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防汛工作的紧急通知
海西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第二季度重点工作的通知

海西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第二季度重点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4.30•【字号】西政办[2007]38号•【施行日期】2007.04.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海西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第二季度重点工作的通知(西政办〔2007〕38号)各市、县人民政府,各行委,州政府各部门:为扎实做好第二季度各项重点工作,确保上半年各项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现就全州第一季度经济运行情况进行通报,并对第二季度重点工作安排如下。
请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狠抓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一、第一季度国民经济运行情况今年以来,全州各级政府紧紧围绕“十一五”规划纲要和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明确责任,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国民经济继续保持良好发展势头。
1-3月全州完成地区生产总值32.83亿元,同比增长15.1%,其中第一产业0.4亿元,增长3.3%;第二产业24.25亿元,增长16.6%;第三产业8.18亿元,增长12.2%。
(一)农牧业开局良好,新农村新牧区建设稳步推进。
今年以来,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中央1号文件精神,共落实各类资金6500万元,集中投向春播备耕、农牧业产业化和特色种植业等方面,有力地支持了农牧业生产,预计可完成各类农作物播种面积39.19万亩。
规范涉农资金的管理,落实1673万元种粮直补、良种补贴、退耕还林还草补助等资金兑现到农牧民手中,极大调动了农牧民发展生产的积极性。
按照农牧业产业化和市场化的要求,加大对农牧业生产的指导力度,提高科技服务水平,引导农牧民群众扩大蔬菜、水果、良种繁育和林草、牲畜繁育等产业规模,特色农作物种植面积达到23.1万亩,较去年增长5%。
今年全州大部分地区降水较多,土壤墒情较好,为畜牧业生产奠定了良好基础。
一季度共繁育各类仔畜77.45万头(只),同比多产仔畜7.16万头(只)。
海西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西州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通知

海西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西州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08.28•【字号】西政办﹝2015﹞125号•【施行日期】2015.08.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应急减灾与公共服务正文海西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西州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通知西政办﹝2015﹞125号各市、县人民政府,各行委,州政府各部门:《海西州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已经州人民政府第22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2015年8月28日海西州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目录1 总则1.1 编制目的1.2 编制依据1.3 适用范围1.4 工作原则2 启动条件3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3.1 组织指挥体系3.2 主要职责3.3 相关部门主要职责3.4 组织指挥体系救灾应急流程4 应急准备4.1 资金准备4.2 物资准备4.3 通信和信息准备4.4 救灾装备准备4.5 人力资源准备4.6 社会动员准备4.7 应急避难场所准备4.8 宣传、培训和演习5 预警预报与信息管理5.1 灾害预警预报5.2 灾情信息共享5.3 灾情信息管理6 应急响应6.1 Ⅰ级响应6.2 Ⅱ级响应6.3 Ⅲ级响应6.4 Ⅳ级响应6.5 信息发布7 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7.1 灾后救助7.2 恢复重建8 附则8.1 名词术语解释8.2 奖励与责任8.3 预案管理与更新海西州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1 总则1.1 编制目的建立健全全州应对突发重大自然灾害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紧急救助行为,提高紧急救助能力,迅速、有序、高效地实施紧急救助,最大程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损失,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1.2 编制依据依据《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青海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海西州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国家有关救灾工作方针、政策和原则,针对我州自然灾害的特点和种类,制定本预案。
海西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西州加强防沙治沙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海西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西州加强防沙治沙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法规类别】环保综合规定【发布部门】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政府【发布日期】2013.10.10【实施日期】2013.10.10【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海西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西州加强防沙治沙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各市、县人民政府,各行委,州政府各部门:《海西州加强防沙治沙工作实施意见》已经州政府研究同意。
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3年10月10日海西州加强防沙治沙工作实施意见(2013年10月)为进一步加强防沙治沙工作,改善沙区生态环境,加快农牧民脱贫致富步伐,促进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和统筹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建设,实现全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防沙治沙工作的决定》和《中共海西州委关于改进和加强林业工作的意见》精神,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全州防沙治沙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一)正确认识全州防沙治沙工作取得的新成就。
多年来,全州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防沙治沙工作,围绕改善生态环境和解决农牧民致富问题,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制定了一系列符合实际的政策,采取了切实可行的措施,全州防沙治沙工作取得长足发展,防沙治沙工作步伐不断加快。
特别是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州依托国家重点生态工程,进一步强化防沙治沙工作,建设速度明显加快,防沙治沙事业进入快速度、大规模、高质量发展的阶段。
坚持“大封育、小治理”这条主线不放松,全力实施三北防护林、退耕还林、野生动植物保护和自然保护区建设三大工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和枸杞经济林产业,争取各类投资12.2亿元,完成沙化土地治理面积444.3万亩。
全州森林覆盖率由“十五”末的2.06%,增长到目前的3.0%,增长0.94个百分点。
海西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在全州开展“夏秋季攻势”专项行动分工方案的通知-西政办〔2020〕64号

海西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在全州开展“夏秋季攻势”专项行动分工方案的通知正文:----------------------------------------------------------------------------------------------------------------------------------------------------海西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在全州开展“夏秋季攻势”专项行动分工方案的通知西政办〔2020〕64号各市、县人民政府,大柴旦行委,州政府各部门:《关于在全州开展“夏秋季攻势”专项行动分工方案》已经州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责任分工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海西州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7月30日关于在全州开展“夏秋季攻势”专项行动分工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做好第三季度各项工作,为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提供保障,决定在开展一季度“百日攻坚”和二季度“会战黄金季”专项行动的基础上,在全州开展三季度“夏秋季攻势”专项行动。
一、总体要求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安排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聚焦下半年各项重点目标任务,进一步增强抓落实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在常态化抓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坚决打赢“三大攻坚战”,全面做好“六稳”工作,推动落实“六保”任务,大力发展“四种经济形态”,积极投身“五个示范省”建设,持续推动经济转型升级,提升社会发育水平,不断增进民生福祉,提高社会治理效能,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为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打下坚实基础。
二、主要任务(一)持续抓好疫情防控。
密切关注疫情形势变化,常态化进行疫情防控,采取更有针对性、实效性的防控措施,全力做好外防输入工作,巩固疫情防控成效。
进一步健全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的常态化防控机制,扎牢织密疫情防控网。
海西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海西州“5·12防灾减灾日”活动方案

海西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海西州“5·12防灾减灾日”活动方案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05.05•【字号】西政办〔2015〕42号•【施行日期】2015.05.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应急减灾与公共服务,地质灾害正文海西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海西州“5·12防灾减灾日”活动方案现将《2015年海西州“5·12防灾减灾日”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实施。
2015年5月5日2015年海西州“5·12防灾减灾日”活动方案2015年5月12日是第七个国家“防灾减灾日”,州政府决定在全州范围内开展“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各地区、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以此为载体,以“科学减灾、依法应对”为主题,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各类灾害风险知识宣传,提高防灾减灾意识,提高自救、互救技能。
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并取得良好成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时间5月12日为防灾减灾集中宣传日,5月11日至17日为防灾减灾宣传活动周。
二、活动主题科学减灾依法应对三、活动内容(一)开展防灾减灾分散宣传活动(5月11日—17日)1、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作用,突出今年“科学减灾、依法应对”主题,推动防灾减灾与依法治州相结合、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与应对突发灾害相适应,做好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等各类自然灾害知识和防范应对措施的宣传普及。
海西电视台在黄金时段播发防灾减灾宣传标语、专题片、宣传片;柴达木日报、广播电台开辟防灾减灾知识专栏。
牵头单位:州文体广电局参与单位:海西电视台、柴达木日报社、海西广播电台2、各部门在单位门前、主要街道悬挂防灾减灾主题宣传横幅等。
牵头单位:州政府应急办参与单位:各市、县、行委,州直各部门3、出租车顶灯LED屏滚动播放防灾减灾宣传标语。
海西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西州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办法的通知

海西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西州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办法的通知【法规类别】扶贫救灾救济【发布部门】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政府【发布日期】2013.01.05【实施日期】2013.01.05【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海西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西州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市、县人民政府,各行委,州政府各部门:《海西州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办法》已经州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3年1月5日海西州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自然灾害紧急救助能力、加强救灾物资储备管理,规范救灾物资储备的组织分配、捐赠接受、调运发放、监督检查等相关事宜,使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有效发挥其作用,根据《青海省救灾物资储备库管理办法》,结合本州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救灾物资是政府用于解决灾民吃、穿、住方面的特殊物资,必须积极储备和严格管理。
各级民政部门是救灾物资的管理部门,专门负责做好救灾物资储备、管理、接收和调运等工作。
第三条救灾物资必须严格遵循专物专用、重点使用的原则。
明确救灾物资标识,让受灾群众了解救灾物资的来源和数量以及分配使用情况。
生活性应急救灾储备物资的使用范围只限于保障灾民基本生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发放,不得平均分配和截留、挪用,不得实行有偿使用,不得擅自扩大发放范围。
第四条发放救灾物资时,要严格发放程序,公开物资来源、品种、数量和发放人员名单,做到账目清楚,手续完备。
第五条救灾物资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由民政部门统一负责组织、接受、管理。
调拨物资需报经当地政府批准或由上级民政部门下达指令。
第二章救灾物资的组织、捐赠接受第六条为应对特重大及突发性自然灾害,民政部门要经常组织、储备一定数量的救灾物资。
第七条救灾物资的组织由各级民政部门负责。
民政部门按需编制救灾物资组织计划,报本级政府和上级民政部门。
社会各界捐赠的各类物资,凡通过民政部门的,由各级民政部门负责统一接受,接受捐赠物资须开具统一收据。
海西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工作的通知
海西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11.22•【字号】•【施行日期】2007.11.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海西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工作的通知各市、县人民政府,各行委,州政府各部门:今年以来,全州上下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建设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新农村新牧区和构建和谐社会三大任务,认真落实科学发展、促进和谐的各项举措,保持了全州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良好态势。
截至10月底,全州完成地区生产总值168.37亿元,同比增长17.3%,财政收支、居民收入、教科文卫、社会保障等主要指标均好于预期目标,经济社会发展的效益和质量不断提高。
但同时也存在物价涨幅较高、工业持续增长难度大、节能减排任务较重等问题,需要高度重视、认真解决。
现在距年底只有不到40天的时间,圆满或超额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不但是推进全州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的需要,而且对于实现2008年起好步、开好局意义重大。
因此,州政府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不断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经济工作的领导,集中精力,克服困难,再接再厉,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一、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以新的要求统一思想、凝聚力量刚刚闭幕的党的十七次代表大会,是在我国改革发展进入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
认真学习、大力宣传、全面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为实现十七大确定的各项任务而奋斗,是当前全州各级政府的头等大事,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
各级政府和部门要高度重视,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精心筹划、周密安排,把运用十七大精神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作为学习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抓好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工作,迅速掀起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热潮。
各地区、各部门尤其是领导干部要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要带头学习,原原本本学习党的十七大报告和新修改的党章;要带头钻研,认真研读党的十七大文件和新党章;要带头实践,把学习十七大精神与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相结合,把学习成果切实贯穿到明年的各项工作中。
海西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西州2007年地质灾害防灾预案的通知
海西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西州2007年地质灾害防灾预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6.07•【字号】西政办[2007]51号•【施行日期】2007.06.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矿产资源正文海西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西州2007年地质灾害防灾预案的通知(西政办〔2007〕51号)各市、县人民政府,各行委,州政府各部门:《海西州2007年地质灾害防灾预案》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〇七年六月七日海西州2007年地质灾害防灾预案为加强全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避免发生重大群死群伤责任事故,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青海省地质环境保护办法》(青政令第37号)和《青海省2007年地质灾害防灾预案》(青政办函第64号)的有关规定,结合全州地质灾害隐患情况,特编制本预案。
一、2006年地质灾害及引发因素(一)地质灾害2006年全州未发生较大的地质灾害,只是强降水量引发了小范围的地质灾害,主要是泥石流和滑坡,分布在德令哈市白水河流域,乌兰县都兰河流域,都兰县察苏河、香日德河流域和天峻县关角哑豁等地区,基本上未造成经济损失和人畜伤亡。
(二)引发因素主要是强降水和人为的工程活动。
二、2007年地质灾害类型、发生的重点区域及引发因素(一)地质灾害类型2007年地质灾害仍以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突发性灾害为主。
(二)地质灾害重点区域2007年发生地质灾害的重点地区为格尔木、德令哈、都兰、乌兰、天峻。
受灾对象主要为居住于高陡不稳定斜坡区和泥石流径流、堆积区的居民群众以及生产生活等基础设施。
(三)重大地质灾害危险点(段)2007年潜在重大地质灾害危险点(段),2006年省国土资源厅已立项委托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青海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青海省环境地质勘查局在易发生地质灾害的格尔木、德令哈、都兰、乌兰、天峻分别开展地质灾害调查工作,目前已完成实地调查和《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报告》编写工作,待《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报告》评审通过后发布实施。
海西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通知
海西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3.23•【字号】西政办[2007]23号•【施行日期】2007.03.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海西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通知(西政办〔2007〕23号)各市、县人民政府,各行委,州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为加强我州防震减灾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近日,州委、州政府就加强全州防震减灾工作做出安排布署,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认清形势,高度重视,进一步增强防震减灾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海西地处青藏构造块体东北部,构造运动强烈,活动断裂规模巨大,是一个地震多发的地区。
州内大部分地区处于7度以上高烈度区,地震活动具有分布广、强度大、频度高的特点,每年全国划定的重点地震危险区我州占其一。
目前,随着经济发展和城镇化进程步伐加快,重大工程建设项目不断增多,一旦发生破坏性地震,其损失将更为严重。
因此,各级人民政府要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正视我州的地震形势和防震减灾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突出问题,提高对防震减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对防震减灾工作的领导,增强做好防震减灾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增强忧患意识,居安思危,切实做好防震减灾工作。
二、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全面提高综合防御能力。
(一)加强对现有地震监测设施和观测环境的保护。
各级人民政府要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观测环境,涉及对地震观测造成影响的城乡各类建设,应事先征求地震部门的意见。
因擅自建设对地震观测造成影响和破坏的,建设单位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大力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
各市、县人民政府,各行委要制定防震减灾宣传计划,把防震减灾知识宣传作为文化、卫生、科技“三下乡”活动的重要内容,加强基层防震减灾宣传员队伍建设,各乡镇(社区)、各大企业要确定一名防震减灾宣传员,建立和完善宣传网络,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知识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活动。
海西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州防震减灾工作意见的通知
海西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州防震减灾工作意见的通知【法规类别】地震灾情【发布部门】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政府【发布日期】2011.03.11【实施日期】2011.03.1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海西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州防震减灾工作意见的通知各市、县人民政府,各行委,州政府各部门:州地震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州防震减灾工作意见》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一日进一步加强全州防震减灾工作意见(海西州地震局2011年3月)我州是多地震地区,全州90%以上的地区处于7度以上高烈度区,地震活动分布广、强度大、频度高、损失重。
专家分析认为,未来几年我国大陆仍将处于强震活跃状态,有发生7级以上地震的可能,活动的主体为西部地区,我州又是国务院划定的全国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和地震重点危险区之一,震情形势依然严峻。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防震减灾工作会议、青海省防震减灾工作会议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国发〔2010〕18号)、《青海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意见的通知》(青政办〔2010〕265号)文件精神,推进我州防震减灾工作向更深层次、更宽领域、更高水平发展,最大限度减轻地震灾害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州防震减灾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以最大限度减轻地震灾害损失为根本宗旨,坚持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方针,发扬“五个特别”的青海高原精神,依靠科技、依靠法制、依靠全社会力量,全面提升地震灾害综合防御能力,为海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地震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到2015年,全州地震监测能力达到3.0级,地震定位时间小于10分钟;基本消除地震前兆观测盲区;在遭遇6级左右、相当于当地地震基本烈度的地震时,70%以上的城镇基础设施和建(构)筑物、50%以上的农(牧)区民居和60%以上的农牧区重要基础设施不会发生严重破坏,灾民在24小时内可以得到救助和安置,城镇功能在4日内恢复,社会秩序在6日内恢复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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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西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防汛工作的紧急通知
【法规类别】防汛抗旱
【发文字号】西政办[2007]57号
【发布部门】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政府
【发布日期】2007.06.20
【实施日期】2007.06.2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海西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防汛工作的紧急通知
(西政办〔2007〕57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各行委,州政府各部门:
6月以来,海西出现了持续大范围连阴雨过程,大部分地区的降水量高于历年同月,德令哈、乌兰、都兰、天峻等地已出现了不同程度的汛情、险情、灾情。
据气象和水文部门预测,下一降水天气过程将主要集中在7月中下旬、8月上旬,局部地区因强对流天气引发泥石流、洪涝灾害的可能性极大。
从多年的经验教训来看,当前的防汛形势不容乐观,为切实做好今年的防汛工作,现就有关问题紧急通知如下:
一、加强对防汛工作的领导
目前,全州已进入了主汛期,各地区、各部门一定要站在构建和谐海西,保障全州经
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当前防汛工作的重要性,严肃防汛纪律,切实担负起防汛减灾的全面责任。
党、行政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集中精力抓,各级防汛责任人要履行职责全面抓。
各级防汛指挥机构要进一步健全职责,确保人员、责任、措施和工作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