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天矿边坡管理制度
边坡管理制度

边坡管理制度露天矿边坡管理制度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一条边坡滑坡是露天矿安全生产的重大隐患之一,露天矿边坡的稳定与否,是直接关系到煤矿能否正常生产的重要前提。
露天矿边坡研究与治理工作是煤矿技术工作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为了加强露天矿边坡管理工作,确保安全生产,根据《露天煤矿边坡管理暂行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露天矿边坡管理的基本任务是:1、开展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工作,查明影响边坡稳定的各种地质条件及其它因素。
2、为露天矿采剥工程设计提供可靠的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资料,每年对已经出现的边坡滑落和变形预报提出整治方案,并做好施工中的管理工作。
3、不断总结露天矿边坡管理经验,搞好露天矿边坡管理工作。
第三条生产技术部作为边坡管理的职能部门,必须做到:1、健全边坡管理机构,成立露天矿边坡管理小组,配备专业技术人员,按期进行边坡观测,及时提供观测数据,每季度作出边坡监测分析报告,报有关部门。
2、定期进行地下位移监测,掌握第一手资料,应用计算机进行边坡位移分析。
第四条边坡管理作为生产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谢尔塔拉露天矿生产技术部必须做到:1、把边坡管理工作纳入日常生产管理,负有业务保安责任。
2、年度、季度采剥设计、计划必须提出确保边坡稳定的技术措施。
3、加强生产现场管理,工作面必须放线开挖、排土,严禁出现超高台阶,加强工作面水的管理,如发现不按设计施工或违反规定以及出现滑坡险情时,有权责成相关部门及时处理,在紧急情况下,有权停止有滑坡险情或险情危及区域的生产或施工作业,以保证安全。
第五条边坡滑落作为煤矿重大灾害事故之一,谢尔塔拉露天矿安全部门必须做到:1、把边坡管理工作纳入日常安全监察工作,负有业务保安责任。
2、督促检查生产技术部落实年度采剥设计、计划提出的边坡稳定技术措施。
3、在安全检查中,如发现不按设计施工或违反规定以及出现滑坡险情时,责成有关部门及时处理,在紧急情况下,有权停止有滑坡险情或险情危及区域的生产或施工作业,以保证安全。
露天矿山边坡安全管理制度

露天矿山边坡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安全员负责本企业的边坡管理工作。
第二条安全员应定期对边坡进行观测和检查。
第三条年度、季度采剥设计、计划必须提出确保边坡稳定的技术措施。
第四条在雨季前加强对边坡的检查,特别是对有滑动迹象的边坡应提出预报和处理意见,并采取有效措施。
第五条对已出现的滑坡、有滑坡迹象及预计滑坡的危险区,必须停止作业,并疏散危险区内人员设备等。
第六条开采时应确定合理的台阶高度和平台宽度,正确选择台阶坡面角和最终边坡角,选用合理的开采顺序和推进方向。
禁止超高度超坡度开采。
第七条合理爆破作业,减少爆破震动对边坡的影响。
第八条爆破作业结束后要及时清除浮石。
第九条遇暴雨等恶劣天气应当停止作业。
在恢复作业前应当先对宕面进行检查,防止塌方、滑坡等事故发生。
第十条开挖工作应与装运作业面相互错开,严禁上下双重作业。
第十一条边坡下方和有滚石危及范围的道路,应设警告标志,作业时坡下严禁通行。
第十二条坡面上操作人员对松动的土石块必须及时清除,严禁在危石下方作业,休息和存放机具。
露天矿山边坡安全管理

(3)结合虚拟现实、增强现实等技术,开展边坡安全培训与宣传教育。
八、露天矿山边坡安全管理法律责任与追究
8.1法律责任
露天矿山企业及相关责任人应依法承担边坡安全管理法律责任:
(1)企业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边坡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
(2)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应依法履行边坡安全管理职责;
(1)边坡安全检查制度;
(2)边坡安全监测制度;
(3)边坡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4)边坡事故应急预案;
(5)边坡安全管理培训制度。
三、露天矿山边坡安全管理措施
3.1设计与施工
(1)依据地质调查、岩土工程勘察结果,合理设计边坡参数;
(2)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施工,确保边坡稳定性;
(3)加强施工现场管理,防止因施工不当导致的边坡事故。
3.2监测与预警
(1)定期对边坡进行监测,掌握边坡稳定性变化情况;
(2)建立边坡安全监测预警系统,实现实时监测和预警;
(3)制定预警响应措施,确保及时应对潜在安全隐患。
3.3隐患排查与治理
(1)定期开展边坡隐患排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2)对重大隐患实施挂牌督办,确保整改到位;
(3)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全过程管理。
2.2岗位职责
(1)企业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企业露天矿山边坡安全管理工作;
(2)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制定和落实边坡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
(3)现场操作人员:严格遵守边坡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及时报告安全隐患;
(4)监测人员:负责边坡安全监测和预警工作。
2.3安全管理制度
制定露天矿山边坡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露天矿边坡管理办法范文

露天矿边坡管理办法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露天矿边坡的稳定和安全,保护人员和设备的生命财产安全,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对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露天矿边坡的管理和维护工作。
第三条矿山企业应根据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规划和环评要求,制定本单位的边坡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责任、管理权限、作业规程等内容。
第四条边坡管理的原则: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科学管理。
第二章边坡管理组织和人员第五条矿山企业应设立边坡管理部门,负责边坡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并配备专职的边坡管理人员。
第六条边坡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经过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七条边坡管理部门应与采矿部门、安全监管部门等密切配合,共同制定边坡管理的工作计划和操作规程。
第八条边坡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边坡的稳定性,发现问题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
第三章边坡管理的措施第九条矿山企业应建立边坡管理的制度和规程,并进行宣传,确保员工了解和遵守。
第十条露天矿边坡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进行设计和施工,并经过专业机构的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十一条边坡管理人员应定期对边坡进行巡检,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边坡的稳定性。
第十二条边坡管理人员应对边坡进行监测,确定边坡的变形和位移情况,并及时报告上级部门。
第十三条边坡管理人员应制定边坡的警戒线和安全标志,并定期检查。
第十四条对于有可能引发边坡灾害的因素,应制定相应的防治措施,并定期进行检查和改进。
第十五条积极开展边坡稳定的技术研究和应用,提高边坡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第四章边坡灾害应急处置第十六条边坡管理部门应制定边坡灾害应急预案,明确各种灾害情况下的处置措施和责任人。
第十七条边坡灾害发生时,应及时报告上级部门,并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事故的扩大和蔓延。
第十八条边坡管理部门应建立与相关部门和应急机构的协调机制,及时组织力量进行事故抢险和救援工作。
第五章边坡管理的监督检查第十九条安全监管部门应定期对矿山企业的边坡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协助企业解决。
露天矿边坡管理制度

露天矿边坡管理制度一、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和《矿山安全法》的规定。
二、露天采石、采砂、砖瓦、粘土矿(场)要贯彻“采剥并举,剥离先行,贫富兼釆”的方针。
三、根据地质条件确定合理的开采顺序和推进方向,坚持自上而下的开采顺序,控制好开采速度和高度,高度大于20米时必须分层开采,开采坡度不得大于70度,禁止掏釆。
1、人工开采时,砂状矿岩阶段高度不大于1。
8米,坡面角不大于所采矿岩的最大安息角,松散矿岩阶段高度不大于3米,坡面角不大于50度,坚硬稳固矿岩阶段高度不大于6米,坡面角不大于60度。
2、机械开采松散岩石时,阶段高度不大于机械的最大挖掘高度;挖掘机或装载机铲装矿石时,爆堆高度应不大于机械挖掘高度的1。
5倍。
3、采场塌陷和边坡滑落的预防,对采场工作帮应每季检查一次,高陡变边帮应每月检查一次,不稳定地区在暴雨过后应及时检查,发现异常应及时处理。
四、作业前,对工作面进行安全检查,清除危石和其他危险物体。
作业中,应随时观测检查,当发现工作面有裂隙可能塌落或有大块浮石及伞檐体悬在上部时,必须迅速处理。
禁止任何人员在边坡底部休息和停留。
五、应选富有经验的专业人员负责边坡管理工作,当发现边坡有塌滑征兆时,有权下令停止釆剥作业,撤出人员和设备,并及时向矿(场)负责人报告。
六、有条件的矿山要设立专门的观测点,对露天矿场的边坡变化情况,进行定期观测。
当发现台阶坡面有裂缝可能塌落或有浮石和伞檐时,必须迅速处理.七、采场台阶高度、台阶坡面角和最小平台宽度应根据岩性釆剥方法、爆破方式和釆、装、运设备的要求确定。
八、结合实际爆破时可采用微差、松动、预裂、光面、缓冲等爆破方式,减少爆破震动时对边坡的影响,爆破作业结束后及时清理浮石。
九、在采场按规定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进入作业现场的人员,都需佩戴安全帽,在距地面超过3米或坡度超过30度的台阶面作业的人员,都需佩戴安全带,并在安全员的监护下进行作业。
露天矿边坡管理办法

露天矿边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露天矿边坡管理,防止边坡失稳事故的发生,保障人身安全和矿山正常生产,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开采过程中存在边坡的露天矿,包括金属矿山、非金属矿山、煤矿等。
第三条边坡管理应遵循科学规划、合理设计、安全施工、及时监控、有效维护的原则。
第四条边坡管理的基本要求为:坡体稳定、边坡安全、环境友好、资源合理利用。
第五条边坡管理应涵盖整个生命周期,包括规划设计、施工阶段、运营阶段以及废弃阶段。
第六条边坡管理工作应建立健全责任制度和奖惩制度,明确管理职责和权责。
第七条边坡管理应采取综合治理、维护与监测相结合、科学管理的原则。
第二章规划设计与初期管理第八条在矿山规划设计阶段,应充分考虑边坡的稳定性、可行性和安全性,明确边坡的规划和布局。
第九条边坡的设计应满足以下要求:(一)选择合适的边坡坡度和边坡高度,确保边坡的稳定性;(二)进行地质勘探,分析边坡的岩土特性,确定边坡的工程属性;(三)设计阶段要进行合理的边坡支护和防渗措施的选择;(四)边坡设计要充分考虑自然环境,减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第十条在矿山初期管理阶段,应进行边坡的巡查、监测和维护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处理。
第十一条在初期管理阶段,应制定边坡的巡查与监测计划,确保全面、系统地了解边坡的变化趋势。
第十二条在初期管理阶段,应建立健全边坡巡查制度,明确巡查频次、巡查路线和巡查内容。
第十三条在初期管理阶段,应安装边坡监测设备,监测坡体变形和位移情况。
第十四条在初期管理阶段,应做好边坡的日常维护工作,包括清理杂草、防止崩塌、排水排石等。
第十五条发现边坡问题时,应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确保边坡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第三章施工阶段的边坡管理第十六条在施工阶段,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边坡的施工,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第十七条施工前应组织专业人员对边坡进行详细勘察,了解地质情况和坡体稳定性。
第十八条边坡施工过程中应按照设计要求采取适当的支护和排水措施,确保边坡的稳定。
露天矿边坡管理制度模板
露天矿边坡管理制度模板1. 目的和适用范围本制度旨在规范和管理露天矿边坡的安全运营,确保员工和设备的安全,并保护环境。
本制度适用于全部从事露天矿边坡工作的员工和相关管理人员。
2. 安全管理标准2.1 边坡设计和建设1.全部边坡设计和建设必需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规和标准。
2.边坡的设计和施工必需由有资质的工程公司或专业团队负责,并进行专业的监督与验收。
2.2 边坡监测1.全部边坡必需配备牢靠的监测系统,监测参数包括但不限于:位移、裂缝、渗水等。
2.监测数据必需定期记录,分析和评估,并建立完善的数据档案。
2.3 边坡稳定性评估1.边坡稳定性评估应定期进行,并依据评估结果订立相应的安全措施。
2.稳定性评估必需由专业的工程公司或团队进行,报告需经过审核和批准。
2.4 边坡巡检1.边坡巡检应定期进行,巡检频率依据边坡情况和稳定性评估结果进行调整。
2.巡检记录必需详实,包括巡检日期、巡检人员、巡检结果和发觉的问题等。
2.5 边坡维护和修复1.边坡维护工作应定期进行,维护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清理排水设备、修复裂缝、防护措施等。
2.修复工作必需由专业的工程公司或团队进行,并记录维护和修复情况。
2.6 边坡应急预案1.全部边坡必需订立完善的应急预案,包括事故防备、应急响应和应急救援等。
2.应急预案必需定期演练和评估,并依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改进。
3. 职责和考核标准3.1 企业职能部门职责1.负责编制和修订边坡管理制度,并确保相关人员能够理解和遵守。
2.监督和检查各部门和人员对边坡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并提出改进建议。
3.2 项目负责人职责1.负责边坡的设计、建设和维护工作,并确保其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
2.组织边坡的监测和稳定性评估工作,并对监测数据进行适时分析和处理。
3.布置边坡巡检工作,并确保巡检记录的真实和精准。
4.负责应急预案的订立和演练工作,并对应急响应和救援工作进行组织和协调。
5.与职能部门保持良好沟通,适时报告和处理边坡问题。
露天矿边坡管理办法模版
露天矿边坡管理办法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露天矿边坡的安全稳定,保护矿场人员和设备的生命安全,减少经济损失,提高露天矿的生产效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类露天矿边坡的管理,包括边坡的设计、施工、监控、维护和改造等各个阶段。
第三条矿山企业所在地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对于露天矿边坡管理的要求优先适用。
第四条露天矿边坡管理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通过合理的工程措施和科学管理手段,确保边坡的安全稳定。
第二章边坡设计第五条露天矿边坡设计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要求,确保边坡的抗滑性、抗滑性和抗挠性。
第六条边坡设计应当考虑矿山地质、气象等自然环境因素,确保边坡在各种外力作用下的稳定性。
第七条边坡设计应当合理设置排水设施,提高地下水位和降雨水的排出能力,防止水分对边坡的不利影响。
第八条边坡设计应当考虑矿山车辆、设备、人员等荷载的作用,确保边坡在正常使用状态下的稳定性。
第九条边坡设计应当按照“红线管理”原则,在边坡的设计过程中设立安全指标,确保边坡的安全可使用年限。
第三章边坡施工第十条边坡施工应当按照设计图纸和技术规范进行,确保边坡的质量和稳定性。
第十一条边坡施工应当合理选择施工工艺和方法,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第十二条边坡施工应当合理设置支护措施,确保边坡在施工过程中能够承受荷载并保持稳定。
第十三条边坡施工现场应当按照标准规定设置警示标志,提醒施工人员和其他人员注意安全。
第十四条在边坡施工期间,应当及时清除施工现场的垃圾和废弃物,保持施工现场的清洁整洁。
第四章边坡监控第十五条露天矿边坡应当建立健全边坡监控系统,对边坡的变形、位移等进行实时监测。
第十六条边坡监控系统应当包括监测站点的布设、监测设备的选择和安装、数据采集和处理等内容。
第十七条边坡监控数据应当及时反馈给相关人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
第十八条露天矿边坡监控数据应当进行记录和保存,以备日后查询和分析。
第五章边坡维护第十九条建立边坡定期检查制度,对边坡进行定期巡视,及时发现并处理边坡存在的安全隐患。
露天矿边坡管理办法范本
露天矿边坡管理办法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在露天矿边坡生产经营活动中,为了确保安全、保护环境,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国境内的各类露天矿边坡的管理与监督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露天矿边坡,是指露天矿采矿作业中的边坡部分,包括岩堆边坡、坑底边坡和外倾(含倾角小于45°)边坡等。
第四条露天矿边坡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应按照“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全员参与、科学管理”的原则进行。
第五条监管部门应制定露天矿边坡的设计、施工、监管、定期检查、事故应急救援、生产经营等方面的具体规范和标准。
第六条露天矿边坡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应对边坡进行全面的安全评估,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并按照《安全生产法》和《地质灾害防治法》等规定进行安全监督检查。
第七条露天矿边坡的设计、施工、监管单位及相关人员应具有相关资质和经验,并按照规定参加培训和考核。
第八条露天矿边坡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应建立健全相应的制度和管理体系,确保工作有效进行。
第二章设计和施工第九条露天矿边坡的设计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坡度和倾角,并依据边坡的岩性、地质结构和水文条件等因素,进行合理的设计。
第十条露天矿边坡的施工应按照设计文件的要求进行,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顺利进行。
第十一条设计和施工单位在进行露天矿边坡相关工作前,应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勘察和设计,并编制相应的报告和图纸。
第十二条露天矿边坡的施工单位应按照设计文件的要求进行施工,并确保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和安全。
第三章监管和检查第十三条监管部门应组织相关人员对露天矿边坡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第十四条监管部门在进行露天矿边坡检查时,应按照相关规定,对边坡的稳定性、排水、防护设施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
第十五条监管部门发现边坡存在安全隐患时,应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并要求相关单位限期整改,并进行复查。
露天煤矿边坡管理制度 (试行)
露天煤矿边坡管理制度(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滑坡是露天矿安全生产的重大隐患之一,保证边坡稳定,是露天煤矿安全生产的前提和保障,露天矿边坡研究与治理是生产技术工作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为了加强露天矿边坡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依据《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执行说明、《煤矿建设安全规范》(AQ1083-2022)、《煤矿安全规程》等技术规范文件编制。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第三条成立边坡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矿长副组长:安全副矿长、总工程师、生产副矿长、机电副矿长成员:生产技术科负责人、调度室负责人、安环科负责人、生产技术科副科长(地测)、地质工程师及各采剥外委单位负责人领导小组的工作职责:(一)矿长:对将二矿边坡管理负领导责任。
(二)安全副矿长:负责将二矿边坡安全管理工作。
(三)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将二矿边坡工程及科研工作。
(四)生产副矿长:负责组织将二矿边坡安全生产标准化检查。
(五)把边坡检查纳入日常安全检查工作中,如发现不按设计施工或违反规定以及出现滑坡险情时,领导小组责成生产施工方及时处理,在紧急情况下,立即停止有滑坡险情或险情危及区域的作业,撤离人员和设备,以保证安全。
第四条成立边坡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生产技术科主任:生产技术科科长成员:生产技术科副科长、生产技术科副主任工程师、调度室值班主任、安环科安全主管、采矿工程师、地质工程师、测量工程师、采矿技术员、地质技术员、测量技术员、及各采剥外委单位现场管理人员边坡管理办公室职责:(一)负责露天矿的边坡管理、监测、巡查及预警等工作。
(二)按边坡变形监测设计要求进行监测,并保证测量精度满足《煤矿测量规程》要求。
(三)根据GPS-RTK人工监测及边坡雷达监测数据,及时进行数据处理、分析,进行边坡稳定性预测预报工作。
(四)负责露天矿边坡日常巡查工作,对存在的隐患进行整改。
(五)负责将二矿边坡稳定性分析与评价工作。
(六)负责将二矿采矿设计中的边坡验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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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天矿边坡管理制度
一、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和《矿山安全法》的规定。
二、露天采石、采砂、砖瓦、粘土矿(场)要贯彻“采剥并举,
剥离先行,贫富兼釆”的方针。
三、根据地质条件确定合理的开采顺序和推进方向,坚持自
上而下的开采顺序,控制好开采速度和高度,高度大于20米时必须分层开采,开采坡度不得大于70度,禁止掏釆。
1、人工开采时,砂状矿岩阶段高度不大于1.8米,坡面角不
大于所采矿岩的最大安息角,松散矿岩阶段高度不大于3米,坡面角不大于50度,坚硬稳固矿岩阶段高度不大于6米,坡面角不大于60度。
2、机械开采松散岩石时,阶段高度不大于机械的最大挖掘高
度;挖掘机或装载机铲装矿石时,爆堆高度应不大于机械挖掘高度的1.5倍.
3、采场塌陷和边坡滑落的预防,对采场工作帮应每季检查一
次,高陡变边帮应每月检查一次,不稳定地区在暴雨过后应及时检查,发现异常应及时处理。
四、作业前,对工作面进行安全检查,清除危石和其他危险物
体。
作业中,应随时观测检查,当发现工作面有裂隙可能塌落或有大块浮石及伞檐体悬在上部时,必须迅速处理。
禁止任何人员在边坡底部休息和停留。
五、应选富有经验的专业人员负责边坡管理工作,当发现边坡
有塌滑征兆时,有权下令停止釆剥作业,撤出人员和设备,并及时向矿(场)负责人报告。
六、有条件的矿山要设立专门的观测点,对露天矿场的边坡变
化情况,进行定期观测。
当发现台阶坡面有裂缝可能塌落或有浮石和伞檐时,必须迅速处理。
七、采场台阶高度、台阶坡面角和最小平台宽度应根据岩性釆
剥方法、爆破方式和釆、装、运设备的要求确定。
八、结合实际爆破时可采用微差、松动、预裂、光面、缓冲等
爆破方式,减少爆破震动时对边坡的影响,爆破作业结束后及时清理浮石。
九、在采场按规定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进入作业现场的人员,
都需佩戴安全帽,在距地面超过3米或坡度超过30度的台阶面作业的人员,都需佩戴安全带,并在安全员的监护下进行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