效沟通,工作中加强巡视,及时回应患者

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完整版

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为了加强对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严格医疗器械的质量跟踪检测工作,保证医疗器械的安全、有效,依据《黑龙江省农垦总局总医院关于规范医疗器械管理使用的实施方案》,特制订制度 一、基本概念 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是指获准上市的质量合格的医疗器械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发生的,导致或者可能导致人体伤害的各种有害事件。医疗器械不良事件主要包括医疗器械已知和未知作用引起的副作用、不良反应及过敏反应等。副作用:是治疗使用的医疗器械所产生的某些与防治目的无关的作用。 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指对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发现、报告、评价和控制的过程。医疗器械与药品一样具有一定的风险性,特别是那些与人体长时间接触、长期使用、植入人体内的医疗器械,在其对疾病诊治的同时,不可避免地存在着相应风险。只有通过医疗器械上市后,在使用中发生的不良事件的监测和管理,最大限度地控制医疗器械潜在的风险,保证医疗器械安全有效的使用。 二、报告原则 (一)基本原则:造成患者、使用者或其他人员死亡、严重伤害的事件已经发生,并且可能与所用的医疗器械有关,需要按可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 严重伤害包括三种情况: 1.危及生命

2.导致机体功能的永久性伤害或者机体结构的永久性损伤。 3.必须采取医疗措施才能避免上诉永久性伤害或者损伤。 (二)濒临事件原则:有些事件当时并未造成人员伤害,但临床医务人员根据自己的临床经验认为再次发生同类事件时,会造成患者、使用者或其他人员死亡或严重伤害,则也需报告。 (三)可疑即报原则:在不清楚是否属于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时,按可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报告事件可以是与使用医疗器械有关的事件,也可以是不能排除与医疗器械无关的事件。 三、报告时限及流程 (一)报告时限 突发、群发不良事件立即报告,并在24小时内填报《可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表》; 死亡事件:发现或者知悉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报告; 严重伤害或可能导致死亡或严重伤害事件:发现或者知悉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市中心报告。 (二)报告流程 1、各临床科室设置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员,医务科设置医疗器械不良事件联络员,联络员建立于哈尔滨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联系及《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系统》网络直报的账号。 2、各临床科室报告员收集本科室不良事件的信息,按报告原则完整、准确、详细填写《可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表》,按时限要求上报医务科联络员。联络员立即进行网络直报,同时打电话通知哈尔滨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审核。 3、联络员要每月定期与临床相关科室进行沟通,了解医疗器

医院高警讯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高警讯药品管理制度 1.目的:加强高警讯药品使用全过程的管理,防范相关临床用药差错和临界差错,减少不良事件发生。 2.范围:全院医护、药学人员。 3.定义 3.1高警讯药品包括高危药品及相似药品。 3.2高危药品是指出现错误和/或涉及警讯事件频率较高的药品,包括高浓度电解质、麻醉精神药品及其他高危药品如胰岛素、肝素或化疗药品。 3.3相似药品是指名称、包装和标签或临床使用相似和/或发音相似的药品。包括看似、听似、多规。 4.权责 4.1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负责高警讯药品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监督。具体工作职责如下几点 4.1.1参考国内外高警讯药品管理指南或规范,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我院高警讯药品目录并及时更新。 4.1.2定期对高警讯药品管理及使用情况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分析、反馈、整改。 4.1.3定期分析高警讯药品不良事件发生的情况,及时通报及警示。 4.1.4组织开展高警讯药品知识讲座,定期向全院医务人员宣传

风险防范措施。 4.2药学部:负责及时更新、维护高警讯药品目录和警示符号,每月对全院高警讯药品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督查。 4.3医学工程与信息部:负责高警讯药品的HIS警示信息的维护。 4.4临床医技科室:须严格根据本制度的规定管理和使用高警讯药品。 4.5医护人员:熟悉高警讯药品相关信息,负责开具规范化医嘱和正确给药。 5.制度内容 5.1确定医院《高警讯药品目录》 5.1.1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参考美国药品安全使用协会高警讯药品目录,结合国内及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我院《高危药品目录》及《相似药品目录》。 5.1.2医院药品目录变化时,药学部及时更新高警讯药品目录并做好数据库的维护。 5.1.3全院药品储存、使用部门若发现有其他相似药品,应及时与药学部联系。 5.2高警讯药品警示标识和储存 5.2.1高危药品应按药品的储存要求,设置专柜或专区存放,不得与其他药品混合存放,存放处对应放置高危药品标签(红底白字,左上角加警示标识)。 5.2.2相似药品,在药品柜中分开存放,避免同排放置,并放置

医院医疗警讯事件报告制度

ⅩⅩ州第一人民医院 医疗警讯事件报告制度 (试行) 第一条、为了提高医务人员风险意识,加强患者安全医疗管理,及时妥善处理安全隐患事件,保证医院的安全运行,将“事后处理”,变为“事前预防”,特制定此报告制度。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安全医疗警讯事件是指:即将发生或已发生的对安全医疗有明显危害的事件; 1、可能引起患者人身损害或者死亡的事件; 2、可能引起患者额外经济损失事件; 3、可能引发医疗纠纷的事件; 4、可能给医院带来经济损失的事件; 5、可能给医务人员带来人身损害或经济损失的事件; 6、可能给医院带来声誉等各种无形损失的事件。 第三条、本办法将易发生医疗警讯事件的重点病人分为五类,依次为:A类:危重、疑难、疗效不佳、入院后预计会发生或已发生严重并发症、预后差、诊疗期间病情突然变化、医疗缺陷造成不良后果、有医疗纠纷苗头的病人; B类:应用新技术、新项目、新疗法以及存在医疗纠纷隐患、经反复沟通告知仍不理解或不予配合的病人,医疗费用超过正常情况下2倍、科室认为有必要上报的病人; C类:涉及司法案件、交通事故、刑事案件、工伤等易产生纠纷隐患的病人; D类:新生儿、手术患者、离退休人员、劳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有一定社会影响或有一定特殊社会背景的病人;

E类:传染病(甲类、SARS、甲型H1N1、AIDS等)病人及其他规定要求上报的病人。 第四条、需报告的安全医疗警讯事件: 1、同一疾病计划外二次住院或短期内二次手术患者; 2、入院七日内诊断不仍明确; 3、对主要疾病诊断、治疗有明显影响的延误事件; 4、病情疑难由外院转入的病人; 5、出现医疗意外; 6、出现可能引起患者脏器功能中重度损害或死亡的并发症; 7、出现中、重度药物不良反应、输液或输血反应、空气栓塞; 8、主要疾病误诊、漏诊三天以上; 9、各种医疗器械漏电、电伤患者; 10、重要检查结果丢失; 11、越级、超权限开展有创诊断和治疗; 12、主诊医师擅自改变集体或主任查房制订的诊疗计划、手术方式; 13、院内急会诊5分钟内不到位; 14、手术、放疗、石膏固定等有区域高度局限治疗时部位错误; 15、正常分娩母婴意外伤害事件; 16、手术或有创操作中异物留臵体内; 17、血型不合的输血、溶血反应、输入污染、过期血液; 18、留臵输液导管致局部严重感染或败血症; 19、重要检查标本丢失; 20、医务人员明显推诿病人的检查、治疗事件; 21、违反各种操作常规标准,致院内感染、中毒等危害身体健康事件; 22、输血、输液引起血液倒流失血或装臵脱落丢失液体10ml以上;

高警讯药品管理制度

高警讯药品管理制度 1.目的 规范高警讯药品的使用和管理,确保用药安全。 2.范围 药学科室/部门、员工、医学学员、患者、来访者。 3.定义 3.1高警讯药品包括高警示药品、相似药品(看似、听似)。 3.2高警示药品是指药理作用显著且作用迅速,使用不当会对患者造成严重伤害或死亡的药品,包括高浓度电解质制剂、肌肉松弛剂及细胞毒药品等。其中高浓度电解质制剂包括10%氯化钾注射液、10%氯化钠注射液、25%硫酸镁注射液,共三种药品。 3.3相似药品是指药品包装相似(看似)、药名读音相似(听似)。 4.内容 4.l高警讯药品的存放 4.1.1高警示药品:药库、各调剂部门及病区的高警示药品须在专门区域或专用药柜(架)的固定位置存放。 4.1.1.1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及抢救车药品:存放应严格按照《管制药品管理制度》执行。 4.1.1.2高浓度电解质制剂:10%氯化钾注射液、10%氯

化钠注射液、25%硫酸镁注射液。 4.1.1.2.1各护理单元原则上不允许存放。 4.1.1.2.2若有相应临床需求,科室负责人填写《高浓度电解质病区储备申请表》,根据科室实际需求填写药品品种和基数,明确申请理由,经医务部、护理部批准,由药学部备案。病区配备数量符合批准数量。 4.1.1.2.3申请配备高浓度电解质制剂的科室,设置的固定地点存放,执行人员不得随意更改固定位置,不得与其他药品混合存放,以确保用药安全。 4.1.2相似药品存放应分类定位存放 4.1.3需特殊储存条件要求的严格按药品说明书要求储存,确保药品安全有效。 4.2高警讯药品的标识 4.2.1高警讯药品存放药架应设置高警讯药品警示牌。 4.2.2高警讯药品标签严格按照《药品标签管理制度》统一标识。 4.3高警示药品的调配、配置和给药: 4.3.1调配:要实行双人复核,确保发放准确无误,避免调配环节的临床用药失误发生。 4.3.2 配置:须有双人核对。 4.3.3给药:静脉泵入用胰岛素、静脉泵入用肝素、化疗药物、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给药应执行双核对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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