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全国电力建设企业资质和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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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电建〔2012〕498号关于印发《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管理暂行办法》

中电建〔2012〕498号关于印发《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管理暂行办法》

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文件中电建〔2012〕498号关于印发《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总部各部门、事业部,各成员企业(单位),西藏代表处:《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管理暂行办法》已经集团公司第十七次党政联席会议审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中国电建2012年12月28日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需要,建立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的人才评价机制,客观、公正、准确地评价专业技术人员的学识和专业技术水平,结合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是对专业技术人员具备的学术、技术水平的评价,可作为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聘任、人才流动和参加学术技术活动的依据。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管理实行评、聘分开。

第三条国家统考和实行考评结合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和评审,按照国家或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集团公司具有工程系列、经济系列、会计系列各级别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权和审批权,政工系列高级资格评审权(评审结果报国资委审批)、中初级资格的评审权和审批权,一级企业法律顾问评审权(评审结果报国资委审批)、二级及以下企业法律顾问的评审权和审批权。

第五条第三、四条范围之外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经征得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同意,可委托具有评审权的机构进行委托评审。

第六条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是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落实集团公司有关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规定,承办集团公司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的日常事务,授权集团公司成员企业开展相关职称评审工作。

第七条集团公司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采取“集团统一报备,分级组织评审,集团审核确定”的原则。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权,由集团公司向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资委进行申请报备。

国家能源局关于同意成立能源行业电力市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复函

国家能源局关于同意成立能源行业电力市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复函

国家能源局关于同意成立能源行业电力市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复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能源局•【公布日期】2023.08.14•【文号】国能函科技〔2023〕23号•【施行日期】2023.08.1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电力及电力工业正文国家能源局关于同意成立能源行业电力市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复函国能函科技〔2023〕23号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报来《关于能源行业电力市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建方案的请示》(中电联标准〔2022〕265号)收悉。

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同意成立能源行业电力市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其编号、职责范围、秘书处承担单位、委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请根据《能源行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实施细则》和《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完善能源行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的通知》(国能发科技〔2021〕9号)有关要求,对新成立的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加强指导和管理。

要充分发挥秘书处承担单位的自主性,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建设开放式的标准化工作平台。

三、请按照《国家能源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快能源领域新型标准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能发科技〔2020〕54号)有关要求,扎实推进电力市场领域的新型标准体系建设,严格按照各类标准的属性定位开展相关标准制修订工作。

要避免标准之间、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之间、能源行业标准化管理机构之间交叉重复,确保标准体系协调统一。

四、请组织相关领域的企业、社会团体、教育机构、科研机构等一体化推进本领域技术创新、工程示范和标准化,加强标准全生命周期管理,确保标准质量并推动标准的有效实施和推广应用,切实发挥标准在推动能源高质量发展中的支撑引领作用。

附件:能源行业电力市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国家能源局2023年8月14日。

管理办法-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

管理办法-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

电力工程调试能力资格管理办法(2013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电力工程调试的行业管理,提高电力工程调试质量,依据现行的国家关于行业协会的指导性文件等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以下简称中电建协)的会员单位。

第三条电力工程调试企业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二级法人资格,且具备本办法规定的从事电力工程调试的能力。

第四条电力工程调试企业的能力资格是根据从事电力工程调试企业所具备的人员数量和素质、技术装备、管理水平、调试业绩、社会信誉等基本条件核定,由中电建协批准的调试等级认证资格。

第五条为使电力调试行业健康有序的发展,特规定调试企业能力资格数量:特级电源工程类调试企业25家;特级电网工程类调试企业23家。

特级、甲级调试企业数量不超过调试会员单位总数的40%。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能第六条全国电力工程调试企业的能力资格由中电建协统一管理。

并成立“电力建设企业/人员资格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资格管委会)。

第七条资格管委会的职能是制定有关政策和规定,负责重大问题的裁决,并监督执行。

第八条资格管委会下设调试能力资格管理办公室,负责电力工程调试企业人员的评审、备案、变更、复审等日常管理工作并定期向管委会汇报。

第三章调试企业的能力资格等级标准和业务范围第九条电力工程调试企业的能力资格分为电源、电网工程两类,并各分为特、甲、乙、丙四级。

标准如下:一、电源工程类(一)特级必备条件1、调试企业的技术负责人应具备15年及以上的电力建设、生产或试验研究的经历,其中从事电力调试经历不少于7年,并具有高级技术职称。

2、调试企业内部锅炉、汽机(从事水电厂调试的须配水机)、电气、热工、化学和环保等专业配备齐全,技术装备和检测设备能满足1000MW及以上机组调试的需要。

3、调试企业具有调试资格的人员70人以上,其中具有一级调试总工程师资格的人员不少于6人,具有二级调试总工程师资格的人员不少于6人,每个专业具有调试工程师资格的人员不少于6人,其余技术人员具有调试员资格。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成立能源行业电力应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批复-国能综科技[2012]191号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成立能源行业电力应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批复-国能综科技[2012]191号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成立能源行业电力应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批复正文:----------------------------------------------------------------------------------------------------------------------------------------------------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成立能源行业电力应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批复(国能综科技〔2012〕191号)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报来《关于报送能源行业电力应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建材料的请示》(中电联标准函〔2012〕66号)收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成立能源行业电力应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标委会),编号为NEA/TC25,标委会秘书处设在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

二、同意第一届标委会由36名委员组成(名单见附件),郭剑波任主任委员,蒋锦峰、王利群、牛保红和杜灿勋任副主任委员,陈希任秘书长。

三、标委会主要负责能源行业电力应急预案、电力应急指挥中心、电力应急培训演练、电力应急物资、电力应急平台、发电厂应急、电网应急、电力应急能力评估和电力应急产品等相关的标准化工作。

四、请你会按照《能源领域行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负责管理标委会,秘书处负责日常管理及标准立项、报批等工作。

附件:第一届能源行业电力应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NEA/TC25)委员名单国家能源局综合司2012年8月8日附件:第一届能源行业电力应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NEA/TC25)委员名单序号姓名标委会职务单位职务职称1郭剑波主任委员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院长/教高2蒋锦峰副主任委员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副局长/教高3王利群副主任委员国家电网公司副主任/高工4牛保红副主任委员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副主任/教高5杜灿勋副主任委员中国华能集团公司6陈希秘书长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所长/教高7朱朝阳副秘书长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副所长/高工8党黎军副秘书长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技术监督部副总工程师/研究员9苑舜委员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东北监管局处长/教授10王理金委员国家电网公司高工11贾小铁委员国网信息通信有限公司12蒋琨委员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处长/高工13温振举委员华能山东发电有限公司运河发电厂副总工/高工14王博委员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副处长/高工15王力光委员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高级主管/高工16刘穆轩委员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处长/高工17潘宏委员国电大渡河公司龚嘴水利发电总厂主任/工程师18闵聿华委员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一级职员/高工19胡振华委员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副处长/高工20张祥全委员国家电网公司西北分部处长/高工21张小涛委员江苏省电力公司副主任/高工22游仁敏委员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主任/高工序号姓名标委会职务单位职务职称23倪建立委员陕西省电力公司副主任/高工24郝宗良委员宁夏回族自治区电力公司处长/高工25龚波涛委员上海市电力公司副主任/高工26贺鸿委员河南省电力公司副主任/高工27王肃委员山东电力集团公司副主任/高工28沈国栋委员江西省电力公司副主任/高工29吴濡生委员安徽省电力公司主任/高工30杨绍群委员广东电网公司科长/高工31周海委员云南电网公司副主任/高工32李庚银委员华北电力大学副院长/教授33葛秦岭委员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副处长/高工34徐荥委员河南省电力勘测设计院主任工程师/高工35高克利委员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所长/教高36严剑峰委员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室主任/高工——结束——。

电力工业部关于印发《电力工程建设监理规定》和《火电、送变电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的通知

电力工业部关于印发《电力工程建设监理规定》和《火电、送变电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的通知

电力工业部关于印发《电力工程建设监理规定》和《火电、送变电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电力工业部(已撤销)•【公布日期】1995.07.07•【文号】电建[1995]410号•【施行日期】1995.07.07•【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电力及电力工业正文电力工业部关于印发《电力工程建设监理规定》和《火电、送变电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的通知(1995年7月7日电建[1995]410号)为改革电力工程建设管理体制,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加强对电力工程建设监理工作的管理,提高电力工程建设的投资效益和社会效益,我部制定了《电力工程建设监理规定》、《火电,送变电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自即日起施行。

原《电力工程建设监理暂行规定》、《火电、送变电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注册管理试行办法》同时废止。

附件:一、电力工程建设监理规定二、火电、送变电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附件一:电力工程建设监理规定(1995年6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改革电力工程建设管理体制,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建立电力工程建设监理制度,加强对电力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提高电力工程建设的投资效益和社会效益,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电力工程建设监理,包括电力行业主管部门对电力工程建设监理工作的管理,和监理单位受业主或建设单位(下简称委托方)委托,对火电或送变电工程建设项目实施的监理。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监理单位是指从事火电、送变电工程建设项目监理,取得《资质等级证书》,具有法人资格的电力工程建设监理公司和取得《监理许可证书》兼承火电、送变电工程建设项目部分监理业务的电力工程勘测设计、咨询(顾问)、科研、工程建设等单位(下简称监理单位)。

第四条国内各投资渠道的火力发电、送变电、热电联产等新、扩、改建工程建设项目均应委托电力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实施监现。

电力工程调试能力资格管理办法[2013版]

电力工程调试能力资格管理办法[2013版]

电力工程调试能力资格管理办法(2013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电力工程调试的行业管理,提高电力工家。

第六条全国电力工程调试企业的能力资格由中电建协统一管理。

并成立“电力建设企业/人员资格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资格管委会)。

第七条资格管委会的职能是制定有关政策和规定,负责重大问题的裁决,并监督执行。

第八条资格管委会下设调试能力资格管理办公室,负责电力工程调试企业人员的评审、备案、变更、复审等日常管理工作并定期向管委会汇报。

第三章调试企业的能力资格等级标准和业务范围第九条电力工程调试企业的能力资格分为电源、电网工程两类,并12364过两台1000MW及以上超超临界机组的调试。

5、具有编制1000MW及以上超超临界机组调试大纲、技术措施及反事故措施的能力。

6、有独立完成500kV及以上升压站调试工作的人员、技术、装备和业绩。

7、调试企业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万元及以上。

8、企业有健全的各项管理制度,有适合国情、符合企业实际的先进的管理机制,管理手段现代化。

9、企业具有健全的标准化管理体系,已取得GB/T19000 idt 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GB/T2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12机组3程师资格的人员不少于5人,具有二级调试总工程师资格的人员不少于5人,每个专业具有调试工程师资格的人员不少于5人,其余技术人员具有调试员资格。

4、调试企业具有10年以上电力工程调试经历,在近3年已独立完成过两台600MW机组的调试。

5、具有编制600MW机组调试大纲、技术措施及反事故措施的能力及业绩。

6、有独立完成500kV及以上升压站调试工作的人员、技术、装备和业绩。

7、调试企业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00万元及以上。

89”12、调试企业内部锅炉、汽机(从事水电厂调试的须配水机)、电气、热工、化学和环保专业配备齐全,技术装备和检测设备能满足200MW级机组调试的需要。

3、调试企业具有调试资格的人员50人以上,其中具有二级及以上调试总工程师资格的人员不少于4人,每个专业具有调试工程师资格的人员不少于4人,其余技术人员具有调试员资格。

关于印发《电力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

关于印发《电力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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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电力建设行业

全国电力建设行业

全国电力建设行业统计工作会议会议资料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北京目录一、关于成立电力建设行业统计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2)二、关于印发电力建设行业统计管理委员会成立大会暨第一次工作会会议纪要的通知 (4)三、电力建设行业统计管理办法 (7)四、调查表式 (11)(一)上报国家统计局报表 (11)(二)行业统计报表 (21)(三)电力监理、调试报表表式 (24)五、电力建设行业统计总则 (31)六、建筑业统计报表指标解释 (34)七、行业统计报表指标解释 (87)八、全国电力建设行业统计工作网上申报学习指南 (96)九、布置电力建设行业统计年报工作 (108)十、全国电力建设行业统计网络体系 (109)一、关于成立电力建设行业统计管理委员会的通知各会员单位:根据中电联《关于委托开展电力建设企业统计工作的函》(中电联统计〔2011〕64号),电力建设行业的统计工作由中电建协负责。

为加强电力建设行业统计工作的组织领导,经中电建协研究决定成立电力建设行业统计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电力行业统计工作由中电联归口管理,中电建协负责电力建设行业统计体系建立、统计报表制度修订、统计数据整理汇总、统计报表备案上报和统计数据信息共享服务等工作。

二、管委会主要职能是审查行业统计报表制度、年度统计报表的备案、上报和重大统计工作方案、计划的审定等工作。

三、组织机构主任委员:尤京薛静副主任委员:陈景山刘伟涛吴云喜方森华委员:中电建协尤京中电联薛静中电建协陈景山中电联刘伟涛国家电网公司吴云喜南方电网有限公司方森华甘丹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周民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李国华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田京中国华电集团公司魏泽黎中国电力投资公司熊建明中国水电集团公司郝维华郑英于颖中国葛洲坝集团许卓胤中国安能建设总公司项正军北京国华电力公司闫子政浙江能源集团公司贺贤坤中广核集团工程公司宁小平中电建协火电专委会蒋林弟沈夫林胡建军郭广强中电建协水电分会李福生严四海郑桂斌中电建协送变电专委会袁小超齐观庆张瑶华中电建协监理专委会陈进军尹展中电建协调试专委会顾红柏刘庆鑫中电建协企业部徐文中电建协办公室冯珊珊中电建协行业部陈渤中电建协行业部石玉成中电建协行业部孙世杰中电建协行业部李计东四、管委会下设行业统计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设在中电建协行业部,负责行业统计的日常管理工作和统计咨询专家的组织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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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电建协企〔2012〕8号
关于公布2012年第三期电力工程质量评价从业人员岗位资格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电力工程质量评价从业人员管理办法》的规定,经培训、考试、评审、公示、审批等程序,胡殿金等90人取得电力工程高级质量评价师岗位资格(名单见附件1);张文昕等158人取得电力工程质量评价师岗位资格(名单见附件2)。

现予以公布。

附件:1、电力工程高级质量评价师人员名单
2、电力工程质量评价师人员名单
二О一二年九月四日
附件1:
电力工程高级质量评价师人员名单
附件2:
电力工程质量评价师人员名单
- 11 -
主题词:公布质量评价从业人员岗位资格通知-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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