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二级建造师法规及知识考前熟记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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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二建法规第四版新教材记忆重点

2014年二建法规第四版新教材记忆重点

2014年二建法规第四版新教材记忆重点1.法律体系也叫法的体系,由国家各部门法构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

2.法律部门是根据一定标准,原则所制定的同类法律规范的总称。

3.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4.民法:乌合招亲民法(物权,合同,招投标法,侵权责任法,民法通则)。

5.行政法:房地产建筑规划环境,许可其处罚复议。

6.经济法:统计法,土地管理法,标准化法,预算法,税收征收法,节能法,审计法,采购法,反垄断法。

7.社会法:残疾人保障法,矿山安全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

8.宪法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法律(立法法)由全国人代会常委制定,行政法规(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管理,设计管理条件)由国务院制定,地方法规你懂的(地名+条例),部门规章(暂行规定),地方政府规章(办法、规定、实施细则)。

9.宪法至上,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特别法优于一般法,新法优于旧法。

10、新旧法不一致时,由全国人代会常委裁决,同一机关由制定机关裁决,地方法规和部门不一时,国务院提意见,地方法规国务院说了算,适合部门规章的,提请常委裁决,部门规章和地方规章之间由国务院裁决。

11、法人分为企业法人和非企业法人。

12、项目经理是企业法人授权的项目上的管理者,非委托代理,项目经理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企业法人承担。

13、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是法定代理(区别指定代理)。

14、无权代理:自始未经授权、超越代理、代理权终止。

15、委托书授权不明,被代理人应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连带责任。

16、所有权: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最基本权利,所有权的核心)。

17、有益物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

18、土地所有权由国务院行使,耕地承包期限30年,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

19、城市土地属国家所有,家村和城市郊区土地,除法律规定外(一定要注意这句话的有无),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山属农民集体所有。

2014年二级建造师考试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串讲重点笔记 考前划重点

2014年二级建造师考试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串讲重点笔记 考前划重点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串讲重点笔记阅读本笔记注意事项:一、本笔记中的“P”表示书中页码,如“P1”表示此部分以下内容在书中的第1页。

二、本笔记中的“……”表示这部分内容在书中应划下来,属于应掌握的内容,在本笔记中用“……”表示。

三、本笔记中的括号即“()”中的内容表示这部分内容是课堂笔记,为老师上课的重要记录,同学们必须高度重视。

四、本笔记中序号后没有写内容的表示书中该序号后的内容都应划下来。

如在本笔记中看到“(一)”,表示(一)后的字都应划下来;看到“1.”表示1.后的字都应划下来;看到“(1)”表示(1)后的字都应划下来等等。

P3-4二、注册(一)2.延续注册3.变更注册4.增项注册P5(三)不予注册的情形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1)(2)(10)P101Z301014倒数第16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1)(2)(3)(4)P111Z301021一、宪法二、民法三、商法四、经济法P12-131Z301022法的形式一、宪法二、法律三、行政法规四、地方性法规五、行政规章六、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七、国际条约P14-161Z301031民事法律关系包括……三个要素一、民事法律关系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倒数第5行:民事行为能力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和无民事行为能力。

1.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民法通则》第11条规定:“……”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民法通则》第12条第1款规定:“……”《民法通则》第13条第2款规定:“……”3.无民事行为能力《民法通则》第12条第2款规定:“……”《民法通则》第13条第1款规定:“……”P15倒数第12行:法人应当具备四个条件:(1)(2)(3)(4)P16第11行:法律关系客体的种类包括:1.财2.物3.行为4.非物质财富P221Z301034债的概念(债的发生)P23-24倒数第1行:物权是指权利人……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二级建造师法规考试复习记忆重点

二级建造师法规考试复习记忆重点

2014年二级建造师法规考试复习记忆重点32、宪法全国人大制定,法律全国人大及常季,行政法规国务院,地方法规省市人大,行政规章国家行政机关。

33、留置权中应把留置物留至少2个月,除新鲜易腐的东西外。

34、抵押权行使必须通过法院拍卖,质押,留置权可以不通过法院卖掉。

24、在建建筑工程和不动产在抵押时才要登记,不动产只有登记了才产生效力,在建船舶可以抵押但是不要登记的。

25、土地所有权不能抵押,有可能是集体土地。

26、抵押权对承租人效力只要看谁在先利在谁就行了,比较时间早的就行了,不用看其它的。

5、留置权人应当给债务人两个月以上履行债务时间。

126、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责任。

138、债务人向原(新)债权人行使抗辩权,债权人向债务人行使抵销权。

1、发明专利权期限是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是10年。

123、合同的担保,是指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债务人无权参与此合同,因为债务人不履行时,债权人找担保人就可以了。

124、担保合同是从合同,如果主合同无效,则其也无效(债务人跟债权人都不欠钱了,那担保人肯定也不欠钱了)。

125、银行做保证人叫做银行保函。

6、建设单位领取施工许可证3个月内开工,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3个月,中止施工满一年,核验许可证,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六个月的,重新办理开工报告。

7、勘察分综合(甲级),行业(甲乙丙级),设计分综合(甲级),行业专业(甲乙丙丁级),监理分综合(不分级)、事务(不分级)、专业级(甲乙2丙3)。

38、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对建造师监督。

8、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在30日内签订书面合同。

9、招标人一般在15日内确定中标人,最迟30日。

10、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11、招标人与中标人在签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人退保证金。

1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最少5个工作日。

13、招标人澄清或修改招标文件要在投标文件提交前15天,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至少20天。

2014年二级建造师《法规》数字考点重点总结汇总

2014年二级建造师《法规》数字考点重点总结汇总

2014年二级建造师《法规》数字考点重点总结一、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1.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在公布后30日内报有关机关备案;宪法和法律不需要备案。

2.农民集体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经营,经营期30年。

在土地承包经营期限内,对承包土地进行调整的,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并报建乡镇人民政府或县级农业部门批准。

3.专利权的保护期限:发明为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为10年。

保护期均自申请日起算。

4.注册商标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算;可无数次地提出续申请,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10年。

应在到期前6个月内申请,还有6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满仍未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从核准注册日起算。

5.一般职务作品(工作任务但未用单位条件)的著作权由作者享有,单位可以优先使用2年。

6.著作权的保护期(关注50年即可)(1)作者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的保护期不受限制;(2)公民的作品,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保护期,终生+死后50年;(3)单位作品或单位享有著作权的作品,发表权、使用权、获得报酬权保护期,为50年,截至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不再保护。

7.计算机软件的保护期限,如果涉及到自然人,为自然人终身+死后50年;如果是单位,首次发表后的50年,开发完成50年内未发表,不再保护。

8.保证期限当事人无约定,履行期满之日起6个月内;有约从约。

9.定金应以书面形式约定,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定金数量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10.安装工程一切险的保险期限一般应该包含一个试车考核期,试车考核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安装工程一切险对旧机器设备不负考核期保险责任。

二、施工许可法律制度1.不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之一: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或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2014二级建造师最新法规重点

2014二级建造师最新法规重点

基本法律知识010建设工程法律体系(15分左右)律体系的基本框架宪法相关法:宪法、组织法、国籍法、选举法、民族区域自治法:民法通则、合同法、公司法、侵权责任法、物权法、招投标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城市房产管理法、城乡规划法、建筑:土地管理法、标准化法、税收征收管理法、预算法、审计法、反垄断法、节约能源法、政府采购:残疾人保障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矿山安全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非诉讼的程序法:仲裁法012 法的形式和效力层级的形式(在我国,习惯法、宗教法、判例不是法的形式)定法形式:的效力层级:1.宪法至上;2.上位法优于下位法;别法优于一般法(招投标法优于合同法);4.新法优于旧法(物权法优于担保法)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律之间:由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裁决政法规之间:由国务院裁决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地方法规、规章之间不一致时,:一机关制定的:由制定机关裁决。

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不一致:由国务院提出意见,适用地方性法规的,选择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的,提请全国人大常委裁决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由国务院裁决权制定的法规与法律不一致:由全国人大常委裁决的30天内,报有关机关备案。

020 建设工程法人制度人应当具备的条件(4条):依法成立、有必要的财产活经费、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人的分类业法人:依法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具备法人资格),变更要办理登记并公告企业法人:行政法人(机关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法人人:有独立经费的机关成立之日起,机关法人中的一种,机关法人包括行政法人、立法法人等人:需要登记的,核准登记具有法人资格;不需要登记的,成立具有法人资格。

如学校、医院等体法人:需要登记的,核准登记具有法人资格;不需要登记的,成立具有法人资格人在建设工程中的地位:表现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不具有法人资格(对应总公司),项目部不具有法人资格;子、母公司都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人在建设工程中的作用:1.法人是基本主体。

2014二建法规,实务,管理考前重点知识点

2014二建法规,实务,管理考前重点知识点

二建法规、管理、实务考试记忆重点总结法规(112条):1、发明专利权期限是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是10年。

2、普通诉讼时效期间通常为2年,身体受伤,拒付租金,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寄存财物丢失的,诉讼时效为1年,涉外诉讼4年。

3、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4、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诉讼才可以终止。

5、留置权人应当给债务人两个月以上履行债务时间。

6、建设单位领取施工许可证3个月内开工,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3个月,中止施工满一年,核验许可证,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六个月的,重新办理开工报告。

7、勘察分综合(甲级),行业(甲乙丙级),设计分综合(甲级),行业专业(甲乙丙丁级),监理分综合(不分级)、事务(不分级)、专业级(甲乙2丙3)。

8、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在30日内签订书面合同。

9、招标人一般在15日内确定中标人,最迟30日。

10、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11、招标人与中标人在签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人退保证金。

1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最少5个工作日。

13、招标人澄清或修改招标文件要在投标文件提交前15天,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至少20天。

14、工程招标代理分为甲、乙(1亿)、暂定级(6000万以下)。

15、从业人员超300人,应设专职安全员。

16、特重大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重伤,1亿元经济损失,罚200-500万,重大10-30人死亡,50-100人重伤,5000万到1亿损失,罚50-200万,较大3-10人死亡,10-50重伤,1000万-5000万损失,罚20-50万,一般,3人以下,10人以下重伤,1000万以下损失,罚10-20万。

17、安全事故发生后应于1小时内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部门报告,质量事故24小时内报告。

18、事故每级上报时间不超过2小时。

19、自事故发生之日超30日内,伤亡人数有变化的,应补报,道路,火灾事故有变化7天内上报。

2014二建法规 第一章 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考前重点整理版资料

2Z201000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2Z201010建设工程法律体系2Z201011 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要点】国家对民事活动、经济活动的监管需以“公共利益、公众安全”为界限不得越位。

(一)宪法及宪法相关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宪法相关法是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等法律。

(二)民法商法民法是规定并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间、法人间及公民与法人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商法是调整市场经济关系中商人商人及其商事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权责任法》、《公司法》、《招标投标法》等属于民法商法。

(三)行政法行政法是调整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职权和接受行政法制监督过程中而与行政相对人、行政法制监督主体之间发生的各种关系,以及行政主体内部发生的各种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作为行政法调整对象的行政关系,主要包括行政管理关系、行政法制监督关系、行政救济关系、内部行政关系。

《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城乡规划发》、《建筑法》等属于行政法。

1(四)经济法经济法是调整在国家协调、干预经济运行的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审计法》、《统计法》、《标准化法》、《预算法》、《反垄断法》、《节约能源法》、《土地管理法》、《税收征收管理法》等属于经济法。

(五)社会法社会法是调整劳动关系、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社会法是在国家干预社会生活过程中逐渐发展起来的一个法律门类,所调整的是政府与社会之间、社会与不同部门之间的法律关系。

《残疾人保障法》、《劳动法》、《安全生产法》、《劳动合同法》等属于社会法。

(六)刑法刑法是关于犯罪和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是这一法律部门的主要内容。

2014年二级建造师法规及相关知识必记112个 考点 (1)

个人资料整理 仅限参考。

报 内上 天 7 有变化 事故 火灾 , 道路 , 报 补 的,应 数有变化 人 亡 日内,伤 30 之日超 生 发 自事故 、 19时。

小 2 过 时间不超 报 上 事故每级 、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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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 保 退 人 中标 未 向 日内, 工作 个 5 后 同 合 签 人在 与中标 人 招标 、 11。

10% 的 额 金 同 合 过中标 超 得 金不 证 保 约 、履 10日。

30 迟 人,最 确定中标 日内 15 在 一般 人 招标 、 9。

同 合 签订书面 日内 30 人应在 中标 人和 招标 、 8。

) 3丙 2 <业级<甲乙 合 监理分综 , 乙丙丁级) 业<甲专 业 ,行 <甲级) 合 分综 ,设计 业<甲乙丙级) ,行 <甲级) 合 勘察分综 、 7 。

理开工报告 办新 重 个月的, 过六 超 开工 期 能按 不 因故 , 证 可 核验许 年, 施工满一 止 中 个月, 3过 不超 每次 为限, 次 期以两 延 , 开工 个月内 3 证 可 领取施工许 、建设单位 6 、留置权人应当给债务人两个月以上履行债务时间。

2014年二建考试大纲-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2014年二建考试大纲—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Z201000 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14年15~16分)2Z201010建设工程法律体系(2分)2Z201011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0~1分)2Z201012法的形式和效力层级(必考一题以上)2Z201020建设工程法人制度(会考一题)2Z201021法人的法定条件及其在建设工程中的地位和作用2Z201022企业法人与项目经理部的法律关系(了解)2Z201030建设工程代理制度(0~2分)2Z201031代理的法律特征和主要种类2Z201032建设工程代理行为及其法律关系2Z201040建设工程物权制度(2~4分)2Z201041物权的主要种类和与土地相关的物权(必考1分)2Z201042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消灭和保护(物权的设立,必考一题)2Z201050建设工程债权制度(考一题)2Z201051债的基本法律关系2Z201052建设工程债的产生和常见种类2Z201060建设工程知识产权制度(考一题)2Z201061知识产权的法律特征2Z201062建设工程知识产权的常见种类、保护和侵权责任2Z201070建设工程担保制度2Z201071担保与担保合同的规定2Z201072建设工程保证担保的方式和责任(考一题)2Z201073抵押权、质权、留置权、定金的规定(抵押权考一题,质权、留置权、定金三个里面挑考一题)2Z201080建设工程保险制度(考一题)2Z201081保险与保险索赔的规定2Z201082建设工程保险的主要种类和投保权益2Z201090建设工程法律责任制度(考2分)2Z201091法律责任的基本种类和特征2Z201092建设工程民事责任的种类及承得方式2Z201093建设工程行政责任的种类承担方式2Z201094建设工程刑事责任的种类及承担方式2Z202000 施工许可法律制度(6~7分)2Z202010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制度(考两题,2011、2012一题,2013一题)2Z202011施工许可证和开工报告的适用范围2Z202012申请主体和法定批准条件2Z202013延期开工、核验和重新办理批准的规定2Z202014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2Z202020施工企业从业资格制度2Z202021企业资质的法定条件和等级(1~2分)2Z202022禁止无资质或越级承揽工程的规定(不一定考)2Z202023禁止以他企业或他企业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工程的规定(考1分)2Z202024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2Z202030建造师注册执业制度(考两题)2Z202031建设工程专业人员执业资格的准入管理2Z202032建造师考试、注册和继续教育的规定2Z202033建造师的受聘单位和执业岗位范围(考一题)2Z202034建造师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注意签字盖章)2Z202035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2Z203000 建设工程发承包法律制度(考7~10分)2Z203010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制度2Z203011建设工程法定招标的范围、招标方式和交易场所(招标的范围、招标方式和交易场所考一题)(交易场所要了解)2Z203012招标基本程序和禁止肢解发包、限制排斥投票人的规定(考一题左右)2Z203013投标人、投标文件和投标保证金(考一题左右)2Z203014禁止串通投标和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规定(不一定考)2Z203015中标的法定要求和招标投标投诉处理(1分左右)2Z203016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2Z203020建设工程承包制度(考两题:总包、分包)2Z203021建设工程总承包的规定2Z203022建设工程共同承包的规定(少考)2Z203023建设工程分包的规定2Z203024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2Z203030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2Z203031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的分类2Z203032建筑市场施工单位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2Z203033建筑市场诚信行为的公布和奖惩机制2Z203034建筑市场主体诚信评价的基本规定2Z204000 建设工程合同和劳动合同法律制2Z204010建设工程合同制度2Z20401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定形式和内容(1~2分)2Z204012建设工程工期和支付价款的规定(支付价款考1~2题)2Z204013建设工程赔偿损失的规定(0~1分)2Z204014无效合同和效力待定合同的规定(无效合同,必考1题;效力待定,0~1题,0~1分)2Z204015合同的履行、变更、转让、撤销和终止(变更、转让,1题;撤消、终止,1题)2Z204016违约责任及违约责任的免除(1~2分)2Z204017建设工程合同示范文本的性质与作用(不考)2Z204020劳动合同及劳动关系制度(考5分)2Z204021劳动合同订立的规定(考2分)2Z204022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重点是解除,2分)2Z204023合法用工方式与违法用工模式的规定(几乎不考)2Z204024劳动保护的规定(13年考,14年估0~1分)2Z204025劳动争议的解决(1分)2Z204026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2Z204030相关合同制度(预计考两个合同)2Z2040312Z204032买卖合同的法律规定2Z204033借款合同的法律规定2Z204034租赁合同的法律规定2Z204035融资租赁合同的法律规定2Z204036运输合同的法律规定2Z204037委托合同的法律规定2Z205000 建设工程施工环境保护、节约能源和文物保护法律制度(考5分)2Z205010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制度(考1-2分)2Z205011施工现场噪声污染防治的规定2Z205012施工现场废气、废水污染防治的规定(12年考废水污染)2Z205013施工现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规定(13年考废物污染)2Z205014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2Z205020施工节约能源制度2Z205021施工合理使用与节约能源的规定2Z205022施工节能技术进步和激励措施的规定2Z205023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2Z205030施工文物保护制度(考一题)2Z205031受国家保护的文物范围2Z205032在文物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施工的规定(重点考)2Z205033施工现场文物报告和保护的规定(了解)2Z205034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2Z206000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制度(准备15分)2Z206010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1分)2Z206011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条件2Z206012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和政府监管的规定2Z206013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2Z206020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6021、6022合起来一题,6023总分包安全生产责任,一题)2Z206021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2Z206022施工项目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2Z206023施工总承包和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2Z206024施工作业人员安全生产的权利和义务(每年1分)2Z206025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规定(一题)2Z206026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2Z206030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制度(2~3分)2Z206031编制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的规定(专项施工方案考一题)2Z206032施工现场防护和安全费用的规定(考1分)2Z206033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职责和应采取的消防安全措施(0~1分)2Z206034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的规定(考1分,14年考工伤保险)2Z206035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2Z206040施工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2Z206041生产安全事故的等级划分标准(考1分)2Z206042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求援预案的规定(考1分)2Z206043施工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及采取相应措施的规定(掌握:事故报告)2Z206044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2Z206050建设单位和相关单位的建设工程安全责任制度2Z206051建设单位相关的安全责任(必考一题)2Z206052勘察、设计单位相关的安全责任(从没考过)2Z206053工程监理、检验检测单位相关的安全责任(考1分,检验检测是新增内容)2Z206054机械设备单位相关的安全责任(考1分)2Z206055政府部门安全监督管理的相关规定(一般不考)2Z207000 建设工程质量法律制度(准备15分)22207010工程建设标准(考1~2分)2Z207011工程建设标准的分类2Z207012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的规定2Z207013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22207020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2Z207021对施工质量负责和总分包单位的质量责任(0~1分)2Z207022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规定(考一题)2Z207023对建筑材料、设备等进行检验检测的规定(1~2分)2Z207024施工质量检验和返修的规定(0~1分)2Z207025建立健全职工教育培训制度的规定(不考)2Z207026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22207030建设单位及相关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2Z207031建设单位相关的质量责任和义务(应该会考1分)2Z207032勘察、设计单位相关的质量责任和义务(考一题)2Z207033工程监理单位相关的质量责任和义务(0~1分)2Z207034政府部门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相关规定22207040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制度2Z207041竣工验收的主体和法定条件(考一题)2Z207042施工单位应提交的档案资料(不一定考)2Z207043规划、消防、节能、环保等验收的规定(考1分,一级消防没考过)2Z207044竣工结算、质量争议的规定(考1分)2Z207045竣工验收报告备案的规定(考1分)22207050建设工程质量保修制度(2~3分)2Z207051质量保修书和最低保修期限的规定(重点)2Z207052质量责任的损失赔偿(很少考)2Z207053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2Z208000解决建设工程纠纷法律制度(10~15分)2Z208010建设工程纠纷主要种类和法律解决途径(1~2分)2Z208011建设工程纠纷的主要种类2Z208012民事纠纷的法律解决途径2Z208013行政纠纷的法律解决途径2Z208020民事诉讼制度(考5分左右)2Z208021民事诉讼的法院管辖(考1~2分)2Z208022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代理人(考代理人,1 分)2Z208023民事诉讼的证据和诉讼时效(证据一题,1分;诉讼时效,1分)2Z208024民事诉讼的审判和执行程序(考1分)2Z208030仲裁制度2Z208031仲裁协议和仲裁受理(重点:仲裁协议)2Z208032仲裁审理的法定程序(只考1 分左右)2Z208033仲裁裁决的执行(考一题)2Z208034涉外仲裁的特别规定(了解)2Z208040调解与和解制度(考1~2题)2Z208041调解的规定2Z208042和解的规定2Z208050行政强制、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制度(考3~4分)(行政强制是新增内容,预计考一题)2Z208051行政强制的种类和法定程序(考一题)2Z208052行政复议的范围、受理和复议决定(范围是必考内容)2Z208053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审理程序和判决执行(范围是必考内容)2Z208054侵权的赔偿责任陈印说:将答题中未用的案例背景信息全部下划线划出。

2014二级建造师考试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时间+数字知识点汇总

2014年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全书关于时间知识点的汇总2Z201000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1、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均自申请之日起计算。

2、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3、一般保证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4、留置的时间至少2个月。

5、安装工程一切险对考核期的保险责任一般不超过3个月。

2Z202000施工许可法律制度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至收到申请之日起15日内,对符合条件的申请颁发施工许可证。

2、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3个月。

3、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1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并按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

中止施工满1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

4、对于实行开工报告制度的建设工程,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6个月的,应当重新办理开工报告的批准手续。

5、建造师初始注册者,可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提出申请。

建造师执行资格注册有效期一般为3年。

注册期届满的,应当在注册有效期届满30日前申请延续注册。

延续注册有效期为3年。

6、申请人有下列情形的,不予注册:①因执业活动受到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5年的;②因前项规定以外的原因收到刑事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3年的;③被吊销注册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2年的;④在申请注册之日前3年内担任项目经理期间,所负责项目发生过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的;⑤年龄超过65周岁的。

7、因非承包方的原因致使工程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可以同时担任两个项目的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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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二级建造师法规及知识考前必须熟记知识点民法1、民事法律关系客体:财、物、行为、智力成果2、民事法律行为主体成立的要件:A 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B行为人意思表示真实 C行为内容合法 D行为形式合法3、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4、债的发生根据:合同、侵权行为、不当得利、无因管理、债的其他发生根据5、债的消灭:因履行、抵消、提存、混同、免除、当事人死亡而消灭6、发明专利权的期限是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是10年,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完成的发明为职务发明,专利权属于该单位7、诉讼时效的种类:A普通诉讼时效 B短期诉讼时效 C特殊诉讼时效8、普通诉讼时效的期限为2年9、短期诉讼时效的期限为1年,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延付或拒付租金的,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寄存财物被丢失活毁损的10、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拒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11、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为诉讼时效中断12、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13、所有权是指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14、用益物权是指当事人依法规定,用益物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15、担保物权是指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物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16、建设用地义务包括:履约的义务、支付出让金的义务、不得改变土地用途的义务、登记的义务17、建设用地的权利:A对建设用地上的物享有所有权 B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抵押权 C获得赔偿的权利 D住宅用地期满续期的权利建筑法1、申请施工许可证的条件:A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首席 B已经取得所在规划区的规划许可证 C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D已经确定施工企业 E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及技术资料 F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G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H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的后果:A将被责令整改 B对不符合开工条件的责令停止施工,可以进行罚款(没有说必须罚款) C对于符合开工条件的不需要停工,也不可以罚款3、不需要申请施工许可证的工程类型:A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30万以下,300平米以内) B作为文物保护的工程 C抢险救灾工程 D临时性建筑 E 军用房屋建筑 F根据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工程4、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并对工程维护和管理5、施工合同无效:A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超越资质等级的 B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他人资质的 C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而没有招标的6、《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违法分包界定如下:A 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资质条件的单位 B总承包合同中未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将部分工程交由其他单位完成的 C总包将工程的主体结构分包给其他单位 D 分包单位进行再分包的7、当工程出现质量、安全、进度等方面的问题时,建设单位可以根据总包合同向总包追究违约责任,也可以根据法律规定直接要求分包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分包单位不得拒绝 8、工程监理的依据:A法律法规 B有关的技术标准 C设计文件 D建设工程承包合同 9、工程监理的内容:进度、质量、成本的控制,安全、合同、信息的管理和沟通协调 10、监理人员如发现工程设计不合格,应当报告建设单位要求设计院改正。

做到独立监理、公正监理招投标法1、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2、必须招标的是:单项合同在200万以上、设备材料款估算在100万以上的、设计监理勘察单项合同在50万以上的、低于以上规定但合同总价在3000万以上的3、下列情形可以不进行施工招标:A涉及国家安全、国家机密或者抢险救灾而不适宜招标的 B属于利用扶贫资金行驶工代赈要使用农民工的 C施工主要技术采用特定的专利或者专有的技术 D施工企业自建自用的工程,且该施工企业资质等级符合工程要求的 E在建工程追加的附属小型工程或者主体加层,原中标人仍具备承包能力的 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4、招标人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在投标人的,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待遇的,强制要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的,或者限制投标人之间竞争的,曾令整改,可以处1-5元罚款5、招标人向他人透露已获得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投标的其他情况,或者泄露标的的,给予警告,并处1-10万元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人或其他直接负责人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6、投标保证金可以是现金、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套兑支票、银行汇票和现金支票,一般不得超过总价的2%,最高不超80万7、投标截止日期前,投标文件可以补充、修改、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人8、在截止时间后到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不得补充、修改、撤回投标文件,如撤回投标文件,保证金被没收 9、联合投标体各方的责任:A履行共同投标协议中约定的责任 B就中标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C不得重复投标 D不得随意改变联合体的构成 E必须有代表合体的牵头人10、投标人串通投标:A投标人之间互相约定抬高或者降低报价 B投标人之间互相约定在招标中分别以高中低价位报价 C投标人之间先进行内部竞价,内定中标人然后再投标 D投标人之间其他串通投标报价行为 11、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A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投标情况告诉其他投标人,或者协助投标人更换投标文件,更改报价 B招标人向投标人泄露标底 C招标人与投标人商定投标时压低或者抬高标价,中标后再给投标人或招标人额外补偿 D招标人预先内定中标人 E其他串通投标的行为12、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5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经济技术专家不得少于总数的2/313、评标委员会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后,招标人一般应当在15日内确定中标人,最迟应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30个工作期前确定 14、招标人对已经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少于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单位15、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20日 16、投标有效期从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安全生产法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存储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的经济保障措施:A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 B抱枕安全设施所需要的资金 C保证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生产培训所需要的资金 D保证工商社会保险所需要的资金安全生产保障措施:A组织保障措施 B管理保障措施 C经济保障措施 D技术保障措施不满足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要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刑事处罚的,对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给予撤职处分,对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处2-20万的罚款生产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依照法律受刑事处罚或者撤销处分的,自刑法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5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配备合格安全生产人员的单位要限期改正,如不改正责令停业整顿,可以处2万以下罚款不符合安全设施管理设备的单位要限期改正,如不改正责令停业整顿,可以处5万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要追究刑事责任安全生产从业人员的权利:知情权、批评权和检举控告权、拒绝权、紧急避险权、请求赔偿权、活的劳动防护用品劝、活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劝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特大事故: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重伤,或1亿以上直接损失重大事故:10-30人死亡,或50-100人重伤,或5000万-1亿直接损失较大事故:3-10人死亡,或10-50人重伤,或1000-5000万直接损失一般事故: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重伤,或1000万以下直接损失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特大、重大事故逐级至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较大事故逐级上报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监管部门一般事故上报至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监管部门安全监管部门上报事故情况每级上报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重大、较大、一般事故政府部门应当在15日内作出批复,特大事故30日内批复发生一般事故的,处10-20万罚款发生较大事故的,处20-50万罚款发生重大事故的,处50-200万罚款发生特大事故的,处200-500万罚款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一年年收入30%罚款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一年年收入40%罚款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一年年收入60%罚款发生特大事故的,处一年年收入80%罚款对有根据认为不符合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设施、设备、器材予以查封或者扣押,并应当在15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建筑生产中最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是所有安全规章制度的核心2、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是预防为主3、建设单位应当在拆除工程施工15日前将下列资料送至县级以上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备案:A施工单位资质等级证明 B拆除建筑物及可能危及毗邻建筑的说明 C 拆除施工组织方案 D堆放、清楚废弃物的措施4、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整改,处20-50万罚款:A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提出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的 B要求施工单位压缩合同约定工期的 C将拆除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5、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工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工,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停工的,监理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6、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A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B土方开挖工程 C模板工程 D起重吊装工程 E脚手架工程 F拆除、爆破工程 G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7、施工现场暂时停工的,施工单位应当做好现场防护,费用由施工方承担,或按合同约定执行8、施工现场使用的装配式活动房屋应当有产品合格证9、施工单位使用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前,应当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由总包、分包、出租单位和安装单位共同验收10、出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并应当对出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和安全性能进行检测,出具检测合格证明11、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条件:A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错做规程 B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的资金投入 C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D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12、建设单位应将施工图设计文件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批准,不得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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