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记录
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制度

(一)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管理制度1、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建立并指定经培训合格的专(兼)职人员负责落实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制度。
2、从生产加工单位直接采购时,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加盖有供货方公章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3、从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批量或长期采购时,应当查验并留存加盖有公章的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等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少量或临时采购时,应当确认其是否有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4、从农贸市场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市场管理部门或经营户出具的加盖公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从个体工商户采购的,应当查验并留存供应者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或复印件、购物凭证和每笔供应清单。
5、从食品流通经营单位和农贸市场采购畜禽肉类的,应当查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从屠宰企业直接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
6、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可以由餐饮服务企业总部统一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建立采购记录;各门店应当建立并留存日常采购记录;门店自行采购的产品,应当严格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制度。
7、采购进口食品、食品添加剂的,应当索取口岸进口食品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与所购食品、食品添加剂相同批次的食品检验合格证明的复印件。
8、采购集中消毒企业供应的餐饮具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集中消毒企业盖章(或签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的批次出厂检验报告(或复印件)。
9、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入库前,应当查验所购产品外包装、包装标识是否符合规定,与购物凭证是否相符,并建立采购记录。
进货查验记录管理制度

进货查验记录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对公司进货查验记录进行规范,确保所采购原物料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内所有生产原物料的采购、进货管理。
三、职责采购负责合格供应商的评估、供应商档案的建立、更新。
仓库负责采购进货产品的数量、品种核对、记录填写;质量部负责供应档案、《合格供应商名录》的审核,进货产品票证的查验、原物料的验收.四、作业内容4。
1所有公司采购的原物料均严格按照《采购及供应商控制程序》、《采购索证管理制度》选择、建立供应档案和合格供应商名录,审验供应商的经营资格(如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食品生产许可证、流通许可证、产品官方检验报告等);4。
2指定经培训合格的人员负责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
4。
3大宗原物料、食品添加剂的采购应从《合格供应商名录》的供应商中采购,并与供应商签订包括保证食品安全内容的采购供应合同或采购订单;每批原物料来货时,应由供应商提供送货单(必须包括但不限于供货方名称、产品名称、数量、送货日期等信息)和出厂检验报告或合格证文件;4.4零星物料的采购应到从事流通经营单位(如超市、经销商、定点批发市场等)采购,应当查验并留存加盖有公章的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等复印件;留存盖有供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送货单或每笔购物凭证.4.5如含有畜禽肉类采购时,还应提供生产企业屠宰许可证明,经年审动物防疫合格证明,每批次来货时应提供当批次产品检验验疫合格证明原件;4。
6原物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入库前,应当查验所购产品外包装、包装标识(内容包括产品名称、生产厂家、厂址、生产许可证编号、生产日期或批号、产品标准号、净含量、保质期等信息)是否符合规定,与购物凭证是否相符,并记录于《原材料检验报告》和《入库单》中.《入库单》应当如实记录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等。
精编新版2020年食品安全管理员测试版题库298题(含标准答案)

2020年食品安全管理员考试298题(含参考答案)一、选择题1.对现场的核查,应当以申请材料与实际状况的(A.B.)为主要审查内容。
A.一致性B.合规性C.规范性D.符合性答案:AB2.食品安全监管人员承担法律责任的情形包括:A.BC.DA.隐瞒.谎报.缓报食品安全事故B.未按规定查处食品安全事故,或者接到食品安全事故报告未及时处理,造成事故扩大或者蔓延C.经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得出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不安全结论后,未及时采取相应措施,造成食品安全事故或者不良社会影响D.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准予许可.答案:ABCD3.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应当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A.BA.食用农产品的名称.数量.进货日期B.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C.食用农产品产地D.食用农产品检测结果答案:AB4.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开办者应当印制统一格式的销售凭证:A.BC.A.载明食用农产品名称.产地.数量.销售日期B.载明销售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项目C.销售凭证可以作为销售者的销售记录和其他购货者的进货查验记录凭证D.销售者应当按照销售凭证的要求如实记录,记录和销售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3个月答案:ABC5.食品生产经营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符合下列要求:A.CD.A.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B.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经营设备或者设施C.有兼职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D.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答案:ACD6.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违反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A.BC.D.)。
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制度

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制度1.指定经培训合格的专(兼)职人员负责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
专(兼)职人员应当掌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法津知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基本知识以及食品感官鉴别知识。
2.采购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应当到证照齐全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或批发市场采购,并应当索取、留存有供货方盖(或签字)的购物凭证。
购物凭证应当包括供货方名称、产品名称、产品数量、送货或购买日期等内容。
长期定点采购的,应当与供应商签订包括保证食品安全内容的采购供应合同。
3.从生产加工单位或生产基地直接采购时,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加盖有供货方公章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4.从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批量或长期采购时,应当查验并留存加盖有公章的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等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5.从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少量或临时采购时,应当确认其是否有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6.从农贸市场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市场管理部门或经营户出具的加盖公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从个体工商户采购的,应当查验并留存供应者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或复印件、购物凭证和每笔供应清单。
7.从食品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和农贸市场采购畜禽肉类的,应当查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从屠宰企业直接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
8.采购乳制品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9.批量采购进口食品、食品添加剂的,应当索取口岸进口食品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与所购食品、食品添加剂相同批次的食品检验合格证明的复印件。
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制度

一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管理制度1、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建立并指定经培训合格的专兼职人员负责落实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制度.2、从生产加工单位直接采购时,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加盖有供货方公章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3、从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批量或长期采购时,应当查验并留存加盖有公章的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等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少量或临时采购时,应当确认其是否有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4、从农贸市场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市场管理部门或经营户出具的加盖公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从个体工商户采购的,应当查验并留存供应者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或复印件、购物凭证和每笔供应清单.5、从食品流通经营单位和农贸市场采购畜禽肉类的,应当查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从屠宰企业直接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6、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可以由餐饮服务企业总部统一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建立采购记录;各门店应当建立并留存日常采购记录;门店自行采购的产品,应当严格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制度.7、采购进口食品、食品添加剂的,应当索取口岸进口食品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与所购食品、食品添加剂相同批次的食品检验合格证明的复印件.8、采购集中消毒企业供应的餐饮具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集中消毒企业盖章或签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的批次出厂检验报告或复印件.9、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入库前,应当查验所购产品外包装、包装标识是否符合规定,与购物凭证是否相符,并建立采购记录.采购记录应当如实记录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应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按产品类别或供应商、进货时间顺序整理、妥善保管索取的相关证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和进货记录,不得涂改、伪造,其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制度1、指定经培训合格的专兼职人员负责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2、采购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应当到证照齐全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或批发市场采购,并应当索取、留存有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购物凭证应当包括供货方名称、产品名称、产品数量、送货或购买日期等内容.长期定点采购的,与供应商签订包括保证食品安全内容的采购供应合同.3、从生产加工单位或生产基地直接采购时,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加盖有供货方公章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4、从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批量成长期采购时,应当查验并留存加盖有公章的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等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5、从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少量或临时采购时,应当确认其是否有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6,从农贸市场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市场管理部门或经营户出具的加盗公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从个体工商户采购的,应当查验并留存供应者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或复印件,购物凭证和每笔供应清单.7,从食品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 批发零售市场等和农贸市场采购畜禽肉类的,应当查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从屠宰企业直接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8、采购乳制品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9、批量采购进口食品、食品添加剂的,应当索取口岸进口食品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与所购食品、食品添加剂相同批次的食品检验合格证明的复印件.10、采购集中消毒企业供应的餐饮具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集中消毒企业盖章或签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盖章的批次出厂检验报告或复印件.11、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入库前,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查验所购产品外包装,包装标识是否符合规定,与购物凭证是否相符,并建立采购记录. 采购记录应当如实记录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应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12、按产品类别或供应商、进货时间顺序整理、妥善保管索取的相关证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和进货记录,不得涂改、伪共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 年.食品采购台账记录制度1、餐饮业采购食品必须建立台账记录制度.2、所购食品与购物凭证相符.3、台账应如实记录进货时间、食品名称、数量、产品来源、是否索证、供货商及其联系方式内容.4、应将台账和与食品索证有关的资料按品种、进货时间的先后次序有序整理,妥善保存备查.5、从固定供货基地或供货商采购食品并签订采购供应合同的,应留存每笔供货证明清单.6、妥善保管索证的相关资料和验收记录,不得涂改、伪造,其保存期限不得少于食品使用完毕后6个月.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为规范食品添加剂安全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1、专店购买采购食品添加剂,应当到证照齐全的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单位或市场采购,实行专店购买,并应当与供应商签订包括保证食品添加剂安全内容的采购供应合同.对采购的食品添加剂应当索取并留存许可证、营业执照、检验合格报告或复印件以及购物凭证.购物凭证应当包括供应者名称、供应日期和产品名称、数量、金额等内容.采购进口食品添加剂的,应当索取口岸进口食品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与所购食品添加剂相同批次的食品检验合格证明的复印件.2、专账记录建立食品添加剂专用采购台账.食品添加剂入库应当如实记录食品添加剂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单位、生产批号、保质期、供应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建立食品添加剂专用使用台账.食品添加剂出库使用应当如实记录食品添加剂的名称、数量、用途、称量方式、时间等,使用人应当签字确认.食品添加剂的购进、使用、库存,应当账实相符.3、专区存放设立专区或专柜贮存食品添加剂,并注明“食品添加剂专区或专柜字样”.4、专器称量配备专用天平或勺杯等称量器具,严格按照包装标识标明的用途用量或国家规定的用途用量称量后使用,杜绝滥用和超量使用.5、专人负责由专兼职人员负责食品添加剂采购.采购人员应当掌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法律和相关食品添加剂安全相关知识以及食品感官鉴别常识.餐饮服务单位主要负责人与负责食品添加剂采购和餐饮加工配料的人员分别签订责任书.食品安全管理员、厨师长定期检查食品添加剂采购、索证索票、台账记录、贮存及使用等情况.食品添加剂专用采购台账、使用台账以及索取的相关证照、产品检验合格证明等要妥善保管,不得涂改、伪造,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管理制度为规范食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行为,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1、指定经培训合格的专兼职人员负责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专兼职人员应当掌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法律知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基本知识以及食品感官鉴别常识.2、采购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应当到证照齐全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或批发市场采购,并应当索取、留存有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购物凭证应当包括供货方名称、产品名称、产品数量、送货或购买日期等内容.长期定点采购的,与供应商签订包括保证食品安全内容的采购供应合同.3、从生产加工单位或生产基地直接采购时,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加盖有供货方公章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4、从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批量或长期采购时,应当查验并留存加盖有公章的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等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5、从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少量或临时采购时,应当确认其是否有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6、从农贸市场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市场管理部门或经营户出具的加盖公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从个体工商户采购的,应当查验并留存供应者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或复印件、购物凭证和每笔供应清单.7、从食品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和农贸市场采购畜禽肉类的,应当查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从屠宰企业直接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8、采购乳制品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9、批量采购进口食品、食品添加剂的,应当索取口岸进口食品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与所购食品、食品添加剂相同批次的食品检验合格证明的复印件.10、采购集中消毒企业供应的餐饮具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集中消毒企业盖章或签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的批次出厂检验报告或复印件.11、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入库前,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查验所购产品外包装、包装标识是否符合规定,与购物凭证是否相符,并建立采购记录.采购记录应当如实记录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应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12、按产品类别或供应商、进货时间顺序整理、妥善保管索取的相关证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和进货记录,不得涂改、伪造,其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台账

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进货查验记录台账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负责人姓名:
联系电话:
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台账
合格不合格
合格不合格
合格不合格
合格不合格
合格不合格
合格不合格
合格不合格
合格不合格
合格不合格
合格不合格
合格不合格
备注:1.本表用于所有采购食品原辅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进货查验管理。
2.进货产品查验合格后,须同时粘贴供货者资质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流通许可证)、进货票据及该批次产品产品合格证明文件。
学校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学校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为规范食材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行为,保障师生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指定经培训合格的专(兼)职人员负责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
专(兼)职人员应当掌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法律知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基本知识以及食品感官鉴别常识。
二、采购食材、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应当到证照齐全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采购,并应当索取、留存有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
购物凭证应当包括供货方名称、产品名称、产品数量、送货或购买日期等内容。
三、从生产加工单位或生产基地直接合同采购时,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加盖有供货方公章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四、从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合同采购时,应当查验并留存加盖有公章的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等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五、从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少量或临时采购时,应当确认其是否有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六、从农贸市场合同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市场管理部门或经营户出具的加盖公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从个体工商户采购的,应当查验并留存供应者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或复印件、购物凭证和每笔供应清单。
七、从食品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和农贸市场合同采购畜禽肉类的,应当查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从屠宰企业合同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
八、合同采购乳制品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餐饮企业食品进货查验记录规范(2023年版)

餐饮企业食品进货查验记录标准〔2023年版〕篇1第一条为了加强本经营单位食品质量平安监视管理,确保本经营单位按照法定条件、要求从事食品经营活动,销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凡进入本经营单位的食品都应当实行进货检查验收,审验供货方的经营资格,验明食品合格证明和食品标识,索取相关票证。
应当检验检疫的,还应当向供货方按照产品消费批次索要符合法定条件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者由供货方签字或者盖章的检验报告复印件。
第三条经营包装食品的,本经营单位的经营者要对食品包装标识进展查验核对,内容包括:(一)中文标明的商品名称、消费厂名和厂址;(二)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三)商标、性能、用处、消费批号、产品标准号、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及其标准方式;(四)根据商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的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分和含量;(五)限期使用商品的消费日期、平安使用期(保质期、保鲜期、保存期)和失效日期;(六)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商品损坏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平安的商品的警示标志或中文警示语。
第四条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检验或者检疫的农产品及其他食品,经营者必须查验其有效检验检疫证明,未经检验检疫的,不得上市销售。
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应经有关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或市场设立的检测点检测合格才能上市销售。
第五条本经营单位的经营者应经常检查食品的外观质量,对包装不严实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应及时予以处理,对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应立即停顿销售,并进展无害化处理。
第六条本经营单位的经营者按照食品广告指引购进食品时,要注意查验是否有虚假和误导宣传的内容。
第七条规模较大的商场或市场,要装备相应的检测设施,对在场内销售的食品进展检测,经检测不合格的制止上市销售,并登记检测结果存档备查。
第八条本经营单位管理人员要指导场内经营者做好食品进货查验工作,检查催促经营者落实进货查验工作,对重要食品的相关票证,应统一保管,集中备案,承受行政执法部门的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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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原 格
物料批号
数 量
生产厂家
保 质 期
验收内容
随货资料(送货单、资质证明、合格证、检验报告单)情况
□票证齐全
□票证不齐全
外包装情况
□标识明确,外观无破损
□标识不明确或外观有破损
□外观无污染,无腐烂,无异味,无虫蛀等变质现象
□不符合要求
质量符合情况
□符合食品安全要求,无毒无害
□不符合要求
物料存放后的状态标识
□状态标识正确
□未标识
仓库管理员/日期
QA/日期
验收结论
□接收
□拒收
拒收理由: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