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L438_91火力发电厂金属技术监督规程完整

DL438_91火力发电厂金属技术监督规程完整
DL438_91火力发电厂金属技术监督规程完整

中华人民国电力行业标准

DL 438—91

代替SD 107—83

火力发电厂金属技术监督规程

中华人民国能源部1991-09-16批准 1992-05-01实施

1总则

1.1为保证火力发电厂金属技术监督围各种金属部件的运行安全和人身安全,特制订本规程。

1.2本规程适用于火力发电厂金属技术监督围各种金属部件的设计、安装、生产、修造、材料供应及试验研究等部门。

1.3各电业管理局(电力联合公司、电力总公司)、电力工业局、电力建设局应有专职工程师负责金属技术监督的组织领导工作。各试验研究所(院)在主管局领导下负责本地区的金属技术监督工作。高温高压火力发电厂,电力建设工程公司(工程处)应设专职工程师负责本单位的金属技术监督工作,并设金属试验室负责本单位的金属试验工作。

1.4中温中压火力发电厂和修造企业由主管局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必要时可设专职工程师或兼职专业技术人员主管。

1.5金属技术监督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实行专业监督和群众监督相结合。各地区可根据本规程制订适合本地区的监督制度或条例。

2金属技术监督的体制、围和任务

2.1金属技术监督的体制

2.1.1金属技术监督实行在能源部领导下的电业管理局(电力联合公司、电力总公司),省(区)电力工业局(电力建设局),火力发电厂(电力建设工程公司)三级管理。

2.1.2金属技术监督各级机构(或专职工程师)的职责。

2.1.2.1电业管理局(电力联合公司、电力总公司)和省(区)电力工业局(电力建设局)金属技术监督机构的职责:

.贯彻部颁发的《火力发电厂金属技术监督规程》和下达的有关金属技术监督的各项指示;

b.审批全局性的金属技术监督条例、规划、计划等;

c.组织召开金属技术监督工作会议,传达和布置金属技术监督的任务。

2.1.2.2电业管理局(电力联合公司、电力总公司)和省局(区)的电力试验研究所(院)金属技术监督机构的职责:

a.贯彻执行部、局颁发的金属技术监督规程、制度和条例;

b.组织制订全局性的金属技术监督条例、技术标准、试验方法和有关技术措施;

c.承担有关金属技术监督培训任务,负责归口金属技术监督管理工作;

d.参加重大事故调查研究和试验研究工作。

2.1.2.3火力发电厂(电力建设工程公司)总工程师关于金属技术监督的职责:

a.组织贯彻上级有关金属技术监督规程、指示和规定,审批本单位的金属技术监督规章制度;

b.督促检查金属技术监督实施情况。

2.1.2.4火力发电厂(电力建设工程公司)金属技术监督专职工程师的职责:

a.组织制订本单位的金属技术监督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负责编写金属技术监督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b.审定检修或安装中金属技术监督检测项目;

c.对金属技术监督工作情况及检验中发生的问题,适时呈报上级单位;

d.负责组织金属技术监督活动。

2.1.2.5火力发电厂(电力建设工程公司)金属试验室职责:

a.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钢材备品备件的管理、热处理和焊接质量的监督;

b.配合金属技术监督专职工程师建立、健全和保管金属技术监督档案,以及检查和督促金属技术监督规程、条例等贯彻执行情况;

c.负责金属测试工作。

2.2金属技术监督的围

2.2.1工作温度大于和等于450℃的高温金属部件,如主蒸汽管道、高温再热蒸汽管道、过热器管、再热器管、联箱、导汽管1)、汽缸1)、阀门、三通、螺栓2)等。

注:1)包括工作温度为435℃者;

2)包括工作温度为400℃者。

2.2.2工作压力大于和等于6MPa的承压管道和部件,如水冷壁管、省煤器管、联箱、给水管道等;工作压力大于

3.9MPa的锅筒;100MW以上机组低温再热蒸汽管道。

2.2.3汽轮机大轴、叶轮、叶片和发电机大轴、护环等。

2.3金属技术监督的任务

2.3.1做好监督围各种金属部件在制造、安装和检修中的材料质量和焊接质量的监督以及金属试验工作。

2.3.2检查和掌握受监部件服役过程中金属组织变化、性能变化和缺陷发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采取防爆、防断、防裂措施。对调峰运行的机组,其重要部件应加强监督。

2.3.3参加受监金属部件事故的调查和原因分析,总结经验,提出处理对策并督促实施。

2.3.4逐步采取先进的诊断或在线监测技术,以便及时和准确地掌握及判断受监金属部件寿命损耗程度和损伤状况。

2.3.5建立和健全金属技术监督档案。

3金属材料的技术监督

3.1根据有关标准进行质量验收:

3.1.1受监的金属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部颁标准。进口的金属材料,必须符合合同规定的有关国家的技术标准。

3.1.2受监的金属材料、备品备件必须按合格证和质量保证书进行质量验收。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应标明钢号、化学成分、机械性能及必要的金相检验结果和热处理工艺等。数据不全

应补检。检验方法、围、数量应符合国家标准或部颁标准。进口的金属材料,应符合合同规定的有关国家的技术标准。

3.1.3重要的金属部件,如锅筒、联箱、汽轮机大轴、叶轮、发电机大轴、护环等除应符合有关部颁标准和有关国家标准外,还必须具有质量保证书。

3.1.4对受监的金属材料质量发生怀疑时,应按有关标准进行抽样检查。

3.2凡受监围的钢材、部件在制造、安装或检修更换时,必须验证其钢号,防止错用。组装后还应进行一次全面复查,确认无误才能投入运行。

3.3选择代用材料的原则:

3.3.1采用代用材料时,应持慎重态度,要有充分的技术依据,原则上应选择成分、性能略优者,必须进行强度核算,应保证在使用条件下各项性能指标均不低于设计要求。

3.3.2修造、安装中使用代用材料,必须取得设计单位和金属技术监督工程师的许可;检修中使用代用材料时,必须征得金属技术监督专职工程师的同意,并经总工程师批准。

3.3.3做好技术记录存档,修改图纸或在图上注明。

3.4焊接材料管理:

3.4.1焊接材料的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或有关标准)规定的要求。

3.4.2焊条、焊丝应有制造厂质量合格证,并按相应的标准,按批号抽样检查,合格者方可使用。

3.4.3气焊用电石的质量,可采用检查焊缝金属中硫、磷(按被焊金属标准)来确定。

3.4.4焊条、焊丝及其他焊接材料,应设专库储存,并按有关技术要求进行管理,防止变质锈蚀。

3.5各级仓库、车间和工地储存金属技术监督围的金属材料、焊接材料、备品备件等,必须建立严格的质量验收、保管和领用制度。对进口钢材、无缝钢管和备品备件等,进口单位应在索赔期负责按合同规定进行质量验收,并按规格、品种和进口合同号分别保管。

4重要管道和部件的技术监督

4.1主蒸汽管道、高温再热蒸汽管道的监督

4.1.1主蒸汽管道、高温再热蒸汽管道的设计必须符合DLGJ23—81《火力发电厂汽水管道设计技术规定》的有关要求。

4.1.2工作温度大于450℃主蒸汽管道、高温再热蒸汽管道热段需在蒸汽温度较高的水平段上设置监察段(含进口机组)进行组织性质变化及蠕变监督。监察段上要设计三组蠕变测点。监察段应选择该管系中实际壁厚最薄的同批钢管,其长度不小于

5.1m(对外径d外大于500mm 的钢管,其长度不小于6d外+3m)。安装前施工单位应在监察段两端各切取长300~500mm的一段(对外径大于500mm的钢管,其切割长度不小于d外),作为原始段,移交给生产单位,并及时进行试验。监察段上不允许开孔和安装仪表插座,也不得安装支吊架。

4.1.3工作温度大于450℃的主蒸汽管道、高温再热蒸汽管道应进行蠕变监督(含直管、弯管、导汽管和联箱)。蠕变测点的设计、蠕变测量周期、测量方法和计算方法等有关要求,按能源部颁发的DL 441—91《火力发电厂蒸汽管道蠕变测量导则》规定进行。管道安装完毕移交生产前,由施工单位与生产单位共同对各组测点进行第一次测量,做好技术记录。

4.1.4新建、扩建、改建电厂的主蒸汽管道、高温再热蒸汽管道露天布置的部分及与油管平

行、交叉和可能滴水的部分,必须加包金属薄板保护层1)。已投产的露天布置的主蒸汽管道和高温再热蒸汽管道,应加包金属薄板保护层。露天吊架处应有防雨水渗入保温层的措施。

注:1)主给水管道、低温再热蒸汽管道也有同样要求。

4.1.5主蒸汽管、高温再热蒸汽管道要保温良好,严禁裸露运行,保温材料应符合技术要求。运行中严防水、油渗入管道保温层。保温层破裂或脱落时应及时修补。更换容重相差很大的保温材料时,应对支吊架作相应的调整。严禁在管道上焊接保温拉钩,不得借助管道起吊重物。

4.1.6工作温度大于450℃的主蒸汽管道、高温再热蒸汽管道所用的直管和弯管,安装时应由施工单位逐段进行外观、壁厚、金相组织、硬度等检查。弯管背弧外表面还须进行探伤。管道安装完毕,施工单位会同生产单位共同对弯管进行不圆度测量,做好技术记录,测量位置应有永久性标记。

4.1.7由于弯管受力比较复杂,为了避免运行中早期出现裂纹,用于制作弯管的管子,应采用加厚管或用壁厚有足够裕度的管子弯制。弯管段上实测最小壁厚不得小于直管的理论计算壁厚。

4.1.8弯管弯制厂家应按DJ 56—79《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管道篇)》的规定,逐个检查弯管的壁厚、不圆度、波浪度、几何尺寸等,并须做好技术记录,合格产品方可供货,并向使用单位提供检验技术证件。

4.1.9弯管弯制后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为不合格:

a.外表面存在裂纹、分层、重皮和过烧等缺陷;

b.弯曲部分不圆度大于6%(对于公称压力大于和等于10MPa);

c.弯曲部分不圆度大于7%(对于公称压力小于10MPa);

d.弯管外弧部分壁厚小于直管的理论计算壁厚。

4.1.10对超过设计使用期限的弯管,若发现有蠕变裂纹或有严重蠕变损伤时应及时更换。

4.1.11三通、弯头、阀门安装前必须由施工单位做外壁外观检查,有怀疑时应做无损探伤。投入运行5万h进行第一次检查,以后检查周期一般为3万h。

4.1.12三通有下列情况时应及时处理:

a.发现严重缺陷时应及时采取处理措施,如需更换,应选用锻造、热挤压、带有加强的焊制的三通;

b.巳运行20万的铸造三通,检查周期应缩短到2万h,根据检查结果决定是否采取更换措施;

c.碳钢和钼钢焊接三通,当发现石墨达4级应予以更换。

4.1.13弯头有理列情况时应进行处理;

a.已运行20万h的铸造弯头,检查周期应缩短到2万h,根据检查结果决定是否采取更换措施;

b.碳钢和钼钢弯头,发现石墨化达4级时应更换;

c.发现外壁有蠕变裂纹时,应及时更换。

4.1.14铸钢阀门存在裂纹或严重缺陷(如粘砂、缩孔、折迭、夹渣、漏焊等降低强度和严密性的缺陷)时,应及时处理或更换。

4.1.15工作温度大于450℃的主蒸汽管道、高温再热蒸汽管道的焊口应采取氩弧焊打底工艺焊接。热处理后应进行100%无损探伤检查。质量评定按DL5007—92《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火力发电厂焊接篇)》执行。对未超标缺陷,须确定位置、尺寸和性质,并做好技术记录。管道保温层表面应有焊缝位置的标志。

4.1.16工作温度大于450℃主蒸汽管道,高温再热蒸汽管道移交生产时设计、施工单位应提供必要的资料。

4.1.16.1设计单位应提供管道单线立体布置图。图中标明:

a.管道的钢号、规格、理论计算壁厚、壁厚偏差;

b.设计采用的持久强度,弹性模量、线膨胀系数;

c.支吊架位置、类型;

d.监察段位置;

e.管道的冷紧值、冷紧口位置;

f.管道对设备的推力、力矩;

g.管道最大应力值及其位置;

h.支吊架的安装荷重、工作荷重、支吊架热位移值等。

4.1.16.2施工单位应提供与实际管道和部件相对应的以下资料:

a.三通、阀门的型号、规格、出厂证明书及检查结果;

b.焊缝坡口形式、焊缝位置、焊接及热处理工艺及各项检查结果;

c.每段直管的外观、壁厚、金相组织(附金相照片)及硬度检查结果;

d.弯管的弯制及热处理工艺、外观、不圆度、波浪度、几何尺寸等检验结果和外弯部位金相组织照片;

e.支吊架弹簧的安装高度记录及热位移值;

f.管道系统合金钢部件的光谱检验记录;

g.代用材料记录;

h.注明蠕变测点、监察段、膨胀指示器、焊口、支吊架、三通和阀门等尺寸位置的管道立体竣工图;

i.安装过程中异常情况及处理记录。

4.1.17运行和检修人员应定期检查管道支吊架和位移指示器的工作状况,特别要注意机组启停前后的检查,发现松脱、偏斜、卡死或损坏等现象时,应由检修人员及时修复并做好记录。

4.1.18主蒸汽管道、高温再热蒸汽管道,特别是弯管、弯头、三通、阀门和焊缝等薄弱环节,应定期进行运行中的巡视检查。对超设计使用期限的主蒸汽管道、高温再热蒸汽管道更要注意检查,每值至少巡视一次。发现漏泄或其他异常情况时必须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4.1.19主蒸汽管道、高温再热蒸汽管道不得超过设计规定的温度、压力的上限运行,如超温时,则应做好记录。启动和运行中应严格执行暖管和疏水措施,认真控制温升、温降速度,并监视管道膨胀情况。

4.1.20应注意掌握已运行的工作温度大于450℃的主蒸汽管道、高温再热蒸汽管道及其部件的质量情况。对情况不明的钢管、三通、弯管、弯头、阀门和焊缝等,要结合检修分批检

查,摸清情况,消除隐患。

4.1.21主蒸汽管道可能有积水的部位,如压力表管、疏水管附近、喷水减温器下部、较长的死管及不经常使用的联络管,应加强壁裂纹的检查。

4.1.22工作温度大于和等于450℃的碳钢、钼钢蒸汽管道,当运行时间达到或超过10万h 时,应进行石墨化普查,以后的检查周期约5万h。运行时间超过20万h的管道,在石墨化普查基础上,如需要可割管进行鉴定,割管部位应包括焊接接头。

对运行时间较长和受力复杂的母管,是石墨化检查的重点。对石墨化倾向日趋严重的管道,除做好检查、分析、处理外,必须按规定要求做好管道运行、维修工作,防止超温、水冲击等。

4.1.23高合金钢管(F11或F12)主蒸汽管道异种钢焊接接头(包括接管座焊接接头),运行5万h时进行无损探伤,以后检查周期为20000~40000h。

4.1.24200MW以上机组主蒸汽管道,再热蒸汽管道(包括热段、冷段),运行10万h时,应对管系及支吊架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和调整。

4.1.25超过设计使用期限工作温度大于450℃的主蒸汽管道、高温再热蒸汽管道的弯头、弯管、三通、阀门和焊缝等,应全面进行外观和无损探伤检查;直管、弯管进行壁厚测量和金相检验,弯管不圆度测量;监察段进行硬度、金相、碳化物检查。凡更换部件应确保质量,并做好技术记录,存档备查。

4.1.26运行时间达20万h、工作温度大于450℃的主蒸汽管道、高温再热蒸汽管道,除按第4.1.25条所列项目对管件进行复查外,应增加硬度检验项目;对管壁较薄、应力较高的部位还应增加金相和碳化物检查,必要时割管进行材质鉴定。

4.1.27运行时间达30万h、工作温度大于450℃的主蒸汽管道、高温再热蒸汽管道,除按第4.1.26条要求检查外,应对高应力部位进行蠕变损伤检查,必要时进行管系寿命鉴定。

4.1.28已投入运行、工作温度为540℃、工作压力为10MPa、外径为273mm的10CrMo 910钢主蒸汽管道,按如下要求进行检查:

a.实测壁厚20~23.5mm的直管、弯管,运行到10万h,应进行壁厚、硬度、金相、碳化物检查,在检查基础上决定是否需要割管做材质鉴定。继后的检查周期约30000~50000h;

b.实测壁厚小于20mm的直管、弯管,或发现蠕变相对变形量达到0.5%时,应提前进行检查,根据检查结果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4.1.29已运行20万h的12CrMo,15CrMo,12Cr1MoV钢主蒸汽管道经检查符合下列条件时,一般可继续运行至30万h:

a.实测最大蠕变相对变量小于0.75%或最大蠕变速度小于 0.35×10-5%/h;

b.监察段钢中碳化物含钼量占钢中总含量的比值:12CrMo、15CrMo钢不超过85%,12Cr1MoV钢不超过75%;

c.监察段金相组织未严重球化(即铬钼钢未达到6级,铬钼钒钢未达到5级)。

4.1.30 12CrMo、15CrMo和12Cr1MoV钢主蒸汽管道,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材质鉴定:

a.运行至20万h超出第4.1.29条所规定的条件之一时;

b.运行至30万h前,实测蠕变相对变形量达到1%或蠕变速度大于0.35×10-5%/h。

电厂安全红线管理办法

×××电厂安全“红线”管理办法 1.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电厂的安全“红线”管理。 2. 目的 为了更好的搞好安全生产,进一步提高员工安全意识,规范员工岗位操作行为,明确安全管理重点,实现风险预控,预防人身伤害和重大设备事故,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发电机组长期稳定高效运行,特制定安全“红线”管理办法。 3.内容 3.1 通用部分 3.1.1 严禁未经安全培训或培训不合格上岗作业; 3.1.2 严禁岗位人员不掌握岗位危险源、操作规程上岗作业; 3.1.3 严禁值班人员酒后上岗; 3.1.4 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3.1.5 严禁重大隐患、重大危险源没有闭环管理; 3.1.6 严禁雷雨时,禁止接近避雷器的接地点; 3.1.7 严禁在生产区域内吸烟; 3.1.8 严禁在生产区域不戴安全帽或不规范佩戴安全帽; 3.1.9 严禁高空作业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3.1.10 严禁无票作业; 3.1.11 严禁机组正常运行时无故停用联锁及热工保护 3.1.12 严禁有继电保护的电气设备无保护运行;

3.1.13 严禁在交接班期间发生事故或进行重大操作时交接班。 3.2 运行部分 3.2.1 锅炉专业 3.2.1.1水压试验升压过程和超压状态下禁止一切本体及受热面检查; 3.2.1.2 影响锅炉启动的系统和设备检修工作未结束、工作票未终结时,或经运行试验不合格,禁止锅炉启动; 3.2.1.3 锅炉主汽压力表、温度表、汽包水位计、给水流量表、炉膛负压表、氧量表、排烟温度表等主要仪表不能全部正常投入禁止锅炉启动; 3.2.1.4 锅炉总联锁、锅炉主保护不能正常投入,禁止锅炉启动; 3.2.1.5 锅炉的排汽门、快速泄压阀、事故放水门、燃油速断阀等安全保护性阀门经试验动作不正常,禁止锅炉启动; 3.2.1.6 锅炉的汽包、过热器、再热器安全门未经整定(机组大修后首次点火进行安全门整定时除外)或试拒动,禁止锅炉启动; 3.2.1.7 锅炉水压试验不合格禁止锅炉启动; 3.2.1.8 炉水品质不合格,禁止锅炉启动; 3.2.1.9 DCS控制系统不能投入或运行不正常,禁止锅炉启动; 3.2.1.10 FSSS系统不正常禁止启动锅炉; 3.2.1.11汽包的水位保护试验在启动前和停炉后用上水和放水的方法进行,严禁用信号短接的方法进行模拟传动替代。汽包水位计应以差压式(带压力修正回路)水位计为基准;

浅谈火电厂化学运行中的问题及解决策略

浅谈火电厂化学运行中的问题及解决策略 发表时间:2019-04-11T16:36:44.733Z 来源:《电力设备》2018年第30期作者:曹欣萍[导读] 摘要:现如今,我国的综合经济在快速的发展,为了保证火电厂的安全平稳运行,就需要在实际的工作中对化学水处理技术有一个正确的认识,必须高度重视化学水处理技术的应用。 (大唐信阳华豫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河南信阳 464000) 摘要:现如今,我国的综合经济在快速的发展,为了保证火电厂的安全平稳运行,就需要在实际的工作中对化学水处理技术有一个正确的认识,必须高度重视化学水处理技术的应用。火电厂的热力设备在运行过程中会出现一些结构和腐蚀现象,对设备造成不同程度的损 害,因此自然水必须通过处理工序后才可以被火电厂所利用,这也是火电厂发电的第一道工序。针对火电厂化学水处理技术发展与应用进行分析。 关键词:火电厂;化学运行;化学水处理技术;应用引言 化学水处理是火电厂运行中的关键环节,能为热力设备提供驱动力。对于工作人员而言,只有合理设置处理工序,及时解决运行问题,才能提高火电厂生产效率,减少设备损耗,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最大化。以下结合实践,探讨了化学水处理运行中的问题和解决措施。 1火电厂化学运行的技术特点 1.1 设备分布集中化 当前,化学运行的相关设备在布置上更具有集中性、立体性和紧凑性,从而降低管理的工作难度和工作量,并有效节约占地面积,有利于提高各个设备的有效利用率,进而提高化学水处理的质量和效率。 1.2 运行工艺多元化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以及科学技术水平的不断提升,火力发电厂在化学运行的方式上更具有多样性,并继续向着多元化的方向发展。当前阶段微生物处理工艺、过滤沉淀法、膜处理、电流技术等在化学水的处理上得到了较为广泛的应用,并具有较好的处理效果。 1.3 运行工艺环保化 当前,化学运行采用的药品均具有无毒无害、无污染的特点,并且将用量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随着人们对环保的重视,火力发电厂的化学运行逐渐具有节能降耗减排、循环用水等特征。通过科学的手段进行水循环利用,有利于节约水资源,提高水的有效利用率,并进行水资源的合理配置。 2目前火电厂化学运行中的问题 2.1仪表投用率较少 相关调查显示,电厂内化学水处理过程中,化学仪表的投运较少。这些仪表的使用,能对不同环节的水质参数进行监测,为系统运行提供数据支撑,也是保障安全生产的必要条件。其中,常用的化学仪表有流量计、液位计、压力计、温度计、PH 值测定仪、电导表、氢导表、溶解氧表、闪光报警器等。实际生产中,在温度、环境的限制下,电厂为了降低成本,简化处理流程,就可能减少这些仪表的使用。 2.2缺乏规范的监管机制 监管机制属于电力企业改革的重点内容,电厂化学技术的具体实施情况很大程度上受到监管机制的影响,监管机制对于电厂的改革有着重要的意义。电厂管理人员是保证监督管理工作顺利进行的有效前提,现阶段我国电厂化学技术有了巨大的进步,对管理人员方面的要求也更加严格。传统的电厂化学技术监管人员知识范围窄、安全意识不全面、操作缺乏规范性,难以满足现阶段的电厂化学技术监督管理工作对工作人员专业素养的需求。另一方面,当前我国大多数电力企业还没有充分认识到化学技术监督管理工作的重要作用,对于监管机制的健全性问题没有清楚的了解,在实际的监督管理工作中很难调动起员工的工作热情和积极主动性,使得电厂化学技术监督管理工作的作用很难充分地发挥出来。 2.3设备保养不当 火电厂化学不仅有水处理工作,对热力设备的保养更是一个重点工作,因保养不当引起的故障和问题,会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考虑到火电厂热电系统规模大、结构复杂,因此设备维修保养工作繁重,不论是正常运行的设备,还是停用的设备,均要落实保养措施和检修计划。以防腐工作为例,能提高设备的抗腐蚀性能,避免设备、管道外表受到不良因素的侵蚀,推动处理工作顺利进行。 3火电厂化学运行中的问题处理策略 3.1加强仪表监控 在水处理系统运行期间,合理使用化学仪表,能对处理过程进行动态监测,了解水质的变化,为工艺参数的调整提供依据。以液位计、流量计为例,前者可以测量容器中液体介质的高低,具有结构简单、稳定性好、安装方便、使用寿命长的特点;后者可以测量管道内的液体流量,是自动化生产的重要保障。值得注意的是,压力计、温度计等传统化学仪表,要将其计入总水表中;生活用水和水池水箱的液位,要进行全方位监控。 3.2制定监督管理目标 电厂化学技术监督管理工作非常重要,为了保证各项监督管理工作的得到有效落实,需要清楚的了解监管的内容,再结合电厂化学技术应用的具体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化学技术监管目标,并以此作为日常监管工作的标准和依据。电厂化学技术监督管理的主要工作内容有工作人员的管理、运行机组的管理以及新建机组的管理。在日常的管理工作中,将安全问题放在监督管理工作的首要位置,增强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提前防范好化学技术应用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安全隐患。在化学技术的应用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涉及水、汽、油等物质的使用,在使用过程中一定要对其进行严格的审查,同时对腐蚀、污染等问题做好监督控制工作,提前将安全隐患消除。另外,还需要做好对新技术的研究和创新,对于高污染技术进行改造和完善,通过新的化学技术增强生产效率,同时实现节能环保的目的。在日常工作之余,做好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提高培训力度,增强工作人员的责任心以及安全意识,最终实现监督管理工作的有效落实。 3.3优化处理流程

技术监督管理制度

编号:LTHB-MZW-AQ-066 技术监督管理制度 编制: 审核: 批准: 蓝天环保设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湄洲湾项目部 二零一三年一月 目录

1.目的 (2) 2.适用范围 (2) 3.术语和定义 (2) 4.管理职责 (4) 5.监督内容与方法 (7) 6.附则 (10)

1.目的 为加强本项目部的技术监督管理工作,提高设备可靠性,保证机组安全、经济运行,根据电力行业现行标准(电力技术监督导则DL/T 1051-2007),并结合公司生产管理的实际情况和特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2.1 本制度规定了技术监督工作职责、工作范围、主要内容。 2.2 本制度适用于本项目部所属各部门。 3.术语和定义 3.1 技术监督 技术监督工作以安全和质量为中心、依据国家、行业有关标准,采用有效的测试和管理手段,对电力设备的健康水平及与安全、质量、经济运行有关的重要参数、性能、指标进行监测与控制,以确保其安全、优质、经济运行。 3.2 两级技术监督网 由部门、项目部组成。 3.3 绝缘监督:电气一次设备,如变压器、电抗器、开关(包

括GIS)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耦合电容器、电缆、母线、绝缘子、高压电机等设备的绝缘强度,过电压保护及接地系统。 3.4 电测监督:各类电测量仪表、装置、变换设备及回路计量性能,及其量值传递和溯源;电能计量装置计量性能;电测量计量标准;如:电能表、互感器、电量变送器、测量系统二次回路、电测计量装置和电工测量仪器、仪表等。 3.5 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化装置监督:变压器、电抗器、开关(包括GIS)、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耦合电容器、电缆、母线、输电线路、等设备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同期装置、故障录波装置和励磁系统(包括PSS)及所属二次回路。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及其投入率、动作正确率、故障录波完好率。 3.6 励磁监督:脱硫脱硝系统性能及指标,整定参数和运行可靠性。 3.7节能监督:脱硫脱硝设备的效率、能耗(燃料、水)、变电设备损耗及提高效率、降低损耗的措施等。 3.8 环保监督:废水的处理设施及排放、烟气的处理设施及排放、噪声治理、环保设施效率、电厂的环境现状评价等。 3.9 金属监督:压力容器、高温或承压管道及部件、高速旋转部件(循环泵叶轮、叶片、氧化风机、消音器部件),金属材料的组织、性能变化、寿命评估、缺陷分析、焊接材料和工艺等。 3.10 化学监督:水、汽、电力设备用油(气)、燃料品质,热力设备的腐蚀、结垢、积盐,热力设备停备保护,化学仪器仪表等。

电厂管理制度资料

第一章交接班制度 1 、接班人员上班前四小时不得喝酒。交班人员如发现接班人员有醉酒者应拒绝交班,并向有关领导汇报, 2 、接班人员必须按正点提前20 分钟进入现场,查看运行日志及专用记录;全面了解设备的运行情况和检修情况,系统运行方式;检查试验、信号装置;查看备用设备情况,检查安全措施情况;检查防火情况。 3 、接班人员对发现异常运行的设备应重点检查,详细询问,做到心中有数, 能随时处理可能发生的情况。 4 、处理事故和进行重大操作时不得进行交接班,但接班人可以在当班值长的统一指挥下协助工作,待处理事故或操作告一段落,双方值长同意后方可进行交接班, 5 、接班前l0 分钟班长主持召开班前碰头会,各岗位应向班长汇报班前检查情况,认真听取班长布置当班的工作。 6 、接班人员应认翼听取交班人员的口头变待,务必做到全面清楚地掌握生产情况,交班人员应认真回答接班人员提出的意见,补做好未做完的工作方可离开现场。 7 、交接班时如双方发生意见分歧,应向双方值长汇报,由双方值长协商解决,不得在班中争吵。 8 、正点办理交接班手续,班长在运行日志上签名后正式接班,交班人员在未完交班手续前不得私自离开岗位。如接班人员未到,交班人员应报告有关领导并继续值班,直至有人接替为止,但不可连值两班,延时交班时,交接班手续不得从简。 9 、接班后30 分钟内- 各班班长应主动向值长汇报本班主要运行情况及设备存在缺陷,值长应向班长布置当值工作。 10 、交班后由班长召开班后总结会议,坚持开展批评与表扬,表扬好人好事, 总结经验教训。 第二章巡回检查制度 1 、各级值班人员和管理人员必须有高度责任感,严肃认真对待这项工作,不断提高对隐形设备缺陷的判断能力和巡回检查的质量,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2 、各专业应根据设备系统运行特点,和定各岗位巡回检查路线,重点检查项

电厂化学技术监督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孙拴梅

电厂化学技术监督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孙拴梅 发表时间:2018-04-18T16:53:16.027Z 来源:《电力设备》2017年第33期作者:孙拴梅[导读] 摘要:现阶段我国的电力建设快速的发展,尤其是大容量、高参数机组的相继投运,电厂的化学技术监督管理对电厂的稳定运行与安全生产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山西柳林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山西柳林 033300) 摘要:现阶段我国的电力建设快速的发展,尤其是大容量、高参数机组的相继投运,电厂的化学技术监督管理对电厂的稳定运行与安全生产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如果化学监督不到位,电厂锅炉、汽轮机、发电机等设备很容易出现严重的结垢、腐蚀、积盐、环境污染等问题,甚至危及到设备的安全,发生设备损怀事故。 关键词:电厂;化学技术;监督管理;标准化;电力公司电厂的化学监督是多项技术监督的组成,也是科学管理设施的基础工作。化学技术监督的管理工作,会直接的影响到锅炉、汽轮机、发电机等主要生产设施的安全运行,在电厂安全生产中有着很重要的地位,不过也还是存在很多的危险情况,所以分析探讨共性问题,且提出一定的对策是当下首要的任务。 1电厂化学监督管理的现状与问题 1.1电厂的不足之处及领导的关注度 1.1.1电厂虽然说有着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它进展到现今也出现了众多的问题。能源的浪费以及环境的严重污染,有的电厂为了成本的节省,减少监督设备,减少监督项目,不重视化学技术监督工作,投资小,人员少,领导只关注发电量的多少。近年来电厂相关装机容量以及发电量都在迅猛的增多,对化学技术监督要求也越来越高。 1.1.2对电厂来说,它能够有效的保证生产的正常运作,并提升能源的再利用,减小生产的成本,获得企业的最大效益是电厂的最终目标。不过很多的电厂却忽视了电厂化学技术方面的监督管理,包括锅炉的设施运作和除尘脱硫的工序、电厂的自动仪表、水处理体系。大部分电厂都设立了监督体系和监督机构,人员齐全,但监督组成员大都是领导兼职,专业的监督人员很少。 1.2电厂化学技术监督管理的体制变化 电厂的化学技术监督管理近年来发生着很大的化,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持续发展,电厂化学技术监督管理由国家的力公司进行统一管理,由各个省的电力公司与电力试验研究所进行监管且控制。 1.3新型机组的持续使用 第一就是新型的机组持续投入生产,新技术也得到广泛使用,学习及研究新型的技术来解决新的问题,化学技术监管工作不容忽视,一定要跟得上新技术的发展需求,并且还要提前做好一切技术性准备。第二就是运作机组的化学技术监管还要进行一定程度的提升与健全,最主要的就是现代高参数的机组对化学技术监管工作有着更高的要求以及更严格的标准,化学技术监管的方式、手段以及处理异常水质的相应能力,都会对电厂的安全经济运作有着很大的影响。 1.4电厂化学技术监督管理工作 电厂的化学技术监管工作还有一定程度的问题,各类指标都有着超标运作的情况,各个职责也没有履行到位,还存在很多的麻痹思想,新旧电厂的设施技术水平、人员的普遍素质、岗位的编制都存在着很大的差异,这就致使化学技术监管工作也有着相当大的差异。且国家在电厂的安全生产方面有着完整的化学技术监管体系,以及相关的管理方式及执行标准。不过新型技术的持续运用,对化学技术监管工作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国家也在持续地修订原有的技术标准,这也需要化学技术监管工作的各级人员高度地重视。 2化学监督计划的实施与控制 2.1化学监督管理技术的发展 化学技术监管分为两部分,一为新构建机组的化学技术监管,二为运作机组的化学技术监管。要紧抓化学技术监管的重点,确定相关方面的问题,利用全方位的质量监管方式,这样对各级的领导组织、协调各生产环节的化学技术监管工作有很大的好处,将工作的中心置于300MW以及以上机组方面的技术监管。 2.2化学监督管理计划 2.2.1绩效考核 构建化学技术监管相应的绩效考核方案与激励体制,并对电厂以及各个省的电力试验性研究所的化学技术监管工作构建一定的绩效考核体制,利用关键的绩效指标进行KPI的考核、360的考核、自我评价的考核等。并构建激励体制,有效地鼓励电厂对化学技术监管所取得的成绩,对有关部门及个体进行相应的奖励。 2.2.2信息交流 构建电厂的化学技术监管网络信息平台以及化学监管类的交流平台,并出版化学技术监管类快报,收集年度专业性论文。紧抓化学技术监管的年度会议落实,带着有关的问题进行内部的交流讨论,且把会议的经验、问题、专业等发展动态立即传送给各个下属电厂。 2.2.3标准化管理 利用标准化的管理、对标管理方式,呈现化学技术监管的全方位质量监管,持续强化各个环节管理并健全,落实相应的管理指标,不断地提升化学技术监管的水平。 2.2.4培训 化学类专业技术人员的全方位培训,不同的岗位进行不同的技能培训,且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且重点应置于解决电厂的实际问题以及应经运用的新技术方面。 3电厂技术监督的发展战略研究 3.1电厂化学技术监督管理的重要性 电厂的化学技术监督对企业来说是非常必要的,也是保障安全生产的重要举措,它是科学性的管理生产运作及设施的重要基准,也要依据科学的标准利用可以适应电力生产发展监测和管理的方式,以国家的相关电力行业标准来呈现企业的化学技术监督,并制定科学有效的管理策略。

金属技术监督规程支吊架的监督

金属技术监督规程支吊架的监督 1.1设计阶段的监督 1.2汽水管道支吊架的设计选型应符合DL/T 5054 的规定。 1.3汽水管道设计文件上应有支吊架的类型及布置,支吊架 的安装荷重、结构荷重、工作荷重、支吊架的冷位移和热位 移值。 1.4制造阶段的监督 1.5制造阶段应依据DL/T 586 、 DL/T 1113 对汽水管道支吊架的制造质量进行监督检验和资料审查、出厂验收。 1.6管道支吊架的弹簧应有产品质量保证书和合格证,用于 变力弹簧或恒力弹簧支吊架的弹簧特性应进行100%检查,变力弹簧支吊架、恒力弹簧支吊架和阻尼装置等功能件的性能 试验必须逐台检验。 1.7合金钢材料的支吊架管夹、承载块和连接螺栓、螺母应 进行 100%光谱复查,复查结果应与设计要求相一致,代用材料必须有设计单位出具的更改通知单。 1.8支吊架上用螺栓及螺母的螺纹应完整,无伤痕、毛刺等 缺陷,螺栓与螺母应配合良好,无松动或卡涩现象。 1.9支吊架出厂文件资料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a)供货清单、产品检验合格证、使用说明书、热处理记 录;

b)恒力支吊架、变力弹簧支吊架、液压阻尼器、弹簧减 震器的性能试验报告; 1.10安装阶段的监督 1.11安装前,应依据DL/T 1113标准的规定,对汽水管道 支吊架进行开箱验收。 1.12安装前,应对管道和集箱支吊架的合金钢部件进行100%的光谱检验,检验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光谱检验按DL/T 991执行。 1.13支吊架的安装应符合设计文件、使用说明书、DL/T 1113的规定。 1.14支吊架安装完毕后应依据DL/T 1113 标准的规定,对支 吊架安装质量进行水压试验前、水压试验后升温前、运行条 件下三个阶段的检查和验收。 1.15支吊架安装质量应符合DL/T 1113 标准的规定。 1.16在机组试运行方案中,应有防止发生管道水冲击的事故 预案,以预防管道发生水冲击并引发支吊架损坏事故的发 生。 1.17运行阶段的监督 1.18运行过程中,应对主蒸汽、再热热段和冷段、主给水管 道、给水再循环、高压旁路和低压旁路等重要管道和外置式 集箱的支吊架,每年在热态下进行一次外观检查,并对检查 情况进行记录和建档保存。检查项目和内容如下:

技术监督告警管理制度

1 目的为了规范国华定电公司技术监督告警管理的目标、程序和要求。 2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国华定电公司的技术监督管理工作。 3 引用标准 《电力工业技术监督工作规定》《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实施细则与检查要点》 《火力发电厂安全性评价》(第二版)《火力发电厂并网安全性评价》(2004 年) 《电力建设施工、验收及质量验评标准》(96 年版)《火力发电厂金属技术监督规程》(DL438— 2000)《火力发电厂焊接技术规程》(DL/T869 —2004)《河北南部电网电力技术监督异常情况告警制 度》 《河北南网技术监督检查标准》国华发电管理系统“环境保护管理子系统”(GHFD-07) 国华电力公司技术监督检查细则 4 定电公司生产内部预警、告警制度 4.1 在技术监督管理工作中,技术监督范围内的设备、系统出现异常已经达到规程报警指标或接近超标值,但未达到《河北南部电网电力技术监督异常情况告警制度》有关规定时,实行定电公司内部技术监督异常超标、预警通知单制度,向责任部门发出技术监督异常超标、预警通知单。 4.1.1 参照发电管理系统技术监督告警制度内容,在定电公司内执行技术监督异常超标、预警通知单。异常超标通知单,由技术监督专责人依据试验报告和监督条例提出,由总工程师签发后,连同试验报告送至相关责任部门经理。 4.1.2 技术监督异常超标、预警通知单的整改:责任部门接到通知单后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在72 小时内将处理情况反馈给技术监督专责人,生技部和相关设备责任部门对其进行验收登记并对异常情况继续进行跟踪。对于无法立即实施的应制定临时控制措施,应做好实施准备,并将情况进行反馈备案。 4.1.3 当发生下列情况时,即形成公司内部技术监督告警一次。 4.1.3.1 技术监督范围内的设备存在安全隐患,已接到技术监督异常超标、预警通知单,没有在规定时间内积极解决、制定防范措施。. 4.1.3.2 设备运行数据、试验数据弄虚作假;技术监督季度报表、技术报告、记录档案、工作总结内容失实。 4.1.3.3 在大修、小修和临修中安排的技术监督项目漏项,未按照技术要求实施并隐瞒不报。 4.1.3.4 违反技术监督制度工作制度,造成监督工作失效。 4.1.3.5 监督异常事件漏报、瞒报或越级上报,造成不良影响的。 4.1.3.6 因管理不善造成标准计量器具仪表丢失或损坏的。 4.1.3.7 由于工作失误导致监督工作和项目无法正常开展。 4.1.3.8 违反技术监督制度导致公司上级职能部门对公司依据发电管理系统告警条例发出告警的。 4.1.3.9 在技术监督范围内的设备、系统出现异常已经达到规程报警指标,且没有在一个月内解决、制定 防范措施,由运行部门专业主管提出,总工程师签字,向技术监督专业一级网负责人(生技部专业主 管)发出技术监督指标异常通知单,实现相互监督的目的。 5 河北省电力研究院预警制度 出现以下异常情况,但没有达到《河北南部电网电力技术监督异常情况告警制度》有关规定时,根据与河北省电力研究院的《技术监督、技术服务合同》的规定,由河北省电力研究院向定电公司发技术监督预警单 5.1 技术监督范围内的设备已处在事故边缘,但仍强制运行。 5.2 技术监督范围内的设备不安全运行已延续一段时间,经技术监督指导后,仍没有改进,而且有关单位不积极解决。 5.3 设备的运行数据、技术数据、试验数据有弄虚作假的情况。

电厂保安人员管理制度

黑河市人热电厂保安人员管理制度 为全面提高黑河市热电厂形象及维护公司财产安全,保障厂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我长正常稳定的工作环境和经营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管理总则 黑河市人热电厂是保安人员的归口管理部门,由办公室负责管理保安队。本制度规定了保安队的职责、权限和考核事项等,适用于我厂的全体保安队员。保安队员在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及时汇报,并做好记录。 二、保安人员责任 1、岗姿岗态规范、展现公司良好形象。 2、做好人员进出门管理和来客接待等日常工作,做好记录和检查。 3、做好(内外部)车辆出入及停放管理。 4、物资监管,做好物资出门核查工作。 5、协助做好防火、防盗检查工作,做好记录,确保灭火器材完好。 6、厂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具体管理细则 (一)岗位要求 7、长白班上下班时间(8:00和20:00)和重要人员来访单位时,保安队应有人员站岗,要求姿势正确,着装规范,

用语文明,服务主动。 8、值班时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看报纸、吃零食、玩手机、听音乐等;值班时不得睡岗、喝酒,一经发现有睡岗、值班期间喝酒者第一次予以200元罚款,再犯者直接开除。 9、保安值班室应保持干净和安静,物品摆放整齐规范,严禁在保安值班室内吸烟。 10、保安员在值班中发生和处理的各种情况应在登记簿上详细登记,交接班时应移交清楚,交接班人员双方签字,责任明确。 11、保安员应准时上岗,因故不能上岗的,必须向综合管理部请假。当值保安在交接班时应提前10—15分钟到岗办理交接班手续。 (二)、人员进出管理 12、厂大门分:厂东门、厂正门。原则上所有人员外出和来访应由正门卫管理。东门为送料车使用。 13、来访人员应询问是否有预约,对于有预约的应办理登记手续后予以放行;没有预约的,应与相关责任人联系,责任人同意接待时,办理登记手续并放行。 14、当班保安在厂区域发现可疑人员,应仔细盘查,并及报告办公室主管,防止意外事件发生。 15、为确保厂区内设施、财产、人身安全,厂区大门到

百龙滩电厂化学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大化水力发电总厂百龙滩电厂 化学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1 总则 1.1 为准确、及时地对新油、新气,运行中油、气,库存油、气进行质量检验分析,防止油、气质劣化,及时发现充油、充气设备中的潜伏性故障,保证发电设备安全运行,提高我厂经济效益,根据具体情况以及根据国家、行业有关标准和《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技术监控管理办法》、《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化学技术监督制度》等,制订本细则。 1.2 化学技术监督工作贯彻GB/T19001质量管理标准,实行全过程、标准化管理。 1.3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百龙滩电厂。 2监督范围 2.1 透平油:机组润滑用透平油、调速机用操作透平油、库存备用透平油质量。 2.2 绝缘油:主变压器、电压互感器、电流互感器用绝缘油质量及所属设备内部故障监测、库存备用绝缘油质量。 2.3 六氟化硫:六氟化硫断路器用六氟化硫气体质量及所属设备内部故障监测、库存备用六氟化硫气体质量。 2.4 机组冷却水:发电机二次循环冷却水质量监测。

3 监督机构及职责分工 3.1 我厂化学技术监督实行三级网络管理,成立以厂部(领导小组)、生技部(专责)、车间(发电部班组、检修班组)等三级技术监督网络,负责领导、组织和开展环保技术监督管理工作,网络各级人员的主要职责: 3.2 厂部技术监督领导小组领导管理职责 3.2.1 贯彻执行国家、行业、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称集团 公司)、公司有关化学技术监督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程、制度等,组织制定本单位有关化学技术监督的规章制度、实施细则和技术措施等; 3.2.2 组织对所管辖的运行设备进行化学技术监督,对设备的 维护检修进行质量监督,并建立健全设备技术档案,发现问题及时分析处理,重大问题及时如实上报,并按要求报送各种化学技术监督报表及计划总结等; 3.2.3 将化学技术监督工作及具体任务指标落实到有关部门和 岗位,并做好协调工作; 3.2.4 建立严格的化学技术监督工作检查考核制度,并与部门 及个人的经济利益挂钩; 3.2.5 组织建立健全化学技术监督检测手段和试验室,达到规 定的技术要求; 3.2.6 组织对化学技术监督人员的培训,按分级管理原则,要 求持证上岗,不断提高化学技术监督专业水平,并使监督队伍相对稳定; 3.2.7 组织本单位新建、扩建、改建工程中与化学技术监督有

金属技术监督规程发电机部件的监督

金属技术监督规程发电机部件的监督 1.1 制造阶段的监督 制造阶段应依据DL/T 586对发电机转子大轴、集电环(或称滑环)、护环、中心环、风扇叶片等部件的制造质量进行现场监督检验和资料审查。 1.2 安装阶段的监督 1.3 安装前,应对发电机转子大轴、护环等部件以下出厂资料进行审查: a)制造商提供的部件质量证明书,质量证明书中有关技术指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技术标准(若无国 内外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可按企业标准)和合同规 定的技术条件;对进口锻件,除应符合有关国家的技 术标准和合同规定的技术条件外,还应有商检合格证 明单;发电机转子大轴、护环材料及制造有关技术条 件见附录G、附录H; b)转子大轴和护环的技术指标包括: 1)部件图纸。 2)材料牌号。 3)锻件制造商。 4)坯料的冶炼、锻造及热处理工艺。 5)化学成分。

6)力学性能:拉伸、硬度、冲击、脆性形貌转变温度 FATT50(若标准中规定)或FATT20。 7)金相组织、晶粒度。 8)残余应力测量结果。 9)无损检测结果。 10)发电机转子、护环电磁特性检验结果。 11)几何尺寸。 1.4 国产汽轮发电机转子、护环锻件验收,应满足以下规定: a)1000MW及以上汽轮发电机转子锻件技术要求和质量检 验应符合JB/T 11017; b)300MW~600MW汽轮发电机转子锻件技术要求和质量检 验应符合JB/T 8708; c)50MW~200MW汽轮发电机转子锻件技术要求和质量检 验应符合JB/T 1267; d)50MW~200MW汽轮发电机无中心孔转子锻件技术要求 和质量检验应符合JB/T 8706; e)50MW以下汽轮发电机转子锻件技术要求和质量检验应 符合JB/T 7026; f)50MW以下汽轮发电机无中心孔转子锻件技术要求和质 量检验应符合JB/T 8705; g)300MW~600MW汽轮发电机无磁性护环锻件技术要求和 质量检验应符合JB/T 7030;

《技术监督管理制度》

技术监督管理制度(修订) 1.目的 为加强公司技术监督管理工作,提高发电设备可靠性,保证公司机组安全、经济运行,根据电力行业现行标准(电力技术监督导则DL/T 1051-2007),并结合公司生产管理的实际情况和特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2.1 本制度规定了技术监督工作职责、工作范围、主要内容。 2.2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属各部门。 3.术语和定义 3.1 技术监督 技术监督工作以安全和质量为中心、依据国家、行业有关标准,采用有效的测试和管理手段,对电力设备的健康水平及与安全、质量、经济运行有关的重要参数、性能、指标进行监测与控制,以确保其安全、优质、经济运行。 3.2 三级技术监督网 由班组、部门、公司专业组等三级组成。 3.3 绝缘监督:电气一次设备,如发电机、变压器、电抗器、开关(包括GIS)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耦合电容器、避雷器、电缆、母线、绝缘子、高压电机等设备的绝缘强度,过电压保护及接地系统。 3.4 电测监督:各类电测量仪表、装置、变换设备及回路计量性能,及其量值传递和溯源;电能计量装置计量性能;电测量计量标准;如:电能表、互感器、电量变送器、测量系统二次回路、电测计量装置和电工测量仪器、仪表等。 3.5 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化装置监督:发电机、变压器、电抗器、开关(包括GIS)、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耦合电容器、电缆、母线、输电线路、高压电机等设备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同期装置、故障录波装置和励磁系统(包括PSS)及所属二次回路。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及其 页脚内容1

投入率、动作正确率、故障录波完好率。 3.6 励磁监督:发电机励磁系统性能及指标,整定参数和运行可靠性。 3.7节能监督:发电设备的效率、能耗(燃料、水)、变电设备损耗及提高效率、降低损耗的措施等。 3.8 环保监督:废水的处理设施及排放、烟气的处理设施及排放、噪声治理、环保设施效率、电厂的环境现状评价等。 3.9 金属监督:锅炉、压力容器、高温或承压管道及部件、燃机燃烧室部件、高速旋转部件(燃机、汽轮机大轴、叶轮、叶片、发电机大轴、护环,压气机部件),金属材料的组织、性能变化、寿命评估、缺陷分析、焊接材料和工艺等。 3.10 化学监督:水、汽、电力设备用油(气)、燃料品质,热力设备的腐蚀、结垢、积盐,热力设备停备保护,化学仪器仪表等。 3.11 热工监督:仪表检测及显示系统、自动调节系统、保护联锁及工艺信号系统、程序控制系统、燃机MARK Ⅵ控制系统、厂级监控系统(SIS)与分散控制系统(DCS)等及其投入率、动作正确率;压力、温度、流量、重量、转速、振动检测装置的量值传递等。 3.12 电能质量监督:电压、电流、功率、频率、相位及其测量装置。频率和电压质量。频率质量指标为频率允许偏差;电压质量指标包括允许偏差、允许波动和闪变、三相电压允许不平衡度和正弦波形畸变率。 3.13 水工监督:海水冷却水系统的引排水设施、护岸设施等。 3.14 汽轮机监督:振动、叶片频率、调速系统、油系统、真空系统及其他辅助系统、主要辅机设备等。 3.15 燃机监督:燃机本体及附属管件、进排气系统、水洗系统、CO2系统、通风系统、天然气控制阀组等。 4.管理职责 4.1 公司设立由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任组长的技术监督领导小组,设备管理部是技术监督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设备管理部设立技术监督管理专责人,在公司技术监督领导小组领导下做好各个技术监督 页脚内容2

电力设施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编号:SY-AQ-09090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电力设施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Security management system of power facilities

电力设施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在安全管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1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华润电力***公司电力设施安全保卫管理标准、流程和组织机构的内容与要求。 本制度适用于华润电力***公司。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制度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制度。凡是不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39号电力设施保护条例 电监安全(2012)66号电力行业反恐怖防范标准(试行)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应于本制度。 3.1电力设施保护范围

发电厂内、厂外与发、变电生产有关的设施、各种专用管道(沟)、水、井、泵站、冷却水塔、油库、堤坝、铁道、道路、桥梁、码头、燃料装卸设施、避雷针、消防设施及附属设施;电力线路杆塔、基础、拉线、接地装置、导线、避雷线等附属设备设施。 4职责 4.1安全监督机构 监督检查电力设施保卫制度落实情况。 4.2综合部 4.2.1是电力设施安全保卫管理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 4.2.2负责地方关系协调。 4.2.3负责电力设施保护法制教育宣传。 4.2.4负责编制电力设施安全保卫管理制度、电力设施安全保卫责任制、治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负责落实。 4.2.5负责与当地公安机关进行联防联控。 4.2.6负责公司门卫管理。 4.2.7负责检查各部门电力设施安全保卫措施落实情况。

化学技术监督制度全解

哈密煤电有限公司 化学技术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化学技术监督管理工作,加强对水、汽、油、氢和燃料的质量监督,防止和减缓热力设备的腐蚀、结垢、积盐,及时发现和消除与化学技术监督有关的隐患,防止事故发生,根据相关化学监督导则,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明确了化学技术监督的机构与职责、范围和内容、定期工作、指标异常告警等主要业务内容的要求。 第三条术语和定义 异常:是指没有按照相关国家和行业标准、工作规程开展试验、检定和操作;监督指标不满足国家和行业标准,或偏离正常范围。 第四条本办法提出了公司化学技术监督管理的机构及职责、技术监督的范围和内容、执行与考核。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化学技术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 第五条公司化学技术监督工作实行三级管理, 第一级为生产技术部,第二级为运行部、检修维护部等部门,第三级为各执行班组及设备负责人。

第六条总工程师技术监督职责 (一)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电力主管部门及集团公司各项有关化学技术监督的政策、法规及制度,行使化学技术监督机构的领导职能。 (二)负责对化学技术监督工作提出要求,审批上报集团公司的化学技术监督总结、报表等。 (三)负责审批化学监督年度计划、总结、技术监督相关措施及技术服务项目。 第七条副总工程师技术监督职责 协助总工程师开展化学技术监督工作。 第八条生产技术部主任职责 协助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做好各项工作。组织制定全厂化学技术监督工作年度计划、总结。指导检查生产技术部化学技术监督专工完成各项监督工作。对技术监督相关措施及技术服务项目进行审核。 第九条生产技术部主管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行业、电网公司有关化学技术监督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程、制度等。 (二)掌握各主要设备有关化学技术监督的技术状况,督促专业人员建立健全主要设备的化学技术监督档案,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建议和措施。

金属技术监督规程受热面管子的监督

金属技术监督规程受热面管子的监督 1.1 设计阶段的监督 1.2 设计阶段,应对锅炉受热面的设计选材、管屏布置、材料焊接、设计规格、强度计算书、设计面积、壁温计算书、材料最高许用壁温、壁温测点布置等进行审核,必要时组织第三方进行评审。 1.3 对于大型亚临界、超(超)临界锅炉设计时,应充分考虑过热器、再热器管材料实际抗高温蒸汽氧化的性能和氧化皮剥落堵管等问题,所选材料的允许使用温度应高于计算壁温并留有裕度。锅炉受热面管设计允许壁温可参照附录L。 1.4 超(超)临界锅炉设计时,应根据投运后受热面管壁温实际监视需要,配置必要的炉膛出口或高温受热面两侧烟温测点、炉顶穿顶棚管壁温测点,宜配置高温受热面炉内壁温测点。锅炉受热面金属壁温测点布置原则可参照附录M。 1.5 超超临界锅炉选用奥氏体不锈钢时,应优先选用内壁喷丸处理或细晶粒钢。 1.6 锅炉受热面管屏穿顶棚管与密封钢板的设计连接结构形式和焊接工艺,应能预防与管子的密封焊缝产生裂纹。 1.7 制造阶段的监督 1.8 制造阶段应依据DL/T 586对受热面管排(屏)的制造质量进行现场监督检验和资料审查。

1.9 受热面管屏制造、安装前,应检查见证管材质量保证书,其内容应符合本规程4.1中相关条款;检查见证焊材质量保证书,其内容应符合本规程4.2中相关条款。主要见证内容应包括: a)管材制造商的质保书,进口管材的报关单和商检报告; b)国产锅炉受热面用无缝钢管的质量检验应符合GB/T 5310、GB/T 16507的规定及订货技术条件,同时参照 NB/T 47019的规定;进口钢管的质量检验应符合相应 牌号的国外标准(若无行业标准,可按企业标准)及 订货技术条件,重要的钢管技术标准有ASME SA-213/SA-213M、DIN EN 10216-2、EN 10216-5,同 时对比NB/T 47019补齐缺少的检验项目; c)管子内外表面不允许有大于以下尺寸的直道及芯棒擦 伤缺陷:热轧(挤)管,大于壁厚的5%,且最大深度 0.4mm;冷拔(轧)钢管,大于公称壁厚的4%,且最大 深度0.2mm。对发现可能超标的直道及芯棒擦伤缺陷的 管子,应取样用金相法判断深度; d)管材入厂复检报告或制造商验收人员按照采购技术要 求在材料制造单位进行验收,并签字确认。 e)细晶粒奥氏体耐热钢管晶粒度检验报告。 f)内壁喷丸的奥氏体耐热钢管的喷丸层检验报告,并对 喷丸表面进行宏观检验。

技术监督工作职责

技术监督管理制度 一.主要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公司批准执行的国家、行业和公司有关技术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程、标准技术措施等对新规程、标准进行宣贯: 2建立、完善分公司、中心、部室有关技术监督管理档案资料,并保证其完整性、连续性、有效性、准确性; 3车间分公司新建、改进工程的设计审查、设备选型、监造、安装、调试、试生产阶级的技术监督管理和质量验收工作; 4,制订并上报分公司、中心、部室技术监督管理工作的年度工作计划、工作规划、工作总结;5对设备在运行、检修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研究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办法,如果自己不能解决的,报上级有关部门并与相关技术监督服务单位取得联系,请求帮助解决; 6根据分公司、中心、部室技术监督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安排、落实相应的技术监督工作项目; 7参加公司的技术监督工作会议,及时传达公司技术监督管理工作会议的内容,定期组织召开分公司、中心、部室的技术监督管理工作会议,并对所辖专业的技术监督管理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分析; 8组织开展技术培训及人员取证,提高技术监督人员的专业水平; 二.技术监督权限 分公司、中心、部室对热工、汽轮机、节能、电能质量、电解槽、特种设备中的起重设施、电梯、公司内车辆(非交管部门管理的)机型技术监督,并负责特种设备中起重设施、电梯、公司内车辆(非交管部门的)的取证及对外联系事宜; 三.管理内容与要求 1技术监督是设备管理一项全方位、全过程的管理工作,覆盖设计审查、设备选型、监造、安装、调试、设备运行、检修、报废等全过程; 2技术监督的项目包括:绝缘、化学、金属、电测、热工、环保、电能质量、继电保护、特种设备、汽轮机、电解槽11项; (1)绝缘监督:包括发电机、高压电动机、变压器、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耦和电容器、开关设备(包括GIS)套管、绝缘子、电缆、母线、避雷器、接地装置、整流装置及其它装置;以及绝缘油、六氟化硫气体和其它绝缘介质;电气设备的绝缘强度,过电压保护。 (2)化学监督:包括汽轮机油、燃油(燃气);变压器油色谱分析;热力设备的腐蚀、结垢、积盐;热力设备停用保护;在线化学仪表;运行设备蒸汽、给水、凝结水、补给水、疏水、循环水、浓缩倍率、磷酸根检测等。 (3)金属监督:包括金属监督范围内的金属材料、焊接质量、主蒸汽‘再热蒸汽系统,受热面管子,锅炉汽包,高温紧固件,高温高速转动部件,汽轮机叶片,转子焊缝,发电机护环,各种疏水管道,入库原材料及设备配件等技术监督管理。 (4)电测计量监督:包括电能计量系统、遥测量系统、电器仪表、计量标准设备与检测设备。 (5)热工监督:包括参数监测、显示记录系统;自动调节系统、保护连锁及工艺信号系统、计算机数据采集系统;顺控系统;锅炉炉膛安全控制系统;汽轮机检测、保护系统;量值传递系统;程序控制系统;电气量采集系统;检测元件(压力、温度、

加强电厂化学监督确保机组安全

编号:SM-ZD-52472 加强电厂化学监督确保机 组安全 Organize enterprise safety management planning, guidance, inspection and decision-making, ensure the safety status, and unify the overall plan objectives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加强电厂化学监督确保机组安全 简介:该安全管理资料适用于安全管理工作中组织实施企业安全管理规划、指导、检查和决策等事项,保证生产中的人、物、环境因素处于最佳安全状态,从而使整体计划目标统一,行动协调,过程有条不紊。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放松化学监督,厂无宁日"。看到这句话,大家一定会记起当年震惊全国的天津大港电厂的氢脆爆管事故。这个事实告诉我们,电厂化学是火电厂生产过程不可缺少的技术专业之一,而化学技术监督则是火电厂安全生产的重要保证之一,它和其他技术监督一起为火电厂的安全经济运行保驾护航。 化学技术监督的任务是保证电力设备长期稳定运行和提高设备健康水平;化学技术监督工作的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化学技术监督的目的是及时发现问题,消除隐患,防止电力设备在基建、启动、运行和停、备用期间,由于水、气、汽、油、燃料品质不良而引起的事故,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保证机组安全、可靠运行;化学技术监督工作的依据就是国家、行业以及网省公司制订的各种标准、导则、规程、规范、准则、条例、管理办法等。化学技术监督具有涉及面广、技术性强等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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