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仲舒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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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董仲舒的三纲五常思想的基本内容

简述董仲舒的三纲五常思想的基本内容

简述董仲舒的三纲五常思想的基本内容
董仲舒的“三纲五常”思想作为中国封建社会道德体
系的基本核心,是中国长期封建社会的特殊产物,也是一种极富意味和特色的传统伦理道德体系,对中国传统思想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他吸取了先秦儒、法、阴阳家中有利于集权统治需要的思想成分,提出了为封建统治和等级秩序的神圣性与合理性而辩护的“三纲五常”思想。

董仲舒根据人间君臣、父子的伦理纲常、仁义道德思想,以及“阳尊阴卑”的神学理论,提出了一套维护封建等级制度的“三纲五常”论。

他认为“三纲”是天意的体现。

即:“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妇纲”。

“五常”(仁、义、礼、智、信)是处理君臣、上下关系的准绳,是调整统治者与被统治者的关系的基本原则。

只要统治者用仁、义、礼、智、信区教化人民,就能得到天和鬼神保佑。

董仲舒的“三纲五常”是围绕维护和巩固君主的权利而展开的。

它体现了整个封建统治的各种关系,成为封建立法的指导思想。

它在当时对巩固中央集权专制制度起过一定的积极作用。

董仲舒的哲学思想

董仲舒的哲学思想

董仲舒的哲学思想
董仲舒的哲学思想:主要表现在董仲舒赋予《易传》中的“元”以逻辑在先和价值根源之意义,表明“元”是一个价值本体范畴;他把《易传》的“继善成性”论改造为“天止人继”说,反映了人类在宇宙万物中之地位与意义的一种自觉精神;又把《易传》“人文化成”的思想观念发展为一种“人文宇宙观”,从宇宙观高度审视人类文化,又从人类文化角度看待宇宙,宇宙观与文化观合二为一,表明了宇宙是人类文化创造的本源和基础,而人类文化是宇宙的发展和完善。

这就从宇宙观的高度肯定、突出了人文价值的崇高意义。

汉代大儒董仲舒教育思想总结

汉代大儒董仲舒教育思想总结

汉代大儒董仲舒教育思想总结董仲舒是汉代著名的儒家思想家,被誉为“汉儒之宗”。

他的教育思想对后世产生了重要影响,特别是在儒家教育思想的发展中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董仲舒的教育思想可以总结为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董仲舒强调教育的目的是塑造人的品德。

在他看来,教育的最终目标是培养有道德品质的“君子”,而非仅仅追求知识的积累。

董仲舒认为,人要成为君子,必须具备“仁”的品德,即对人的慈爱和关怀之心。

他主张教育要聚焦于培养人的仁德,通过学习和实践,使人的内在品质得到升华和完善。

其次,董仲舒提出了“明心见性”的教育理念。

他认为,每个人的内心都具备了天赋的善性,只是因为外界的诱惑和干扰,才会偏离善的方向。

因此,教育的任务就是使人们认识到自身的本性、意识到善的价值,并通过自我反省和修养来使之发扬光大。

董仲舒主张通过“内圣外王”的修养方法,培养人们内心的正直和思想的高尚,从而使人能够按照天理和道义行事。

第三,董仲舒注重教育的过程和方法。

他认为,教育不应只是灌输知识,而是一种培养人的良好习惯和思维方式的过程。

他主张学生要通过师长的榜样作用和言传身教来学习,通过与贤人交往互助提高。

此外,他还提出了“定言立行”的教育原则,强调言行一致的重要性。

他认为,言语与行动要相辅相成,教师应以身作则,做到言行一致,才能真正影响学生的行为和习惯。

第四,董仲舒注重教育的社会责任和义务。

他认为,教育不仅是个体发展的需要,更是社会进步和稳定的基石。

他主张政府应该重视教育,制定相应的教育政策,并提供公共教育资源,保障每个人都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

此外,他还提出了“仁人君子必以身作则”的观点,认为教育者自己首先要有高尚的品德和行为榜样,才能有效地教育他人。

总的来说,董仲舒的教育思想强调了道德修养的重要性,注重培养君子的品德和思维方式。

他强调教育的过程和方法,主张言行一致,注重师生关系的建立。

同时,他还着重指出了教育的社会责任和义务。

董仲舒的教育思想对中国古代教育产生了深远影响,对后世儒家教育思想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董仲舒的教育思想个人总结

董仲舒的教育思想个人总结

董仲舒的教育思想个人总结董仲舒是中国汉朝时期孔子学派的重要代表人物,也是一位杰出的政治家、教育家和学者。

他的教育思想主要包括天人合一、道德修养和立德为本等方面,对中国古代教育产生了重要影响。

首先,董仲舒的教育思想强调天人合一。

他认为人是天地间万物之灵,人与天地万物有着紧密的联系。

在他看来,教育的目的就是要使人达到天人合一的境地,与自然和谐相处。

他主张通过学习和修养,使自己的心灵与天地的道理相通。

通过对天文、地理、历史、文化等方面的学习,人可以了解天地间的规律,更好地理解自己和他人的存在意义。

这种天人合一的教育理念影响了后来的教育思想家,对中国古代教育产生了深远影响。

其次,董仲舒的教育思想注重道德修养。

他认为道德是教育的核心,也是人的最高境界。

他提出了“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理念,强调个人修身的重要性。

他主张通过道德教育和道德修养,塑造出品德高尚、做事克己奉公的人格。

他认为只有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和高尚的道德观念,才能真正做到合格的子、良的人、治国理政的贤士。

董仲舒的道德教育思想在中国古代教育中有着重要地位,将道德修养置于教育过程中的核心位置。

最后,董仲舒的教育思想强调以立德为本。

他认为一个人的修养要以德行为基础,而不只是追求表面的学问和知识。

他主张教育应该注重培养学生的德行,使学生具备高尚的品质和正确的价值观。

他强调“立德为本”的道德观念,主张通过培养学生的品德和心灵素质,使他们能够成为德才兼备的人才。

董仲舒的教育思想对中国古代教育产生了深远影响,也为后来中国古代教育奠定了基础。

总之,董仲舒的教育思想体现了中国古代教育的核心价值观,对中国古代教育产生了重要影响。

他的天人合一思想、道德修养观念和立德为本的教育理念,为后来的教育思想家提供了重要借鉴和启示。

他的教育思想体现了中国古代教育追求全面发展、注重人格培养和道德修养的特点,是中国古代教育宝贵的精神财富。

董仲舒的法律思想

董仲舒的法律思想

董仲舒的法律思想董仲舒是西汉时期的一位著名哲学家、政治家和教育家,他的法律思想对中国古代法治史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他主张以仁义道德为基础来治国,强调法律的重要性,并提出了“尊德法”、“仁政法”、“法治兼用”等法律思想。

以下将从这些方面展开对董仲舒的法律思想进行阐述。

首先,董仲舒主张以尊德法来治理国家。

他认为德治为上,法治为下,德治是指以道德伦理为基础来进行治理,而法治则是在德治的基础上建立起的约束和规范机制。

他主张在治理国家时,首先要通过培养贤德之人来实现德治,通过人的道德品质来保证社会的公平正义和秩序稳定。

只有当德治无法达到预期效果时,才需运用法律来进行约束和制裁。

其次,董仲舒提出了“仁政法”的观点。

他认为政府的首要责任是保障人民的利益和福祉,要以仁义为出发点来制定法律,以人民的实际需求为导向,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的权益和利益。

他主张在制定法律时要考虑人情、民意和社会现实,不以法律本身的严格性和刚性来对待人民,而是要注重人民的实际需求和利益,实现仁政。

此外,董仲舒主张“法治兼用”。

他认为德治和法治是相辅相成的,两者需要相互结合与协调。

德治是为法治提供了基础和底蕴,但在现实社会中,单纯仅依靠德治不能解决一切问题,因此需要运用法治来弥补德治的不足。

他认为,德治和法治的结合可以确保社会的稳定和秩序,也能促使人民自觉遵守道德和法律,形成良好的社会规范和行为准则。

董仲舒的法律思想对中国古代法律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

他强调法律的地位和作用,提出了德治和法治相结合的合理治国方案,为后世的法治思想和实践奠定了基础。

在中国古代的法律史上,董仲舒的法律思想被许多后来的思想家借鉴和发展,对维护社会秩序、促进公平正义发挥了积极作用。

然而,董仲舒的法律思想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

他重视道德伦理的作用,但在具体操作和实施过程中缺乏明确的操作规范和评判标准,德治理念容易受到个人主观意识和权力滥用的影响。

另外,他对法律的重视程度相对较低,有时会弱化法律的作用和地位,这在某种程度上也给了后来统治者对法律任意支配的空间。

董仲舒教育思想总结

董仲舒教育思想总结

董仲舒教育思想总结董仲舒是中国汉代哲学家、教育家,他的教育思想对中国古代教育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董仲舒的教育思想强调道德教育、人格塑造和治学之道,对儒家教育思想进行了深入的发展和完善。

本文将对董仲舒的教育思想进行总结。

董仲舒的教育思想的核心是“天人合一”。

他认为天地之间存在着一种内在的联系和相互作用,人与天地之间也有着紧密的关系。

他主张人们应该学会与天地相应,遵循天道,追求道德的修养和品德的完善。

在教育中,他注重培养学生的道德品质和人格塑造,认为这是教育的最高目标。

在道德教育方面,董仲舒强调“立德”与“修身”。

“立德”即培养学生正确的价值观念和道德观念,使其树立正确的道德标准。

“修身”则是指通过自身的修养和自律,使个人的品德能够与天地同化,成为合乎道德的人。

董仲舒认为,只有通过道德修养才能达到“合天地之道,发人欣喜”的境界。

董仲舒的教育思想还注重培养学生的学术能力和治学之道。

他认为学习应该以经学为基础,通过学习经书来提高自己的学术水平。

他主张学生应该通过研读经书、思考问题、解疑释惑来培养自己的学术能力。

同时,他强调学生应该关注社会的变化和时代的需求,以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革。

在教育方法上,董仲舒提出了“致知、尽性、敦学、止惑”的教育原则。

“致知”即通过学习,使学生能够获得知识和理解真理。

“尽性”则是指通过教育培养学生的人格和天性,使其能够充分发挥自己的特长和潜能。

“敦学”是指学生要勤奋学习、不断追求进步。

“止惑”则是指教育应当引导学生远离邪说和迷惑,坚守正确的道德信仰。

总的来说,董仲舒的教育思想立足于儒家教育传统,发展了儒家教育思想的核心要素。

他提出的“天人合一”理念,强调道德教育、人格塑造和治学之道,对中国古代教育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他强调通过道德修养和学术能力的培养,使学生能够成为合格的人才,为社会作出积极的贡献。

在教育方法方面,他提出了“致知、尽性、敦学、止惑”的教育原则,为后世的教育家提供了有益的借鉴和启示。

简述董仲舒的道德教育思想

简述董仲舒的道德教育思想

简述董仲舒的道德教育思想道德教育是董仲舒教育思想的核心。

董仲舒主张教化与刑法并重,但强调以道德教化为本、为主,以刑法为末、为辅。

(2)德育的内容:以“三纲五常”为核心的道德教育内容。

董仲舒强调“三纲五常”。

所谓“三纲”指“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

1.《对贤良策》和三大文教政策:《对贤良策》,是董仲舒在元光元年针对汉武帝的策问所作的答对。

在答对中,董仲舒较系统地阐述了自己的政治思想与教育思想。

在教育思想上,董仲舒主要针对文教政策提出三点建议:其一,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其二,兴太学以养士;其三,推行察举,以尽天下之才。

三大文教政策不仅对两汉的学校教育及教育管理影响很大,而且对中国封建社会的影响也极为深刻。

2.论人性和教育在人发展中的作用董仲舒吸收了自孔子以来关于人性差异论的观点,明确地提出了“性三品”说。

他把人性划分为“圣人之性”、“中民之性”、“斗筲之性”三个不同的等级。

董仲舒认为,“中民之性”是他对人性这一概念内涵进行规定的事实根据,它是就中人之性而言性。

教育对于不同的人所起的作用各不相同,具备“圣人之性”者能够自觉控制自己的感情欲望,注定要向善的方向发展。

具备“斗筲之性”者很难进行自我节制,只有用刑罚制止他们作恶。

这两部分人是属于人群中的少数,而绝大部分人是具有“中民之性”的中民,教育对他们的发展具有决定性作用,因此他们是教育的主要对象。

3.“下惟讲诵”(类似于导生制):即采用高材生或老学生带程度较低或新学生学习老师讲授的知识内容的方式进行教学。

有利于解决教师少与学生多的矛盾,扩大教学对象的范围,但教学质量不佳。

4.论道德教育(1)德教是立政之本(教本政末)在董仲舒的社会政治思想中,虽然主张教化与刑罚并用,但强调以道德教化为本为主,刑罚为末为辅。

他说:“教,政之本也;狱,政之末也。

”(2)以“三纲五常”为核心的道德教育内容所谓“教化”,教师要实行普遍的儒家伦理道德教育。

“三纲五常”是董仲舒伦理思想体系的核心,也是其道德教育的中心内容。

董仲舒的教育思想总结

董仲舒的教育思想总结

董仲舒的教育思想总结董仲舒是中国汉代的一位著名思想家和教育家,他对教育思想的贡献深远。

董仲舒的教育思想强调修身养性、治国安邦,以及儒家经典的学习和实践等方面的内容。

下面将对董仲舒的教育思想进行总结。

董仲舒强调了个人修身养性的重要性。

他认为,个人修身养性是教育的首要任务。

修身是指修养心性,培养正直的品格和高尚的道德。

养性是指修炼身体,培养稳定平和的情绪和健康的生活习惯。

董仲舒强调,只有在个人修身养性的基础上,才能达到身心健康、道德高尚的目标。

董仲舒提出了“天人合一”的思想。

他认为,人与天地万物是相互联系和影响的,只有与自然和谐相处,才能实现个人的全面发展。

董仲舒主张根据自然的规律生活和发展,倡导顺应自然、保护环境,不盲目追求功利,而是追求内在的精神境界和心灵的升华。

董仲舒注重政治教育。

他认为,教育的目的是为了培养具有政治智慧和能力的人才,使其能够治理国家,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董仲舒强调君主的德行和明智决策对国家的重要性,主张将德治放在第一位。

他提出了“明主”、“道德状元”等概念,强调德行对于领导者和政府来说至关重要。

他还主张通过教育培养君主和官员的才能和智慧,使其能够正确地处理国家事务,建设良好的政治体制。

董仲舒重视教育的实践性。

他认为,书本知识只有通过实践才能真正变成有用的智慧。

他提出了“实学”、“实道”等概念,强调要将知识贯彻于日常生活中,通过实践来检验和运用知识。

他认为,只有将道德真正应用于行为中,才能体现出知识的真正作用。

董仲舒强调儒家经典的学习和传承。

他认为,儒家经典是中国文化的根基和灵魂,要通过学习经典来理解和继承中华传统文化。

他提出了“三经新义”的观点,即对儒家经典进行新的解释和理解,强调其在实际生活中的应用。

他还提倡将经典的思想与时代的需求相结合,推动经典思想的发展和进步。

总之,董仲舒的教育思想强调个人修身养性、与自然和谐相处、政治智慧和德治、实践和经典学习等方面的内容。

他的教育思想对于中国古代文化的发展和传承具有深远的影响,也对后世的教育理论和实践产生了积极的指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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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部分董仲舒的思想、董仲舒思想产生的历史背景中国思想史经由春秋战国至两汉时,已经发生了较大的转折,即原先的百家争鸣的思想自由为独尊儒术的思想集权所取代,这一转折是专制主义政治在思想上寻求一统的具体体现。

汉初统治者接受暴秦一味地任用法家苛严刑律而加速灭亡的历史教训,以“黄老之术” 作为治国安民的指导思想(“黄老之术”乃假托黄帝、老子之思想,实为道家和法家思想的结合,并兼采阴阳、儒、墨等诸家观点而综成。

具体表现为清静无为、以柔制刚、以静制动、以退为进、以守为攻、刑德相辅)。

在社会政治领域,黄老之术强调“道生法”,主张“是非有,以法断之,虚静谨听,以法为符”。

认为君主应“无为而治”,“省苛事,薄赋敛,毋夺民时” “公正无私”,“恭俭朴素”,“贵柔守雌”,通过“无为”而达到“有为”。

上述主张使得战乱和灾荒之后的汉初,百姓得以休养生息、发展生产,从而出现了“文景之治”的盛世局面。

虽然黄老之术也杂糅有儒家思想,然而汉朝统治者,作为对秦“焚书坑儒”的反动,也曾十分有意识地利用儒家的礼制和德治来加强统治。

刘邦初登帝位,曾痛感群臣“造反”的野性未改,君主威严一时难以确立,于是请出儒生淳于越按礼制定君臣等级及其礼仪规范。

文帝则重用贾谊,强调儒家的父子、君臣之关系伦理,明确尊卑名分,大力提倡忠孝,强化了儒家的纲常礼教。

礼制和德治的贯彻,推进了儒家政治、哲学和伦理思想的新阐发,《礼记》堪称这一时期儒家思想的集中体现。

如《礼记》中的《大学篇》提出了“三纲领”、“八条目”的儒家内圣外王之道。

三纲领表现为明明德、新民、止于至善,八条目是指由认识论上的格物、致知,到伦理学上的诚意、正心、修身、齐家,在转化为治国、平天下的政治实践。

形成了熔认识论、伦理学和政治学于一炉的思想体系,不仅为汉初统治者的治国策略提供了理论依据,也为武帝时的“独尊儒术”作了舆论准备。

、董仲舒生平董仲舒,河北广川人,公元前179-前104年。

其学术研究专攻经学,曾精研《春秋公羊传》,并广及群经。

曾担任博士,江都相和胶西王相。

但他在政治上终不能得志,于公元前121年托病弃官归家,潜心著书讲学。

朝廷每遇大事,武帝则派人征询董仲舒的意见。

【五经(《周易》、《尚书》、《诗经》、《礼记》、《春秋》)之中,董仲舒最擅长的是《春秋》公羊学。

《春秋》本是孔子依据鲁史修撰的一部政治史。

汉代流行有五家春秋学:即公羊春秋、谷梁春秋、左氏春秋、邹氏、夹氏春秋等。

公羊传,文美义富,加上董仲舒的大力弘扬,最先流行开来。

】汉元光元年(前134 ),汉武帝诏令郡国举孝廉,策贤良,征求治国方略。

而董仲舒以贤良对策,系统地提出了“天人感应”、“大一统”学说和“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主张。

董仲舒认为,“道之大原出于天”,自然、人事都受制于天命,因此,反映天命的政治秩序和政治思想都应该是统一的。

董仲舒把儒家的伦理思想概括为“三纲五常”,汉武帝采纳了董仲舒的建议,从此儒学开始成为后世的官方哲学。

其“大一统”、“天人感应”理论,为后世封建统治者提供了统治的理论基础。

他的著作汇集于《春秋繁露》一书,《汉书•董仲舒传》也载有其部分思想。

三、董仲舒思想的主要表现一)“三纲”、“五常”可求于天董仲舒生活在西汉中期,当时国力强盛,但社会矛盾依然尖锐。

针对“富者田连阡陌,贫者无立锥之地” ,董仲舒批评富贵阶层“乘富贵之资力,以与民争利于天” ,并提出“限民名田,以澹不足,塞并兼之路,盐铁皆归于民。

去奴婢,除专杀之威.薄赋敛,省徭役,以宽民力,然后可善治也”等经济主张。

在政治思想上,董仲舒提出,“《春秋》大一统者,天地之经也,古今之通谊也。

今师异道,人异论,百家殊方,指意不同,是以上亡以持一统;法制数变,下不知所守。

臣愚以为诸不在六艺之科孔子术者,皆绝其道,勿使并进。

邪辟之说灭息,然后统纪可一,而法度可明,民知所以矣。

”认为当时社会出现的种种弊端都是由于缺乏统一政纪和思想指导所造成的,因此有必要“罢黜百家、独尊儒术” ,把孔子为代表的儒家思想定为一尊。

据此,董仲舒正式确立了“三纲”、“五常” 的政治纲领,以此作为维护封建专制“一统” 秩序的根本。

依据阴阳之道以及孔子“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和韩非“臣事君,子事父,妻事夫”的思想,董仲舒在《春秋繁露•基义》中指出:阴者,阳之合,妻者,夫之合,子者,父之合,臣者,君之合,物莫无合,而合各相阴阳。

阳兼于阴,阴兼于阳;夫兼于妻,妻兼于夫;父兼于子,子兼于父;君兼于臣,臣兼于君。

君臣、父子、夫妇之义,皆取诸阴阳之道。

君为阳,臣为阴;父为阳,子为阴;夫为阳,妻为阴。

阴阳无所独行,其始也不得专起,其终也不得分功,有所兼之义。

是故臣兼功于君,子兼功于父,妻兼功于夫,阴兼功于阳,地兼功于天。

在这里,董仲舒把君臣、父子、夫妇之次序看成是天地自然中阳主阴从、阳尊阴卑的体现,不可更易。

所谓“王道之三纲,可求于天” ,肯定了“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是天道、天志,具有权威性和神圣性,从而以神权的威严强化了封建社会的政权、族权和夫权。

董仲舒又将“三纲”与“五常”相联接,指出“夫仁、谊(义)、礼、智、信五常之道,王者所当修饬也;五旨修饬,故受天之佑,而享鬼神之灵,德施于方外,延及群生也。

”(天人三策一)“仁义制度之数,尽取之天。

”这种五常也取之于天的思想其实就是把《易传》“推天道以明人事” 的思维观念具体化了,为儒家道德伦理学说披上了神学外衣。

董仲舒对三纲五常的完善和神圣化,为封建社会的意识形态发展作出了很大贡献,因此,他的思想深受统治阶层和儒家后学的青睐,被尊奉为儒者宗和醇儒。

《汉书•五行志》说:“董仲舒治《公羊春秋》,始推阴阳,为儒者宗。

”朱熹盛赞董仲舒为“醇儒” ,说“汉儒, 惟董仲舒纯粹,其学甚正,非诸人比。

”(《朱子语类》,卷137)近代皮锡瑞《经学通论•四》也指出,“董子之学最醇”,是使“圣人微言大义,得以复明于世” 。

二)“天人感应”的宇宙图式董仲舒根据阴阳五行家的观念来肯定王道之“三纲” 、“五常”,“可求于天” ,理论上的论证却是围绕传统的“天人之辨”展开的。

他在《举贤良对策一》中称:“臣谨案‘春秋'之中,视前世已行之事,以观天人相与之际。

”从而以天人“相类” 、“合一”的模式来阐发他的哲学思想。

董仲舒强调天人之际互相征验,是古今一贯的道理。

孔子所作《春秋》已经考察了天与人、古与今的全部关系。

《春秋》所记的国家过失、所讥讽、厌恶的人与事,都是通过自然界的灾害、怪异现象来表达的,因此,人们行为的好坏、道德的善恶,都是和“天地流通而往来相应”的。

天人之征,古今之道也。

孔子作《春秋》,上揆【推度】之天道,下质诸人情,参之于古,考之于今。

故《春秋》之所讥,灾害之所加也;《春秋》之所恶,怪异之所施也。

书邦家之过,兼灾异之变;以此见人之所为,其美恶之极,乃与天地流通而往来相应,此亦言天之一端也。

(举贤良对策三《董仲舒传》)显然,董仲舒是把孔孟儒家的天命论与神秘主义的阴阳五行说相结合,构造其宇宙图试论体系。

董仲舒的宇宙图试论,内容上主要表现为以“天人感应”说来阐述、概括宇宙起源、结构和演变的问题。

在宇宙起源上,董仲舒主张一元论,认为天地万物都源于“元” ,即“谓一元者,大始也”。

(《玉英》)“唯圣人能属万物于一而系之元也。

……元犹原也,其义以随天地终始也。

……故元者为万物之本,而人之元在焉。

安在乎?乃在乎天地之前。

”(《重政》)这是说“元”在世界之先而又贯穿于世界之中,伴随着天地万物和人类发生、发展过程的始终。

由于元与原义同,所以“道之大原出于天” ,表明“元”即“天”。

在董仲舒的思想中,“天”乍看起来有“自然之天”的意思,他曾描写过天的自然变化过程,以为“天地之间,有阴阳之气,常渐人者,若水常渐鱼也。

”《天地阴阳》)并以阴阳之气的运动抑扬解释自然界风云雨雾雷电雹的产生。

但是,当把“天”作为万物和人类的最终本原时,他就把“天” 看成是有至上权威的人格神了。

董仲舒断定“天”是宇宙万物的创造者,说“天者,万物之祖,万物非天不生” ;《顺命》)“天执其道为万物主” (《天地之行》)“天者,百神之君也,王者之所最尊也。

”《郊祭》)“天”是人类的宗祖:“为人者天也。

人之为人本于天,天也人之曾祖父也。

” 《为人者天》)“仁之美者在于天” 。

《王道通三》)认为天覆育万物、化生养成人类的过程是一个合于仁爱目的的活动:“天地之生万物也,以养人,故其可食者以养身体,其可威者以为容服。

”(《服制象》)这样,他又把意志之天和道德之天柔和一体了。

董仲舒又考察了宇宙的结构,认为宇宙万物是由“天之端”构成的。

“何谓天之端?曰:天有十端,十端而止已。

天为一端,地为一端。

阴为一端,阳为一端。

火为一端,金为一端,木为一端,水为一端,土为一端。

人为一端。

凡十端,而毕天之数也”。

(《官制天象》)构成宇宙万物的十个基本因素为天地人、阴阳、五行。

“天地之气,合而为一,分为阴阳,判为四时,列为五行。

行者行也,其行不同,故谓之五行。

五行者,五官也,比相生而间相胜也。

” 《五行相生》)五行间比相生就是“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的关系,而“水为冬,金为秋,土为季夏,或为夏,木为春。

春主生,夏主长,季夏主养,秋主收,冬主藏”。

《五行对》)五行间按一定的次序相比而生,衍为四时而产生万物。

他又用“间相胜” 比附社会制度中君臣民之间相克相制的关系,论证社会等级秩序的合理性。

“夫木者,农也。

农者,民也,不顺如叛,则命司徒诛其率正矣,故曰金胜木。

”“夫土者, 君之官也,君大奢侈, 过度失礼, 民叛矣, 其民叛, 其君穷矣, 故曰木胜土。

”“金者,司徒。

司徒弱,不能使士众,则司马诛之,故曰火胜金。

” 《五行相胜》)董仲舒通过五行间“比相生” 、“间相胜” ,肯定了“天” 通过五行次序来显示它的德性和功能,确认了自然规律和社会人事的序列同构和互相影响、彼此配合,由此组成一个宇宙——人事的整体结构图式。

天人之所以能感应,因为天人是同类而合一:“以类合之,天人一也。

”《阴阳义》)同时,董仲舒还把人说成是天的副本,即“人副天数” 。

人和天是“数与之相参,故命与之相连”。

从形体构造上说,人的一切都是按照天的模样仿制出来的。

唯人独能偶天地。

人有三百六十节,偶天之数也;形体骨肉,偶地之厚也;上有耳目聪明,日月之象也;体有空窍理脉,川谷之象也;心有哀乐喜怒,神气之类也……天以终岁之数,成人之身,故小节三百六十六,副日数也;大节十二分,副月数也;内有五脏,副五行数也;外有四肢,副四时数也;占视占瞑,副昼夜也。

占刚占柔,副冬夏也;占哀占乐,副阴阳也;心有计虑,副度数也;行有伦理,副天地也。

(《人副天数》)甚至人的道德行为也上副于天:“人之血气化天志而仁,人之德行化天理而义” (《为人者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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