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机构超编制超职数情况自查报告(优秀报告范文)
超职数配备干部整治自查报告

超职数配备干部整治自查报告一、前言超职数配备干部是指某一机构或单位中,干部职数超出实际需要,导致职务空缺或干部资源浪费的情况。
为了规范干部配备,减少干部资源浪费,我单位成立了超职数配备干部整治工作组,制定了整治计划并开展自查工作。
本报告旨在总结自查的情况,提出问题和对策,并进一步改进干部配备制度。
二、自查情况1. 自查时间和范围本次自查工作于2022年4月开始,自查范围包括我单位所有部门和岗位。
2. 自查方式自查采取了问卷调查、个别访谈和资料核查等方式,充分了解干部配备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3. 自查结果通过自查,我们了解到以下问题存在于我单位的干部配备工作中:1) 职数超编:部分部门干部职数超出实际需要,导致职务空缺和职责不明确。
2) 不合理配备:某些岗位的干部职数过多,而某些岗位的干部职数过少,导致资源不合理分配。
3) 干部素质不符:部分干部在岗位上没有胜任能力,工作效率低下,影响单位工作的顺利开展。
4) 干部流动较少:部分干部长期留在同一岗位,没有得到有效的锻炼和培养机会。
三、问题分析1. 职数超编问题分析职数超编问题主要是由于工作需求变化和干部配备不合理导致的。
随着单位工作的发展和调整,原来合理的干部配备可能需要进行调整。
而干部配备不合理则可能是由于领导干部对岗位需求的判断不准确,或者是因为某些岗位地位较高,出现了“一岗多职”的情况。
2. 不合理配备问题分析不合理配备问题主要体现在岗位职能和干部职数的不匹配上。
有些岗位的职数过多,但实际工作需求并不需要这么多干部,导致资源浪费;而有些岗位的职数过少,导致干部负担过重,影响工作效率。
3. 干部素质不符问题分析部分干部在配备时,可能是因为政治因素或其他原因,而没有考虑其能力和素质是否符合岗位要求。
这导致了岗位上的干部能力不匹配,工作效果低下。
4. 干部流动较少问题分析干部流动较少问题主要是由于干部选拔机制不完善和工作岗位的稳定造成的。
一方面,干部选拔应该注重潜力和能力发展,给予干部锻炼和培养的机会;另一方面,工作岗位的稳定也会导致干部没有流动的机会,从而形成“僵尸岗位”。
机构超编制超职数自查报告

机构超编制超职数自查报告机构超编制超职数自查报告当前,一些地方和单位的机构编制纪律意识淡薄,对职数控制不严,超职数配备干部的问题比较突出,群众对此反映强烈,必须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坚决整治。
下面是语文迷收集的机构超编制超职数自查报告,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根据《乌审旗委办公室旗人民政府办公室<乌审旗机构编制核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科技局按照《实施方案》要求,认真开展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一、自查工作综合情况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科技局高度重视,成立以局长武玉山同志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及时召开了全体干部职工会议,传达了《实施方案》精神。
会后,领导小组按照《实施方案》和本单位“三定”规定方案、《机构编制管理证》、工资表、人员花名册、考勤记录等,对单位机构编制、人员、领导职数、编外用人等情况进展了全面自查,并在单位公示栏内将自查情况进展了公示。
二、机构编制与人员情况㈠机构情况根据《乌审旗人民政府办公室乌审旗科学技术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乌政办发〔xx〕38号)文件精神,科技局为旗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内设办公室、农村牧区与社会开展股、高新技术开展及产业化股、知识产权股四个机构。
经自查,我局现内设机构数量完全符合规定要求,无擅自提高机构规格,无擅自增设、变更机构等情况,内设机构工作人员分工明确,机构运行良好。
㈡核定编制和实有人员情况根据《乌审旗人民政府办公室乌审旗科学技术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乌政办发〔xx〕38号)文件精神,科技局核定行政编制6名,机关后勤工作人员编制1名。
经自查,我局现有行政人员10名、工勤人员2名、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科技特派员)17名,行政超编制4名、工勤超编制1名、事业超编制17名。
㈢领导职数情况根据《乌审旗人民政府办公室乌审旗科学技术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乌政办发〔xx〕38号)文件精神,科技局核定局长1名、副局长2名,我局现有局长1名、副局长2名,无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和高配领导干部情况。
超职数配备干部整治自查报告

超职数配备干部整治自查报告时间:2022年10月报告目的:对超职数配备干部进行整治自查,查找问题和不足,并提出改进措施。
一、问题概述在对公司超职数配备干部进行自查过程中,发现以下问题:1. 职位配备不合理:部分职位的职责范围和层级划分不合理,导致一些干部工作职责不明确,职位描述不清晰。
2. 干部能力不符合要求:部分干部在实际工作中表现出能力不足,无法胜任工作要求。
3. 干部晋升机制不完善:缺乏明确的干部晋升机制,导致一些优秀干部无法及时得到提拔和激励,影响工作积极性。
4. 干部培训不够:部分干部缺乏系统的培训和学习机会,无法提升自身能力和知识水平。
5. 干部队伍结构不合理:干部队伍结构过于年轻化,缺乏经验丰富的老干部,影响决策和管理水平。
二、改进措施针对上述问题,提出以下改进措施:1. 职位配备调整:重新评估职位职责范围和层级划分,确保每个干部的职责明确、工作职位清晰。
2. 干部能力评估:建立干部能力评估机制,定期对干部进行能力评估,针对能力不足的干部提供培训和提升机会。
3. 完善干部晋升机制:建立科学、公平的干部晋升机制,根据干部绩效和能力进行晋升,激励优秀干部积极投入工作。
4. 加强干部培训:制定干部培训计划,为干部提供系统的培训和学习机会,提升他们的专业能力和管理水平。
5. 平衡干部队伍结构:合理安排年轻干部和老干部的比例,建立经验传承机制,培养并留住经验丰富的干部。
三、改进计划1. 职位配备调整计划:在下一次组织架构调整中,对所有职位进行重新评估和调整,确保职位配备合理。
2. 干部能力评估计划:建立定期的干部能力评估机制,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评估,对能力不足的干部提供培训和指导,并制定个人成长计划。
3. 干部晋升机制改进计划:制定干部晋升细则,明确晋升标准和流程,根据绩效和能力进行晋升,激励干部积极向上。
4. 干部培训计划:制定年度干部培训计划,包括内部培训、外部培训和交流学习等形式,提高干部的专业能力和管理水平。
xx机构超编制超职数情况自查报告

xx机构超编制超职数情况自查报告xx机构超编制超职数情况自查报告 5月中旬,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人社厅联合检查组对我县干部提拔任用工作、超职数配备干部情况等4项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检查发现我县在工作中存在6个方面的问题,对这些问题,县委和组织人社部门高度重视,认真分析研究,逐条制定了整改措施、责任主体、整改时限等进行了整改落实。
现将整改情况上报以下: 1、需要整改的问题 1、新提任干部考察文书档案中缺少民主推荐汇总表,档案装订不规范,部份卷宗没有首页说明,前后顺序较乱,不便于查询。
2、部份事业单位新提任干部未办理公务员过渡审批手续。
3、县内事业单位调动审批程序不规范,没有实行集体研究的决策程序,且存在超编进人现象。
4、部份事业单位聘请人员审批表缺少人事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和盖章。
5、超职数配备干部自查工作不细致,对寺院管理专项编制在自查报表中出现漏报现象。
6、超职数配备干部自查工作档案整理缺项,没有归档整理xx以后编制部门下发的相干文件。
2、整改措施及整改情况 (1)制作民主推荐汇总表,由专人负责对全部考察文书档案中的民主推荐情况进行汇总填写,并补充首页说明,确保干部任免文书档案的系统、客观、全面。
实行考察文书档案考察组长负责制,要求考察组长对民主推荐汇总表、考察材料、考察综合汇报材料及考察中的其他材料核实签字,对各类考察材料内容不全或不符合有关要求的,组织部门责令补充完善后予以接受。
整改情况:已将民主推荐汇总表装入干部考察文书档案。
关于档案装订顺序,待跟上级组织部门衔接后再作调剂。
(2)统计从事业单位提任的干部,制作事业单位提任干部名册,组织填写《青海省国家公务员、参看管理机关工作人员调任、转任审批表》,1份装入本人档案,1份组织部门备案。
整改情况:青海省国家公务员、参看管理机关工作人员调任、转任审批表》,1份装入本人档案,1份组织部门备案。
(3)成立同仁县人事调配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同仁县干部人事调配工作暂行办法》,所有调动人员必须向人事调配工作领导小组提交调动申请报告、《青海省国家公务员、参看管理机关工作人员调任、转任审批表》和《编制审核单》,经领导小组会议集体研究同意后方能调动。
超职数配备干部自查报告

超职数配备干部自查报告超职数配备干部自查报告篇1一、领导高度重视。
在自查工作中,县人大常委会领导高度重视,对常委会超职数配备干部工作进行了自查。
机关编制工作有专人负责管理,人员信息变动后工作人员能够及时更新实名制数据,确保实名制数据真实、准确。
二、严格落实方案。
县人大办严格依照《永吉县开展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执行,经过自查,县人大常委会内设5个工委、办:办公室、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科教文卫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下设3个科室:信访办公室、秘书科、行政科。
县人大机关共有编制17名,其中公务员15名,工勤2名。
常委会县级领导职数5名,正科级5名,副科级1名(暂空)未超职数。
县人大机关无违规擅自设立机构,不存在提高机构规格,变更机构名称、性质、职责、权限等情况。
三、加强监督管理。
通过对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增减等情况进行自查,把自觉监督检查工作寓于机构编制管理的全过程,做到事前监督与事后监督并重。
今后,县人大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机构编制管理的相关政策法规,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纪律,加强编制管理工作。
为此将重点抓好以下几方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宣传工作,提高部门领导特别是主要领导对超职数配备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二是坚决杜绝低职高配,自行设置领导职务,防止变相设置非领导职数配备干部情况。
三是加强自查工作,严把领导干部使用审批关。
超职数配备干部自查报告篇2根据临县教发〔20XX〕435号文件精神要求,为切实提高学区人事编制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开展整治各学校超编制和超职数配备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为推动教育事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我学区认真开展了超编制和超职数配备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学区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进行检查,现将我学区自查情况汇报如下:一、学区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学区区长副组长:程家川中心小学副校长成员:学区会计校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振华小学校长十五里铺小学校长二、主要任务(一)全面摸清底数。
机构编制自查报告-自查自纠报告

第一篇:机构编制自查报告定112022 年机构编制核查自查报告按照局组织人事处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我处认真组织学习了《关于本市开展机构编制核查工作的通知》 (沪编〔2022〕278) 号精神,对执行机构编制管理情况认真开展了自检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一、“三定”规定执行情况1、岗位设置情况:我处编制220 人,规格为正处级,领导职数7 人(正职2 名、副职5 名),内设机构13 个。
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设置岗位总量个,其中:管理岗位个,专业技术岗位个,工勤技能岗位。
2、目前人员情况:截止2022 年3 月31 日,在编实有人数:人,其中:管理人员:人,专业技术人员:人,工勤技能人员:人。
经自查,人员编制都在“三定”规定的人员编制限额内,未浮现违反规定或者超出编制限额录用、调任人员等。
二、主要做法1、成立组织架构加强组织领导处领导高度重视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始终把机构编制管理作为大事来抓,高度重视,认真组织。
一是成立组织架构,为做好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成立了由党政一把手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组织人事科和基层单位行政一把手任组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各项具体工作。
二是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列为项目来组织实施并列入领导班子重要议事日程,常抓不懈。
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和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
2、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管理各项规定根据《关于本市开展机构编制核查工作的通知》,我处及时上报了单位机构、编制、人员统计表等,并严格按照《通知》规定的步骤开展清理规范工作。
在机构编制事项办理过程中,我处始终严格按照规定程序申报机构编制事项,及时落实职能、机构、人员编制等机构编制调整事项,及时报送有关统计资料,确保资料数据准确无误。
3、扎实落实机构编制实名制工作在编制使用管理过程中,我处严格执行编制使用管理程序,未发生过擅自超过核定的人员编制配备工作人员和擅自超规格、超职数配备内设机构或者下属机构领导干部等情况;将领导职数、人员编制纳入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范围。
超编制超职数自查报告

Don't complain when you encounter difficulties. Since you can't change the past, try to change the future.精品模板助您成功!(页眉可删)超编制超职数自查报告【篇一:超编制超职数自查报告】根据《委组织部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整治工作的通知通知》文件要求,我局对超职数配备干部情况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干部设置基本情况(一)县级干部设置根据《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科学技术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件规定,我局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纪委、监察局派驻纪检组长1名,副调研员1名。
(二)科级干部设置1.局机关根据《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科学技术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和《中共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科学技术局增高科技成果转化管理科请示的批复》(阿编发〔20__〕94号)文件规定,我局内设机构为8个,正科级职数8名,副科级3名。
2、事业单位⑴科普交流中心:根据《中共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科学技术局直属事业单位清理规范的批复》规定,核定正科级领导职数1名。
⑵生产力促进中心:根据《中共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科学技术局直属事业单位清理规范的批复》规定,核定正科级领导职数1名。
⑶自然资源与科技信息研究所:根据《中共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深化科学技术研究院体制改革调整机构编制的通知》规定,设正、副科级领导职各1名。
二、干部配备清理情况经过核实清理,我局干部配备情况如下。
(一)县级干部配备情况我局现有局长1名,副局长2名,纪检组长1名,调研员1名(实职转非),副调研员1名。
(二)科级干部配备情况1.局机关:现有正科级实职干部6名,副科级干部3名,主任科员2名。
2.直属事业单位:⑴科普交流中心:正科级管理干部1名。
⑵生产力促进中心:正科级管理干部1名。
xx机构超编制超职数情况自查报告范文

xx机构超编制超职数情况自查报告范文某某机构超编制超职数情况自查报告5月中旬,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人社厅联合检查组对我县干部选拔任用、超职数配备干部情况等四项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检查发现我县在工作中存在六个方面的问题,对这些问题,县委和组织人社部门高度重视,认真分析研究,逐条制定了整改措施、责任主体、整改时限等进行了整改落实。
现将整改情况上报如下:一、需要整改的问题1、新提任干部考察档案中缺少民主推荐汇总表,档案装订不规范,部分卷宗没有首页说明,前后顺序较乱,不便于查询。
2、部分事业单位新提任干部未办理公务员过渡审批手续。
3、县内事业单位调动审批程序不规范,没有履行集体研究的决策程序,且存在超编进人现象。
4、部分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缺少人事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和盖章。
5、超职数配备干部自查工作不细致,对寺院管理专项编制在自查报表中出现漏报现象。
6、超职数配备干部自查工作档案整理缺项,没有归档整理某某以后编制部门下发的相关文件。
二、整改措施及整改情况(一)制作民主推荐汇总表,由专人负责对全部考察文书档案中的民主推荐情况进行汇总填写,并补充首页说明,确保干部任免文书档案的系统、客观、全面。
实行考察文书档案考察组长负责制,要求考察组长对民主推荐汇总表、考察材料、考察综合汇报材料及考察中的其他材料核实签字,对于各类考察材料内容不全或不符合有关要求的,组织部门责令补充完善后予以接受。
整改情况:已将民主推荐汇总表装入干部考察文书档案。
关于档案装订顺序,待跟上级组织部门衔接后再作调整。
(二)统计从事业单位提任的干部,制作事业单位提任干部名册,组织填写《青海省国家公务员、参照管理机关工作人员调任、转任审批表》,一份装入本人档案,一份组织部门备案。
整改情况:青海省国家公务员、参照管理机关工作人员调任、转任审批表》,一份装入本人档案,一份组织部门备案。
(二)全县行政编制数1655名(含政法),其中县直机构行政编制603名(含待分配13名)、政法机关专项编制603名,乡镇行政编制449名。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xx机构超编制超职数情况自查报告 5月中旬,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人社厅联合检查组对我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超职数配备干部情况等四项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检查发现我县在工作中存在六个方面的问题,对这些问题,县委和组织人社部门高度重视,认真分析研究,逐条制定了整改措施、责任主体、整改时限等进行了整改落实。
现将整改情况上报如下:一、需要整改的问题 1、新提任干部考察文书档案中缺少民主推荐汇总表,档案装订不规范,部分卷宗没有首页说明,前后顺序较乱,不便于查询。
2、部分事业单位新提任干部未办理公务员过渡审批手续。
3、县内事业单位调动审批程序不规范,没有履行集体研究的决策程序,且存在超编进人现象。
4、部分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缺少人事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和盖章。
5、超职数配备干部自查工作不细致,对寺院管理专项编制在自查报表中出现漏报现象。
6、超职数配备干部自查工作档案整理缺项,没有归档整理xx以后编制部门下发的相关文件。
二、整改措施及整改情况 (一)制作民主推荐汇总表,由专人负责对全部考察文书档案中的民主推荐情况进行汇总填写,并补充首页说明,确保干部任免文书档案的系统、客观、全面。
实行考察文书档案考察组长负责制,要求考察组长对民主推荐汇总表、考察材料、考察综合汇报材料及考察中的其他材料核实签字,对于各类考察材料内容不全或不符合有关要求的,组织部门责令补充完善后予以接受。
整改情况:已将民主推荐汇总表装入干部考察文书档案。
关于档案装订顺序,待跟上级组织部门衔接后再作调整。
(二)统计从事业单位提任的干部,制作事业单位提任干部名册,组织填写《青海省国家公务员、参照管理机关工作人员调任、转任审批表》,一份装入本人档案,一份组织部门备案。
整改情况:青海省国家公务员、参照管理机关工作人员调任、转任审批表》,一份装入本人档案,一份组织部门备案。
(三)成立同仁县人事调配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同仁县干部人事调配工作暂行办法》,所有调动人员必须向人事调配工作领导小组提交调动申请报告、《青海省国家公务员、参照管理机关工作人员调任、转任审批表》和《编制审核单》,经领导小组会议集体研究同意后方能调动。
同时做好调动过程中的资料收集归档,进一步严肃人员调动工作纪律,规范工作人员调动程序。
整改情况:同仁县干部人事调配工作暂行办法》,所有调动人员必须向人事调配工作领导小组提交调动申请报告、《青海省国家公务员、参照管理机关工作人员调任、转任审批表》和《编制审核单》,经领导小组会议集体研究同意后方能调动。
同时做好调动过程中的资料收集归档,进一步严肃人员调动工作纪律,规范工作人员调动程序。
我办组成专项调研组,通过查阅资料,下单位调查摸底,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对我县机构和人员编制有关工作进行了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我县机构和人员编制现状 (一)党政群机构设置情况。
全县县直党政群机关共62个,其中县委工作机构8个,县委部门管理机构3个,(即610办、信访局、老干局);人大工作机构7个;政府工作部门25个,不占限额机构1个(即文广新局);政协工作机构5个,群众团体办事机构11个;法院1个、检察机关1个。
(二)全县行政编制数1655名(含政法),其中县直机构行政编制603名(含待分配13名)、政法机关专项编制603名,乡镇行政编制449名。
此外,机关使用事业编制共227名,主要单位有(县委办、县纪委、县政府办)。
(三)全县事业编制总量为12915名,其中全额拨款事业编制8752名,差额拨款事业编制2640名;经费自理事业编制1523名。
(四)全县财政供养人员共8983人,其中使用行政编制人员1712人、全额事业拨款编制人员7271人、差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1929人。
此外,机关后勤实有84人。
(五)乡镇机构编制人员情况。
全县乡镇机关共有正科级机构21个(镇14个,乡7个),共核定行政编制449名,实有445人,空编4名。
全县乡镇公益性事业单位130个,共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670名,实有全额人员582人,余编88名,另有灵活就业人员465人。
二、机构编制管理中存在主要问题 (一)人员编制结构不平衡。
从我县人员、编制总体情况分析,我县行政编制超编,事业编制存在余编,人员编制结构不合理,主要体现在:1、行政编制总量超编人员少,结构性超编人员相对大。
全县共有行政编制1655名,现有工作人员1711人,总量超编56人。
但结构性超编的党政机关(含乡镇)还有39个,共超编159人,其中超编人员多达8至10人的有人社局、民政局、环保局、国土局、商务局、物价局、湘阴渡镇等机关。
2、事业编制总量余编数大,少量超编情况在一些事业单位依存。
全县共有事业编制12915名,现有工作人员10535人,总量余编2380名,但还有17个事业单位存在着少量的超编人员。
如农开办、烤烟办、旅游侨务局、房产局等单位。
(二)部分机关事业单位混岗现象突出。
主要是县直机关所属事业单位人员进入其机关工作,主要集中在教育、卫生、计生、农林水、国土等部门。
主要原因在于:一是机关行政编制不足,部分单位只能从所属事业单位中安排人员到机关岗位,有的甚至担任机关中层干部; 二是机关人员结构不合理,现有人员难以满足岗位工作需要。
(三)临时聘用人员大量存在。
现全县编外聘请人员共650人,其中卫生医务人员357名、公安协警228名、机关事务人员65名(财政29人,城管36人)。
现阶段,对临时人员聘用没有明确的政策依据,而机关人员聘用和管理权限不在编制部门,对临时人员清理及规范管理,机构编制部门心有余而力不足,给编制管理带来冲击。
三、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的建议为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建立健全各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综合约束机制,推进机构设置、编制使用和人员进出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公务员法》、《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等机构编制管理有关法规政策规定,结合当前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提出如下建议:公务员法》、《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等机构编制管理有关法规政策规定,结合当前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提出如下建议》(湘政(xx)27号)规定的标准核定 3.规范审批程序。
坚持机构编制集中统一管理,凡涉及职责调整,机构、编制和领导职数增减以及经费渠道变更等事项,由机构编制部门按规定的权限和程序逐级上报审批,其他任何部门和单位无权决定机构编制事项。
涉及机构编制事项的,提交议题单位应提前征得机构编制部门的意见。
各级各部门制定规范性文件时不得就机构编制事项做出具体规定;起草领导讲话涉及机构编制事项的,必须事先征求机构编制部门的意见。
上级业务部门不得利用项目、资金、考核、评比、达标等理由干预下级部门机构编制,不得要求下级部门设立与其业务对口的机构或提高机构规格,不得要求为其业务对口的机构配备或增加编制。
业务部门制定的行业标准,不得作为审批机构编制的依据。
业务部门下发文件或召开会议擅自对机构编制事项作出的规定,一律无效。
(二)健全完善配合约束机制,严格控制机构编制和人员增长 1.坚持机关事业单位补充人员编制预审制度。
有关部门在制定招考(聘用)、政策性人员安置计划时,应事先征求同级机构编制部门的意见。
凡机关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必须先申请机构编制部门审核编制、职数、岗位情况。
要严把人员入口,防止新增超编人员。
已经超编的单位,人员只出不进满编的单位,人员先出后进,不得突破现有编制数额;空编的单位,编制有计划按需使用。
要严格按照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领导职数配备干部,不得超职数、超机构规格配备。
在不突破本单位编制限额、职数限额的基础上,注重人员结构比例,防止结构性超编。
单位无空余编制,确因工作需要补充人员的,原则上可视编制使用和当年退休人数情况先补充人员,但新进人员必须待退休人员办理退休手续后再起薪。
2.全面实行机构编制管理证制度。
各级各类机关事业单位都要建立并实行机构编制管理证制度,并严格按照机构编制管理证制度规定的内容和程序进行管理。
机构编制管理证是机关事业单位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法人登记、编制使用、人员补充、工资核定、社会保险、经费核拨等事项的凭证和依据,对机关事业单位无机构编制管理证和编制使用单补充的人员,要严格执行机构编制部门不予入编注册,组织、人社部门不予办理人员考录(聘用)、调配、审批工资和社会保险等手续,财政部门不予安排人员经费,人员一律退回的政策规定。
对机关事业单位无领导职数使用单任用的领导干部,要严格落实组织、人社部门不予办理有关手续,财政部门不予安排有关经费的规定。
纪检机关和组织、编制、监察、财政、人社部门要采取日常审查、定期检查、集中抽查等方式,加强对机构编制管理证制度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
3.积极推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制度。
加大对以《机构编制管理证》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信息系统为载体的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推行力度,确保机构设置与按规定审批的机构相一致,实有人员与批准的编制和领导职数相对应,实有人员控制在编制员额和人员结构比例规定的范围之内。
各机关事业单位要按职能定编定岗到人,不得混编、混岗。
凡调配、交流的干部,必须按规定时限办理人事关系和工资转移手续。
已调离原单位的人员,应占调入单位的编制。
要切实做好对机构编制人员变化情况的变更登记,进人和减员要及时办理入编和出编手续,保证各项实名信息全面、真实、及时。
组织、编制、财政、人社部门要建立人员编制信息定期核对制度,确保编制、实有人员及纳入机构编制管理的财政供养人员等信息相一致。
要积极消化超编人员,自然减员和其他空出的编制应首先用于消化超编人员。
严禁吃空饷人员,严禁擅自聘请临时工或长期借用下属及其它单位人员,已聘请临时工或借用人员一律清退。
要畅通人员出口,严格执行到龄即退政策。
要加大干部职工考核力度和考核结果运用,认真落实辞职、辞退等制度。
(三)严肃纪律,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要严格执行机构编制和人员调配管理工作的各项法规政策规定。
各相关部门要把执行机构编制和人员调配政策情况列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终考核内容和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内容,建立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责任追究制度,落实行政问责制。
各级组织、编制、人事干部,都要讲党性,讲原则,讲纪律,严格按照人事、编制和人员调配管理的规定,依法依规办事,切实履行职责,严禁以权谋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机构编制部门要与纪检监察部门加强协作配合,增强工作合力。
要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认真贯彻落实中编办、监察部《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暂行规定》,建立健全对违反机构编制纪律问题的举报受理制度,加强机构编制监督举报群众来信来访的受理工作。
要加大查处力度,对违规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
对超限额设置机构、擅自变更机构性质、擅自变更机构职责,违反规定增加编制,超出编制限额录用、调任、转任人员以及擅自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上级违反规定干预下级部门机构设置、职能配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配备等机构编制违纪行为负有责任的共产党员,要按照中纪委《机构编制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