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总承包项目合同管理制度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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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总承包管理制度规定

公司总承包管理制度规定

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总承包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成本控制,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承接的所有总承包项目,包括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机电工程等。

第三条总承包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依法合规: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和公司制度;2. 质量第一: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合同约定;3. 安全至上:加强安全管理,确保施工安全;4. 进度保障:确保工程进度按计划完成;5. 成本控制:合理控制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二、总承包单位第四条公司总承包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相应的资质等级;2. 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安全管理体系和环境保护体系;3. 具有丰富的工程经验和技术力量;4. 具有良好的信誉和业绩。

第五条总承包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全面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包括设计、采购、施工、验收等环节。

三、分包单位第六条总承包单位应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分包单位进行分包,并签订分包合同。

第七条分包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相应的资质等级;2. 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安全管理体系和环境保护体系;3. 具有良好的信誉和业绩。

第八条总承包单位应加强对分包单位的管理,确保分包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和工程要求进行施工。

四、质量管理第九条总承包单位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合同约定。

第十条总承包单位应加强原材料、设备和工艺的质量控制,严格执行检验、试验制度。

第十一条总承包单位应加强对施工过程的质量监督,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要求。

第十二条总承包单位应组织各分包单位进行质量培训,提高施工人员质量意识。

五、安全管理第十三条总承包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确保施工安全。

第十四条总承包单位应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第十五条总承包单位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六条总承包单位应组织各分包单位进行安全培训,提高施工人员安全意识。

总承包工程项目管理办法(3篇)

总承包工程项目管理办法(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总承包工程项目的管理,提高工程项目的质量、进度和效益,保障工程安全,规范总承包工程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我国境内从事总承包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总承包单位及有关各方。

第三条总承包工程项目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依法管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工程项目合法合规。

2. 科学管理:运用现代管理理论和方法,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

3. 质量第一:坚持质量第一,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国家标准。

4. 进度优先:合理安排工程进度,确保工程按时交付使用。

5. 安全至上:强化安全生产意识,确保施工安全无事故。

6. 节约成本:合理控制工程造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二章总承包工程项目的定义与分类第四条总承包工程项目是指建设单位将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采购、监理等全部或部分环节委托给一个承包单位进行的工程项目。

第五条总承包工程项目按承包范围分为以下几类:1. 全部总承包:建设单位将工程项目的全部勘察、设计、施工、采购、监理等环节委托给一个承包单位。

2. 部分总承包:建设单位将工程项目的部分勘察、设计、施工、采购、监理等环节委托给一个承包单位。

3. 施工总承包:建设单位将工程项目的施工环节委托给一个承包单位。

第三章总承包工程项目的招标与投标第六条总承包工程项目的招标与投标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七条总承包工程项目的招标方式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第八条招标单位应编制招标文件,明确招标范围、招标条件、投标要求、评标标准等内容。

第九条投标单位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参加投标。

第十条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确定中标单位。

第十一条招标单位与中标单位应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的要求,签订总承包合同。

第四章总承包工程项目的实施第十二条总承包单位应按照总承包合同的要求,对工程项目进行全面管理。

工程项目EPC总承包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EPC总承包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EPC总承包管理办法第1条范围1.1本办法规定了管理EPC项目的目的、原则、职能划分、工作要求等,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各子(分)公司作为EPC总承包方(即乙方)承建的项目,其他管理模式承包项目参照执行。

第2条引用标准1.1《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总承包发展的若干意见》建市(2016)93号;2.2工程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合同;2.3GB50319-2013《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第3条原则3.1EPC项目按照“分级管理、统一协调、全面规范”的原则实行管理,实现安全、质量、工期、造价、环保五大控制目标。

实行集团公司、子(分)公司、EPe项目部三级管理,三级责任主体逐级负责。

集团公司对EPC项目负有监督管理责任,子(分)公司对EPC项目负有全面管理责任,EPC项目部对EPC项目负有直接责任。

第4条主要职责划分4.1集团工程部金、电力、热解及其它专业EPC项目的建设工作。

4.1.2负责制定集团公司EPC项目管理相关制度,并监督、检查制度的落实与执行情况。

4.1.3负责对子(分)公司管理的EPC项目目标进行监督、协调、指导、考评;负责组织汇总、监督EPC项目安全、质量、工期、造价、环保控制总目标,对目标的落实进行监督、检查。

4.1.4负责对EPC项目初步设计至机械竣工及工程中间交接期间的项目过程管理进行监督、协调、指导、考评;对工程联动试车(预试车)、投料试车及生产性能考核工作进行协调。

4.1.5负责在集团公司层面协调与建设单位在EPC项目管理方面的工作。

4.1.6负责收集集团范围内EPC项目工程建设信息,统计汇总、分析对比形成工程建设月报,供集团公司相关领导决策。

4.1.7组织季节性、重要时段安全大检查工作,对安全大检查进行复检,督促安全整改措施的落实;组织或参与重点工程EPC项目单位工程或分部工程的质量检查,并督促整改措施的落实。

4.1.8组织召开EPC项目现场协调会。

4.1.9督促子(分)公司加强EPC项目的管理,并对子(分)公司进行检查、考评。

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制度

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制度

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一、为了规范和加强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提高工程质量,降低风险,确保项目按时、按质、按量、按费完成,特制订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公司EPC工程总承包类项目,包括土建、设备、电气及自动化等各类工程。

三、严格执行总承包项目管理的各项规定,坚持优质、高效、低成本原则,提高公司综合竞争能力。

第二章项目管理组织一、项目管理组织结构1.项目经理办公室:负责项目管理的总体规划、协调与监督。

2.设计部门:负责项目的设计工作,确保设计符合国家标准和项目要求。

3.采购部门:负责项目的采购工作,确保物资采购合乎规定,保证项目进度。

4.施工部门:负责项目的施工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

5.质量检验部门:负责对项目的施工质量进行检验,确保工程质量。

6.安全管理部门:负责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施工现场安全。

7.成本控制部门:负责项目的成本管理,确保项目成本在可控范围内。

8.合同管理部门:负责项目合同管理工作,确保各项合同规定得以执行。

9.人力资源部门:负责项目的人员招聘、培训及考核。

二、项目管理制度1.项目管理人员必须熟悉公司相关规定,并认真执行。

2.项目各部门要统一思想,密切配合,确保项目顺利进行。

3.项目经理对项目全面负责,必须做到责任到人。

4.项目实施中,若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做好危机管理。

5.项目经理应定期召开会议,总结工作经验,分析问题,及时解决。

6.项目完成后,应做好项目结算,报告项目总结。

第三章项目管理流程一、项目前期准备阶段1.明确项目的总体目标、任务、方针、政策。

2.编制项目计划书,包括项目实施方案、总投资估算、工期计划等。

3.确定项目管理组织结构及职责分工。

4.招聘及培训项目管理人员。

5.成立项目经理办公室,制定项目管理规定。

6.与业主签订总承包合同。

7.确定项目的设计方案、施工方案、采购方案。

8.项目启动,进行各项前期准备工作。

二、项目实施阶段1.严格按照设计方案、施工方案、采购方案实施项目。

工程总承包管理制度

工程总承包管理制度

工程总承包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总承包管理行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工程管理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工程总承包单位以及相关部门和人员。

第三条工程总承包管理应遵循“谋划规划、合同约束、监控风险、保证品质”的原则。

第四条工程总承包管理制度应与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相一致。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五条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分工,确保工程管理顺畅运行。

第六条工程总承包单位应设立工程总承包部门,统一负责工程管理、施工管理、质量安全管理和合同管理等工作。

第七条工程总承包部门应明确工程总承包经理,负责工程总承包业务的整体运营管理。

第八条工程总承包部门应设置项目经理,负责项目的具体施工管理和进度控制。

第九条工程总承包部门应设立质量安全管理岗位,负责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

第十条工程总承包部门应设立合同管理岗位,负责合同的履行和风险控制。

第十一条工程总承包部门应设立技术管理岗位,负责工程技术管理和技术支持。

第三章业务管理第十二条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建立健全业务管理制度,完善谋划计划、招投标、合同签订、施工管理等流程。

第十三条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建立健全项目立项和谋划计划程序,确保工程目标和业务规划的有效实施。

第十四条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制定招投标管理制度,规范招投标程序,确保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

第十五条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建立合同管理制度,规范合同签订程序,确保合同的严格执行。

第十六条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建立施工管理制度,确保施工过程的安全、质量和进度。

第四章质量安全管理第十七条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第十八条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制定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确保质量和安全的控制。

第十九条工程总承包单位应设立质量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质量和安全的全面管理。

第二十条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制定质量安全目标和责任分工,确保质量和安全的达标。

第二十一条工程总承包单位应进行质量和安全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工程项目总承包管理规定

工程项目总承包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程项目总承包管理,规范总承包行为,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我国境内进行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项目总承包活动。

第三条工程项目总承包是指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承包单位,对工程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竣工等全过程进行统一管理、协调和组织实施。

第四条工程项目总承包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确保工程项目合法合规。

(二)公开公平原则:招标投标活动公开、公平、公正,确保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

(三)效益原则:在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工期的前提下,努力降低工程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四)可持续发展原则: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注重环境保护,实现资源的合理利用。

第二章总承包单位第五条总承包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相应的企业资质。

(二)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能够满足工程项目总承包的要求。

(三)具备相应的技术力量和施工经验,能够承担工程项目的总承包任务。

(四)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社会信誉。

第六条总承包单位应按照以下程序取得总承包资质:(一)向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

(二)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三)审核合格的,颁发总承包资质证书。

第七条总承包单位在工程项目总承包活动中应履行以下职责:(一)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竣工等全过程进行统一管理。

(二)负责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控制。

(三)协调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相关方的合作关系。

(四)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对工程项目进行验收。

第三章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第八条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九条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招标人具备招标条件。

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条例

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条例

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条例本条例适用于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旨在规范EPC项目管理行为,保障EPC项目的成功实施。

项目审批和合同签订EPC项目需经过合法程序审批,才可签订合同。

合同应明确项目范围、工期、质量、费用等内容,双方应签署正式合同。

项目管理组织机构承包商应根据项目规模和复杂程度,成立相应的项目管理组织机构,完善质量、安全、进度等管理制度和责任制,确保项目管理顺利进行。

项目管理内容EPC项目管理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设计管理、采购管理、施工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进度管理、成本管理、合同管理等。

项目管理流程EPC项目管理流程包括:前期准备、项目启动、设计、采购、施工、验收与交付等阶段,各阶段应按照相应的流程管理,确保项目顺利完成。

关键路径管理EPC项目需采用关键路径管理,管理重要施工节点,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变更管理如有项目变更需求,应按照约定的变更管理程序进行变更,以确保变更合理、规范。

自检与验收管理承包商应严格执行自检与验收管理制度,确保施工质量合格,实现EPC项目建设目标。

质量监督管理在EPC项目中,应设立相应的质量监督机构,对项目进行全程监督和检测,确保项目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合同要求。

安全生产管理在EPC项目中,应根据国家相关法规要求,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确保项目安全生产,防止事故发生。

项目决算和结算EPC项目工作结束后,应根据实际工作量和质量,编制决算书,并与业主方进行确认和结算。

该条例的实施,将有利于规范EPC项目管理行为,提高项目管理水平,保障EPC项目安全、质量、进度和收益目标的实现。

建筑工程总承包的合同管理

建筑工程总承包的合同管理

建筑工程总承包的合同管理
引言
在开始任何建筑工程之前,总承包商与业主之间必须签订一份详尽的合同。

这份合同应当涵盖所有关键要素,包括工程的范围、质量标准、时间表、价格条款、变更管理流程以及风险分配等。

合同范围定义
合同应清晰界定工程项目的范围,详细描述要建设的建筑物的类型、规模、功能和预期性能。

同时,应明确指出不在总承包范围内的工作,以避免日后的误解和纠纷。

质量与标准
合同中应明确规定工程质量标准,包括必须遵守的国家或地方的建筑规范、行业标准以及特殊的技术要求。

还应约定如何进行质量控制和检验,以及如何处理不合格的工程。

工期与进度
工期是合同中的重要部分,应详细列出项目的起止日期、重要里程碑的完成时间以及延期的条件和后果。

进度计划应作为合同附件,以便双方监督和调整。

价格与支付
合同应明确工程的总价、计价方式(如固定总价、成本加成等)、支付条件和时间节点。

同时,应注明如何处理额外工作或变更订单导致的成本变化。

变更管理
建筑工程往往难以避免变更。

合同应包含变更管理的流程,包括变更请求的提交、评估、批准以及实施后的调整机制。

风险管理
合同应识别潜在的风险因素,如不可抗力、材料供应中断等,并明确这些情况下的责任归属和处理方式。

争议解决
合同应提供争议解决的机制,包括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

这有助于在出现问题时快速有效地解决争端。

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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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总承包项目合同管理制度规定————————————————————————————————作者:————————————————————————————————日期:管理体系文件总承包项目合同管理规定现行版本:A控制性质:受控受控号:持有者:总承包项目合同管理规定1范围为规范总承包项目合同管理工作,明确项目合同管理过程中各项工作内容和职责分工,确保项目合同管理的规范性、科学性,防范总承包项目合同风险,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总承包项目合同管理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GB/T50358-2005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3职责3.1 工程承包管理部控制室3.1.1指导拟订并审核总承包项目建筑安装标段划分计划;甲供材料计划3.1.2指导拟订并审核分包合同签订计划。

3.2项目控制部3.2.1负责组织编制总承包合同管理计划3.2.2 负责组织拟订总承包项目建筑安装标段划分计划;3.2.3负责拟订分包合同甲供材料计划;3.2.4负责拟订分包合同签订计划3.2.5负责组织分包合同招标3.2.6 提出分包合同变更申请;3.2.7 拟订总承包合同变更方案;3.2.8 组织及参与合同索赔证据收集。

3.3 项目采购部3.3.1负责组织拟订采购计划;3.3.2负责拟订现场物资采购合同计划;3.3.3参与评审甲供材料计划3.3.4负责组织采购招标3.3.5参与编制总承包合同管理计划3.3.6提出物资合同变更申请;3.3.7参与评审总承包合同变更方案;3.3.8审核乙方领用甲方供应物资的数额、规格、价格;3.3.9组织及参与合同索赔证据收集。

3.3项目设计部、施工部3.4.1配合拟订总承包项目建筑安装标段划分计划;采购计划及各种合同签订计划3.4.2配合总承包合同变更方案编制;3.4.3参加合同评审3.4.4参与合同索赔证据收集。

3.5项目质量部、安健环部、开车部、财务部、综合部3.5.1 配合拟订总承包项目建筑安装标段划分计划;采购计划及各种合同签订计划3.5.2 参与评审总承包合同变更方案;3.5.3 参加合同评审3.5.4 参与合同索赔证据收集。

3.6项目经理3.6.1 负责审核总承包项目建筑安装标段划分计划;采购计划3.6.2 批准合同签订计划3.6.3 审核甲供材料计划3.6.4 审核总承包合同管理计划3.6.5 会签并批准权限内的招标文件及招标结果3.6.6 会签并批准权限内的合同变更申请;3.6.7 参与评审并批准权限范围内的总承包合同变更方案。

3.7工程承包管理部采购室3.7.1 配合拟订总承包项目建筑安装标段划分计划;甲供材料计划3.7.2 负责拟订项目物资集中采购计划。

3.8采购室经理。

3.8.1负责审核总承包项目采购计划;3.8.2负责审核分采购合同签订计划;3.8.3会签并批准物资合同变更申请3.8.4 审核总承包合同变更方案。

3.9工程承包管理部主任3.9.1 负责审核总承包项目建筑安装标段划分计划;采购计划3.9.2 会签并批准权限内的招标文件及招标结果3.9.3 负责批准权限范围内物资合同变更申请;3.9.4 负责批准权限范围内的总承包合同变更方案。

3.10 主管院领导3.10.1负责批准总承包项目建筑安装标段划分计划;采购计划3.10.2会签并批准权限内的招标结果3.10.3批准总承包合同管理计划3.10.4负责批准权限范围内的总承包合同变更方案。

3.11 党政联席会3.11.1会签并批准权限内的招标结果3.11.2负责审核权限范围内的合同3.11.3负责审核权限范围内的总承包合同变更方案。

3.12 院长3.12.1会签并批准权限内的招标结果3.12.2 负责批准权限范围内的合同签订;3.12.3 负责批准权限范围内的总承包合同变更方案;4 管理内容和方法4.1 一般规定4.1.1合同的订立要有依据,管理要有部门,会审要有制度,领导要有签批;4.1.2 合同的履行要有监督,支付手续齐全,变更要有审批,结算要有原则。

4.2 合同管理程序4.2.1 合同谈判与签订a) 具备招标条件的项目原则通过招标签订合同,由合同管理部门牵头组织,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进行合同谈判;b) 合同谈判由合同管理部门负责提出商务条款并谈判,项目施工/设计部负责提出技术条款并谈判;合同谈判完毕,由合同管理部门负责形成合同初稿;c) 合同签订之前必须通过合同评审/会签,合同评审有会议评审和传递评审,合同经办人应填写合同评审单/合同会签单,将合同草稿与合同有关的证明材料提请与本合同有关部门、项目领导审核并在评审单/会签单签署;d) 合同评审完毕后,合同经办人根据评审意见修改并最终出版合同文本,报相关领导批准。

合同批准后,由合同双方签署加盖公章后生效;e) 合同文本应分类管理,按院有关档案管理规定统一编号。

4.2.2 合同执行与付款a) 合同生效后,合同管理部门、工程技术部门对合同乙方的安全、质量、进度(工期)、造价、与工程有关资料进行管理,跟踪合同履行的全过程;b) 根据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合同经办人应及时、准确地办理合同付款,合同付款采用支付申请和支付审批手续。

4.2.3 合同变更与解除a) 下列条件下可以进行合同变更与解除1)双方当事人经协商同意;2)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3)另一方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没有履行;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事由。

b) 变更或解除合同须符合法定和约定的形式及程序;c) 合同变更一般采用签订补充协议形式;d) 变更或解除合同未达成书面协议前,原合同有效;e) 合同变更或解除的程序与合同签订程序相同;4.2.4 合同纠纷处理a) 合同发生纠纷时,应先采用协商调解方式解决。

协商调解达成一致时,应签订书面协议。

协商调解不能达成协议时,可依合同约定选择仲裁或诉讼方式解决纠纷;b) 合同纠纷处理完毕后,应及时将有关材料汇总、归档,以备查验。

4.2.5 合同的监督与检查a) 合同的监督与检查由合同管理部门和相关部门共同执行;b) 合同正本由工程承包管理部保管,其它管理部门使用副本或复印件;c) 合同要建立管理台帐,并录入计算机管理系统统一管理。

4.2.6合同归档a) 合同归档由承包管理部控制室/项目控制部负责。

合同归档文件内容包括:1)业主委托书、询价书、招标书与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函电;2)投标书、报价书;3)合同评审表/合同会签表、评审会纪录;4)合同文本及合同技术附件;5)合同评价终结报告。

b) 合同归档文件按年度分类整理成册后送工程承包管理部综合室归档。

4.2.7合同终止评价合同终止后,总承包项目部控制部可根据具体情况组织对合同进行合同后评价,评价的内容包括:a)合同签订情况评价;b)合同执行情况评价;c)合同管理工作评价;d)对本项目有重大影响的合同条款的评价;e)其它评价。

4.3 合同的办理流程合同办理流程主办人校核人主办部门相关部门领导批准的依据文件(中标通知书、委托书、签报)起草合同校核编号评审或会签,形成初稿组织谈判,形成正式稿办理审批会签审批办理正式合同,组织双方盖章归档,输入计算机4.4 总承包合同的管理4.4.1总承包合同的评审按院《与顾客有关的过程控制程序》( -MS106-2008)进行产品要求评审。

4.4.2工程承包管理部控制室为合同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合同谈判、起草、评审、修改、签订、变更等一系列事务。

4.4.3总承包合同签订后,组建总承包项目部。

由项目部对合同履行组织实施管理。

4.5 施工/服务采购合同的管理4.5.1施工/服务合同的管理形式a) 施工/服务采购合同由总承包项目部管理,组织实施履行。

b) 总承包项目控制部为合同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合同谈判、起草、会签、修改、签订、变更、履行等一系列事务。

4.5.2施工/服务合同的谈判签订a) 合同的谈判工作由项目控制部组织并负责商务条款谈判,项目施工部负责技术条款谈判。

合同谈判结果如与招标文件、评标结果有差异,需填写<施工/服务合同谈判差异表>。

b) 施工/服务采购合同签订前,应通过合同评审/合同会签。

合同经办人将合同文本与合同有关材料提请有关部门进行评审/会签,并应根据评审会议编写<施工/服务合同评审单>,或填写<施工/服务合同会签单>提请有关部门、项目经理审核并在会签单签署,根据权限规定报工程承包管理部审核,主管院领导批准。

c) 合同会签完毕后,合同经办人根据评审/会签意见修改并最终出版合同文本,由合同双方有签署权限的领导签署后加盖合同专用章(含骑缝章)。

4.5.3施工/服务合同的执行a) 合同生效后,合同管理部门、业务部门要根据规定的部门职责,对合同乙方的安全、质量、进度(工期)、造价、与工程有关的资料等进行管理。

b) 合同的付款根据有关制度及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由控制部填写<施工/服务合同付款申请单>,办理付款手续。

c) 合同的变更一般可采用订补充协议的形式。

其中补充协议的名称为XX补充协议X,其中XX为原合同名称,X为补充协议序号,补充协议作为原合同的一部分不再进行编号。

4.6 设备/材料采购合同的管理4.6.1设备/材料合同的管理形式a) 设备/材料采购合同由总承包项目部管理,组织实施履行。

b) 总承包项目采购部为合同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合同谈判、起草、会签、修改、签订、变更、履行等一系列事务。

4.6.2设备/材料合同的谈判签订a) 合同的谈判工作由承包管理部采购室/项目采购部组织并负责商务条款谈判,项目设计部负责技术条款谈判。

技术谈判是根据招标文件(或沿用招标成果)、技术评标文件进行,谈判完毕后,需填写<技术谈判中技术、方案及供货情况汇总表>,并签署合同的技术部分作为合同附录。

项目采购部依据签署完毕的合同附录及技术谈判中技术、方案及供货情况汇总表和商务评标文件进行商务合同谈判,合同谈判结果如与招标文件、评标结果有差异,需填写<设备/材料采购合同商务谈判差异表>。

b)设备/材料采购合同签订前,应通过合同评审/合同会签。

合同经办人将合同文本与合同有关材料提请有关部门进行评审/会签,并应根据评审会议编写<设备/材料合同评审单>,或填写<设备/材料合同会签单>提请有关部门、项目经理审核并在会签单签署,根据权限规定报工程承包管理部审核,主管院领导批准。

4.6.3设备/材料合同的执行a) 合同生效后,应信守合同,认真、全面履行合同义务。

若发现对方未按合同约定完全履行合同义务,要在法定或约定的期限内向对方提出要求;若收到对方关于履行方面异议的函电,应在法定或约定的期限内答复。

合同管理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管理。

b) 合同的付款根据有关制度及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由采购部填写<设备/材料采购付款申请单>,办理付款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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