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乡镇干部管理制度
基层乡镇干部管理制度

为加强乡村干部管理,严肃干部纪律,在全乡形成团结、奋进、廉洁、务实、高效的良好工作氛围,促进各项工作落实,根据有关党纪、政纪规定,制定以下若干制度。
一、工作制度1、全乡干部职工必须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增强搞好工作、为民服务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顾全大局,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坚守工作岗位,切实履行职责。
上班办公时间,必须坚守岗位,办理公务,加强学习;下村前先向党政办室说明下村地点和事项。
3、实行旷工处罚制度。
出勤情况每月一统计。
旷工一天罚款50元,月旷工累计超过3天以上者,除罚款外,大会作检讨;参加会议迟到一次罚款10元,一次不参加会议按旷工一天处理。
年累计旷工15天以上者,还要写出书面检讨,年度考核评定为不称职。
年内连续旷工15天以上者,按自动离职处理。
二、工作纪律1、对上班不坚守岗位、办事拖拉、服务不热情、不深入实际、解决问题不力、群众有反应的给于大会通报批评,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失的,根据情节轻重,追究责任。
2、严禁干部职工参与赌博、吸毒贩毒、封建迷信活动,违犯一次除扣发一月工资、给于纪律处分外,并建议司法机关立案查处。
3、不准给群众摆架子、耍态度,大骂群众;不准向群众索取财物、要吃要喝,酗酒闹事;不准在工作中优亲厚友,假公济私,一经发现,立案查处。
4、不准搞阳奉阴违、挑拨离间、搬弄是非,拉帮结派,做不利于团结的事;不准为个人利益而抬高自己,打击别人;严禁公私不分或变相侵占国家集体财物。
三、请假制度严格请销假制度。
请假以假条为准,除特殊情况外,不得捎假条或打电话请假,否则按旷工论处,请病假的需出示医院的诊断证明。
乡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批假,按组织部有关规定办理手续。
副科级干部需请假的,一律有乡党委书记批准,如遇开会、外出办事,需向乡党委书记说明情况。
站所负责人请假2天以下的,由分管领导审批,3天以上的由分管领导批准后,再报党委书记批准;3天以上5天以内应先由站所负责人和分管领导批准,再由党委主管日常工作领导批准;5天以上由乡党委书记批准。
乡镇机关干部管理制度

乡镇机关干部管理制度乡镇机关干部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干部管理,转变机关作风,提升干部素质,着力打造一支"作风过硬、雷厉风行、务实勤政、廉洁高效"的机关干部队伍。
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结合机关干部工作实际,建立以下制度,请认真遵守执行。
一、人事管理和工作制度(一)机关各站所工作人员要按照副职对正职负责、站所负责人对分管领导负责、站所工作人员对站所负责人负责的管理程序。
(二)实行主要领导包片,机关干部包村制度,包村干部要指导所联系的村抓好党建、经济、安全、稳定、计划生育、社会公益事业等工作,并将联系村干部的工作情况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各机关干部实行分工负责、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工作不得马虎,既要完××县主管部门安排的工作,又要完成镇党委、政府安排的工作。
二、上班签到、请销假和休假制度(一)上下班都要按时签到,上午上班8:30分前签到,签到后办公室人员把签到表交到书记办公室,迟到者到书记办说明情况,每月在公示栏公示。
(二)严格请销假制度。
凡是请假由分管领导审核,书记审批,报办公室存档;请假7天以上须报组织人事部门审批。
病假凭医院证明请假。
(三)机关干部连续旷工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者,严格参照《公务员法》规定办理。
迟到、早退、旷工的由党政办做好记载,每季度报党政办核查。
三、值班制度机关干部要严格按照党政办安排的值班班次,坚持24小时值班,每班交接时间为次日上午9点。
值班期间一律不得擅自脱岗。
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岗,值班人员必须向值班领导报告,并安排人员替班。
值班人员要认真负责地处理好值班期间的日常事务、机关内所有卫生和突发性事件,如实做好值班记录,紧急情况及时按程序汇报。
若因值班不在岗或在岗不尽责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内务管理制度(一)收发文制度1、所有公文由党政办公室进行收文、登记、办理,做到及时、准确、保密;2、所有收文进行登记后,送主要领导阅批,按批阅要求及时办理,督促落实;3、文件阅办完毕后,由党政办公室整理归档;4、所有发文均由党政办公室进行发文登记、编号后打印发放存档备查。
村组干部管理制度

村组干部管理制度村组干部是农村基层组织中的核心力量,他们的管理和领导能力直接关系到农村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为了提高村组干部的管理水平和工作效能,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至关重要。
一、岗位设置及职责1. 村委会主任:负责村委会全面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协调各部门工作,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
2. 村委会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分管具体事务,代理主任职责。
3. 乡村党支部书记:负责党的建设工作,组织村内各项政策的贯彻执行。
4. 村委会成员:根据需要设立,分管不同领域的工作,如农业、教育、医疗等。
二、选拔和任用1. 村组干部的选拔应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倡导干部能力和潜力的综合评价。
2. 选拔程序应包括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等环节,确保选拔出的干部具备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
3. 村组干部的任用应当根据其个人素质和工作表现进行评定,具备合适的薪酬福利待遇。
三、培训和考核1. 村组干部应定期参加相关培训,提升专业素质和管理能力,了解最新的农村政策。
2. 考核应涵盖干部在岗位工作中的表现,包括工作效果、纪律遵守、村民满意度等指标。
3. 考核结果作为选拔和晋升的重要依据,鼓励优秀干部进行岗位交流和晋升。
四、奖励和惩处1. 奖励制度应设立多种形式,包括嘉奖、表彰和晋升等,鼓励村组干部在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
2. 惩处制度应严明,对违反工作纪律、贪污腐败等行为给予相应处罚,维护良好的干部作风。
五、沟通和联系1. 村组干部应与村民保持密切联系,及时了解他们的需求和诉求,积极做好群众工作。
2. 建立村民代表制度,通过村民代表反映村民意见和需求,促进党政决策与基层实践的紧密对接。
六、监督和评估1. 建立监督机制,加强对村组干部的监督,防止权力滥用和腐败行为的发生。
2. 定期进行对村委会工作的评估,通过民主测评等方式了解村组干部的工作表现和村民对其的满意度。
七、改革和创新1. 不断进行制度创新,适应农村社会的变革和发展需要,提高村组干部管理制度的适应性和灵活性。
乡镇干部职工考勤管理制度(2篇)

乡镇干部职工考勤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健全镇机关管理制度,加强对干部职工的考勤管理,切实转变干部职工工作作风,形成良好的工作秩序,制定如下制度:一、实行电子签到制度1、正常上班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五,每天上下班时间为: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2、上班时间每天签到两次,夏季:上午8:30,下午5:30;冬季:上午8:30,下午16:30。
签到结束后系统自动关闭。
3、签到实行周小结、月汇总通报,按月兑现处罚。
凡超出规定签到时间的视为迟到,每月累计迟到三次扣____元;每累计迟到____次视为旷工一天,每旷工一天扣____元;签到后,发现人员无故不在岗的,一律按旷工处理,每月累计旷工____次,扣除本月下乡补助。
4、每周星期二为便民服务集中办公时间,全体领导干部务必按部就班,坚守岗位,政务大厅工作人员凡无故不在岗位均视为旷误。
5、凡在双休日镇党委、政府有中心工作安排,双休日自然取消,按正常时间规定上、下班,平时正常休息。
5、如遇中心工作、突击工作或上级临时安排必须紧急完成的工作需要加班的,任何人无条件加班。
6、若未安排加班,每天下午按时下班,凡未到下班时间提前回家的视为早退,凡累计早退____次视为旷工一天。
7、领导干部下村、办事等须填写《下村回执证明》,经包片领导或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离开,下村工作完成后由村干部签字并将回执证明交办公室存档。
凡不提前向包片领导或主要领导说明情况的和不清楚去向的,按旷工处理。
因特殊情况来1不及履行下村证明的,可电话说明,事后补填证明。
凡弄虚作假,代签证明的,发现一次扣____元。
8、领导干部根据请假、下村、出差等情况自觉调整“去向公示牌”。
二、坚持请销假制度领导干部请销假管理严格执行《榆阳区机关事业单位请销假管理暂行规定____》(榆区办发【____】____号)有关规定。
1、镇领导班子成员有事外出的,由镇党委书记批准。
2、干部请假____天以内的由镇长批准,____天以上的由镇党委书记批准。
陇南市武都区乡镇干部管理办法

陇南市武都区乡镇干部管理办法陇南市武都区乡镇干部管理办法是为规范乡镇干部的工作行为,提高乡镇干部的管理效率和工作水平,保障社会稳定和发展的需要而制定的一项重要法规。
乡镇是农村基层的组织形式,乡镇干部是指直接服务于农村基层的干部,如乡镇长、村干部、农民代表等。
乡镇干部在社会发展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如何管理好乡镇干部是提高乡村发展水平和农民生活质量的重要保障。
一、基本要求1. 服务乡村乡镇干部管理办法的基本要求是服务乡村,切实解决农民在生活、生产、社会保障等方面的问题,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2. 严格审查对拟任乡镇干部从资格、品德、能力等方面进行严格审查,确保其符合担任乡镇干部的要求。
同时建立乡镇干部考核制度,对于工作表现不好的乡镇干部进行适当的惩罚和调整。
3. 安排合理安排合理,根据乡村特点和乡镇干部实际情况,对不同的乡镇干部量身制定工作计划和任务,切实帮助乡镇干部完成任务,提高工作效率。
4. 支持保障给予适当的支持和保障,建立适当的奖励制度和激励机制,激发乡镇干部的工作热情和创造力,使其更好地为基层服务。
5. 加强培训加强培训,为乡镇干部提供必要的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其工作能力和素质。
二、工作内容1. 干部考核制度建立乡镇干部考核制度,对于工作表现不好的乡镇干部进行适当的惩罚和调整。
同时,对优秀表现的乡镇干部进行公开表彰和奖励。
2. 岗位职责明确乡镇干部的岗位职责,科学制定工作计划和任务,切实发挥乡镇干部的作用,提高工作效率。
3. 安排工作任务根据基层实际需要和乡镇干部能力,合理安排工作任务,确保乡镇干部工作有章可循、有目标可达,同时为乡镇干部提供必要的技术和管理支持。
4. 加强培训针对不同需要,加强乡镇干部的培训。
培训内容包括领导才能、农村经济发展、管理技能、职业道德和领导艺术等。
5. 审查调整严格审查拟任乡镇干部的资格、品德、能力等方面,确保其符合担任乡镇干部的要求。
乡镇干部管理制度

关于印发干部管理制度的通知镇属各单位、全体职工:根据《公务员暂行条例》和《县委促进干部作风的十条规定》要求,特制定本制度,请遵照执行。
一、镇属站、办全体职工,统一由镇党政办负责考勤。
全体职工出差、开会、下乡,请假前必须向党政办考勤人员说明,以便详实准确考勤。
职工没有说明造成的错考由职工本人承担。
开会以会议通知为准,出差以领导通知为准,请假以请假条为准。
请假必须严格履行请假程序,镇党委一把手请假向县委、县政府领导请假;副职领导请假向党委一把手请假。
各站所领导向党政一把手请假,站所职工由站所长同意后向党政一把手请假。
二、镇全体职工请假由党委书记或镇长审批,每个职工年公休和请假时间合并计算不超过111天,超过者按旷工论处。
三、请假条一式两份,准假人留一份备查,考勤人员一份进行考勤。
请假后需将领导批准的假条交考勤人员后方可离开,假满到单位后向考勤人员销假。
确因特殊情况未能履行请假手续,或假满延长请假时间的,在回到单位后,请及时补办请假手续。
补假理由不充足的按旷工论处。
四、镇上成立考勤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书记担任,副组长由镇长、人大主席担任,成员有副书记、纪委书记、组织干部、纪检干部,由办公室值班人员负责考勤。
考勤人员必须在周末将本周干部到岗出勤情况统一汇总,在下月初的职工会上统一公布或在黑板上曝光。
对于迟到、旷工的副科级领导,由党政一把手谈话。
对迟到、旷工的站所领导和一般干部职工由人大主席、组织书记、纪委书记进行谈话,谈话累计三次以上或者无故旷工三天以上的扣发当月低效工资(或)公务员补贴工资、并给于年终不予考核处理、站所一般干部职工违反纪律的同时追究站所长责任。
五、请假当日下午6时以后方可离开单位,从第二天开始起假,满假后的次日8点以前必须到岗,否则以旷工处理。
六、经领导批准参加函授在职学习的,在面授时必须办理请假手续,但不记为请假天数,除此之外均按请假计算。
七、全体干部职工必须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早上7:30分起床,早餐后进入工作状态,晚上10:30关大门,11:00熄灯就寝,严禁11:00以后高声喧哗。
基层乡镇干部管理制度

基层乡镇干部管理制度一、引言基层乡镇干部是担负着基层治理和社会管理职责的关键力量。
为了提高基层乡镇干部的素质和能力,加强组织管理,确保其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需要建立一套科学、完善的基层乡镇干部管理制度。
本文将从管理制度的必要性、基本原则、管理内容和实施措施等方面进行探讨。
二、管理制度的必要性基层乡镇干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必要性:1.提高管理效率:建立一套规范的管理制度,有利于提高管理的效率和效果,减少管理中的随意性和主观性。
2.统一管理标准:制度的建立可以统一管理的标准和要求,使各级干部管理工作能够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流程进行,确保管理工作的公正性和公平性。
3.加强监督和评估:管理制度的建立可以明确各级干部的职责和权限,有利于加强对干部工作的监督和评估,及时纠正工作中的问题和不足。
4.促进能力提升:制度的落地实施可以规范干部队伍的培养和选拔机制,促进干部能力的提升和成长。
三、管理制度的基本原则基层乡镇干部管理制度应当遵循以下几个基本原则:1.公正公平原则:确保管理工作的公正性和公平性,依法依规对待干部,不搞特权和不平等对待。
2.激励与约束并重原则:在管理中既要给予干部适当的激励和奖励,又要对其进行一定的约束和监督,形成激励约束相结合的管理机制。
3.领导与服务相结合原则:管理工作要围绕乡镇发展和服务群众的大局开展,同时为干部提供良好的工作和发展环境,提供必要的支持和服务。
四、管理内容基层乡镇干部管理制度的内容包括:1.干部培养和选拔:明确干部培养和选拔的标准和程序,制定公平、公正的干部选拔机制,提供培训和发展的机会。
2.干部任免和考核:建立干部任免和考核制度,明确干部的权责和职责,实行定期考核和绩效评估,及时调整人员。
3.干部奖惩和激励:建立奖惩和激励制度,对干部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给予表扬和奖励,对失职失责的予以相应的纪律处分。
4.干部纪律和工作规范:制定干部纪律和工作规范,明确干部在工作中的行为准则和要求,加强对干部的纪律监督。
2023年乡镇干部管理制度_乡镇干部管理制度条例

2023年乡镇干部管理制度_乡镇干部管理制度条例乡镇干部管理制度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理顺工作关系,提高工作效率,完善乡镇干部管理机制,加强乡镇干部管理,建设一支爱岗敬业、求真务实,适应税费改革后农村工作需要的高素质乡镇干部队伍,根据《公务员法》及中央、省市和县委关于干部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乡镇党政机关及县财政、农牧、民政、林业、司法、扶贫、人口与计划生育、广电、农机、农技部门设在乡镇的站所或工作机构(以下简称基层站所)的所有工作人员。
第二章管理第三条乡镇党委全面负责本乡镇所有在编工作人员的管理工作,明确干部岗位职责,制定干部管理制度。
第四条基层站所工作人员实行乡镇党委和县直单位党组(支部)双重管理,以乡镇党委管理为主,县直单位党组(支部)协助管理。
农技、林业、广电等单位设在基层的区域中心站所由所在地乡镇党委管理。
第五条乡镇党委对乡镇机关及基层站所干部职工管理范围包括干部职工的学习、培训、考察、考核、考勤、工资待遇、奖惩、后备干部推荐及日常管理等。
第六条县直单位党组(支部)对基层站所干部职工管理范围包括干部职工人事关系、调动、交流、任免、职称评定、岗位职务培训和各类业务培训、对站所负责人的配备调整提出建议、协助做好后备干部选拔培养、提出系统内干部交流建议等。
第七条规范干部调动及交流工作。
乡镇机关工作人员的调动工作程序为:本人提出调动申请,由乡镇党委加注意见后报县委组织部审批。
基层站所工作人员的调动程序为:本人提出调动申请,乡镇党委同意并加注意见后,主管部门方可发文调动,同时报组织、人事部门备案。
因工作需要在全县范围内进行干部交流时,主管部门应根据工作实际和干部队伍现状,在充分听取乡镇党委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干部交流方案,报组织、人事部门研究审批后,在一周内办理行政关系、工资关系、组织关系等相关调动手续。
第八条县直单位党组(支部)在任免基层站所主要负责人时,必须征得乡镇党委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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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干部管理制度
为加强乡村干部管理,严肃干部纪律,在全乡形成团结、奋进、廉洁、务实、高效的良好工作氛围,促进各项工作落实,根据有关党纪、政纪规定,制定以下若干制度。
一、工作制度
1、全乡干部职工必须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增强搞好工作、为民服务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顾全大局,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坚守工作岗位,切实履行职责。
上班办公时间,必须坚守岗位,办理公务,加强学习;下村前先向党政办室说明下村地点和事项。
3、实行旷工处罚制度。
出勤情况每月一统计。
旷工一天罚款50元,月旷工累计超过3天以上者,除罚款外,大会作检讨;参加会议迟到一次罚款10元,一次不参加会议按旷工一天处理。
年累计旷工15天以上者,还要写出书面检讨,年度考核评定为不称职。
年内连续旷工15天以上者,按自动离职处理。
二、工作纪律
1、对上班不坚守岗位、办事拖拉、服务不热情、不深入实际、解决问题不力、群众有反应的给于大会通报批评,造成不
良影响或损失的,根据情节轻重,追究责任。
2、严禁干部职工参与赌博、吸毒贩毒、封建迷信活动,违犯一次除扣发一月工资、给于纪律处分外,并建议司法机关立案查处。
3、不准给群众摆架子、耍态度,大骂群众;不准向群众索取财物、要吃要喝,酗酒闹事;不准在工作中优亲厚友,假公济私,一经发现,立案查处。
4、不准搞阳奉阴违、挑拨离间、搬弄是非,拉帮结派,做不利于团结的事;不准为个人利益而抬高自己,打击别人;严禁公私不分或变相侵占国家集体财物。
三、请假制度
严格请销假制度。
请假以假条为准,除特殊情况外,不得捎假条或打电话请假,否则按旷工论处,请病假的需出示医院的诊断证明。
乡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批假,按组织部有关规定办理手续。
副科级干部需请假的,一律有乡党委书记批准,如遇开会、外出办事,需向乡党委书记说明情况。
站所负责人请假2天以下的,由分管领导审批,3天以上的由分管领导批准后,再报党委书记批准;3天以上5天以内应先由站所负责人和分管领导批准,再由党委主管日常工作领导批准;5天以上由乡党委书记批准。
所有假条一律交党政办备案,并向主要领导汇报。
工作因
事请长假的,必须按工作管理权限分别报人事局、组织部审批,并按照有关规定发放工资待遇。
年累计请假超过30天(不含30天)以上的,不得享受年终奖。
四、内务管理制度
1、除特殊情况外,接待外来人员都在政府灶就餐,特殊情况需在餐馆招待的,须经机关分管日常工作的领导批准,凭单报销。
2、坚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对值班期间不坚守岗位延误工作或出现事故的,坚决追究值班人员的责任。
3、政府车辆由机关分管日常工作的领导统一管理,经批准方可派车,不能公车私用。
4、职工调离本乡必须交清财务、财产、宿舍后,方可办理工资关系,否则,扣押工资关系,并上报有关部门。
5、按照卫生值日制度的要求,自觉打扫会议室、卫生间和清洁区等。
五、干部管理细则
1、一般干部按照机构改革设定的岗位职责及所分工的工作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要树立强烈的责任感、荣誉感和争创一流的意识。
所分工工作被一票否决的,年终考核定为不称职,并给予一定处罚。
2、严格按时上下班,坚守岗位,由党政办公室严格考勤。
如遇特殊情况,需竟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开,若先离岗后请假,按旷工处理。
3、一般干部严格按照值班安排做好值班工作,凡值班期间脱岗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4、对工作成绩突出的一般干部,给予表彰奖励,对因工作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要追究责任。
六、村领导干部管理细则
1、村领导干部严格按照与乡党委、政府签定的目标责任书开展本单位各项工作,奖惩严格按照目标管理责任书中制定的办法执行。
因工作滞后,影响全乡总体工作的,对主要领导予以相应的处罚,不得评先评优。
2、各村党支部、村委会充分发挥基层战斗堡垒作用,坚决克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及人浮于事的现象,密切联系群众,走访农户,深入进行调查研究,对农村出现的一些问题和矛盾要及时予以化解,不许随意转移和上交矛盾。
因工作不细,造成上访,视情节轻重,给予村主要领导相应处罚。
3、各村领导对乡党委、政府安排的主要工作要保证政令畅通,抓好落实,不准推诿扯皮,敷衍塞责。
党政办对各村上报各种报表情况建立详细登记,并根据相关制度给予通报批评或处罚。
并将此纳入年终考核体系,年终时做综合评定。
4、建立村干部百分制考核评价体系。
村干部要按时参加例会及乡组织的其它活动,乡党委将严格考勤,认真建立考核台帐,严肃考核。
按照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等职责范围内的基层党建、经济、精神文明等工作实行量化分解,责任到人。
重点对村干部的工作业绩进行考核,并实行领导考评和群众评议相结合的量化积分制,按分值计发工资。
年终考核重点工作指标占50%,群众测评占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