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近似判断
英文商标近似判断标准

英文商标近似判断标准Trademark similarity is an important aspect of trademark law as it determines the likelihood of confusion between two marks. When assessing trademark similarity, several criteria are considered to evaluate the overall visual, phonetic, and conceptual similarity between the marks. Although there are no specific guidelines on the percentage of similarity required for a likelihood of confusion to exist, a series of factors are taken into account to make a determination. These factors provide a framework within which trademark examiners and courts can analyze the trademark similarity. Here are some commonly used criteria:1. Visual Similarity: The visual appearance of the trademarks is compared to determine if there are any similarities in terms of shape, design, or color. This includes looking at the overall impression created by the mark, taking into account the dominant elements, lettering style, graphics, etc.2. Phonetic Similarity: The pronunciation of the trademarks is considered to determine if they sound alike. This involves assessing the similarity in the way the marks are spoken or heard, taking into account the syllables, rhythm, and intonation.3. Conceptual Similarity: The meaning and concept behind the trademarks are compared to identify any similarities or shared associations. This involves examining the ideas, themes, or messages communicated by the marks and considering whether they convey similar impressions.4. Similarity of Goods/Services: The relatedness of the goods orservices associated with the trademarks is considered. If two marks are used in connection with similar goods or services, the likelihood of confusion is higher. Conversely, if the goods or services are unrelated, there may be less chance of confusion.5. Strength of the Trademark: The strength of the trademarks in terms of distinctiveness and fame is taken into account. Stronger marks, such as arbitrary or fanciful marks, are afforded broader protection and are more likely to be considered similar.6. Marketplace Overlap: The extent to which the two marks are used in the same marketplace or target the same consumer group is considered. If the marks are used in overlapping markets, the likelihood of confusion is higher.7. Actual Confusion: Evidence of actual confusion among consumers, such as customer complaints or mistaken purchases, can play a significant role in determining similarity.It is important to note that these factors may not be equally significant in every case, and the weight given to each factor may vary depending on the circumstances. Additionally, each jurisdiction may have its own specific rules and case precedents that influence the assessment of trademark similarity. Trademark owners should seek the assistance of legal professionals who specialize in trademark law to determine the strength of their mark and assess trademark similarity accurately.。
商品类似及商标相同近似判断之分析和应用

一
般 认 为其 存 在特 定 联 系 ,容 易
31 0 5 号 “ 4 24 USANA” 商标 构 构 成注 册 在 类似 商 品上 的近似 商 造 成混 淆 的 商 品。 人 民法 院 审查
成近似 , “ 优施 纳 U AN ” 商 标 。 既然 阻 止 申请 商标 注 册 的 障 判 断 相 关 商 品 或 者 服 务 是 否 类 S A 标 在 “ 生 素 制 剂 ; 医 用 营 养 碍 已不 存 在 ,申请 商 标应 被 予 以 似 ,应 当 考 虑 商 品 的 功 能 、 用 维 品 ;蜂王精”商 品上的注册 申请 核准 。 不予 核 准 ,在其 余 商 品上 的 注 册 途 、生产 部 门 、销 售 渠道 、消 费
为 由 ,依 据 《 中华 人 民 共和 国 商 相 同 ,两商 标 文字 构 成 、 呼 叫近 茶 ”商 品 与 申请 商标 指 定使 用 的 标 法 》 ( 称 《 标 法 》 )第 似 , 申 请 商 标 指 定 使 用 的 人 用 简 商
“ 生 素制 剂 、人 用 药 ” 商 品 、 维
认 定 : 申 请 商 标 的 显 著 部 分 务 国 际分 类 表 》、 《 类似 商 品 和
“ USANA”与 第 3 9 6 3 引 服 务 区分 表 》可 以作 为判 断 类似 3 25号
申请 商 标 与初 步 审定 并 公 告 的 引 证商 标 “ 施纳 US 优 ANA”的显 商 品或 者 服 务 的参 考 。本 案 中 , 证 商 标 “ 施 纳 US 优 ANA”近 似 著识 别部 分 之 一 的 “ USANA” 虽 然 引证 商 标核 定 使 用 的 “ 药 草
英文商标近似判断标准

英文商标近似判断标准The determination of similarity in English trademark is usually based on a combination of factors including the overall appearance, sound, meaning, and commercial impression of the marks. Some common criteria used to assess similarity include:1. Similarity of appearance: This refers to the visual similarity between two marks, considering factors such as the shapes, colors, fonts, and overall design of the marks.2. Similarity of sound: This relates to the phonetic similarity between two marks when pronounced aloud. Similar sounding marks may be considered similar, especially if they are used in the same or related industries.3. Similarity of meaning: This considers the semantic or conceptual similarity between two marks. Marks that convey a similar idea or meaning may be seen as similar, even if they are spelled or pronounced differently.4. Similarity of commercial impression: This refers to the overall impression or association that a consumer may have when encountering two marks. Marks that create a similar impression in terms of their products, services, or brand image may be deemed similar.5. Similarity of goods or services: This criterion evaluates the similarity of the goods or services offered under the marks. If two marks are used in connection with identical or closely related goods or services, they are more likely to be considered similar.It is important to note that the assessment of similarity in trademark cases is subjective and may vary depending on the specific details of each case. The final decision is often made by trademark examiners, courts, or other relevant authorities based on their interpretation of these criteria.。
注册商标法律的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某品牌(以下简称“A品牌”)成立于2005年,主要从事服装设计、生产和销售。
经过多年的发展,A品牌在市场上享有较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2018年,A品牌决定将其商标注册为我国商标局,以便更好地保护其品牌权益。
然而,在申请过程中,A品牌发现其商标与某知名服装品牌(以下简称“B品牌”)的商标相似度极高。
B品牌成立于2002年,同样从事服装设计、生产和销售,其商标已在2003年注册。
由于A品牌与B品牌的市场定位和消费群体相似,A品牌担心自己的商标注册后可能会侵犯B品牌的商标权。
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A品牌向我国商标局提起商标异议申请,要求驳回B品牌的商标注册申请。
二、争议焦点本案的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1. A品牌与B品牌的商标是否构成相同或近似;2. A品牌是否侵犯了B品牌的商标权;3. A品牌能否继续使用其商标。
三、案例分析1. 商标相同或近似判断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判断商标是否相同或近似,应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综合考量:(1)商标的视觉要素:包括文字、图形、颜色等。
在本案中,A品牌与B品牌的商标在文字和图形上存在高度相似之处,仅颜色略有不同。
(2)商标的读音和含义:两个商标的读音和含义均相同。
(3)商标的使用领域:两个商标均属于服装类产品。
综合以上因素,可以认定A品牌与B品牌的商标构成相同或近似。
2. 商标权侵权判断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商标侵权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2)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4)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5)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在本案中,A品牌未经B品牌许可,在其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已构成商标侵权。
注册英文商标的字体使用规范

注册英文商标的字体使用规范
中文商标咱们说的多了,今天就来看看英文商标该怎么注册,需要注意些
什么?
1、两个无含义的英文商标,首字母不同,一般判定为不近似商标;
2、三个或三个以上首字母相同,其他字母变换顺序,将有以下几种判断标准:三个不同字母组成的英文商标,首字母相同,其他字母变换顺序,20%-30%审查员会判定为近似。
比如“SOM”与“SMO”大约有40%的审查员会
判定为近似;
3、变换一个字形相近的字母。
三个字母的英文,只有一个字母不同,且字形相近,若发生在首字母,80%的审查员判定为不近似。
若发生在后两位字母,则视表现形式的近似度,有可能判定为近似商标。
由此可见,商标的表现形式,对商标审查结论的影响至关重要。
4、增加一个字母。
三个字母组成的英文,若增加一个不同的字母,80%
的审查员会判定为不近似。
若增加一个重复的字母,80%的审查员会判定为近似。
英文字母越多,近似商标所容纳的不同字母越多,具体情况审查员会依据
英文的整体差别,在标准范围内做出主观判断。
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中诉争商标与引证商标近似性的判断

——《商标法》第三十条的理解《商标法》第三十条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凡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
”关于《商标法》本条规定中的“凡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符合不符合的问题,我在这里不做讨论,仅仅就本条“或者…”后面的条款适应问题简略论述,发表自己的一点愚见。
最大的难点:商标近似的判断仅从该法律条文的表面文字上看,该条文实际上阐述了两个方面的问题:其一,看商品是否相同或者类似;其二,看商标是否相同或者近似。
商品是否相同或者类似的问题,相对而言一般比较容易判断。
当前的实践中关于商品的相同或类似与否的问题主要的依据就是基于尼斯分类的《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以下简称《区分表》),只要是《区分表》中相同或类似基本上就认定为相同或类似。
目前,虽然也出现了突破《区分表》的情况,但目前还不是主流。
至于商标相同的情况也很简单,问题的主要难点在于商标是否近似的判断,这实际上也是一个十分复杂的问题。
毕竟对于商标近似的判断问题具有很大的主观性,而涉及到主观性的问题自然就很难把握。
虽然从商标局、商评委乃至于人民法院一直在想方设法地统一认识、出台指导意见想客观化这一问题,但是仍旧困难重重,至今也难以形成统一掌握标准或者说是一套行之有效的标准。
我个人觉得商标近似的判断问题本身就不是一个需要统一的问题,不同的阶段可以有不同的掌握标准,确切地说可以存在标准掌握尺度上的差异。
《商标审查及审理标准》对于商标近似的审查规定,“商标近似是指商标文字的字形、读音、含义近似,商标图形的构图、着色、外观近似,或者文字和图形组合的整体排列组合方式和外观近似、立体商标的三维标志的形状和外观近似,颜色商标或者颜色组合近似,使用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或者服务上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
甚至就文字商标、图形商标、组合商标、立体商标、颜色组合商标等近似的审查标准列出了多种可能的情况,并举出了例证。
《商标近似判断》课件

声音商标近似判断案例
总结词
声音商标近似判断主要依据声音的旋律、节奏、音调等因素进行判断。
案例1
某公司申请注册的声音商标为一个特定的旋律,而市场上已有相似的旋律作为商标,虽然节奏和音调略有不同,但整 体听觉效果极为相似,因此被判定为近似商标。
案例2
某公司申请注册的声音商标为一个特定的声音效果,而市场上已有相似的声音效果作为商标,虽然声音 来源和制作方式不同,但整体听觉效果极为相似,因此也被判定为近似商标。
商标设计
选择独特、易识别的商标 设计,提高商标的辨识度 。
商标注册流程
了解并遵循商标注册流程 ,确保申请顺利通过审查 。
商标维权策略
证据收集
保留商标使用的相关证据,为维权提供有力支持 。
维权途径
了解并选择合适的维权途径,如行政投诉、民事 诉讼等。
维权合作
与专业维权机构合作,提高维权的效率和胜算。
THANKS
示例
商标A为一个圆形,商标B为一个椭圆形,虽然形状不同,但如果相似 度较高,可能被判定为近似商标。
声音商标近似判断
总结词
基于声音的相似性判断
详细描述
比较商标中的声音部分,判断是否存在高度相似或完全相 同的情况。需要考虑音调、节奏、旋律等因素。
示例
商标A为一个简单的音乐旋律,商标B为一个相似的音乐旋 律,虽然节奏和旋律有所不同,但如果相似度较高,可能 被判定为近似商标。
商标知名度的判断
在判断商标近似时,需要考虑商标 的知名度,以确定商标是否能够起 到区分商品或服务来源的作用。
商标知名度的影响
商标的知名度越高,其区分商品或 服务来源的能力越强,因此在判断 商标近似时,需要考虑商标的知名 度。
商标的侵权判定商标相同或近似有哪些原则及比对方法---资料

【商标的侵权】判断商标相同或近似有哪些原则及比对方法《商标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了入侵商注明册专用权的各种行为,其中第一项规定未经商注明册人的同意,在同一种商品也许近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也许近似的商标的行为,属于侵权。
其中对商标相同也许近似的判断,是认定此类侵权行为的要点环节之一。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权民事瓜葛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讲解》(以下简称《若干讲解》)第十条,认定商标相同也许近似依照以下原则进行:(一)以相关公众的一般注意力为标准;(二)既要进行对商标的整体比对,又要进行对商标主要部分的比对,比对应当在比对对象隔断的状态下分别进行;(三)判断商标可否近似,应当考虑央求保护注册商标的显然性和有名度。
掌握上述原则依法判断商标相同也许近似,要注意掌握以下几个要点:一、要以包括相关花销者和经营者的公众的一般注意力为标准判断。
商标的基本功能就在于使花销者在购买商品、服务时便于鉴别这些商品和服务,以及他们的本源。
商标相同也许近似也一般发生在市场中,受影响的主若是相关的花销者和特定经营者。
因此事后法官审问案件在认定甄别商标相同、近似时,判断注意力也要回归到此种状况,也要以相关花销者和特定经营者的注意力为标准。
这种注意力不是该领域相关专家所拥有的注意力,专家的注意力过于专业可能出现判断标准过严的状况。
但也不是一个与一般花销者有其他粗心大意的花销者的注意力,以他们的注意力判断又可能施之过宽,可能出现遗漏已经组成商标相同也许近似的状况。
要以前边所提两者中间选择大多数相关公众平时的、一般的、一般的注意力为标准。
这就涉及到行为主体的一种行为能力的判断,审问实践中也称为认定商标相同或近似的主观标准。
法官在解析判断和采纳相关凭据作为定案依照和产生心证过程中,都要坚持以相关公众一般注意力的标准。
二、正确地掌握对商标相同也许近似的整体、要部和隔断的比对方法。
依照花销者在市场中对商标的感知规律,审问和行政执法实践中常常运用商标整体、要部比对和将商标隔走开比对的方法,来判断商标的相同,特别是商标的近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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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外
整体含义区 别明显
16.商标完整地包含他人在先具有一定知名度或者显著性较强的文字商标
三、图形商标近似判断
1.商标图形的构图和整体外观近似
2.商标完整地包含他人在先具有一定知名度或者显著性较强的图形商标图和整 体外观近似
四、组合商标近似判断
1.商标汉字部分相同或近似
2.商标外文、字母、数字部分相同或近似
5.外文商标由四个或者四个以上字母构成,仅个别字母不同,整体无含义或者 含义无明显区别
例外
首字母发音及字形 明显不同,或者整 体含义不同,使商 标整体区别明显
6.商标文字字形近似
7.商标文字读音相同或者近似,且字形或者整体外观近似
例外
含义、字形或者 整体外观区别明 显
8.商标文字含义相同或近似
《商标审查及审理标准》
ﻅ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 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ﻅ3.《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 件若干问题的解答》
1.《商标审查及审理标准》
商标相同和近似的判定,首先应认定指定使用的商品或者服务是否属于
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或者服务;其次应从商标本身的形、音、义和整体表现 形式等方面,以相关公众的一般注意力为标准,并采取整体观察与比对主要 部分的方法,判断商标标志本身是否相同或者近似。
13.商标是在他人在先商标中加上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 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文字
14.商标是在他人在先商标中加上起修饰作用的形容词或者副词以及其他在商标 中显著性较弱的文字,所表述的含义基本相同
例外
含义或者整 体区别明显
15.两商标或其中之一由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相对独立的部分构成,其中显著 部分近似
二、文字商标近似判断
1.中文商标的汉字构成相同,仅字体或设计、注音、排列顺序不同
2.商标由相同外文、字母或数字构成,仅字体或设计不同
例 外
(1)商标由一个或两个非普通字体的外文字母构成,无含义且字形明显 不同,使商标整体区别明显
(2)商标由三个或者三个以上外文字母构成,顺序不同,读音或者字形 明显不同,无含义或者含义不同,使商标整体区别明显
3.《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 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
9、判断商标近似的标准: ——应当以对相关商品具有一般性的知识、经验的相关公众在选购商品时所施加的普通注 意程度为标准。 10、在确定相关公众时应考虑的因素: ——考虑商品性质、种类、价格等因素对其范围及其注意程度的影响。 11、足以造成相关公众的混淆、误认与商标近似的关系: 足以造成相关公众的混淆、误认是构成商标近似的必要条件。 仅商标文字、图案近似,但不足以造成相关公众混淆、误认的,不构成商标近似。
商标近似审查标准
前言
商标近似是指两商标文字的字形、读音、含义或者图 形的构图、着色、外观近似,或者文字和图形组合后的整 体排列组合方式和外观近似,或者其三维标志的形状和外 观近似,或者其颜色或者颜色组合近似,使用在同一种或 者类似商品或者服务上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 源产生误认。
判断商标是否近似是国家商标权机关在商标注册申请审查、商标 案件审理及商标行政执法机关进行商标侵权查处过程中经常考虑的问 题。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 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条 人民法院依据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认定商标相同
或者近似按照以下原则进行: (一)以相关公众的一般注意力为标准;
(二)既要进行对商标的整体比对,又要进行对商标主要部分的比对,
比对应当在比对对象隔离的状态下分别进行; (三)判断商标是否近似,应当考虑请求保护注册商标的显著性和知名 度。
12、足以造成相关公众的混淆、误认的判断: ——指相关公众误认为被控侵权商标与注册商标所标示的商品来自同一市场主体,或者虽 然认为两者所标示的商品来自不同的市场主体,但是误认为使用两者的市场主体之间存在经营 上、组织上或法律上的关联。
13、整体比对方法与主要部分比对方法在判断商标近似时的适用: 商标的主要部分影响相关公众对商标的整体印象,因此在判断商标是否近似时应当以整体 比对方法为主,并辅之以主要部分对比方法。注册商标中有放弃专用权的部分的,在比对时仍 应当用包括放弃专用权的部分在内的注册商标整体进行比对。
10.外文商标仅在形式上发生单复数、动名词、缩写、添加冠词、比较级或最高 级、词性等变化,但表述的含义基本相同
11.商标是在他人在先商标中加上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型号
(指定使用商品:加工过的肉)
(指定使用商品:肉)
(指定使用商品:工作服)
(指定使用商品:衬衫)
12.商标是在他人在先商标中加上某些表示商品生产、销售或使用场所的文字
3.商标由两个外文单词构成,仅单词顺序不同,含义无明显区别
(HAWK译为“鹰”,WOLF译为“狼”)
(Win译为“赢”,tech译为“技术学院”)
4.中文商标由三个或者三个以上汉字构成,仅个别汉字不同,整体无含义或者 含义无明显区别
例外
但首字读音或者字形 明显不同,或者整体 含义不同,使商标整 体区别明显
例外
整体呼叫、含义 或者外观区别明 显
3.商标中不同语种文字的主要含义相同或基本相同
例外
整体构成、呼叫 或者外观区别明 显
4.商标图形部分近似
例外
因图形为本商品常用图案,或者主要起装饰、背景作用 而在商标中显著性较弱,商标整体含义、呼叫或者外观 区别明显
5.商标文字、图形不同,但排列组合方式或者整体描述的事物基本相同,使商 标整体外观或者含义近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