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word版)建筑变形测量的等级及其精度要求
建筑变形测量的等级及其精度要求

变形测
量等级
沉降观测
位移观测
适 用 范 围
观测点测站高差中误差(mm)
观测点坐标中误差(mm)
特级
≤0.05
≤0.3
特高精度要求的特种精密工程和重要科研项目变形观测
一级
≤0.15
≤1.0
高精度要求的大型建筑物和科研项目变形观测
要求的建筑物和科研项目变形观测;重要建筑物主体倾斜观测、场地滑坡观测
三级
≤1.50
≤10.0
低精度要求的建筑物变形观测;一般建筑物主体倾斜观测、场地滑坡观测
注:1.观测点测站高差中误差,系指几何水准测量测站高差中误差或静力水准测量相邻观测点相对高差中误差;
2.观测点坐标中误差,系指观测点相对测站点(如工作基点等)的坐标中误差、坐标差中误差以及等价的观测点相对基准线的偏差值中误差、建筑物(或构件)相对底部定点的水平位移分量中误差。
各种测量限差规范

Ⅰ 级 Ⅱ 级 闭合差″ 合差
中误差
m
mm
仪器 仪器
mm
1/35000
350 3~5
±6
1/60000 ±2.5
4 6 ±5
±8
1/35000
n—为导线的角度个数, 1)角度闭合差允许值 wβ=±5,相邻边长不宜相差过大,个别边不 宜短于 100 米, 2)精密导线点上只有两个方向时,按左、右角观测,左、右角平均值之和与 360°的较差应 小于 4″。 3)在附合精密导线两端的 GPS 点上观测时,应联测两个高级方向,若只能观测到一个时, 应增加测回数。 4)导线边应往返观测二个测回,每测回三次读数较差小于 5mm,测回较差小于 3mm,往 返测平均值较差小于 5mm。 5)气象数据每条边在一端测定一次。精密导线按严密方法平差。 6)全站仪分级标准
级别 Ⅰ级仪器 Ⅱ级仪器 Ⅲ级仪器
测角中误差(″) ±1 ±3 ±6
测距中误差(mm) 1+1×10-6.D 3+2×10-6.D 5+5×10-6.D
2 精密水准测量主要技术要求
往返较差、附合或环
每 1 千米高差中数
观测次数
线
中误差 mm
附合水
水准
闭合差 mm
准平均
水准尺
偶 然 差 中全 中 误
基辅分划所测高差之差
读数之差
之差
0.5
0.7
3.0
1.0
三、铺轨基标测量
1 一般规定 1.1 根据铺轨综合设计图,利用调整好的线路中线点或施工控制导线点和施工控制水准点测 设铺轨基标,
1.2 铺轨基标测设时,应首先测设控制基标,后在控制基标间测设加密基标和道岔铺轨基标。 控制基标在直线段每 120 米设置一个。曲线线路除曲线元素点设置控制基标外,还应每 60 米设置一个。加密基标在直线线路每隔 6 米,曲线每隔 5 米设置一个。 1.3 铺轨基标一般设置在线路中线上,或按设计要求可设置在线路中线一侧,道岔铺轨基标 一般设置在直股和曲股的两侧。
(完整word版)工程测量规范(免费)

建筑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 (建设部国家标准)3。
1 一般规定3.1。
1 平面控制的建立,可采用卫星定位测量﹑导线测量﹑三角形网测量等方法.3.1.2 平面控制网精度等级的划分,卫星定位测量控制网依次为二﹑三﹑四等和一﹑二级,导线及导线网依次为三﹑四等和一﹑二﹑三级,三角形网依次为二﹑三﹑四等和一﹑二级。
3.1.3 平面控制网的布设,应遵循下列原则:1 首级控制网的布设应因地自宜,且适当考虑发展;当与国家坐标系统联测时,应同时考虑联测方案。
2 首级控制网的等级,应根据工程规模﹑控制网的用途和精度要求合理确定。
3 加密控制网,可越级布设或同等级扩展.3。
1。
4 平面控制网的坐标系统,应在满足测区内投影长度变形不大于2。
5cm/km的要求下,作下列选择:1 采用统一的高斯投影3°带平面直角坐标系统。
2采用统高斯投影3°带,投影面为测区抵偿高程面或测区平均高程面的平面直角坐标系统:或任意带,投影面为1985国家高程基准面的平面直角坐标系统。
3 小测区或有特殊精度要求的控制网,可采用独立坐标系统。
4 在已有平面控制网的地区,可沿用原有的坐标系统.5 厂区内可采用建筑坐标系统。
3。
2 卫星定位测量(Ⅰ)卫星定位测量的主要技术要求3.2.1 各等级卫星定位测量控制网的主要技术指标,应符合表3。
2。
1的规定。
表3。
2。
1 卫星定位测量控制网的主要技术要求3。
2。
2 各等级控制网的基线精度,按(3。
2.2)式计算。
σ=22)(d B A •+ (3。
2。
2)式中 σ----基线长度中误差(mm );A---—固定误差(mm); B--—比例误差系数(mm /Km) d ——--平均边长(km).3。
2。
3 卫星定位测量控制网观测精度的评定,应满足下列要求: 1控制网的测量中误差,按(3.2。
3-1)式计算;m=[]n WWN31 (3.2。
3-1) 式中 m-——-控制网的测量中误差(mm); N ——--控制网中异步环的个数;n--—异步环的边数;W —-—异步环环线全长闭合差(mm ).2控制网的测量中误差,应满足相应等级控制网的基线精度要求,并符合(3。
(完整word版)工程测量GB50026-2007规范

单项选择题(共10道)1、高程控制测量精度等级的划分,各等级高程控制宜采用水准测量,()等及以下等级可采用电磁波测距三角高程测量,()等也可采用GPS 拟合高程测量。
A、三、五B、三、六C、四、五D、四、六2、平板测图时,测站仪器对中的偏差,不应大于图上()mm。
A、0.5B、0.05C、0.1D、0.0053、场区平面控制网相对于勘察阶段控制点的定位精度,不应大于()。
A、1mmB、5mmC、50mmD、10mm4、当采用导线及导线网作为场区控制网时,导线边长应大致相等,相邻边的长度之比不宜超过()。
A、1:2B、2:3C、1:3D、1:55、拟建建筑场地的沉降观测,应在建筑施工前进行。
变形观测,可采用四等监测精度,点位间距,宜为()m。
A、10~30B、10~20C、30~50D、30~606、检查图与原图比较,点状符号及明显地物点的偏差不宜大于图上()mm,线状符号的误差不宜大于图()mm。
A、0.2;0.3B、0.1;0.2C、1;2D、2;37. 我国目前采用的高程基准是()。
A.高斯平面直角坐标B.1980年国家大地坐标系C.黄海高程系统D.1985年国家高程基准8.场区水准点,距离回填土边缘不宜小于()A、10mB、15mC、20m D25m9.建筑物的围护结构封闭前,应根据施工需要将建筑物外部控制转移至内部。
引测的投点误差,一级不应超过()mm。
A、0.5mmB、1mmC、2mmD、3mm10.当平面布置改变超过图上面积()时,不宜在原施工图上修改和补充,应重新编制。
A、1/3B、1/4C、2/3D、1/2判断题(共10道)1、平面控制网的建立,可采用卫星定位测量、导线测量、多边形网测量等方法。
(错)2、GPRS天线安置的对中误差,不应大于2mm;天线高的量取应精确至lmm。
(对)3、高程控制点间的距离,一般地区应为1~3km,了业厂区、城镇建筑区宜小于lkm。
但一个测区及周围至少应有2 个高程控制点。
变形测量级别

如何设置拨号连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三十五--变形测量2010-11-28 14:23:50| 分类:注册测绘师| 标签:|字号大中小订阅2、变形测量方案设计(1)基本要求变形测量工作开始前,应收集相关的地质和水文资料及工程设计图纸,根据变形体的特点、变形类型、测量目的、任务要求以及测区条件进行施测方案设计,确定变形测量的内容、精度级别、基准点与变形点布设方案、观测周期、观察方法和仪器设备、数据处理分析方法、提交变形成果内容等,编写技术设计书或施测方案。
变形测量的平面坐标系统和高程系统一般应采用国家平面坐标系统和高程系统或所在地方使用的平面坐标系统和高程系统,但也可采用独立系统。
当采用独立系统时,必须在技术设计书和技术报告书中明确说明。
变形观测周期的确定应以能系统的反应所测变形体的变化过程、且不遗漏其变化时刻为原则,并综合考虑单位时间内变形量的大小、变形特征、观测精度要求及外界因素影响情况。
对高精度变形监测网,应该同时顾及精度、可靠性、灵敏度及费用准则进行监测网的优化设计,以确定可靠和经济合理的观测方案。
在变形测量过程中,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即刻通知工程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采取相应的措施:(a)变形量达到预警值或接近极限值;(b)变形量或变形速率出现异常变化;(c)变形体、周边建(构)筑物及地表出现异常,如裂缝快速扩大等。
(2 )变形测量等级与精度变形测量的等级与精度取决于变形体设计时允许的变形值的大小和进行变形测量的目的。
目前一般认为,如果观测目的是为了使变形值不超过某一允许的数值从而确保建筑物的安全,则其观测的中误差应小于允许变形值的1/10~1/20;如果观测的目的是为了研究其变形过程,则其观测精度还应更高。
现行国家标准《工程测量规范》(GB 50026-2007)规定的变形等级和精度要求如表1所示。
最新建筑变形测量规范(完整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建筑变形测量规范Code for deformation measurementof building and structureJGJ8—2007J719—2007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2 0 0 8 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710号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建筑变形测量规范》的公告现批准《建筑变形测量规范》为行业标准,编号为JGJ 8—2007,自2008年3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3.0.1、3.0.11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原行业标准《建筑变形测量规程》JGJ/T 8—97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7年9月4日前言根据建设部建标[2004]66号文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外先进标准,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原《建筑变形测量规程》JGJ/T 8—97进行了修订。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符号和代号;3.基本规定;4.变形控制测量;5.沉降观测;6.位移观测;7.特殊变形观测;8.数据处理分析;9.成果整理与质量检查验收。
修订的内容是:1.将标准的名称修订为《建筑变形测量规范》;2.增加了第2、7、9章和第4.5、4.8、6.4节及附录C;3.将原第2章作较大的修改后成为目前的第3章;4.将原第3、4章修改并合并为目前的第4章;5.在第4、5、6章中分别增加“一般规定”一节;6.将原第6章中的日照变形观测、风振观测和裂缝观测放人第7章;7.对原第7章作了较大的修改和扩充后成为目前的第8章;8.对有关技术要求和作业方法等作了较为全面的修订;9.设置了强制性条文。
本规范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进行解释,由主编单位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规范主编单位:建设综合勘察研究设计院(北京东直门内大街177号,邮政编码:100007)本规范参编单位:上海岩土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西北综合勘察设计研究院南京工业大学深圳市勘察测绘院有限公司中国有色金属工业西安勘察设计研究院北京市测绘设计研究院武汉市勘测设计研究院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长沙市勘测设计研究院重庆市勘测院北京威远图数据开发有限公司本规范主要起草人:王丹陆学智张肇基潘庆林王双龙王百发刘广盈张凤录严小平欧海平戴建清谢征海陈宜金孙焰1 总则1.0.1为了在建筑变形测量中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技术经济政策,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确保质量,制定本规范。
建筑物变形测量规范

建筑物变形测量规范一、相关规范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经建设部批准《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为国家标准,自2008 年 5 月 1 日起实施。
其中,第 5.3.43 (1)、7.1.7 、7.5.6 、10.1.10 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2007)为行业标准,自2008年3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3.0.1 、3.0.1 1 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原《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93)和《建筑变形测量规程》(JGJ/T8-97 )同时废止。
此外,经江苏省建设厅审定,确定《建筑物沉降观测方法》(DGJ32/J16-2006 )为江苏省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于2006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是目前省内建筑物沉降观测参考的主要规范依据。
2008 年 4 月,昆山市建筑业协会制定《关于对创优工程进行现浇楼板厚度、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测和建筑物沉降观测的通知》(昆建协字(2008)第11 号),对本地区创优工程沉降观测的观测点布设、观测周期及时间等要求进行明确,进一步规范了本地区创优工程的沉降观测。
二、沉降观测的对象根据《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2007 )第 3.0.1 条(强条)及昆建协字(2008)第11 号文要求,下列建筑物在施工及使用期间需进行沉降观测:A、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的建筑物;B、复合地基或软弱地基上的设计等级为乙级的建筑物;C、加层、扩建建筑物;D、受邻近深基坑开挖施工影响或受地下地下水等环境因素变化影响的建筑物;E、需要积累建筑经验或进行设计反分析的工程;F、创优工程。
在此需要明确的概念是地基基础设计等级。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中第3.0.1条作如下定义:设计等级建筑和地基类型甲级:重要的工业与民用建筑物30 层以上的高层建筑体型复杂,层数相差超过10 层的高低层连成一体建筑物大面积的多层地下建筑物(如地下车库,商场. 运动场等)对地基变形有特殊要求的建筑物复杂地质条件下的坡上建筑物(包括高边坡)对原有工程影响较大的新建建筑物场地和地基条件复杂的一般建筑物位于复杂地质条件及软土地区的二层及二层以上地下室的基坑工程乙级:除甲级,丙级以外的工业与民用建筑物丙级:场地和地基条件简单,荷载分布均匀的七层及七层以下民用建筑及一般工业建筑物; 次要的轻型建筑物若工程明显为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丙级的建筑物(如地基条件较好的6 层住宅楼等),就不需要沉降观测(创优工程除外)。
工程测量规范Word版

工程测量规范GB 50026—93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了统一工程测量的技术要求,及时、准确地为工程建设提供正确的测绘资料,保证其成果、成图的质量符合各个测绘阶段的要求,适应工程建设发展的需要,制订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城镇、工矿企业、交通运输和能源等工程建设的勘察、设计、施工以及生产(运营)阶段的通用性测绘工作。
其内容包括控制测量、采用非摄影测量方法的1:500~1:5000比例尺测图、线路测量、绘图与复制、施工测量、竣工总图编绘与实测和变形测量。
对于测图面积大于50km2的1:5000比例尺地形图,在满足工程建设对测图精度要求的条件下,宜按国家测绘局颁发的现行有关规范执行。
第1.0.3条工程测量作业前,应了解委托方对测绘工作的技术要求,进行现场踏勘,并应搜集、分析和利用已有合格资料,制定经济合理的技术方案,编写技术设计书或勘察纲要。
工程进行中,应加强内、外业的质量检查。
工程收尾,应进行检查验收,做好资料整理、工程技术报告书或说明书的编写工作。
第1.0.4条对测绘仪器、工具,必须做到及时检查校正,加强维护保养、定期检修。
第1.0.5条工程测量应以中误差作为衡量测绘精度的标准,二倍中误差作为极限误差。
第1.0.6条对于精度要求较高的工程,当多余观测数小于20时,宜选用一定的置信概率,采用中误差的区间估计,再结合观测条件评定观测精度。
第1.0.7条各类工程的测量工作,除应按本规范执行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第二章平面控制测量第一节一般规定第2.1.1条平面控制网的布设,应因地制宜,既从当前需要出发,又适当考虑发展。
平面控制网的建立可采用三角测量、导线测量和三边测量等方法,对某些特殊工程可采用边角网的测量方法。
平面控制网的等级划分,三角测量、三边测量依次为二、三、四等和一、二级小三角、小三边;导线测量依次为三、四等和一、二、三级。
各等级的采用,根据工程需要,均可作为测区的首级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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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6 对一个实际工程,变形测量的精度等级应先根据各类建(构)筑物的变形允许值按本规程第3、4章的规定进行估算,然后按以下原则确定∶
1当仅给定单一变形允许值时,应按所估算的观测点精度选择相应的精度等级:
2当给定多个同类型变形允许值时,应分别估算观测点精度,并应根据其中最高精度选择相应的精度等级;
3当估算出的观测点精度低于本规程表2.0.5中三级精度的要求时,宜采用三级精度;4对于未规定或难以规定变形允许值的观测项目,可根据设计、施工的原则要求,参考同类或类似项目的经验,对照表2.0.5的规定,选取适宜的精度等级。
2.0.7 变形测量的观测周期应符合下列要求:
1对于单一层次布网,观测点与控制点应按变形观测周期进行观测;对于两个层次布网,观测点及联测的控制点应按变形观测周期进行观测,控制网部分可按复测周期进行观测。
2变形观测周期应以能系统反映所测变形的变化过程且不遗漏其变化时刻为原则,根据单位时间内变形量的大小及外界因素影响确定。
当观测中发现变形异常时,应及时增加观测次数。
3控制网复测周期应根据测量目的和点位的稳定情况确定,一般宜每半年复测一次。
在建筑施工过程中应适当缩短观测时间间隔,点位稳定后可适当延长观测时间间隔。
当复
测成果或检测成果出现异常,或测区受到如地震、洪水、爆破等外界因素影响时,应及时进行复测。
4变形测量的首次(即零周期)观测应适当增加观测量,以提高初始值的可靠性。
5不同周期观测时,宜采用相同的观测网形和观测方法,并使用相同类型的测量仪器。
对于特级和一级变形观测,还宜固定观测人员、选择最佳观测时段、在基本相同的环境和条件下观测。
2.0.8 建筑变形测量,除使用本规程规定的各种方法外,亦可采用能满足本规程规定精度要求的其他方法。
3 高程控制
3.1 网点布设
3.1.1 高程控制网的布设应符合下列要求:
1对于建筑物较少的测区,宜将控制点连同观测点按单一层次布设;对于建筑物较多且分散的大测区,宜按两个层次布网,即由控制点组成控制网、观测点与所联测的控制点组成扩展网。
2控制网应布设为闭合环、结点网或附合高程路线。
扩展网亦应布设为闭合或附合高程路线。
3每一测区的水准基点不应少于3个;对于小测区,当确认点位稳定可靠时可少于3个,但连同工作基点不得少于3个。
水准基点的标石,应埋设在基岩层或原状土层中。
在建筑区内,点位与邻近建筑物的距离应大于建筑物基础最大宽度的2倍,其标石埋深应大于邻近建筑物基础的深度。
在建筑物内部的点位,其标石埋深应大于地基土压缩层的深度。
4工作基点与联系点布设的位置应视构网需要确定。
作为工作基点的水准点位置与邻近建筑物的距离不得小于建筑物基础深度的1.5~2.0倍。
工作基点与联系点也可在稳定的永久性建筑物墙体或基础上设置。
5各类水准点应避开交通干道、地下管线、仓库堆栈、水源地、河岸、松软填土、滑坡地段、机器振动区以及其他能使标石、标志易遭腐蚀和破坏的地点。
3.1.2 高程控制点标石的选型及埋设应符合下列要求:
1水准基点的标石,可根据点位所在处的不同地质条件选埋岩层水准基点标石、深埋双金属管水准基点标石、深埋钢管水准基点标石或混凝土基本水准标石。
2工作基点的标石,可按点位的不同要求选埋浅埋钢管水准标石、混凝土普通水准标石或墙脚、墙上水准标志等。
3高程控制点标石的型式,可按本规程附录A执行。
特殊土地区与有特殊要求的标石规格及埋设,应另行设计。
标石、标志埋设后,应达到稳定后方可开始观测。
稳定期应根据观测要求与地质条件确定,不宜少于15d。
3.1.3 对于应用液体静力水准测量方法测定的水准点与观测点,其点位的设置尚应符合下列要求:
1水准点和观测点应设在同一高程面上,各点间高差最大不应超过±1cm。
当部分点位受现场条件限制不能满足这一要求时,应设置上下高程不同但上下位置垂直对应的常差点,以传递高程。
2观测标志的型式及其埋设,应根据采用的液体静力水准仪的型号、结构、读数方式以及现场条件确定。
标志的规格尺寸设计,应符合置放式、悬挂式或固定式仪器安置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