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程序doc资料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南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南一、前言1.1 编制目的1.2 编制依据1.3 术语定义二、编制范围与内容2.1 编制范围2.2 编制内容三、编制原则和方法3.1 编制原则3.2 编制方法四、基础资料的收集和整理4.1 土地利用现状调查4.2 自然资源和环境基础调查4.3 社会经济基础调查五、发展战略及规划目标5.1 发展战略5.2 规划目标六、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6.1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程序6.2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要求6.3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内容七、规划实施及监测7.1 规划实施7.2 规划监测八、规划编制的质量控制8.1 规划编制的质量要求8.2 质量控制的组织和实施九、编制报告的撰写9.1 编制报告的组成9.2 编制报告的撰写要求十、编制报告的审查与批准10.1 编制报告的审查10.2 编制报告的批准十一、附则11.1 审查程序11.2 技术资料的保存11.3 编制报告印制和装订一、前言1.1 编制目的本技术规程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乡规划编制技术导则》等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结合我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的实际,为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提供技术指导。
1.2 编制依据本规程的编制依据主要有以下法律、法规和标准: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修订版);2)《城乡规划编制技术导则》(GB/T 50198-2011);3)《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导则》(GB 50168-2015);4)《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技术规范》(GB 50190-2019)。
1.3 术语定义本规程中涉及的术语定义如下:1)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根据国家和地方的发展战略,对一个地区内的土地利用进行全面规划的计划,包括土地利用的总体布局、用途结构、空间组织、保护和利用等内容。
2)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对一个地区内土地利用的现状进行系统的调查,包括土地利用类型、面积、分布情况、土地质量、利用方式等方面的内容。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

教学内容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概述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模式分析 土地利用战略研究与目标确定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和总体规划方案的编总体规划编制程序;理解规划方案的编制思路;了解各类土 地利用总体规划模式的特点;掌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的主要任务和具 体内容;掌握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与分区布局的方法原理;了解土地利用总 体规划的审批程序。
我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历程
“六五”期间,年均减少耕地48.7万公顷, 1985年高达100万公顷。
1986年成立了国家土地管理局并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该法第十五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编制土地 利用总体规划经上级人民政府批准执行。”
“第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86-2000)的评价
第一轮规划方针:
切实保护耕地;保障必要的建设用地;努力 改善生态环境;提高土地利用率和生产力;实 行土地“开源”与“节流”并举的方针;统筹 兼顾,量力而行,调整土地利用结构。
第一轮规划经验:
首次开展了国家、省、市(地)、县(区)和乡 (镇)的五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完成了全国 及大部分省、市、县和乡的土地利用规划工作,并制定 了《省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要点》以及《县级土地 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要点》,奠定我国土地利用规划体系 的基础。
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国家产业政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及建设用地和土地 利用的实际状况编制。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编制审批程 序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审批程序相同,一经审批 下达,必须严格执行。
第二十五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 当将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执行情况列为国民经济 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内容,向同级人民代 表大会报告。
第十九条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照下列原则编制:
土地利用规划

第一章基本概念1、土地(Land):地球表层的陆地部分及其以上、以下一定幅度空间范围内的全部环境要素,以及人类社会生产生活活动作用于空间的某些结果所组成的自然—经济综合体。
2、土壤一般是指地球陆地表面具有肥力、能够生长植物的疏松表层。
3、国土是指一国主权管辖范围内的领陆、领空、领海等的总称。
4、土地利用的基本概念:是人们依据土地资源的特殊功能和一定的经济目的,对土地的开发、利用、保护和整治。
5、土地的合理利用:对土地进行充分的使其发挥最佳功能的利用。
合理利用的标志:利用的有效性和永续性6、土地利用规划:是对一定区域未来土地利用超前性的计划和安排,是依据区域经济发展和土地的自然历史特性在失控上进行土地资源分配和合理组织土地利用的综合经济技术措施。
第三章1、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概念: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在一定规划区域内,根据当地自然和社会经济条件以及国民经济发展的要求,协调土地总供给与总需求,确定或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和用地布局的宏观战略措施。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要解决以下两个问题:各类用地的规模、各类用地的布局。
2、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性质:(1)整体性:规划区域内的全部土地资源(2)长期性:表现在规划的时限具有长期性,规划期限一般在10年或10年以上。
(3)战略性:主要在研究问题具有战略意义,对土地利用的战略调节控制,以及其宏观指导性。
(4)控制性:纵向:上级规划对下级规划指导和控制(上下级规划)横向:总体规划对区域内国民经济各部门用地的宏观控制(各部门用地)。
3、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内容:(1)土地利用现状分析,摸清家底,规划基础(2)土地供给量预测,明确土地利用潜力(3)土地需求量的预测,土地利用调整的依据(4)明确规划目标和任务,规划的方向(5)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规划的核心内容(6)土地利用分区,土地用途管制的依据(7)确定实施规划的措施,规划实施的保障4、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程序:规划层次:全国——省级——地(市)级——县(市)级。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的程序

xx总体规划编制的程序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程序可分为四个阶段:
(1)准备阶段。
这一阶段的主要工作是制定工作计划、工作方案,落实经费,组成规划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业务培训等。
工作计划是对编制规划的任务、时间、经费、人员等方面的统一安排。
工作方案主要是明确规划的目的、内容、方法、技术路线、工作步骤、成果要求以及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的组成等。
(2)调查研究分析阶段。
这一阶段的主要工作是收集和分析有关文件、资料,如上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规划、相关规划以及土地利用的资料和数据,并根据需要进行外业调查核实。
通过上述工作,要对规划范围内的土地利用状况、利用潜力、各项建设对土地的需求和土地供应能力作出确切的分析,明确土地利用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应采取的对策。
(3)编制规划阶段。
这个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在资料分析和必要的专项研究的基础上,划分土地利用区,拟定各类用地指标,编制规划方案和规划图,对规划方案和图件广泛征求意见并进行论证。
论证之后,提交同级人民政府审议。
(4)规划审批和公布实施阶段。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经同级人民政府审议同意后,逐级上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
规划经批准后,要予以公布并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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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72号——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72号——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土资源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7.05.08•【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72号•【施行日期】2017.05.08•【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72号《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办法》已经2017年5月2日国土资源部第1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部长姜大明2017年5月8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办法(2017年5月2日国土资源部第1次部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加强和规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严格保护耕地,促进节约集约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国家空间规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施土地用途管制,保护土地资源,统筹各项土地利用活动的重要依据。
城乡建设、区域发展、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等各类与土地利用相关的规划,应当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
第三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审查、实施、修改和监督检查,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及其相关科学研究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规划编制第五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分为国家、省、市、县和乡(镇)五级。
村土地利用规划是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六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依法由各级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具体承办。
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本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查下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坚持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协作、公众参与的工作原则。
第七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前,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对现行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开展基础调查、土地调查成果资料收集、重大问题研究等前期工作。
【精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资料清单

【精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资料清单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指以国家或地方自然、经济、社会发展战略为依据,通过研究区域内的资源状况、土地利用现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及环境保护等因素,确定区域内土地利用的总体布局及发展趋势、目标、政策、措施和保障机制,为统筹国家区域发展规划提供指导性文件,是整合各类用地利益关系的重要工具,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1. 推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的相关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文件;
2. 研究区域内自然资源调查、经济社会发展概况、生态环境质量和土地利用现状等相关基础资料及数据;
3. 包括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的任务书、项目建议书、预研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编制准备文件;
4. 规划编制范围及相关规划的确定,包括国土局、城乡建设委员会、环保局、林业局等主管部门的规划等相关文件;
5.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过程中所涉及的地方政府、行业管理部门和公共利益相关方的意见和建议;
6.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的技术文件,包括调查报告、评价报告、规划设计说明、专业技术指南及审查意见等相关文献;
7.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的过程及相关管理文件,包括编制方案、编制程序、编制流程、编制标准及其修订等;
8. 区划、地类、土地资源规划、土地利用空间格局及开发、利用强度等详细规划设计、土地利用监管方法和规则等全面的规划版本;
9.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评估报告、评审报告、审批文件等;
10. 其他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过程中所需要的各类调查研究报告、反馈意见、经验总结和情况汇报等文件资料。
总之,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资料清单包括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所需的全部资料和信息,它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过程中的重要支撑和指导文件,为规划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实效性的提高提供了有力保障。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程序及基本要求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程序及基本要求刘五一(省国土资源厅综合规划处)湖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办公室2006.7本课程授课目的与预期效果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各级政府依法管理土地资源的纲领性文件,必须依法依程序编制。
规划编制程序管理是确保各级土地总体规划编制成果质量的重要措施。
授此课的目的在于让学员们全面了解规划修编的主要程序及基本要求。
本课程的预期效果是,在规划修编过程中,参加学习的各位管理和技术人员能够自觉和熟练地按照规划编制程序要求,管理和编制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保规划质量,提高规划的可操作性和科学性。
目录一、概述 .......................................................................................................................... - 1 - (一)规划修编程序的概念. (1)(二)加强规划编制程序管理的必要性 (1)(三)规划修编的主要程序 (2)二、各主要编制程序基本要求 ............................................................ - 2 - (一)规划修编前期工作阶段 (2)1、规划实施评价 (3)2、前期调研 (4)3、“四查清、四对照” (4)4、指标测算 (5)5、成立机构、落实经费 (5)6、组建或选择技术队伍 (6)7、人员培训、学习 (6)8、编制工作和技术方案 (6)9、规划修编动员大会与简单技术培训 (7)10、资料收集 (8)11、专题研究 (11)12、现状数据确认 (13)13、前期工作成果审查验收 (13)(二)规划大纲编制阶段 (13)1、部署开展部门用地规划 (13)2、综合专题研究成果 (14)3、汇总协调部门用地规划初步成果 (14)4、拟定主要规划目标与任务 (15)5、征求意见 (15)6、审查验收与批复 (16)(三)形成规划成果 (16)1、分解规划目标与空间布局 (16)2、提出规划供选方案和说明 (18)3、选定规划方案 (18)4、规划协调 (19)5、听证与论证 (20)(四)审查 (21)1、技术审查 (21)2、同级政府审查 (22)3、上级主管部门预审 (22)4、报批 (23)(五)数据库建设 (23)1、数据库建库 (23)2、数据库预检 (23)3、数据库验收 (24)(六)批复 (24)(七)工作与技术总结 (25)(八)规划成果汇交、归档 (25)三、其它要求 .......................................................................................................... - 25 - (一)程序管理. (25)1、省厅职责 (25)2、市(州)局职责 (26)3、县(市、区)局职责 (26)(二)程序程序管理证明材料 (27)1、建立阶段开工认可制度 (27)2、主要编制程序的相关证明材料要求 (27)(三)规划修编进度管理 (28)1、进度倒计时管理 (28)2、月报制度与程序管理 (29)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程序及基本要求一、概述(一)规划修编程序的概念规划编制程序是指在整个规划编制过程中,所有有效工作的总和。
XX市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XX市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方案一、编制规划的目的山西省XX市城区是1985年8月实行市管县体制,成立省辖地级市时,由原XX 市(县级)分为城区和泽州县后,新组建而成的县级行政区,位于山西省的东南部,XX市中部,西靠依侯山,东临丹水河。
地理位置界于东经112°44′40″~112°5′和北纬35°25′38″~35°10′之间,东西宽15.4公里,南北长17.5公里,北宽南窄,构成一个“蘑菇”形,整个城区被泽州县环绕,总面积为144.38平方公里,占整个XX市土地总面积的1.53%,在XX市各县(市、区)中土地面积最小,是XX市人民政府的所在地,以及全市的政治、文化、经济、交通和信息中心。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目标是指通过规划的实施,在经济、社会和生态等方面所达到的预期效果。
目标的确定是一个带有全局性的问题,直接关系到今后土地利用结构调整的方向、途径和土地利用管理的措施。
但是,规划目标的确定又是在土地利用结构研究的基础上,根据规划地区国民经济即社会发展长期计划对土地资源的需求、土地资源的供给状况、土地的人口承载潜力和土地利用战略等成果研究,提出规划年所应实现的土地利用目标。
《2006-2020年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中确定全国土地利用规划的目标是: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保障科学发展的建设用地;土地利用结构得到优化;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全面推进;土地生态保护和建设取得积极成效。
土地管理在宏观调控中的作用明显增强。
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该认真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这一基本国策;对全区的土地进行集约节约利用,合理安排用地布局,制定实施措施,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提高土地利用率,缓解人地矛盾,实现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促进XX市城区的社会经济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编制规划的依据(一)与土地利用有关的法律、法规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细则》;4、《基本农田保护条例》;5、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32号);6、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基数转换与各类用地布局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51号);7、其他相关的各项法律、法规、政策与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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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
编制程序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程序
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程序主要分为以下四个阶段:
(1)准备工作阶段
准备工作包括成立规划领导小组和规划办公室,拟定规划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并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落实规划经费和人员,广泛收集已有的现状和规划资料等,具体包括:
1)组织准备
因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一项综合协调工作,涉及到许多部门,所以土地总体规划应由当地政府来领导,成立由主管县长任组长,有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总体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土地管理部门,负责日常工作。
规划办公室是具体编制规划的工作班子,应包括主要学科的科技人员,但更重要的是有适合做综合工作的专家。
2)思想准备
思想动员是一项重要的准备工作,因为目前规划无用论的思想还相当普遍。
思想动员首先要说明规划的意义、目的和作用。
3)业务准备
包括编制和批准规划任务书(或工作方案)、业务培训、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落实经费等。
①规划任务书:要求明确规划的范围、时间期限、指导思想、目的、参与规划的部门、成果要求以及方法步骤、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等。
②工作计划:要求在明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任务的基础上制定,内容包括:详细列出需搜集的各种信息资料及来源,明确每一步骤的具体任务和方法,进行人员分工和业务培训,明确物资设备供应,作出费用预算,确定时间进度表,制定必要的规章制度等。
(2)调查研究阶段
收集、整理和分析有关自然资料、土地资源、土地利用和社会经济等方面的数据、图件、文件等资料。
已有资料的不足部分或不准确部分,应进行必要的补查和核实。
设置专题开展研究。
通过上述工作,要对全区域土地利用状况、土地资源的优势和潜力,以及今后各项事业的土地需求量作出准确的预测,找出土地利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应采取的方针与对策,编写《问题报告书》,为编制规划提供可靠依据。
资料的质量对分析研究的结论是否准确有决定性的影响、因此,要通过资料的整理和对比,选择其中可靠程度高者加以应用。
1)确定土地利用问题
重点开展如下几方面研究
①土地利用现状分析。
了解土地利用的演变及其规律,目前土地利用的状况及存在问题。
②土地利用潜力研究。
包括土地资源的自然适宜性,待开发土地的潜力,以及不同投入水乎下土地资源的生产潜力和人口承裁潜力。
③各部门用地需要量预测。
根据规划期间人口增长和社会经济发展趋势,预测各部门用地的需求量。
根据以上三方面调查研究,同社会经济发展目标相对照,可以提出当前存在的和规划期间可能发生的各种土地利用问题。
从而确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所要解决的问题。
2)确定规划目标
根据当前和规划期间的土地利用问题以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要求,进一步提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规划目标,即在规划期间,通过规划的实施所要达到的土地利用状况及效果。
(3)编制规划方案阶段
这个阶段主要是在资料分析和专题研究的基础上,搞好用地分区,调整用地指标,把各项规划内容综合成为规划(初稿)、规划说明和总体规划图。
有几个供选方案的,要筛选其中之一为正式方案。
规划(初稿)要在产业主管部门之间、省市(地)县乡之间进行协调,还要邀请有关部门领导、专家以及有关人员进行论证,把好方针、政策和技术关。
论证之后,规划(初稿)要送交同级政府审议,根据审议结果修改成规划(送审稿),依法报上级政府审批。
1)土地利用战略研究
主要探索如何解决土地利用问题,实现规划目标和完成规划任务的途径与步骤---即进行土地利用战略研究。
在找准问题,提出合理的战略后,编写《土地利用战略研究报告》,作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中间成果,提交有关部门、地方政府和有关专家审议。
审议修改后,由规划领导部门审定,作为规划编制方案的依据。
2)编制规划供选方案
土地利用战略确定后,应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分析、土地利用潜力研究、土地适宜性评价和土地需求量预测结果,调整土地利用的结构和布局,综合平衡国民经济各部门用地,编制土地利用结构平衡表,确定用地规划指标。
全国规划中应列出各省的土地利用平衡表;在省级规划中应列出市、县的土地利用结构平衡表;市、县规划除编制土地利用结构平衡表外,还要画出土地利用分区图。
3)编写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报告和编绘规划图
规划方案确定以后,即可编写规划报告(草稿)。
规划报告草稿完成以后,召开有关部门、地方政府和专家等人员参加的评审会,对报告草案进行审议,根据审议意见修改后形成送审稿。
(4)规划审批和公布实施阶段
总体规划报告编制完成以后,要履行审批手续,形成一个规范性文件。
根据审批程序,规划(送审稿)必须经各级人民政府审查批准。
地方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须经地方人民政府审议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
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完成后由地区级或省级土地管理部门主持技术验收和鉴定,根据专家们提出的意见进行修改,再把规划主要成果(总体规划图和报告)提交县人民政府和县人大常
绘会通过,并报送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同时报送省级土地管理部门备案,最后由县人民政府正式公布实施。
经过批准的总体规划报告便成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正式规划,它既是各个部门利用土地的准则,又是各级土地管理部门编制中期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审批、监督土地利用的依据。
经过批准的规划应向群众公布并广为宣传,取得人民的广泛支持,以利于规划的监督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