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河南工伤保险缴费比例
河南工伤保险费率

河南工伤保险费率河南工伤保险费率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根据单位的工伤发生率和工资总额,确定单位的工伤保险费的支付比例。
下面将详细介绍河南工伤保险费率的相关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职工工伤保险条例》和《河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的规定,河南省工伤保险费率选择逐年下调的政策,分别于2011年、2012年、2013年、2015年、2016年和2017年降低0.5个百分点。
至2017年底,河南省工伤保险费率为1.5%。
工伤保险费率的核定是根据单位的工伤事故发生率和工资总额决定的。
工伤事故发生率是指单位在一定期限内发生的工伤事故的数量与单位从业人员人数乘积的比率。
工资总额是指单位所有职工的工资总和。
河南省工伤保险费率的核定计算方式如下:单位的工伤保险费=工资总额×应缴费率其中,工资总额是单位所有职工的工资总和,应缴费率是单位的工伤保险费率。
以某单位的工资总额为1000万元,工伤保险费率为1.5%为例,计算单位的工伤保险费如下:单位的工伤保险费=1000万元×1.5%=150万元需要注意的是,工伤保险费是由单位缴纳的,一般应在每年3月1日至3月31日之间缴纳上一年度的工伤保险费。
单位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程序,将工伤保险费缴纳至河南省工伤保险基金中心。
在实际操作中,一些符合条件的单位还可以享受工伤保险费率的减免或者返还政策,如小型微利企业、亩产优质粮食生产建设者、劳动密集型企业、骨干企业等。
具体的减免和返还政策可以咨询工伤保险部门或者参考相关政策文件。
总之,河南工伤保险费率是根据单位的工伤发生率和工资总额来确定的,单位需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程序缴纳工伤保险费。
单位还可以享受相应的减免或者返还政策,以降低负担。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实施意见》的通知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18.11.09•【字号】豫人社〔2018〕44号•【施行日期】2019.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伤保险正文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实施意见》的通知豫人社〔2018〕44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现将《河南省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8年11月9日河南省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实施意见根据《社会保险法》、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河南省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74号)、人社部和财政部《关于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7﹞60号)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统筹原则工伤保险基金实行省级统筹,是指在全省范围内统一工伤保险参保范围和参保对象;统一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和缴费标准;统一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办法;统一工伤保险待遇支付标准;统一工伤保险经办流程和信息系统;工伤保险基金由省本级、各省辖市和省直管县(市)分别管理,省级建立调剂金制度。
工伤保险省级统筹是深化我省工伤保险制度改革,建立统一、规范、科学、高效的工伤保险工作体系,完善工伤保险基金管理机制的具体体现。
有利于提高基金的抗风险能力和使用效率;有利于在全省范围内均衡工伤保险基金,促进社会保障事业健康发展;有利于更好的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
二、主要内容(一)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2017年河南郑州工伤保险缴费比例,郑州市工伤保险政策解读

2017年河南郑州工伤保险缴费比例,郑州市工伤保险政策解读郑州工伤保险缴费比例郑州市企业职工社保“减负”后,企业和参保职工社保缴费有啥变化?昨日,郑州市社会保险局公布了全市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期间企业参保缴费基数。
按照全省统一规定,从今年5月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20%降为19%,失业保险费率再降低0.5个百分点。
降低费率的期限暂按两年执行。
在此基础上,每年的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我市都会对城镇企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进行调整,调整依据为统计部门发布的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郑州市2015年度社平工资52987元。
因此,从本月1日起,企业和参保职工相关缴费比例下调,社保缴费基数随之调整。
政策规定,郑州市参保单位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按照上年度本单位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基数,单位工资总额低于本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的,以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作为缴费基数(即双基数)。
企业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工资基数,结合企业申报情况,统一按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300%进行保底、封顶确定。
具体而言,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期间,企业五项社会保险最低月缴费基数为2649.35元,平均月缴费基数为4415.58元,月缴费基数为13246.75元。
以此为基数,企业承担的五项社保缴费比例分别为:养老保险19%、失业保险1.2%、医疗保险8%、工伤保险0.2%~2.16%、生育保险1%。
职工个人承担的缴费比例为:养老保险8%、失业保险0.3%、医疗保险2%。
扩展阅读工伤保险是社会保险的一个重要分支。
工伤保险是对因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工伤保险的保障对象是职业人群,这些人群一旦受到伤害,给个人、家庭乃至社会带来的影响往往远大于事故本身,而且是引发劳资争议的重要原因。
我市的工伤保险制度经历了从计划经济时期的“企业保险”到市场经济时期“社会保险”的转换过程,并在近年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
河南工伤保险缴费比例详解

河南工伤保险缴费比例详解河南工伤保险缴费比例如何大家是否清楚呢今天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吧!河南工伤保险缴费比例:1、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和主要经营生产业务等情况,分别确定各用人单位的行业风险类别。
2、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将行业划分为3个类别:一类为风险较小行业,二类为中等风险行业,三类为风险较大行业。
三类行业分别实行3种不同的工伤保险缴费率。
3、工伤保险自2023年7月1日起执行新的费率政策。
将原有1至3类行业工伤风险类别调整为1至8类,对应行业基准费率分别由0.5%、1%、1.5%调整为0.5%、0.7%、1%、1.2%、1.5%、1.7%、1.9%、2.5%。
4、用人单位属一类行业的,按行业基准费率缴费,不实行费率浮动,用人单位属二、三类行业的,费率实行浮动。
温馨提示:1、工伤保险费用是由单位缴纳,非个人缴费。
2、用人单位的初次缴费费率,按行业基准费率确定,以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职业病危害程度等因素,1-3年浮动1次。
3、具体的分类及缴纳费率情况请咨询当地的社保机构。
河南工伤保险缴费基数:缴费基数的定义工伤保险的缴费基数一般是指指用人单位为本单位所雇佣的职工所支付的上一年度的工资总额。
社会保险缴费公式社会保险缴费=缴费基数×缴费比例社保缴费例子若2023年度“月平工资”是4665元,如果你(假设你的单位在市区)的月工资超过了4665*3=13995元。
则你的社保缴纳基数是13995元;如果你的月工资低于4665*60%=2799元,则你的社保缴纳基数是2799元。
要是你的月工资在2799元至13995元之间,那缴费基数就是你的月工资。
温馨提示:1、具体的详细内容请咨询当地的社保机构2、当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以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确定基数;高于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部分,不作为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基数。
2017河南城镇职工医保政策最新

2017河南城镇职工医保政策最新2017年在河南,城镇职工的医疗保险是大家很关注的焦点,河南城镇的职工医保有什么政策呢?河南城镇职工医保政策有哪些内容?河南城镇职工医保政策这个问题由店铺来为您解答!2017河南省城镇职工医保政策解读城镇职工医保即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也有简称为城镇医保的)。
城镇职工医保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
下面我们就关于城镇职工医保政策为大家做详细介绍,希望大家多多关注。
为了保障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以下简称国务院《决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一、任务和原则1999年底前,在我省建立起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即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根据财政、企业和个人的承受能力,建立保障职工基本医疗需求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
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原则是:基本医疗保险的水平要与我省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都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属地管理;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双方负担;基本医疗基金实行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相结合。
二、政策规定(一)覆盖范围。
全省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包括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及其职工、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及其职工、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都必须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上述用人单位的退休退职人员,也必须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也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乡镇企业及其职工暂缓参加。
新建单位要建立基本医疗保险登记制度,从成立之日起30日内,持营业执照等有关证件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登记注册,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二)统筹层次。
基本医疗保险,原则上以市地为统筹地区。
行政区域较大、经济发展水平有一定差异的市地,也可以县(市)为统筹地区。
设区的市,原则上在全市区范围内实行统筹,不以区为统筹地区。
2017年河南省工伤赔偿标准

2017年河南省工伤赔偿标准2017年河南省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呢?因为生活、消费水平不同,不同城市的工伤赔偿会略有差异。
下面,华律网小编整理了河南工伤赔偿标准的内容,希望有所帮助。
【网友咨询】2017年河南工伤赔偿标准的内容是什么?【律师解答】2017年河南工伤赔偿内容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河南省工伤保险条例》一、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3、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4、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1个月(二)按月享受伤残津贴(按月支付)1、一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2、二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3、三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0%4、四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5%(注: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二、五级、六级伤残待遇标准(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五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8个月2、六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6个月(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河南标准)1、五级伤残就业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56个月2、六级伤残就业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46个月(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河南标准)1、五级工伤医疗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6个月2、六级工伤医疗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4个月(四)伤残津贴1、五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0%2、六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60%注:难以安排工作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按照月发给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2017年社保基数及缴费比例

2819.25 缴费基数(元) 单位金额 个人金额 11.28 33.83 42.29 169.16 394.70 84.58 70.48 56.39 1.00 3.00 806.32 300.03 225.54 14.10
地税托收 地税核定 地税托收 地税核定 地税托收 地税核定 地税托收 地税核定 地税托收 地税核定 地税托收 地税核定 地税托收 地税核定 地税托收 地税核定
参保险பைடு நூலகம்信息
2017 险种类型 基本工伤保险 基本生育保险 基本失业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单建) 企业基本养老保险 企业退休门诊统筹 企业在职门诊统筹 医疗互助救济 重大疾病补助 征集方案 核定方 单位缴费比例 单位0.4% 单位1.2% 个人0.5% 个人8% 单位6% 单位14% 单位3%
单位2.5% 个人2%
地税托收 地税核定 单位1.5%
合计: 1106.35
39.2427%
2017商丘社保缴费标准

2017商丘社保缴费标准2017年商丘社保缴费标准。
2017年,商丘市社保缴费标准有了一些调整,这对于企业和个体户来说都有一定的影响。
下面就让我们来了解一下2017年商丘社保缴费标准的具体情况。
首先,我们来看一下2017年商丘市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标准。
根据最新规定,商丘市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标准分为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四个部分。
其中,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个人工资的8%,单位缴费比例为个人工资的20%;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为个人工资的2%,单位缴费比例为个人工资的10%;失业保险缴费比例为个人工资的0.5%,单位缴费比例为个人工资的1%;工伤保险由单位全额缴纳。
需要注意的是,各项保险的缴费基数有一定的上下限,具体以当年社会保险局发布的通知为准。
其次,针对个体户的社会保险缴费标准也有所调整。
2017年,商丘市对个体工商户的社会保险缴费标准进行了统一规定,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三项。
个体工商户的社会保险缴费比例为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的15%,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占8%,基本医疗保险占7%,生育保险占0.8%。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对于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个体工商户,其缴费标准按照当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执行。
在实际操作中,企业和个体户在缴纳社会保险时需要按照规定的缴费比例和缴费基数进行计算,然后及时足额缴纳。
对于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和个人,将会受到相应的处罚和追缴。
总的来说,2017年商丘市社保缴费标准的调整对于企业和个体户来说,是一项重要的政策变化。
企业和个体户需要及时了解最新的社保政策,合理安排缴费计划,确保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为员工和个人的社会保障提供保障。
同时,政府部门也应加强对社会保险缴费的监督和管理,确保社会保险制度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以上就是2017年商丘社保缴费标准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如有任何疑问,可咨询当地社会保险局或相关部门,以获取最新、准确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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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河南工伤保险缴费比例
河南工伤保险缴费比例:自2016年7月1日起执行新的费率政策。
将原有1至3类行业工伤风险类别调整为1至8类,对应行业基准费率分别由0.5%、1%、1.5%调整为0.5%、0.7%、1%、1.2%、1.5%、1.7%、1.9%、2.5%。
河南工伤保险缴费比例:
1、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和主要经营生产业务等情况,分别确定各用人单位的行业风险类别。
2、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将行业划分为3个类别:一类为风险较小行业,二类为中等风险行业,三类为风险较大行业。
三类行业分别实行3种不同的工伤保险缴费率。
3、工伤保险自2016年7月1日起执行新的费率政策。
将原有1至3类行业工伤风险类别调整为1至8类,对应行业基准费率分别由0.5%、1%、1.5%调整为0.5%、0.7%、1%、1. 2%、1.5%、1.7%、1.9%、2.5%。
4、用人单位属一类行业的,按行业基准费率缴费,不实行费率浮动,用人单位属二、三类行业的,费率实行浮动。
温馨提示:
1、工伤保险费用是由单位缴纳,非个人缴费。
2、用人单位的初次缴费费率,按行业基准费率确定,以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职业病危害程度等因素,1-3年浮动1次。
3、具体的分类及缴纳费率情况请咨询当地的社保机构。
河南工伤保险缴费基数:
缴费基数的定义
工伤保险的缴费基数一般是指指用人单位为本单位所雇佣的职工所支付的上一年度的工资总额。
社会保险缴费公式
社会保险缴费=缴费基数×缴费比例
社保缴费例子
若2013年度“月平工资”是4665元,如果你(假设你的单位在市区)的月工资超过了4 665*3=13995元。
则你的社保缴纳基数是13995元;如果你的月工资低于4665*60%=2799元,则你的社保缴纳基数是2799元。
要是你的月工资在2799元至13995元之间,那缴费基数就是你的月工资。
温馨提示:
1、具体的详细内容请咨询当地的社保机构
2、当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以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确定基数;高于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部分,不作为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基数。
3、缴费基数中的工资总额应该是指用人单位支付给本单位所有职工的劳动报酬的加和。
工资总额一般来说不是针对某一个职工所说的,而是对用人单位所雇佣的所有职工所说的。
4、职工包括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合同劳动关系和事实劳动关系的各个工种、各个岗位的所有职工。
河南工伤保险赔偿流程:
工伤保险理赔第一步:提交工伤报告
2015年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被保险的职工发生因公致伤的事故以后,单位应当自工伤
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确诊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报告。
工伤保险理赔第二步:工伤认定
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工伤(亡)事故进行调查确定是否属工伤的程序,这是一般工伤必走第一步。
但用人单位书面认可为工伤的,又没有投工伤保险的情况下,可以不走这一程序。
注意工伤认定的两个时间:单位没有提起工伤认定的,工伤者一定要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部门提出申请。
社保经办机构调查认定后,书面通知单位及伤者。
工伤保险理赔第三步:工伤鉴定
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即走完工伤认定程序后),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对其进行的评定伤残等级的行为。
广义的工伤鉴定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和致残等级鉴定。
窄义的工伤鉴定指致残等级鉴定。
工伤保险理赔第四步:协商赔偿
工伤鉴定以后,就可以依据鉴定的标准计算出赔偿数额了。
单位投了工伤保险的,就直接由国家工伤保险机构依据标准发放工伤保险待遇。
没有投保的(特指在工伤保险机构投保),则依据标准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
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不了的,则可以依据劳动仲裁法规提起仲裁程序。
对劳动仲裁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对一审法院判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
工伤保险理赔第五步:执行程序
仲裁或者判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不支付赔偿费的,则可以依据生效法律文书向法院执行局提起执行申请,由法院执行。
对生效判决不服的,则可以申请启动再审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