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体系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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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体系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两个体系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两个体系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是指为了防止和消除事故隐患,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确保生产经营安全的一种管理制度。

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对于各个领域的安全管理都有着重要的意义。

在多个领域中,包括生产、环保、交通、医疗、食品安全等等,都存在着隐患排查治理的需求。

在这两个体系中,分别是生产安全和医疗安全。

生产安全体系是指各种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的事故隐患,并对其进行排查和治理的体系。

生产安全体系要求企事业单位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明确职责、制度、流程等,并建立完善的隐患登记和上报机制。

将隐患的排查、治理、整改等工作纳入企事业单位日常管理之中,通过监控检测、定期巡查等手段,及时发现和处理潜在的隐患。

在医疗安全体系中,医疗机构要建立完善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对患者的安全问题进行管理和保障。

医疗安全体系要求医疗机构要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部门,建立健全的隐患管理流程,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排查,发现潜在的隐患,并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治理和整改。

同时,对医疗机构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对安全隐患的识别和处理能力。

这两个体系中存在着一些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上的问题和不足。

首先是制度的执行力度不够,有些企事业单位和医疗机构不够重视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建立,对其执行不到位。

其次是制度的监督机制不完善,对于制度执行的监督和检查不够严格,导致一些隐患没有得到及时发现和处理。

另外,对于一些特殊行业和领域,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还不够完善和细化,无法满足其特殊需求。

针对上述问题和不足,可以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改进和完善。

首先,加强对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宣传和培训工作,提高企事业单位和医疗机构对制度的重视和认识。

其次,建立健全制度执行的监督机制,加大对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和监督力度,对于不合规的单位进行处罚。

同时,完善职责和权限的划分,明确各个部门和人员的责任和承担,确保制度的执行不受干扰。

此外,对特殊行业和领域,要制定专门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满足其特殊需求。

双体系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双体系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隐患排查治理制度1.目的为监督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规程的有效实施,制止违章作业,整改隐患,预防事故发生,建立良好的安全生产秩序,改善职工的作业环境和劳动条件,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各类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

3.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完善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通知》(鲁政办字【2016】36号)、《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德安办发【2016】11号)、《化工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通则》、《化工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细则》、《山东省化工行业企业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验收评定标准(试行)》等。

4.职责4.1健全机构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及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参与的双重预防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具体负责制定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和工作任务落实,对体系建设、运行情况进行调度、督导和考核。

4.1.1组长职责组长应对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有效性承担最终责任。

其主要职责:——统一思想认识,做好宣传发动与全员培训;——确保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所需的人力资源、资金投入与物资保障;——确保领导小组成员履行职责,确保全员参与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负责组织编制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相关制度的审核工作;——审批上报的重大事故隐患和隐患治理资金,对隐患治理组织实施。

4.1.2副组长职责——协助组长对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进行统一部、协调;——监督各成员小组履行职责,并对责任落实情况考核奖惩;——制定体系建设教育和培训计划,组织实施教育培训工作。

4.1.3安全生产部职责——负责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起草以及制度建设;——负责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的教育培训工作,确保全员掌握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运行流程;——监督、检查各部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运行情况,以及对各部门责任落实进行考核奖惩;——负责制定《隐患排查计划》,组织或督促各级人员按计划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责事故隐患的收集归档,定期向领导汇报事故隐患整改进展情况;——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重大事故隐患或紧急情况时,要立即协调生产部门下达停产、停工处理指令,不得违章指挥。

两体系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运行制度

两体系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运行制度

供销车间“两个体系”建设运行制度为进一步完善车间班组管理,提高各班组的工作责任心,顺利完成公司、
车间的生产任务,及时查出隐患、治理隐患、消除隐患,落实“安全第一、预防
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推动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如下规定:
1、车间级隐患排查定于每周的星期三,车间组织人员对车间内隐患进行检查,当日下发隐患通报及隐患整改通知单。

2、班组级隐患排查表发放时间为每周一和周五,每周二和周六各班长负责组织各班组成员进行检查,经审核后统一交回车间。

3、检查后次日由车间办公室负责整理汇总隐患问题,并制作隐患通报及隐患整改通知单下发至各班组。

4、各班组班长依据下发的通报及整改通知单,落实整改责任人,并按整改时间督促整改,整改完成后,经现场落实后填写整改通知单并交回车间备案。

5、车间负责落实整改项是否整改完成,对整改完成问题予以销项,如整改未完成,不予销项并退回。

6、车间依规定对隐患排查治理过程中存在的弄虚作假,隐瞒不报,延误整改等问题,车间相关规定处理相关责任人,并连带当班班长。

7、车间依规定对未按时上交检查记录班组进行通报,对班组进行绩效考核,对连续两次延时上交现象,车间按一般违纪处理相关责任人。

注:本规定自下发日起实施。

双重体系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双重体系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双重体系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双重体系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是指在公司或组织中建立一套完备的制度和程序,以确保双重体系的安全和稳定运行。

双重体系指的是一种同时运行两个或多个相互独立的管理体系,常见的例子是财务管理体系和风险管理体系。

然而,双重体系也存在一些潜在的问题和隐患,如果不加以排查和治理,可能会对组织造成负面影响。

因此,制定双重体系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是非常重要的。

1.明确责任: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责任和义务,包括监督双重体系的运行,并对违背制度规定的负责人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

2.制度完善:建立一套完善的双重体系管理制度,包括各项操作流程、相关指导文件和评估标准等,以确保双重体系的有效运行。

3.培训措施:提供培训和教育,包括对双重体系的介绍和操作培训,以提高员工的意识和素质,减少体系错误和操作失误的发生。

4.风险评估:定期进行风险评估和分析,发现双重体系中存在的潜在威胁和风险,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应对。

6.外部审计:进行定期的外部审计,由专业机构对双重体系进行检查和评估,以提高体系的可信度和有效性。

7.风险管理:建立风险管理机制,对双重体系中的风险进行有效控制和管理,包括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控制和风险监测等。

8.持续改进:建立持续改进机制,将排查治理结果与组织的目标和战略进行比较和评估,及时调整和改进双重体系。

总结起来,双重体系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对于组织的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

只有通过建立完善的体系和制度,不断强化员工意识,加强风险管理,并进行持续改进,才能有效地预防和排除双重体系中的隐患,并确保双重体系的安全和稳定运行。

双体系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双体系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双体系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双体系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是指为了确保企业安全生产,防范和排除双体系隐患而制定的一种管理制度。

本文就双体系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的制定、实施和监督等方面作出详细的阐述。

一、制定背景双体系是一种由主体安全管理体系和次体安全管理体系组成的体系。

两个体系的融合是保证企业安全生产的关键环节。

然而由于企业实际运营中存在的种种因素,双体系隐患也时常出现,给企业安全生产带来了巨大的威胁。

为了进一步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管理双体系隐患,公司决定制定双体系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防范事故发生。

二、制度要求(一)管理对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职责部门、管理岗位和操作人员,包括公司内的全部分支机构。

(二)管理范围本制度主要包括双体系隐患排查、整改治理、监督管理等方面。

(三)管理流程1. 隐患排查:公司将每个部门和岗位的危险化学品及其他相关设施、设备、工艺进行编码和分类,建立隐患档案。

每个部门和岗位应每月完成一次隐患排查,将排查结果按照要求上报上级领导及安全部门,接受安全部门的检查和评估,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2. 整改治理:每个部门和岗位在接到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后,应于规定的时限内完成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及有关证明文件。

安全部门对整改情况进行核查,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评估。

如发现已整改的内容还存在疏漏或存在新的隐患,应及时汇报上级领导及安全部门,并立即采取措施进行补救。

3. 监督管理:安全部门对系统内隐患的整改情况实施全面跟踪和监督,及时发现存在的隐患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

(四)管理制度公司设立由安全部门牵头,各相关部门参与的管理机制,负责隐患排查、整改治理、监督管理等工作。

三、日常实施1. 每个职责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及时上报隐患,加大整改力度,特别是对管理岗位和操作人员,要对其考核打分,将考核的结果与奖惩、晋升挂钩。

2. 安全部门要对相关部门的隐患排查、整改情况进行核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隐患。

双体系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双体系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双体系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前言双体系,即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生产体系相结合的管理模式,旨在全面排查和治理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隐患,以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

本文档旨在介绍双体系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主要内容和实施步骤,为企业建立完善的双体系管理体系提供指导。

一、重要性双体系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隐患排查是安全生产管理的基础工作,只有全面深入地排查和治理安全隐患,才能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双体系结合,能够更加系统和全面地进行隐患的排查和治理,从而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保障员工的安全。

2. 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隐患不仅会对员工造成伤害,也会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严重影响。

通过建立双体系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能够及时识别和消除各类隐患,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从而保障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

3. 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企业有义务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全面排查和治理各种安全隐患。

双体系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有助于企业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避免因违法违规行为而面临的法律风险。

二、主要内容双体系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 隐患排查责任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各岗位人员在隐患排查工作中的责任和义务,确保各项工作的落实和推进。

2. 隐患排查方法与流程制定详细的隐患排查方法和流程,明确隐患排查的周期、频次、内容和责任部门,确保排查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3. 隐患治理措施和标准建立一套严格的隐患治理措施和标准,包括隐患的分类、级别和处理措施,确保隐患得到及时有效地治理。

4. 监督与考核机制建立健全的监督与考核机制,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整改,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和改进。

5. 隐患排查治理的信息化管理借助信息技术手段,建立隐患排查治理的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信息化、智能化和可视化,提高工作效率和数据准确性。

两个体系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1 目的为建立公司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加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公司生命财产安全,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细则》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2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区、库区、试验场(塔)、各部门等场所设备设施及作业活动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3 职责3.1 公司成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小组,全面负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包括:制度建设、职责分工、条件保障、隐患排查治理、隐患判定、持续更新等。

3.2 由公司总经理担任组长,安全总监、生产部经理、技术质量部经理、企管部经理担任副组长,生产、安全、技术、仓储、保卫、财务、企管等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各类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小组成员。

3.3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小组组长全面负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支持。

安全总监负责推进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具体工作的实施。

其他副组长、各职能部门负责人负责按照职责分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3.4 事故隐患排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管理部,安全总监兼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3.5 企管部负责人员培训考核及绩效管理,财务科负责隐患治理资金和奖励资金的落实。

3.6 全体从业人员均应掌握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相关标准、程序、方法,做到全员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4 隐患的分级和分类4.1 事故隐患的分级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

4.1.1 重大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等有关规定,或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可能造成较严重危害的。

重大事故隐患主要包括以下情形:a) 证照不齐,安全评价、评估结论为不合格的;b) 未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和安全管理机构的;c) 超过许可数量和品种、超过规定作业时间、超过规定储存量、超过定员人数组织生产经营的“四超”现象的;d) 管理严重缺失,可能导致本单元或更大范围的安全失控的;e) 使用明令禁止或者淘汰设备、工艺的;f) 外部安全距离发生变化,不能满足《民用爆破器材工程设计安全规范》GB50089要求的;g)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认定的。

双重预防体系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双重预防体系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一、背景随着现代工业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人们对于安全、环境保护以及食品安全等问题的重视也日益加强。

为了加强对各类潜在隐患的排查和治理工作,建立起双重预防体系已经成为各行各业的共识。

本制度的制定旨在确保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并建立相应的责任追究机制。

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目标1.确保在安全、环境保护和食品安全等方面不发生重大事故的风险。

2.建立起隐患排查和治理的常态化机制,形成持续改进的工作氛围。

3.明确相应的责任追究机制,对未能及时发现和处理隐患的责任人进行追责。

三、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内容1.确定隐患排查的频率和方式:根据企业的特点和风险情况,制定相应的排查频率和方式,例如定期排查、不定期排查、重大风险排查等。

2.确定隐患排查的范围和内容:明确需要进行排查的具体范围和内容,例如设备安全、生产环境、劳动保护、职业危害等,确保排查的全面性和精准性。

3.确定隐患排查的具体流程:明确隐患排查的具体流程,包括排查计划制定、实施、整理隐患清单、隐患整改等环节,确保流程的规范性。

4.确定隐患治理的具体要求:明确对于不同隐患的处理要求,包括即时报告、停工整改、设备更换修复等,确保对隐患的及时处理。

5.确定责任追究的机制:对于未能及时发现和处理隐患的责任人进行相应的追责,包括警告、罚款、停职、辞退等,形成有效的约束机制。

四、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实施1.设立专门的隐患排查治理团队:公司应设立专门的隐患排查治理团队,负责制定排查计划、组织实施隐患排查、整理隐患清单以及督促隐患整改等工作。

2.加大对员工的培训力度:加强对员工的安全、环境保护和食品安全等方面的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3.运用现代技术手段:充分运用现代技术手段,如无人机、传感器等,对可能存在潜在隐患的区域进行巡查和监测,提高排查的效率和准确性。

4.定期组织演练: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检验应急预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提高对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

双体系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双体系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双体系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是指针对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存在的隐患进行排查、治理和管理的一套制度。

双体系是指风险管理体系和质量管理体系,通过对双体系隐患的排查治理,可以有效地提升企业的运营风险控制和产品质量管理水平,保障企业的经营持续稳定发展。

一、双体系隐患排查的重要性1.风险管理的重要性:风险管理是企业经营的基础,通过对潜在的风险进行发现、评估和控制,可以保障企业运营的安全和稳定。

排查风险隐患可以防范可能的事故和不安全行为,避免产生巨大的经济损失。

2.质量管理的重要性:优质的产品和服务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基础,通过排查质量隐患可以及时发现和解决产品质量问题,提高产品质量水平,增强企业的竞争力和市场信誉。

二、双体系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的内容1.制定排查标准和流程: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和行业特点,制定双体系隐患排查的标准和流程,明确排查的范围和要求,确保排查的全面性和可行性。

2.组织人员培训和管理:对参与排查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风险识别和质量管理能力,确保排查工作的科学性和专业性。

同时,建立相应的管理机制,对参与排查工作的人员进行绩效考核和激励,提高其工作积极性和责任心。

3.风险评估和优化措施: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进行评估,确定其严重性和可能性,制定相应的优化措施。

将重大风险隐患列入重点排查和整改范围,确保风险的有效控制和治理。

4.质量隐患整改和追踪:对排查出的质量隐患进行整改,制定整改措施和计划,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确保整改工作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同时,建立追踪机制,跟踪整改情况,确保整改措施的实施效果。

5.信息化建设和数据分析:利用信息化技术,建立隐患排查和治理的数据库,对排查和治理的数据进行统计和分析,发现潜在的问题和趋势,为企业的风险管理和质量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三、双体系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的实施步骤1.明确目标和任务:制定双体系隐患排查治理的目标和任务,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形成合力,确保制度的顺利实施。

双体系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双体系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1 目的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是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风险控制措施的持续有效进行排查确认、有效控制风险的重要方法。

通过对生产过程及安全管理中可能存在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或管理缺陷等进行辨识,以确定隐患、危险有害因素或缺陷的存在状态,以及它们转化为事故的条件,以便制定整改措施,消除或控制隐患和危险有害因素。

目的是规范隐患排查治理行为,保障从业人员的职业安全与健康,降低安全生产风险,实现安全生产和安全发展。

2 适用范围适用于加油站各级安全隐患(检)排查、整改治理、建档监控、资金保障专项使用及隐患举报奖励的管理。

3 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2014〕13号)(2)《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7〕168号)(3)《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省政府令303号)(4)《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通则》(5)《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指南》(6)《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16号)(7)《关于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通知》(安委办〔2012〕1号)(8)《关于明确党委政府及其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规定》(青发〔2013〕20号)(9)《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信息隐患排查治理数据规范(修订)>等4项规范规则的通知》(安监总厅规划〔2014〕97号)(10)《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的通知》(安委办〔2016〕3号)(11)《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安委办〔2016〕11号)(12)《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示范试点地区建设方案的通知》(安委办函〔2016〕22号)(13)《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转发新修改的<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的通知》(安委办函〔2016〕24号)(14)《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完善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通知》(鲁政办字〔2016〕36号)(15))《加快推进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两个体系建设工作方案》(鲁安办发〔2016〕10号)(16)《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深化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推进企业安全风险管控工作的通知》(鲁安发﹝2016﹞16号)(17)《2017年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推进方案》(青安办〔2017〕36号)(18)《青岛市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市政府令第225号)(19)《青岛市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分类分级挂牌督办工作规范(试行)》4 责任分工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完善事故隐患自查、自改、自报的管理机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位从业人员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责任,并加强对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保证隐患排查治理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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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1 目的为建立公司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加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公司生命财产安全,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细则》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2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区、库区、试验场(塔)、各部门等场所设备设施及作业活动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3 职责3.1 公司成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小组,全面负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包括:制度建设、职责分工、条件保障、隐患排查治理、隐患判定、持续更新等。

3.2 由公司总经理担任组长,安全总监、生产部经理、技术质量部经理、企管部经理担任副组长,生产、安全、技术、仓储、保卫、财务、企管等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各类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小组成员。

3.3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小组组长全面负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支持。

安全总监负责推进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具体工作的实施。

其他副组长、各职能部门负责人负责按照职责分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3.4 事故隐患排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管理部,安全总监兼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3.5 企管部负责人员培训考核及绩效管理,财务科负责隐患治理资金和奖励资金的落实。

3.6 全体从业人员均应掌握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相关标准、程序、方法,做到全员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4 隐患的分级和分类4.1 事故隐患的分级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

4.1.1 重大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等有关规定,或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可能造成较严重危害的。

重大事故隐患主要包括以下情形:a) 证照不齐,安全评价、评估结论为不合格的;b) 未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和安全管理机构的;c) 超过许可数量和品种、超过规定作业时间、超过规定储存量、超过定员人数组织生产经营的“四超”现象的;d) 管理严重缺失,可能导致本单元或更大范围的安全失控的;e) 使用明令禁止或者淘汰设备、工艺的;f) 外部安全距离发生变化,不能满足《民用爆破器材工程设计安全规范》GB50089要求的;g)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认定的。

4.1.2一般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除重大事故隐患以外的情形。

4.2 事故隐患的分类事故隐患分成两大类,即基础管理类事故隐患和生产现场类事故隐患。

4.2.1 基础管理类隐患包括以下方面存在的问题或缺陷:a)证照、许可及建设程序;b)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c)安全生产责任制;d)安全技术操作规程;e)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教育培训、安全生产管理档案、安全生产投入、设备设施管理、应急管理、职业卫生基础管理、领导带班、事故报告、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风险管控、技术资料、外包工程安全管理等。

f)国家、行业规定的其他有关标准、要求。

4.2.2 生产现场类事故隐患生产现场类隐患包括以下方面存在的问题或缺陷:a) 作业场所、工(库)房及设施、设备;b) 防殉爆、隔爆措施;c) 自动控制、安全联锁装置;d)安防系统、视频监控系统、门禁系统;e)电气与通讯、防静电与防雷;f)消防、采暖与通风;g)运输与储存、试验与销毁;h)内、外部安全距离;i)从业人员操作行为;j)自然灾害等方面;k)违反现场管控措施的;l)国家、行业规定的其他有关标准、要求。

5 管理内容及要求5.1 编制事故隐患排查清单每年年初由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组织编制本年度事故隐患清单。

5.1.1 生产现场类事故隐患排查清单生产现场类事故隐患排查清单由安全部、技术质检部、设备部、生产部、仓储部、消防保卫部负责编制,内容包括风险点简况、排查内容、排查标准、排查类型等信息。

(见附录1)。

5.1.2 基础管理类事故隐患排查清单基础管理类事故隐患排查清单由安全部负责编制,内容包括基础管理项目、排查内容、排查标准、检查周期、组织级别等信息。

(见附录2)。

5.2 制作事故隐患排查记录表事故隐患排查记录表分两大类,即基础管理类事故隐患排查记录表和生产现场类事故隐患排查记录表。

5.2.1 根据各岗位特点、排查重点、人员专业、排查类型,在事故隐患排查清单中选择确定具有针对性的具体排查项目,制作适合不同组织、不同部门、不同人员的事故隐患排查记录表。

5.2.2 排查表内容包括:风险点名称、排查内容、标准及要求、排查频次、是否符合要求等。

5.2.3 事故隐患排查记录表包括:一线作业人员、安全员、车间主任、维修人员、消防保卫人员隐患排查记录表;安全管理部、技术质检部、生产部隐患排查记录表、专项事故隐患排查记录表、综合事故隐患排查表。

5.3 组织实施5.3.1 组织级别排查组织级别包括公司级、部门(车间)级、班组级、岗位级。

5.3.2 排查类型5.3.2.1 隐患排查类型主要包括:生产一线作业人员、车间主任、安全员、维修人员、保卫人员的日常隐患排查;5.3.2.2技术质量部经理、安全管理部经理进行的专业排查;5.3.2.3 安全管理部、技术质量部、生产部、企管部组织的专项或季节性隐患排查;5.3.2.4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组织的专业性或综合性隐患排查;5.3.3 事故隐患排查周期5.3.3.1 一线作业人员每班至少进行三次检查,即:班前、班中及班后岗位隐患排查,班组长每班至少进行一次隐患排查;5.3.3.2 安全员、当班维修人员、车间主任每班一次对生产现场进行相关专业隐患排查;5.3.3.3 安全科、技术科、生产科每周开展一次专业性隐患排查;5.3.3.4 安全管理部、生产部、技术质量部、企管部每月开展一次系统性的隐患排查(可进行联合排查);5.3.3.5 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每季度组织一次综合性的隐患排查;5.3.3.6 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每半年组织一次对设备、电气与通讯、消防、采暖与通风、自动控制、防静电与防雷、视频监控、门禁系统、作业场所、运输与储存、试验、外部环境变化、自然灾害的安全评估;5.3.3.7 当本公司获知相关企业发生安全事故及异常事件时,安全生产管理委员及时组织专项隐患排查。

5.3.4 隐患判定原则5.3.4.1 一般事故隐患的判定由部门组织人员依据一般隐患的特征进行判定。

5.3.4.2 重大事故隐患的判定由总经理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判定。

5.4 隐患治理5.4.1 隐患治理原则a)隐患治理实行分级治理、分类实施、重点处理、动态处理、综合处理的原则。

主要治理措施包括岗位纠正、班组治理、车间治理、部门治理、公司治理等。

b)隐患治理应做到方法科学、资金到位、治理及时有效、责任到人、按时完成。

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后极易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相关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保养和监测监控,防止事故发生。

c)对于可能引发的垮塌、泥石流、滑坡、雷击、火灾、洪水等自然灾害隐患,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的要求进行排查治理。

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制定应急预案。

在接到有关自然灾害预报时,应当及时发出预警通知;发生自然灾害可能危及公司人员安全的情况时,应当采取停止作业、撤离人员等防范措施,必要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及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

d)对于因人为因素造成的外部环境变化引起的安全隐患,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的要求进行排查治理,并向当地人民政府及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

e)经判定为重大隐患的应立即向负有民爆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进行书面报告。

5.4.2 隐患治理流程5.4.2.1 报告隐患a)日常隐患检查情况,一线作业人员、安全员、车间主任、维修人员排查出隐患后,可进行岗位纠正的应立即纠正,之后在事故隐患排查清单上规范填写发现的隐患及已采取的纠正措施并签字。

需其他部门协调治理的应上报给上一级负责人,具体为:一线作业人员(维修人员)、班组长、车间主任逐级上报给生产部经理;安全员逐级上报给安全管理部经理;技术科员逐级上报给技术质量部经理。

b)周检、月检、季度及半年隐患排查情况,在完成检查后由组织部门负责人组织制定隐患整改措施计划表并报告上一级负责人,具体为:安全管理部报安全管理部经理;技术质量部报技术质量部经理;生产部报生产部经理;安全生产委员会报总经理。

c)对于整改时间长、整改难度大的事故隐患应上报至分管副总、直至总经理。

d)事故隐患应以书面形式上报,紧急情况口头上报后补充书面上报材料。

上报人、接收人共同签字确认。

5.4.2.2 隐患判定a)日常排查的隐患由生产部经理、安全管理部经理、技术质量部经理对接收到的隐患信息进行初步隐患判定,不能确定为一般事故隐患的,逐级上报给总经理。

b)周检、月检、季度及半年隐患排查中发现的隐患,由组织部门进行初步隐患判定,不能确定为一般事故隐患的,逐级上报给总经理。

c)总经理组织各部门对接收到不能确定为一般隐患的信息进行判定或评估,判断是否属于重大隐患。

属于重大事故隐患的,总经理应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

d)经判定为重大隐患的应立即向负有民爆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进行书面报告。

5.4.2.2 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5.3.2.2.1一般事故隐患a)日常检查的一般事故隐患,由各部门经理根据本部门接收到的隐患信息,编制隐患整改通知书下发给责任部门(车间)负责人。

隐患整改通知书包括隐患责任单位、责任人、措施建议、完成期限、落实验证等。

(见附录3)b)周检、月检、季度及半年隐患排查中发现的隐患,由组织部门负责人组织编制隐患整改措施计划表,之后下发到各责任单位、责任人。

隐患整改措施计划表,包括:隐患内容、所在区域、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整改情况及验证、整改验收人、验收时间等。

(见附录4)5.4.2.2.2 重大事故隐患经判定或评估属于重大事故隐患的,公司主要负责人应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

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a)治理的目标和任务;b)采取的方法和措施;c)经费和物资的落实;d)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e)治理的时限和要求;f)负责验收评估的机构及人员;g)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5.4.3 实施隐患治理负责隐患整改的单位在实施隐患治理前,对隐患存在的原因进行分析,认真研究隐患措施建议,采取可靠的治理措施,按照整改通知书的要求认真实施整改。

5.4.4治理情况反馈和验收a)一般事故隐患治理完成后,负责隐患整改的单位向下发整改通知单的单位汇报整改完成情况。

接到反馈的单位应立即组织对整改情况进行验收,并在隐患整改通知单上填写整改落实情况,形成闭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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