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资料归档和移交规定
工程监理资料归档规定

工程监理资料归档规定1、编制目的建设项目档案管理是工程管理的重要内容。
将工程监理过程中所形成的文件(含电子文件)按照有关规定及要求,进行规范化、标准化管理,并实现计算机存储检索、网络运行之功能,更好地为电力工程监理和各项工作服务,特制定本规定.2、编制依据2.1 GB/T11822 《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2。
2 GB50319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2.3 GB/T50328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2。
4 DA/T28 《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2。
5 GB/T18894 《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3、适用范围及说明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承揽的火力发电厂工程、110kV以上输变电工程、房屋建筑及市政建设工程所形成的监理资料的整理及归档。
本规定只对公司工程监理档案(第6大类)资料的整理和归档进行了规定,不适用于其他类别资料的整理和归档。
4、职责4。
1经营部负责将合同文件及时交档案室整理、立卷和归档。
4。
2各工程项目监理部负责工程监理归档资料的整理立卷、编目、归档移交.4.3质量安全部负责工程监理档案的验收、保管、借阅等管理。
5、工程监理资料整理、归档要求5.1总体要求5。
1。
1部门负责人(总监)应指定专人负责组织工程监理档案的整理立卷、编目、归档移交工作,工程监理档案应在工程达标验收后1个月内向公司质量安全部全部移交。
5。
1。
2档案移交时同步移交纸质的《监理归档文件总目录》(20806—N01)一份、卷内目录(附录B)2份(一份在卷内、一份在总目录后)放在总目录后的卷内目录右下角应编写页码,并将页码标注在总目录的备注栏内.5.1。
3所有纸质归档文件在档案移交时同步归档电子文件或扫描件,具体移交范围按《工程监理资料档案的组卷、分类及保管期限一览表》(附录A)执行。
5.2纸制文字性归档文件的质量要求5.2.1归档的工程监理文件应为原件。
5.2。
2监理文件的内容及其深度必须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5.2.3工程文件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与工程实际相符合。
工程资料移交与归档的要求(通用版)

工程资料移交与归档的要求(通用版)
工程资料移交与归档的要求如下:
1、专业承包单位应按合同约定向总承包单位(或建设单位)移交完整的工程档案,移交数量不少于1套,并办理相关移交手续。
2、监理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应按合同约定各自向建设单位移交完整的工程档案,移交数量不少于1套,并办理相关的移交手续。
3、建设单位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6个月内,将城建档案馆预验收合格的工程档案移交城建档案馆,并办理相关移交手续。
4、国家和北京市重点工程及5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公建工程,建设单位应将列入城建档案馆保存的工程档案制作成缩微胶片,移交城建档案馆。
5、工程各参建方应将各自的工程档案归档保存,办理相关移交手续。
6、工程档案的保存期限应符合以下要求:
1)城建档案馆的工程档案保存期限应符合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
2)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的工程档案保存期限,可根据相关规定及管理需要自行合理确定;
3)建设单位的工程档案保存期限应不少于工程实体实际使用年限。
监理工作中的资料整理和归档要求

监理工作中的资料整理和归档要求一、引言在现代社会中,监理工作对于建设工程的顺利进行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而监理工作中的资料整理和归档是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重要环节。
本文将探讨监理工作中资料整理和归档的要求。
二、建立良好的文件管理系统为了保证资料的完整性和可查性,监理单位应建立一套完善的文件管理系统。
这个系统应包括文件命名规范、分类归档规则、文件编号制度等。
文件命名规范应简明扼要地表达文件内容,以便于查找和辨识。
分类归档规则应根据资料的性质和用途进行划分,有利于快速定位所需文件。
文件编号制度则可以方便文件的管理和检索。
三、资料整理与归档流程资料整理与归档的流程应经过详细规定和完善,并在实际工作中得到落实。
流程包括以下几个步骤:收集资料、审核资料、整理归档、归档案卷、编制归档目录。
每一步骤都要做到一丝不苟,以确保资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四、数字化管理的应用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数字化管理已逐渐应用于各个领域,监理工作也不例外。
数字化管理可以提高文件的管理效率,减少纸质文件的使用,并提供更快捷的检索和共享方式。
监理单位可以通过建立数据库和文档管理系统,实现资料的电子化管理,提高整体工作效率。
五、建立规范的资料检索机制良好的资料整理和归档工作并不仅仅意味着文件的存放和管理,更重要的是能够从中准确快捷地检索所需信息。
因此,监理单位应建立规范的资料检索机制。
这包括标准化的检索词汇、统一的文件分类和索引规则,以及有效的检索工具和软件。
只有建立了科学合理的检索机制,才能满足监理工作中对于资料检索的要求。
六、定期备份和维护资料资料的备份和维护是保证资料完整性和安全性的重要手段。
监理单位应制定定期备份资料的规范,并且将备份资料存储在安全可靠的介质中,以防止意外损失。
同时,监理单位还需定期进行资料的巡检和维护,及时处理文件损坏或存储介质问题,确保资料的可读性和可用性。
七、信息安全与保密监理工作中的资料整理和归档不仅仅是为了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更是为了保护各方的权益和信息安全。
监理资料收集、整理与归档

监理资料管理一、监理资料收集、整理与归档(一)监理单位职责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 50319-2000)中第7章施工阶段监理资料的管理”和第8章中“8.3 设备采购监理与设备监的监理资料”的要求进行工程文件的管理,但由于对设计监理没有相关的文件规范工程资料管理工作,可参照各地相关规定、规范执行。
(1)应设专人负责监理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在项目监理部,监理资料的管理应由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并指定专人具体实施,监理资料应在各阶段监理工作结束后及时整理归档。
(2)监理资料必须及时整理、真实完整、分类有序。
在设计阶段,对勘察、测绘、设计单位的工程文件的形成、积累和立卷归档进行监督、检查;在施工阶段,对施工单位的工程文件的形成、积累、立卷归档进行监督、检查。
(3)可以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监督、检查工程文件的形成积累和立卷归档工作。
(4)编制的监理文件的套数、提交内容、提交时间,应按照现行《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 50328-2001)和各地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的要求,编制移交清单,双方签字、盖章后,及时移交建设单位,由建设单位收集和汇总。
监理公司档案部门需要的监理档案,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 50319-2000}的要求,及时由项目监理部提供。
(二) 建设工程档案编制质量要求与组卷方法对建设工程档案编制质量要求与组卷方法,应该按照建设部和国家质量检验检疫总局于2002年1月10日联合发布,2002年5 月1日实施的《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 50328-2001) 国家标准,此外,尚应执行《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11822-2000),《技术制图复制图的折叠方法》(GB 10609.3-89)、《城市建档案案卷质量规定》(建办[1995] 697号) 等规范或文件的规定及各省、市地方相应的地方规范执行。
归档文件的质量要求(1)归档的工程文件一般应为原件。
完整版)监理资料收集、整理、归档

完整版)监理资料收集、整理、归档监理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是项目监理部的重要工作,为了加强、完善、规范这项工作,本文按照《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近年来监理资料工作经验,对项目监理文件资料与竣工后归档监理文件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的分类与基本内容进行统一规定。
一、项目监理资料收集、整理、归档的管理职责和要求1、监理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由项目总监负责,资料员具体实施。
2、监理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工作要求及时、真实、完整、手续齐全、分类有序。
3、监理资料现场归档应采用颜色、规格统一的资料盒且标签形式一致。
4、项目监理部进驻现场15日内,根据项目工程类别、规模、结构等具体情况,参照本办法中的资料分类与基本内容规定,完成监理资料档案盒及目录的建立工作,并按序存放,便于查看。
5、凡由监理发文和审批的报审表等文件均应留存原件备查。
6、监理工程师对各类报审资料应认真审核,对手续不完备、签章不齐全,内容不详实,有错、漏、涂改等不符合档案管理规定的报审、报验资料,应予以拒收,待整改达到要求后,方可予以接收并及时交资料员归档。
7、项目总监应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网络系统中项目工程信息的录入、更新并确保信息的准确性。
8、项目总监应负责组织实施《广州市混凝土质量追踪及动态监管系统》中对混凝土质量和监理月报等相关信息及时录入、更新,并确保信息的准确性。
9、工程资料中的照片、录像、录音等影像资料要求单独归档。
10、工程竣工验收一个月内,总监负责组织项目监理部按公司《工程竣工监理文件归档整理目录》内容完成归档监理文件整理并装订成册,移交公司档案管理员存档。
二、项目监理文件资料收集、整理、归档的分类与基本内容:前期文件:1.建设项目立项批文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建设工程用地许可证4.建设施工许可证(标*号为必备文件)5.建设用地红线图6.单体放样图(标*号为必备文件)7.项目报建表(含建筑、消防、人防、市政、绿化等报建)8.设计施工图审查报告(含基坑、主体、幕墙等)(标*号为必备文件)9.消防审查意见书以上文件要求复印件或原件归档,有无归档时间和备注也要标明。
监理资料移交统一规定

监理资料移交统一规定
工程项目监理资料由项目监理部按《项目监理信息管理程序》的要求负责收集、审核、保管。
在被监理项目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将监理资料整理、装订成册分别移交业主及公司监理部归档,并办理移交签收手续。
一、移交业主归档保存的监理资料
由于各地区对监理单位需移交的监理资料的要求各不相同,因此项目监理部应按工程所在地的工程档案管理要求,将需移交的监理资料组卷后交给业主。
如果没有具体规定,则一般应包括下列资料:
1、监理规划、监理细则;
2、监理月报;
3、会议纪要;
4、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工程开工令、复工令
5、不合格项目通知;
6、质量事故报告及处理意见;
7、竣工结算审核意见
8、工程延期报告及审批
9、合同争议、违约报告及处理意见;
10、合同变更材料;
11、监理工作总结;
二、移交公司监理部归档的监理资料(按下列要求组卷)
1、监理合同、施工合同、合同变更材料、合同争议、违约报告及处理意见、工程延期
报告及审批、监理规划、监理细则;
2、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3、设计交底与图纸会审纪要;
4、监理月报;
5、监理日记;
6、收发文登记、会议纪要;
7、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监理工作联系单;
8、审核签证文件、工作量签证报表、竣工结算审核意见书;
9、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及处理意见;
10、工程开(竣)工报告、工程验收记录、单位工程竣工报告及备案表;
11、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监理工作总结;
12、其他来往函件;
13、旁站记录;
三、移交监理资料的质量要求:
监理资料的填写应清晰、整洁‘不得潦草,并按要求进行分类整理、装订。
项目监理处资料管理与归档规定

项目监理处资料管理与归档规定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工程监理项目文件资料的收集、审查、标识、保管、移交、归档、借阅及销毁处理工作,特作本规定。
第二条:本管理规定适用于本公司监理的工程项目的文件资料管理。
第三条:职责一、项目监理处负责收集工程项目监理资料;二、总监:对工程项目监理资料的签发完善归档负总责;三、专业工:负责本专业监理资料的收集、汇总及整理;四、现场监理员:对承包商的资料进行初审;五、专职或兼职资料员:具体负责资料收发、登记、编目、整理工作。
第四条:管理规定一、施工阶段的监理资料应包括如下内容:1、施工合同文件及委托监理合同2、勘察设计文件3、监理规划4、监理实施细则5、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6、设计交底与图纸会审纪要7、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8、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及工程暂停令9、测量核验资料10、工程进度计划11、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质量证明文件12、检查试验资料13、工程变更资料14、隐蔽工程验收资料15、工程计量单和工程款支付证书16、监理工程师通知单17、监理工作联系单18、报验申请表19、会议记要20、来往函件21、监理日志22、监理月报23、质量缺陷与事故的处理文件24、检验批、分部分项工程检查验收资料25、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资料26、索赔文件资料27、竣工结算审核意见书28、工程项目施工阶段质量评估报告等专题报告29、监理工作总结30、工程报建、报监等资料31、文件往来收发记录二、文件整理要求1、文件记录应文字清晰,真实完整;2、文件资料应分类有序,签字、盖章齐全;3、文件应有编号,编号可按文件及工程编号每份资料应有唯一编号如:工程名称——文件名称——序号——份数三、文件管理要求1、监理文件资料的管理工作由总监安排专职或兼职资料员,负责具体实施;并在各阶段监理工作结束后及时整理归档。
2、各项目监理处的资料员负责监理资料的收集、签发、借阅、保管和归档。
文件的签收、发放应填《文件签收表》或《文件发放和回收登记表》。
监理资料组卷归档规定

监理资料组卷、归档规定1.监理资料组卷、归档工作由项目监理部负责。
项目监理部的总监作为第一责任人,应指定专职资料员负责这一工作。
监理中心工程部应支持和协助项目监理部做好监理资料的组卷、归档工作。
2.监理资料组卷的原则及要求(1)组卷的原则:组卷应遵循监理资料的自然形成规律,保持卷内文件的有机联系,便于档案的保管和借阅。
(2)监理资料可按建设工程项目、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分部工程、专业、阶段等组卷。
(3)案卷不宜过厚,一般不超过40mm;案卷内不应有重份资料;不同载体的资料一般应分别组卷。
(4)案卷内资料的排列:文字资料应按事项、专业顺序排列;图纸按专业排列,同专业图纸按图号顺序排列;既有文字又有图纸的案卷,文字排前图纸排后。
(5)案卷的编目:卷内目录式样见“附录A”,应排在卷内资料首页之前,目录的最后一项非单页时其页号应为XX‐YY形式;卷内备考式样见“附录B”,应排在卷内资料尾页之后;案卷封面式样见“附录C”,应放在目录前。
(6)案卷装订:装订前必须剔除金属物,采用线绳三孔左侧装订,装订结系在案卷背面,装订要整齐、牢固,便于保管和借阅。
(7)案卷装具采用卷盒,其卷盒的外表尺寸为310×220mm,厚度分别为20mm、30mm、40mm。
3.监理资料归档范围“附录D”。
4.归档监理资料的质量要求:(1)归档的监理资料应当为原件。
如卷内有复印资料时,要求复印件字迹清晰,反差效果良好。
(2)监理资料应采用耐久性强的书写材料,如碳素墨水、蓝黑墨水,不得使用易褪色的书写材料,如纯蓝墨水、园珠笔、复写纸、铅笔等。
(3)归档资料应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签字盖章手续完备。
(4)监理资料中文字资料幅面为 A4(即297×210mm),图纸宜采用国家标准图幅。
5.监理资料归档的时限向本院资料室归档的监理档案,应在该工程竣工验收后 3 个月内完成归档工作。
6.项目监理部向本院资料室移交监理档案时,应编制移交清单,双方签字、盖章后方可交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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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资料归档和移交规定
一、工程监理档案是在工程建设监理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归档保存
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各种形式的历史记录。
为了规范监理资料的整编归档和移交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二、公司工程监理部是监理资料归档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监理资
料归档和移交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和验收。
三、项目监理资料归档和移交工作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负责组织,在
在监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后进行,在项目监理组结束现场监理工作前完成。
四、监理资料归档的范围为:与工程建设监理有关的重要活动、记载
工程建设监理项目主要过程与现状,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载体的文件,均应收集齐全,按本规定整理立卷后归档(具体归档范围见附录A和附录B)。
五、归档监理资料的质量要求:
1、归档的监理资料应为原件(特殊情况需要采用复印件的,应注明原件存放处);
2、归档的监理资料内容、深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技术规范、标准和规定的要求;
3、归档的监理资料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与工程实际相符;
4、归档的监理资料应采用碳素黑墨水书写,字迹清楚,签字盖章手续完备;
5、归档监理资料的文字材料幅面尺寸为A4(297 mm×210mm),图纸应采用国家标准图幅。
六、归档监理资料的立卷应遵循工程监理资料自然形成的规律,保持
卷内文件的有机联系,便于档案的保管和利用。
可按单位工程、专业、阶段、文种等和管理过程组卷。
案卷不宜过厚,一般不超过40mm。
七、监理档案卷宗格式及要求
1、卷盒:由公司统一制发。
2、卷内文件装钉成册:装钉线在左侧,打三孔线绳装钉。
3、卷内封面:见封面样式附录C。
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种,同一案卷内有不同密级文件,应以高密级为本卷密级。
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短期三种,永久为永久保存,长期为等于工程的使用寿命,短期为20年以内。
4、卷内目录。
5、卷内备考表(见附录D)
6、卷内文件正文。
7、卷内页码从卷内文件正文开始由“1”起编写,页码编写在右下方(如为双面,背面页码编写在左下方)
8、工程音像资料可以与其它文件混合组卷,也可单独组卷。
卷内音像资料应编制目录;并附详细说明;工程照片应用A4幅面的纸粘贴,并说明时间、工程部位、工作内容等。
八、监理档案移交:
1、监理档案组卷和移交一般为两套(公司和城建档案馆各一套),除委托监理合同另有约定的外,因在施工过程中已移交建设单位过程控制资料、监理服务资料,则在工程监理资料归档和移交时,不再另行给建设单位编制和移交监理档案。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40天,项目监理组将编制完成并经公司工程监理部审验后的监理档案移交给城建档案馆、公司档案室。
3、监理档案进行移交时,应办理移交手续(见附录E)。
4、同一建设工程项目中,不同的单位工程分期竣工时,监理资料也可以分期整编归档和移交。
分期移交的监理档案应保持其连贯性和一致性。
九、移交城建档案馆的监理资料档案,若城管档案部门另有规定,按
其具体规定编制和移交。
附:A、移交公司监理资料一览表
B、移交建设单位、档案馆监理资料一览表
C、案卷封面
D、卷内备考表
E、工程监理档案移交清单
附录A 移交公司监理资料一览表
附录B 移交建设单位、档案馆监理资料一览表
1.“√”表示应分别向建设单位或档案馆移交的有关文件。
附录C 案卷封面
附录D 卷内备考表
附录E:工程监理档案移交清单。