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申领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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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失业金领取标准

徐州市失业金领取标准

徐州市失业金领取标准徐州市失业金是为了帮助失业人员渡过难关,提供一定的经济支持,让他们能够维持基本生活。

根据徐州市人社局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失业金领取标准如下:一、失业金的计发标准。

根据徐州市的规定,失业金的计发标准是按照失业人员上一年平均月缴存工资和个人缴存年限来确定的。

具体来说,失业人员的月平均工资越高,个人缴存年限越长,可以领取的失业金金额就越多。

二、失业金的领取条件。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金时需要符合以下条件,首先,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当地的人社局办理失业登记,确保自己的失业身份得到认可。

其次,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劳动合同、离职证明等。

另外,失业人员需要积极参加当地人社局安排的就业培训和岗位推荐等工作。

三、失业金的发放方式。

失业金的发放方式一般是通过银行转账的形式进行,失业人员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银行网点办理相关手续,领取自己的失业金。

此外,部分地区也可以选择通过邮寄支票或者现金的形式进行发放。

四、失业金的调整和停发。

根据徐州市的政策规定,失业金的标准会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情况和物价水平进行适时调整。

另外,如果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金期间重新就业或者拒绝合适的工作岗位,也会导致失业金的停发。

五、失业金的申领流程。

失业人员需要在失业后的规定时间内到当地的人社局办理失业登记,领取失业登记证,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的材料。

随后,根据人社局的安排,参加相关的就业培训和岗位推荐等工作。

最后,按照规定的时间和程序到指定的银行网点领取失业金。

六、失业金的相关政策保障。

徐州市对失业人员的帮扶政策不仅包括失业金的发放,还包括就业服务、职业培训、再就业援助等多方面的保障措施。

这些政策的实施旨在帮助失业人员尽快实现再就业,重新融入社会。

总之,徐州市失业金的领取标准是根据失业人员的个人缴存年限和上一年平均月缴存工资来确定的,领取条件和流程也相对清晰明了。

希望失业人员能够在领取失业金的同时,积极参加就业培训,提升自身的就业能力,尽快实现再就业。

领失业金保证书

领失业金保证书

尊敬的失业保险管理部门:您好!我是XXX,因客观原因,目前处于失业状态。

在此,我郑重地向您提交我的失业金申请,并保证以下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一、失业原因我失业的原因是由于企业经营不善,导致公司裁员。

我在此期间,一直积极寻找工作,但由于市场竞争激烈,加之自身专业技能有限,尚未找到合适的工作。

此次失业,是我个人无法预料和控制的。

二、求职情况失业以来,我通过各种渠道寻找工作,包括在线招聘网站、人才市场、朋友推荐等。

我积极参加各类招聘会,向多家企业投递了简历,并与部分企业进行了面试。

尽管目前尚未找到合适的工作,但我仍在努力寻找中。

三、生活状况失业期间,我面临着生活压力,家庭开支、房租等费用使我处境艰难。

在此期间,我尽量节省开支,降低生活成本,但仍然难以维持正常生活。

申请失业金是为了保障我和家人的基本生活,缓解我当前的经济压力。

四、遵守规定我承诺在领取失业金期间,将继续积极寻找工作,争取尽快重新就业。

同时,我会遵守失业保险相关规定,如实报告求职情况和收入状况,配合失业保险管理部门的工作。

五、感恩之心我深知失业金是国家给予失业人员的关爱和帮助,因此,我会珍惜这次机会,感恩国家和社会的关爱。

在领取失业金期间,我将努力提高自己的专业技能,为重新就业做好准备。

六、诚信承诺我郑重承诺,以上所述内容均真实可靠,如有虚假,我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同时,我承诺在领取失业金期间,如有找到工作,将立即停止领取失业金,并主动告知失业保险管理部门。

失业期间,我深感生活的不易,也更加珍惜曾经的岗位。

在此,我衷心感谢失业保险管理部门对我的关心和帮助,希望您能审批我的失业金申请,让我在困难时期感受到国家的温暖。

此致敬礼!申请人:XXX联系电话:XXX申请日期:XXXX年XX月XX日。

申领失业保险待遇须知

申领失业保险待遇须知

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待遇须知按照《社会保险法》和《失业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当您被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您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及其他待遇,为了维护您的合法权益,现将有关申领失业保险待遇等相关政策和手续告知您本人,请认真阅读,并签字确认。

一、失业保险待遇的申领手续1、申领条件失业人员符合以下条件:“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2、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2、失业登记(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携带本人户口本、身份证、二张二寸照片到户口所在区就业局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

3、申报材料失业人员将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银行卡(用人单位告知本人到指定银行办理)、医保卡、《就业失业登记证》等复印件及三张一寸照片等复印件上交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需要在与职工本人终止、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15日之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并提交相关申报材料。

失业人员本人申领失业金手续:符合条件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告知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及时通知失业人员按指定地点和时间办理领取失业金手续。

二、失业保险待遇领取1、办理领取手续失业人员接用人单位通知后,于当月28日至月底前,凭《就业失业登记证》和个人身份证明及《市医疗保险卡》到户口所在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手续。

2、按月办理领取身份签字验证手续失业人员每月必须按规定时间,到户口所在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资格的签字验证手续。

无正当理由连续两个月不按规定办理领取签字验证手续的,视同已重新就业,停发失业保险待遇。

三、失业金领取期限与标准失业金按月发放,领取期限: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时间确定。

具体计算方法为:(1)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期限为缴费每满1年计发3个月;(2)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期限为18个月;(3)缴费时间满10年及以上的,领取期限为24个月。

领取失业保险金通知范文

领取失业保险金通知范文

领取失业保险金通知范文
尊敬的失业保险金申请人:
您好!经过核实和审批,您的失业保险金申请已经通过,现通知您领取相关补助金。

以下是详细信息:
1. 申请人信息:
姓名:[申请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申请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申请人联系电话]
2. 补助金额:
根据您的申请资料以及相关政策规定,您可获得的失业保险金补助金额为人民币[金额]元。

3. 领取方式:
您可以选择以下任意一种方式领取失业保险金补助:
a. 银行转账:请提供您的银行账户信息,我们将会在[日期]将补助金转入您的指定账户。

b. 领取办公室:请您于[日期]至[地点]领取补助金,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进行核对。

4. 注意事项:
a. 请您持身份证原件前往领取补助金,代领人员需提供代领者身份证原件及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b. 如选择银行转账,请务必提供准确无误的银行账户信息,避免延迟或退回资金。

c. 您将享受失业保险金的补助期为[天数]天,请在补助期限内领取相关补助金。

d. 若有任何问题或疑问,请联系我们的失业保险金咨询热线:[电话号码],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最后,感谢您对我们失业保险金制度的信任与支持。

希望这笔补助金能够帮助到您,渡过这段失业期,重新实现就业目标。

祝您生活愉快,再次感谢!
此致,
[您的单位名称]
[日期]。

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11.07.22•【字号】徐人社发[2011]212号•【施行日期】2011.07.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保险正文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徐人社发〔2011〕212号)各县(市)、铜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为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江苏省失业保险规定》,做好我市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以下简称“失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工作,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77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我省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实施办法》(苏人社发〔2011〕28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参保缴费(一)参保申请符合享受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先到当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以个人身份申报参加或接续职工医保,凭办妥的参保资料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二)缴费基数及费率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的缴费基数,按当地同期公布的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的下限确定;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费率为当地职工医保单位和个人缴费费率之和;失业人员除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外,需同时缴纳大病医疗救助费。

(三)缴费程序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应缴纳的费用,由个人按照当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规定先行缴纳,然后凭有关缴费凭证等资料,经当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予以报销其缴纳的费用,报销的资金划入领取失业保险金的银行存折,所需资金在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失业人员个人不缴费。

二、待遇享受(一)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且缴费后,按照当地职工医保有关政策规定,享受相应的职工医保住院和门诊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保缴费期限与失业前参加职工医保的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徐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我市市本级失业保险金计发办法的通知

徐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我市市本级失业保险金计发办法的通知

徐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我市市本级失业保险金计发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徐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徐州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09.03.09•【字号】徐劳社就管[2009]7号、徐财社[2009]9号•【施行日期】2009.04.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失业保险正文徐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我市市本级失业保险金计发办法的通知(徐劳社就管〔2009〕7号、徐财社〔2009〕9号)各县(市)劳动保障局,市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发挥失业保险的作用,切实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失业保险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苏政发〔1999〕107号)和《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提高我省失业保险金标准下限的通知》(苏劳社就〔2008〕22号、苏财社〔2008〕94号)、《市政府关于新形势下服务就业的意见》(徐政发〔2009〕21号)规定,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对我市市级失业保险统筹区失业保险计发办法进行调整。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失业保险金标准按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40%确定,最高不得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最低不得低于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3倍。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门诊医疗费,按其失业保险金标准的10%确定,随失业保险金一起按月发给个人包干使用。

二、已核定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不再随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而变动。

三、新的失业保险金标准计发办法从2009年4月1日起执行。

凡2009年3月31日前已经核定过失业保险金标准并继续享受的失业人员,其剩余期限的失业保险金按每月530元标准发放。

四、失业保险金标准按照“见分进元”的原则确定。

五、各县(市)可根据本通知精神调整失业保险金计发办法。

徐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徐州市财政局二○○九年三月九日。

申领失业保险金一次性告知书

申领失业保险金一次性告知书

申领失业保险金一次性告知书
一、享受失业保险金待遇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二、出现以下情形时,本人应主动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申报,并停止享受
失业保险待遇:
(1)重新就业的(含个体经营等);
(2)应征服兵役的;
(3)移居境外的;
(4)享受基本养老金待遇的;
(5)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

(6)被判刑收监执行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出现上述情况,一经查出,按骗取失业保险待遇认定。

石狮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
年月日
回执
本人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已收到石狮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发出的《申领失业保险金一次性告知书》。

签收人:
年月日。

失业保险接收函

失业保险接收函

失业保险接收函尊敬的先生/女士:您好!我是您所在地的失业保险局,特此给您发出失业保险接收函。

根据您的申请,我们已收到您的失业保险申请材料,并进行了审核。

现将审核结果通知如下:一、审核结果:经初步审核,您的申请材料符合失业保险的相关要求。

您具备享受失业保险的资格。

二、申领条件:1. 您必须是劳动合同终止或雇主解雇的劳动者;2. 在过去的一年内至少有连续12个月的正式就业,并按时缴纳失业保险费;3. 申请人必须居住在我们管理的区域范围内;4. 必须提供完整的申请材料,包括个人身份证明、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凭证等。

根据上述条件,您符合申领失业保险的要求。

三、申领流程:请您在本函件附件中找到附上的申领表格,并填写完整,签字后寄回。

所需的申领材料请在申请表格中详细列明,并按要求提供。

注意事项:1. 请您留意申领截止日期,逾期将影响您的申请进度;2. 邮递地址请仔细填写,确保我们能够正常收到您的申请材料;3. 若有其他任何问题,请随时与我们联系,我们会尽快回复并解答您的疑问。

四、申领进度与待遇:1. 我们将在收到您的申请材料后进行进一步审核,并通知您审核结果;2. 如审核通过,您将获得失业保险金的领取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待遇;3. 失业保险金的发放将根据您的缴费记录和失业期限来确定具体数额;4. 您将收到一份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收据,以供您领取保险金时使用。

五、联系方式:如有疑问或需要进一步帮助,请随时与我们的服务热线联系,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失业保险局联系信息如下:地址:[失业保险局地址]联系电话:[失业保险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失业保险局电子邮箱]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合作!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优质的服务,希望您能够顺利申领到失业保险金。

祝您一切顺利!此致敬礼失业保险局日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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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失业人员
失业保险金申领告知书
姓名 ,
本次失业前工作单位。

享受失业保险金期限个月,月标准元。

请您认真阅读本《告知书》,按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缴费,并在《告知书》签发之日起60日内携带以下资料,在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后,领取失业保险金,否则将视作您自动放弃享受失业保险金等权利。

本《告知书》在失业人员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时由经办机构收回。

本《告知书》经徐州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签章后有效。

(签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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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知事项
(一)失业登记
需要携带资料:1、本《告知书》、2、本人《户口本》、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4、《就业失业登记证》、5、二寸四张彩色照片。

办理手续流程:失业后,本人持最后一次用人单位发给的《告知书》及以上资料,本市市区城镇户籍的,到户口所在地的社区劳动保障站填写《失业人员登记表》,符合条件的按规定领取《就业失业登记证》;非本市市区户籍的,到市西安南路122-2号一楼大厅办理失业登记。

(二)失业保险金申领
需要携带资料:1、本《告知书》、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3、《就业失业登记证》、4、以个人身份参加或接续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缴费资料。

办理手续流程:一是办理以个人身份参加或接续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手续,按规定及时缴费;二是由本人持上述资料,在《告知书》签发之日起60日内到市西安南路122-2号一楼大厅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

(三)失业保险金领取
本人在《告知书》签发之日起60日内办妥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后,在次月的20日-27日内,凭身份证原件、《就业失业登记证》到市西安南路122-2号一楼大厅领取失业保险金银行存折,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金银行存折只限本人领取,不得代领。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出现重新就业(含灵活就业、个体经营等)、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等因素时,将停发失业保险金,同时停止享受其它失业保险待遇。

本人已经阅读并知晓上述内容,同意申领失业保险金(签字):
年月日请失业人员在办理《失业登记》手续时将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粘贴在本《告知书》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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