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经济法的概念和特征
第1章 什么是经济法

四,物质关系和意志关系
社会关系的物质性,一是指特定生产关系的形成和发展不 以个别社会成员的意志为转移,而要受制于一定的生产力 和社会成员意志之合力;二是指具体物质关系的形式,内 容及发展变化具有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之客观的一面. 上层建筑关系之思想"意志"指它对于一定的经济基础或 物质生产关系具有相对独立性,并不直接受制于物质的, 经济的客观规律. 物质社会关系的物质性与社会经济即一定生产方式下的生 产,分配,交换和消费联系在一起,与具体经济关系当事 人的性质或类型无关. 结论:法和经济法既可以调整物质关系,也可以调整上层 建筑关系或思想意志关系,物质关系也可以体现其主体的 主观"意志管理性的流转和协作关系( (三)组织管理性的流转和协作关系(下)
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横向"流通协作领域里 仍然存在"意志"经济关系.表现为: 1,国家通过政府机构或设立企业,委托代理人直 接参与经济活动或经济关系,或者当事人直接受制 于国家政策或政府意志订立合同而形成的合同关系. 2,平等的国家机关或财政主体之间的经济协作关 系. 政府行政不必顾及经济要求和经济后果,只需单纯 服从行政规律,将经济合同视为行政合同有违市场 经济规律,与实际情况不符.
三,商,商事和商法
"商"的原初含义是指交易或买卖,在英文中为 commerce.市场经济发展导致商的概念泛化,形成 广义的商,英文为business. 商事即商的活动或关于商的事情. 在大陆法系中,商法的出现有其特定历史原因;英美 法系不讲究法的部门划分. 不能将"商"或"商事"与特定法律部门相联系,在 中国特定语境下,讨论"商"和"商法"更应谨慎.
刘大洪 经济法 第一章 经济法

范化的实体和程序方法,依法行政来实现 调整,以求达至行政权力与行政相对人权利 的相对平衡。
经济法的在于“适度授权”,运用政府 的经济行为实现社会经济在市场调节基础上 的国家调节。经济法以经济管理关系及其相 互联系的市场经济关系为对象,通过国家权 力或宏观调控等干预来调整,体现了公法与 私法的交融渗透,具有综合性。
经济法学是是以经济法为研究对象的部门法学, 旨在探讨经济理论问题并揭示经济法规律,侧重用 法学的准则与价值观分析经济社会问题,研究对特 定经济关系的法律调控与规制。
法经济学打破了经济学把制度视为外在于经济 增长的因素的禁锢,把法律等制度要素纳入经济学 内生增长要素的研究范围,更为科学的阐释了法律 与经济经济间的互动关系。
1.经济法与经济的法
“经济的法”所要解决的问题是经济活动中的 法律问题,因此凡是与经济有关的法都可以称为经 济的法。民商法、宪法、行政法、甚至刑法等法律 部门中涉及经济方面的法律都可以称为“经济的 法”。
“经济法”则更多的是从狭义的角度来讲, 被严格限定在经济法作为部门法的特定范畴 之内,即只有反应国家作为社会的代表干预、 参与调节经济,以及社会公益等经济法本质 属性,且调整待定经济关系的法,属于经济 法范畴。
❖ 2. 本书对经济法概念的界定是经济法是产 生于市场经济基础之上的体现国家干预经济 意志的新兴法律部门,运用国家权力或宏观 调控手段以不断解决个体盈利性和社会公益 性的矛盾、兼顾效率与公平、促进经济的稳 定增长和社会良性发展的法律规范系统。
第一节 经济法的概念
二、经济法的概念与辨析
❖(二)经济法与相关概念的辨析
第第一一章章 经经济济法法的的一一般般原原理理
第一章 经济法的一般原理
第一节 经济法的概念 第二节 经济法的特征 第三节 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第四节 经济法律关系
经济法的概念和特征是什么

经济法的概念和特征是什么1.经济法的概念和特征是什么?答:经济法是调整在国家协调国民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特征主要表现是:①调整对象的国家协调性②经济法结构体系的综合性③经济型④调整方法多样性⑤经济法具有实体法与程序法相结合的特点。
2.经济法调整的对象是什么?答:①宏观经济调控关系②企业组织管理关系③市场管理关系④社会市场保障关系。
3.简述经济法的地位和作用?答:一,经济法的地位:①从经济法产生来看,可以说是经济法师法律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的法律部门②从经济法调整的对象来看,经济法是法律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的法律部门③从经济法和相邻的法律部门之间的关系看,经济法有自身的质的规定性,有区别于相邻法律部门的界限。
二,经济法的作用:①保障和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②巩固和促进生产力的发展与提高,促进科技进步③巩固和发展市场经济主体之间的公平竞争与协作关系,保护其合法权益④保障和促进我国对外经济贸易和经济技术合作与发展对外开放。
4.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答:①资源优化配置原则②国家干预原则③经济民主原则④经济公平原则⑤经济效益原则。
5.什么是经济法律关系?其特征是什么?答:经济法律关系是经济法律、法规对客观存在的经济关系进行调整之后所形成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存在和运行的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相统一的关系。
特征:①经济法律关系是一种反映国家干预国民经济活动的一直关系②经济法律关系主体的复杂性、广泛性和隶属性③经济法律关系以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为内容。
6.经济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有哪些?答:它主要包括主体、内容、客体三要素。
经济法主体包括以下几类: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企业的内部组织和有关人员;农户、个体经营户和公民。
他们分别享有经济职权、财产所有权和经营管理权。
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经济行为、物、货币和有价证券、科学技术成果等。
奖惩制度是保护经济法律关系的一项重要制度。
7.什么是法人?其有哪些特点?答: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自考《国际经济法概论》复习资料(余劲松教材版)

第一章国际经济法概述第一节国际经济法的概念与特征前言1、国际经济法是随着国际经济法交往的发展而形成的一个新兴的法律部门2、不同的观点:①认为国际经济法是国际公法的分支:所调整的仅是国家之间、国际组织间及国家与国际组之间的关系②认为国际经济法是一个独立的综合性的法律部门:是调整从事跨国经济交往的自然人与法人、国家及国际组织间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312341234512资本主义进入垄断阶段后,资本主义固有矛盾激化,经济危机恶性循环,为了解决矛盾,国家开始直接对经济进行干预和管理,而国家对其经济进行干预和管制,又必然导致国家间的矛盾和冲突,为了缓和与解决各国经济利益的尖锐冲突,国家就通过双边和多边条约来协调相互之间的经济关系,并建立了一些国际经济组织。
这样,国家和国际组织也参加国际经济关系,成为国际经济关系的主体。
国际经济法与其他国际法规范的不同:一、国际商事法律规范的发展1、原始社会:商品交换和商业交往,古罗马法:“市民法”、“万民法”2、11世纪:商品经济日益发展,商业惯例或商人习惯法,最早出现在威尼斯,后扩及西班牙、法国、英国、德国3、17世纪:资本主义社会,西欧各国在罗马法和习惯法基础上制定民法典和商法典(法国路易十四期《商事条例》《海商条例》1804年、1807年《法国民法典》《法国商法典》,中世纪后期出现的是《海事法典》)4、19世纪初-20世纪末:生产的国际化大大促进了国际贸易的发展,开始编纂和制定统一的国际商事法律和惯例。
19世纪后,制定统一的国际贸易法律规范的原因有生产的国际化、国际贸易的发展、原有民商法不能适应实际需要。
二、国家经济公法的产生与国际协调1、国内和国际经济关系发生变化的表现:①资本输出与跨国公司的产生与发展②国家干预经济③国家间经济矛盾的加剧和尖锐化2、19世纪末至二战前,国际经济法律关系的变化表现:①主体范围的扩大②涉及的领域比以前广泛③其所含的法律规范,已不单限于传统私法和通商条约,还包括涉外经济法,各种经济条约、商品协定等三、普遍性国际组织的产生与国际经济立法的发展1、普遍性国际经济条约与国际经济组织的产生:《联合国宪章》《关贸总协定》《国际货币基金协定》2、新独立国家的兴起与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3、世界贸易组织的建立4、区域性和跨区性经济合作的发展(一、国际法方面的渊源1(一)国际经济条约(主要是多边国际条约,造法性条约)1重要渊源23《WTO协定》等1231《关于建立新的国际经济秩序宣言》《关于建立新的国际经济行动纲领》《各国经济权利和义务宪章》具有法律确认,应具有法律效力二、国内法方面的渊源1、国家为调整涉外经济关系而制定的国内立法,是国际经济法的国内法渊源,这些国内立法包括涉外经济法以及与调整涉外经济有关的民商法规范2、国内立法形式:①统一制:指制定的国内经济立法均统一适用涉内和涉外经济关系,如反托拉斯法、公平交易法、外贸法、关税法等(美、英、德、日)②分流制:指采取内外有别的做法,分别制定不同的法律来调整涉内和涉外经济关系,主要是经济法,不包括民商法(中国)在采用分流制的国家里,调整涉外经济关系的国内立法一般只在其本国内具有效力,但也有的法律可以适用于特定的境外行为,如反垄断法。
2022年自考00246国际经济法概论核心考点资料

(5)卖方应与有良好信誉的保险人或保险公司订立保险合同,除非有相反的明示协议,应根 据《协会货物保险条款》(伦敦保险人协会)或其他类似的条款中的最低保险险别投保,保险 期限为整个运输期限,即从货物装上船到买方在目的港接受货物,最低保险金额应包括合同规 定的价款,另加 10%(即 110%),并应采用合同中的货币。 (6)负责将货物在约定的装运港和装运日期或期间装上轮船。 (7)负担货物在装运港装上船之前的一切风险。 (8)负担货物在装运港装上船之前的一切费用,支付运费和保险费,支付出口关税和费用。 【简答、案例分析】在 CIF 下,买方的主要义务。 (1)向卖方支付合同约定的价金。 (2)办理进口清关手续。 (3)在目的港接收卖方所交付的货物。 (4)负担货物在装运港装上船后或双方约定的交货时间届满之后的一切风险。 (5)负担货物在装运港装上船之后的一切费用,支付卸货费,支付进口关税和费用。 【单选】CFR,“成本加运费”,是指卖方必须支付成本费和将货物运至指定的目的港所需的运 费,但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以及货物装船后发生事件所产生的额外费用,自货物于装运港装 上船时起即从卖方转由买方承担。 【单选】FCA,指卖方办理货物出口清关,将货物交至指定的地点,由买方指定的承运人照管, 履行其交货义务。 【单选】CPT 即“运费付至”,指卖方支付货物运至目的地的运费、关于货物丢失或毁坏的风险 以及货物交由承运人后发生事件所产生的任何额外费用,自货物已交付至承运人照管之时起从 卖方转由买方承担。
第四节 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简答】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1)国家经济主权原则。 (2)公平互利原则。 (3)国际合作以谋发展原则。
第二章 国际经济法的主体 第一节 自然人、法人与跨国公司
【单选】自然人的能力一般是由其属人法确定的。 【单选】外国法人通常必须通过内国的承认才能在内国作为一个法人而存在,才能被认为具有 独立的法律人格。 【简答】跨国公司的特征。 (1)跨国性。 (2)战略的全球性和管理的集中性。 (3)公司内部的相互联系性。 【多选】确定法人国籍的标准通常有成立地说、住所地说、控制说和复合标准说。 【多选】各国承认外国法人的方式主要有:一般许可制、特别许可制和相互承认制。 【单选】子公司通常是指由母公司持有全部或多数股份的企业。
第一章 经济法基础知识

第一章经济法基础知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树立,经济法律体系也逐步建立与完善起来。
学习经济法十分重要。
为此,我们必须首先明确什么是法?什么是法律?法的本质、特征、渊源、体系结构等基本知识。
在此基础上系统掌握经济法学的基础理论,以及经济法律关系的主要内容。
第一节经济法基础理论一、经济法的概念与特征(一)经济法的概念经济法是调整一定范围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包括三层含义:1、经济法是经济法律规范的总称。
经济法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是由一系列经济法律规范按其内在的逻辑联系有机结合成的一个整体。
需要注意的是:首先,经济法是经济法律规范的总称,但经济法并不等同于经济法律规范,前者是指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而后者是指法律规范个体。
其次,经济法是由经济法律规范组成的,但含有经济法律规范的法律并不一定是经济法,其他法律部门也包含有一定数量的经济法律规范。
同样,经济法律、法规中也包括一些其他法律部门的法律规范。
2、经济法是调整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法律规范是用以调整社会关系的。
经济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是具有经济性质的社会关系,即经济关系。
准确地说,经济关系是指在生产、分配、交换、消费过程中,人与人之间产生的财产物质利益关系。
非经济关系不属于经济法调整的范围。
3、经济法只调整一定范围内的经济关系。
经济关系的种类很多,经济法并非调整所有经济关系,经济法只调整在国家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其他部门法,如民法、刑法、行政法等也调整一些经济关系。
科学的经济法的概念是:经济法是调整在国家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二、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在现行立法体制中,经济法只调整一定范围的经济关系,即主要调整社会生产与再生产领域中的或市场经济运行中的,以各种组织为基本主体所参加的经济管理关系和经营协调关系。
具体包括:(一)国民经济管理关系国民经济管理关系即国家经济管理关系,即国家在实施组织管理职能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类关系。
《 经济法概论PPT-第1章

第三节 经济法律责任
❖ 一、经济法律责任的概念 经济法律责任是指在国家干预和调控市场经
济过程中,因经济法主体违反经济法律、法规而 依法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20
第三节 经济法律责任
❖ 二、经济法律责任的特征 • (一) 经济法律责任具有相互分离性 • (二)经济法律责任具有社会性 • (三)经济法律责任具有经济性 • (四)经济法律责任具有强制性
21
第三节 经济法律责任
❖ 三、经济法律责任的构成 • (一)有经济违法行为存在 • (二)违法行为已造成损害事实 • (三)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 (四)主体在主观上存在过错
22
第三节 经济法律责任
❖ 四、经济法律责任的承担方式 • (一)经济责任 • (二)行政责任 • (三)刑事责任
CONT ENTS 目录页
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经济法概述 企业法律制度 公司法律制度 合同法律制度
第五章
工业产权法律制度
1
CONT ENTS 目录页
第六章 第七章 第八章 第九章
市场规制法律制度 金融法律制度 税收法律制度 劳动合同法律制度
第Hale Waihona Puke 章经济纠纷解决法律制度2
第一章 经济法概述
指不以当事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事实, 它包括自然现象和社会现象两种,自然现象有地 震、台风、洪水、瘟疫横行等;社会现象有战争、 罢工、政府行为、自然人死亡等。
18
第二节 经济法律关系
2. 经济法律关系的种类 (2)法律行为
指以当事人意志为转移的,能够引起经济法 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有意识的活动。主要 包括合法行为和违法行为两种。
5
第一节 经济法的概念及调整对象
经济法基础知识

❖ 3、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 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
❖
是指经济法律关系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2021/2/7Βιβλιοθήκη 5❖ 4、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 (1)经济法律关系客体的概念 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
2021/2/7
10
❖ (3)附条件和附期限的法律行为 所附条件的事实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是将来发生的事实; ②是不确定的事实;
③是当事人任意选择的事实;
④是合法的事实;
⑤不与行为的内容相矛盾。
所附期限是必然到来的事实。
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与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及 其比较见下表:
2021/2/7
第一章 经济法基础知识
1. 经济法概述 2. 经济法律关系 3. 法律行为与代理 4. 诉讼时效 5. 违反经济法的法律责任
2021/2/7
1
第一节 经济法概述
1、经济法的概念 经济法: 是调整国家在经济管理和协调发展经济活动过程中所发生的经
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是指国家在经济管理和协调发展经济活动过程中所发生的经济关
任何经济法律关系都具有三个基本构成要素,
❖ 即主体、内容和客体。
❖
这三个要素缺一不可,
其中任何一项发生变更,都可能会引起经济法律关
系的变更。
2021/2/7
3
❖ 2、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 (1)经济法律关系主体的概念 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
❖ 是指在经济管理和协调过程中依法独立享受一定权利和 承担一定义务的当事人。 无论何种主体参与经济法律关系,都是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地 参加经济法律关系。即使是国家机关代表国家参与经济管理、 经济协调法律关系,也不是以国家名义,而只能以自己的名 义独立地进行经济法律行为。 (2)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资格 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必须具备一定的主体资格。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1章:经济法的概念和特征
一、经济法概念的早期使用
经济法概念的国外语渊源
1、摩莱里关于“经济法”概念的首次使用
法国空想社会主义者摩莱里(M erely,1720-1780)是现有文献所及的最早使用“经济法”语词的国外学者。
主要含义:
①、经济法实质上是分配法,是关于“自然产品或人工产品的分配法”的法律规范;
②、经济法的宗旨在于“从根本上消除社会恶习和祸害”,从而促进理性社会的实现。
2、泰.德萨米对经济法概念的发展
法国另一位空想社会主义者泰·德萨米(T.Dezam y,1803-1805)
主要观点:
①、继承和发展了摩莱里关于经济法的观点。
②、创造性的提出了对后来共产主义理论有重要贡献的“按比例分配”的思想。
如果将“按
比例分配”作扩大理解,其著作中“经济法”语境已经与当代经济法有着高度类似
3、蒲鲁东关于经济法概念的使用
法国经济学和社会学学者蒲鲁东(P.J.Proudhon,1809-1865),指出经济法是政治法和民法的必然补充,法律应改通过“普遍和解”的途径解决社会生活的矛盾。
4、赫德曼的经济法概念
德国学者赫德曼(T.H edem ann)在《经济字典》上曾使用过“经济法”概念。
他还于1921年在尼帕达《契约强制论》的序文中指出了属于经济法的主要法律类型。
二、现代经济法的语义变迁
1、经济法的形成
①产生地:德国
②产生原因:与经济垄断、国家垄断资本主义是分不开的。
如1919年颁布的《煤炭经济法》及1923年的《防止滥用经济权力法令》等。
2、经济法在世界范围内的崛起
①日本:经济法学说主要围绕着国家统治经济和反垄断以揭示经济法中心概念。
②法国:在20世纪70年代末逐步形成了自己的“经济法”涵义,并实现了“经济的法”与“经济法”的区别。
严格的定义主张经济法是“使国家得以对经济施加直接影响的全部法律规则”;宽泛的定义经济法是“组织和发展经济的法律,不论组织和发展经济是由国家负责、私人负责或国家和私人共同负责”。
③英国:普通法的传统没有给部门法意义上的“经济法”术语提供足够大的存在空间。
④美国:1890年通过的《谢尔曼法》,被誉为世界上第一部反托拉斯法,是现代经济法最初的典型的表现形式。
⑤苏联:先后出现了多种经济法学派,苏联的“经济法”与其经济体制相应相随。
三、经济法在中国的发展
1、中国经济法的兴起
2、经济法概念的学说
(1)计划经济时代的经济法学说
①佟柔教授为代表的学科经济法论,认为经济法是综合运用各个基本法手段和原则对经济
关系进行综合调整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②王保树教授为代表的综合经济法论指出,济法是以多种不同方法对各种经济关系进行综
合调整的不同性质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即“国家认可或制定的以经济民法方法、经济行政法方法、经济劳动法方法分别调整平等的、行政管理性的、劳动的社会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③粱彗星教授为代表的经济行政论认为,经济法是国家行政权力深入经济领域,对国民经济
实施组织、管理、监督和调节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市场经济时代的经济法学说
①国家协调论
杨紫烜、徐杰等教授认为,经济法是调整在国家协调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
②国家调节论
漆多俊等教授提出经济法是调整在国家调节社会经济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以保障国家调节,促进社会经济协调、稳定和发展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③政府干预论
李昌麒、史际春等教授认为,经济法是国家为了克服市场调节的盲目性和局限性而制定的调整需要由政府干预的具有全局性和社会公共性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或者简而言之,经济法是调整需要由政府干预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
④管理协作说
潘静成、刘文华等教授认为“经济法是调整经济管理关系、维护公平竞争关系、组织管理性的流转和协作关系的法。
”
⑤社会公共性论
王保树等教授认为,经济法是调整发生在政府、政府经济管理机关和经济组织、公民之间的以社会公共性为根本特征的经济管理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⑥行政管理说
石少侠教授认为,我国经济法是指调整国家在调控社会经济运行、管理社会经济活动的过程中,在政府机关与市场主体之间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⑦规制说
张富强教授认为“,经济法是认可和规范政府干预或协调经济运行之法,即经济法是调整发生在经济运行过程中政府与市场主体之间的以社会公共性为根本特征的经济规制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四、经济法的“经济性”
1.“规范政府干预经济之法”———经济法的“经济特性”。
所谓“经济性”自然是指与经济密切相关的属性。
这里的“经济”是指社会中的一切生产、消费、交换和分配活动。
2.对“政府干预经济之法”的解析。
①,经济法是“政府干预之法”而不是“国家干预之法”。
②,关于国家介入经济的方式,经济法学界也有不同的表述
③,政府干预的“经济”应该是“市场经济”。
3.政府为什么要干预市民社会的经济活动。
——降低交易成本
4.政府怎样干预经济。
——在政府如何干预经济的方式上,往往是经济学为此提供基本的行为方式,而法学则以该政府经济行为制度的价值追求衡量标准决定是否采用和具体如何运用,最终使政府干预经济行为制度以经济法法律制度的样式出现在世人面前。
5.经济法是规范政府干预经济之法——控制政府干预经济所耗费成本的法律规范。
五、经济法的“社会性”
1.“经济法具有社会性”的涵义。
所谓经济法的社会性是指经济法是以维护社会整体经济利益为目标之法。
2.经济法保障的是社会整体经济利益的实现。
①“社会”就是“市民社会”,即一个国家主权控制下的由平等市民组成的一定的联系和组织性。
②所谓“社会公共利益”就是社会公众成员共有的利益,即社会中所有单个市民的个人利益中的共性利益的提取。
③所谓“社会整体利益”就是将社会成员互相联系的社会作为一个整体来看待,其中的个人被抽象为社会整体的一部分,将个人利益综合考虑后上升为一种整体的单一利益。
3.经济法是为满足新出现的社会整体经济利益诉求而产生的。
经济法概念可以简单表述为“经济法是以维护社会整体经济利益为目标的规范政府干预社会市场经济的法律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