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管理制度
审计工作管理制度(4篇)

审计工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审计效率,保障审计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相关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审计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的用词解释:1. 公司:指本制度所适用的公司。
2. 审计工作:指对公司财务、经营、管理等方面进行复核、检查、评估、监督的工作。
3. 审计人员:指负责执行审计工作的公司员工。
4. 内部审计:指公司对自身进行的审计工作。
第二章审计工作组织第四条公司按照内部控制要求,设立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
第五条内部审计部门由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人员组成,人数根据公司规模和业务的需要确定。
第六条内部审计部门的职责包括:1. 制定公司内部审计计划,并根据计划组织实施审计工作。
2. 审计工作的人员配备、培训和管理。
3. 制定审计工作的方法和标准。
4. 对公司各个部门、项目进行审计,并向公司领导提出审计报告。
5. 对审计结果进行跟踪监督,确保问题的整改落实。
6. 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管理和评估。
第三章审计工作的计划和实施第七条内部审计部门根据公司的需要,制定年度审计计划,并报公司领导批准。
第八条审计计划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 审计目标和范围。
2. 审计的时间安排。
3. 审计的重点和重要性。
4. 审计工作的方法和手段。
第九条审计工作的实施应当按照审计计划进行,并在审计过程中保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
第十条审计人员在进行审计工作时,应当秉持保密原则,严禁泄露审计信息。
第十一条审计人员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及时记录并向相关部门提出整改建议。
第十二条审计人员要做好审计文书的编写与备份工作,并及时将审计结果报告公司领导。
第四章审计结果的处理第十三条审计结果应当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并要求相关部门进行整改。
第十四条相关部门应当根据审计建议,及时整改并报告内部审计部门。
第十五条内部审计部门应当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并定期向公司领导报告整改情况。
审计工作管理制度范文(4篇)

审计工作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及依据本制度为规范和管理审计工作,提高审计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保证审计工作的公正、独立和准确,提供科学的评价和建议。
本制度依据《审计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制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所有审计工作和审计人员,包括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
第三条主要任务审计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内部控制体系进行全面、客观、独立的评价,提出合理的建议,为公司的发展和决策提供支持。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第四条审计部门公司设有审计部门,负责统一组织和管理公司的审计工作。
审计部门直接向公司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报告。
第五条审计委员会公司设立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审计工作的进行和结果的落实。
审计委员会由董事会成员组成,由董事长担任主席。
第六条审计组审计组根据需要成立,由审计部门负责组织和调配。
审计组根据任务的不同,可以成立临时审计组。
第七条审计人员审计人员是从事审计工作的专业人员。
审计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第八条审计人员的职责审计人员的主要职责包括:1.执行审计计划,组织和实施审计工作;2.收集和分析相关信息,评估和审查风险;3.检查和核对相关数据和文件;4.编写审计报告,并提出合理的建议;5.参与内部控制的评估和改进工作。
第三章审计工作流程第九条审计计划审计部门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和需要,制定年度审计计划。
审计计划应包括审计范围、审计时间、审计资源等内容,并报审计委员会批准。
第十条审计准备审计组根据审计计划,进行前期准备工作,包括收集和整理相关文件和资料,了解被审计对象的情况等。
第十一条审计实施审计人员根据审计计划和准备工作,进行实际的审计工作。
审计工作包括检查和验证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评估管理体系和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现问题和风险,并提出合理的建议。
第十二条审计报告审计人员根据审计实施情况,编写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应包括审计对象、审计方法、审计结果、存在的问题和建议等内容,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审计委员会和被审计对象。
完整版审计管理制度

完整版审计管理制度一、引言审计是一种重要的财务管理工具,旨在通过评估和审查财务信息以及内部控制系统,以提供独立的意见和建议。
为了确保审计工作的有效性和一致性,企业需要建立和实施一套完整的审计管理制度。
二、目的和范围1. 目的审计管理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和指导所有与审计相关的活动,确保审计工作的准确性、可靠性和一致性。
2.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需要进行审计的企业及其相关机构,包括财务审计、内部审计和合规审计等。
三、审计职责和权限1. 审计委员会(或审计机构)1.1 设立审计委员会,并明确其职责和权限。
1.2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和批准年度审计计划、审计报告和意见,监督和评估审计工作的执行情况。
2. 审计部门(或审计人员)2.1 审计部门负责执行年度审计计划,开展财务信息和内部控制系统的审计工作。
2.2 审计部门具有独立的审计职责和权限,包括获取必要的信息和文件、对财务信息和内部控制系统进行审查、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等。
四、审计程序和方法1. 审计计划4.1 制定年度审计计划,明确审计的范围、目标、重点和时间安排。
4.2 审计计划应基于风险评估和内部控制评估结果,确保审计工作的全面性和有效性。
2. 审计准备4.1 审计部门应准备必要的文件、表格和工具,以便记录审计过程和结果。
4.2 审计部门应确保对待审计对象的了解,并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以了解业务和流程。
3. 审计执行4.1 对财务信息进行审计,包括对账户余额、交易记录、凭证和报表进行检查。
4.2 对内部控制制度进行审计,包括对流程、政策、程序和文件进行评估和测试。
4.3 针对审计风险,进行必要的数据分析和抽样检查。
4. 审计报告4.1 审计部门应及时编制审计报告,总结审计过程、结果和发现。
4.2 审计报告应明确列出审计意见和建议,以供管理层参考和改进内部控制系统。
五、保密和信息安全1. 保密责任5.1 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门的成员应承担保密责任,确保审计信息和文件的保密性和安全性。
审计管理制度

审计管理制度一、引言审计管理制度是指规范和约束审计工作的法规、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一个完善的审计管理制度对于加强组织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审计效率和质量,维护审计对象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重点论述审计管理制度的必要性、建立与完善审计管理制度的原则和方法,以及审计管理制度的监督与评估。
二、审计管理制度的必要性审计管理制度的建立是为了更好地履行审计职责、提高审计工作的专业性和有效性。
以下是审计管理制度的几个重要必要性:1. 提供指导和规范审计管理制度提供了指导和规范,确保审计工作按照既定程序进行,减少主观随意性和偏差。
它明确了组织内部审计工作的各个环节和程序,包括审计计划制定、工作底稿管理、审计结果报告等,为审计员提供了明确的指导。
2. 保障审计独立性审计管理制度规定了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原则,确保审计员行使职权时不受干扰和影响,维护了审计工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这对于审计机构正常开展审计工作,对审计结果的可信度和公信力具有重要保障作用。
3. 提高审计效率和质量审计管理制度的建立能够提高审计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一方面,通过合理分工和作业流程的规范,减少冗余和重复工作,提高了工作效率。
另一方面,严格执行审计管理制度,确保各个环节的检查和把关,提高了审计工作的质量。
三、建立与完善审计管理制度的原则和方法建立和完善审计管理制度需要遵循一些原则和方法,以确保制度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1. 依法依规审计管理制度的建立应当依法依规,符合相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
制定制度时需要参考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确保制度与现行法律体系相协调。
2. 科学合理审计管理制度应当具有科学合理性,能够适应审计工作的实际需要。
制度要考虑到不同类型审计的特点,将其具体化为可操作性的程序和环节,使审计工作更加系统和规范。
3. 可操作性审计管理制度的制定要考虑到操作的方便性和灵活性。
制度应当具备清晰明确的操作规程,方便审计员操作,并能够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和变通。
审计单位的管理制度

审计单位的管理制度一、审计单位的管理制度建设(一)审计单位的职责分工审计单位应明确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定期评估并调整职责范围,确保各部门之间协调配合。
核心职能部门包括审计部门、财务部门、内控部门、法务部门等。
(二)管理体制审计单位应建立完善的管理体制,包括领导班子、工作分工、责权利明确、监督机制等。
领导班子要有清晰的分工和协作机制,确保各部门的工作有序进行。
(三)审计程序审计单位应建立科学合理的审计程序,包括委托审计、项目立项、调查取证、审计底稿、审核报告、审计总结等环节。
审计程序要严格执行,确保审计工作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四)质量管理审计单位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包括质量控制准则、质量管理程序、质量监督机制等。
质量管理要求严格,确保审计工作的公正、独立和专业。
二、审计单位的质量管理(一)质量控制准则审计单位应遵循国家相关的质量控制准则,确保审计工作的合规性和准确性。
质量控制准则包括领导责任、工作程序、工作文件、独立性、职业行为准则等。
(二)质量管理程序审计单位应建立质量管理程序,包括审计计划、审核程序、报告书写、总结报告等。
质量管理程序要全面、规范,保证审计过程的质量和效率。
(三)质量监督机制审计单位应建立质量监督机制,包括内部检查、外部评估、质量抽查等。
质量监督机制要及时有效,发现并纠正问题,提高审计工作的质量水平。
三、审计单位的机构建设(一)审计部门审计单位应设立独立的审计部门,负责项目的委托、立项、执行、报告等工作。
审计部门要有合适的人员配置和业务能力,确保审计工作的专业性和独立性。
(二)财务部门审计单位应设立财务部门,负责财务管理、预算编制、资金管理等工作。
财务部门要有丰富的财务管理经验和专业知识,确保审计单位的财务健康。
(三)内控部门审计单位应设立内控部门,负责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合规审查等工作。
内控部门要建立健全的内控制度和监督机制,确保审计单位的内部管理有序。
总之,建立健全的审计单位管理制度是保障审计质量和效果的重要保障。
审计工作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审计工作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本单位的审计工作管理,提高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部审计工作的管理。
第三条审计工作应遵循客观、公正、独立、科学的原则,按照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的规定进行。
第四条审计工作应保证秘密性,严禁泄露审计工作中获取的信息和数据。
第五条本单位应建立健全审计制度,明确审计工作的目标、职责、权限和程序,并配备足够的人员和技术设施。
第六条本单位应注重审计工作的监督和评估,定期进行自评和外评,不断改进和提升审计工作水平。
第二章审计工作的组织和实施第七条本单位应设立审计部门或委托外部机构进行审计工作。
第八条审计部门应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编制审计工作计划,确定审计项目和时间,制定审计方案。
第九条审计部门应组织专业人员参与审计工作,确保审计工作的专业性和科学性。
第十条审计部门应与被审计对象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合作关系,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第十一条审计部门应定期向本单位领导层报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重大问题和发现的情况,以及建议和意见。
第三章审计结果的处理和应用第十二条审计部门应及时编制审计报告,明确问题和意见,并提出改进和整改措施。
第十三条审计报告应经过内部审查和批准后,提交给本单位领导层。
第十四条本单位领导层应认真研究审计报告,采纳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并制定具体的改进和整改计划。
第十五条审计部门应对审计报告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和监督,确保改进和整改措施的有效实施。
第四章审计工作的评估和改进第十六条本单位应定期进行审计工作的自评,评估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改进措施。
第十七条本单位应委托外部机构进行审计工作的评估,以提高审计工作的水平和效率。
第十八条本单位应建立健全审计工作的培训机制,提高审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第五章附则第十九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本单位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条本制度由本单位审计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审计管理制度

审计管理制度一、制度背景审计是指对组织内部控制体系、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等方面进行独立的、客观的评估和鉴定的一种活动。
为了加强对审计活动的管理,提高审计的质量和效率,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审计管理制度。
二、制度目的审计管理制度的目的是规范组织内审计活动的进行,明确责任分工、工作流程和质量要求,保证审计的独立性、客观性和有效性。
三、制度内容1. 审计组织(1) 设立审计部门,负责组织和实施审计工作。
(2) 审计部门由具备相关资质和经验的专业人员组成,保证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3) 确定审计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2. 审计流程(1) 确定审计计划,包括审计对象、审计时间和审计范围等。
(2) 进行审计准备工作,包括收集相关文件和资料、与被审计单位进行沟通等。
(3) 开展审计实施工作,包括对组织内部控制、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等方面进行调查和检查。
(4) 编制审计报告,对审计结果进行总结和归纳。
(5) 审核审计报告,确保其准确、完整和客观。
3. 审计质量要求(1) 保证审计的独立性,不受任何利益干扰。
(2) 遵守职业道德准则,保护被审计单位的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
(3) 审计人员应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保证审计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4) 审计工作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4. 审计报告(1) 审计报告应包括审计的目的、范围、程序、结果和建议等内容。
(2) 审计报告应清晰、准确地表达审计结果,提供有利于组织决策的信息。
(3) 审计报告应及时提交给相关部门和管理层,并做好保密工作。
5. 审计监督与评估(1) 建立审计监督机制,对审计活动的进行进行监督和评估。
(2) 定期进行审计工作的回顾和评估,总结经验和问题,及时改进和提升审计质量。
四、制度执行与监督1. 审计管理制度由审计部门负责执行,相关部门提供支持和配合。
2. 对违反制度规定的行为,按照组织内部纪律进行处理。
3. 部门领导应定期检查审计工作的执行情况,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
审计管理制度

审计管理制度审计管理制度是指为了规范审计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确保审计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而建立的一套制度和流程。
它是组织内部的重要管理工具,对于保障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和提升整体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三个方面介绍审计管理制度的基本内容和要点。
一、审计工作的组织与分工1. 审计工作的组织架构审计管理制度首先要明确审计工作的组织架构,确立审计部门与其他部门之间的协作关系。
在组织架构中应明确审计主管部门、审计管理层和审计人员的职责和权限,确保审计工作的统一管理和协调推进。
2. 审计工作的分工与配合审计管理制度还需明确各级审计机构及其下属单位之间的审计工作分工与配合关系。
将审计工作按照不同的领域、业务和责任划分给相应的审计人员或者团队,确保审计任务的顺利进行和高质量完成。
二、审计工作的程序和方法1. 审计计划与安排审计管理制度要求明确制定审计计划和安排,并按照一定的时间表和阶段性要求进行具体部署。
审计计划要涵盖审计对象的选择、审计周期的确定、审计范围的界定等方面,以及审计任务分工和配合等要点。
2. 审计方法与技术审计管理制度中,必须要注重科学方法和先进技术的应用,以提高审计工作的效率和准确性。
审计人员应充分运用适当的数据分析、风险评估和审计证据的收集方法,确保审计过程的客观性和准确性。
三、审计工作的监督与评估1. 审计结果的监督审计管理制度要求建立审计结果的监督机制,确保审计报告的真实性和客观性。
审计部门要定期对审计报告进行审查和评估,并对审计结果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和监测,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2. 审计工作的评估审计管理制度中,应设立审计绩效评估体系,定期对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效果进行评估。
通过客观的指标和标准,对审计工作进行量化评价,发现不足之处并加以改进,推动审计质量的持续提升。
结语审计管理制度是组织内部管理的重要手段,对于规范审计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具有关键作用。
通过明确审计工作的组织与分工、规范审计工作的程序和方法,以及加强审计工作的监督与评估,能够有效提升审计管理的水平,保证审计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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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管理制度一、审计条例□ 总则第一条为充分发挥审计的监督管理作用,加强公司内部控制,根据政府颁发的有关内部审计管理条例,结合本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公司审计部门,依据政府法规、政策、本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司规章制度及有关文件规定,对公司本部及下属单位的财务收支、物资、设备及经济效益进行审计监督,以严明财经纪律,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杜绝各种违纪违法现象。
□ 审计机构及审计工作人员第三条公司董事局下设审计室,具体负责公司的各项审计工作,审计室直属董事长领导,审计室主任由董事长直接任免,对董事长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四条审计人员要努力学习和掌握国家的财经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熟悉相关的理论和专业知识,精通审计业务。
第五条审计人员必须遵守以下行为规范,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一)依法审计;(二)廉洁奉公;(三)忠于职守;(四)坚持原则;(五)客观公正;(六)保守秘密。
第六条审计工作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打击报复,违者将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第七条审计室根据审计工作需要可以聘请专业人员,受聘人员在工作期间与公司正式审计人员享有同等职权。
□ 审计室的主要职责第八条审计室对下列单位的财务收支及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督:(一)总公司本部,包括财务部、资金部、贸易部和金融证券室。
(二)公司所属的全资企业和合资企业,包括在境外和内地省份所设立的企业。
第九条审计室对各单位的以下事项进行审计监督:(一)国家有关政策、财经法规的贯彻、遵守情况;(二)董事会决议及公司经营方针、目标、计划落实及执行情况;(三)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四)公司财产、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及安全完整程度;(五)公司大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和有效性;(六)违反财经法纪,侵占公司资财,损害公司利益以及重大损失浪费行为;(七)单位或个人承包、租赁经营的有关审计事项;(八)经理(厂长)离任的经济责任等有关审计事项;(九)公司制度建设、经营管理情况;(十)公司本部及各所属企业经济核算和会计报表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十一)公司本部及所属企业有关经营方案、资金调配方案、经济合同、协议等重要文件的合法性、有效性;(十二)董事长交办的其他审计事项。
□ 审计室的主要职权第十条审计室在审计过程中可行使下列监督检查权:(一)有权让被审计单位按时报送财务计划、预算、决算、会计报表以及其他有关资料:(二)有权参加本单位和被审计单位的有关会议;(三)有权检查被审计单位的有关帐目、资产、查阅有前文件资料等,被审计单位必须如实提供,不得拒绝、隐匿。
(四)有权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索取证明材料,并对有关文件、材料、实物等进行复印、复制、现场拍照等,有关单位、部门和个必须积极配合,不得设置障碍。
(五)对正在进行的严重损害公司利益,违反财经法规行为,提请公司领导或有关部门作出临时的制止决定;(六)对拒绝、阻挠和破坏审计工作的被审计单位,可以采取封存有关帐册、资产等临时措施,并提出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的建议。
第十一条有权提出改进管理、提高效益的建议以及纠正违反财经法纪行为的意见。
对违反财经法纪和公司董事会有关决议的单位和个人,对严重失职造成重大损失的有关责任人员,可建议有关部门给予必要的行政处分,对触犯刑律的,可提请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二条审计室签发的审计报告的审计决定,被审计单位必须按要求认真执行。
□ 审计工作程序第十三条编制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审计室应根据董事会的要求和公司具体情况,确定审计重点,编制年度审计的工作计划,年度工作计划经董事长批准后实施。
第十四条确定审计对象和制订计划。
审计室根据批准的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结合具体情况,确定审计对象,并指定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在对被审计单位的生产经营、财务收支等情况初步了解的基础上,编制项目审计计划,确定具体的审计时间、范围和审计方式,项目审计计划经审计室主任批准后实施。
第十五条发出审计通知书,审计室根据批准的项目审计计划,成立审计组并在项目审计开始7天前,将审计的范围、内容、方式、时间、要求等事项通知被审计单位。
第十六条在审计过程中,审计人员要根据审计工作具体要求,认真编写审计工作底稿,获取有价值的审计证据。
第十七条提出审计报告,作出审计决定。
审计组在审计结束后,应进行综合分析,在与被审计单位交换意见后,写出审计报告,其内容包括审计范围、内容和发现的问题、评价和结论、处理意见和建议。
审计报告必须附有证明材料和有关资料。
第十八条复审。
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和结论如有异议,应在10天内向董事长提出复审申请,董事长接到复审小组复审申请后7日内作出复审决定,并指定复审小组的人员构成。
复审小组应在30日内进行复审,在复审中如发现隐瞒或漏审、错审等情况,应重新作出审计结论。
复审期间原审计结论和决定照常执行。
复审小组的复审结论和决定为终审结论和决定,被审计单位必须执行。
第十九条建立审计档案。
审计室办理的每一审计事项都必须按规定要求建立审计档案,以备查考,非经批准不得销毁。
二、企业审计工作制度□ 总则第一条为了充分发挥审计工作,提高企业管理水平,根据国务院审计署(1985)审研字217号文《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若干规定》,结合我厂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规定,作为审计工作的依据。
第二条根据国家的方针政策、财政法规和我厂的方针目标、规章制度、对全厂的财务收支及其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理性和效益性,进行系统地审计监督,以达到堵塞漏洞、完善制度、改进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
□ 任务和范围第三条审计工作的任务是:确保国家有关财经政策、法令制度以及财经纪律在工厂的正确贯彻执行,保护国家财产,强化企业管理,为提高经济效益服务。
第四条审计工作的范围:(一)厂部及各单位的方针目标的可行性;(二)基建扩改工程、产品设计和工艺改革方案的可行性及效益性;(三)专项工程和大、中修项目的计划,概算、预算和决算的合理性,合法性;(四)财务收支、专项贷款等计划的编制及执行情况;(五)固定资产报废的合理性;(六)材料采购和产品销售以外的合同是否合理合法;(七)厂部及单位的财务收支、经济往来、会计报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八)确定离任或改任的经济责任情况;(九)制定或参与研究制定工厂有关规章制度及检查其执行情况;(十)办理审计委员会和上级审计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配合上级审计机关对本单位进行审计。
□ 机构第五条成立厂审计委员会,并逐步完善专业审计为主、兼职审计为辅的内部审计体系。
审计委员会由厂长、总会计师、总工程师、总经济师、纪委书记等人组成。
厂长任主任,总会计师任副主任。
其主要任务是加强对审计工作的行政领导和业务指导,对涉及到财务、基建、工程技术等方面比较复杂的审计项目进行研究处理。
第六条审计室是在审计委员会直接领导下的日常办事机构。
它依照本规定运用法律、强制手段,对全厂各单位的财务收支和各项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督,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七条根据审计工作的特点和我厂的情况,聘请若干名有财务、工程技术、设备管理等方面特长的基层职工为兼职审计员。
其主要任务是为审计室提供生产经营管理等方面的信息,协助审计室对本单位的审计和交流审计工作经验。
第八条根据审计工作的需要,经过厂长或厂长授权人批准,可聘请临时审计员,参与某项审计工作。
第九条审计室在业务上受上级审计机关的指导,并向其报告工作。
□ 职权第十条审计工作的主要职权:(一)有权调审或就地审查各经济单位的会计凭证、帐簿、决算及分配方案,查询有关的文件、工艺设计图纸和资料;(二)有权参加有关的会计;(三)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调查,并索取证明材料;(四)有权提出制止、纠正和处理违反财经法纪和严重失职等事项的意见;(五)对阻挠、拒绝和破坏审计工作的,经厂长批准,有权采取封存其帐册和冻结资金等临时措施,必要时,提出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的建议;(六)有权对审计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必要时向上级审计机关报告。
□ 程序第十一条审计工作的主要程序是:(一)根据审计委员会的意见和审计工作计划,制定审计方案,然后向被审计单位发出审计通知书,3日之后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审计人员进行审计;(二)对被审单位如实提供的资料进行审计,审计终了,及时写出审计报告,在征求被审计单位的意见后,报送厂长批准,对于复杂的审计项目,由审计委员会进行仲裁,再发出审计决定,被审单位必须执行;(三)被审单位在收到审计决定后如有异议,可在15日内向审计委员会或上级审计机关提出申诉;审计委员会应在接到申诉后30日内作出处理,对不适当的处理决定予以纠正,申诉期间,原审计决定照常执行。
□ 奖惩第十二条对忠于职守秉公办事,客观公正,实事求是,有突出贡献的审计人员和对揭发检举违反财经纪律、抵制不正之风的有功人员都应给予表扬或奖励。
第十三条对阻挠、破坏审计人员行使职权的,打击报复检举人和审计人员的以及拒不执行审计决定,甚至诬告、陷害他人的都应对直接责任者给予必要的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要移交司法机关惩处。
第十四条审计人员泄露机密,以权谋私、玩忽职守,弄虚作假和挟嫌报复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应视其情节轻重和损失大小,给予批评、纪律处分或依法制裁。
□ 附则第十五条本规定如有与上级颁发的审计法规相抵触的,应以上级审计法规为准。
第十六条本规定的解释权属审计室。
三、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制度□ 总则第一条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审计工作的暂行规定》和《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暂行规定》,加强内部审计监督和有效地开展内部审计工作,结合我厂具体情况,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内部审计工作必须同经济改革相结合,为经济改革服务。
我厂设立的审计机构,实行内部审计监督制度。
通过审计监督,以严肃财经纪律,监督履行财务责任性,改善企业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促进企业改革健康发展。
第三条遵照审计法规,我厂审计机构在厂长的直接领导下,对全厂的财务收支及其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系统的审计监督,独立行使内部审计职权。
第四条我厂审计机构和人员本着首先维护国家利益,同时维护本厂合法经济权益的原则,公允地证实本厂财务责任性履行情况。
第五条我厂的审计业务受总公司审计室领导,同时受地方国家审计机关的指导,向厂领导负责并报告工作。
□ 审计工作的任务第六条监督检查我厂财务、运销、物资、劳资、计划等经营管理部门及各单位贯彻执行国家方针、政策、法令和财经制度的情况,以促进部门、单位严格遵守财经法纪,坚持社会主义经营方向。
第七条监督、检查和评价我厂内部控制制度(包括内部管理控制制度和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严密程度和执行情况,着重监督检查厂内所属部门和单位是否遵守下列基本原则:(一)明确划分权责,建立岗位责任制,实行购、产、销、帐、钱、物分管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