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房地产销售代理合同的4大注意事项
房地产销售代理服务协议范本(5篇)

房地产销售代理服务协议范本甲方:_____地址:_____ 邮码:_____ 电话: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 职务:_____乙方:_____房地产中介代理有限公司地址:_____ 邮码:_____ 电话: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 职务:_____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独家)代理销售甲方开发经营或拥有的_____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方式和范围甲方指定乙方为在_____(地区)的独家销售代理,销售甲方指定的,由甲方在_____兴建的_____项目,该项目为(别墅、写字楼、公寓、住宅),销售面积共计____平方米。
第二条合作期限1.本合同代理期限为个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在本合同到期前的_____天内,如甲乙双方均未提出反对意见,本合同代理期自动延长_____个月。
合同到期后,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终止本合同,则按本合同中合同终止条款处理。
2.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除非甲方或乙方违约,双方不得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甲方不得在____地区指定其他代理商。
第三条费用负担本项目的推广费用(包括但不仅包括报纸电视广告、印制宣传材料、售楼书、制作沙盘等)由甲方负责支付。
该费用应在费用发生前一次性到位。
具体销售工作人员的开支及日常支出由乙方负责支付。
第四条销售价格销售基价(本代理项目各层楼面的平均价)由甲乙双方确定为_____元/平方米,乙方可视市场销售情况征得甲方认可后,有权灵活浮动。
甲方所提供并确认的销售价目表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五条代理佣金及支付1.乙方的代理佣金为所售的_____项目价目表成交额的_____%,乙方实际销售价格超出销售基价部分,甲乙双方按五五比例分成。
代理佣金由甲方以人民币形式支付。
2.甲方同意按下列方式支付代理佣金:甲方在正式销售合同签订并获得首期房款后,乙方对该销售合同中指定房地产的代销即告完成,即可获得本合同所规定的全部代理佣金。
房地产委托代理销售

房地产委托代理销售是指房地产所有权人将其房产委托给房地产中介机构或代理人进行销售的行为。
本文将介绍房地产委托代理销售的流程、优势和注意事项。
一、流程1. 委托签订:房产所有权人与房地产中介机构或代理人签订委托代理销售合同,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
2. 资料准备:房产所有权人需要准备相关的房产证明文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等。
3. 定价评估:房地产中介机构或代理人会对房产进行评估和定价,确保房产的售价合理。
4. 市场推广:房地产中介机构或代理人会通过多种途径进行市场推广,包括在房产网站、报纸等媒体上发布广告,组织房产展示会等。
5. 拓展潜在买家:房地产中介机构或代理人会针对潜在买家进行调研和拜访,了解他们的购房需求,并向他们介绍房产情况。
6. 确定买卖意向:当有潜在买家对房产感兴趣时,房地产中介机构或代理人会带领买家进行实地看房,给予他们详细的解说和推荐。
7. 协商交易:当买家对房产表示购买意向时,房地产中介机构或代理人会与买卖双方进行协商,包括房价、付款方式、签订合同等。
8. 签订合同:买卖双方达成一致后,房地产中介机构或代理人会协助双方签订购房合同,明确交易的具体内容和条款。
9. 过户交接:房地产中介机构或代理人会协助买卖双方完成过户手续,确保房产的合法所有权转移。
10. 代理费用结算:房地产中介机构或代理人会按照合同约定收取委托销售的代理费用。
二、优势1. 提高销售效率:房地产中介机构或代理人有丰富的销售经验和销售渠道,能够更快速地推广房产,吸引潜在买家。
2. 减少房产所有权人的负担:房地产委托代理销售能够分担房产所有权人的销售任务,减少其对房产市场的了解和操作的需求。
3. 专业服务和咨询:房地产中介机构或代理人可以提供专业的房产咨询和服务,为房产所有权人提供合理的销售建议和意见。
4. 扩大销售范围:房地产中介机构或代理人可以通过各种市场推广手段将房产信息传播到更广泛的受众中,提高销售机会。
房地产代理销售协议(底价包销合作方式).剖析

房地产代理销售协议(底价包销合作方式)剖析一、背景介绍作为房地产行业中重要的一环,房地产代理销售协议在房地产交易中扮演着极其重要的角色。
本文将重点分析其中一种合作方式——底价包销合作方式,通过解析该合作方式的主要内容和特点,为房产代理人员提供相关参考,以便更好地开展工作。
二、合作方式介绍底价包销合作方式是指开发商和房产代理在一定价位范围内,代理方每套房屋的价格是一定底价,开发商和代理协商一定的利润点后,代理方可以自行定价销售。
如果代理方定价超过底价,利润归代理方所有;如果代理方定价低于底价,则差价按照合同约定分摊给两个方。
三、合作方式的优缺点分析优点1.激励代理商主动销售,提高业绩。
因为代理商可以自主定价,将价格控制在相对公道的范围内,以确保差价部分的合理分配。
2.降低了企业风险。
开发商可以避免市场波动产生的风险,因为代理商自负盈亏,无须开发商承担销售风险。
3.增强抗风险能力。
对于代理商而言,如果销售情况不理想,可以通过控制价格来降低自身风险。
缺点1.市场需求不确定性较大。
因为价格是由代理商自主定价,所以市场需求和价格变化的不确定性较大。
2.价格容易低估。
如果代理商过于看重业绩而忽略了底价,可能会导致低估的情况出现。
3.合作所需的沟通和协商时间较长。
这种合作方式需要双方开展长期的沟通和协商,才能达成共识并签署协议。
四、合作方式的注意事项1.底价的确定应该经过双方充分沟通和协商,不能盲目高估。
2.双方在签署合同前应该规定好价格波动范围,并在经济普遍危机的情况下进行修订或者退出合作。
3.双方在一起共事的过程中,应该相互信任和支持,不要互相计较。
只有这样,合作才能够持续并取得成功。
五、底价包销合作方式在房地产销售中有着重要作用,通过对其优缺点的分析可以看出,这种合作方式有着不少的优点,但同时也有一些需要注意的问题。
只有双方能够充分沟通、相互信任和支持,合作才会有所成果。
我们期待在今后的房地产交易中能够看到更多有效的合作方式。
房地产代理合同签订流程中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房地产代理合同签订流程中的注意事项有哪些?1、仔细阅读合同内容2、认准签约主体3、注意土地使用年限4、注意开发商的五证5、明确商品房基本情况6、明确商品房所在项目基本情况7、明确计价方式及价款8、明确付款方式及期限9、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10、约定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11、明确交房期限及条件12、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我国房地产市场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在不断的规范化、专业化、集约化,房屋的开发由开发商完成,工程建设由建筑商完成,房产销售一般由开发商委托专门的销售代理公司完成,那么,在房地产代理合同签订流程中有哪些需要注意的事项呢?房地产代理合同签订流程中的注意事项有哪些1、仔细阅读合同内容拿到《商品房买卖合同》后,首先仔细阅读其中的内容,在自己全部理解之后才开始签约。
2、认准签约主体仔细验证房地产开发商的基本资料,确认企业名称与营业执照的名称完全一致,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纠纷。
很多开发商都会委托代理公司代销自己的楼盘。
因此,购房者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无论接触的是开发商还是其委托的销售公司,都应认准签约主体,在交易中所涉及的所有书面文件、材料也都应由签约主体出具。
这样才能避免“一房多售”或骗取房款后携款潜逃的现象发生。
3、注意土地使用年限住宅的土地使用权年限为70年,商业用地40年,如开发商取得土地使用权较早,而购买人签订合同较晚,则对购房人的土地使用权有一定影响。
4、注意开发商的五证看开发商的五证是否齐全,证件齐全了,说明开发商的房屋具备合法销售的条件,才可以签约。
5、明确商品房基本情况购买人首先应明确约定所购房的具体楼号、楼层及房号,以避免开发商一房多卖。
其次在明确约定楼盘的层高和主体结构、建筑面积、套内面积,明确约定房型(几室几厅)。
6、明确商品房所在项目基本情况要明确约定合同中的各项目,如绿化率、物业管理用房、停车场建筑面积等。
并约定全体业主享有《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各项权利,明确约定车库、停车场的所有权、使用权购房合同,购房合同怎么签,购房合同签订流程,购房合同注意事项7、明确计价方式及价款明确约定房屋的总价款及计价方式,对房价款外的费用,不要作约定。
房地产代理销售合同陷阱案列

房地产代理销售合同陷阱案例房地产销售代理合同是指委托人委托代理人在一定期限内,代理销售房屋并可以获取相应佣金的合同协议。
作为购房者或者销售者,在签订代理销售合同之前应该了解合同内容,以避免合同陷阱。
本文将介绍一些常见的房地产代理销售合同陷阱案例。
一、超时违约条款超时违约条款是指在合同中规定,超过一定期限未出售房屋的,代理人需要支付一定违约金给委托人的条款。
这种条款会让代理人感到有压力去出售房屋,但如果卖方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销售,代理人将会承担不必要的责任。
在签署代理销售合同时,销售方应该仔细阅读此类条款,并确定在什么情况下违约金的付款是合法的。
二、独家代理权独家代理权条款是指在合同中规定代理人具有唯一的销售权,而卖方不得另行委托其他代理公司代理销售的条款。
这条款可能导致代理人对于销售房屋的能力更多地取决于独家权力,而不是他们的专业能力和经验。
因此,在签订代理销售合同之前,卖方应该确保代理人有足够的能力和经验来出售房屋,或者委托其他代理公司。
三、收费方式代理销售合同中的收费方式是指代理人从委托人处获得的佣金方式。
例如,一些代理销售合同可能规定代理人可以在销售价格增加时获得额外佣金,这可能会导致代理人更关注销售价格而不是购房者的利益。
为了避免此类情况,购房者和卖方应该在签订代理销售合同之前,明确佣金方式等细节。
四、中介费用代理销售合同中的中介费用指代理人从卖方或买方收取的额外收费,这些费用不包括销售佣金。
例如,代理人可以收取“广告费”或者“房屋信息费”等费用。
这些额外的收费可能会让购房者或卖方感到困惑或不知情,并增加购房成本。
在签订代理销售合同时,应该确保中介费用清晰明了,并避免附加额外的费用。
五、合同细节除了上述合同细节之外,还有一些其他的合同细节需要注意。
购房者和卖方应该仔细阅读合同中的所有细节,并明确以下事项:•如果购房者需要退出协议,他们应该如何操作?•如果卖方需要终止代理销售合同,代理人是否需要支付违约金?•在什么情况下代理人需要提供房屋报告?以上是一些常见的房地产代理销售合同陷阱案例。
房地产销售代理合同(范本)8篇

房地产销售代理合同(范本)8篇篇1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注册地: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乙方(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注册地: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房地产销售业务,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达成以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一、代理事项及授权范围1.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其房地产销售业务,具体项目情况如下: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项目地址:________________房屋类型:________________(住宅、商业、办公等)房屋数量:________________套/间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其他相关事项:________________。
2. 乙方应在授权范围内,以甲方的名义开展房地产销售代理工作,遵守法律法规,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超出代理权限或从事其他违法违规活动。
二、代理期限及佣金支付方式1. 代理期限为______年,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
期满后如需续签,双方应在本协议到期前30天内协商并签订新的代理合同。
2. 佣金支付方式:按照销售业绩进行支付,具体佣金比例及支付方式如下:(1)销售业绩达到_____万元,支付佣金比例为____%;(2)销售业绩达到_____万元,支付佣金比例为____%;(3)佣金支付方式:每______月/季度支付一次,具体支付时间和金额按照销售业绩计算。
3. 甲方应按照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佣金,如因甲方原因导致延迟支付,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滞纳金。
滞纳金计算方式为延迟支付金额的____%乘以延迟天数。
房地产经纪操作实务知识点 第3章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签订

第三章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签订第01讲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签订第一节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概述一、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的含义和作用(一)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的含义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是指房地产经纪机构和委托人之间就房地产经纪服务事宜订立的协议。
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是房地产经纪机构与委托人之间约定权利义务的书面文件,是经纪机构开展经纪活动的必备要件。
(二)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的作用签订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不仅对房地产经纪机构、房地产经纪人员,而且对委托人同样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一是,确立了房地产经纪机构与委托人之间的委托关系。
委托关系建立后,房地产经纪机构和委托人的行为就受到《合同法》、《民法通则》、《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约束。
二是,明确了房地产经纪机构和委托人的权利和义务。
签订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以后,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非依法律规定或者取得对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如果一方当事人未取得对方当事人同意,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守约方可向法院起诉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承担违约责任。
三是,建立了房地产经纪机构和委托人之间解决纠纷和争议的有效依据。
在房地产经纪活动中,房地产经纪机构和委托人由于某些认知的差异,难免产生纠纷和争议。
签订了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使得双方可以依照合同约定处理纠纷和争议,避免产生更大的矛盾。
二、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的主要类型1.按照提供房地产经纪服务的方式分房地产经纪机构提供经纪服务的方式有居间服务和代理服务,现阶段,我国存量房经纪服务主要是居间服务,新建商品房经纪服务主要是代理服务。
针对这两种服务方式,可以签订房地产居间合同和房地产代理合同。
2.按照委托的事项或服务内容分类按委托人委托的事项或要求提供的服务,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可以分为房屋出售经纪服务合同、房屋出租经纪服务合同、房屋承购经纪服务合同和房屋承租经纪服务合同。
房屋代理销售常见风险防范-代理公司角度

代理销售常见风险防范一、代理协议(一)常见法律纠纷1、代理模式选择:发生纠纷主要为代理模式是独家代理还是排他代理约定不明,特别是在独家代理的情况下,开发企业能否自行销售没有作出明确约定;2、代理服务范围:对经纪公司的具体服务范围约定不明确发生争议,特别是在商品房买卖合同成功签约后,经纪公司是否提供客户人住手续、处理客户售后服务等后续事项约定不明;3、酬金计算方式:代理销售合同一般采用佣金计取加溢价分成模式,针对佣金支付期限、支付金额特别是溢价分成金额发生争议较多,主要原囚在于对“销售底价”的约定不明(底价为平均底价还是单套底价);还有就是对于开发公司内部认购的或者关联公司客户签约的,是否计算佣金等;4、签约成功标准:随着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的出台,由于国家调控政策导致签约不能或贷款不能的,或者由于开发企业自身原囚不与认购人签订买卖合同的,是否属于经纪公司销售代理“签约成功”,容易引发纠纷;5、退房佣金计算:在经纪公司的}_作下,定购人与开发企业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但由于贷款不能审批或买受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购房款等原囚,导致买受人选择退房或开发企业依法解除合同的,此种情形佣金如何计算易引发纠纷;6、双方资质资格:囚经纪公司不具有相关资质,所签代理销售合同的效力,代理销售的房地产项目如不符合顶售条件,签订认购协议后未正式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如合同无效或解除后双方责任承担等也易发生纠纷。
(二)防范措施与合同条款设计1、代理销售的标的:对合同项下的楼盘的基本情况作出明确描述,特别是对楼盘取得的诸如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发许可证、顶售许可证等文件予以明确并作出附件列明;2、代理服务的内容与代理模式:以清单方式将经纪公司服务的全部事项分项列明,对服务标准、服务质量等作出具有操作性的考核要求;同时,对代理模式即独家代理或是排他代理等作出明确规定,避免出现经纪公司与开发企业、其他经纪公司同时销售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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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房地产销售代理合同的4大注意事项
房地产销售代理在我国是一个较新的行业,很多开发商也只是开始初步的尝试。
目前,对开发商来说,除了开发以外,如何与代理商签订委托代理合同,规范双方的权利义务,成了他们最为关心的问题之一。
签订房地产销售代理合同要重点注意哪些方面呢?
一、代理方式的选择
房地产销售代理方式按委托人对代理人授权的大小,可分为一般代理、独家代理和包销。
一般代理,是指委托人在同一地区和期限内,可选定一家或几家代理商作为一般代理人,根据代销的实际数量按协议规定的办法付给佣金,委托人可直接与该地区的买主成交,其直接成交部分,不向代理商支付佣金。
独家代理,是指委托人给予代理商在规定地区和一定期限内享有代销专营权的代理,委托人在该指定地区和时间内,不得委托其他第二个代理人,且商品房出售前的所有权归委托人,由委托人负责盈亏。
商品房包销,与独家代理十分相近,但不同之处在于包销人承担销售剩余商品房的购买义务。
由此可见,在签订房地产销售代理合同时,确定一般代理、还是独家代理、或是包销,对开发商来说是至关重要的。
不同的代理方式,开
发商承担的风险责任也不同,开发商应根据自身的情况,并结合代理商的资信情况,选择相应的代理方式。
这里,需要提醒广大开发商,在拟订合同的时候,一定不要嫌麻烦,千万要将选定的代理方式以书面的形式表述清楚。
如选择包销,则要以合同的形式明确约定房地产包销商对包销范围内的房屋自定销售价格,允许其赚取高于开发商给予的销售基价之上的那部分溢价,并对其不能在包销期限内售出的房屋承担购买责任。
二、代理的期限及代销的任务
代理商的代理不可能是无期限地售完为止,因此,开发商与代理商签订的房地产销售代理合同的主要条款之一便是确定销售时间,同时,还要在合同里明确具体时间内的销售数额是多少,即明确具体的代销任务,销售任务可以以平方米计算,也可以以套或幢计算,不管采用哪种计量方式,都要明确规定在某一具体的时间销出具体数额的房产。
三、奖惩条款的设定
为了有力地促进房地产销售代理工作,开发商在代理合同里设有奖励条款,即如果代理商提前售完所代销的物业,应该给予一定的奖励。
如根据提前的时间,设立不同的奖励标准。
同样,为了让代理商明确
自已的责任,使代理商感到有压力,开发商应在合同里增加惩罚条款,在合同约定的时间里,如果代理商没有售完约定的物业,开发商有权按比例减少代理商的佣金,用这样的机制,可以有效地调动代理商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使他们的经济效益和销售成绩挂起钩来。
奖惩条款要结合上述代销的任务来设定,这样才能使代理商更加明确自已的责任,这样才是开发商保护自身利益的有效手段。
四、关于售房宣传广告的约定
一般地说,开发商选择商品房代销的,那么商品房的广告宣传是由代理商负责的,开发商只需向代理商提供商品房的基本资料即可。
但如果代理商在对外广告宣传中,弄虚作假,买受人因相信虚假广告内容而签订合同从而引起索赔纠纷,开发商也是应承担责任的。
原因有二:其一,代理商是以开发商的名义对外实施广告宣传的,对于买受人来说,开发商才是当事人;其二,开发商有义务对代理商的售楼广告的内容进行审查和监督,这是义不容辞的法律义务和社会责任。
根据人民法院的审判实践,代理商因制作虚假广告,应承担直接赔偿责任;开发商因疏于对售楼广告的审查与监督义务,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由此可见,开发商委托了房地产销售代理后,并不意味着一劳永逸了,开发商还应密切关注售房宣传广告的对外发布情况,及时发现并纠正代理商的不当行为。
同时,对于售房宣传广告方案的最终确定权应在
合同中明确约定归属于开发商,而且对于开发商确认的方式及代理商违约发布广告应承担的责任等内容也应具体、明确地体现在合同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