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乡镇干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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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南市武都区乡镇干部管理办法

陇南市武都区乡镇干部管理办法

陇南市武都区乡镇干部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新时期乡镇工作的新要求,增强乡镇干部服务经济社会加快发展的意识,进一步提高乡镇工作效能,加强乡镇干部管理,建立一支爱岗敬业、求真务实、群众信赖的高素质乡镇干部队伍,根据《公务员法》和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乡镇干部的管理遵循以人为本、分类管理和监督约束与激励保障并重的原则。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乡镇党镇机关及乡镇站所有工作人员。

第二章职责第四条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全面负责本乡镇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党的建设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各向路线方针政策,自觉接受干部群众和上级党组织的监督。

第五条乡镇其他班子成员必须按照集体领导、分工负责的原则,服从党委集体领导,维护班子团结,并根据分工要求,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第六条乡镇一般干部职工必须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深入所驻村,客观准确把握村情,动员和组织群众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区乡工作部署,努力搞好农村各项工作,协调解决经济社会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做好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和信访接待工作,完成好乡镇党委安排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管理第七条学习制度。

坚持实际、实效、实用原则,紧紧围绕提高乡镇干部依法行政的本领、带领群众发展经济的本领,重点学习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有关法律法规、农村适用技术、公共基础知识,以及乡镇工作职责和农村工作的方法等内容,不断提高乡镇干部做好农村各项工作的能力。

乡镇党委每年年初要制定学习计划,每月至少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两次以上的集中学习活动,并有计划地选派干部参加各类培训。

乡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每年向区委、政府提交两篇以上的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调研文章,副科级干部向区委组织部至少提交一篇有价值、高质量的调研文章,一般干部职工向乡镇党委提交一篇有深度见解的调研文章。

调研文章完成情况作为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第八条考勤制度。

乡镇干部必须自觉遵守考勤制度,坚守工作岗位。

乡镇机关干部积分制管理办法

乡镇机关干部积分制管理办法

xxxx干部积分制管理办法为加强作风建设,打赢脱贫攻坚战,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适用于江口镇村全体干部及“四支队伍”管理考核,发扬领导苦抓、干部苦干精神,坚持注重执行、奖优罚劣原则,由镇党委督查考核组负责实施。

第二条实行积分制,个人基础分100分,根据奖惩规定加减分,1分对应100元。

镇干部从年终考核奖中、村干部从绩效工资中兑现,每季度对奖惩情况作一次通报,派驻干部通报派出单位及县委组织部。

第三条镇机关、各村服务大厅坐班时间为9:00—17:00。

镇大厅窗口人员应热情接待群众,认真办理事务,发现态度蛮横、推诿扯皮、拖延办事等现象的每次扣1分。

村干部应坚守岗位,严格坐班,发现脱岗现象的每次扣1分。

第四条镇机关每周一9:30、周五15:00召开例会,全体镇干部参会,除特殊原因外不得缺席,迟到一次扣0.5分,缺席一次扣1分。

第五条镇领导、业务人员参加县上会议,应有书面或镇党政办电话通知,报告镇长后按时参加会议。

未按时参会的扣1分,镇党政办或值班人员未按时通知的扣相关人员1分。

参加县上上午会议的下午2点之前必须到岗,下午会议的中午12时后方可离镇,否则每发现一次扣1分。

第六条每月召开一次战区指挥部会议,研究战区脱贫攻坚工作。

每周四晚召开镇党委会或镇长办公会,全体领导、所办主任参会,学习相关政策、传达落实战区指挥部和上级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当前工作。

各领导会前应认真研读上级文件,与业务部门做好衔接,会上做好工作汇报,提出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

对会前不认真准备,底子不清、政策不熟、措施不明的,会上给予批评,并责令该领导独自完成该项工作,承担工作责任。

各领导会后应根据会议决定,夯实责任、积极协调、跟踪督办,确保按期完成,逾期未完成的扣责任领导、主管人员各2分。

第七条实行周工作清单制度,由镇分管领导按照尽力而为、指标量化、要求明确的原则,制定各村下周工作计划,经镇长办公会议审定后,由包联村领导将工作责任分解到村四支队伍全体成员,镇党政办收集印制于周五例会上发各包村干部。

陇南市武都区乡镇干部管理办法

陇南市武都区乡镇干部管理办法

陇南市武都区乡镇干部管理办法陇南市武都区乡镇干部管理办法是为规范乡镇干部的工作行为,提高乡镇干部的管理效率和工作水平,保障社会稳定和发展的需要而制定的一项重要法规。

乡镇是农村基层的组织形式,乡镇干部是指直接服务于农村基层的干部,如乡镇长、村干部、农民代表等。

乡镇干部在社会发展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如何管理好乡镇干部是提高乡村发展水平和农民生活质量的重要保障。

一、基本要求1. 服务乡村乡镇干部管理办法的基本要求是服务乡村,切实解决农民在生活、生产、社会保障等方面的问题,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2. 严格审查对拟任乡镇干部从资格、品德、能力等方面进行严格审查,确保其符合担任乡镇干部的要求。

同时建立乡镇干部考核制度,对于工作表现不好的乡镇干部进行适当的惩罚和调整。

3. 安排合理安排合理,根据乡村特点和乡镇干部实际情况,对不同的乡镇干部量身制定工作计划和任务,切实帮助乡镇干部完成任务,提高工作效率。

4. 支持保障给予适当的支持和保障,建立适当的奖励制度和激励机制,激发乡镇干部的工作热情和创造力,使其更好地为基层服务。

5. 加强培训加强培训,为乡镇干部提供必要的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其工作能力和素质。

二、工作内容1. 干部考核制度建立乡镇干部考核制度,对于工作表现不好的乡镇干部进行适当的惩罚和调整。

同时,对优秀表现的乡镇干部进行公开表彰和奖励。

2. 岗位职责明确乡镇干部的岗位职责,科学制定工作计划和任务,切实发挥乡镇干部的作用,提高工作效率。

3. 安排工作任务根据基层实际需要和乡镇干部能力,合理安排工作任务,确保乡镇干部工作有章可循、有目标可达,同时为乡镇干部提供必要的技术和管理支持。

4. 加强培训针对不同需要,加强乡镇干部的培训。

培训内容包括领导才能、农村经济发展、管理技能、职业道德和领导艺术等。

5. 审查调整严格审查拟任乡镇干部的资格、品德、能力等方面,确保其符合担任乡镇干部的要求。

乡镇干部管理办法

乡镇干部管理办法

某某乡镇国家干部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健全和完善干部管理体制,保障干部的优化、廉洁、勤政,提高办事效率,加强和改进干部工作作风,根据“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整改落实的要求,全面推进服务型党组织创建,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镇行政、事业干部、驻村干部、市招聘干部(含工人和公益性岗位人员)。

第三条? 按照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要求,坚持密切联系群众,走群众路线,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强化管理能力,健全管理机制,完善管理手段,促进干部管理工作的规范化。

第二章? 干部的教育培训第四条? 全镇干部的教育,主要是邓小平理论的教育,马克思主义权力观、群众观,“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学习教育,提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领导水平和工作能力,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第五条? 全镇干部实行有计划集中培训,副科以上领导干部以参加市委党校组织的培训和中心学习组学习为主,每年一般不少于十四天次;股级干部集中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七天次;一般干部集中培训每年不少于五天。

第六条? 对干部的日常教育实行严格管理,党委中心组学习每月一次,学习到会率80%以上,每个领导干部全年到会率不低于80%,每年撰写调研或理论研讨文章不少于2篇;股级、一般干部集中心学习每两月不少于一次,每年撰写信息或调研文章不少于1篇。

第七条? 党政办负责干部教育培训的计划制定、组织实施和检查考核工作,干部参加政治理论学习情况纳入干部年度考核内容,并作为干部晋升和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第三章? 干部日常管理第八条? 每个干部必须严格上下班制度,坚守岗位,着装整洁,注意形象,文明服务,严格工作纪律,提高办事效率,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一)严格镇机关干部上下班签到制度(包括副职领导)。

签到由党政办、纪委办负责组织。

签到不准弄虚作假,不准替人代签。

凡替人代签者,一经查实,双方作旷工1天处理,并追究纪律处分。

乡镇干部管理制度

乡镇干部管理制度

关于印发干部管理制度的通知镇属各单位、全体职工:根据《公务员暂行条例》和《县委促进干部作风的十条规定》要求,特制定本制度,请遵照执行。

一、镇属站、办全体职工,统一由镇党政办负责考勤。

全体职工出差、开会、下乡,请假前必须向党政办考勤人员说明,以便详实准确考勤。

职工没有说明造成的错考由职工本人承担。

开会以会议通知为准,出差以领导通知为准,请假以请假条为准。

请假必须严格履行请假程序,镇党委一把手请假向县委、县政府领导请假;副职领导请假向党委一把手请假。

各站所领导向党政一把手请假,站所职工由站所长同意后向党政一把手请假。

二、镇全体职工请假由党委书记或镇长审批,每个职工年公休和请假时间合并计算不超过111天,超过者按旷工论处。

三、请假条一式两份,准假人留一份备查,考勤人员一份进行考勤。

请假后需将领导批准的假条交考勤人员后方可离开,假满到单位后向考勤人员销假。

确因特殊情况未能履行请假手续,或假满延长请假时间的,在回到单位后,请及时补办请假手续。

补假理由不充足的按旷工论处。

四、镇上成立考勤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书记担任,副组长由镇长、人大主席担任,成员有副书记、纪委书记、组织干部、纪检干部,由办公室值班人员负责考勤。

考勤人员必须在周末将本周干部到岗出勤情况统一汇总,在下月初的职工会上统一公布或在黑板上曝光。

对于迟到、旷工的副科级领导,由党政一把手谈话。

对迟到、旷工的站所领导和一般干部职工由人大主席、组织书记、纪委书记进行谈话,谈话累计三次以上或者无故旷工三天以上的扣发当月低效工资(或)公务员补贴工资、并给于年终不予考核处理、站所一般干部职工违反纪律的同时追究站所长责任。

五、请假当日下午6时以后方可离开单位,从第二天开始起假,满假后的次日8点以前必须到岗,否则以旷工处理。

六、经领导批准参加函授在职学习的,在面授时必须办理请假手续,但不记为请假天数,除此之外均按请假计算。

七、全体干部职工必须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早上7:30分起床,早餐后进入工作状态,晚上10:30关大门,11:00熄灯就寝,严禁11:00以后高声喧哗。

基层乡镇干部管理制度

基层乡镇干部管理制度

基层乡镇干部管理制度一、引言基层乡镇干部是担负着基层治理和社会管理职责的关键力量。

为了提高基层乡镇干部的素质和能力,加强组织管理,确保其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需要建立一套科学、完善的基层乡镇干部管理制度。

本文将从管理制度的必要性、基本原则、管理内容和实施措施等方面进行探讨。

二、管理制度的必要性基层乡镇干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必要性:1.提高管理效率:建立一套规范的管理制度,有利于提高管理的效率和效果,减少管理中的随意性和主观性。

2.统一管理标准:制度的建立可以统一管理的标准和要求,使各级干部管理工作能够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流程进行,确保管理工作的公正性和公平性。

3.加强监督和评估:管理制度的建立可以明确各级干部的职责和权限,有利于加强对干部工作的监督和评估,及时纠正工作中的问题和不足。

4.促进能力提升:制度的落地实施可以规范干部队伍的培养和选拔机制,促进干部能力的提升和成长。

三、管理制度的基本原则基层乡镇干部管理制度应当遵循以下几个基本原则:1.公正公平原则:确保管理工作的公正性和公平性,依法依规对待干部,不搞特权和不平等对待。

2.激励与约束并重原则:在管理中既要给予干部适当的激励和奖励,又要对其进行一定的约束和监督,形成激励约束相结合的管理机制。

3.领导与服务相结合原则:管理工作要围绕乡镇发展和服务群众的大局开展,同时为干部提供良好的工作和发展环境,提供必要的支持和服务。

四、管理内容基层乡镇干部管理制度的内容包括:1.干部培养和选拔:明确干部培养和选拔的标准和程序,制定公平、公正的干部选拔机制,提供培训和发展的机会。

2.干部任免和考核:建立干部任免和考核制度,明确干部的权责和职责,实行定期考核和绩效评估,及时调整人员。

3.干部奖惩和激励:建立奖惩和激励制度,对干部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给予表扬和奖励,对失职失责的予以相应的纪律处分。

4.干部纪律和工作规范:制定干部纪律和工作规范,明确干部在工作中的行为准则和要求,加强对干部的纪律监督。

2023年乡镇干部管理制度_乡镇干部管理制度条例

2023年乡镇干部管理制度_乡镇干部管理制度条例乡镇干部管理制度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理顺工作关系,提高工作效率,完善乡镇干部管理机制,加强乡镇干部管理,建设一支爱岗敬业、求真务实,适应税费改革后农村工作需要的高素质乡镇干部队伍,根据《公务员法》及中央、省市和县委关于干部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乡镇党政机关及县财政、农牧、民政、林业、司法、扶贫、人口与计划生育、广电、农机、农技部门设在乡镇的站所或工作机构(以下简称基层站所)的所有工作人员。

第二章管理第三条乡镇党委全面负责本乡镇所有在编工作人员的管理工作,明确干部岗位职责,制定干部管理制度。

第四条基层站所工作人员实行乡镇党委和县直单位党组(支部)双重管理,以乡镇党委管理为主,县直单位党组(支部)协助管理。

农技、林业、广电等单位设在基层的区域中心站所由所在地乡镇党委管理。

第五条乡镇党委对乡镇机关及基层站所干部职工管理范围包括干部职工的学习、培训、考察、考核、考勤、工资待遇、奖惩、后备干部推荐及日常管理等。

第六条县直单位党组(支部)对基层站所干部职工管理范围包括干部职工人事关系、调动、交流、任免、职称评定、岗位职务培训和各类业务培训、对站所负责人的配备调整提出建议、协助做好后备干部选拔培养、提出系统内干部交流建议等。

第七条规范干部调动及交流工作。

乡镇机关工作人员的调动工作程序为:本人提出调动申请,由乡镇党委加注意见后报县委组织部审批。

基层站所工作人员的调动程序为:本人提出调动申请,乡镇党委同意并加注意见后,主管部门方可发文调动,同时报组织、人事部门备案。

因工作需要在全县范围内进行干部交流时,主管部门应根据工作实际和干部队伍现状,在充分听取乡镇党委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干部交流方案,报组织、人事部门研究审批后,在一周内办理行政关系、工资关系、组织关系等相关调动手续。

第八条县直单位党组(支部)在任免基层站所主要负责人时,必须征得乡镇党委同意。

乡镇关于村(社区)两委干部的管理办法范文3篇(村干部,两委班子成员,工作制度)

本文为Word版本资料,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修改村(社区)干部管理办法范文(1)为切实加强村级组织建设,规范村干部队伍管理,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市、县关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相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本办法中的村(社区)干部,是指各村(社区)的“两委”班子成员。

村级便民服务员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二、村(社区)干部的分工由村(社区)党支部根据本单位工作需要,统筹考虑,确定分工,并报镇党委备案。

镇党委有明确要求的,执行镇党委决定。

镇党委负责村(社区)干部的培养选拔与监督考核。

村(社区)干部要认真履行职责,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工作。

三、合理设置职数。

村(社区)干部应在镇下达的规定职数限额内予以配备。

其他聘请编外人员的,须报请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

四、切实转变工作作风。

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作风建设的相关要求。

村(社区)主职干部工作日中餐严禁饮酒,一经发现,每人次罚款50元,扣1分。

五、落实好会议制度。

村(社区)干部应按时参加县、镇、村级会议,并作好记录。

此项纳入村(社区)干部个人年度工作考核,参加县、镇会议时,迟到一人次,扣0.1分、罚款30元;缺席一人次,扣0.3分、罚款40元,从工资或拨款中扣除。

凡参加县会议因迟到、缺席被通报的,当事人罚款50元/次,并作深刻检讨。

连续3次缺席的,进行通报批评、组织约谈;一年累计达5次以上缺席的,进行诫勉谈话。

各村(社区)要落实好村干部周例会制度。

六、落实好请假制度。

总支部书记请假1天及以上,经镇党委书记批准;村(社区)主任请假1天及以上,经镇长批准;其他村干部请假2天及以上,经镇党委副书记批准。

若无特殊情况,全年累计请假不超过15天。

七、落实好住村制度。

村(社区)“两委”干部实行办公无休日,并落实轮流住村制度。

各村要上报住宿值班表,村干部每周至少住村3晚,总支书记每周一至周四至少在村住宿两晚。

镇组织办统一考核。

乡镇请销假制度及干部管理制度

乡干部请销假制度1、本乡工作的行政、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含双重管理、工勤和临时聘用人员),凡是离开工作岗位,都必须坚持请销假制度,并办理请销假手续。

2、乡党委书记、乡长请假须经县委、政府分管领导批准;班子其它成员请假须经书记、乡长批准。

3、各站所办负责人、包村工作组长请假2天内须经分管领导批准,3天以上要向书记、乡长请假,经批准后要安排好近期工作方能离岗;其它工作人员请假3天内须经分管领导批准,4天以上要向书记、乡长请假.4、一律使用请假条请假,要说明请假理由和时间,病假3天以上还要有医院证明;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办理请假手续的要向领导电话请假,回岗后补办请假手续。

5、产假、婚假、丧假、探亲假和其它情况按国家政策执行,但须办理请销假手续;法定节假日期间离开本县的须向领导进行报告.6、乡党政办公室设专人负责请销假登记工作,每月将汇总情况报告乡纪委和主要领导。

7、请假的有关待遇按自治区人事厅《关于机关和全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假期间工资待遇的规定》执行。

无故旷工的乡纪委进行谈话,并按天数扣基本工资;被有关部门通报或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扣当月基本工资;一年内请假30天以上,取消年终评优资格;病、事假超过半年的,不参加年终考核;连续旷工超过15天或年内旷工超过30天以上的予以辞退.8、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未尽事宜和与有关政策规定相抵触时,以国家政策为准。

蔡木山乡干部上班及考勤制度1、本乡工作的行政、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含双重管理、工勤和临时聘用人员)必须自觉遵守统一规定的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工作岗位,认真履行各自岗位职责。

2、干部工作日每天上午8:30签到,下午17:30签退,代签一律无效。

3、干部开会、下村工作、出差和办理其它业务等离开乡政府必须向党政办公室说明去向,并向分管领导报告.4、节假日、防火和防汛期以及特殊时期实行干部轮流24小时值班,保持通讯畅通,并做好上情下达和交接班工作。

乡镇干部人事管理制度(共2篇)

乡镇干部人事管理制度(共2篇)乡镇干部人事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建立科学规范的干部人事管理制度,形成富有生机与活力、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推进干部队伍的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选拔任用干部,必须坚持下列原则:(一)党管干部原则;(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三)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四)公开、公平、竞聘、择优原则;(五)民-主集中制原则;(六)依法办事原则。

应当注重选拔任用优秀年轻干部。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村(场)、居委会、镇属企事业单位。

第四条镇党委及其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履行任免干部的职责,负责本制度的组织实施。

第二章选拔任用条件第五条干部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水平,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经得起各种风浪的考验。

(二)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立志改革开放,献身现代化事业,在社会主义建设中艰苦创业,做出实绩。

(三)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认真调查研究,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本单位、本部门的实际相结合,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反对形式主义。

(四)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五)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反对官僚主义,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不正之风。

(六)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集中正确意见,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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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干部管理制度
为加强乡村干部管理,严肃干部纪律,在全乡形成团结、奋进、廉洁、务实、高效的良好工作氛围,促进各项工作落实,根据有关党纪、政纪规定,制定以下若干制度。

一、工作制度
1、全乡干部职工必须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增强搞好工作、为民服务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顾全大局,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坚守工作岗位,切实履行职责。

上班办公时间,必须坚守岗位,办理公务,加强学习;下村前先向党政办室说明下村地点和事项。

3、实行旷工处罚制度。

出勤情况每月一统计。

旷工一天罚款50元,月旷工累计超过3天以上者,除罚款外,大会作检讨;参加会议迟到一次罚款10元,一次不参加会议按旷工一天处理。

年累计旷工15天以上者,还要写出书面检讨,年度考核评定为不称职。

年连续旷工15天以上者,按自动离职处理。

二、工作纪律
1、对上班不坚守岗位、办事拖拉、服务不热情、不深入实际、解决问题不力、群众有反应的给于大会通报批评,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失的,根据情节轻重,追究责任。

2、严禁干部职工参与赌博、吸毒贩毒、封建迷信活动,违犯一次除扣发一月工资、给于纪律处分外,并建议司法机关立案查处。

3、不准给群众摆架子、耍态度,大骂群众;不准向群众索取财物、要吃要喝,酗酒闹事;不准在工作中优亲厚友,假公济私,一经发现,立案查处。

4、不准搞阳奉阴违、挑拨离间、搬弄是非,拉帮结派,做不利于团结的事;不准为个人利益而抬高自己,打击别人;严禁公私不分或变相侵占国家集体财物。

三、请假制度
严格请销假制度。

请假以假条为准,除特殊情况外,不得捎假条或打请假,否则按旷工论处,请病假的需出示医院的诊断证明。

乡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批假,按组织部有关规定办理手续。

副科级干部需请假的,一律有乡党委书记批准,如遇开会、外出办事,需向乡党委书记说明情况。

站所负责人请假2天以下的,由分管领导审批,3天以上的由分管领导批准后,再报党委书记批准; 3天以上5天以应先由站所负责人和分管领导批准,再由党委主管日常工作领导批准;5天以上由乡党委书记批准。

所有假条一律交党政办备案,并向主要领导汇报。

工作因事请长假的,必须按工作管理权限分别报人事局、组织部审批,
并按照有关规定发放工资待遇。

年累计请假超过30天(不含30天)以上的,不得享受年终奖。

四、务管理制度
1、除特殊情况外,接待外来人员都在政府灶就餐,特殊情况需在餐馆招待的,须经机关分管日常工作的领导批准,凭单报销。

2、坚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对值班期间不坚守岗位延误工作或出现事故的,坚决追究值班人员的责任。

3、政府车辆由机关分管日常工作的领导统一管理,经批准方可派车,不能公车私用。

4、职工调离本乡必须交清财务、财产、宿舍后,方可办理工资关系,否则,扣押工资关系,并上报有关部门。

5、按照卫生值日制度的要求,自觉打扫会议室、卫生间和清洁区等。

五、干部管理细则
1、一般干部按照机构改革设定的岗位职责及所分工的工作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要树立强烈的责任感、荣誉感和争创一流的意识。

所分工工作被一票否决的,年终考核定为不称职,并给予一定处罚。

2、严格按时上下班,坚守岗位,由党政办公室严格考勤。

如遇特殊情况,需竟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开,若先离岗后请假,
按旷工处理。

3、一般干部严格按照值班安排做好值班工作,凡值班期间脱岗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4、对工作成绩突出的一般干部,给予表彰奖励,对因工作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要追究责任。

六、村领导干部管理细则
1、村领导干部严格按照与乡党委、政府签定的目标责任书开展本单位各项工作,奖惩严格按照目标管理责任书中制定的办法执行。

因工作滞后,影响全乡总体工作的,对主要领导予以相应的处罚,不得评先评优。

2、各村党支部、村委会充分发挥基层战斗堡垒作用,坚决克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及人浮于事的现象,密切联系群众,走访农户,深入进行调查研究,对农村出现的一些问题和矛盾要及时予以化解,不许随意转移和上交矛盾。

因工作不细,造成上访,视情节轻重,给予村主要领导相应处罚。

3、各村领导对乡党委、政府安排的主要工作要保证政令畅通,抓好落实,不准推诿扯皮,敷衍塞责。

党政办对各村上报各种报表情况建立详细登记,并根据相关制度给予通报批评或处罚。

并将此纳入年终考核体系,年终时做综合评定。

4、建立村干部百分制考核评价体系。

村干部要按时参加例会及乡组织的其它活动,乡党委将严格考勤,认真建立考核台
帐,严肃考核。

按照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等职责围的基层党建、经济、精神文明等工作实行量化分解,责任到人。

重点对村干部的工作业绩进行考核,并实行领导考评和群众评议相结合的量化积分制,按分值计发工资。

年终考核重点工作指标占50%,群众测评占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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