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造林树种种子质量分级
DB33 177-2005 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等级

I CS65.020.20DB33 B61备案号:17342-2005浙江省地方标准DB33/ 177—2005代替DB33/ 177-1994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等级Tree seedling quality grade of major species for forestation2005-08-10发布2005-09-01实施前言本标准为全文强制性标准。
为执行《种子法》和我省林业种苗产业发展的需要,对原浙江省地方标准DB33/ 177-1994《主要造林树种苗木等级》进行了修订。
修订后的标准其技术内容与GB 6000-1999等效,同时保留了原标准中实践证明符合我省苗木生产和造林用苗的内容。
本标准与DB33/ 177-1994《主要造林树种苗木等级》相比,主要差异如下:——删去了主要造林树种苗木等级标准23个,保留了22个,修改了5个;新增加了30个;——苗木质量等级与GB 6000-1999一致,不再列入Ⅲ级苗,而采用二级制,只制定Ⅰ、Ⅱ级苗木的等级;——去掉了苗木产量和密度指标。
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浙江省林业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浙江省林业种苗管理总站。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劳勤、应叶青、洪兆龙、吴家胜、何云芳、骆文坚、程晓建、陈源、翁甫金、孔伟丽。
本标准从实施之日起,代替DB33/ 177-1994。
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等级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浙江省主要造林树种苗木的术语、分级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露地培育的裸根苗木,不适用于容器苗和温室中培育的苗木。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苗木种类stock type依繁殖材料和培育方法划分的苗木群体,如播种苗、插条苗、插根苗、嫁接苗等。
苗龄stock age苗木的年龄。
从播种、插条或埋根到出圃,苗木实际生长的年龄。
以经历1个年生长周期作为1个苗龄单位。
苗龄用阿拉伯数字表示,第1个数字表示播种苗或营养繁殖苗在原地的年龄;第2个数字表示第1次移植后培育的年数;第3个数字表示第二次移植后培育的年数,数字间用短横线间隔,各数字之和为苗木的年龄,称几年生。
林木种苗工(中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能等级考核

林木种苗工实操模拟考试(中级工)复习大纲1.简述建立采穗圃的方法。
答题要点:在最佳种源地区内,选择土层深厚、土壤肥沃、灌溉方便的地方建圃。
采穗圃的面积需要视圃地条件而定。
在配置时,以提供接穗为目的的采穗圃,通常培育成乔林式,株行距为4-6米;以提供枝条和根段为目的的采穗圃,通常培育灌丛式,株行距为0.5-1.5米。
更新周期一般为3-5年。
更新时应挖除根桩增施基肥,重新定植。
有条件的最好换茬,尤其是根蘖性强的树种,否则易导致材料混杂。
2.我国林木种子等级是根据种子哪些品质指标划分的?划分几个等级?答题要点:我国林木种子等级是根据种子净度、发芽率(或生活力、优良度)和含水量等品质指标划分的。
其中含水量为控制指标,必须达标才能分级。
在分级时,若净度和发芽率(生活力、优良度)不属于同一级时,则以单项指标低的定为该批种子等级。
目前我国将115个主要造林树种种子质量分别划分为三个等级。
3.试述种子登记的意义和内容。
答题要点:每个采种单位可能采集许多批种子,为了不使种子混合并使用种单位能了解种子的产地条件,搞清种子来源,为合理使用种子提供依据,因此,必须建立种子登记制度。
种子登记内容包括树种名称,采集方式,采集地点,采种时间,采种林地情况(如林分类别,林龄,海拔高度等),本批种子重量,加工与调制情况,贮存等。
4.简述种子入库条件和贮藏期间库房管理。
答题要点:种子入库前要净种、干燥,且必须按国家标准进行抽样、检验,种子质量达到贮藏标准才能入库。
贮藏期间库房管理应做到:(1)入库种子为合格种子;(2)库内必须清扫和消毒;(3)码垛要有利于通风和人身安全,便于管理;(4)库房由专人保管,定期定时定点检查记载温度、霉变和虫害情况、种子发芽能力等,发现异常立即采取措施;(5)库存的中小粒种子重量自然损耗率不超标;(6)入库种子做好标牌、登记填好入库验收报告单等。
5.什么是种子区和种子亚区?种子区区划的依据是什么?答题要点:种子区是生态条件和林木遗传特性基本类似的地域单元,也是用种的基本单元。
贵州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等级

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等级前言为了提高我省林业工程建设质量和苗木生产水平,本标准结合贵州实际,对黔DB52/T294(1991年修订具体内容与黔D298.B-89同)的《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标准名称为《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等级》,其技术内容与GB 6000-1999等效。
本标准与DB52/ 294-1991《主要造林树种苗木》相比,主要差异如下:——删去原来28个树种中的7个,保留21个(其中修订20个);增加13个树种,修订后共有34个树种;——苗木质量等级采用二级制(同GB 6000-1999),即制定Ⅰ、Ⅱ级苗木的质量等级;——增加苗木根系长度,大于5厘米的一级侧根数或根幅作为苗木的质量指标;——增添影响苗木质量的重要形态指标作为综合控制条件;——去掉苗木产量和密度指标。
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贵州省林业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贵州省林业种苗站、贵州省林业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姚淑均、尹晓阳、杨安敏、于曙明、金天喜、姜运力、高鹤、李德芬、许杰。
本标准从实施之日起,代替DB52/ 294-1991。
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等级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主要植树造林苗木术语、分级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和起苗包装。
本标准适用于贵州植树造林的露地培育的裸根苗木,不适用于容器苗和温室中培育的苗木。
2 术语和定义本标准采用以下术语和定义2.1 苗木种类 stock type根据不同的繁殖材料(如种子、营养器官)和培育方法划分苗木群体,如播种苗、插条苗、埋根苗、移植苗、嫁接苗等。
2.2苗龄stage age苗木的年龄。
从开始播种、插条或埋根到出圃为止,为苗木实际生长的年龄。
以经历一个年生长周期作为一个苗龄单位。
苗龄用阿拉伯数字表示,不足一个生长周期的用小数表示。
第1个数字为原苗床培育的年数(或年龄);第2个数字表示第一次移植后培育的年数;第3个数字表示第二次移植后培育的年数,数字间用短横线间隔,各数字之和为苗木的年龄,称几年生。
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

(DB43/094—2005)发表日期:2008年8月15日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的术语和定义、分级要求、检测方法、检验规则、分级指标,假植、包装、运输的要求。
本标准除特殊说明外,一般只适用于植树造林用的常规大田育苗,不适用于容器苗和保护地培育的苗木。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形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6000-1999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DB43/T093 -1995 湖南省地方标准《林木育苗技术规程》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播种苗用种子培育的苗木。
插条苗利用树木的茎或枝的一部分进行扦插或埋压而繁殖的苗木。
截根苗根蘖苗母树根蘖培育而成的苗木。
苗龄即苗木的年龄。
指从播种、插条或埋根到出圃,苗木实际生长的年龄。
以经历一个年生长周期作为一个苗龄单位。
苗龄用阿拉伯数字表示,第1个数字表示播种苗或营养繁殖苗在原地的年龄;第2个数字表示第一次移栽后培育的年龄;第3个数字表示第二次移栽后培育的年龄,数字间用短线间隔,各数字之和为苗木的年龄,称几年生苗。
示例:a) 1 —0表示1年生播种苗,未经移栽;b) 2 —0表示2年生播种苗,未经移栽;c) 2 —2表示4年生移栽苗,移栽一次,移植后继续培育两年;d) 2 —2 —2表示6年生移栽苗,移植两次,每次移植后各培育两年;e)一表示1年生移栽苗,移植一次,十分之二年为生长周期,移植后培育十分之八年生长周期;f) —0表示半年生播种苗,未经移植,完成二分之一年生长周期;g) 1(2)—0表示1年干2年根未经移植的插条苗、插根苗或嫁接苗;h) 1 (2)—1表示2年干3年根移植一次的插条苗、插根苗或嫁接移植苗。
森林培育学

森林培育学为森林培育提供基础理论和知识的主要源泉的学科有:气象学、地质学、水文学、土壤学。
森林培育过程大致分为:前期规划阶段、更新营造阶段、抚育管理阶段和收获利用阶段。
森林培育前期工作中很重要的一项工作是种子苗木的准备。
森林培育抚育管理阶段是时间延续最长的阶段。
森林培育的全过程所有技术措施:林木的遗传调控、林分的结构调控、林地的环境调控。
森林立地因子森林立地因子:主要包括物理环境因子、森林植被因子、人为活动因子三大类。
物理环境因子:气候、地形(海拔、坡向、坡度、坡位、坡型、小地形)、土壤、水文。
大气候主要决定着大范围或区域性森林植被分布,而小气候明显地影响树种或群落的局部分布。
地形主要影响到与林木生长直接有关的水热因子和土壤条件。
土壤是森林生长的基质,是森林立地的基本因子。
森林立地主导因子主导因子:对林木生长发育起决定性作用的因子。
确定方法:两个方面:一方面是逐个分析各环境因子与植物必需的生活因子(光、温、水、气、养)之间的关系,从分析中找出对生活因子影响面最广、程度最大的那些环境因子。
另一方面则是找出处于极端状态,有可能成为限制植物生长的那些环境因子,按照一般规律,成为限制因子的多是起主导作用的因子。
补充说明:⑴探索主导因子不能只凭主观分析,而要依靠客观调查⑵主导因子的地位离不开它所处的具体场合,场合变了,主导因子也会发生变化。
森林立地分类森林立地分类的途径:植被因子途径、环境因子途径、综合多因子途径。
分类的原则:地域分异原则;以光、热、水分、土壤与植物的地域分异为主要依据;综合多因子与主导因子相结合的原则;简明实用原则。
森林立地类型是森林立地分类系统中的最基本的分类单位。
在造林工作中,立地类型是制定科学造林技术措施的基础。
造林地造林地种类:根据造林地环境状况的差异性,划分出不同的造林地类型。
①荒山荒地:可划分为草坡、灌木坡、竹丛林、荒地。
②农耕地:四旁地——路旁、水旁、村旁、宅旁;撂荒地。
③采伐迹地:森林采伐后腾出的林地。
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标准(国标)

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GB 6000-1999Tree seedling quality grading of 代替GB6000-1985major species for afforestation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主要造林树种苗木的定义、分级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植树造林用的露地培育的裸根苗木,不适用于容器苗和温室中培育的苗木。
2 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2.1 苗木种类stock type依繁殖材料和培育方法划分的苗木群体,如播种苗、播条苗、插根苗、移植苗、嫁接苗等。
2.2 苗龄stock age苗木的年龄。
从播种、插条或埋根到出圃,苗木实际生长的年龄。
以经历1个年生长周期作为1个苗龄单位。
苗龄用阿拉伯数字表示,第1个数字表示播种苗或营养繁殖苗在原地的年龄;第2个数字表示第一次移植后培育的年数;第3个数字表示第二次移植后培育的年数,数字间用短横线间隔,各数字之和为苗木的年龄,称几年生。
如:1-0表示1年生播种苗,未经移植。
2-0表示2年生播种苗,未经移植。
2-2表示4年生移植苗,移植一次,移植后继续培育两年。
2-2-2表示6年生移植苗,移植两次,每次移植后各培育两年。
0.2-0.8表示1年生移植苗,移植一次,十分之二年生长周期移植后培育十分之八年生长周期。
0.5-0表示半年生播种苗,未经移植,完成二分之一年生长周期的苗木。
1(2)-0表示1年干2年根未经移植的插条苗、插根或嫁接苗。
1(2)-1表示2年干3年根移植一次的插条、插根或嫁接移植苗。
注:括号内的数字表示插条苗、插根或嫁接苗在原地(床、垄)根的年龄。
2.3 一批苗木a lot of seedlings同一树种在同一苗圃,用同一批繁殖材料,采用基本相同的育苗技术培育的同龄苗木,称为一批苗木(简称苗批)。
2.4 地径caliper苗木地际直径,即播种苗、移植苗为苗干基部土痕处的粗度;插条苗和插根苗为萌发主干基部处的粗度;嫁接苗为接口以上正常粗度处的直径。
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湖南)

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湖南)(DB43/094—2005)发表日期:2008年8月15日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的术语和定义、分级要求、检测方法、检验规则、分级指标,假植、包装、运输的要求。
本标准除特殊说明外,一般只适用于植树造林用的常规大田育苗,不适用于容器苗和保护地培育的苗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形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6000-1999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DB43/T093-1995 湖南省地方标准《林木育苗技术规程》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播种苗用种子培育的苗木。
3.2 插条苗利用树木的茎或枝的一部分进行扦插或埋压而繁殖的苗木。
3.3 截根苗指在幼苗长出(4~5)片真叶,苗根尚未木质化时用锐利的铁铲或截根刀在一定的浓度将苗木的主根截断,促进侧根生长的苗木。
3.4 嫁接苗将植物的枝或芽接在另一株植物的根、苗干或树枝上使之愈合而繁殖的苗木。
3.5 移栽苗经移植培育的苗木。
3.6 根蘖苗母树根蘖培育而成的苗木。
3.7 苗龄即苗木的年龄。
指从播种、插条或埋根到出圃,苗木实际生长的年龄。
以经历一个年生长周期作为一个苗龄单位。
苗龄用阿拉伯数字表示,第1个数字表示播种苗或营养繁殖苗在原地的年龄;第2个数字表示第一次移栽后培育的年龄;第3个数字表示第二次移栽后培育的年龄,数字间用短线间隔,各数字之和为苗木的年龄,称几年生苗。
示例:a) 1-0表示1年生播种苗,未经移栽;b) 2-0表示2年生播种苗,未经移栽;c) 2-2表示4年生移栽苗,移栽一次,移植后继续培育两年;d) 2-2-2表示6年生移栽苗,移植两次,每次移植后各培育两年;e) 0.2-0.8表示1年生移栽苗,移植一次,十分之二年为生长周期,移植后培育十分之八年生长周期;f) 0.5-0表示半年生播种苗,未经移植,完成二分之一年生长周期;g) 1(2)-0表示1年干2年根未经移植的插条苗、插根苗或嫁接苗;h) 1(2)-1表示2年干3年根移植一次的插条苗、插根苗或嫁接移植苗。
种子质量分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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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造林树种种子质量分级
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前言
1985年自治区制定了蒙DB329-85,主要造林树种种子分级的地方标准已实施多年。
随着林木种子检验技术的进度及市场经济的发展,原有的分级标准已不能适应当前种子生产、流通及使用的要求,因此对蒙DB329-85进行了修订。
修订后的《主要造林树种种子质量分级》树种由11个增加到了22个。
其中,保留原地标指标的树种有4个(华北落叶松、云杉属、樟子松、杨柴),提高指标的有一个(柠条锦鸡儿),降低指标的有6个(油松、侧柏、小叶锦鸡儿、沙枣、花棒、沙棘),新增加树种11个(兴安落叶松、长白落叶松、杜松、紫穗槐、梭梭、杨属、山杏、杜梨、白榆、枸杞、草麻黄)。
本标准是对蒙DB329-85的修订。
本标准是由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厅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内蒙古自治区林木种苗站。
本标准主要完成人:王秀兰、于耐芬、刘全、陈紫瑜、牟敏荣、云存瑞、杜滨、白彤。
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原蒙DB329-85同时废止。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我区主要造林树种种子质量分级技术指标。
本标准适用于自治区各级林木种子生产、经营管理部门和拥护的种子质量分级。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DB15/T282—1998林木种子检验法
GB2772—81林木种子检验方法
3 技术要求
林木种子质量分为三级,以净度、发芽率或生活力或优良度和含水量为技术依据,发芽困难或深休眠的种子以生活力、优良度指标为主。
分级指标见表主要造林树种种子质量分级表。
4 检验方法
按《林木种子检验规程》蒙DB15/T282—1998规定的方法进行。
5 检验规则
5.1 含水量为各级种子质量分级的限定指标。
含水量超过规定指标必须经过晾晒处理,使含水量不高于规定指标时,才可用语流通、使用。
5.2 各相关即使指标不属于同一等级时,以单项指标低的定等级。
内蒙古自治区技术监督局1998-02-27批
准 1998-03-01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