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实信用原则在合同法中的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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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实信用原则在合同法中的应用

诚实信用原则在合同法中的应用

诚实信用原则在合同法中的应用合同是日常生活中非常重要的法律文件,具有约束力和保护作用。

在合同法中,诚实信用原则是一项重要的法律原则,它对各方当事人在合同订立和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提出了要求和限制。

本文将探讨诚实信用原则在合同法中的应用。

首先,诚实信用原则是合同法的基础原则之一。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和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这意味着当事人应当以诚实守信的态度参与合同的订立和履行,不得有欺诈、隐瞒、强迫等不正当手段。

诚实信用原则的遵守是确保合同交易公平、平等和诚信的基础。

其次,诚实信用原则在合同的订立中发挥重要作用。

在合同的订立过程中,当事人应当充分地披露合同相关信息,包括条件、权利和义务等,以确保对方当事人对合同内容有全面、准确的了解。

如果一方当事人在合同订立过程中隐瞒重要信息或者提供虚假信息,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合同可能被认定为无效或者被撤销。

此外,诚实信用原则对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行为也有着重要影响。

当事人在合同履行中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不得有恶意拖延、违约或者其他损害对方权益的行为。

如果一方当事人故意违约,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可能面临违约责任和相应的法律制裁。

此外,诚实信用原则还要求各方在履行中应当积极、合理地协助对方履行义务,维护合同的完整和稳定。

除了在合同订立和履行过程中的应用,诚实信用原则还在解释合同内容时发挥着重要作用。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对于合同条款的理解和解释应当以诚实信用原则为基础。

这就要求解释合同时不能局限于字面意义,而应当结合交易的真实意图和合同目的进行合理解释。

诚实信用原则的应用可以有效避免对合同条款的曲解和滥用,确保合同的有效实施和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在实际生活中,诚实信用原则在商业合同、租赁合同、劳动合同等各类合同中都有着广泛的应用。

当事人在进行合同交易时,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以确保合同权利和义务的对等和合法合理的履行。

综上所述,诚实信用原则是合同法中至关重要的原则。

浅谈诚信原则在我国合同法中的重要作用

浅谈诚信原则在我国合同法中的重要作用

-1 7Βιβλιοθήκη 3 着 十 分重 要 的意 义 。
关键词 : 实信用 ; 诚 权利与义务 ; 法律责任 我 国于 19 年颁布 的《 同法 》 99 合 是调整平 违约方 的法律责任 , 进一步降低交易费用 , 护 至失败而产生 的纠纷 。 保 等主体的 自然人 、 法人及其他组织之问设立、 变 当事人 的合法权益 。合 同法》 5 条规定 : 《 第 2 “ 一 诚信原则在解决这一类纠纷中起着 至关重 更、 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 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 方 以欺诈 、 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 , 害国家利 益 要的作用。 损 其 中的合同是 指平等 主体 的双方或多方当事人 的, 同无效”《 同法》 5 条规定 :因重 大 合 。合 第 4 “ 很 明显 , 纠纷产生的原因是 “ 这类 当事人合 关于建立、 变更 、 消灭 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合 误解订立的合同 ;在订立合 同时显失公平 的合 同条款 的理解产生分歧” 由于交易双方 的认知 。 同一经成立 , 即具有法律效力 , 在双方当事人 之 同; 一方 以欺诈 、 胁迫 的手段或者乘人之 危 , 使 能力 、表达能力与理解能力存在着不 同程度的 间就发生了权 利和义务关系 。当当事人一方 或 对方在 违背真实意思 的情况 下订立 的合 同 , 受 差异 , 同的履行中 , 在合 当事人对于一些文字词 双方未按合 同履行义务 ,就要依照合 同或法律 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 仲裁机构变更或 句的理解有分歧是较常见的情形 。 当然 , 也存在 规定承担相应 的违约责任 。 者撤销” 这些条款和规定都是 从一定程度上保 着故意玩文字游戏 、 。 钻文字漏洞 的情况 , 这就牵 《 同法》 合 第六 条规定 : 当事人行使权 利、 护受侵害方的正当利益 的,也是对诚信原则在 涉到法院和仲裁机构对合 同如何解释以判明是 “ 履 行义务应 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诚 信原则是 交易过程中的实 际运用和对双方当事人的基本 非 、确定责任的问题 。合 同解释有一些基本原 。 合同法 的基本原则 , 同时 , 也是市场经济的基 本 要求 。 则 ,而这些原则都是在诚信原则 的指引下形成 原则 。 在市场交易 中讲究和强调诚信 , 不仅是交 同时 , 同法》 《 合 还引入 了“ 预期违约” 制度 , 和发展的 , 它们也受到诚信原则的约束 , 无论何 易双方个人的道德需求 ,也反 映了市场经济规 即 “ 当事人一方 明确表示或者以 自己的行 为表 种解释 , 都应符合诚信原则体现的公平合理、 利 范运作 的基本要求。诚信 原则作为合 同法的一 明不履行合 同义务的 ,对方可以在履行期 限届 益平衡 的精神 。《 同法》 1 5 合 第 2 条规定 : 当事 “ 条基本原则 ,对合同行为的全过程进行 了规范 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这也是诚信原则 人对合同条 款的理解有争议的 , 当按照合 同 。 应 和约束 , 因而 , 它在维 持交易秩序 、 保护 交易安 在合同订立后至合 同履行期到来前这一 阶段 中 所使用 的词句 、 合同的有关条款 、 合同的 目的、 全、 降低交 易费用 、 鼓励 交易成功 、 解决交 易纠 所起 的作用 ,它能够使交易的一方可 以从 已不 交易习惯 以及诚实信用原则 , 确定该条款 的真 纷等方面起到了非常重要 的作用 。 可能成功 的交易中及时解脱 出来 ,不用将时 间 实意思 ” 如果交易双方能够 自行协商解决有关 。 1 坚持诚信 原则, 以维持市场秩序 , 可 保护 花 费在没有实际意义的等待上 , 而浪费更多 的 合同解 释的纠纷 , 也要以诚信原则为指导 , 以善 交易安全 交易费用 。 这在一定程度上 , 也是诚信 原则在 降 良 诚实 、 守信不欺 的态度妥善处理 , 尽可能地推 市场经 济活动 表现为 商品及其 生产要 素 低交易费用上所 起的作用 。 动交易成功 。 相互之间的交换 ,合同法 明确了鼓励交 易的基 3 坚持诚信原则 , 以维护合 同权益 , 可 鼓励 诚信是社会文明的尺度 ,诚信是 民族素质 本原则。 因为 , 市场交易越频繁 、 越活跃 , 经 交易成功 市场 的体现 , 当然 , 也是市 场成熟的标志 , 没有 诚信 济就能够得 到更大 的发展 。 市场交易讲求公平、 在市场经济中, 交易是最基本 、 最频繁的活 原则就不可能建立起安 全、文 明的市场经济秩 公正和安全 ,合 同法中的诸多条款很大程度上 动 , 无数的交 易构成 了完整的市场 , 也丰富了市 序。市场经济的发展 , 社会文明的推进 , 都需要 都 渗透 了保护交易安全的立法 意图。因为从某 场。 同时 , 也为市场的规 范管理带来了更大的困 每个人做出积极 的努力 。特别是市场经济活动 种程度上说 , 保护交易安全 , 也就保护 了当事人 难。 没有交易也 就不成其为市场 , 不管是国家还 中的经营行为 , 都需要 当事人遵循 既有的市场 从事交易活动的积极性 , 保护 了交易双方 的基 是法律 , 对于合法的交易都是持鼓励 和支持 态 准则 , 按照诚信原则 , 平等互利 , 良性竞 争 , 同 共 本利益 。 度 的, 并尽可能地促成彼此之间的交 易, 实现 当 发展。 随着市场经济 的进一步发展 , 市场交易活 事人订立合 同、 顺利交易的的 目的 , 并保护交易 参考文献 动 出现 了更深 、 更广 、 更频 繁的趋势 , 交易 安全 双方 的合法权益 【 陈健. 同法 中关于诚信 原则的 比较研 究【. 1 1 合 J 】 就显得更为重要 、 为迫切 。《 同法》 4 条 更 合 第 2 坚持诚信原则 , 就是鼓励 交易成功 , 这是法 中国外资, 0 . 2 8 0 规定 :当事人在订立合 同过程 中有违背诚实信 律 的要求 , “ 也是市场的要求 。 根据《 民法通则 》 【] 文, 的 2 胡伟 戴志明. 同示范文本的契约诚信 与 合 用原则的行 为并 给对方造成损失的 , 当承担 规定 , 应 当事人一方有欺诈 、 迫、 胁 乘人之 危的行 和谐发展叨冲 国工商管理研究, 1 . 2 0 0 损害赔偿责任 ” 这 是保证交易安 全的法律 规 为是无效的 , , 因此订立 的的合 同也是无效的 , 因 【 秦燕 江. 3 ] 市场经济应遵循诚信 原则叨. 时 职业 定, 明确了责任方要 承担“ 缔约过失责任 ” 缔 为它违背 了合同 自愿原则 与诚信原则 。 同时 , 空, 0 . 。“ 但 2 7 0 约过失责任 ”是诚信原则保护交 易安全 的突出 诚信原则在此也有 了更为灵活 的处理方式。当 【 乔秋珍 . 市场 经济条件 下诚 信原则 的功能 4 ] 论 体现 , 诚信原则通过 明确“ 缔约过失 责任 ”促使 交易一方有欺诈 、 , 胁迫行为时 , 另一方可选择变 及 立法完善[ _ 时代, 0 . J 商业 ] 2 9 0 当事人在交易过程 中遵守交易准则 ,实现公平 更 或撤销合 同。 也就是说 , 如果受欺诈方觉得通 【 王金峰. 同法诚 实信用原 则在合 同领域 的 5 】 合 交易, , 这样 就能够更好地防范和制约商业诈欺 过变更合同可以继续交易 ,并且认为从交易成 适 用f . 商务, 1. J 大众 1 2 0 0 行为, 保护交易安全。 功中获得 的利益将大于其 因欺诈行为所 受的损 [ 热西丹. 德力斯. 实信用原则f . 作经 6 1 依 论诚 J合 1 2 坚持诚信原则 , 可以明确法律责任 , 降低 失 , 则法律尊重他的选择 , 可以变更合 同。这一 济与科技 , 0 . 2 9 0 交易费用 立法规定说 明了诚信原则在合 同法 中的立场有 交易费用也指交易成本 , 的是在 完成一 了变 化, 指 它不仅对非诚信行 为持否定态度 , 而且 笔交易时 ,交易双方在买卖前后所产生的各种 更注重对这种行为的纠正与引导 , 鼓励交易成 与此交易相关 的成本 ,它一般包括交易准备阶 功 。 段的费用、 交易过程 中的费用 、 针对未来 的不确 4 坚持诚信原则 , 以规范合 同解释 , 可 处理 定性和风险预测 困难等因素而引起的费用 。同 交易纠纷 时, 还包括度 量 、 鉴定和保护产权 的费用 、 企业 一般来说 , 纠纷分为两类 , 中的一类 交易 其 组织内部运作所引起 的费用等。 就是 当事人 双方对合 同条款 的理解产生分 歧 , 坚持诚信 原则 , 可以明确交 易双方特别是 导致权利义务不清 ,致使交易不能顺利进行乃

论诚实信用原则在《合同法》中的适用毕业论文

论诚实信用原则在《合同法》中的适用毕业论文

论诚实信用原则在《合同法》中的适用【摘要】我国合同法确立合同自由原则,鼓励人们积极地利用合同实现自我意志的同时确立了诚实信用原则的重要地位,诚实信用原则以社会为本,要求人们在尊重他人利益和社会利益的前提下实现自己的利益,对合同自由原则起到引导和矫正的作用.诚实信用原则的确立适应了现代民法由个人本位与社会本位相结合,但是合同自由原则在促进了人性解放的同时,由于人性自身的脆弱和对个人利益的无限追求,使得法律多么周全和多么严密,只要当事人心存恶意,总是能够找到规避的方法.于是就需要有防范的原则,以便当事人在利用合同自由原则行事与该原则不符合的结果时,能够对结果加以修正,及时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国《合同法》第6条也确立了诚实信用原则,规定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笔者就诚实信用原则在《合同法》中的适用加以浅析.【关键词】合同法诚实信用原则适用一:学说与起源诚实信用原则是合同法中一项非常重要的原则。

合同法诚实信用原则已经成为具有世界意义的法律现象。

在大陆法系,它常常被称为是债法中的最高指导原则或称为“帝王规则”。

该原则起源于罗马法,在罗马法中称为“善意”原则,法国民法中也称为“善意”原则,德国民法称为“诚实和信用”原则,在日本法中称为“信义诚实”原则。

随着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诚实信用原则在近一个世纪以来出现了扩张的迹象。

许多法律概念、规则、规范乃至原理、制度,均在诚实信用原则的冲击或影响下发生了或发生着巨大的变化。

然而,何为诚实信用原则,学者对此有不同的解释,主要有如下几种观点[1]:第一,主观判断说。

认为应从主观的角度来确定诚实信用的内容。

第二,利益平衡说。

认为诚实信用原则的宗旨在于谋求当事人之间利益的平衡。

第三,行为规则说。

认为诚实信用原则旨在确定一定的行为规则,这就是诚实守信、不欺诈他人的规则。

这三种观点分别从不同角度和侧面揭示了诚实信用原则的概念内涵,因此各有其理论价值。

关于《合同法》中诚实信用原则研究

关于《合同法》中诚实信用原则研究

关于《合同法》中诚实信用原则研究《合同法》是我国一部重要的法律法规,对于保障市场经济秩序,维护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诚实信用原则是《合同法》中非常重要的一项原则,它在合同关系中占据着极其重要的地位。

本文将从《合同法》中诚实信用原则的内涵、作用和适用范围等方面展开研究,以期能够对该原则有一个更加深入的了解。

一、诚实信用原则的内涵《合同法》中的诚实信用原则,体现了在合同关系中应当诚实守信、互利互信的基本准则。

诚实信用原则不仅要求当事人在合同谈判和履行过程中要诚实守信,而且还要求当事人在交易过程中要遵守约定和信用记录。

诚实信用原则也包含着对合同当事人言行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的要求,即合同当事人在合同谈判和履行中不得有故意隐瞒、虚假陈述或者欺诈行为。

诚实信用原则还包括了对于一方当事人不得利用其在合同谈判和履行中的优势地位对另一方当事人进行诈骗、胁迫或者其他形式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在合同关系中,双方当事人应该平等自愿地进行交易,确保合同交易的公平、公正。

诚实信用原则在《合同法》中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保障合同当事人的交易安全。

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交易过程中要真实相对、尊重合同意志、不得违约欺诈,从而确保了合同交易的安全和稳定。

2. 促进合同履行的诚实信用。

诚实信用原则规定了合同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诚实守信,这有助于促进合同的履行,保障了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 维护交易秩序。

诚实信用原则规定了合同交易中的公平、公正原则,防止了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发生,维护了交易秩序的稳定。

4. 规范市场行为。

诚实信用原则约束了合同交易过程中的不当行为,规范了市场行为,有利于形成良好的市场秩序。

在合同的订立阶段,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当事人在合同谈判过程中不得作出虚假陈述、隐瞒重要事实,要求当事人应当如实交代相应的信息,确保交易双方的知情权。

在合同的履行阶段,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合同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要真实相对、诚实守信,不得采取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干扰交易秩序。

合同中的契约精神及诚实信用原则

合同中的契约精神及诚实信用原则

合同中的契约精神及诚实信用原则合同作为一种法律文件,用于明确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契约精神和诚实信用原则是非常重要的原则。

本文将探讨合同中的契约精神及诚实信用原则的含义和作用,并分析其在实际合同中的具体应用。

一、契约精神的含义和作用契约精神是指在合同订立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应当遵守的一种道德准则。

它要求当事人以诚实、公平、信任和善意的态度对待合同,履行合同义务,并尽力实现合同目的。

契约精神是合同法的核心原则之一,对于维护合同的稳定和公平性具有重要意义。

契约精神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维护合同的稳定性:契约精神要求当事人诚实守信地履行合同义务,确保合同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只有当双方都能够信守合同,才能够建立起长期的合作关系,促进经济的发展。

2. 促进公平交易:契约精神要求当事人在合同订立和履行过程中保持公平、公正的态度。

双方应当平等地协商和达成合同,避免利用信息不对称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利益。

3. 加强合同的约束力:契约精神使得合同具有更强的约束力。

当事人在合同中承诺的权利和义务是受到法律保护的,一旦违反合同,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诚实信用原则的含义和作用诚实信用原则是指当事人在合同订立和履行过程中应当保持诚实守信的态度。

它要求当事人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遵守合同约定,并按照合同的要求履行义务。

诚实信用原则是契约精神的具体体现,对于维护合同的公平性和可靠性具有重要意义。

诚实信用原则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保障合同的有效性: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当事人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确保合同的有效性。

如果当事人故意提供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事实,将可能导致合同无效。

2. 防止欺诈行为: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当事人遵守合同约定,不得采取欺诈行为。

如果当事人故意违背合同约定,损害对方利益,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促进合同的履行: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当事人按照合同的要求履行义务。

只有当双方都能够诚实守信地履行合同,才能够实现合同目的,促进合同的顺利履行。

合同法履行责任的诚实信用原则研究

合同法履行责任的诚实信用原则研究

合同法履行责任的诚实信用原则研究合同是现代社会经济活动中不可或缺的法律工具,它约束着各个主体之间的交易行为。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违约现象时有发生。

为了保障合同双方的权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合同法履行责任的诚实信用原则应被深入研究。

一、引言合同法的快速发展为法律实践提供了广阔的平台。

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合同法履行责任的诚实信用原则也成为学界关注的热点问题。

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合同当事人遵守诺言,不得采取欺诈、恶意拖延、违背约定等损害对方合法权益的行为。

本文将从理论和实践两个层面,对合同法履行责任的诚实信用原则进行研究。

二、理论层面1. 诚实信用原则的概念及其内涵诚实信用原则是合同法履行责任的核心原则之一。

它要求各方在履行合同时必须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诚实守信地履行合同义务。

诚实信用原则具有相对的弹性和灵活性,适用于各种形式的合同关系。

2. 诚实信用原则的法律效力合同法对于诚实信用原则的重要性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并强调了其法律效力。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充分履行合同义务是合同当事人的基本义务之一。

无论是法院还是仲裁机构,在解决纠纷时,均会根据诚实信用原则进行判断。

三、实践层面1. 诚实信用原则的适用范围诚实信用原则在合同法实践中具有广泛的适用范围。

它不仅适用于买卖、租赁等常见的合同类型,也适用于金融、保险等特殊领域的合同。

无论是商业合同还是劳动合同,诚实信用原则都应得到保护和遵守。

2. 诚实信用原则的约束力诚实信用原则作为一项法律原则,具有强制力和约束力。

它要求合同当事人在履行合同义务时必须保持真实、诚信的态度,不得做出损害对方的行为。

对于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法律将予以追责和惩罚。

四、问题与解决1. 诚实信用原则的界定问题在实践中,诚实信用原则的界定常常存在困难。

如何确定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具体行为以及评判标准是一个需要解决的问题。

为了进一步明确诚实信用原则的具体内涵,需要法律界和学界的共同努力。

2. 诚实信用原则与利益平衡的关系诚实信用原则的遵守旨在实现合同双方的利益平衡。

合同法中的契约精神的诚实信用原则

合同法中的契约精神的诚实信用原则

合同法中的契约精神的诚实信用原则合同是民商事活动中一种重要的法律文件,它规定了各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合同的有效履行依赖于契约精神,其中最核心的原则之一就是诚实信用。

本文将探讨合同法中的契约精神的诚实信用原则,并分析其重要性和实践应用。

一、契约精神的概念和内涵契约精神是合同法中的一项重要原则,它强调合同当事人在订立、履行和变更合同过程中应秉持诚实、信用的态度和行为。

契约精神的内涵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信用原则:诚实守信是契约精神的核心要素。

合同当事人在订立和履行合同时应坚守诚实守信的原则,保持真实、准确的陈述和承诺,不得有虚假和欺诈行为。

2. 信赖原则:契约精神要求各方依靠对方的诚信进行合同交易。

当事人在合同订立过程中应互相信任,依赖对方的表示和承诺,以此为基础建立起双方的互信关系。

3. 合作原则:契约精神倡导合同当事人之间的合作精神,通过互相协商、妥协和合作解决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问题和争议。

当事人应积极履行自己的义务,保障对方的权益,促进合同的有效履行。

二、契约精神的重要性和作用契约精神的诚实信用原则在合同法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它对于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促进交易的公平公正具有重要意义。

1. 维护市场秩序:契约精神的存在和实践有助于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减少不当竞争和市场失序现象的发生。

当事人坚守诚实守信的原则,推动市场经济的有序运行和良性发展。

2. 促进公平公正:契约精神的诚实信用原则能够促使各方在交易中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避免强势当事人的滥用和欺压,保护弱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 提高交易效率:契约精神的实践有助于提高交易的效率。

当事人在交易过程中坚持信用原则,建立良好的商业信誉,降低交易成本,提高交易的顺利进行和效果。

三、契约精神的实践应用契约精神的实践应用是合同法中的重要环节,它要求各方在合同订立和履行过程中时刻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

以下是几个契约精神实践应用的示例:1. 诚实守信原则:合同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不得有虚假和欺诈行为。

论诚实信用原则在合同法中的适用

论诚实信用原则在合同法中的适用
2、诚实信用原则在我国合同 法中的适用。一般法和国内法合同法 都确立了诚信原则。自合同法颁布以 来已有十多年的实践,在许多情况下 采用了诚信原则,特别是近年来经济 发展加速,出现了各种新的争议,诚 信原则的适用也适用正在增加。
二、诚实信用原则在我国合同 法中适用的问题
1、诚实信用原则在我国合同 法中作为一般条款适用的问题。诚 信原则适用于一般合同法条款,其主 要功能是赋予司法自由裁量权,解释 合同法或修改现行法律。法院必须首 先发现法律,何时不同意,第二个必 须对合规计划有一定的规则。合同法 诚信原则与合同法适用之间的冲突合
2、诚实信用原则在我国合同 法中的类型化一个非常抽象的 原则,它已经由一系列制度群体体现, 并且已经进行了多种制度化。该制度 构成了合同法特有的诚实制度。通过 保持实现诚实党的合法期望和诚信原 则 的 目 的, 系 统 越 合 理, 越 公 平, 就 越灵活。信仰原则为特定诚信体系提 供支持和营养,从而加强诚信原则的 作用。由于商誉的具体原则体系涉及 多样性和发展,因此只选择一般的讨 论体系。诚信原则在合同法中具有多 种功能。除了填补法律漏洞的基本功 能,开发新的诉讼理由和诉讼辩护外, 还可以合理分配事故风险。该特征的 主要功能是开发基于诚信的情境变更 系统。
(作者:黄玲玲,海南师范大学, 研究方向 :法学)
四、结语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合同法模 式不断发展,传统的合同自由原则不 再是绝对的,人们越来越多地将合同 视为实现合作目的的形式或工具。诚 实信用原则对于契约法及相关制度理 论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是许多理论 和制度产生和形成的基础,其作用和 意义重大。
参考文献 : [1] 徐国栋 . 民法基本原则解释一 成文法局限性之克服 [M]. 北京 : 中国政 法大学出版社 ,2016:9. [2] 徐国栋 . 诚实信用研究 [M]. 北 京 :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15:9. [3] 郑强 . 合同法诚实信用原则研 究 [M]. 北京 : 法律出版社 ,2016:11. [4] 崔 建 远 . 合 同 法 [M]. 北 京 : 法 律出版社 ,2015:4. [5] 何孝元 . 诚实信用原则与衡平 法 [M]. 台北三民书局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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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科技大学硕士学位论文诚实信用原则在合同法中的适用姓名:刘玉荣申请学位级别:硕士专业:民商法指导教师:裴丽萍20080531摘要在民商法领域有学者将诚实信用原则称为“帝王条款”,也有学者称之为理念的“幽灵”。

作为一条基本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对于合同法理论和相关制度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是许多理论和制度产生、形成的基础和发展、完善的动因。

诚实信用原则在合同法的实践过程中起到了非常大的作用。

从缔约前到履约后,从合同解释到合同变更,从主合同义务到附随义务,诚实信用原则的地位都是无可替代的。

缔约过失责任的确立、诚信解释规则的运用、合同信赖利益的保护等等,都无一不影射出诚实信用原则的存在价值。

本文从合同法中诚实信用原则的立法例及基础理论探讨出发,考察其本质、功能,指出诚实信用原则概念外延的不确定性和内涵的丰富性。

另外从比较法出发,探讨了诚实信用原则在各国合同法中的适用,总结了诚实信用原则在我国合同法中的司法实践,对典型案例进行了分析,从中揭示出该原则在我国合同法中适用的问题。

就如何解决诚实信用原则之适用难题而言,关键是增强该原则在适用中的可操作性。

重点之一在于探讨诚实信用原则在合同法中的类型化适用,对具体制度的完善提出了建议;其二是司法实践中,对法官适用诚实信用原则行使自由裁量权,提出了适用诚实信用原则的具体条件以及程序。

关键词:诚实信用原则合同法自由裁量权类型化适用AbstractSome scholars in the field of Civil and Commercial Law has called the principle of good faith as "the emperor clause", Some scholars have also called it as the concept of "ghost". As a basic principle, the principle of good faith is of great significance to the development of contract law theory and related systems, which is the foundation of many theories and the cause of the development and improvement. Good Faith in the application process of contract law practice has played a very big role. From the parties before the performance, from contract changes to contract interpretation, from the main contractual obligations to the accompanying obligations ,the principles of Good Faith is irreplaceable. Fault of the parties to establish responsibility, sincerity, the interpretation of the rules on the use of the contract to protect the interests of the trust, etc., are all principles of good faith to insinuate the value of the existence.This article from the contract law of the principle of good faith on the basis of theory to study the concept, essence, point out that the principle of good faith extension of the concept of uncertainty and the richness of content. Also starting from comparative law on the principle of good faith in some countries in the application of contract law, summed up the principle of good faith in China's Contract Law in judicial practice, the typical case of an analysis, which revealed the application of the problem in contract law of China.On how to resolve the application good faith, the key is to enhance the application of operation. One of the key principles in contract law is the type of application, putting forward the specific proposals on the sound system. The other is the judicial practice, the judge applies good faith on exercise of discretion .The author put forward the specific conditions and procedures of the application of good faith .Key words:Good faith Contract law Right of free discretionThe type of application独创性声明本人声明所呈交的学位论文是我个人在导师指导下进行的研究工作及取得的研究成果。

尽我所知,除文中已经标明引用的内容外,本论文不包含任何其他个人或集体已经发表或撰写过的研究成果。

对本文的研究做出贡献的个人和集体,均已在文中以明确方式标明。

本人完全意识到本声明的法律结果由本人承担。

学位论文作者签名:日期:年月日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本学位论文作者完全了解学校有关保留、使用学位论文的规定,即:学校有权保留并向国家有关部门或机构送交论文的复印件和电子版,允许论文被查阅和借阅。

本人授权华中科技大学可以将本学位论文的全部或部分内容编入有关数据库进行检索,可以采用影印、缩印或扫描等复制手段保存和汇编本学位论文。

保密□,在年解密后适用本授权书。

本论文属于不保密□。

(请在以上方框内打“√”)学位论文作者签名:指导教师签名: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引言合同法是市场经济中调整平等主体间交换关系的最为重要的法律,其主旨在于保障合同双方能从自由的交易行为中实现利益。

作为法律规范,其以公正为主要价值,而作为调节经济行为的法律规范,效率价值也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由于合同自由原则是近代以来合同法的核心和主导,因此自由的价值往往被视为合同法精神之所系,但是随着自由经济向垄断经济的过渡,合同自由原则开始受到限制,彰显正义价值的诚实信用原则开始发挥重要作用。

就我国诚实信用原则的研究而言,多数学者把研究重点放在了该制度的立法设计上,而对于该原则如何在法律实践中得以实现的理论研究却明显不足,理论研究上的这种偏差导致该理论和实践的脱钩。

这一缺陷使得某些制度性的研究成果对实践的指导作用非常有限。

再加上传统部门法的划分又使得实体法和程序法的研究不相通,导致民事实体制度的研究一直停留在立法领域,司法领域则多侧重程序制度的研究,因而就形成了民事实体制度尤其是民法基本原则向司法实践转化研究的空白,作为民法基本原则的诚实信用原则即存在这种转化的空白状况,这也是笔者拟在论文中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怎样使诚实信用原则的适用更加具体化,使法官在援引该原则时更切实可行而又不至于出现滥用的危险。

1 诚实信用原则在合同法中的立法概述1.1 诚实信用原则在合同法中的立法概述合同法诚实信用原则作为一项重要的法律原则,各国的立法都以一定的立法表达方式对其予以确认。

概括起来,目前各国合同法诚实信用原则的立方表达形式主要有以下三种:(1)成文表达式;(2)判例表达式;(3)成文与判例结合表达式。

具体到合同制度来说,从缔约前到履约后,从合同解释到合同变更,从主合同义务到附随义务,诚实信用原则影子随处可见。

缔约过失责任的确立、解释规则的运用、合同信赖利益的保护等等,都无一不影射出诚实信用原则的存在价值。

1.1.1 诚实信用原则我国合同法中的立法概述我国民法和合同法中以成文法的方式确认诚实信用原则,即以法律条款的形式对合同关系中的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必须遵循诚实信用的要求加以一般性的规定。

我国《民法通则》第4条明确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这为处理民事纠纷适用诚实信用原则提供了法律依据。

1998年3月,我国颁布了合同法,该法第6条再次明确:“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这实际上不但是对既有司法实践的肯定,1更强调了诚信原则对于合同法的重大意义,成为建立合同诚信机制的基础性规定。

具体而言,合同法总则有关诚实信用的条文有:第39-41条(格式条款)、42-43条(缔约诚信)、45条(条件的成就与不成就)、54条(显失公平的合同)、60条(合同履行的附随义务)、61条(合同的补充与解释)、68条(不安抗辩权的行使)、71条(提前履行)、72条(部分履行)、92条(后契约义务)、94条(解除合同)、96条(司法裁量权)、110条(实际履行)、119条(减损规则)、125条(合同的解释)。

1至1998年底,经最高人民法院下属的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编辑刊行的适用诚信原则的合同纠纷案共7例,此外还有3例涉及诚信原则但并未明文引用诚信原则。

国家法规数据库,国家信息中心出版社1999年。

其中最具影响力的是最高人民法院法函1992年第27号煤气表散件买卖合同案。

转引自崔广平.合同法诚实信用比较研究[J].重庆三峡学院学报.2002,1.合同法分则中,诚实信用原则也有较多体现,比如“买卖合同”中有关凭样品买卖的第168条规定:“凭样品买卖的当事人应当封存样品,并可以对样品质量予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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