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通报表扬2011―2015年全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表彰2011年度全省建筑行业管理先进单位、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表彰2011年度全省建筑行业管理先进单位、先进工作者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2.01.04•【字号】苏建建综[2011]840号•【施行日期】2012.01.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表彰2011年度全省建筑行业管理先进单位、先进工作者的决定(苏建建综〔2011〕840号)各市建设局(委),泰州市建工局,苏州工业园区、张家港保税区规划建设局,各有关厅局: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全省建筑行业广大干部职工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建筑业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省政府下达的建筑业发展目标,大力推进建筑产业结构调整,不断加快转型升级步伐,行业管理水平不断提升,为全省建筑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
在各地各部门推荐的基础上,经研究决定,授予徐州市城乡建设局等59个单位“2011年度全省建筑行业管理先进单位”称号,授予沈伟等114名同志“2011年度全省建筑行业管理先进工作者”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再创佳绩。
希望全省各级建筑行业主管部门和广大干部职工,以先进典型为榜样,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建筑强省”目标的早日实现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1.2011年度全省建筑行业管理先进单位名单2.2011年度全省建筑行业管理先进工作者名单二○一二年一月四日附件1:2011年度全省建筑行业管理先进单位名单南京市南京市装饰行业管理办公室南京市市政管理处南京市建筑安装管理处南京市建筑市场监管处江宁区建筑工程局高淳县建筑工程局无锡市无锡市建设局建筑业管理办公室无锡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无锡市建筑安装管理处)滨湖区建设局无锡市新区建筑管理办公室徐州市徐州市城乡建设局铜山区建筑工程服务中心沛县建筑工程服务中心建筑工程管理科常州市常州市建筑业管理处溧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常州市武进区建筑管理处苏州市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昆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张家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常熟市建筑管理处太仓市建筑管理处张家港市建筑工务处南通市南通市城乡建设局海安县建筑工程管理局海门市建筑工程管理局如皋市建筑工程管理局如东县建筑工程管理局通州区建筑工程管理局启东市建筑工程管理局崇川区建筑工程管理站港闸区住房和建设环境保护局建筑工程管理科海门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中心连云港市连云港市城乡建设局建筑业发展与综合处赣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灌南县建筑管理处东海县建筑工程管理处淮安市淮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监管处涟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洪泽县建管处盐城市盐城市对外建筑管理处阜宁县建筑工程管理局盐都区建筑工程管理处扬州市扬州市城乡建设局江都市建筑工程管理局高邮市建筑工程管理局邗江区城乡建设局建筑业管理科宝应县建筑工程管理局建筑业管理科镇江市镇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监管处句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丹阳市建设工程管理处泰州市泰州市建筑工程管理局姜堰市建筑工程管理局靖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泰兴市建设市场管理处兴化市建筑安装管理处宿迁市宿迁市建筑工程管理处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局张家港保税区张家港保税区建筑业管理处厅局江苏省通信管理局通信发展与保障处附件2:2011年度全省建筑行业管理先进工作者名单南京市刘鲁荣南京市装饰行业管理办公室童越南京市市政管理处沈伟南京市建筑安装管理处XXX 南京市建筑安装管理处杨舜南京市园林工程管理处戈峻岭南京市建筑市场监管处高慧林江宁区建筑工程局孙鲁阳六合区建筑工程局魏水华高淳县建筑工程局蔡扬馨溧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管站吴坚浦口区建筑工程局无锡市黄伟祥无锡市建设局倪君无锡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无锡市建筑安装管理处)贡培生锡山区建设局王建英宜兴市建筑安装管理处赵鸥江阴市建设局建筑业管理科丁彦翔锡山区建筑安装管理处徐州市左辉云徐州市城乡建设局建筑业管理处程学真沛县建筑工程服务中心洪水新沂市建筑业服务中心沙宁宁邳州市建筑工程服务中心马恩玉睢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郑浩贾汪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张邦亚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常州市王小平常州市城乡建设局程向阳常州市城乡建设局黄雷新北区城市管理与建设局周强武进区城乡建设局张之好戚墅堰区建设局赵志铭溧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钱玉琪金坛市城乡建设局苏州市洪晓华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孙宏杰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颜键苏州市建筑安装管理处王兴龙昆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曹峥张家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张国华张家港市建筑工务处陈林江阴市建设局吴俊常熟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朱建凤吴江市建筑安装管理处张维明吴中区建筑管理处马云相城区建筑安装管理处范建设苏州高新区建设局建管处南通市茅建祥南通市城乡建设局郁学兰南通市城乡建设局钱进南通市城乡建设局徐祥稳海安县建筑工程管理局刘亚珍海门市建筑工程管理局江华海门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中心陈俊如皋市建筑工程管理局查剑宁如东县建筑工程管理局吴建林通州区建筑工程管理局张曙辉启东市建筑工程管理局张振华启东市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站窦金城崇川区住房和建设环境保护局姚桂平港闸区住房和建设环境保护局张亚康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丁正明如皋市建筑工程管理局张进通州区建筑工程管理局连云港市孙志红连云港市城乡建设局黄澄连云港市城乡建设局张国华连云港市建筑工务处谷家梁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范忠贤赣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吴志东海县建筑工程管理处刘玉军灌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董淑清海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淮安市王守祥淮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崔士柏清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涂永明楚州区建筑工程管理局唐璐璐盱眙县建筑工程管理局孙玉斌金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范开飞淮阴区建筑工程管理局盐城市魏炜盐城市建乡建设局建筑业处王海明响水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商岳娟滨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蔡万清亭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梅惠东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陈珊盐城经济开发区建管处扬州市吴江扬州市城乡建设局王健扬州市城乡建设局王双芹扬州市城乡建设局袁苏祥江都市建筑工程管理局王斌高邮市建筑工程管理局潘晓燕仪征市城乡建设局卢华鼎邗江区城乡建设局武兴森广陵区建筑工程管理处王金宏宝应县建筑工程管理局尤伟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建设局镇江市王蕾镇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黄振亮扬中市建设工程管理处王亚平丹徒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殷延厚京口区建设工程管理处丁欣润州区建设工程管理处蒋俊青镇江新区城乡建设局泰州市李向泰州市建筑工程管理局秦金平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姜剑羽泰州市建筑工程管理局鲍可庆靖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管科陈鹏泰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张明姜堰市建筑工程管理局陆田丰兴化市建筑工程管理局蒋松兴化市建筑安装管理处周大进海陵区建筑工程管理局冯春桂高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宿迁市吴克文宿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徐晓冬宿迁市建筑工程管理处张春青泗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史明霞宿豫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杨武泗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董柳春沭阳县建筑安装工程管理处王晓云宿城区建筑施工管理处苏州工业园区卫严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局张家港保税区陈剑张家港保税区规划建设局厅局曹林江苏省通信管理局。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苏政发[2011]188号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苏政发[2011]188号](https://img.taocdn.com/s3/m/9821c56526284b73f242336c1eb91a37f1113270.png)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正文:----------------------------------------------------------------------------------------------------------------------------------------------------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苏政发〔2011〕188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国发〔2010〕27号),深入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切实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企业创新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结合我省实际,现就促进企业兼并重组提出如下意见:一、明确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十二五”发展规划,以做优做强骨干企业为目标,突出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鼓励支持优势企业通过兼并、收购、联合、参股等多种形式开展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和跨国(境)兼并重组及投资合作,促进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加快培育一批主业突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优强骨干企业,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二)基本原则1.坚持市场导向与行政推动相结合。
以企业为主体、以资产为纽带,充分尊重企业意愿,注重发挥市场机制的基础性作用。
政府通过完善相关行业规划和政策措施,创造有利于企业兼并重组的良好环境,引导和激励企业自主参与兼并重组。
2.坚持规模扩张与做优做强相结合。
引导各行各业有条件的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有效整合存量资源,实现低成本超常发展。
加大增量投入,注重以兼并重组方式强化企业的研发创新能力,积极培育新的增长点。
避免盲目兼并扩张,防止落后产能转移。
3.坚持突出重点与分类指导相结合。
贯彻国家和省有关产业政策,重点围绕汽车、船舶、钢铁、水泥、机械制造、电子信息、石化、纺织等行业,鼓励支持优势骨干企业开展兼并重组。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我省国有企业改革若干问题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00]3号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我省国有企业改革若干问题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00]3号](https://img.taocdn.com/s3/m/f2a5a22ff011f18583d049649b6648d7c1c70864.png)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我省国有企业改革若干问题的实施意见正文:----------------------------------------------------------------------------------------------------------------------------------------------------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我省国有企业改革若干问题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00]3号2000年2月21日)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委九届十一次全体(扩大)会议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进一步深化我省国有企业改革的若干问题,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建立有效的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和营运体系(一)加快建立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含经授权的控股公司、投资公司、大型企业集团公司)、国有企业三个层次的国有资产管理、监督、营运体系,今年底基本到位。
(二)省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在省政府领导下行使国有资产管理职能,对全省国有资产进行管理和监督,对省级国有资产经营公司行使管理权。
(三)组建省级国有资产经营公司。
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是国有独资性质的企业法人,是政府国有资产产权管理的受托人。
省政府是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的出资人,委托省国资管理机构行使股东权利。
结合政府机构改革,根据政企分开、企业与原主管部门彻底脱钩的原则,按大的行业将省属国有资产相对集中,对现有的省已授权的国有资产投资主体、各类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投资公司以及省厅局直属企业进行适当归并,组建若干个有一定规模和实力的国有资产经营公司。
省级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的主要职能是:担任国有资本的出资人,作为各类国有企业的出资主体;按照国有经济布局战略性调整和国有企业战略性改组的要求,对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本进行经营运作;执行省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政策,负责授权范围内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对其投资企业按照投资额享有重大决策权、投资收益权和经营管理者选择权。
江苏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布省属企业主业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布省属企业
主业的通知
【法规类别】国有资产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苏国资[2017]56号
【发布部门】江苏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7.04.25
【实施日期】2017.04.2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江苏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布省属企业主业的通知
(苏国资〔2017〕56号)
各省属企业:
为优化国有资本布局和结构,突出企业主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和《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结合省属企业“十三五”发展战略规划,我委对江苏省国信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等19家省属企业的主业进行了审核确认,现予以公布。
请各省属企业切实加强战略管理,按照公布的主业,扎实推进企业内部资源整合,优化资源配置,严格控制非主业投资,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
附件:省属企业主业表
省国资委
2017年4月25日
附件
省属企业主业表。
江苏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省属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实施意见

江苏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省属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04.04.23•【字号】苏国资[2004]32号•【施行日期】2004.04.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有资产监管正文江苏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省属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实施意见(苏国资[2004]32号2004年4月23日)各省属企业: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96号)、《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通知》(苏政办发〔2004〕17号)的规定,进一步规范省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以下简称监管企业)及其下属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改制工作,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认真执行。
一、关于改制方案的制订和批准监管企业改制为多元股权性质的公司制企业,监管企业下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改制为非国有控股企业(国家股和国有法人股合计50%以下,含50%,下同),必须由国有产权持有单位,或由国有产权持有单位委托中介机构或改制企业(原企业经营管理者计划受让国有产权的除外)制订改制方案。
(一)改制方案内容。
1.企业基本情况。
包括企业本部及其全资和控股企业的名称、组织结构和股权结构、产权归属和资产状况、主营业务和生产经营情况、近三年财务情况、改制前或上年末对外投资和担保情况、应付工资结余情况等。
2.改制基本思路。
包括改制的指导思想和目标,改制的必要性、可行性分析,改制的进度安排和组织领导等。
3.股权设置。
包括改制后股权结构和国有资本增减比例等。
4.职工安置和资产处置。
包括职工基本情况、就业岗位安排、富余人员分流、职工补偿标准和补偿办法、费用支出测算、离退休人员管理办法、对企业资产(包括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非经营性资产)的处置及后续管理的意见等。
江苏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

江苏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2.10.31•【字号】苏政发[2002]135号•【施行日期】2002.10.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正文江苏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苏政发[2002]135号2002年10月31日)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方针政策,加快制度创新、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步伐,积极推进国有企业战略性改组,努力为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国有经济总体实力进一步增强,在国民经济中发挥着主导作用。
国有企业经营机制发生了深刻变化,初步形成了一批具有一定规模和实力、发展前景好的大企业、大集团。
但国有经济战线过长、数量过多、分布不合理,部分国有企业经营不善、效益低下的问题仍十分突出,一些深层次体制性矛盾仍未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国有企业改革仍然是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
要认真贯彻江总书记“5·31”重要讲话精神,从推进现代化建设全局的战略高度,下决心打好国有企业改革这场攻坚战。
为此,特提出以下意见:一、国有企业改革的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一)总体要求: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全面贯彻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立足江苏实际,按照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总体部署,正确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大胆采用一切有利于搞好国有企业的措施。
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
着眼于搞好整个国有经济,从战略上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和改组国有企业。
以产权制度改革和分配制度改革为切入点,积极深化国有大型企业改革,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协调推进各项配套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健全社会保障体系,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努力开创国有企业改革的新局面。
江苏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江苏省省属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

江苏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江苏省省属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17.05.23•【字号】苏国资〔2017〕64号•【施行日期】2017.05.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考核评价正文关于印发《江苏省省属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苏国资〔2017〕64号各省属企业:现将《江苏省省属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省国资委2017年5月23日江苏省省属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落实国有资本保值增值责任,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根据《深化省管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意见》(苏发〔2015〕27号)、《江苏省国资委监管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苏国资〔2016〕93号)规定,参照《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国务院国资委令第33号)及其实施方案,结合省属企业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企业负责人,是指江苏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省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负责人,包括企业的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总裁)、纪委书记以及其他副职负责人。
第三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实行年度考核与任期考核相统一、目标考核与综合评价相结合、考核结果与奖惩相挂钩的差异化分类考核制度。
第四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工作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依法依规。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按照权利、义务、责任相统一的要求,建立健全依法合规经营、可追溯的资产经营责任制。
(二)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
根据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遵循企业发展规律,实行与企业功能定位、经营性质和业务特点相适应的分类考核,提高考核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坚持激励与约束紧密结合。
建立与企业负责人选任方式相匹配、与企业功能定位相适应、与经营业绩紧密挂钩的差异化激励约束机制。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城市环境四大整治四大提升行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苏府[2013]188号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城市环境四大整治四大提升行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苏府[2013]188号](https://img.taocdn.com/s3/m/75983e49f11dc281e53a580216fc700abb685208.png)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城市环境四大整治四大提升行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正文:----------------------------------------------------------------------------------------------------------------------------------------------------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城市环境四大整治四大提升行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苏府〔2013〕188号)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去年11月底以来,我市各地、各有关部门紧扣“建设宜居新苏州、打造创业新天堂、共筑幸福新家园”的总体要求,集中开展了以“乱停乱放、非法营运、小区环境、违法建设”整治为主要内容的城市环境四大整治四大提升行动。
通过各地和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在社会各方的大力支持和积极参与下,我市城市管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城市环境总体面貌得到了明显改善。
为表彰先进,进一步动员和激励全市上下不断提高城市管理工作水平,使我市城市环境总体水平再上新台阶,市政府决定对在城市环境四大整治四大提升行动中作出突出贡献的62家先进集体、78个先进个人和20家路长制和“门前三包”工作先进单位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戒骄戒躁,再接再厉,按照市委、市政府城市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城市管理水平,把苏州建设成为现代化国际化人文宜居创新名城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1.苏州市城市环境四大整治四大提升行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2.路长制和“门前三包”工作先进单位名单苏州市人民政府2013年8月26日附件1苏州市城市环境四大整治四大提升行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一、苏州市城市环境四大整治四大提升行动先进集体(共62家)(一)市级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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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通报表扬2011―2015年全省国资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省属企业优秀法律顾问先进法务工作者的通知
【法规类别】奖惩
【发文字号】苏国资[2016]111号
【发布部门】江苏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6.11.23
【实施日期】2016.11.2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江苏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通报表扬2011―2015年全省国资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省属企业优秀法律顾问先进法务工作者的通知
(苏国资〔2016〕111号)
各省属企业,各市国资委,昆山、泰兴、沭阳县(市)国资监管机构:
2011―2015年,全省国资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扎实推进企业法治建设,法治意识、法治理念不断增强,依法治企、依法监管水平不断提升。
期间,涌现出一批业绩突出的先进典型,有效发挥了示范表率作用。
为鼓励先进,经各单位推荐和省国资委综合评价,决定对南京市国资委普法办等56个先进单位、梁俊等134名先进个人、王会清等19名优秀法律顾问、周
琦等73名先进法务工作者予以通报表扬。
希望受到表扬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
全省国资系统要以先进典型为榜样,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进一步抓好法治工作各项任务落实,全面推进法治国企建设,为服务保障国企国资改革发展、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作出新贡献。
附件:1. 2011―2015年全省国资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单位名单
2. 2011―2015年全省国资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先进个人名单
3. 2011―2015年省属企业优秀法律顾问名单
4. 2011―2015年省属企业先进法务工作者名单
江苏省国资委
2016年11月23日附件1
2011―2015年全省国资系统法治
宣传教育先进单位名单
(56个)
南京市国资委普法办
徐州市国资委政策法规处
苏州市国资委考核评价处(政策法规处)
南通市国资委办公室
江苏省国信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审计与法律事务部江苏省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风控合规部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法律证券部
江苏省国信信用担保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
江苏射阳港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审计与法律事务部
江苏省高速公路经营管理中心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宁宿徐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江苏汾灌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禄口国际机场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
江苏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法务合规部
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民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如皋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省苏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律部
江苏苏豪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综合办公室
中国江苏国际经济技术合作集团有限公司法律部
江苏省设备成套有限公司法律事务室
江苏省海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
江苏海企长城股份有限公司贸易管理和法律审计部徐州矿务集团有限公司普法办公室
徐州矿务集团有限公司法律事务处
江苏徐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张双楼煤矿普法办公室江苏徐矿综合利用发电有限公司普法办公室
江苏省沿海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规法律部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纪业务总部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风险管理部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企划部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中锦控股有限公司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中天控股有限公司
江苏省信用再担保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
南京市再保科技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法律事务部
江苏井神盐化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
江苏省江海粮油集团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
江苏省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法律事务部
江苏高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法务部
江苏毅达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法务部
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省钟山宾馆集团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
江苏省惠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法务部
江苏省燃料总公司
南水北调东线江苏水源有限责任公司党群工作部(法律事务部)江苏方源集团有限公司法制处
江苏双龙集团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
江苏金丝服装有限公司办公室
江苏方强农场集团有限公司法务部
南京奥体中心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以上排名不分先后)
附件2
2011―2015年全省国资系统法治
宣传教育先进个人名单
(134名)
梁俊南京市国资委
徐丽丽南京市国资委
孙广生无锡市国资委
李言庆徐州市国资委
邢贺章常州市国资委
刘念东常州市国资委
仝彬苏州市国资委
李桂顺南通市国资委
施瑞满连云港市国资委华云荣淮安市国资委张成中盐城市国资委成友贵盐城市国资委徐敏扬州市国资委
段为生镇江市国资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