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电厂燃煤系统人身伤害预防措施(一)
火力发电厂职业危害及防护对策

火力发电厂职业危害及防护对策摘要:我国燃煤火力发电厂针对职业病危害因素所采取的控制技术较以往有很大改善,但有些企业对防护设施管理的落实不到位,没有发挥其应有的防护效果,如某些火电厂尽管在控制职业病危害因素方面已使用比较先进的技术及设备,但未设专人进行定期的维护与保养,只是在出现故障时或对全厂仪器设备进行统一整顿时进行维修,致使部分防护设施较长时间没有正常运行。
关键词:火力发电厂、职业病危害、关键控制措施一、燃煤火力发电厂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分析燃煤火力发电厂生产工艺过程中产生大量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主要包括:生产性粉尘(包括煤尘、锅炉灰尘、石灰石粉尘、石膏粉尘、电焊烟尘等)、毒物(包括一氧化碳、一氧化氮、二氧化氮、二氧化硫、氨、硫酸、非甲烷总烃、氯气、臭氧、硫化氢、盐酸、氢氧化钠、次氯酸钠、锰及其化合物等)、物理因素(包括噪声、工频电场、高温等)。
尽管锅炉工艺分为循环流化床工艺和燃煤凝汽式工艺,但两种工艺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相同,都有粉尘、噪声、毒物、高温、工频超高压电场等。
循环流化床工艺由于风机多,锅炉为正压运行,产生的噪声、粉尘较大;而燃煤凝汽式工艺的风机少,锅炉为负压运行,产生的粉尘及噪声危害较少。
二、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产生环节及主要控制技术2.1 粉尘燃煤火力发电厂粉尘主要分布在输煤、锅炉、除灰和脱硫系统等。
此外,电焊作业时产生电焊烟尘;锅炉维修时存在矽尘、岩棉尘等。
为从源头控制尘肺病的发生,保护劳动者健康,各燃煤火电厂根据自身情况,均采取了相应的职业病防护措施。
输煤系统的粉尘治理,目前大多数燃煤火电厂在卸煤作业场所设置喷洒装置,在各转运站、皮带栈桥等处设置机械除尘,并设有水力清扫装置,落煤管设有缓冲设施,并在落煤口的煤槽出口处设挡煤帘(板),以防含尘气流外逸,但输煤系统的粉尘仍未得到有效控制。
通过对某火电厂调查发现,若仅对皮带接头和贮煤仓溜槽处进行密封,容易形成正压而使粉尘从缝隙处溢出,但在密封装置内设置无动力减压自动加湿设施并设连通导流管,可保持微负压状态,使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平均浓度下降58.7 mg/m3。
火电厂输煤系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措施正式样本

文件编号:TP-AR-L9853In Terms Of Organization Management, It Is Necessary To Form A Certain Guiding And Planning Executable Plan, So As To Help Decision-Makers To Carry Out Better Production And Management From Multiple Perspectives.(示范文本)编制:_______________审核: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火电厂输煤系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措施正式样本火电厂输煤系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措施正式样本使用注意:该解决方案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具有指导性,规划性的可执行计划,从而实现多角度地帮助决策人员进行更好的生产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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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则1.1 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防止输煤系统人身伤害,加强输煤系统作业环境本质安全管理,制定本措施。
1.2 本措施是集团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2013版)》(热力和机械部分)、《发电企业作业环境本质安全管理规定(2013版)》的补充,作为火力发电企业制定防止输煤系统人身伤害事故相关工作计划、“两措”计划及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的重要依据。
1.3 本措施适用于火力发电企业燃煤接卸、转储、输送系统各环节人身伤害事故的预防工作。
2. 一般要求2.1 从事输煤系统作业的人员进入现场时,必须严格按照《安规》等有关规定着装,衣服和袖口不应有被输煤皮带或转动机械绞住的部分,严禁身体的任何部位触及运行的输煤皮带或其他设备的转动、移动部分。
2.2 清车(清船)作业现场、储煤场、卸煤沟等处作业人员及调车作业人员必须穿着带有反光条的工作服(背心)。
2.3 燃煤接卸、转储、输送系统作业现场,必须按照《火力发电企业生产安全设施配置标准》要求,设置齐全、规范、完整、醒目的安全标志标识。
2021年火电厂输煤系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措施

( 安全技术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2021年火电厂输煤系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措施Technical safety means that the pursuit of technology should also include ensuring that peoplemake mistakes2021年火电厂输煤系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措施1.总则1.1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防止输煤系统人身伤害,加强输煤系统作业环境本质安全管理,制定本措施。
1.2本措施是集团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2013版)》(热力和机械部分)、《发电企业作业环境本质安全管理规定(2013版)》的补充,作为火力发电企业制定防止输煤系统人身伤害事故相关工作计划、“两措”计划及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的重要依据。
1.3本措施适用于火力发电企业燃煤接卸、转储、输送系统各环节人身伤害事故的预防工作。
2.一般要求2.1从事输煤系统作业的人员进入现场时,必须严格按照《安规》等有关规定着装,衣服和袖口不应有被输煤皮带或转动机械绞住的部分,严禁身体的任何部位触及运行的输煤皮带或其他设备的转动、移动部分。
2.2清车(清船)作业现场、储煤场、卸煤沟等处作业人员及调车作业人员必须穿着带有反光条的工作服(背心)。
2.3燃煤接卸、转储、输送系统作业现场,必须按照《火力发电企业生产安全设施配置标准》要求,设置齐全、规范、完整、醒目的安全标志标识。
2.4燃煤接卸、转储、输送系统作业现场的临边、洞口、吊装孔等边缘必须设置符合标准要求的、牢靠的固定式护栏;沟道、井孔等盖板必须齐全牢靠,且有明显的黄黑相间漆色条纹标志。
2.5严禁在运行中清扫、擦拭和润滑燃料机械设备的旋转和移动的部分。
严禁将手或其他物体伸入设备保护罩及栅栏内。
火电厂防止人身伤害措施

火电厂防止人身伤害措施第一篇:火电厂防止人身伤害措施1、工作或作业场所的各项安全措施必须符合《电力安全工作规程》、《五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黔东电厂安全生产各项管理规定和发电部发布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各级人员应重视人身安全,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履行岗位安全职责。
掌握各种作业的安全措施和要求,遵守安全规程制度。
敢抓敢管,定期监督运行人员执行安全规章制度和技术规程,认真执行运行劳动纪律,深入现场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1)掌握发电部专业技术人员、班组技术骨干和人员配备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并及时作好内部调配。
(2)掌握发电部所辖设备的技术状况、容量、参数、运行工况及威胁安全的隐患和薄弱环节,并积极组织处理。
(3)正确、安全地组织生产,确保设备完好,安全防护设施齐全,安全工具和防护用品符合规定,并检查督促正确使用。
(4)经常进行现场巡视检查,了解安全生产和设备运行情况,查看记录,对存在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对重大隐患和缺陷应立即组织处理,对重要操作亲临现场监护指导。
(5)组织制定发电部安全文明检查制度,编制安全检查表和检查考核通报, 领导开展好安全检查活动,制定落实整改方案。
(6)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对待事故和违章作业行为,主持和参加事故分析会并按规定进行调查分析,督促、审查或填写发电部的初步事故报告,对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负责。
(7)按事故处理预案定期编制演练方案,组织应急演练,锻炼运行人员事故处理能力,增强部门与外部协调配合水平。
3、经常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培训教育(1)安全思想教育,包括安全生产方针、安全法律法规、安全政策声明、安全纪律、安全常识等,培养集团公司安全理念,形成“严、细、实”的安全文化。
(2)安全知识教育,包括运行操作、防火、防爆、转动机械设备的安全知识;登高作业和其它各种危险作业的安全知识。
(3)安全技术教育:员工必须具备的最基本的保证安全,预防事故的基本技能;针对所从事的工作掌握相应的技术措施、相关规程、相关知识,并能正确运用这些知识安全地工作;普及防火自救和现场急救常识,熟练掌握触电急救及人体心肺复苏技能。
防止人身伤害措施

防止人身伤害措施高空坠落、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烫伤、密闭空间作业伤害是火电厂主要的人身伤害事故形式,造成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主要有:防护能力差;违章作业;失去监护;安全措施不全;设备工器具缺陷等,针对此现象,公司编制防止人身伤害措施,请生产系统各部门组织学习,生产系统人员认真执行,确保人身作业安全。
1、工作或作业场所的各项安全措施必须符合《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哈热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哈热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
2、各级人员应重视人身安全,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履行岗位安全职责。
掌握各种作业的安全措施和要求,遵守安全规程制度。
认真执行劳动纪律,经常深入现场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1)生产系统各部门负责人应掌握本部门人员专业技术能力、班组技术骨干和人员配备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并及时作好内部调配。
(2)各级生产管理人员应掌握所辖设备的技术状况、参数、运行工况及威胁安全的隐患和薄弱环节,并积极组织处理。
(3)各级生产管理人员应正确、安全地组织生产,确保设备完好,安全防护设施齐全,安全工具和防护用品符合规定,并检查督促正确使用。
(4)各级生产管理人员经常进行现场巡视检查,了解安全生产和设备运行情况,查看记录,对存在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对重大隐患和缺陷应立即组织处理,对重要操作亲临现场监护指导。
(5)各级生产管理人员要组织制定、完善安全文明检查制度,编制安全检查表和检查考核通报, 领导开展好安全检查活动,制定落实整改方案。
(6)发生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对待事故和违章作业行为,安监部组织相关部门、专业进行事故分析会并按规定进行调查分析,督促、审查或填写运行部的初步事故报告。
(7)按事故处理预案定期编制演练方案,组织应急演练,锻炼生产人员事故处理能力,增强部门与外部协调配合水平。
3、经常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培训教育(1)安全思想教育,包括安全生产方针、安全法律法规、安全政策声明、安全纪律、安全常识等,培养公司安全理念,形成“严、细、实”的安全文化。
某热电厂防人身伤害事故安全技术措施

某热电厂防人身伤害事故安全技术措施首先,热电厂应该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让他们充分了解潜在危险以及遇到紧急情况时应该如何正确处理。
这可以通过定期举办安全培训课程来实现,使员工了解如何正确使用设备,如何执行紧急撤离流程,以及如何在工作中时刻保持警惕。
其次,热电厂需要加强对设备和工作场所的安全监管。
定期检查和维护设备,及时替换老化和损坏的部件,确保所有设备都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另外,需要加强对工作场所的安全检查,清理和修复可能导致事故的隐患,确保工作场所的通道畅通,安全出口明确。
另外,引入先进的安全技术设备也是非常重要的。
例如安装监控摄像头和安全报警系统,在发生异常情况时能够及时发出警报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同时,为员工提供个人防护装备,如头盔、安全鞋、护目镜等,提高员工在工作中的安全防范意识。
在热电厂中防止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需要多方面的安全技术措施的综合运用。
通过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加强设备和工作场所的安全监管,以及引入先进的安全技术设备,可以有效地降低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率,保障热电厂员工的人身安全。
由于热电厂是一个繁忙的工业场所,其中包含了大量的高温和高压设备,对员工的人身安全构成了极大的挑战。
因此,为了保障员工的安全,热电厂需要进一步完善安全管理系统,加强安全技术措施。
一方面,热电厂可以采用智能化监控系统来及时发现和预防事故。
通过安装传感器和监测设备进行实时监控,可以检测设备的运行状态,提前发现可能存在的故障或隐患,并能够及时采取措施进行修复,避免设备失常引发的事故。
此外,智能化监控系统还可以对工人的作业行为进行监控,发现违规操作或危险行为,及时提醒和纠正,减少人为因素导致的事故发生。
另一方面,热电厂可以加强对特种设备和高风险设备的管理和维护。
特种设备和高风险设备是热电厂中潜在的安全隐患之一,因此,对这些设备的管理和维护尤为重要。
热电厂可以建立完善的设备档案,记录设备的运行状况和维护情况,并严格执行设备的使用和维护规程,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
火电厂人身伤害事故的原因及其预防措施
火电厂人身伤害事故的原因及其预防措施火电厂是技术密集的装置型企业,危急作业多。
主设备体积大、笨重;转动机械与高温高压管道多;电气设备带高电压,生产的无形产品“电”能致人于死命。
如不对人的担心全行为与物的担心全状态进行有效掌握,势必造成人身损害事故,其结果直接影响企业的经济效益与平安生产目标的实现,甚至影响社会的稳定。
对此,进行火电厂人身损害事故缘由分析并实行预防措施意义重大。
1人身损害事故缘由分析机械损害、起重损害、触电、烫伤是火电厂主要的人身损害事故形式,经分析,造成事故发生的直接缘由主要有:防护力量差;违章作业;失去监护;平安措施不全;设备工器具缺陷等。
2预防措施2.1加强平安管理基础工作(1)落实以各级行政正职为平安第一责任人的平安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类人员的平安职责,各负其职,奖罚分明。
对重大问题一把手亲自过问,亲自抓。
健全三级平安管理系统,发挥平安网监督作用,各级领导与专职平安员把预防人身损害当作头等大事来抓,做到严抓实管、共同监督,并做好平安检查状况记录。
凡严峻违反安规的习惯性违章作业者,即使是人身未遂事故也将严厉查处,待岗学习3个月,培训考核合格后,才能再上岗,扎扎实实杜绝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夯实平安基础。
(2)严格执行《平安生产工作规定》《平安生产奖惩规定》等,现场运行规程与检修工艺规程。
坚持平安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对新上岗、离岗3个月以上的人员以及实习人员必需进行三级平安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每年进行平安规程、规章制度与现场操作、检修工艺规程方面的学习考试以及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操作监护人培训考试;仔细开展季节性,专业性,专题性的平安学问及工作责任心学习;组织反事故演习,季节性平安大检查以及防误操作,反习惯性违章等竞赛;开展平安性评价,危急点掌握活动;建立平安教育室3定期组织职工参观;开展“事故追忆”接受事故教训,作到警钟长鸣,以提高各级人员的防人身损害意识,专业平安技术与实际操作水平,提高损害特别分析与事故处理的应变力量(3)对外来施工队伍做好施工前的平安管理协议的签订,每项工程项目施工前有具体的平安技术措施交底,工作中仔细执行监督制度,避开“以包代管”、对临时工应与正式职工一样作好平安教育,并签订平安留意事项交待卡,工作中仔细履行监护职责。
火电厂设备部防止人身伤害安全技术措施 精品
设备部防止人身伤害安全技术措施一、总则(一)所有工作人员(含本单位和外包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安规和本措施要求,本措施有与安规或厂部规定违背之处,应以安规或厂部为准。
(二)本措施不以全面为主,只突出重点,查找检修部可能发生人身伤害的最薄弱环节,最大的风险环节,并采取具体可实施的措施。
(三)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通过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增强员工安全意识,提高员工安全技能,确保人员的人身安全。
(四)抓好各项安全制度在日常工作的落实,特别是习惯性违章。
(五)保人身安全,重点在班组,特别是外包班组和临时工的安全管理。
二、安全制度管理(一)部门、班组配齐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和文件,及时组织学习。
(二)严格执行“两票三制”规定,做到每项检修工作都有检修工作票、措施票或联系单,并配有危险因素控制卡。
(三)工作前工作负责人必须召集工作成员进行工作票以及危险因素控制卡。
(四)对外包工作,工作联系人要对外包队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并在“安全技术交底单”上签字,“安全技术交底单”要根据工作内容和现场情况填写,并及时修订。
(五)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作业前要确认工作票的相关安全措施完整且已执行,并在工作票补充栏签名。
(六)检修文件包应及时进行修订,要有相应的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安全措施。
(七)按“设备部管理人员两票三制及现场检查制度”,动态检查“两票三制”执行情况。
(八)部门管理人员每月、班组(含长期维护单位)每周进行一次安全学习。
因故未学习人员必须在自学后补签名。
(九)严格执行安全考核制度,对不安全情况坚决给予考核,通过考核来保证制度的执行。
三、安全教育培训(一)对新来、外来人员,工作前必须认真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工作。
(二)检修工作前必须认真进行危险点预控措施的学习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三)有针对性地组织进行安全、技术讲座或培训、取证。
四、安全工器具的监督管理(一)杜绝使用不合格工器具或超期使用工器具。
班组要做好安全工器具台帐,按规定进行工器具的检查及年检,不合格的要及时整改和处理。
防止输煤系统人身伤亡事故的措施
1. 总则1.1 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防止输煤系统人身伤害,加强输煤系统作业环境本质安全管理,制定本措施。
1.2 本措施是集团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2013版)》(热力和机械部分)、《发电企业作业环境本质安全管理规定(2013版)》的补充,作为火力发电企业制定防止输煤系统人身伤害事故相关工作计划、“两措”计划及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的重要依据。
1.3 本措施适用于火力发电企业燃煤接卸、转储、输送系统各环节人身伤害事故的预防工作。
2. 一般要求2.1 从事输煤系统作业的人员进入现场时,必须严格按照《安规》等有关规定着装,衣服和袖口不应有被输煤皮带或转动机械绞住的部分,严禁身体的任何部位触及运行的输煤皮带或其他设备的转动、移动部分。
2.2 清车(清船)作业现场、储煤场、卸煤沟等处作业人员及调车作业人员必须穿着带有反光条的工作服(背心)。
2.3 燃煤接卸、转储、输送系统作业现场,必须按照《火力发电企业生产安全设施配置标准》要求,设置齐全、规范、完整、醒目的安全标志标识。
2.4 燃煤接卸、转储、输送系统作业现场的临边、洞口、吊装孔等边缘必须设置符合标准要求的、牢靠的固定式护栏;沟道、井孔等盖板必须齐全牢靠,且有明显的黄黑相间漆色条纹标志。
2.5 严禁在运行中清扫、擦拭和润滑燃料机械设备的旋转和移动的部分。
严禁将手或其他物体伸入设备保护罩及栅栏内。
清扫、擦拭运转设备的固定部分时,严禁戴手套或把抹布缠在手上使用。
2.6 燃煤接卸、转储、输送作业开始前,值班人员必须清理工作区域内与作业无关的人员,收回有关工作票,检查设备上确无人员作业;严禁与工作无关的人员在燃煤接卸、转储、输送作业区域通行或逗留。
2.7 认真完善并落实车辆调度、煤炭接卸及输煤系统作业时的联络措施,联络不畅时,必须停止相应作业。
2.8 移去煤中雷管时,必须由专业人员操作并特别小心,防止撞击、挤压或受热,在任何情况下不得拉动导火线,严禁将雷管放在衣兜内。
火电厂燃煤系统人身伤害预防措施
火电厂燃煤系统人身伤害预防措施1.总则1.1 为防备输煤系统人身损害,增强燃煤系统作业环境实质安全管理,依照公司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2013版)》(热力和机械部分)、《发电公司作业环境实质安全管理规定(2013版)》规定,拟订本举措。
1.2 本举措合用于火力发电公司燃煤接卸、转储、输送系统人身损害事故的预防工作,是《发电公司生产典型事故预防举措》的增补。
1.3 本举措是火力发电公司拟订防备输煤系统人身损害事故有关工作计划、“两措”计划及展开安全生产检查的重要依照。
2.一般要求2.1 从事输煤系统作业人员进入现场时,一定严格依照安规有关规定着装,衣服和袖口不该有被输煤皮带或转动机械绞住的部分,禁止身体的任何部位涉及运行的输煤皮带或其余设备的转动、挪动部分。
2.2 清车作业现场、储煤场、卸煤沟等处作业人员及调车作业人员必须衣着带有反光条的工作服(背心)。
2.3 燃煤接卸、转储、输送系统作业现场,一定依照《火力发电公司生产安全设备配置标准》要求,设置齐备、规范、完好、醒目的安全标记表记。
2.4 燃煤接卸、转储、输送系统作业现场的临边、洞口、吊装孔等边缘一定设置切合标准要求的牢靠的固定式护栏;沟道、井孔等盖板一定齐备牢靠,且有显然的黄黑相间漆色条纹标记。
2.5 禁止在运行中打扫、擦抹和润滑燃料机械设备的旋转和挪动的部分。
禁止将手或其余物体伸入设备保护罩及栅栏内。
打扫、擦抹运行设备的固定部分时,禁止戴手套或把抹布缠在手上使用。
2.6 燃煤接卸、转储、输送作业开始前,值班人员一定清理工作地区内与作业没关的人员,回收有关工作票,检查设备上确无人员作业;禁止与工作没关的人员在燃煤接卸、转储、输送作业地区通行或停留2.7 仔细完美并落实车辆调动、煤炭接卸及输煤系统作业时的联系措施,联系不畅时,一定停止相应作业。
2.8 移去煤中雷管时,一定特别当心,防备撞击、挤压或受热,在任何状况下不得拉动引火线,禁止将雷管放在衣兜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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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电厂燃煤系统人身伤害预防措施(一)
1.总则
1.1为防止输煤系统人身伤害,加强燃煤系统作业环境本质安全管理,依据集团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2013版)》(热力和机械部分)、《发电企业作业环境本质安全管理规定(2013版)》规定,制定本措施。
1.2本措施适用于火力发电企业燃煤接卸、转储、输送系统人身伤害事故的预防工作,是《发电企业生产典型事故预防措施》的补充。
1.3本措施是火力发电企业制定防止输煤系统人身伤害事故相关工作计划、“两措”计划及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的重要依据。
2.一般要求
2.1从事输煤系统作业人员进入现场时,必须严格按照安规有关规定着装,衣服和袖口不应有被输煤皮带或转动机械绞住的部分,严禁身体的任何部位触及运行的输煤皮带或其他设备的转动、移动部分。
2.2清车作业现场、储煤场、卸煤沟等处作业人员及调车作业人员必须穿着带有反光条的工作服(背心)。
2.3燃煤接卸、转储、输送系统作业现场,必须按照《火力发电企业生产安全设施配置标准》要求,设置齐全、规范、完整、醒目的安全标志标识。
2.4燃煤接卸、转储、输送系统作业现场的临边、洞口、吊装孔等边缘必须设置符合标准要求的牢靠的固定式护栏;沟道、井孔等盖板必须齐全牢靠,且有明显的黄黑相间漆色条纹标志。
2.5严禁在运行中清扫、擦拭和润滑燃料机械设备的旋转和移动的部分。
严禁将手或其他物体伸入设备保护罩及栅栏内。
清扫、擦拭运转设备的固定部分时,严禁戴手套或把抹布缠在手上使用。
2.6燃煤接卸、转储、输送作业开始前,值班人员必须清理工作区域内与作业无关的人员,收回有关工作票,检查设备上确无人员作业;严禁与工作无关的人员在燃煤接卸、转储、输送作业区域通行或逗留。
2.7认真完善并落实车辆调度、煤炭接卸及输煤系统作业时的联络措施,联络不畅时,必须停止相应作业。
2.8移去煤中雷管时,必须特别小心,防止撞击、挤压或受热,在任何情况下不得拉动导火线,严禁将雷管放在衣兜内。
煤中取出的雷管,必须立即交由专门人员保管,并由专职部门处理。
输煤皮带上发现雷管时,应立即将皮带停下处理。
2.9工作人员用水冲洗地面时,不得冲洗或使水溅及电动机、配电柜或控制柜等电气设备;工作人员应穿绝缘鞋,严禁湿手触及电气设备外壳、电缆护管以及现场照明灯具,时刻做好防止触电措施。
2.10翻车机区域、螺旋卸煤机区域及各段输煤皮带现场应设置足够的电视监控装置,监控画面应能够覆盖工作区域、危险地带,便于紧急情况下,及时进行应急操作或发出语音警告、安全提示等。
2.11工作人员应在规定的安全区域内作业,并与运行设备保持安全距离,在设备未停止前,严禁处理设备异常情况。
3.燃煤运输
3.1无关人员严禁在铁路道线、机车和汽运车辆运行现场、翻车机区域、螺旋卸车机室区域通行或逗留。
3.2在机车完全停止以前,严禁人员上下车辆或跳车;任何情况下,严禁在铁路道线上或机车车厢底下休息,严禁在机车车箱下面或车厢连接处通行或逗留。
3.3机车车辆摘钩、挂钩或启动前,必须由专职调车人员查明车底下或各节车辆的连接处确已无人,方可发令操作。
3.4厂内铁道或迁车台运行中,机车两侧1.5米范围内严禁行人或其他车辆通行。
3.5机车车辆经过人工采样平台前,专职调车人员必须检查人工采样平台梯子确已收回,方可指挥车辆推进,防止未回收梯子刮碰调车作业人员。
3.6厂区内有行人或车辆通行的铁路道口,必须有合格、标准的警示标志牌、音响和信号装置,并设有合格的护栏。
企业要制定专门的铁路道口管理制度,确保铁路道口通行安全。
3.7卸船码头应有可靠的防止人员落水及掉入船舱措施,进入船舱清舱前,应采取可靠的防止人员中毒窒息措施。
4.卸煤系统
4.1卸煤作业区域内铁道口,应设通行天桥或警告信号及栏杆等安全设施。
4.2翻车机、迁车台、重车牵(调)车机、空车牵(调)车机作业区域应按规定装设护栏,设置出入门并上锁。
4.3翻车机室出入口应设置灯光、音响警告装置,翻车机进、出端应置警戒线。
4.4各式运煤、卸煤机械操作室的门窗应保持完好,窗户加装防护栏杆,操作室门加装闭锁,上下操作室的楼梯、平台护栏完整牢靠并符合标准要求。
4.5除司机人员外,严禁其他人员开动运煤、卸煤机械。
运煤、卸煤机械在运行中不准人员上下和进行维护工作。
4.6操作运煤、卸煤机械的司机,应经培训合格。
操作属特种设备的运煤、卸煤机械司机,还应经政府具有资质的部门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证书,且要接受定期复训验证。
4.7司机进入各式运煤、卸煤机械操作室进行操作前,应当检查其门窗是否保持完好,门的闭锁是否可靠。
司机离开操作室时,应将运煤、卸煤机电源切断或将发动机停止;较长时间离开时,还应将操作室的门上锁。
4.8翻车机、重车和空车牵(调)车机作业前,应进行三次音响警示,每次警示时间不少于15秒,间隔5秒。
4.9翻车作业前,操作人员应检查确认车厢内、翻车机区域无人后,方可进行翻车操作。
4.10翻车机工作区域应设有安全通道,任何人员进出翻车机工作区域
必须走安全通道,禁止在翻车机平台上穿行或逗留。
4.11重车、空车牵车作业时,严禁跨越牵车钢丝绳。
4.12在迁车平台运行和调试时,禁止任何人员进入基坑内。
4.13如需在翻车机下部煤篦子上清除大块煤及杂物时,必须取得值班人员许可,切断翻车机电源,并在电源开关把手上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牌后,方可开始作业,作业期间要有专人监护。
4.14如需在翻车机下部煤篦子上进行检查维护作业时,必须办理工作票,取得值班人员许可,切断翻车机电源,并在电源开关把手上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牌后,方可开始作业,作业期间要有专人监护。
4.15在翻车机下部清理煤篦子时,翻车机上禁止有车厢。
人员通行或作业的煤篦子上要设置可靠的防护板,防止作业人员脚或腿部陷入煤篦子造成伤害。
4.16卸煤沟、储煤场卸煤道线等处应装有音响等警示装置,以便及时警示卸煤作业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