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记录-事故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制度

管理文件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制度前言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本文件审核人:本文件主要会签人:本文件批准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促进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形成,做到工作有程序,操作有标准,使每名职工在工作期间按照标准化进行生产,杜绝习惯性违章行为,预防安全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适用于所属各部门及班组。
3.定义或术语3.1安全生产标准化:是运用系统论的原理和方法,制订以“事”为管理对象的管理标准, 以“人”为管理对象的作业标准,以“物”为管理对象的现场标准,通过标准的实施,把复杂的管理和程序化的作业有机地融为一体,做到管理有章法,工作有程序,动作有标准。
3.2“三点”控制:指对事故危险点、事故多发点、尘毒危害点的控制,是企业安全管理的一个重点。
3.3安全操作程序(动作)标准化:是指将各岗位、工种进行操作(工作)的程序和安全要求标准化、规范化,使职工在工作期间按标准进行作业。
4.各部门职责4.1安全部4.1.1全面组织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负责申报和组织验收;4.1.2制修订安全生产班组创建验收标准并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进行业务指导;4.1.3组织验收“安全生产班组”;4.1.4对所属各单位“安全生产班组”动态管理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督促整改安全生产班组创建及动态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4.2综合部4.2.1配合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4.2.2对各部门班组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进行指导;4.2.3对各部门在创建安全生产班组或动态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督促整改。
4.2.4配合验收“安全生产班组”,并对其进行动态管理。
4.3其他各部门4.3.1根据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规定,具体组织负责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内容;4.3.2具体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班组的创建工作,对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内容进行指导;4.3.3负责向申报本部门安全生产班组和配合验收;4.3.4组织、督促整改安全生产班组创建或动态管理过程中业务范围内存在的问题。
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制度(标准化制度)

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制度目录1、安全生产方针与目标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生产方针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目标指标文件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实施计划安全生产目标指标考核评价制度2、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法律法规识别、提升、跟踪的规定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融入、评审、更新制度员工法律法规意识提升计划3、安全生产组织保障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任命管理制度文件与资料识别控制制度重大隐患整改制度危险物品和物料管理制度特种作业管理与审批制度特殊工种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外部联系制度内部沟通制度合理化建议制度标准化系统评审制度供应商管理制度承包商管理制度4、风险管理风险评价计划关键任务识别与观察制度强制性授权工作流程识别制度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管理制度5、安全教育与培训安全教育培训需求识别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员工安全意识识别与提升制度职工岗位安全职责6、生产工艺系统安全管理变化管理制度防灭火管理制度供配电系统管理制度设计管理制度7 、设备设施安全管理设备的使用和维护保养制度设备的维修制度设备事故管理制度设备异常情况报告制度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设备设施维护管理制度8、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安全警示标志管理制度交接班制度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作业环境管理制度9、职业卫生管理人机工效管理制度职业危害监测制度职业危害控制制度职业卫生管理制度10、安全投入、安全地带科技与工伤保险安全生产经营投入及使用管理制度鼓励开展安全生产科研制度职工工伤保险保障制度11、检查安全检查制度纠正和预防措施的保障制度12、应急管理应急演练制度应急预案评审制度应急管理及响应制度元素一:安全生产方针与目标安全生产方针管理制度一、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 结合企业风险特点和核心业务,制定企业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以人为本、安全发展》。
二、安全生产方针管理制度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职能部门负责其制定、传达、评审、修订等工作。
2020年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执行记录-安全标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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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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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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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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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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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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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违”行为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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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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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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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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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标准化记录

安全生产标准化记录1. 引言为了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规范和有序进行,保护员工和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我们公司积极推行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
本文档旨在记录和总结公司在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方面的工作经验和效果,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
2. 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的重要性安全生产是企业的基本要求,也是社会的重要责任。
采用标准化管理可以帮助企业做到以下几点:•规范生产流程和作业程序,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强化安全教育和培训,增加员工对危险因素的识别和应对能力;•加强设备设施的维护和检修,保证工作场所的安全性;通过标准化管理,企业可以形成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为员工提供一个安全、稳定的工作环境。
3. 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的实施情况3.1 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我们公司已经建立了完善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编制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制定了《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规范生产过程中的各项操作;•设立了安全生产管理岗位,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和培训要求;•建立了安全生产考核制度,对各部门和个人进行定期考核和通报。
3.2 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公司重视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定期组织安全培训活动,包括:•新员工入职培训,强调安全操作规程和风险防范意识;•定期进行安全生产知识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员工的安全素质;•进行应急演练,让员工熟悉应对突发事件的流程和方法。
通过培训和教育,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得到了有效提升。
3.3 安全生产风险评估和控制我们公司通过风险评估和控制的方法,全面排查和消除了安全生产中的潜在风险。
具体措施包括:•成立了安全生产委员会,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完善了安全事故隐患整改制度,确保隐患及时整改;•使用现代化的安全设备,提高安全生产的技术手段;•进行定期的危险源辨识和评估,确保危险源得到有效控制。
安全生产标准化记录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标准化记录管理制度1. 总则为了规范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的记录工作,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减少生产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过程中涉及到人员、设备、环境、材料等方面的管理记录。
3. 记录内容及管理3.1 设备管理记录1.设备维护保养记录:进行设备维护保养时,需在相应的记录表中注明设备名称、维护保养人员、维护保养时间、维护保养内容等内容,并由维护保养人员签字确认。
2.设备检验记录:对设备进行检验时,需要在相应的记录表中注明设备名称、检验人员、检验时间、检验结果等内容,并由检验人员签字确认。
3.2 安全培训记录1.安全培训记录:公司应定期进行安全知识培训,参加培训的人员需在相应的培训记录表中注明培训日期、培训内容、参加人员名单等信息,并由参加人员签字确认。
2.安全意识培训记录:公司需要开展安全意识培训,参加培训的人员需在相应的培训记录表中注明培训日期、培训内容等信息,并由参加人员签字确认。
3.3 事故管理记录1.事故报告记录:发生事故时,应在事故报告表中注明事故时间、地点、事故性质、事故经过等信息,并由事故报告人员签字确认。
2.已处理事故记录:对已经处理的事故需进行记录,记录表中需注明事故处理方式、处理时间、处理结果等信息,并由有关人员签字确认。
3.4 立案管理记录1.安全生产立案申请表记录:对于涉及安全生产的经济合同、技术合同及其他协议等,需在立案管理记录中注明立案事项、立案人员、立案时间等相关信息,并由立案人员签字确认。
2.安全生产立案审批表记录:对于立案管理记录中的事项,需进行审批,审批表中需注明立案事项、审批人员、审批时间等相关信息,并由审批人员签字确认。
4. 保密要求本制度所记录的信息,应属于公司机密信息,不得向外泄露。
5. 违规处理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进行相应的处理,包括警告、通报批评、取消评先评优资格等。
6. 生效时间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原制度同时废止。
事故管理制度范本

一、为了提高安全生产意识,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维护和增进职工的健康,保护国家和社会的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产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范围1.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进行的各类生产经营活动。
2. 本单位包括生产、加工、制造、服务等行业。
三、事故管理组织机构1. 本单位设有事故管理委员会,由单位负责人主持,安全生产负责人、生产主管、质量主管等相关负责人为委员,事故调查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为委员会成员。
2. 事故管理委员会制定安全生产计划和目标,并监督实施,落实责任。
3. 本单位设有事故调查组,由安全生产负责人组织,调查事故原因和责任人员,并提出改进和预防措施。
四、职责和权利1. 单位负责人是本单位事故管理的最高负责人,必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2. 安全生产负责人是本单位的专职负责人,负责监督、检查和指导有关安全生产工作,并配合事故调查组的工作。
3. 生产、质量等主管人员负责本岗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并配合事故调查组的工作。
4. 事故调查人员必须客观、公正、认真地进行事故调查,提出事故原因和相应的改进措施。
5. 应急救援人员必须随时保持警惕,掌握应急救援的技能和知识,使生产安全得以保障。
五、事故预防措施1. 做好生产安全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
2. 做好生产现场的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执行,加强巡视和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3. 做好安全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加强设备的巡检,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4. 做好职工的健康检查,预防职业病的发生,加强保护措施。
5. 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和演练,保障生产安全。
1. 一旦发生事故,立即停止生产活动,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保障人员安全。
2. 立即通知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进行紧急救援和事故原因的调查。
3. 报告有关部门,按照规定进行报告,接受检查和处理。
七、质量安全控制1. 做好原材料的进货检验,严格把关质量标准。
事故管理标准制度

事故管理标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事故管理,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减少事故损失,提高生产运营效率,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所有企业,包括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外资企业等各类经济主体。
第三条企业应建立健全事故管理标准制度,确保安全生产,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最大程度减少事故损失。
第四条企业应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事故应急预案,对可能发生的各类事故进行应急预案的编制和演练。
第五条企业应加强事故排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确保生产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二章事故管理责任制度第六条企业应设立专门的事故管理部门,负责事故的预防、应急处置和事后处理工作。
第七条企业应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第八条企业应定期组织事故管理培训活动,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九条企业应建立健全事故管理考核评价体系,定期对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条企业领导应发挥表率作用,关心员工安全,积极推动企业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事故预防措施第十一条企业应加强安全生产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培养员工识别风险的能力。
第十二条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规范作业流程,加强设备维护,确保设施设备的安全运行。
第十三条企业应建立健全危险源辨识机制,对可能引发事故的危险源进行排查,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第十四条企业应加强对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等特殊设备的管理,确保其安全运行。
第十五条企业应定期组织事故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安全。
第四章事故应急处置第十六条企业应建立健全应急预案,明确各类事故的应急处置流程和责任人。
第十七条企业应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活动,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置能力,熟悉应急预案的执行流程。
第十八条企业应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和物资,确保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采取有效的处置措施。
第十九条企业应设立应急响应指挥中心,负责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协调各相关部门的配合。
危化品企业安全标准化管理制度、记录及台账

危化品公司安全标准化管理制度、记录、台账及相关资料(一)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依照《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公司应拟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最少包括:(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2)安全培训教育制度;(3)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管理制度;(4)安全检维修管理制度;(5)安全作业管理制度(含八大危险作业);(6)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7)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 可做成一个通用制度,下含特种设施安全管理制度、建 (构)物安全管理制度、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安全防范设施管理制度、劳保用品管理制度、消防及应急设施及器材装备管理制度、监察和测量装置管制度 ) ;(8)安全投入保障制度(安全生产花销管理制度);(9)劳动防范用品(具)和保健品发放管理制度;(10)事故管理制度(包括事故报告制度);(11)职业卫生管理制度;(12)库房、罐区安全管理制度;(13)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14)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15)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16)防火、防爆、防尘、防毒管理制度;(17)消防管理制度;(18)禁火、禁烟管理制度(可纳入防火防爆管理制度);(19)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其他制度:1、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领导小组)章程;2、安全责任核查制度(应规定核查职责、频次、方法、标准、奖惩治法等);(纳入安标绩效核查制度中)3、风险议论程序或指导书;4、重要危险源管理制度;5、鉴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的管理制度;6、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7、重点装置、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制度;8、监察和测量设施管理制度;9、生产设施安全拆掉和报废管理制度;(纳入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制度中)10、承包商管理制度;11、供应商管理制度;(我公司命名为供方管理程序)12、改正管理制度;13、生产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制度;14、安全标准化绩效核查制度;15、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评审和校正管理制度;16、应抢救援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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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严格事故管理,及时准确地报告、记录、调查、处理、统计事故,按照“四不放过”原则,总结经验教训,采取防范措施,减少和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特指定本管理制度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发生各类事故。
3. 职责3.1 安委会负责本制度的制定,并监督、检查本制度的执行。
3.2 公司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成员负责公司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3.3 部门责任者对本部门发生的各类事故须在规定时间内向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成员报告。
3.4 安委会承担需要向上级政府部门通报的安全事故报告工作。
3.4 安委会负责各类事故的综合整理和归档。
4. 各类事故的界定4.1 人员伤亡事故:由于企业的设备和设施不安全、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不良、管理不善及领导指派到企业外从事与本企业有关的活动所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其中按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根据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可分为以下等级:1) 特别重大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 重大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 较大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 一般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以上数字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4.2 生产事故:在操作过程中,因违反工艺规程、违章指挥及管理原因、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或由于误操作或操作不当造成停(减)产、跑料、串料、油气泄漏、化学危险品泄漏、原辅料、半成品或成品损失,但没有人员伤亡的事故。
4.3 质量事故:成品、半成品不符合国家或企业规定的质量标准,原辅料或产品因保管、包装不良而变质等造成经济损失和影响公司声誉的事故。
4.4 设备事故:在生产过程中,造成生产装置、机械器具、动力设备、电力通讯设施、仪器仪表、锅炉压力容器、输送设备、管道及建(构)筑物,等发生故障或非正常损坏,造成停机、产量损失或修复费用达到规定数额的,但没有人员伤亡的事故;4.5 火灾事故:在生产过程中,失去控制的燃烧(包括由于爆炸物品、易燃可燃液体、可燃气体、蒸汽、粉尘以及其他化学易燃易爆物品爆炸引起的燃烧),并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烧毁的事故;4.6 爆炸事故:发生化学性或物理性爆炸,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
4.7 爆鸣事故:指发生爆鸣现象,仅造成轻微的经济损失(少于1000元)和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事故。
4.8 未遂事故:因操作不当,维护不周等原因,已经构成事故发生条件,足以酿成灾害,幸亏发现及时或侥幸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事故。
4.10 污染事故:“三废”、化工原料及有毒有害物质由于排放或处理不当,造成环境污染,使周围员工、居民和行人等受到危害或影响。
4.11工伤事故:员工(包括合同工、临时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人身伤害、急性中毒的事故。
4.12 自然事故:凡属外界原因而发生不可抗拒的灾害,或尚未认识到技术原因,造成人身伤害或经济损失的事故。
4.13 破坏事故:凡属人为因素,为达到一定目的而蓄意制造的事故。
4.14 直接经济损失:指因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及善后处理支出的费用和毁坏财产的价值。
4.15 伤亡事故损失统计:因负伤累计休工天数折合金额,按企业职工平均日工资×休工天数。
5. 事故管理的分工5.1各类事故的管理,在总经理统一领导下,由各部门责任者负责。
各职能部门在各自业务范围内对分工管理的事故,负责调查、登记、统计和报告。
5.2 除另有规定外,本公司各类事故的综合统计上报和日常管理由环境保安部负责。
5.3 质量事故由技术部负责管理;设备事故由技术部设备科负责管理,其它事故均由环境保安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管理。
5.4 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部门所管的事故,可按起始原因判定事故类别。
在界限不清时,由公司指定一个部门负责管理。
6. 事故报告程序6.1 火灾、爆炸、人身伤亡类重大事故报告6.1.1 事故最先发现者,除采取必要的紧急措施处理外,•应立即启动公司报警系统,并快速向公司领导及主管部门报告,6.1.2公司总经理在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启动公司事故应急预案,并立即奔赴现场,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6.1.3 总经理和安全领导小组在对事故现场进行基本了解后,立即由安委会负责快速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及其他相关政府部门。
根据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规定的事故报告制度,属于4.1项的生产安全事故,必须在一小时内通报,非死亡但属重伤的生产安全事故必须在24小时内通报。
6.1.4 应对发生死亡、重大伤亡事故的现场给予妥善保护。
6.1.5 事故处置后,公司安委会立即配合政府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并在60天内向政府部门和上级部门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6.2 紧急处置类事故报告(没有涉及人员死亡)6.2.1对发生的事故,如:火灾、大量原料产品泄露造成环境污染、设备爆裂、员工重伤等属于必须立即处置的紧急类事故,发现者除采取必要的紧急措施和处理外,应在启动公司报警系统同时立即向部门责任者及公司领导和关联部门报告,6.2.2公司总经理在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启动公司事故应急预案,并立即奔赴现场,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险工作,抑制事态扩大,防止人员受伤和财产损失。
6.2.3 上述事故紧急处置结束后,由所在部门负责,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参与,进行事故调查,编制事故调查报告,向上级部门通报,必要时提交政府部门。
6.3 其他类事故报告员工轻伤、产品生产质量、设备故障等日常发生的非严重性事故,由发生部门于24小时内报告公司总经理和各职能部门责任者,事后在三天内提交安全事故报告书。
6.4 事故报告编制和提交要求6.4.1对待事故报告必须严肃认真,填写内容仔细,不能弄虚作假或隐瞒不报。
对事故情节复杂,不能按期上报者,应事先说明原因。
其中需要上报政府的报告须体现以下内容:(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二)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三)事故的简要经过;(四)事故已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五)事故发生原因和事故性质;(六)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七)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6.4.2 对外单位人员在本公司劳动、实习时发生的事故,由本公司协助外单位编制报告提交至政府部门,但非累计在公司事故统计表中。
6.4.3 凡因公负伤者必须及时去医院检查,经医生诊断为需要休息者,须持有休息证明方能填写工伤事故报告。
如工伤者从发生事故受伤起,一个月内未能确定为重伤者,按轻伤事故统计,若一个月以后,由轻伤转为重伤或由重伤转为死亡,则不再按重伤或死亡事故上报,也不再作专题调查报告。
6.4.4 属外界原因或由于自然条件造成的事故,也要按规定上报,但不作为公司责任事故。
6.5.事故的抢险与救护原则6.5.1 发生事故后,必须积极抢救,正确处理,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抢险时应注意保护现场;6.5.2 发生重大事故时,抢险人员必须听从现场抢险救援总指挥的统一指挥,按《应急救援预案》进行现场抢险和警戒工作,不许擅自行动。
6.5.3 当有政府救援部门参与抢险时,本公司抢险人员,要服从政府部门总指挥的指挥,公司内部实施的非严重火灾、爆炸、死亡、重伤的一般事故抢险,要服从公司总经理的指挥。
6.5.4 对有毒有害物料大量外泄的事故现场或火灾场所必须设立警戒线,抢救人员应佩戴合适的防护面具,对中毒或灼伤人员,应尽快组织急救处理。
6.5.5 在医务人员未赶到现场前,现场人员不得停止对受伤害人员的抢救和护理。
6.6. 事故的调查与处理6.6.1 事故调查和处理原则要求:6.6.1.1查明事故原因、过程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6.6.1.2确定事故责任6.6.1.3提出事故处理意见、防范措施和建议6.6.1.4写出事故调查报告6.6.2 职责、权利6.6.2.1 事故调查组有权向发生事故的部门和有关人员了解情况和资料,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拒绝。
6.6.2.2 各部门应严肃认真地调查和分析事故,找出事故发生的原因,查明责任,确定整改措施并限期落实。
6.6.2.3 对政府部门未参与的一般事故调查,由事故发生部门组织、公司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参与召开事故分析会,找出原因,吸取教训,提出防范措施,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并报环境保安部备案。
6.6.2.4 类似6.1对重大事故,由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安监部门、公安部门和检察部门等有关单位进行调查和分析。
找出原因,查明责任,制定防范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公司关联部门和人员应积极配合事故调查与取证,不得阻挠或故意破坏。
6.6.3 防范措施要求6.6.3.1 技术措施:对设备、设施、操作从安全管理的角度考虑设计、检查和保养措施,减少或消除物的不安全状态。
6.6.3.2 教育措施:加强职工的安全教育,使职工掌握防止事故的有效方法和知识,消除或减少人的不安全行为。
6.6.3.4 管理措施:认真贯彻实施有关的法令、标准、规范,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各种安全生产制度,组织安全管理检查,落实隐患整改,实施经济考核。
6.6.4 调查报告编写要求6.6.4.1事故调查组人员在全面分析事故后,写出事故调查报告6.6.4.2调查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一)事故等基本情况:包括单位名称、日期、类别、地点、伤亡人数、伤亡人员情况、经济损失、事故等级等。
(二)事故经过(三)事故原因分析,包括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四)事故的整改措施和处理建议(五)事故责任者及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六)调查组成员名单及调查组成员签字(七)附件,包括图表、照片、技术鉴定等资料6.7. 事故处理6.7.1 任何事故的处理应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
6.7.2 调查结束后,主管部门应按照调查组提出的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认真整改落实,防止类似事故发生6.7.3 调查组依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6.7.3.1对严重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又不听劝阻的人员,或由于失职造成的重大事故责任者,应给予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6.7.3.2 对蓄意制造事故,造成严重后果,需追究刑事责任的,应提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6.7.3.3 对防止或抢救事故有功的单位或个人,应予以表彰、奖励。
6.7.4 由管理部劳资管理负责按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及工伤保险条例,对事故中的伤亡人员进行伤亡严重程度的鉴定,同时进行相应的赔偿处理。
6.7.5 事故处理意见决定后,安委会负责监督事故处理的执行情况,并将执行情况反馈,纳入事故档案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