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天煤矿边坡管理暂行规定
边坡管理规定

青海江仓煤业公司文件江仓煤业政字…2012‟8号青海江仓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露天矿边坡管理规定1、目的规范露天采坑安全管理,及时准确的掌握边坡动态安全生产信息,制定针对性措施,预防和减少边坡稳定引起的安全事件发生。
2、适用范围适用于青海江仓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露天矿生产的过程控制和管理。
3、定义露天矿的开采破坏了稳定状态,使边坡岩体发生破坏,边坡破坏的方式主要有崩落、散落、倾倒坍塌和滑动等。
4、管理职责4.1边坡事故的预防4.1.1选择适当的开采技术和制定严格的边坡安全管理规定,正确选择台阶坡面角和最终坡面角。
4.1.2选择合理的开采顺序和推进方向,杜绝在作业台阶底部进行掏底开采,选用从上盘向下盘的采剥推进方向,做到有计划,有条理开采。
4.1.3合理进行爆破作业,减少爆破震动对边坡的影响,由于爆破产生的震动可以使岩体的节理展开,因此在接近边坡地段尽量不采用大规模齐发爆破,并严格控制同时爆破的炸药量。
4.1.4选派技术人员或有经验的工人专门负责边坡的管理工作,及时清楚隐患,发现边坡滑塌征兆时,有权制止采剥作业,并向分管经理报告。
4.1.5对于边坡有滑动倾向的南帮,必须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并设立专门观测点,定期观测记录。
4.2边坡监测措施边坡监测工作包括大面积边坡移动的观测,边坡表面或钻孔内局部岩体的观测等。
4.2.1大面积边坡岩体移动的观测4.2.1.1观测a、大面积边坡岩体移动的观测是指在边坡上设置观测点、观测线,用经纬仪、水准仪、钢尺等测量岩体的移动。
测量大面积边坡岩体移动主要仍用经纬仪、光电测距仪、水准仪及钢尺等测量仪器和工具。
b、观测线由若干位于直线上的观测点组成。
为了控制一个滑体,在滑体的中央部分沿可能的滑动最大速度方向设置一条观测线;沿其两侧,再设若干条;有时还沿露天矿台阶走向,跨越滑体设置观测线。
c、每条观测线分控制部分(点)和工作部分(点),前者设置在稳定的边坡区内,后者则设在滑动区内。
d、一个滑体,除设置观测线外,有时应对滑体上有特征的地方,如层面、断层、裂隙等。
露天矿边坡管理制度

露天矿边坡管理制度一、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和《矿山安全法》的规定。
二、露天采石、采砂、砖瓦、粘土矿(场)要贯彻“采剥并举,剥离先行,贫富兼釆”的方针。
三、根据地质条件确定合理的开采顺序和推进方向,坚持自上而下的开采顺序,控制好开采速度和高度,高度大于20米时必须分层开采,开采坡度不得大于70度,禁止掏釆。
1、人工开采时,砂状矿岩阶段高度不大于1。
8米,坡面角不大于所采矿岩的最大安息角,松散矿岩阶段高度不大于3米,坡面角不大于50度,坚硬稳固矿岩阶段高度不大于6米,坡面角不大于60度。
2、机械开采松散岩石时,阶段高度不大于机械的最大挖掘高度;挖掘机或装载机铲装矿石时,爆堆高度应不大于机械挖掘高度的1。
5倍。
3、采场塌陷和边坡滑落的预防,对采场工作帮应每季检查一次,高陡变边帮应每月检查一次,不稳定地区在暴雨过后应及时检查,发现异常应及时处理。
四、作业前,对工作面进行安全检查,清除危石和其他危险物体。
作业中,应随时观测检查,当发现工作面有裂隙可能塌落或有大块浮石及伞檐体悬在上部时,必须迅速处理。
禁止任何人员在边坡底部休息和停留。
五、应选富有经验的专业人员负责边坡管理工作,当发现边坡有塌滑征兆时,有权下令停止釆剥作业,撤出人员和设备,并及时向矿(场)负责人报告。
六、有条件的矿山要设立专门的观测点,对露天矿场的边坡变化情况,进行定期观测。
当发现台阶坡面有裂缝可能塌落或有浮石和伞檐时,必须迅速处理.七、采场台阶高度、台阶坡面角和最小平台宽度应根据岩性釆剥方法、爆破方式和釆、装、运设备的要求确定。
八、结合实际爆破时可采用微差、松动、预裂、光面、缓冲等爆破方式,减少爆破震动时对边坡的影响,爆破作业结束后及时清理浮石。
九、在采场按规定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进入作业现场的人员,都需佩戴安全帽,在距地面超过3米或坡度超过30度的台阶面作业的人员,都需佩戴安全带,并在安全员的监护下进行作业。
露天矿边坡管理办法

露天矿边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露天矿边坡管理,防止边坡失稳事故的发生,保障人身安全和矿山正常生产,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开采过程中存在边坡的露天矿,包括金属矿山、非金属矿山、煤矿等。
第三条边坡管理应遵循科学规划、合理设计、安全施工、及时监控、有效维护的原则。
第四条边坡管理的基本要求为:坡体稳定、边坡安全、环境友好、资源合理利用。
第五条边坡管理应涵盖整个生命周期,包括规划设计、施工阶段、运营阶段以及废弃阶段。
第六条边坡管理工作应建立健全责任制度和奖惩制度,明确管理职责和权责。
第七条边坡管理应采取综合治理、维护与监测相结合、科学管理的原则。
第二章规划设计与初期管理第八条在矿山规划设计阶段,应充分考虑边坡的稳定性、可行性和安全性,明确边坡的规划和布局。
第九条边坡的设计应满足以下要求:(一)选择合适的边坡坡度和边坡高度,确保边坡的稳定性;(二)进行地质勘探,分析边坡的岩土特性,确定边坡的工程属性;(三)设计阶段要进行合理的边坡支护和防渗措施的选择;(四)边坡设计要充分考虑自然环境,减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第十条在矿山初期管理阶段,应进行边坡的巡查、监测和维护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处理。
第十一条在初期管理阶段,应制定边坡的巡查与监测计划,确保全面、系统地了解边坡的变化趋势。
第十二条在初期管理阶段,应建立健全边坡巡查制度,明确巡查频次、巡查路线和巡查内容。
第十三条在初期管理阶段,应安装边坡监测设备,监测坡体变形和位移情况。
第十四条在初期管理阶段,应做好边坡的日常维护工作,包括清理杂草、防止崩塌、排水排石等。
第十五条发现边坡问题时,应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确保边坡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第三章施工阶段的边坡管理第十六条在施工阶段,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边坡的施工,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第十七条施工前应组织专业人员对边坡进行详细勘察,了解地质情况和坡体稳定性。
第十八条边坡施工过程中应按照设计要求采取适当的支护和排水措施,确保边坡的稳定。
边坡管理制度

纳源露天煤矿边坡管理制度鄂尔多斯市巴音孟克纳源煤炭有限责任公司边坡管理制度纳源露天煤矿纳源露天煤矿边坡管理制度(一)、为了加强边坡管理,真正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经矿委会研究决定,特成立边坡管理领导小组并配备专职人员。
组长:华文庆副组长:张强成员:王志伟杨正廷常伟薛震江杰安曜光在边坡管理领导小组成员中,常伟薛震负责技术监测及稳定性分析,王志伟江杰负责边坡现场监测,华文庆负责边坡维护及不稳定边坡的治理,张强负责群管群护工作,确保安全生产。
(二)边坡管理1、技术部在矿采区非工作帮或有滑坡危险处设立固定观测点,安排专人定期进行沉降观测,并按规定做好记录。
2、边坡检查员每旬巡视观察非工作帮和排土场边坡情况,并做好记录,发现滑坡征兆及时采取措施处理。
3、非工作帮形成一定范围的到界台阶后,应定期进行边坡稳定分析和评价,对影响生产安全的不稳定边坡必须采取安全措施。
4、应定期巡视采场及排土场边坡,发现有滑坡征兆时,必须设明显标志牌。
对设有运输管路、采运机械和重要设施的边坡,必须及时采取安全措施。
5、当出现滑坡征兆或其他危险时,必须停止排土作业,制定安全措施。
6、采场最终边坡的管理应遵守下列规定:(1)采掘作业必须按设计进行,坡底线不得超挖。
(2)临近到界台阶时,应采用控制爆破,不得超钻并采取减震措施,严禁采用硐室爆破。
(3)含有露头煤的到界台阶,应采取防止露头煤风化、自燃及沿煤层底板滑坡的措施。
(4)靠界帮尽可能早压帮,排土时优先排靠界帮处。
7、排土场边坡管理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排土场卸载区,应有连续的挡土坡,其高度不得低于轮胎直径的五分之二到五分之三,特殊情况下,必须有专人监护;(2)排土工作面向坡顶线方向应有3~5%的反坡;(3)应按规定顺序排弃土岩,在同一地段进行卸车和推土作业时,设备之间必须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4)卸车时,汽车应垂直排土工作线,严禁高速倒车,冲撞挡土坡;(5)排土时,严禁推土机沿坡顶线方向平行作业。
露天矿边坡管理办法范本

露天矿边坡管理办法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在露天矿边坡生产经营活动中,为了确保安全、保护环境,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国境内的各类露天矿边坡的管理与监督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露天矿边坡,是指露天矿采矿作业中的边坡部分,包括岩堆边坡、坑底边坡和外倾(含倾角小于45°)边坡等。
第四条露天矿边坡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应按照“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全员参与、科学管理”的原则进行。
第五条监管部门应制定露天矿边坡的设计、施工、监管、定期检查、事故应急救援、生产经营等方面的具体规范和标准。
第六条露天矿边坡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应对边坡进行全面的安全评估,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并按照《安全生产法》和《地质灾害防治法》等规定进行安全监督检查。
第七条露天矿边坡的设计、施工、监管单位及相关人员应具有相关资质和经验,并按照规定参加培训和考核。
第八条露天矿边坡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应建立健全相应的制度和管理体系,确保工作有效进行。
第二章设计和施工第九条露天矿边坡的设计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坡度和倾角,并依据边坡的岩性、地质结构和水文条件等因素,进行合理的设计。
第十条露天矿边坡的施工应按照设计文件的要求进行,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顺利进行。
第十一条设计和施工单位在进行露天矿边坡相关工作前,应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勘察和设计,并编制相应的报告和图纸。
第十二条露天矿边坡的施工单位应按照设计文件的要求进行施工,并确保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和安全。
第三章监管和检查第十三条监管部门应组织相关人员对露天矿边坡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第十四条监管部门在进行露天矿边坡检查时,应按照相关规定,对边坡的稳定性、排水、防护设施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
第十五条监管部门发现边坡存在安全隐患时,应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并要求相关单位限期整改,并进行复查。
露天矿山边坡安全管理制度

露天矿山边坡安全管理制度《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和安全标准化规范实施“指南”要求应建立健全露天矿山边坡管理制度,加强边坡的管理。
现根据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的规定和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目的:露天矿山由于边坡过高、过陡,导致坍塌、滑坡和浮石下落,造成的伤亡相当严重,其死亡人数位于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各类事故之首。
因此,加强边坡管理十分重要,靠制度管理是控制事故发生以确保矿山人身和财产安全的有效措施。
二、边坡危害的认识:露天开采形成边坡,破坏了岩体内的原始应力平衡,失去了稳定性,而造成滑坡和坍塌及浮石滑落等事故。
尤其近些年来,露天矿山发展迅速。
由于开采工艺落后、管理不到位,事故频频发生。
因此,提高对边坡危险性的认识,改造落后的开采工艺,规范和严格边坡管理。
1、边坡破坏的类型:(1)、坍塌。
由于边坡过高、过陡,边坡脚的岩体受压破坏或用人工开采破坏,甚至形成伞岩,以致其根部折断而突然脱离基岩而造成坍塌。
(2)、滑坡。
边坡上的岩体沿着某一滑动面向下滑移。
该滑动岩石经常发生在各种地质构造形成的弱面,以及极不稳定的软岩夹层和于水膨胀的软岩石形成弱面,发生滑落现象沿着自然安息角方向下滑移,亦而造成事故。
2、边坡破坏的危害形成:(1)、边坡大范围移动,滑落,可能影响采场正常生产;致使采场内人员伤亡;损坏采场内的设备,设施;破坏采场内运输,排水和供电系统等;(2)、边坡浮石,滚石可能击伤工作人员,造成人员伤亡;损坏采场设备、设施;引发边坡、掩体进一步垮落,产生重大的灾害。
3、影响边坡稳定的主要因素:(1)、岩石的物理力学性质。
主要有岩石的硬度,凝聚力和内摩擦角等。
一般岩石的硬度越大,稳定性越好。
通常见到的滑坡是在沙质岩,泥浆,灰质岩及片理化的岩层中发生。
(2)、地质构造。
主要是由节理,裂隙,层理,断层和破坏带以及石稳定的软夹层和于水膨胀的软岩石等形成的弱石,易发生滑坡事故。
(3)、水文地质条件的影响。
露天煤矿边坡管理制度 (试行)

露天煤矿边坡管理制度(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滑坡是露天矿安全生产的重大隐患之一,保证边坡稳定,是露天煤矿安全生产的前提和保障,露天矿边坡研究与治理是生产技术工作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为了加强露天矿边坡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依据《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执行说明、《煤矿建设安全规范》(AQ1083-2022)、《煤矿安全规程》等技术规范文件编制。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第三条成立边坡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矿长副组长:安全副矿长、总工程师、生产副矿长、机电副矿长成员:生产技术科负责人、调度室负责人、安环科负责人、生产技术科副科长(地测)、地质工程师及各采剥外委单位负责人领导小组的工作职责:(一)矿长:对将二矿边坡管理负领导责任。
(二)安全副矿长:负责将二矿边坡安全管理工作。
(三)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将二矿边坡工程及科研工作。
(四)生产副矿长:负责组织将二矿边坡安全生产标准化检查。
(五)把边坡检查纳入日常安全检查工作中,如发现不按设计施工或违反规定以及出现滑坡险情时,领导小组责成生产施工方及时处理,在紧急情况下,立即停止有滑坡险情或险情危及区域的作业,撤离人员和设备,以保证安全。
第四条成立边坡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生产技术科主任:生产技术科科长成员:生产技术科副科长、生产技术科副主任工程师、调度室值班主任、安环科安全主管、采矿工程师、地质工程师、测量工程师、采矿技术员、地质技术员、测量技术员、及各采剥外委单位现场管理人员边坡管理办公室职责:(一)负责露天矿的边坡管理、监测、巡查及预警等工作。
(二)按边坡变形监测设计要求进行监测,并保证测量精度满足《煤矿测量规程》要求。
(三)根据GPS-RTK人工监测及边坡雷达监测数据,及时进行数据处理、分析,进行边坡稳定性预测预报工作。
(四)负责露天矿边坡日常巡查工作,对存在的隐患进行整改。
(五)负责将二矿边坡稳定性分析与评价工作。
(六)负责将二矿采矿设计中的边坡验算工作。
露天煤矿边坡管理办法

全盛炭质泥岩有限责任公司边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边坡滑坡是露天矿安全生产的重大隐患之一,露天矿边坡的稳定与否,是直接关系到矿山能否正常生产的重要前提。
露天矿边坡研究与治理工作是矿山技术工作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为了加强露天矿边坡管理工作,有效防止坍塌、滑落和片帮对安全生产造成的影响,保证人员和设备的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依据《自治区露天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安委会发[2008]4号)及其附件《露天煤矿边坡管理暂行规定》、《黑岱沟露天煤矿雷达预警暂行管理办法》进行编制。
第三条露天矿边坡管理的基本任务是采取不同的边坡监测手段,对工作帮、非工作帮的边坡变形、位移等情况进行监测。
为露天矿安全开采提供可靠的数据。
每年对已经出现的边坡滑落和变形预报提出整治案,并做好施工中的监督、管理工作。
不断总结露天矿边坡管理经验,搞好露天矿边坡管理工作。
第四条生产技术部作为边坡管理的职能部门,职责如下:(一)健全边坡管理机构,成立露天矿边坡管理小组,配备专业技术人员,按期进行边坡观测,及时提供观测数据,每季度作出边坡监测分析报告,报矿领导及有关部门。
(二)定期进行边坡变形、位移监测及边坡地下位移监测,掌握第一手资料,应用计算机进行边坡位移分析。
(三)监督生产部门格执行《准格尔能源有限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办法》。
第五条边坡管理作为生产管理的一项重要容,露天矿生产部门职责如下:(一)把边坡管理工作纳入日常生产管理,负有业务保安责任。
(二)根据年度、季度采剥设计、月度计划中的到界台阶及边坡稳定的要求,提出确保到界台阶及边坡稳定的安全施工措施。
(三)加强生产现场管理,工作面必须放线开挖、排土,禁出现超高、超限台阶,加强工作面水的管理,如发现不按设计施工或违反规定以及出现滑坡险情时,有权责成相关部门及时处理,在紧急情况下,有权停止有滑坡险情或险情危及区域的生产或施工作业,以保证安全。
第六条边坡滑落作为煤矿重大灾害事故之一,露天矿安全部门职责如下:(一)把边坡管理工作纳入日常安全监察工作,负有业务保安责任。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露天煤矿边坡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边坡滑落是露天煤矿安全生产的重大隐患之一,保证边坡稳定是煤矿正常生产的前提,露天矿边坡研究及治理工作是煤矿技术工作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为加强露天煤矿边坡管理工作,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边坡管理的基本任务是:
(1)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工作,查明影响边坡稳定各种地质条件及其它因素。
(2)为采矿工程设计提供工程地质及水文资料,定期发出边坡滑落和变形预报及整治方案,并做好施工中的管理工作。
(3)地质、测量、设计、施工与安监等有关部门相互配合,不断总结经验,搞好边坡管理。
第三条边坡滑落是露天煤矿灾害事故之一,安监部门必须做到:
(1)边坡管理工作纳入安全监察的议事工程,并负有业务保安责任。
(2)根据年度计划与设计以及边坡稳定的决定与措施,在安全检查工作中,做出安排,进行监督检查。
(3)在检查中,如发现违反“规定”或出现滑坡险情时,有权责成生产、边坡管理人员与主管单位及时处理,在紧急
情况下,有权停止险情及吸取危及处的生产或工程施工作业,以保证安全。
各矿应在矿长及总工程师的直接领导下,建立应包括地质测量采矿工程技术人员及施工队伍的边坡管理机构,从事边坡科研及管理工作。
第二章地质测量
第五条露天煤矿边坡不同区段可根据软弱结构面(包括软弱层面、节理面、断层面等)的发育程度、含水情况及与其的空间关系,划分以下三个基本类型:
Ⅰ型:稳定型
(1)以稳定岩石为主,软弱结构层(面)不发育或间距很大(>30米)。
(2)软弱结构层(面)倾角大于露天最终边坡角,小于软弱结构层(面)的内摩擦角。
(3)软弱结构层(面)走向与露天最终边坡角的夹角接近。
(4)岩体构造简单,含水性强,不影响边坡稳定。
Ⅱ型基本稳定型
(1)硬岩石与软岩互层,软弱结构层(面)发育,软弱结构层(面)多或间距较小(15---30米)。
(2)软弱结构层(面)倾角等于或稍大于露天最终边坡角。
(3)软弱结构层(面)走向与露天最终边坡走向的夹角大于30°。
(4)岩体构造不复杂,含水性中等,对边坡稳定有一定影响。
Ⅲ型不稳定型
(1)坚硬岩石与软岩互层,软弱结构层(面)极发育,软弱结构层(面)很多或间距很小(<15米)。
(2)软弱结构层(面)走向与露天最终边坡角的夹角为0——30°。
(3)软弱结构层(面)倾角小于露天最终边坡角,大于软弱结构层(面)的内摩擦角。
(4)构造复杂,含水性强,或有井工开采破坏边坡现象等,严重影响边坡稳定。
第六条各露天矿投产后,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的测绘与勘探工作,确定边坡类型,提报工程、水文地质报告,其要求执行煤炭部颁发的《露天煤矿地质规程》的规定。
第七条边坡岩移的观测工作,应采取多种方法进行,注意引进新技术、新仪器,研究新方法,若采用测量观测方法,其要求执行煤炭部颁发的《测量规程》的规定。
第八条在雨季及北方解冻前,对有滑坡迹象的边坡,要提出预报和处理意见,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对生产及地
面永久性建筑发生威胁的滑坡与迹象,要及时向上级机关汇报。
第九条对已出现的滑坡,有滑坡迹象及预计滑坡的危险区,都要进行岩移监测工作,监测可以采取专业小组进行长期岩移监测工作,及时提供信息,不断总结经验。
第三章设计
第十条各矿的长远设计、阶段性设计或改造设计都应包括边坡设计内容及其费用。
各业务领导机关审批上述设计时,应一并审批相应的边坡设计。
第十一条年度采矿设计和各单位工程设计必须保证边坡稳定。
特别是对二、三型边坡有关的各项工程,必须有完整的工程设计,设计要包括边坡稳定计算与分析。
如不稳定则应做出必要的防滑工程设计,其工程费用要列入工程总概算中。
第十二条边坡稳定验算,应采用经矿总工程师批准的计算方法、稳定系数值及其它参数。
第十三条与边坡稳定有关的各项工程,必须严格履行会签手续,不经矿总工程师批准,不得施工,如需修改已批准之设计,应由原设计单位提出相关设计,重新进行稳定性计算分析,经原审批单位批准方可施工。
第十四条排土场设计时,应根据排土工艺和对边坡稳定的要求,做出相应的边坡稳定性分析,尤其是铁路运输、山
坡排土场和实行内排的露天矿,都应进行必要的工作,保证安全生产。
第四章施工
第十五条对于二、三型露天矿,与边坡有关的各项工程,必须在上岗前下发必要的图纸,严格按设计规定的程序、境界和方法施工,在实际施工章中注意分析。
研究边坡稳定状态,工程竣工后提交竣工图,竣工报告中因应写明边坡稳定状态分析意见,经会签后存档,并报工程审批单位备案。
第十六条与边坡稳定有关的各项工程,必须根据设计的要求,提前或同时进行防滑坡工程施工。
第十七条临近最终边坡或到界台阶的最后一个采幅的穿孔、爆破和采掘工作,应做出单项设计或技术措施,各矿都要研究适合本矿条件的爆破参数,推广倾斜孔、小孔径裂爆破技术或其它减震措施。
第十八条工程施工测量应严格执行《煤矿测量规程》,保证测量数据精度。
第五章整治
第十九条水是促进边坡破坏的主要因素,对于地下水威胁边坡稳定的区域,需进行必要疏干工作,如开凿疏水平巷,开挖拦截水沟,钻孔放水及群孔抽水等。
第二十条在采掘场周围、坑内平盘及排土场的必要地
区,修设完整的防排水系统,并设专人管理,每年雨季前,应进行全面检查、维修。
第二十一条为维护边坡完整,防止边坡垮落,禁止在到界边坡上窑掏送道采煤。
如需采出部分残留三角煤时,应提出保证边坡稳定的技术措施,报上级管理部门批准方可回采。
严格杜绝任何单位、任何个人擅自决定的乱采滥挖现象。
如遇因此而发生的边坡滑落,要追究当事者个人责任。
第二十二条对矿内明火,应采取必要的措施予以消除。
第二十三条对局部不稳定边坡,可以采取弱层炸破,滑体换填,边坡加固(护坡、挡墙、抗滑桩、预应力锚杆、表面喷水泥砂浆)等措施,或不切弱层预留防滑煤柱的方法进行处理。
同时各矿要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不断研究新方法,引进新技术。
第二十四条台阶到界后,要清扫浮石,将台阶休整好,具体要求执行《到界台阶管理办法》。
第六章边坡科研工作
第二十五条边坡科研是露天矿科研工作的一个重要部分,各级科研主管部门,每年都应根据实际情况拨出一定费用,进行边坡科研工作。
第二十六条Ⅲ型露天矿应建立边坡实验室,开展系统的边坡科研工作;Ⅰ、Ⅱ型露天矿可根据需要进行必要的工
作。
其方法可以与高等院校,科研单位签订合同,实行教学、科研和生产三结合,或采用互相协作等方式开展边坡科研工作,不断提高边坡科技水平。
第二十七条各级领导机关都应将边坡管理工作纳入工作日程,每一至两年组织一次各矿和有关单位参加的边坡管理、科研成果经验交流会。
有计划的举办边坡管理短训班、学术讨论会,大力推广边坡研究新成果,搞好刊物出版、资料交流工作,了解掌握国内外边坡管理新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