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各类制度汇编(太全了,干部管理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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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纪检监察委员会工作职责

乡纪检委是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的专门机关,受县纪委和乡党委的双重领导。乡纪检委、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及中央纪委、国家监察部、自治区纪委、监察厅、地区纪委、监察局有关文件规定乡纪检监察委员会主要职责如下:

(一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协助兰干乡党委整顿党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督促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政治纪律的执行情况。

(二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纪委、监察厅,地委、行署、纪委监察局和于田县委、人民政府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指示、决定,主管全县政监察工作。

(三负责组织、协调做好事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以及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问题的工作。

(四负责检查和处理全县各级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党纪和国家法律、法令的重要或复杂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检举、控告和申诉,保护党员的民主权利和权益。

(五按照分级管辖的原则,检查国家行政机关在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和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中的问题,受理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调查处理国家行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审理决定或建议对

他们作出行政处分。受理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不服主管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决定的申诉,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由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保护国家公务员正当的合法权益。

(六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党性党风党纪、廉政勤政方面的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检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和对党的干部遵守纪律的教育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行政监察方

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教育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政清廉。

(七对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理论及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拟定乡执行党纪条规的文件。调查监察对象遵纪守法情况,研究政风政纪中出现的带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拟定于田县行政监察工作的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监督实施。

(八负责全乡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及领导班子建设。审核并提出乡(镇纪委领导班子人选和个纪检监察委员任免调整意见。

(九承办全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协助县级、签订、考核、督促检查责任制的落实情况,指导各村站(所、乡直属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勤政建设工作。对违反乡党委、人民政府制定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纠风目标责任书》、《关于加强党政机关勤政建设提高办事效率的决定》和《实施细则》的组织和个人进行检查、监察和责任追究。

(十承办乡党委、人民政府和县级纪委、监察局授权及交办的其他工作。

乡纪检监察办公室及人员工作职责

根据中纪委、自治区纪委、地区纪委和县纪检委的有关要求,乡纪委监察办公室及人员应有其职责:

一、办公室职责

1、负责文件电报的收发、登记、阅办,起草、印发、归档等文书处理工作。

2、制定和完善机关工作制度及管理规定,做好机关财务、后勤管理等行政事务工作,负责机关精神文明建设,保管并监督使用县纪委、监察局、政府纠风办和纪委办公室印章。

3、负责案件统计、档案管理、保密工作,承担文件跟踪督办等工作。

4、负责筹备、组织乡纪委、监察办召开的各类会议。

5、负责对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本机关重大决策、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办,收集整理上报编发纪检监察信息。

6、承担机关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及服务工作。

7、做好本单位与上级机关各部门的联络、与乡各村、站所的协调以及对乡镇和乡所属单位的对口业务指导,组织协调各村、站所的有关业务工作。

8、承办本委(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执法监察干部职责

1、监督检查国家行政机关在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和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时的情况。

2、协助乡监察办公室领导处理日常工作,负责书记办公会及其他有关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起草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文件、电报,分析研究行政监察工作情况。负责县监察局与县人民政府各部门的联络协调工作。

3、负责抓好反腐败源头治理工作。

4、负责办理乡人大代表、乡政协委员有关行政监察的议案和提案工作。

5、负责做好各村、站所纪检监察的业务指导工作。

6、负责安排、组织全乡的纠风工作、治理投资经营环境工作、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并做好协调、指导、督促和检查。调查处理执法监察和纠风工作中发现的违法违纪案件。

7、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促进政府廉洁勤政。

三、案件检查干部工作职责

1、检查处理乡党委、政府所管理的党员、干部和党的组织或行政机关站所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

2、承办党委、政府管理的干部违法违纪案件的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

3、承办县纪委、监察局交办的案件及配合调查。

4、做好重大、复杂案件查处的协调工作,承担我乡大案、要案协调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

5、指导和检查我乡纪检组的案件查处工作。

6、指导和办理纪检监察案件完成上级交办的案件。

受理各种纪检监察案件并对案件进行处理的请求申诉。

7、调查分析党员干部违纪倾向,做好案件情况反映和典型案件的通报。

四、信访室工作职责

1、负责处理、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接收举报电话,受理涉及党纪、政纪方面的检举、控告和申诉。

2、受理党员、监察对象和党的组织其他所属单位和部门,违反党纪政纪问题的检举和控告以及对处理不服的申诉。

3、负责信访件的转办、批办和督办工作,做好信访统计和初查工作,了解掌握来信来访处理情况,分析研究信访动态,及时反映情况,提供信息,为领导正确决策提供依据。

4、承办乡党委、政府或上级机关、政府、纪检监察机关交办和上报、督促、催办、转交各种案件承办的检举、控告、申诉案件和其他重要的来信来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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