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爱心保险[001]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中国计生协关于开展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社会关怀的通知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中国计生协关于开展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社会关怀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已撤销),中国计划生育协会•【公布日期】2014.01.03•【文号】国卫办家庭发[2014]1号•【施行日期】2014.01.0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计划生育正文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中国计生协关于开展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社会关怀的通知(国卫办家庭发[2014]1号2014年1月3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人口计生委)、计生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计划单列市卫生计生委(人口计生委)、计生协: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等5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的通知》(国卫家庭发〔2013〕41号)精神,切实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以下简称特殊困难家庭)的社会关怀工作,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和后顾之忧,现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开展特殊困难家庭社会关怀的重要意义特殊困难家庭是指独生子女伤残或死亡、未再生育或未收养子女的家庭。
开展特殊困难家庭社会关怀是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一项重要举措,旨在通过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多方关怀”的工作模式,动员社会各界力量,综合运用利益导向、服务关怀和宣传倡导等手段,为特殊困难家庭提供基本的生活、养老、医疗服务以及精神慰藉和心理疏导服务,逐步建立特殊困难家庭社会关怀的长效机制,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帮助特殊困难家庭的良好氛围,切实维护计划生育家庭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全面做好开展特殊困难家庭社会关怀的各项工作(一)生活关怀。
1.实施紧急救助。
在落实好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的同时,建立紧急救助工作机制,及时为特殊困难家庭发放抚慰金或补助;在特殊困难家庭遭遇突发事件、重大灾害等意外事故或生产生活出现重大困难时,进行紧急救助。
2.开展慰问活动。
由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负责人带队,定期特别是传统节日期间,走访慰问特殊困难家庭,及时了解其困难和需求,从物质和精神上给予帮助和慰藉。
广西壮族自治区计划生育家庭爱心保险方案

广西壮族自治区计划生育家庭爱心保险方案第一条广西壮族自治区计划生育家庭爱心保险是由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自治区计划生育协会与保险公司合作开办的新型计划生育综合保险项目,适用于3个月-18周岁以内(未满19周岁)的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家庭和其它计划生育家庭的子女。
第二条符合保险办理条件的被保险家庭的子女为第一被保险人;父母(继父母)为第二被保险人。
无双亲的,可在直系亲属中指定一名60周岁以内身体健康的法定监护人为第二被保险人。
第三条除第一被保险人身故保险金的受益人为第二被保险人外,其它保险权益的受益人均为第一被保险人。
第四条计划生育家庭爱心保险为一年一保,有效期限一年,保险费为每户每年30元。
第五条计划生育家庭爱心保险的身故保险责任及身故保险金给付限额为:1.第一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生效之日后的保险有效期间,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身故的,给付保险金15000元。
2.第二被保险人为父母(继父母)的,在保险合同生效之日后的保险有效期间,因意外伤害或疾病导致身故的按每人15000元人民币给予保险金;父母只有一人的按双倍给予保险金。
为父母(含继父母)以外的其他监护人的,在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90天后的保险有效期间,因意外伤害或疾病导致身故的,按每人15000元人民币标准给付保险金。
第六条计划生育家庭爱心保险的医疗保险责任及医疗保险金给付限额为:1.第一被保险人在合同生效后因意外伤害在乡镇级(含乡级)以上门诊治疗,符合当地医疗保险主管部门规定可报销的费用,超过100元以上的部分,按80%比例给付。
因意外医疗所负给付意外医疗保险金的责任以1000元人民币为最高限额,对第一被保险人一次或累计给付的意外医疗保险金达到1000元时,该合同所负该项保险责任终止。
2.第一被保险人在合同生效后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在乡级(含乡级)以上医院住院治疗,符合当地医疗保险主管部门规定可报销的费用,超过100元以上的部分,按分级给付比例给付医疗保险金。
东阳市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保险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东阳市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保险服务项目招标文件一、项目背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浙江省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政策,东阳市决定开展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保险服务项目,以提高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风险抵御能力,保障其基本生活权益。
二、项目名称东阳市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保险服务项目三、招标内容本次招标内容为东阳市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保险服务项目,主要包括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意外伤害保险、重大疾病保险等保险服务。
四、招标方式公开招标五、投标资格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保险公司;2.具备与本项目相应的保险资质和业务经验;4.具备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5.具备与本项目相应的资金实力和人力资源。
六、投标文件要求1.投标申请书;2.投标保证金;3.投标公司资质证明文件;4.投标公司简介及业务范围;5.投标方案及报价;6.投标公司同类项目业绩证明;7.投标公司售后服务体系说明;8.投标公司风险控制措施及应急预案;9.投标公司合法经营证明文件。
七、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1.递交时间: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2.递交地点:东阳市计划生育委员会。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1.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日;2.开标地点:东阳市计划生育委员会。
九、评标办法1.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合法性、可行性等进行审查;2.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主要包括投标公司的资质、业绩、方案及报价、售后服务体系、风险控制措施等方面;3.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结果,确定中标公司。
十、中标通知书中标公司将在评审结束后收到中标通知书,并在规定时间内与东阳市计划生育委员会签订保险服务合同。
十一、合同履约及监督1.中标公司应按照合同约定,为东阳市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提供保险服务,并承担相应的保险责任;2.东阳市计划生育委员会对中标公司的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确保保险服务项目的顺利进行;3.中标公司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保险理赔款项;4.中标公司应定期向东阳市计划生育委员会报告保险服务情况,并提供相关数据和材料。
计生关爱保险实施方案

计生关爱保险实施方案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对生育问题的关注度越来越高。
计划生育关爱保险作为一种社会保险制度,旨在为计划生育家庭提供全方位的保障,帮助他们解决生育和子女教育等方面的问题。
为了更好地实施计生关爱保险,我们制定了以下实施方案。
一、保障范围。
计生关爱保险的保障范围主要包括计划生育家庭的生育保险、子女教育保险和其他相关保障。
生育保险主要包括孕产妇的医疗费用、生育津贴和产假补贴等;子女教育保险主要包括子女的教育费用、医疗保障和意外伤害保障等;其他相关保障包括计划生育家庭的健康体检、心理辅导和法律援助等。
二、保障标准。
针对不同的保障项目,我们制定了相应的保障标准。
生育保险的保障标准根据孕产妇的医疗费用、生育津贴和产假补贴等项目进行具体核定;子女教育保险的保障标准根据子女的教育费用、医疗保障和意外伤害保障等项目进行具体核定;其他相关保障的标准也将根据具体项目进行相应核定。
三、资金来源。
计生关爱保险的资金来源主要包括政府投入、社会捐赠和个人缴费。
政府将通过财政预算安排一定的资金用于计生关爱保险的实施;同时,社会各界也可以通过捐赠等方式为计生关爱保险提供资金支持;计划生育家庭也需要按照规定缴纳一定的保险费用,以便获得相应的保障。
四、管理机构。
为了更好地实施计生关爱保险,我们将建立相应的管理机构。
这些管理机构将负责保险资金的筹集、保险项目的核定、保险理赔的管理等工作,以确保计生关爱保险的顺利实施。
五、宣传推广。
为了让更多的人了解和参与计生关爱保险,我们将开展广泛的宣传推广活动。
通过各种媒体渠道和社区活动,向社会大众传递计生关爱保险的政策意图和保障范围,鼓励更多的计划生育家庭参与其中。
六、监督评估。
为了确保计生关爱保险的有效实施,我们将建立健全的监督评估机制。
相关部门将对计生关爱保险的资金使用、保险项目的实施情况等进行定期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以确保计生关爱保险的长期稳定运行。
综上所述,我们将通过以上实施方案,全面推进计生关爱保险的实施,为计划生育家庭提供更好的保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发展。
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条件和标准

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条件和标准一、国家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标准和条件(一)扶助标准1.城镇和农村独生子女伤残(三级以上)、死亡后未再生育或合法收养子女的夫妻,由政府发放扶助金:国家统一标准为每人每月不低于350元、450元。
女方年满49周岁开始领取扶助金,直至亡故或子女康复为止,因丧偶或离婚的单亲家庭,男方或女方须年满49周岁。
已超过49周岁的,从其扶助资格被确认年度起发放扶助金。
2.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三级以上)全部纳入特别扶助制度范围。
一级、二级、三级并发症人员,每人每月分别给予不低于400元、300元、200元的扶助金。
并发症人员治愈、康复或死亡的,应及时退出特别扶助制度。
(二)扶助对象资格条件1.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特别扶助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2)女方年满49周岁;(3)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4)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残疾(伤病残达到三级以上)。
2.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特别扶助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施行了计划生育手术;(2)按规定鉴定为三级以上的并发症,并持有县级以上并发症鉴定结论或意见;(3)并发症尚未治愈或康复。
具体政策由省卫生健康委负责解释。
(三)资格确认程序和要求扶助对象的资格确认履行以下程序:1.本人申报;2.村(居)民委员会评议;3.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初审;4.县(市、区)卫生健康部门复查审核、确认并公布;5.省、市卫生健康部门抽查、逻辑审核、备案。
6.对经审核不符合资格确认条件的对象进行回访。
扶助对象资格确认工作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级卫生健康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三)资金来源、管理和发放1.资金筹措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发放的扶助金,中央和省按6:4承担,其中石台县比照西部开发政策,中央和省按8:2比例承担。
2.资金管理和发放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专项资金按照“国库统管、分账核算、直接补助、到户到人”的原则进行管理。
计生特殊家庭购买爱心保险竞争性磋商文件【模板】

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2)第二章服务需求一览表 (4)第三章评标方法 (7)第四章供应商须知 (7)一总则 (12)二竞争性磋商文件 (15)三响应文件 (16)四磋商响应 (19)五评审与磋商 (19)六合同授予 (23)七其他事项 (25)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 (26)第六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38)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XX区计生特殊家庭购买爱心保险竞争性磋商公告受南宁市XX区卫生健康局委托,南宁市XX区政府采购中心拟对 XX 区计生特殊家庭购买爱心保险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将采购信息公告如下:一、项目编号:QXQZC2019C32137-CGZX(重2)项目名称:XX区计生特殊家庭购买爱心保险项目预算:壹拾肆万肆仟陆佰元整(¥144600.00)二、项目内容※参考型号、规格:详见采购文件;※技术参数要求具体技术参数要求详见电子标书。
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以采购文件为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1.竞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2.具备本次采购服务内容的供应商。
四、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下载五、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2月5日09时30分投标地点: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具体详见9楼电子显示屏安排)开标时间:2020年2月5日09时30分开标地点: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具体详见9楼电子显示屏安排)七、采购人地址: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梁洪铭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南宁市XX区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南宁市茅桥路18号XX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203室采购项目负责人姓名和电话:韦工 ********八、监管部门:XX区财政局投诉电话:********代理的质疑电话:********发布时间:2020年01月22日第二章服务需求一览表说明:1、本服务需求一览表中标注★号的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计生家庭全家福保险保单

计生家庭全家福保险保单摘要:1.计生家庭全家福保险保单概述2.计生家庭全家福保险保单的保障内容3.计生家庭全家福保险保单的投保对象4.计生家庭全家福保险保单的投保注意事项5.计生家庭全家福保险保单的理赔流程正文:一、计生家庭全家福保险保单概述计生家庭全家福保险保单,是我国面向计划生育家庭推出的一款综合性保险产品。
其主要目的是为了保障计划生育家庭的生活稳定,减轻家庭成员因意外伤害、疾病等风险所造成的经济负担。
该保险产品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实用性,为广大计划生育家庭提供了全面而可靠的保障。
二、计生家庭全家福保险保单的保障内容计生家庭全家福保险保单的保障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意外伤害保障: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导致身故、残疾,保险公司将按照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
2.疾病保障:被保险人因患重大疾病导致身故,保险公司将按照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
3.医疗费用保障: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疾病需要住院治疗,保险公司将按照约定的保险金额报销医疗费用。
4.养老保障:被保险人到达约定的养老年龄,保险公司将按照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养老补贴。
三、计生家庭全家福保险保单的投保对象计生家庭全家福保险保单的投保对象主要针对计划生育家庭,包括已婚夫妇、未婚夫妇、离婚夫妇等。
同时,该保险产品也对投保人的年龄、职业、健康状况等有一定的要求。
四、计生家庭全家福保险保单的投保注意事项在购买计生家庭全家福保险保单时,投保人应注意以下几点:1.仔细阅读保险合同,了解保险产品的保障内容、保险责任、责任免除等重要信息。
2.如实告知保险公司个人和家庭的基本情况,确保保险公司能够准确评估风险。
3.选择合适的保险金额和保险期限,以满足家庭的保障需求。
4.及时缴纳保险费,确保保险合同的有效性。
五、计生家庭全家福保险保单的理赔流程当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时,投保人应按照以下流程申请理赔:1.立即向保险公司报案,告知保险事故的发生。
2.收集并保存好保险事故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事故现场照片、医院诊断书、收据等。
五定两包计生特殊家庭的填写

五定两包计生特殊家庭的填写文章标题:五定两包计生特殊家庭的填写:为特殊家庭提供贴心便利摘要:在中国的计划生育政策中,五定两包计生特殊家庭指的是因特殊原因不符合常规计生政策的家庭。
本文将全面评估五定两包计生特殊家庭的填写要求,并探讨在填写过程中应注意的事项,旨在帮助特殊家庭顺利完成相关手续,享受政府的贴心便利。
引言:中国一直实行计划生育政策,旨在控制人口数量,保障可持续发展和社会稳定。
然而,由于个人、家庭情况多样化,有些家庭因种种特殊原因无法符合常规计生政策的要求,这些家庭被定义为五定两包计生特殊家庭。
填写五定两包计生特殊家庭申请表是他们享受计生特殊家庭待遇的第一步。
本文将从深度和广度两个方面进行探讨,以便我们更全面、深入地理解五定两包计生特殊家庭的填写要求和意义。
正文:一、什么是五定两包计生特殊家庭?五定两包计生特殊家庭是指因特殊原因不符合常规计生政策的家庭。
具体而言,五定是指定期内生育、定次生育、定宽生育、定龄生育、定镇(街道)生育;两包是指夫妻双方一方是独生子女家庭或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家庭。
这些家庭因为自身情况的特殊性,享受政府给予的特殊待遇。
二、填写五定两包计生特殊家庭申请表的要求1.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在填写申请表时,特殊家庭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对于定期内生育的特殊家庭,需要提供生育证明、结婚证明等材料;对于定次生育的特殊家庭,需要提供计生技术措施证明、出生医学证明等材料。
提供齐全、准确的证明材料可以帮助特殊家庭更顺利地享受相应待遇。
2. 注意填写申请表的细节:填写申请表时,特殊家庭需要特别注意填写的细节。
务必按要求填写尊称、性别、唯一识别信息号码等个人信息,并根据自身情况填写对应的选项。
填写家庭情况部分时,需要准确描述家庭成员关系和其他相关情况。
填写过程中应注意字迹清晰、规范,以免影响审核结果。
3. 递交申请表及相关材料:填写完成申请表后,特殊家庭需要按照相关规定将申请表及其它证明材料递交给当地计生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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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爱心保险
招标项目采购需求
一、采购项目概况
(一)项目概况
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提高计划生育家庭抵抗风险能力和社会保障福利水平,引导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促进公共政策和公共服务的落实显得尤为重要。
计划生育家庭爱心保险其目的是帮助城镇计划生育家庭提高意外伤害、健康等风险的保障水平。
南宁市委、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计划生育家庭爱心保险工作,20XX年把它列入年度社保惠民工程。
计划生育家庭爱心保险已经成为南宁开展“生育关怀”活动的优质品牌,是政府服务职能的延伸,是关注民生、服务民生的切实体现。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爱心保险管理办法》(桂卫发〔20XX〕11号)文件精神,对南宁市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父母继续实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爱心保险,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爱心保险保险费每人200元标准执行,所需保险费纳入南宁市财政年度预算。
(二)项目覆盖的县区(开发区)
青秀区、兴宁区、西乡塘区、江南区、良庆区、经开区、高新区、邕宁区、武鸣区、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隆安县、马山县、上林县、宾阳县、横县;共15 个县区(开发区)。
(三)招标背景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有关精神,充分发挥保险机制在保障人民工作生活中的作用,切实帮助计划生育家庭抵抗风险能力和提高社会保障福利水平。
根据《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爱心保险管理办法的通知》(桂卫发【20XX】11号)文件要求,南宁市计划生育协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组织本次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爱心保险项目服务招标工作。
二、项目内容
南宁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南宁市计划生育协会委托,经市财政局同意,现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对南宁市20XX-2018年度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爱心保险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一)采购需求说明
(二)投标要求
1.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
(1)本项目的服务计划方案,方案中包括投保设计、理赔服务、业务管理、保险培训及其他服务等;
(2)项目服务人员一览表;
(3)计划生育家庭爱心保险业务管理规章制度一览表(规章管理制度的详细内容如需另行提供的,可以以光盘形式提供,单独封装后与投标文件一起提交);
(4)增值服务方案;
(5)分支机构设置一览表。
2.投标人的报价应符合国家对同类保险的有关规定。
3.合同履约期间,中标单价不可变动,但国家保险监督管理部门有新政策的,按新政策执行。
附件1
南宁市20XX度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爱心保险
招标采购相关要求
一、投标人的基本要求
1、须为经国家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具有在南宁市辖区内经营本次招标险种业务资格的保险机构。
2、具有独立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施和相关技术能力;具有较完备的计划生育家庭爱心保险业务管理规章制度,能满足计划生育家庭爱心保险业务发展、内控管理和理赔服务等需要;具有较为稳健的再保险和完备的意外、疾病身故风险应对预案;上一年度末偿付能力充足率应在100%以上;具有完善的保险服务网络及与业务规划相匹配的专业人才。
3、具有良好的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二、被保险人
(一)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爱心保险是户籍在南宁市行政区内经南宁市各县区(开发区)卫生计生部门确认且女方49周岁(含49周岁)-75周岁(含75周岁)以下的计划生育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父母。
预计20XX年度为20XX人。
(二)有下列情形的保险对象取消被保险资格:
1.被保险人死亡、残疾是因其聚众滋事、打架斗殴等违法犯罪行为所致的。
2.被保险人违法收养子女的。
被保险人家庭须缴回已交保险费及已得赔付金。
三、保险期限
(一)中标人将获得合作期限为1年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爱心保险项目,合作期限为自20XX 年12月1零时至2018年12月1日24时止。
(二)南宁市计划生育协会与商业保险机构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合作期限内,采购人将为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爱心保险以人为单位参保(保险期限为20XX 年12月1日零时起至2018年12月1日24时止)。
(三)采购人按年度支付保费,中标人按年度承担保险赔偿责任。
投标人需要声明,一旦中标,将追溯保险合同效力为中标期限内每年的12月1日
四、保险责任及保险金额
(一)投标人必须提供的保险责任包括但不限于:
1.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爱心保险的身故保险责任及身故保险金给付限额为:意外身故10000元、疾病身故10000元。
2.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爱心保险的医疗保险责任及医疗住院护理保险金给付限额为:意外住院护理100元/天,最长不超过90天,最高限额9000元;疾病住院护理100元/天,最长不超过60天,最高限额6000元。
3.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爱心保险意外残疾责任及意外残疾保险金给付限额为:10000元。
(二)以下情况不属于保险责任,投标人可不提供:
1.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被保险人身故的,保险机构不负给付身故保险金责任:
(1)受益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伤害、杀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拒捕;
(3)被保险人自杀、故意自伤但被保险人自杀或故意自伤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4)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导致身故;
(5)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导致身故。
2.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第一被保险人支出医疗费用的,保险机构不负给付医疗保险金责任:(1)上述责任免除条款所列情形;
(2)被保险人健康护理等非治疗性行为;
(3)被保险人以家庭病床、挂床治疗等;
(4)被保险人洗牙、洁齿、验光、装配假眼、假牙、假肢或助听器等;
(5)被保险人投保前已有残疾的治疗和康复。
(三)需要明确的特殊情况
保险期限内多次同一情形报保的同一个计划生育家庭,该项累计最高赔偿金额不得超过保险金额。
五、参保形式
20XX-2018年度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爱心保险项目采取政府出资参保的形式,即政府统一出资为全市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购买政策性保险。
六、保险费及保险金额
本次招标采购的内容包括保险对象及相对应保险责任的基准保险金额,其中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为20XX年度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爱心保险费总价。
(一)20XX年度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爱心保险项目保险费及保险金额
1.20XX年度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爱心保险费总价=每人保险费 ×总人数。
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爱心保险项目预计20XX年度参保人数有20XX人,最终参保人数以实际发生为准。
保险费标准为每人200元,保险金额预算总价为40万元。
2.保险责任方案如下:
(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爱心保险项目保险费及保险金额
1.20XX年度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爱心保险费总价=每人保险费 ×总人数。
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爱心保险项目预计20XX年度参保人数有20XX人,最终参保户数以实际发生为准。
保险费标准为每人200元,保险金额预算总价为40万元。
投标人自行决定投标的保险责任,但保险责任、保障方案不得低于招标要求,否则投标无效。
(三). 投标报价要求:
20XX年度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爱心保险保险费总价=每人保险费×20XX人,本项目每人的保费额度为固定金额:200元人民币,投标人的报价须统一按招标保费额度报价,否则投标无效。
七、特别约定
(一)为满足甲方适时监管项目对象合规性审核、购买保险出单、理赔受理及赔付等需要,中标人必须提供自身相关业务信息系统数据库的数据交换接口与甲方相关监管信息平台对接,实现两个信息系统之间的数据无缝交换(具体技术细节另议)。
中标人必须与甲方按照中标合同共同制定相关的管理制度,并接受甲方的督查、调查核实承保保险的真实性、有效性。
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爱心保险执行统一赔偿标准和流程,中标人在南宁市理赔中心、县区支公司是理赔工作的执行单位,不得以保险对象的年龄、性别等差异以及所在地域经济条件好坏为由,设置不同赔偿标准。
(二)各县区(开发区)、乡(镇、街道)协会及中标人各县区(开发区)支公司要与当地党委政府加强沟通协作,按照政务公开、村务公开有关规定做好保险赔款张榜公示工作,公示内容包括保险理赔户姓名、领取赔款金额、理赔情况等,以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同时中标人要将赔款金额数书面通知被保险人。
(三)中标人接到理赔申请后,对资料齐全、无须作特别调查的,应即时给予赔付;重大赔付需核实的、或疑难情况需要进一步调查的,应在不超过15个工作日内给予赔付。
八、保险单签发
南宁市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政策性保险采用协议统保的方式,由南宁市计生协会与中标人共同签订统一保险协议书,中标人及其分支机构为承保公司。
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爱心保险由县级计划生育协会负责统一向承担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爱心保险中标人的网点办理参保手续。
中标人在收到参保材料后的5天内必须向被保险人交付保险单和保险证明,并确保保险证明及时
发放给被保险人,并由被保险人持有。
九、保险费支付
保险费资金由南宁市计生协会按单个保险年度一次性支付给成交供应商。
20XX年12月1日前采购人将全市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爱心保险申报审核确定的20XX年度参保人数提供给中标人,并且在20XX年12月1日前一次性支付保险费。
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爱心保险的参保名单由各县级计划生育协会负责向承担计划生育家庭爱心保险商业保险机构提供。
十、服务要求
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必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
1.承保服务
2.理赔服务
3.业务管理服务
4.保险培训服务
5.其他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