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政策性担保和再担保机构建设 破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难题-2019年精选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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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面临的融资问题及应对策略

小微企业面临的融资问题及应对策略

小微企业面临的融资问题及应对策略文章标题:小微企业融资之道:困境与策略一、小微企业融资现状分析小微企业是指员工不超过300人,年营业额不超过5000万元的企业。

在中国,小微企业是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但由于规模较小、信用记录不足、风险较高等因素,小微企业往往面临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

这使得许多小微企业无法获得足够的资金支持,限制了它们的发展空间。

1.1 融资难题小微企业由于规模小、信用不足等原因,很难通过传统金融机构获得融资支持。

银行大多对小微企业采取严格的信贷审查,要求提供大量的抵押品和担保措施,这对于资金短缺的小微企业来说是一个巨大的障碍。

由于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的了解有限,很难全面评估其经营状况和风险情况,也使得融资难度增加。

1.2 融资贵问题即使一些小微企业能够获得融资支持,但由于其风险较高和抵押品不足,往往需要支付高昂的利率和费用。

相比之下,大型企业可以通过规模效应和较好的信用记录获得更低成本的融资,这使得小微企业的融资成本相对较高,增加了企业的经营负担。

二、小微企业融资应对策略尽管小微企业融资面临诸多困难,但也并非没有方法应对。

以下是几种应对策略,希望能给小微企业在融资方面提供一些启示。

2.1 积极寻求政府支持政府对小微企业的支持政策日益完善,诸如小额贷款、担保机构、创业基金等政策层出不穷。

小微企业可以积极了解政府的相关政策,并主动申请相关支持。

一些地方政府也会组织各类创业大赛、项目评比等活动,为小微企业提供一定的资金支持和政策扶持。

2.2 多元化融资渠道小微企业可以不断地寻求各种融资渠道,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贷款、小额贷款公司、民间借贷、股权融资、债券融资等。

一些互联网金融平台也为小微企业提供了拓展融资渠道的可能。

2.3 完善企业自身管理与财务状况小微企业自身的管理和财务状况也是获得融资支持的重要因素。

企业可以通过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提高财务透明度、积极开展信用建设等手段,增强自身的融资能力和吸引力。

小微企业融资难原因及解决对策

小微企业融资难原因及解决对策

小微企业融资难原因及解决对策1.银行贷款门槛高。

传统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往往审查严格,要求较高的抵押品和信用担保,对于刚刚起步或者信用较差的小微企业来说很难符合银行的要求。

解决对策:政府可以出台相关政策,鼓励银行对小微企业提供更多贷款支持。

例如,可以推出一系列优惠的融资政策,如减少贷款利率、降低抵押品要求等。

2.盈利能力不稳定。

小微企业的盈利能力相对较低,特别是在刚刚起步阶段,往往面临着生存压力,难以承担高额贷款利息。

解决对策:政府可以提供财政资金支持,为小微企业提供低息或无息贷款,降低融资成本。

同时,政府还可以鼓励金融机构开展风险投资,为小微企业提供股权融资的支持。

3.缺乏有效的信用担保措施。

小微企业往往无法提供足够的抵押品或担保人,导致难以获得银行的支持。

解决对策:政府可以加强对小微企业信用担保的支持。

例如,设立专门的担保机构,为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提供信用担保服务,提高小微企业的信用评级,增加其融资机会。

4.信息不对称问题。

小微企业往往缺乏与金融机构合作的经验,对融资的相关知识了解不足,导致信息不对称,增加了金融机构的风险。

解决对策:政府可以加强对小微企业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融资意识和能力。

同时,也可以鼓励金融机构与小微企业建立更密切的合作关系,提供个性化的融资方案,帮助小微企业解决融资难题。

5.外部环境因素。

小微企业所处的行业环境、经济形势等外部因素可能会对融资产生负面影响,使得金融机构更加谨慎对待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

解决对策:政府可以通过调整宏观经济政策,为小微企业创造更好的外部环境。

例如,降低税收负担、减少行政审批等,进一步激发小微企业的发展潜力,提高其融资成功率。

总之,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的关键是政府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提供更多的财政和金融支持。

同时,金融机构也应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和信任,通过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为小微企业提供更多融资渠道和方式。

娄底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的意见-娄政发〔2019〕5号

娄底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的意见-娄政发〔2019〕5号

娄底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的意见正文:----------------------------------------------------------------------------------------------------------------------------------------------------娄底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的意见娄政发〔2019〕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娄底经开区、万宝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局委办、各直属机构:为进一步强化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功能,破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困境,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促进全市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有效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作用切实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6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融资担保行业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7〕7号)、《中共娄底市委娄底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金融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娄发〔2017〕6号)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一)基本原则。

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统分结合、管理科学、运营规范”的要求,通过建立政银担合作机制、风险共担机制、风险补偿机制和绩效考核机制,以“扶小微、广覆盖、低费率、可持续”为基本原则,主要以小微企业和“三农”为服务对象,加快推进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进一步提升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服务能力,助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

(二)发展目标。

全面构建“政、银、担”风险分担合作机制和“政、银、园、担”工作联动机制。

力争到2021年,建成覆盖全市的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和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全市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担保额累计突破50亿元,担保服务中小微企业1000家以上,在保余额30亿元以上;支持符合全市产业发展规划的重点企业200家,为全市经济发展和产业升级提供强大助力。

政策性担保公司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工作建议

政策性担保公司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工作建议

政策性担保公司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工作建议在多方推动下,政策性担保公司在业务发展、风险控制等方面取得了较大进展,但仍然面临业务发展缓慢、银担合作推进慢、存量风险化解慢等问题,影响和制约了政策性担保公司作用的发挥。

一、基本经营情况(一)担保业务有所发展一是担保业务规模稳中有升。

截至2023年3月末,在保责任余额3.33亿元,同比增长25.88%;在保户数98,同比增长11.36%,逐步扭转了担保规模连续三年的下降趋势。

二是工程履约担保业务不断发展。

在继续扩大传统融资担保业务规模的同时,不断发展工程履约担保新业务。

截至2023年3月末,工程履约担保在保责任余额7510万元,同比增长9.27倍;在保项目93笔,同比增长8.3倍,全年新增担保业务6740万元。

三是加大对涉农、小微领域及企业复工复产的支持。

截至2023年3月末,涉农和小微企业在保责任余额2.27亿元,占全部在保责任余额的97.49%。

2020年全年累计为79家小微企业提供担保1.99亿元,累计为涉农领域提供担保3363万元。

(二)银担合作逐步推进2020年5月“政银担”项目落地后,担保公司新增了2家合作银行,新增政银担贷款3125万元。

截至2023年3月末,担保公司已与区内5家银行开展合作,授信规模达4.1亿元。

与工商银行、建设银行、邮储银行和恒丰银行的合作正在推进,与银行、农商行的新增担保合作已提上日程。

(三)代偿风险上升势头得到控制截至2020年末,担保公司在保不良金额1680万元,同比下降32%;在保不良率 5.27%,同比下降 3.8个百分点;代偿率4.61%,同比下降7.47个百分点。

2020年全年代偿金额1255万元,同比减少3810万元。

年末风险拨备金额3656万元,占全部在保责任余额的14.6%,风险拨备充足。

同时,通过分期还款等方式压降存量业务风险敞口,全年共压降3000余万元,整体代偿风险上升势头基本得到控制。

二、当前面临的问题(一)业务规模发展缓慢一是担保业务总体规模增长缓慢。

发展政策性金融 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

发展政策性金融 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

游 离实 体经济 变 成 游资和 热钱 ; 而 中小 源 和 补 偿 机 制 。一 是 政 策 性 银 行 普 遍
企 业作 为 实体 经 济 的 基 础 正 面 临融 资 存在 资金 筹集 渠道 单一 、 市场 化 筹资机
融资 贵 叠加 形成 的发展 瓶 颈 。 2 0 1 2 有 效 缓解 融 资 难 , 政 策性 难 、 年 中央 金 融 工作 会 议 强调 金 融 要 回 归 金 融具有基础 性作用
政 策性金 融是 应对 实体 经济 “ 空心 策性 金 融 对 于 商业 性 金 融机 构加 强中
缓解 中小企业融资难, 解决金融业与制 化 ”风险 的 迫切 需要 。实体经 济 是一 国 小企 业金融 服 务上的带 动能 力有 限 , 未
造 业 利润率倒 挂 问题 的必然选 择 , 是遏 经济 立 身之 本 , 当前 , 我 国实 体 经济 发 充分发挥 政策 性金融 的杠杆 作用 。 制 产业 空心化 、 优化 中小企 业 发展 环境 展 呈现 “ 空心 化 ”趋 势 , 大 量社 会 资本 的必 由之 路。 第三 , 尚未建 立长效 稳定 的资 金来
第 四, 中小企 业信 用担保 再担 保 体
发展政 策性 金融 破 解 中小企 业融 资难 题
文,“ 政 策性金融 促进 中小 企业发展 ”课题 组
中 小 然 企 而 业 , 近 是 年 我 来 国 实 , 随 体 着 经 投 济 资 的 环 基 境 础 不 。
断 恶化 , 中小企 业 生产 经 营困难 ) o l i n, 为 制约中小企 业 生存发 展的突 出瓶颈 ,
渠道, 但 由于存 在 金融 市场 失 灵 、 风 险 务 于实体 经济 的重要着力点 。 分担 机 制不健 全 、 多重信息 不对 称 等 问 题, 商业性 金 融对 于满足 中小企 业 融资 需 求 存 在 巨大 缺 口。 在 此 背景 下, 破 解 长 期制 约 中小 企 业 发 展 的 融 资难 题 亟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有效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作用切实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指导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有效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作用切实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指导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有效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作用切实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2019.01.22•【文号】国办发〔2019〕6号•【施行日期】2019.01.22•【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金融综合规定正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有效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作用切实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融资担保行业加快发展的意见》(国发〔2015〕43号),按照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关于设立国家和地方融资担保基金、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和再担保体系等要求,进行了积极探索,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机构)不断发展壮大。

但融资担保行业还存在业务聚焦不够、担保能力不强、银担合作不畅、风险分担补偿机制有待健全等问题。

为进一步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作用,引导更多金融资源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紧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规范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运作,坚守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的准公共定位,弥补市场不足,降低担保服务门槛,着力缓解小微企业、“三农”等普惠领域融资难、融资贵,支持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二)基本原则。

聚焦支小支农主业。

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要严格以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担保业务为主业,支持符合条件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不断提高支小支农担保业务规模和占比,服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不得偏离主业盲目扩大业务范围,不得为政府债券发行提供担保,不得为政府融资平台融资提供增信,不得向非融资担保机构进行股权投资。

当前小微企业融资面临的主要难点问题

当前小微企业融资面临的主要难点问题

当前小微企业融资面临的主要难点问题当前,在宏观经济形势下行压力加大、金融机构发展转型,以及小微企业融资供求矛盾突出的背景下,要贯彻落实好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扶持小微企业发展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有关精神,引导和整合政府部门、商业银行、小额贷款公司、互联网金融机构等各方资源力量,建立小微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实现信息共享、促进资金融通,完善对接联通和协调机制,助推小微企业成长,实现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为经济社会发展不断增添新的动力与活力。

经济发展转型期须加大对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支持上海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和关注中小企业发展特别是小微企业融资工作,通过建立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加大政策支持、完善服务体系等方式,助力小微企业加快发展。

在当前国际国内经济转型背景下,中小企业发展面临更大压力,融资难、融资贵的矛盾凸显。

小微企业是发展的主力军、就业的主渠道及创新的重要源泉,服务小微企业对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至关重要、不能松懈。

目前,小微企业在全国企业总数中占比为94%,上海有38.6万户小微企业,占全市法人总数的96.8%,从业人数占52.5%。

从服务小微金融的主体看,政府部门正在加快转变职能、促进服务效能提升,要加强跟企业及社会机构信息共享,推动投融资机制创新,跨前一步、主动服务小微企业发展;商业银行面临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机遇和挑战,要根据市场需求创新融资产品和方式,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水平;小贷公司、互联网金融处于发展起步期、规范的敏感期,要把握好创新与规范监管的关系,营造金融创新发展良好环境。

当前小微企业融资面临的主要难点问题由于小微企业资质偏低、缺乏抵押质押担保等因素,融资难、融资贵是全球小微企业发展面临的共同问题,小微企业融资遇到的瓶颈和难点主要体现在:一是融资渠道非常有限。

银行中小企业信贷业务机构融资条件复杂、手续繁琐、周期较长,金融供给服务跟不上,工业企业获得授信资格比重低;上市、股权融资等目前只能服务于小众企业,新三板、股交中心交投不活跃,尚未实现盘活资产、发现价值功能,新三板企业的综合税负高达138%;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私募债、集合债融资成本高、违约风险大,中小企业担保业务规模萎缩;小额贷款公司、P2P网络借贷平台服务小微企业融资能力有限。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融资性担保行业规范发展的意见-冀政字〔2015〕31号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融资性担保行业规范发展的意见-冀政字〔2015〕31号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融资性担保行业规范发展的意见正文:----------------------------------------------------------------------------------------------------------------------------------------------------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融资性担保行业规范发展的意见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促进融资性担保行业发展的工作部署,加快我省融资性担保行业规范发展,切实缓解小型微型企业和“三农”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促进大众创业,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要求坚持市场化运作,大力发展政府支持的融资担保和再担保机构,鼓励发展多种所有制形式的融资担保机构,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融资担保体系,形成分工合理、优势互补、资源充分利用、运营科学规范、担保再担保结合、融资服务功能显著提高的发展格局,为小型微型企业和“三农”提供强有力的融资支撑。

到2017年,全省融资性担保机构控制在500家左右,资本金总量达到600亿元以上,形成3000亿元以上的融资担保能力。

二、主要任务(一)完善融资担保体系。

1.加快组建省级融资性再担保机构。

以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服务中心为主体,组建省级融资性再担保机构。

发挥再担保机构的“稳定器”和“倍增器”作用,对市、县担保机构进行再担保,带动全省融资性担保体系建设。

省级融资性再担保机构资本金2015年争取达到10亿元,2017年争取达到30亿元,具备较强的再担保能力,成为全省融资性担保体系中规模大、信用等级高、运作规范、服务范围广的机构。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国资委等部门负责。

2.做强市级融资性担保机构。

以设区市政府主导的融资性担保机构为主体,建设市级核心融资性担保(再担保)机构,发挥上下连接的融通作用,采取直接担保、联保、分保等多种经营方式,与县级融资性担保机构联合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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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政策性担保和再担保机构建设破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难题融资性担保机构作为连接中小企业与金融机构的桥梁,通过为中小企业提供信用增级,实现信用共享与风险分担,为获得金融机构的贷款提供便利,是破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的重要手段。

其中,相比商业性担保机构,政策性担保机构不以盈利为主要目的,更有助于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

由于协议放大倍数的存在,若能合理发挥担保机构的杠杆作用,相同额度资金注入的情况下,担保机构带来的作用将远远大于对中小企业直接进行财政奖补或税收优惠。

因此,对政策性担保机构的资本金进行政策支持,做大做强省级政策性担保机构,成为经济下行、民间投资增速放缓局面下,多个地区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与融资贵问题的有效尝试。

一、四川融资性担保行业现状及问题截至2015年末,四川担保行业融资性担保余额为1 843.18亿元,较年初下降15.7%;资产总额为664.43亿元,较年初下降4.5%;注册资本为456.63亿元,较年初下降5.9%;担保业务收入为28.06亿元,同比下降34%。

行业各主要指标均呈现明显下滑态势(见表1),新增担保额与在保余额下滑幅度大,新增代偿额逐月提升。

受制于经济下滑等因素,代偿率高达5.86%,相较于2%~3%左右的担保费率,全行业普遍呈现亏损状态,总体净利润为-2.71?|元。

衡量担保行业风险抵御能力的重要指标――拨备覆盖率(拨备覆盖率=担保准备金/担保代偿余额×100%)仅为66%,行业风险凸显。

在经营数据全面下滑的背后,是整个四川融资性担保行业陷入全行业的困境之中。

目前,四川融资性担保行业存在的问题主要有:1. 担保机构量大但质不高。

全国范围内四川属于担保大省,2014年在保余额已位列全国前三,法人机构数多达400余家。

但绝大多数担保机构注册资本偏低,资金实力有限,业务规模较小,放大倍数受限(2015年末,四川担保行业放大倍数仅为3.55倍,若扣除住房置业的公积金贷款担保,放大倍数仅为2.69倍。

),资本金使用效率低,影响对中小企业的支持作用。

即便是占据市场主要份额的国有政策性担保公司,注册资本也显著不足,缺乏规模效应,与全国其他地区相比,存在较大差距。

截至2015年末,四川范围内注册资本最大的成都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与成都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也仅为15亿元;四川发展融资担保XX公司(增资前)与四川省金玉融资担保XX公司,注册资本仅为10亿元,缺乏省级层面的政策性担保龙头企业。

四川尚无信用评级在“AA+”以上的担保机构,不能对债券融资等业务进行有效增信,省内各地融资平台发行债务工具,只能寻求其他区域的担保机构提供增信支持。

2. 担保行业经营困难。

经济下行导致银行不良贷款规模上升,企业信贷违约风险增加。

银行不断提高对中小企业信贷审核门槛,抽贷、压贷现象不断增加。

银行暂停与信誉不良、股东实力较弱、风控能力有限的担保机构合作,部分银行更是采取“一刀切”的做法,完全叫停与民营担保机构的增量业务,大量民营担保机构退出市场,约半数担保公司无法正常营业。

在保余额迅速萎缩,新增业务几乎停滞。

行业系统性风险集中爆发带来严重冲击,代偿事件频发,代偿压力剧增。

由于银担合作不畅,多数担保机构尚未建立风险分担机制,需承担100%的代偿风险,导致流动性资金减少。

债务追偿程序复杂、耗时长,应有代偿损失难以追回(根据统计,2015年,累计担保代偿回收额10.05亿元,代偿回收率仅为6.53%。

),对不良资产难以及时、保值处置,更加重了担保机构负担。

3. 经营风险显著增加。

由于四川融资性担保体系以民营担保机构居多,部分机构风险防范意识与合规经营意识淡薄,管理模式较为粗放,出现业务过于集中在某几户企业的“垒大户”情况,造成风险堆积暴露。

由于赖以生存的主营担保业务几近全行业亏损,部分机构另做打算,不惜铤而走险,甚至打着担保的幌子,从事过桥贷款、民间借贷等其他业务,行业经营风险与违规风险并存,且风险有蔓延态势。

2014年7月份,当时的四川民营担保龙头汇通担保“跑路”事件就曾引发全行业的地震,至今对行业的影响仍未完全消除。

二、破题银担合作的有效创新――安徽模式简介2014年10月,安徽省通过省信用担保集团为核心,在吸收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的基础上,重整全省政策性担保体系,在全国率先提出了“4321”银证担合作模式,其核心要义是:一旦发生代偿,市县承办的政策性担保机构承担40%,省担保集团承担30%,合作银行承担20%,所在地方政府财政承担10%。

安徽模式是破题银担合作,有效分担风险的有效创新,其主要特点包括:1. 成功将银行纳入合作模式之中。

传统模式中银行处于强势地位,倾向于将风险完全转嫁,缺乏贷后管理和尽职调查的动力。

担保机构出于风险考虑,则会要求企业提供足额反担保物,并收取较高的担保费率,变相加剧企业融资贵的现象。

担保机构容易陷入“银担合作不畅――担保机构的授信和协议放大倍数受限――制约行业发展”的恶性循环。

银担合作模式的创新解决了担保机构单家在与银行对接中的弱势地位,有效实现资源共享与风险共管。

银行在切实降低了融资性担保机构的保证金缴存比例的同时,也积极整合来自政府与担保机构提供的信息,开拓中小微企业业务。

安徽迅速与十余家银行签署了合作协议,还涌现出如“见保即贷”、“助保贷”等一批创新的合作产品。

截至2015年底,合作银行总数已达119家,主要银行小微企业贷款同比增加15%,政银担合作代偿尚未出现,有效规避了风险,小微企业申请贷款获得率有效提高。

2. 打造了实力雄厚的省级政策性担保机构。

安徽省信用担保集团XX公司在成立时注册资本就已达28.66亿元,现已增至107.66亿元,总资产达211.1亿元,净资产达192.15亿元,2015年全年完成担保再担保1 404.99亿元,业务量逆势上升37.82%,在担保行业整体寒冬的大背景下,业务量近三年年均增速均超过20%,已发展成为全国注册资本和净资产规模最大的担保机构。

协议放大倍数在2016年更是已超过4倍,达到4.24倍,与包括在保余额在内的多项指标一并位列全国第一,最新信用评级高达AAA,是全国首家达到最高评级的省级担保机构。

从2013年起,集团公司开始参股省内县域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目前已参股127家县(市、区)政策性担保机构,参股比例平均超过25%,覆盖全省16个市和106个县(区)。

以股权和再担保业务为纽带,有效打造了以自身为龙头的省市县三级联动的政策性担保体系,实现了担保体系与银行体系的良好对接与合作。

3. 发挥国有政策性担保机构的作用。

坚持低费率、广覆盖、可持续,不以盈利为目的,切实让利中小企业。

根据最新的统计数据,2016年,安徽范围内的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年化费率仅为1.17%,参与“4321”模式的实际担保年化费率平均低达1.16%,远远低于很多地区3%~5%的担保机构的平均费率,此外,合作银行普遍实行优惠利率,试点地区暂免再担保收费。

国有担保机构较好发挥了公益性和引导性作用,在很大程度上有效减轻了企业的融资成本。

整体而言,安徽模式是财政政策与金融政策有机结合的典范,兼顾了政府、银行、担保机构和中小微企业四方诉求与利益,有助于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与融资贵问题。

国务院融资担保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已于2016年7月4日面向全国印发了《关于学习借鉴安徽担保经验推进政银担风险分担机制建设的通知》,树立安徽模式作为典型,在全国各地借鉴推广。

三、对策建议1. 做大做强做优政策性担保机构。

一是扩充注册资本,加大财政支持。

支持四川较大的政策性担保机构增资升级,并适度简化资本金调整程序。

一方面灵活调用存量资源,通过财政或国有股东直接注资;另一方面积极争取政策支持,利用好全国首批国家专项建设基金支持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试点政策的契机,发挥注册资本已达60亿元的四川发展担保的龙头试点带动作用。

设定稳定的财政资金补偿机制。

通过财政定期拨付,分担部分担保风险,保证平台稳定运转。

加强财政金融互动,落实对于财政对担保机构新增出资、“支农支小”担保业务增量的财政奖补政策。

二是降低盈利要求,强化税收优惠。

降低对政策性担保机构的盈利要求。

鼓励其扩大业务规模,发挥杠杆放大功能。

突出国有政策性担保机构的公益性与引导性作用,学习安徽模式,降低担保业务费率,减轻中小企业负担,更好服务实体经济。

结合营业税、所得税、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等税收优惠政策,减轻政策性担保机构的税收负担。

三是突出项目支持,创新管理机制。

突出担保?目的政策性支持作用。

严格筛选担保支持项目,专注于重大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支持的中小企业、“三农”、绿色环保等领域。

引导国有担保机构逐步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经营管理机制、风险控制机制、用人选拔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

引入高管公开市场选聘流程,以绩效工资取代固定工资等,提高运营效率。

2. 完善省级担保体系建设,借鉴安徽模式搭建四川担保分险机制。

一是整合政银担资源,构建省级担保体系。

借鉴安徽模式,按照“政府引领、担保护航、银行跟进”的原则,搭建“以省级担保和再担保机构为龙头、政策性担保机构为主体、银行业金融机构为依托、中小微企业和”三农“及新兴产业为服务对象”的信用担保体系。

将注资后的四川发展融资担保XX公司作为省级政策性担保龙头,参股省内县域政策性担保公司,打造“省市联动”的政策性担保体系。

突出四川省农业信贷担保XX 公司的特殊作用,打造以粮食主产县、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为支撑的四川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助力精准扶贫,推动涉农信贷平稳快速发展。

二是发挥省级再担保机构的增信分险与规范管理作用。

再担保体系的建设是完善担保体系的有效支撑,可以有效增加信用与分担风险,提高担保机构的放大倍数和整体议价能力。

安徽模式中,信用担保集团免费为县(市、区)政策性担保机构提供按比例的再担保服务,向参股担保机构派驻董事,参与内控管理,推动体系成员实现担保业务产品化与服务标准化,通过信息技术和党建为纽带,良好地控制和分散了融资体系的业务风险。

四川信用再担保XX公司应充分利用股东优势资源,规范完善四川再担保体系,拓展银担合作空间,提高抵御风险能力。

三是鼓励银担合作,实行风险共担。

针对信贷市场中银行处于绝对强势地位,不愿“下水”的情况,按照“注重实效,快速突破,示范引领”的原则,由省级担保与再担保机构统筹牵头,推动政策性担保机构与银行建立实质合作,实现信息共享与风险共担,发生代偿后银行应分担一定比例风险。

合作银行的筛选遵从先易后难的原则,优先发展总部位于四川以及已与四川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银行,先期进行试点,而后全面拓展。

3. 做好担保行业相关体制机制创新。

一是构建担保机构绩效评价体系。

以发挥融资担保功能和风险防控为评估目标,重点考察政策性担保机构支持小微、“三农”业务规模、放大倍数、担保费率、代偿率、风险控制等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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